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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4

项目管理制度精选。

在企业里建立规章制度是管理中最重要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享有劳动权利的保障。好的规章制度制定的时候应该有人情味儿,从关爱员工的角度出发,规章制度是不可少的,我们在开始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注意什么?这份“项目管理制度”是栏目小编用心制作的希望能够达到您的预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项目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建筑业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建质[【xx】号精神,在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每月向总包方交一份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5、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8、成品保护制度: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经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9、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0、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文件资料的完整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和详尽。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做到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及验收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1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工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我司将主动做好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13、培训上岗制度: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项目管理制度 篇2

(1)项目经理:

代表企业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制定措施,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的质量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组织有关部门对材料供方进行监督和评审;主持项目质量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外的重要文件;组织编制职工培训计划;组织'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其它应由项目经理担负的职责。

(2)项目副经理:

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管理和运行;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统筹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质量教育,保证各项质量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和运行;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质量事故技术处理及防范方案的组织编制及实施:其它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组织和审查图纸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领导项目质量管理中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技术文件和有关质量文件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的审批、协调工作;负责不合格工程的评定、处置的裁决;负责项目的qc小组活动。

(4)工程科:

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负责施工图纸、定型图、规范、验标等技术文件的发放和管理;根据工程技术质量要求,确定特殊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负责提出自制或购件的质量要求和主要材料计划文件的批准;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5)安质人员:

负责工程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施工过程质量监察工作;负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纪律检查和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参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负责跟踪检查。

(6)试验室:

与物资科配合,负责对外来料进行理化试验分析,出具报告;现场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品质检验,对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和试件强度进行试验,以及土工试验等,并出具报告;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计量法规法则;负责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负责试验设备和计量器具的管理。附:《材料质量检验总程序图》

(7)物资设备科:

负责项目内物资采购、管理,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对所采购的物资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送检试验。组织并参与对分供方的评定和选择工作,建立和保存合格分供方档案;制定物资采购、保管、标识、发放制度并定期检查物资保管环境,标识情况及发放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物资系统原始记录,做到有可追溯性。

项目管理制度 篇3

一、九不准 :

1、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没有技术和质量交底,不准施工。

3、未经隐检、预检及检查验收手续签认之前,不 准进行下道工序。

4、没有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半成品不准用于工程。

5、工地不准变更砂浆、险配合比。

6、未经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不准从事该专业的 施工,做到持证上班、岗。

7、严格按图施工不准任意变更图纸要求,凡须变 更的事先办完手续后再施工。

8、没有进行结构验收的,或未得到政府质检站同 意不准进行装饰工程。

9、留有大量回头活,不准进行油漆、刷浆施工。

二、四不验评 :

1、班组不认真自检,无自检记录不验评。

2、分项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本工序之前不验评。

3、砂浆、混凝土没有R28强度结果的分项不验评。

4、分项工程完成后,工长不组织质量检查不验评。

项目管理制度 篇4

一、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质量员、技术员、施工员等为成员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制度。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检查督促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组织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项目工程要对各级技术人员建立明确的职责范围,以达到各负其责,各司其事,充分调动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国家技术政策,搞好技术管理,促进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保证工程的质量。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dm566.COm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6、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1、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3、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保证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督促实施。

4、参加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制度、保证措施。

5、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工作。

6、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7、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8、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安排重点难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旁站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或罚款。

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

2、负责组织自检,互检活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

3、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重点抓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作。

5、组织生产作业人员参加技术学习,针对影响质量关键因素,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

6、协助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防治办法。

1、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2、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8、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组织研究制订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

3、督促检查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5、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项目人员开展质量活动,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

6、带领全项目部管理人员,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3、组织本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4、主持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5、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6、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7、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8、指导质检员、施工班组的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半成品)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实施罚款。

9、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防治、改进措施。

10、经常听取质量检查的汇报,积极支持技术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11、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贯彻执行。

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经常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检及验收交接工作。

5、参加班组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工作,分析工程质量,随时掌握质量动态,深入班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

7、督促并协助现场单位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8、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要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1、熟悉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并对各工长、测量工和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严格按照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标记和施工日志。

3、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鉴定和技术复核。包括对工程测量的控制轴线、标高及坐标位置的复核,对基础尺寸、标高及砌体轴线位置、构配件位置的复核,对材料、工程质量的鉴定等。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2、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3、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4、参与施工质量技术攻关,对保证施工质量提出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1、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单元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一、凡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并签证,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检查应及时。先由队内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验收。

三、检查中发现地质与勘察不符,不能擅自处理,应及时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约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四、检查时除按工程报验单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长度进行询查,将询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五、隐蔽工程报验资料规定全部打印,签字用碳素墨水的钢笔填写,字体工整。

六、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七、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八、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九、对关键或重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进行现场录像,保留视频资料。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一、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阶段性检查评比中,质量满足要求,工程验收被评为优良级的,受到建设单位通报表扬的相关人员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在阶段性检查评比中发现质量问题,受到批评的,未达到优良级标准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因人为因素造成返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阶段性奖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为提高质量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实现交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单位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操作如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

一、为坚持执行各种测量制度,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项目部需成立施工测量小组负责项目部管段内的中线、水平的测量,负责建筑物的控制点的复测,以及施工所需的中线点、水准点的布设。

二、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制度,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施工过程监控测量及竣工测量等每次都必须进行双检。

三、交接桩实行记录签认制。无论是从设计单位接桩、精测队交接桩,还是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测量交接桩,都必须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重要桩点需有图示说明。

四、坚持复测抽检制,对所有精测资料必须再次复核后方可使用。通过严格执行各种测量制度,施工的结构物的几何尺寸都能达到设计要求,从而使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得到了保证。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复核签字后方可下发。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先进的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及检验工作。

二、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试验单。

三、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认达到标准时,才能投入使用。

四、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及时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及时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

五、各级试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的各种便利条件。

一、定期召开质量教育教育专题会议,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

二、每周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工作总结,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将工程质量抓到实、落到位,定期对质量教育的内容进行考核、再教育,彻底消灭理论上的错误,正确指导施工。

项目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