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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发布时间:2024-01-27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精选5篇)。

在平时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接触到范文,人们越来越需要依赖范文了。不同的范文可以运用在不同的场合,若是写不好内容就可以在网上寻找范文参考。一篇属于自己的内容要怎么写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对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纠纷,不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区分局工商处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区分局某工商处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本案基本事实;

原告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原告公司股东彭某于2013年7月5日委托某区某咨询服务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而在授权其代理之前,彭某查看了某咨询服务部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等资质资料,确认其具备合法的工商代理资格后方才进行委托的。随后,原告向某咨询服务部提供了用于办理工商执照的相关材料。6月22日原告通过了公司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原告也依据代理约定向某咨询服务部支付了14000元的工商代办服务费。

之后,被告于2014年3月22日对原告作出工商处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认为原告提供的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的“场地证明”、租房协议书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均为虚假材料。故作出,_________________罚款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二、被告认定事实不清,应予纠正。

原告与某区某咨询服务部之间形成法律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依据代理关系的法律定义,即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结合到本案,被被告确认为虚假材料的“场地证明”、租房协议书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均由某咨询服务部自己伪造并向被告提供,原告毫不知情(被告也认可这一事实)。显然,某咨询服务部作为代理人已然是超越代理权限行使代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原告追认,其代理行为方为有效,原告才对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原告既未提供虚假材料,也为对某咨询服务部超越代理权的行为进行追认,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只能由某咨询服务部对超越代理权擅自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被告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

三、被告适用法律不当,作出错误处罚决定。

(1)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场地证明”(即场地不在次级河流污染整治范围内的证明)

并非申请内资企业设立所必须提交的法定材料,也就是说,被告以此认定原告“提交虚假材料”的前提都不存在。

(2)被告作出处罚的依据是公司法第199条之规定。而该规定的处罚前提是,_________________“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前述已经阐明原告并未提交虚假材料也没有授权代理人企源咨询服务部提交虚假材料,也即没有提交虚假材料的主观故意!不应适用公司法第199条进行处罚。其次,被告进而适用“情节严重”作出的决定更是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错误表现。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5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下列因素,_________________(一)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及主观恶性的大小,(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结合到本案的事实,仅仅因为工商登记代理人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超越代理权擅自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处罚原告,并且是以“情节严重”加重处罚,显然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不当适用。

综上所述,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清,其处罚决定混淆是非,以至于作出错误的处罚决定,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撤销其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篇2

刘春生:

经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xx年03月18日01时05分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顺成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驾驶粤SJ260W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你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请注意缴纳罚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经核查,经过对文书送达程序的审查发现,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粤东交罚[20xx]01723号)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为了避免程序上的不合规,我局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重新制作相关文书并进行送达。

鉴于你拒绝接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通知,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请您予以知悉。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年9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篇3

违法行为人: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xx区人民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20xx年7月,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工业园三期康宝路,现已竣工。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xx市xx区九龙岗镇夏农村、曹店村境内,北为水塘,东为道路,南为富华制衣,西为空地,占地面积11263.4平方米,地上无新建建筑物,占地类型为耕地(20xx.66平方米)、沟渠(207.9平方米)、农村道路(204.56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7314.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520.18平方米)符合xx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调查认定,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建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予以处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现场照片、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局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xx市xx区园区管理办公室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1263.4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3、处以罚款40676.7元(其中耕地按非法占用每平方米11元计算,其它土地按2元计算。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单位)在九十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xx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4986463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篇4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公(仲)决字【20xx】第1168号

被处罚人:支某,男,1989年09月02日,身份证,37011219890902,

单位及职业XX区XX镇支家岭村,现住居XX区XX镇支家岭村。

现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点22分,在XX派出所院内北侧停车场,民警王明(化名)驾驶自己购买的车号为:鲁W28021的起亚银灰色轿车到所值班,刚把车停好,一位支家岭村村民支某(男,19岁)有事找王明警官,王明同志正在车上刮胡子让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脚踹了起亚车右前脸子两脚,致车右前脸子两处划痕,扭送支某到所里处理。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 .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或者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份。

20xx年10月1日

被处罚人(签名)支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篇5

赵继源:

身份证号码:43102220XX0908

住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310号人才交流中心

赵继源核安全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大修期间,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预设备冷却水系统水箱水位报警的处理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导致余热排出系统泵全停运6分钟。

以上事实,没有提供原始材料,无法进行修改。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5.1.2”部分中“对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行限值和条件,并保证遵守”的规定,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4.1 报告准则”的要求。

本局在2022年5月10日向你告知了你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以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有权进行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在2022年5月11日明确表示不需要进行申辩或听证,接受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我可以证明,我局已发出《核安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环法字〔20xx〕55号)及《送达回证》(国核安送〔20xx〕06号)并已将其送达给你,同时你也已收到了我的《关于接受行政处罚的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按照《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如果执照持有者擅自操作违章行为,国家核安全局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保部门(或国家核安全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向相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部

20xx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