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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9

仪表管理制度合集。

我们特意为你呈上“仪表管理制度”。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在全员面前公示,用规章制度来管理企业可以保证企业稳步发展。规章制度帮助新入职员工懂得工作中基本的规矩,公司如何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难题。让更多人分享这个信息也就是让更多人受益!

仪表管理制度(篇1)

1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应建立以下资料:

1.1各装置用微机管理的仪表设备台帐和档案资料;

1.2各装置仪表汇总表;

1.3仪表维护、检修操作规程;

1.4所有使用仪表技术说明书;

1.5仪表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及校验记录;

1.6节流元件数据和调节阀计算数据表;

1.7标准仪器检定合格证书;

1.8装置仪表自控系统全套图纸(设备一览表、仪表安装土、回路土、接线图、联锁逻辑图、联锁展开突、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仪表设计安装及交工资料等);

1.9 a、b类联锁、dcs、ups、plc和工业pc机清单;

1.10交接班记录本和巡检记录本;

1.11各装置静密封点统计表;

1.12仪表技术状况月、季报。

2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如需更新、报废仪表,由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查,报公司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3使用单位如需增加和拆除仪表或自控回路,应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属固定资产的仪表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

5仪表设备调出,必须由生产设备科批准,dcs、plc、esd备品备件调出必须报公司生产设备科备案。

6车间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每季度上报仪表自动化状况,经主管仪表人员汇总签字,主管领导审核,按时上报公司生产科,内容包括:

a.本厂仪表设备四率报表;

b.本季度因仪表原因造成装置停车的事故分析报告;

c.联锁解除或投运报表。

7每年年末要对工业自动化仪表设备进行一次统计,并做好年度运行总结。

8主要部位仪表运行发生重大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生产设备科及有关主管领导。

9工业仪表设备a、b、c的分级按公司企业标准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10装置安全联锁系统管理按照厂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11集散控制系统的管理按照厂dcs管理规定执行。

仪表管理制度(篇2)

(一)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矿属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三)空气压缩机风包、乙炔氧气瓶、开水炉均属压力容器。

(四)压力容器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并由分管科长具体负责,各使用单位由科、区长兼管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工作。

(五)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新安装的压力容器必须有设计书,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否则按违章论处。

(七)乙炔瓶、氧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容器和妥善保管。矿属使用单位必须有合格证的氧、焊工领取氧气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从事氧气的焊割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矿长批准后进行。操作时容器必须放置在工作地点风流方向的上方,工作点与乙炔、氧气瓶三者之间在规定的距离内。容器在上下时必须捆绑牢固,而后由信号工通知绞车司机其提升速度小于3m/s。

(九)氧气瓶上应装有防震橡胶卷和安全帽,搬运时应将安全帽拧紧,不得甩掉不用。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接爆晒和靠近高温热源和使用铁器猛击,且严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严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气瓶和减压器。

(十)开水司炉工、蒸汽烘干设备和主分气包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应知应会方能上岗。

(十一)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应定期到现场检查、调试和试验,并定期校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十二)新装或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应按规定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合格后使用。机电科应及时联系对运行的锅炉进行定期校验。

(十三)压力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并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做好记录。

仪表管理制度(篇3)

1.0目的

保持安管员上岗时的良好形象,展示安管员的精神面貌。

2.0适用范围

xx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中心经理、安全管理部主管、班长负责对全体安管员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

4.0规定

4.1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4.2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配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4.3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4安管员下班后仍穿着工作服的必须遵守仪容仪表规定,离开小区不得穿工作服。

4.5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一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士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4.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4.7上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异味食物。

4.8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10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11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12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13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4.14打领带时,大箭头以盖住腰带扣为准,领带夹夹在第三、四衣扣之间。

4.15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安管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行进中以齐步或跑步方式前进。

4.16在执勤巡逻中须步姿端正,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4.17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安管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仪表管理制度(篇4)

【一】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头发不得染过于鲜艳的颜色,

2.保持面部清洁,工作期间应化淡妆,

3.保持口腔清洁,不吃有味的东西,

4.饰品不可以太夸张,允许左手带手表及戒指。不可戴长度超过1厘米的耳环。

5.指甲不宜过长,保持干净清洁。

6.上班时间应穿工装,保持团队的整体仪容。

7.要勤换衣物,给人清新的味道,不能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以及护肤品。

8.在店内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不许吃零食、口香糖,不许玩手机,有特殊情况可以到洗手间或楼道口接听电话。

9.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爱护本店的设备,管理好自己的区域,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调班,店员调班请假需向经理申请。

【二】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3、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手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三】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3)上班统一 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应端正地戴在左前胸胸襟处。

(4)非当班时间,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穿着工作服或携带工作牌外出。

(5)鞋袜穿戴整齐并保持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

(6)当班时间尽量统一穿着黑色平底布鞋或皮鞋,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或白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7)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8)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不佩戴多余首饰。

2、须发:

(1)女员工前发不遮眼,不披发,不梳怪异发型。

(2)男员工后发根不遮领,不盖耳,不留胡须,不梳怪异发型。

(3)男女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3、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不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2)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3)上班前不允许吃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4)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5)女员工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划转品。

(6)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上班时不能再业主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4、行为举止:

员工的行为举止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服务和日常生活中的动作行为。在服务中员工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恰当合理的行为举止不但可以维护公司利益,同时也给业主和客户留下较深的印象。

仪表管理制度(篇5)

仪表联锁系统的分类

仪表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闭环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仪表联锁系统

(a)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b类仪表联锁系统

除a类以外的仪表联锁系统均为b类。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

1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

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有关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确认。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确认。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

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由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组成方案应由车间、生产设备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仪表联锁系统的试验和确认

1.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a)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b)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c)装置大修后。

2.试验内容

(a)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按生产科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

(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机修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通知该装置仪表维护班长,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由仪表维护班长向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报告系统准备完毕。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程序执行。

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

1.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分为永久性解除和暂时性解除。

2.由于生产原因生产车间要求仪表联锁永久性解除,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解除性质一栏填写永久字样,同时附详细的永久性解除联锁的技术报告,上报生产设备科,由生产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并交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组织实施,所有的永久性解除资料分别由仪表专业、生产车间和资料室存档。

3.由于生产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应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交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确认。如该联锁系统回路无需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签注意见后交由生产工艺操作人员执行。如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需要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短接操作,仪表维护班长负责制定出具体作业步骤写在《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上并指定专人执行操作,作业完毕报告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所有指挥、操作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4.由于仪表方面原因要求暂时解除仪表联锁系统或某一联锁参数时,由该装置仪表维护班班长负责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经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运行值班长审批同意,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该联锁系统回路解除。操作时要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制,作业完毕报告岗位操作人员。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该联锁系统重新投运,应由运行值班长或生产主任确认批准后,由岗位操作人员将该系统联锁重新投运。所有指挥、操作、作业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解除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的定期试验

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的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每月检查试验一次。定期检查试验由生产车间工段长负责,试验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仪表、电气维护班长参加共同进行自启动联锁试验。试验结束后,所有指挥、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的修改

1.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提出,按系统回路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仪表车间负责组织实施。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然后实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进行仪表调整操作,作业完毕报告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经生产主任批准后将该仪表联锁系统重新投运。所有组织、操作、调整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2.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的修改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由仪表专业主管,主任负责,按系统回路提出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修改方案,经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后交该装置仪表车间班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组织、审批、实施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a类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必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批准。

仪表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要求

1.仪表联锁系统必须具有鉴别第一事故的能力。

2.仪表联锁系统电源开关的断/合位置,旁路开关的投用/解除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

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室外安装的一次发讯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5.仪表联锁系统用的一次发讯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仪表联锁系统的检修及试验确认内容

仪表联锁系统中的所有一次测量及发讯仪表(包括变送器、流量开关、电接点压力表、热电偶、温度开关、报警单元、热电阻、轴位移及轴振动仪表等)都必须检定校准合格,检定校准记录应有检验人和审核人两人签字。

仪表联锁中的行程开关、阀位及位置开关应有防锈润滑,保证接触良好。

仪表联锁系统的切断阀、放空阀必须经过校验,其泄漏量及全行程时间必须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仪表联锁系统的电源保险大修时必须更换新品。

在开车前要对所有仪表联锁系统按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必须做到:

(a)仪表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b)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挡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c)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

(d)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仪表联锁系统档案及资料管理

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负责仪表联锁档案及资料的管理。应备有所负责的各生产装置仪表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一览表。

仪表车间应备有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

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图纸、资料及文件应及时由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班整理归档。

装置仪表维护班应有所附的生产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回路系统图;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自启动仪表联锁系统清单;仪表联锁设定值一览表;修改后的仪表联锁系统的图纸、资料及有关规定。

仪表管理制度(篇6)

一、新设备到矿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或标志,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运输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组,需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三、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罚井口把钩工2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齐进行移交,机电运输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列出明细,3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否则,3日以上对责任单位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运输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帐处理。

五、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设备库销帐,设备库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其原值的50%赔偿后,再做销帐处理。

六、出现失爆的,各责任单位要当班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试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6、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2、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3、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5、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6、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7、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8、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10、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11、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6、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防爆电气设备 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0、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21、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2、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24、喇叭嘴亲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26、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2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8、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29、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30、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3、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盒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3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的或压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电工带电作业。

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照明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8、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1、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2、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3、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4、各种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大于规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30元。

1、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2、密封圈内外径切割不规范(呈锯齿状、平面状)。

3、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 个扣距)。

5、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6、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接地系统不合格。

2、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一台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4、接线工艺差、接线室卫生差的。

5、缺少危险标志牌或隔电板的。

6、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检验合格证的。

2、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的。

3、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5、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6、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出现上述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对所属或责任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处罚。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仪表管理制度(篇7)

第一条测风仪表的保管实行统一台帐管理,即测风员使用、科内管理。使用前领取,用完后交回。

第二条维修及保养:

1、为防止仪器的损坏,在使用时应防止剧烈撞击和震动。、

2、测风员不能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

3、不要碰撞和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

4、用后擦净,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

5、仪器损坏后,由科内专管人员负责维修,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拆。

第三条光学瓦检器的保管、领用、维修进行台帐管理制度:

1、瓦检员每人使用一台仪器,上班领用,下班交回,实行定人定仪器管理。

2、仪器出现问题后交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修理。

3、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

4、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5、瓦检器由瓦斯队负责保管,严禁将不合格仪器发放使用,回收时要严格检查,发现损坏、零件短缺,必须落实处理,严重的折价赔偿。

6、瓦检器每季交柳林县计量局校正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