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系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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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二、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
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5、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6、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7、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如发现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八、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制度:
一、必须建立锅炉安全操作运行及交接班记录。
二、司炉工必须持司炉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三、司炉工必须坚守岗位,绝不允许擅离职守、私自脱岗。
四、锅炉各附属机械设备必须运转良好,严禁敷衍应付。
五、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必须灵敏、灵活,按期校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锅炉房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卫生,用具、工具煤场、煤渣堆放、备品备件、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消除跑、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抹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管理人员组织所管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
6、锅炉房是生产的重要场所,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等。
8、锅炉房内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炉工均应懂得正确使用这些器材。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10、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1、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接班者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讲清楚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检查,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点清工具,如不符合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由接班人处理。
7、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8.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8.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8.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8.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8.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8.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8.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8.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8.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9、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10、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当班人员每1个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房检查)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看火门完整牢固。
4)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5)炉排和转动机械无摩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水电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3、异常情况下或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仔细看、听、模、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一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汇报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重大缺陷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
7、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8、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9、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10、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11、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12、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13、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4、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二、非司炉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锅炉房;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
四、值班者要随时注意各种仪表、气压表、水温表的显示,检查设备及管道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并做好检查及运行记录;
五、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或乱接电,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学院维修人员;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六、司炉工、力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允许赌博、酗酒和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七、司炉工应根据天气变化,进行供暖时间的调整,做到水、电、煤的节约;
八、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九、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千元以上(含x万元),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万元(含x万元)以上、不足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