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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土中国观后感|乡土中国观后感(集锦十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乡土中国观后感(集锦十篇)。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我们失去了什么

——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有感

这项作业的要求是读一本你最喜欢或最不喜欢的书,然后写下阅读后的感觉。因为我平时读书不多,最不喜欢也最不喜欢,所以我请了一位师姐给我推荐一本。师姐本科是读中文系的,读过的书肯定很多。

师姐第一次给我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可是拿到书时,看到是厚厚的一本,觉得在两个礼拜的时间内读完还要写读后感有点困难,于是师姐就又给了我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小书”。

我以前没读过学术书,因为我觉得学术书枯燥乏味。可是这次为了完成作业,同时也真的想多学习了解一些知识,就硬起头皮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除去序言和后记两部分,这本书中还有《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十四篇文章。

读完之后,虽然没有什么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其中的一些话语还是引起了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而对于这些问题,以前是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的。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成为城市人口;越来越多的村庄逐渐被高层建筑占据,村庄被城市取代;城市文明的进步逐渐取代人们印象中村庄的无知和落后。中国社会正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历史过程。

我们不能否认城市里有便利的交通、便利的购物场所和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不能否认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但我们是否意识到,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在各方面都感到满意的同时,也在失去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本色》一篇里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的,的确是这样的。

我来自农村,所以我对此有很深的了解。在农村,人们交往频繁,互相帮助,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熟悉。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文章中说的那样: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无数次小磨的结果。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感到温暖。

每次放假回家,我都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一种回家的感觉,尽管离家乡还有很远的路程。可是在城市里,你永远找不到这种感觉。就拿我自己来说,在县城读书时,每次去叔叔家,即使已经走到叔叔家楼下,仍然有一种身在异处的感觉,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除非走进叔叔家门,心里才会有到家的感觉。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尚且如此,更何况在复杂的大都市中呢。在城市里,人是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冷漠的。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这种陌生感,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会漫延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朴实的给人温暖的熟悉的感觉将渐渐消失,我们再也找不到乡村带给我们的那种温情。从高中起,一直在城里读书,这么多年,在外人看来我跟城里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可是城市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发自内心深处的陌生。

如果在城市化进程中,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过程中,人们总能保持在农村社会中的熟悉感和密切关系,社会是多么美好!

现代社会不仅给我们带来了陌生感,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安全感。在城市里,即使到楼下片刻都得把门锁好;即使按了防盗门防盗窗,还是整天害怕被盗;即使有警察,有法律,走在大街上还是担心被打被抢……总之,生活在城市里,始终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在农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即使是现在,农村人出门也不锁门,即使要出门很长时间。“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很好的说明了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即使有法律,城市里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所以在城市里,我们应该时刻提防备骗。在农村,你很少会有这种感觉。即使有纠纷,也很少需要法律来解决。

现代社会是一个矛盾丛生的社会,是一个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即使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种种规定,种种力量。但在当地社会,社会秩序不需要外力维持,只有靠每个人的本能和良知,才能平安。在我们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失去了这种维护秩序的本能和良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国外学习,目的是为了摆脱农村的贫困和落后,在城市找到一个舒适和富裕的生活。曾经,让自己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愿望一直十分强烈,可是现在突然有种疑惑:这种愿望真的有意义吗?

即使我们成为城里人,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吗?

城市化,现代社会,在向这个目标迈进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土这个词不是中国最为繁华绚丽的彰显,也不是处于表面覆盖及其广的圈层,在我看来它是绵延千里深于地表,支系庞杂的根。所谓根,被泥土包围是它的归属也是起源,沉于地表是它的最初也是不可捍卫的根本,周延出的每条根系更使它越加深入。

乡土社会一种有机结合而形成的礼俗社会,带有它固有的习惯与规则。人们从出身开始便被一个无形的社会小圈子所笼罩,对周围的人、事、物逐渐从陌生到认知、熟悉再是习以为常到最后如同血液在身体流动的轨迹一般恰到好处的自觉。这种规则有自己独特的形成模式与运动轨迹,它植根于社会共同经验的积累,依赖于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产生的习惯,不同于法律四四方方的强硬,它是圆润的,以人们相互信任为本,就像本书所说的一样是发生对行为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样一个广泛存在面对面交流的社会环境,它的维护甚至不需要文字的干涉,连语言有时也会显得累赘,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已经足够,或者说主要靠动作,规则经过确立也就有了一种本土价值观生根人们内心,不需要过多经验的积累,同时伴随它更新的速率又及其缓慢,人们所要做的也就是适应与遵守并将其保存,时代绵延。

乡土社会中规则的执行也甚是有趣,它与现代我们所提倡的法治观念有所不同,作者在本文清晰的提出法治是人依法而治,也是有人参与的,而乡土社会是把重心放于后者,体现出礼治的特点,既非单纯的横暴也不是完全的同意。不同于压迫性质的横暴权力也非完全合作的同意权力,于是便产生了费先生在文中提及的新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它的前提是对文化的认可与同意,由于文化的稳定,而文化对于新分子带有着强制化的教育过程,这就形成由传统所构建体系,也有传统进行教化,为体系与教化搭建桥梁的则是熟悉传统,辈分较高的长老性人物,一种一个人的威望增添文化的强制性与命令性的统治。这种长老性质的形成与当地社会儒学的特点密切相关。儒家伦理秩序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网络结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

事实上,长老会统治实一种稳定的社会基层教育权利形式,它是有亲情原则和儒家传统的老幼秩序文化构成的。能够维护这种有序统治恰恰是乡土自身的稳定,更新速率的缓慢,内部圈子结构的牢固,利益的简单性使得人们比较容易的拥有共同规则文化,长老的地位也能够被广泛的认可来保证下达的用于规范的命令能够有序快捷的实施,在保证规则实施后又反方向的维护了这个小社会的秩序,再加上绵延数千年的儒家文化对长老模式的加固,更是让这种循环往复的秩序难以破坏,不知不觉在乡土社会中的礼治结构日趋牢固,让这种根不断生长绵延地底,一点点分化出更多根系,难以撼动。

不可否认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经济的发展以及利益的多元化,会冲撞乡土社会固有的管理方式,但法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加固到变得更具灵活变通还有一定的过程,也不可否认在发展过程中乡土文化的精华也将与法治文化交织融合,而费老先生在本书中完整的剖析的乡土社会的规则与结构对于现代规则的完善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将传统与现代相融合,在庞大根系上生长出更多的繁茂。

◍ 乡土中国观后感

——16法学马慧玲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我出生在农村,却感觉和农村并不紧密,在农村生活时,我觉得我像一个旁观者,想着等我考上大学就好了。等我考上大学,我却发现,我好似与这些繁荣的都市,也不太契合,我像是一个异物,即不能装进农村,也装不进城市,这其实也是现今社会部分青年人有的一个常态吧。

我住的农村不是中国的传统农村。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组建的合作生产队伍。在我看来,我不是农民,但在我的生活中,我是农民。我时常在陪伴爷爷的时候,听他讲述没有土地的不满,没有争取到城市享受福利的后悔……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在意,我想,我是要在城市里生活的人,我,不想在土地里刨生活,尽管我在理智上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农业与以往相比完全是不同的。

怀着我原有的这种想法,我读了乡土中国,我才发现,原来,我骨子里不愿从事农业,竟是因为我在我少年时期,埋下的类似城市人对乡下“土气”的藐视。在费先生朴素朴素的描述中,我感到惊讶和羞愧的是,我在农村呆了那么久,以至于我不了解这片土地。

“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

文章的一开头,入目的就是这句话,一下子便把我拖入对我爷爷的疼惜,由此又想到其他在地里讨生活的人,不知如何形容,我看不起这“拖泥带水”却又为他们感到心酸。

乡土中国这本书共分为十五部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

乡土本色:从没有人这么清晰完整的向我讲述过原来这“乡土社会”也是有变迁的,它不是生来就受人鄙薄、藐视,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而乡土社会无法适应这种发展,在整个潮流中拖了后腿,于是被认为是“愚”,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被束缚,是“不流动”而发生的土气。对“身插入土里”,真是很形象的比喻。

但现在不同了。过去,农民没有资本可以离开,到外地去很难接受。在现今,农民离开土地、失去土地的风险与成本降低了许多,在城市这些由陌生人组成的圈子,也没有了那么严格的血缘、地缘排斥了。

我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些关于土地的仪式、***感兴趣,出远门时要带着一包家乡的土;水土不服时要加一点灶上的泥;那是我不曾经历过的情怀。说到这里我又不由想起我所生活的乡村,那其实是一个不完整的、断层的乡村,因为它没有过去。不由的有些嫉妒起那些生活在有连续平静乡村了的人了,在他们祖辈生活水土里,孕育着这些各有各的特色的情怀,这些情怀又给他们来带温暖的羁绊。

同时又感觉自己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把仪式***成有趣的玩意,别人却是在生活。

在书里,我看到在乡土社会时期离开故土的人大多生活艰难,甚至三餐难继;每个乡土圈子相互鼓励隔膜但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一无所知,所以,在乡土社会之下,人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积极向外探索的认知,所以,中国发现不了新大陆,这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其实是不利的。

在乡土社会,夫妻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居于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而结合,人类好似只是繁衍的工具,所以他们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相互扶持,而无风花雪月、至死不渝。

就像我两地分居的爷爷奶奶,奶奶的爸爸妈妈,在他们老了的时候,互相是并我陪伴在身边的,尽管有陪伴的能力。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而西方社会则偏向于独来独往,却是没有邻居的。但从这里来说,我更偏向于西方社会的独居方式,在现今社会,其实许多人虽出生在农村、社区,却也和邻居间并不熟稔,大概有邻居是不由我们选择的因素影响吧,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对于现代的我们而言,也是生于斯、死于斯呀,只不过是这个“斯”扩大到了地球,甚至宇宙罢了。我个人认为,把骨灰带回家乡更多是因为自己在意的亲朋好友在那里,人们在将死之际,更渴望亲密与温暖,在传统社会中,人是不易流动的,将骨灰置于乡土,就好似还有人陪伴身侧;而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非常大,在大城市生活遇到的朋友也来自不同的地方,把骨灰埋与故乡,也是一个坐标,为亲朋指明方向。

乡土社会特点:没有陌生人,是有机的结合的社会,我们生下来就在“习惯”中,大家都是熟人,有事打个招呼就是,用不得着多说什么。但这在现代社会中却会容易带来不方便,因为现代社会由陌生人构成,是由许许多多来自不同乡土的人的碰撞形成的。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不知为什么,看到“植物一般生根、从容的摸熟”时,我的内心,我涌上的是幸福和温暖,好像回到亲人的温暖怀抱;我突然懂得,我最心仪的也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好似回到最原始的状态,自然的摸索感知着我们身外的这个世界。

孔子把孝道归于“心安”二字。我认为这是非常准确的。作为孩子的人,在日常交往中必须熟悉父母的性格,然后继续他们的快乐,使自己心安。这是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也应该是现代中国社会应去继承的传统。

文字下乡:感觉看的越多,对作者的赞服也就越多,我已完全被书中的说理所折服,除了一味的赞服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乡下人不是愚,不是笨蛋,甚至懂的东西并不比在城市里的人少,大家在智力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我们的不同就在于我们所了解熟知的知识不一样罢了。事实上,这是环境的影响,这是无可厚非的。我们让角色下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但现实的却有些让人心疼,现实生活中的乡下人似乎分成两种人,一种怯怯懦懦,在大家的蔑视中难堪的低下头;一种粗鲁野蛮,满口粗话下流,一言不合便大声喊叫,动手动脚。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错。在很多情况下,不知道的人不应该受到惩罚,正如那句名言所说: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会捍卫你对死亡说话的权利。

在此又联系上了书中的形势权利,在现代,掌握城市知识的人就好似掌握了权利。

在当地社会,人们其实并不需要言语,彼此的熟悉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对方。文字,更多是用来帮助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对于熟人,我们还有肢体、神态、语气等特殊语言,这些语言里,表达着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更独特的情感,大家追求的是直接的会意。于是,文字其实是带有缺陷的,这种我之前完全没有的想法,就如此简单的扎根进我的灵魂,我们根本不必为粗略的掌握了一种有缺陷的表达方式沾沾自喜。

当我们帮助当地社会城市化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保持更多的地方特色,生产一批城市人在流水线上一笔勾销。

再**字下乡:讲述了文字在乡下由古至今的发展,从一开始,文字就不是为乡村制造的。而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乡土社会的时间是近乎静止的,生活完全可以依靠祖辈的遗泽,但这样似乎会批量制作出一代又一代同样的人,而缺少创新。

大多数时候,创新的开是会犯错误。在当地社会,创新很容易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费先生描述了两种社会格局: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其中的差别在我看来,也就是绝度与相对,绝度的框架与相对关系的亲密。相对是人之常情,绝度是社会需要。

在这一部分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公德心的描述。好似每个乡村,都有一条小河,河边都有洗衣服的妇孺和临河的厕所。占便宜,是中国人一直以来的流弊,而占公家的便宜,不过只是占便宜的集中体现罢了,或许其中还掺杂着公家的东西就是大家的,我不用别人用,我就吃亏了的想法。

有人说,中国人惯常没有话语权,无处获得成就感,于是用自己的方式买东西砍价,争占公家资源,就成了发泄与获得满足感的方式。

在当今世界,平民百姓们最讨厌的就是阶级,但在乡土社会,阶级是社会的基础,如果这点不改变,乡土社会转化为现代社会会比较坎坷,现代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比如**腐败,与它都有渊源。

乡土社会的“小家族”是比较奇特的,它综合考虑了人数及家庭结构复杂程度,他们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它还形成靠单父系的扩大路线氏族,然后形成一个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的事业单位,因为事业是要绵续的,所以家性质的随着时间流转变成了族。

事业需要效率,所以有了女戒、有了三从四德、有了男女分工。事业需要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所以乡土社会里,夫妻的感情是平淡的。

而在西方团体格局里,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承担,夫妻有更充分情感交流。

对于男女有别,这点现在依然存在;同性组合,从我爷爷身上就可以看出一些;家庭组合上,也可以看出“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社会,男人远比女人了解男人,而由重分了解而发生了某些情感,也是非常理所当然的。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 乡土中国观后感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能够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先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我,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我的亲疏远近为出发,所以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一样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那里的“利”是泛指对自我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我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我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我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我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到达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我十分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梦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梦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可是费老认为不应当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礼貌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一样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可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能够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靠性大大减弱,并且人们通常认为应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此刻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应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礼貌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多年工作经验中最有感触的一本关于中国农村的描写与思考的著作。这本书以作者胡适的亲身考察为基础,凭借对中国农村的深入观察和独到见解,全景式地呈现了中国乡土的社会与文化面貌,传递出对农村问题的思索和对农村未来的展望。


胡适通过对乡土中国的描写,展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他穿梭于不同的农村地域,深入到田间地头和村庄中,亲身体验着农民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他发现,中国农村的社会关系十分密切复杂,充满了各种矛盾和矛盾。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胡适关注的不仅仅是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更是他们的精神生活和心理状态。他提出了“乡土人”的概念,用以形容农民的特有文化特征和价值观念。


《乡土中国》也从教育、农村改革、社会流动等方面展现了中国乡村发展的困境和出路。作者对中国农村的教育现状提出了批评与思考,并提出了教育改革的方向。他认为,当前中国教育体系过于注重应试教育,缺乏农民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人才的培养存在缺陷。因此,他主张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作者也深刻分析了农村的社会流动问题,指出了农民迁徙和城市化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他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以及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等。


《乡土中国》还秉持着人文关怀的精神,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农村问题,并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以期解决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他强调了政府和社会各方的责任,以及农民自身的主体意识和能动性。他认为,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中国农村的全面发展。他的观点非常有启发意义,对农村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方案的提出,对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这本书以其深入的观察、独到的见解和人文关怀的精神,为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供了宝贵的参考。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地思考了农村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同时,这本书也增强了我对中国农村发展的自信和执着,鞭策着我更加努力地投身于农村工作,为农民谋福祉,推动乡村振兴。


小编认为,通过多年工作经验的积累,我深深地体会到《乡土中国》这本书对于农村问题的深刻洞察力和独到见解。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这本书也为我提供了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和策略,启迪了我在农村工作中的思考和行动。我将以此为指导,将所学所思所得转化为实际行动,为中国乡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乡土中国观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那么是大智假设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时机,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局部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确实,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假设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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