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气应急预案|台风天气应急预案(系列19篇)
发布时间:2017-11-26台风天气应急预案(系列19篇)。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佛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保障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委、镇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台风工作,落实镇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
4、全民动员,协调应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要迅速响应,形成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一)自然地理。
__镇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西南,位于我省沿海地区,受南中国海及西太平洋生成的热带气旋正面袭击或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7~9月份为台风活动季节,台风期间有时发生强台风。由于地处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两江洪水影响,如适逢多雨和台风天气,容易造成洪涝灾害。
(二)防御重点。
1、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3、山体滑坡。
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地区的排涝。
(一)__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镇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三防指挥所”)为全镇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在镇三防指挥所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或各自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机构。
(1)指挥:由镇政府的行政首长担任。
(2)副指挥及成员:由镇领导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
(3)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应急办)、宣传文体办公室、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农业和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武装部、区公安局__分局、__医院、中国电信__分公司、__供电所、__供水公司等。
2、镇三防指挥所防台风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及区三防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镇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区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严格实行防台风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编制完善防台风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下达应急强制等调度命令,统一调度全镇各类抢险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负责发布全镇风情、水情通告,组织灾后处置。
3、镇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三防办”)为镇三防指挥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镇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编制修订《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主要成员单位防台风职责如下。
(1)党委办公室(应急办):①负责协调落实镇委镇政府有关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②指导和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③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作。
(2)宣传文体办公室:①负责全镇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②督导电视媒体在接到镇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的信息后及时向公众发布;③督导电视媒体制作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
(3)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强对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管理,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
(4)教育局:①编制并落实教育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②指挥、协调受台风影响的托幼机构及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师生安全转移;③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④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①指导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各种养殖户落实防风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导渔业船舶、鱼排人员防风避险工作;④向镇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的救助工作;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②协助核查、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③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庇护中心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
(7)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①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尤其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及时抢修加固;加强水闸、电排站调度管理,及时做好预排工作。
②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
③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人员回迁。
④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⑥负责道路两旁树木及其它绿化苗木受损修复管理,避免造成事故。
(8)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①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及工业园使用燃气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0)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①加强对环卫、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码头、交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
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设置单位(人)检查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有关部门督促设置单位(人)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物或设施。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积涝严重地区进行抢排。
④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
⑤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风工作,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
(11)武装部:组织协调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12)区公安局__分局:①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③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和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工作;④利用交通电子显示屏协助发布台风预警信息;⑤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13)__医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
(14)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顺德__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顺德__分公司等):①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②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15)__供电所:①负责所辖供电设备
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镇排涝泵站和镇三防指挥所、__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②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③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④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16)__供水公司:①负责__镇辖区内因台风而损毁的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②负责因台风而出现停止正常供水区域的应急供水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如实施方案有修订时,每年汛期前(4月15日)报镇三防指挥所备案。
(一)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Ⅳ级(一般),III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III级预警: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II级预警;
(3)Ⅱ级预警: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I级预警: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I级预警。
2、预警发布。
(1)台风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台发布。
(2)宣传文体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__广播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3)镇三防指挥所负责发布防御台风灾害指令。
(4)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具体包括: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江河水情、地质灾害、水工程安全、建筑施工工地、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及地下建(构)筑物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渡口、码头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督导种养殖户对农田鱼塘水位进行调控,并负责种养殖业防风和抢修的有关信息发布。
教育局负责托幼机构及学校防范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发布。
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其他信息工作。
(二)预防。
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风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2)工程准备: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镇三防指挥所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标准,制定《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镇三防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制定有关防台风预案。
(4)物料准备:按照不低于省定的物料储备标准,分级负责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物料和设备。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网和应急通讯畅通。
2、防台风检查。
(1)镇三防指挥所应适时组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2)镇三防指挥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镇三防办备案。
3、防台风巡查。
(1)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建立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城市排涝、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渡口、码头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教育局应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企业单位,尤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III、Ⅱ、I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授权区三防办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或区三防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启动,或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
以上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镇三防指挥所应将级别信息传达至相关成员单位。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I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2)镇三防办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防台风信息通报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监视,监督指导台风可能影响区域内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5)武装部组织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3、I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组织镇三防指挥机构主要成员单位
(应急办、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参加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险情、灾情和台风防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立即投入防台风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和镇委镇政府。
(3)教育局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师生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出险工程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测、巡查,落实各项防御抢险措施,防范台风引发的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救灾准备工作。
(5)镇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6)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促沿河化工等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巡视,做好重要设施防风加固工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核实、统计受灾情况及受灾人员安置情况报送镇三防办。
(9)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以及城市照明等公用设施的检查管理,并指导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路灯。
(10)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在做好III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4、I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镇三防指挥所指挥坐镇指挥,对各项重大防御措施作出决策,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镇三防指挥所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台风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指挥重大险情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3)镇三防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在做好II级应急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政府和镇三防指挥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内容是:
区公安局__分局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工程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应加强巡查,检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统、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断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及时清除路障,避免发生事故;抢险车辆、船只处于紧急待命状态。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落实村(居)农业系统、渔业船舶和鱼排的防台风工作,检查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及时抢修受影响路灯;联系各通信运营部门有关人员要严守岗位,确保防台风及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_分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防台风及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确保能够尽快恢复受损设施。
武装部组织好民兵应急救援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并派员参与镇三防指挥所协助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
(三)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三防指挥所通过OA短信平台或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一)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武警、民兵和预备役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镇武装部应按照镇三防指挥所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镇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镇三防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三)信息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台风灾害时,通信运营部门要启动通信保障响应,迅速调集力量抢险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信息接收以及防台风预警信息发布通畅。紧急情况下,优先发布防台风手机短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体发布台风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
(四)交通保障。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队伍、人员转移撤退、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车辆调配,保障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由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保障防风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治安保障。
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六)物资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社区和单位,应按省、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七)卫生保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医院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八)生活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政府应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九)宣传保障。
镇三防指挥所、宣传文体办公室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由镇三防指挥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镇三防指挥所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镇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镇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抢险演习。
(一)灾后救助。
加强宣传教育,稳定群众情绪,镇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做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组织救灾工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3、区公安局__分局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教育局负责统筹受损校舍的修复和灾区学校在后复课工作。
5、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指导各居(村)委会对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生产自救工作,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6、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镇三防指挥所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区三防指挥部。
(二)补偿要求。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群众的物资,应按市场价格,经镇三防指挥所核定数量,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镇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
(三)总结与评估要求。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镇三防办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1、根据《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预案由__镇三防指挥所制订,报__镇政府批准,并报区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3、本预案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编制的《__镇防台风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一、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台风成为我国沿海地区面临的重要灾害之一。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应对台风对项目的影响,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进度,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制定一份科学且可行的工程台风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预案目标
工程台风应急预案的目标是有效地降低台风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体来说,预案的目标包括:
1. 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和人员的损失;
2. 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台风影响;
3. 避免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4. 提高工程在台风条件下的抗风能力。
三、预案内容
1. 台风预警与监控
及时获取台风预警信息,建立监控系统,包括气象观测站、卫星云图等,用于实时掌握台风的动态。当台风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预案。
2. 人员疏散与安全
确保所有从事工程项目的人员的安全。在台风预警发布后,第一时间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停工,进行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排专人指导疏散,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3.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固定和保护
在台风来临之前,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固定和保护。将易受风害的设备和材料移至安全地带,加固设备固定点,以减少风灾对设备和材料的破坏。
4. 工程建设防护设施的增强
加强工程建设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提高工程的抗风能力。例如,在房屋建筑中增加加强柱、加固墙体等措施,提高结构的稳定性。
5. 台风过后的检查和修复
台风过后,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修复工作。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状态,及时处理台风造成的损坏,并修复受损的部位。
四、预案执行流程
1. 预警发布阶段
一旦台风预警发布,负责执行预案的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工程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停工,进行必要的疏散措施。
2. 设备和材料固定阶段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一旦发现台风临近,立即对易受风害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固定和保护。
3. 工程建设阶段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工程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提高工程的抗风能力。
4. 台风过后的检查和修复阶段
台风过后,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修复工作。及时处理台风造成的损坏,并修复受损的部位。
五、预案评估和修订
定期评估和修订预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台风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六、结论
工程台风应急预案是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和进度的关键措施。通过科学细致地制定和实施预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对工程项目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同时,预案的执行还能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抗风能力,为我国工程建设提供更强的保障。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防御,作战的基本类型之一。军队抗击敌人进攻的作战,为了保卫重要目标、消耗敌人、保存自己和辅助进攻或准备直接转入进攻的一种手段。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防御台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校防御台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学校防御台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防台救灾工作,在鹿城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防台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学校防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成员:全体教师
三、防汛重点:
1、教学楼、功能室、食堂、体育馆等建筑。
2、保证学校及周边的排水畅通。
3、加强台风、暴风雨、雷雨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
4、提高师生对突发性天气变化(暴风雨、雷雨、雷电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台风前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充分认识防汛抗灾抢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时刻准备,严阵以待。
2、组织准备:建立防台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加强防台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防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台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台风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事件。
五、防台救灾应急反应:
1、学校接到上级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台准备后,或根据台风情况即将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学校防台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根据本校防台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台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台救灾工作,并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3、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由各校区校长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与值班领导应及时到位,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各校区校长及相关领导报告。
4、加强值班巡视,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撤离。
5、加强台风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及周边排水畅通。
6、对各建筑物如发现险情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师生到安全住处,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处贴示安全警示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8、准备教室,用来安置周边地区的遇灾人员。
9、若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学校第一时间向鹿城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0、报警求助110;火警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
学校防御台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成立防台防汛工作组: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防汛组织人员安排,防台防汛工作整体布置;
2、防台防汛组长:由综合办负责人担任,在防台防汛期间,全面具体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节人员及物资,并在24小时内向总指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景;
3、防台防汛组员:听从防台防汛组长的安排,在作业长的领导下,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紧急情景下,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在防台防汛期间,作为临时的指挥中心负责对外与政府部门、主管的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动力组:在防台防汛期间,负责电力正常供应,并随时供给再发电的工作;
6、设备组:负责所有防台防汛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维修厂房等其他急需场所;
(二)危害识别与风险。
每当台风汛期来临,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决定企业应急反应级别:
1、黄色警报(轻度):六级以下台风,能够正常作业;
2、红色警报(中度):六级以上八级以下台风,各部门领导值班,仓库组织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3、黑色警报(高度):八级以上台风,公司内停止作业,固定好各种设备设施,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组织一切人员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企业重点防范部位:员工宿舍、公司各区域、各类设备、高压配电房、办公室、财务室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企业所有员工,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企业领导报告;
2、防台防汛组长:要根据实际情景,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进取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景;
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景,可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汇报;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1、应急指挥中心:在防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联络方便,配备4部对讲机;
2、配电房、物资、动力部门24小时正常有人值班,确保电力供应,物资备有铁锹、水泵、雨衣、手电、沙袋等,使用方便,另外配备轿车、卡车多辆,必要时可随时调用;
3、在特殊紧急情景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五)应急本事与资源
1、应急指挥中心与公司生产办公区域距离近,信息传达快并且方便,管理上效率高;
2、一旦狂风暴雨来临,各岗位管理人员接到指令,必须迅速将防台防汛物资及时送到重点部位,提前做好抗灾准备;
3、在防台防汛期间,所有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指挥中心,仓库内电话直线,随时理解各种指令,整装待发;
(六)保护措施
1、在防台防汛期间,安保人员将重点负责财务科等企业重要部位的保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后勤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保证饮食正常供应;
(七)信息发布与员工教育
1、由防台防汛组长根据各阶段的实际情景,经总指挥同意后,经过正常渠道,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2、平时在宣传教育上要增加防范意识,当正进入预案状态时,所有工作均由防台防汛组长统一指挥行动;
3、根据天气预报资料,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避免在风口经过。
(八)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1、每年7-9月,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了总动员,对企业一线员工进行了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台防汛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台防汛的综合本事、团体精神。
(九)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台防汛组长做好每次员工演练的情景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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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区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永(校长)86051088
副组长:谭佐龙(书记)13193158846
孙朝云(副校长)13883210835
熊军(副校长)13452871835
程静(副校长)13060238881
魏蓉(副校长)13594317521
陈永田(副校长)13908381293
下设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邓玉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学区辖区内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3、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接到灾情消息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接到灾情警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各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义消队员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一方面及时派人到学校各处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校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学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育才中学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视具体情况变化会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祠市学区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大风、雨雪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极端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霾)等。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x,全面负责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
副组长:xxx,具体负责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上报、宣传教育及相关处置工作。
成员:xxx
(二)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校长室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五、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极端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将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在第一时间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区教育局和奢岭街道办事处。
2、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四)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1、领导小组应及时按救援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救援,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区教育局。
2、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应急处理方案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沙尘暴、严寒、高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和出现时,学校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校舍、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查。
2、如果极端天气警报为红色警报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师生活动。
3、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及教育局汇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六)学校及时掌握和处理因极端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1、学校要针对极端天气制定学生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暴风雪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校讯通、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其家长通报。在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根据灾情由校长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在遇有天气突变、大风天、沙尘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教育局。
3、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教育,尤其做好极端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暴风雪过后,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极端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开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如遇大雾、大雪、冰冻天气发生在上学时,班主任要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提前告知每一位家长要亲自送孩子到学校,并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极端天气发生时,本校教师尽量不要开私家车上下班,并要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5、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周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6、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胶、麻袋等防滑用品。
9、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
8、若放学时适逢天气恶劣,影响车辆及路人行走,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适当延长放学时间,除带班领导提前10分钟到位外,全体教职工全部留校待命。
(1)学校领导实行定点负责制:
xxx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xxx波负责校门口内外的疏散秩序;
xxx负责巡视各班级,处理偶发事故;
xxx负责学生离校具体协调工作;
xxx负责校园内的疏散秩序;
xxx负责大厅秩序维持;
xxx负责学生上下接送车秩序或通知接送车辆停止运营。
(2)校长室将通知传达给吴彦龙,广播通知启动应急预案,并宣布带班领导提前到位,全体教职工留校待命。
(3)各班级接到预案启动通知后,由各班班主任教师到教室维持秩序,组织学生有序退校。
(4)必须安排全体学生顺利离校后,班主任、值周教师向学校领导汇报后方可离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第一章总则
一、为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明确权责、相互协作,逐步实现人员、物资、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和有效配置,进一步提高我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效率和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局系统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在局系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地震、雷电、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事件等。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社发处、农村处、交流处、监察室、信息所、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组成,联系人为办公室主任,备用联系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抢修抢救、服务、保障、技术、安全等专业组进行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以及组织物资、人员、资金的落实。
2、根据市政府预报、通报,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研究本系统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向群众传达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保证上通下达,作好预防工作。
3、确保通信畅通,依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布24小时通信电话。
白天电话:8888888(早8:00—晚6:00)
夜间电话:666666(晚6:00—次日早8:00)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负责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坏,组织抢修单位和居民区电、水、气、通信等,安置受灾职工吃、住,确保机关和系统职工家属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5、组织后期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报告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总结工作。
三、专业组组成与职责
局系统成立5个专业组开展应急预案实施工作,每个专业组除组成人员外,另设后备组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组性质,明确具体参与人员。
1、抢修抢救组,由办公室水电、气暖专业工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机关处室人员共10人组成,职责为抢救国家财产,消防灭火,抢修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造成的断电、停水、停气,搭建临时防护设施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
2、服务组,由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10人的服务队伍,主要任务在发生灾情时疏导群众撤离,组织救助老弱病残人员和有困难家庭群众,负责对灾情有伤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总负责: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3、保障组,由局机关办公室、计财处和机关物业服()务中心组织10人的后勤保障队伍,负责救灾物资供应,保证每年在行政预算中留有1万元储备金,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量,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保证工作车辆使用;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技术组,由社发处、交流处、农村处、信息所组织10人的技术保障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疾病预防、防治科学知识的教育工作及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后的设备软硬件恢复工作。总负责: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计划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5、安全组,由监察室及机关处室组织10人的安全保卫队伍,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负责机关大院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总负责: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应急行动方案
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或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我局应分级响应实施行动预案,由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有步骤地开展各专业组的工作,同时,积极服从市上对人员、设备、物资的统一调配。
一、紧急避难场所的确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局系统的紧急避难场所为机关大院篮球场和机关食堂前的空地。
二、对预警事件的.处置
1、依据市政府发布预警等级,根据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出差人员、外出车辆的召回。
2、组织局系统职工学习有关知识,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技术组开展通讯、信息网络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保障组开展经费、物资准备工作,其他三个专业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值班工作。
三、对外部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已造成影响的,由各专业组依据职责,开展应急预案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尚未对局系统造成影响,但可能带来影响的,则根据事件的性质,由相应的专业组开展检查、预防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对局系统没有影响的,则对应开展各项教育工作,避免局系统可能出现类似事件。
四、对局系统内部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处置
1、重大交通、房屋安全事故
由抢修抢救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2、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故
由技术组负责与市通讯、信息网络供应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设备的自检和软硬件的恢复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通讯、信息网络的恢复情况。
3、公共卫生事件
由技术组负责对与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情况,需要隔离的,则在局物业中心设立隔离室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保障组迅速采购隔离人员后勤用品,服务组负责隔离人员的看护、协助家属解决家庭困难。
4、突发安全事件
安全组、服务组、保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局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及时向市上相关部门汇报具体人员和财产情况、开展措施情况。
第四章后期处置
一、组织后期处理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等级,造成损失大小由局办公室、计财处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市科技信息所、x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交流中心等单位财务人员对其单位损坏财产进行评估、造册,如实向市政府汇报。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条财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二、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保证委员会,负责机关财产和家属院安全保证工作。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架构与职责
第一条院应急领导小组为防台风应急最高指挥机构,各应急工作小组为防台风应急的执行机构。
第二条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应急工作小组进行防台风应急响应,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防台风宣传教育、应急培训演练、台风信息汇报、通报工作,指派专人对台风灾害进行监控、预报、评估及报告,获取台风相关信息,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条台风来临时,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准备工作
第五条学院应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台风演练,提高教职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防洪防台风意识。
第六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台风与洪水危害,应急办公室与运行保障组负责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药品等,并合理配置到相关部位。设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室(办公楼318室),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要。应急物资应保证其质量合格和数量充足,确保其在紧急状态下能正常使用。必要时学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应急物资。
第四章 台风预警
第七条应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中央气象台和海南气象台发布的强降雨、台风信息,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时,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将台风变动信息通报给院应急领导小组,直至台风结束。
第八条院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后,应召开碰头会,通报台风信息,研究应对措施。
第九条运行保障组接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后,做好全院供电、排水等重要系统的自检自查防范工作,做好防台风准备。
第十条应急办公室接到白色预警信号后,应在全院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雨水排放系统、建筑物防洪抗台风能力及潜在的隐患、施工设备摆放地点、人员居住地点、防洪防台风物资储备和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逃生路线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各部门和人员不得延误。节假日期间,由应急办公室在学院领导指导下组织在校教职工开展全面防台工作。
第五章 台风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防御热带低压(风力为6-7级)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发布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的信息,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情况,布置应急任务。各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应加强校区巡查,对校区室外设备设施、绿化植被、学院电梯、水电泵房等关键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稳定、牢固,对管道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关闭好阀室门窗;在确保电梯内无人的情况下关闭电梯;督促承包商完成防台风的其他准备工作;通知超市、食堂等供应单位做好物资储备和保护、转移等工作。
(二)应急抢救组负责做好学院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场所的防水防潮工作,关闭门窗,备好应急沙袋,控制好人员、车辆调度。
(三)资产保障组做好重要资料、图书文献、合同、账目、精密仪器和设备的防水防潮工作。
(四)人员保障组做好对全院师生职工的防台风应急通知、情绪安抚以及进入疏散撤离程序中的组织工作。
(五)应急办公室监督、指导各应急小组及承包商对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小组完成上述任务后及时向应急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应急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 防御热带风暴(风力8-9级)、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
第十二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情况,布置应急任务。各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通知各区域超市食堂相关营业场所,做好相关防洪、地质灾害、露管、设备受损、天然气泄漏等事件的预防准备。
(二)人员保障组统计学院值班与休假人员,确定全院师生职工都处于安全状态,未发生人员受伤、被困事件。
(三)应急抢险组随时待命,准备做好校产、人员的抢救、保障工作。
(四)应急办公室监督、检查、指导各应急小组对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
(五)各小组完成上述任务后及时向应急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应急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向学院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 防御台风、强台风(风力12级以上)
第十三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研讨决议是否进行撤离,决议撤离后授权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工作小组通报情况,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讯广播组通过广播将情况通报全院人员。除留下必要的应急值班人员外,人员保障组应立即联系安排撤离车辆,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撤离。各部门撤离前拔掉办公室电器插头,保存好部门资产,关好门窗,迅速到指定地点乘车。
(二)应急抢救组安排学院值班保卫人员检查确认学院各楼房门窗是否关好,所有电器是否断电。
(三)运行保障组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所有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异常情况立即通报应急办公室。
第十四条防御因强台风引起的次生灾害:当发生由台风引起的次生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学院应及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案。
第七章 关闭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取消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或风力减弱至6级以下),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发布防台风应急预案关闭的信息,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情况,布置应急恢复任务,相关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全院检查,检查生产系统和施工系统的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消除因台风造成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如台风造成断电,运行保障组负责联系电力局安排送电,启动发电设备或机组恢复系统生产、恢复生活用水、网络通讯等,并做好清理与恢复工作。
(二)人员保障组、资产保障组初步统计损失,包括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与保险公司联系,配合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确认损失情况,处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
(三)应急办公室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及时向相关方报告,并及时统计、筹集、申购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得到及时补充。
第八章 应急报告
第十六条台风应急启动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十分钟内,以钉钉通知形式通报全院师生,包括应急启动时间和台风具体状态等。
第十七条台风应急响应结束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一个小时内通报全院师生,内容包括应急关闭时间和目前风力、后续气象情况等。
第十八条收到橙色及以上台风预警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一个小时内通过中交集团突发事件汇报模块,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防台抗洪准备工作开展情况。橙色及以上台风结束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二个小时内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受损、恢复情况。遭遇红色台风预警,由院领导小组半个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清理与恢复报告:当清理与恢复工作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内容包括清理与恢复启动时间、灾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理、生产恢复和工程复工情况、伤害和财产损失统计等。
第二十条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过程的救援记录工作。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大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1、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学校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水路畅通.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雨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家长接送学生必须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雨天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了解有关天气预报的'预警知识.并强调让学生通知家长,在雨天来校接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行车要求,听从指挥,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天或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行政、办公室、德育处和当天的值日教师要在校门口以及架空层负责学生的疏导、指挥车辆工作,必须全部到位;教学处要积极协助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各班主任要积极指导本班学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学生全部安全离校,本人方可离校.
四、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游泳安全的管理,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在建筑安全中,台风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为了保障建筑物在台风天气下的安全性,建筑台风应急预案是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将从预防措施、人员组织、物资准备及响应处置等多个方面探讨建筑台风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一、预防措施
1. 建筑规划:在选址和设计建筑时需要考虑到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风险,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分析,选择较为安全的建筑地点。同时,在建筑设计中,应考虑到建筑物对于风力的承受能力,采用防风、防雨、防洪等措施,结构坚固,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
2. 维护建筑设施:在平时,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物各种设施的运转正常。同时,要配备防洪、防雨等设施,并做好及时清理和排水工作,确保建筑物长时间处在安全状态下。
二、人员组织
1. 安全责任人:在建筑物中应该指派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管理。他们应该具备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并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行动。
2. 协同合作:应急预案的组织需要协同合作,包括建筑安全责任人、消防、救援、安保等部门。每个部门都要拥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和开展救援工作。
三、物资准备
建筑台风应急预案中,物资准备是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装备:应急预案中需要准备相应的装备设备,以备应急情况使用,如应急发电机、水泵、灭火器、防洪设备等应急设备。
2. 外场运输:建筑应急物资需要保证快速迅速到达现场。因此需要建立应急物资库存管理机制,提前选定合适的存放地点,及时补充物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3. 通讯设备:建筑台风应急预案中,通讯设备的准备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在关键时刻出现物资缺乏和通讯不畅等情况。
四、响应处置
当发生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建筑台风应急预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措施落实:将预案中设计的各种措施及时实施,包括人员组织、物资储备、灾害情况的掌握等。确保应急措施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实施。
2. 迅速响应:台风来临时,应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响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所有来客的安全并将必要的设备从风险区域中转移出去。在没有完全避免损失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资产和建筑。
3. 后续救援:在台风过后,应该对损失进行估算,并及时进行恢复和重建工作。同时,对于需要使用临时救援设备的建筑物,要及时安排更换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结束语:
建筑台风应急预案是建筑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台风及自然灾害来临时,能够提供现场组织和解决问题。总之,准备和实施台风应急预案可以为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重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台风是一种自然灾害,给建筑环境带来的危害很大。为应对突发事件,建筑应制定台风应急预案。下面我们将详细的介绍建筑台风应急预案的标准内容,以此保障建筑环境中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一、基本原则
台风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人命安全第一、抢险救援优先、科学实施,防灾减灾,异地共享、协同处理、社会应急方式等。
二、台风应急及发令机关
1. 台风预警
台风预警是表明台风可能影响某些沿海地区,并将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警告信号 。
2. 台风警报
台风警报是指已有台风风力在某一地区的指示信号。同时,发令机关(如气象局)会发布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3. 台风应急响应
当建筑环境受到台风的威胁时,必须要立即启动台风应急响应机制。这包括紧急疏散、物资配送、闭路电视监控和通风系统的启动。
三、组织指派及紧急联系信息
1. 组织指派人员
建筑企业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并在预案中指定应急管理人员。
2. 紧急联系信息
应急预案应包含紧急联系信息,如紧急电话等,以方便及时报告事态。此外,建筑业者应该与当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助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应急资源保障
应重新检查建筑物的耐台风能力,并检查应急备品备件的储备量,确保运行设备的稳定性。资源储备将包括备用电源、雨水存储设施、沙袋和风雨衣等。
四、安全防护措施
1. 安全疏散
应制定疏散路线和指示标本,并安排人员进行指引疏散.。
2. 如何减少损害
遮盖可疑要塞的窗户、关闭出口洞口、加强通风管道、增加支撑柱、增加紧固件。
3. 危险区域的隔离
应制定隔离区、安全通道,避免人员和动物进入危险区域。
五、各种基础设施的保障
建筑业者应确保基础设施的运行。可能需要备份电源、增加驾驶员、制定货物运输计划。
六、政府应急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共同管理。联合应急组织,建立紧急协作机制。
总之,建立台风应急预案是必要的,这可以保护建筑及其在其内工作和居住的人们。预先考虑风险和应应对措施,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建筑业者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预案执行,确保员工的安全、业务的连续性,并与相关外包机构密切合作。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为了切实预防xx镇xx危险岩体不稳定的斜坡和半边山危险岩体不稳定的斜坡地质灾害点,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避免大众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以下紧急危险预案。1.灾害点的情况。
(1)xx危岩体不稳坡。
xx危险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黎阳镇龙山寺后山,山顶有几处危险岩体隆起,影响龙山寺人员和财产安全。长时间下强雨可能会出现山体滑坡,长时间下强雨通知龙山寺内人员撤离。
(2)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坡。
半边山危险岩体不稳定的斜坡位于黎阳镇小龙山南侧,这里半边山几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岩,容易坠落,危险岩附近有黄山市特警学校和民居。长时间下强雨可能会出现山体滑坡。长时间暴雨后立即通知附近的人撤退。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员:::
三.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一)应急人员。
检查员:xx。
配置点:xx。
联系方式:xxx。
转移人员:正在释放中。
(二)紧急队伍:xxx。
(3)紧急物质储备。
镇防汛抗灾物资主要有雨衣12套、头盔12套、折叠式充电录音4个麦克风、铲子10根、麻袋100根、沙子几根。以上防汛物资存放在镇上的器械室,林天有同志统一调配。
(四)紧急反应:
1.镇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紧急通报辖区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更大灾害,部署辖区救灾工作。立即向辖区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区政府支持。
2.组织全镇工作人员根据汛期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喊话筒等方式将汛情信息及时通知居民;特急情况或电源.通讯中断时,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应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接到灾害天气预报,要随。
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时,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按照指挥组织救援。
4、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生产生活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五、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2、各负责人,对防汛抗灾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好本辖区值班职守,督促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等工作,发现险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台风频繁来袭成为一种常态。而对于位于台风多发地区的小学来说,如何有效地应对台风,确保师生的安全成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小学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台风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小学应当建立完善的台风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台风的最新动向,可以让学校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学校应该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提前收集台风信息并及时向师生家长发布通知。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专门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对台风风险。
学校需要设立明确的疏散逃生路线和避难场所。在台风来临之前,学校应该对疏散逃生路线进行清晰标识,确保师生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学校还应该确定可供避难的安全场所,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还应该加强师生的台风安全教育。在平时,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台风安全知识培训,让师生了解台风的特点和应对方法。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台风演练活动,让师生熟悉应急预案,从而提高应对台风的能力。
学校还要及时评估和总结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每次台风过后,学校应该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只有不断地改进与完善,才能让台风应急预案更加科学有效。
小学要做好台风应急预案,需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设立明确的疏散逃生路线和避难场所、加强师生的台风安全教育、及时评估和总结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在台风来袭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师生的安全。希望每一所小学都能制定并严格执行台风应急预案,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并为提高本工程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一期工程(四标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基本原则与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不利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三、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北起白蕉高速公路出口(桩号为K173+500),南至珠海大道湖心路口(桩号为K188+262.888),全长14.763km。本标段桩号为K173+500,K181+160,全长7.66km。现状省道S272高速公路出口至白蕉车站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白蕉车站
至湖心路口段现状为双向六车道,路段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本项目在公路改建和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市政管线工程、路灯、绿化等工程。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灾害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辩识、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抢险领导小组 组建抢险队 进行评审、修订 配备应急物资、设备 发生 未发生
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实施应急预案 定期评审 图1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三)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时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的重大危险因素是基坑坍塌、施工机械、人员、材料财产的有效保护及临设的安全。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基坑坍塌的应急方案。
2、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风险预防措施
a基坑的'周边砌筑30cm高的防淹挡墙,作为通常情况下的挡水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沙包,紧急时对基坑周围施做围堰,防止地面水大量流入坑内。
b配备两台大功率水泵(其中一台备用),用于排除基坑积水,排水时接通就近的雨水管,雨水管满载荷时也可接通就近的污水管排水。
c施工现场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泥浆泵。
d及时获取天气信息,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四)、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现场灭火器、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班组配有对讲机。
3、上级救援机构: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级主管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四、应急准备
❂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 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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