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资料|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集锦15篇)_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5-19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集锦15篇)。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85808359)、传真电话(85805485)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1、管理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迅速告知管理处领导并向公安派出所或“110”报案,然后报告公司领导
(2)注意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免破坏遗留痕迹和物证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和周围人员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2、发生犯罪分子偷盗或抢劫的紧急处理预案
(1)保持镇静,迅速发出信号,召集其他协管人员或群众支援,设法制服罪犯,然后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处理;
(2)对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车牌号码,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公司领导和管理处领导;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特别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坏指纹痕迹。
(4)执行中要注意保护业主安全,避免业主受到人身伤害。
3、执勤中发现斗殴现象的紧急处理预案
(1)如发生管理区域内斗殴,应立即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派出所。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活动;(3)说服、劝导围观人员离开现场,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如发现斗殴的场面较大,围观的人员较多的,执勤的协管员必须发出信号,请其他的协管人员迅速前来支援。
4、对酗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进行劝导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2)迅速查明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及时通知他们领回;对无法查明的,要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然后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110”处理。
(3)对于有危害管理区域安全或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设法将其制服并报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5、发现有人触电的紧急处理预案
(1)迅速赶到现场,关闭电源。在未关掉电源之前切勿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自己触电,要用木棍、竹竿或其他绝缘的东西把电线或人拉开。
(2)立即对触电人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并立即打“120”电话联系急救中心派医生前来抢救或送就近医院急救。
6、执勤中发现违规者不听劝导而故意扰乱的紧急处理预案
(1)对不听劝导者,查清姓名、住户或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领导报告;
(2)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以理服人,耐心劝导,切忌打人;(3)对蛮横无理者或故意扰乱者,视情节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7、发生急症病人救助的紧急处理预案
(1)首先问明情况,作好记录,记录于协管员值班记录表上;(2)迅速赶到病人所在现场,观察情况。自己不能离开岗位的要通知其他协管人员前往观察;
(3)通知病人家属前来处理。如病情特别紧急的要拨打“120”联系急救中心医生前来处理,然后报告管理处领导。
8、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消防控制中心当值班员接获报警信息时,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巡查维序员就近携带灭火器械及时前往现场核实;并同时向管理处当值负责人报告情况,讲清报警地点。
(2)管理处当值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召集、带领机动义务消防人员携灭火器械,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3)如属误报,则及时通知消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并向住户作好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
(4)如发现有烟雾或明火,则须进入现场查清和排除初期险情。如确属有火灾发生时,现场施救人员应该及时向消防中心报告火灾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的方向;“消控中心”应及时将现场情况通过“119火灾电话”与消防主管部门保持联系、汇报现场情况。现场施救人员应及时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的发展;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5)在扑救无效时,管理处当值负责人应果断作出决定:①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并说明火灾的具体地点、起火楼层、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的情况、联系电话等,并派专人到路口接应和引导;
②由消控中心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按指定路线进行有序疏散;
③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组织现场人员的撤离,关闭防火门或卷闸门;义务消防队员撤至安全部位,展开相关工作;
④通知消控中心对非消防梯实施紧急迫降,迫降过程中监控系统要观察和联系各轿厢有无电梯困人发生,消防电梯降至一层待令;
⑤组织好救护和疏散。在无法从楼下消防通道疏散时,应引导住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必要时组织水枪掩护撤离。
⑥护管人员要负责清除路障,指挥交通,维持外围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火灾扑救完毕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按“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形成[不合格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
9、台风、暴雨急处理预案
(1)管理处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的现场组织和指挥,要把一切准备工作落实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全面巡查,现场值守,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维序队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机电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有关机电工程的具体工作;管理处其他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及应急情况下的后勤支援工作。
(2)管理处应在事前组建突发事件及应急抢险小组,并根据本辖区的情况拟订“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要求抢险小组全体成员在应急情况下能整装待命,召之即来。其小组成员应包括管理处领导、维序队长、机电主管等人员组成。管理处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紧急处理的决策、指挥、调配、联络和汇报。
(3)安排专人收听、收集有关传播媒体所公布的最新气象信息,并利用各种方式将台风、暴雨的预报信息。及时通知本辖区的全体业主和住户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告知紧急情况的通讯联络电话。
(4)全面检查、调试辖区内诸如:供电、供水、排水,特别是污水泵等有关设备设施,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关闭好公用部位的门窗,对建筑物高处和外墙的广告必须及时通知客户采取加固措施,对低洼处的配电室、柜、水泵、汽车等要采取防水淹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积水受淹的车库,务必事先吸取近几年各地台风水涝教训,及时联系车主将车开到安全地带,以避免汽车被淹而严重受损。
(5)拟定并检查应急备用物资的准备情况,在电梯及地下车库等适当部位要备足15kg/袋的应急沙袋,以便满足消防及堵水抢险所必需。应急物资还应包括:抢险、维修及照明所需的工具、油料及医药等,所有物品均需逐一落实到位。
(6)检查辖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可靠性,对易被台风刮倒的,如灯竿、灯罩、公用天线、各种指示牌、盆载、花木、玻璃窗等。进行必要的加固,暂时能移走的要移到安全地方。
(7)务必检查天台、屋面、下水道、沟渠的畅通状况,以确保应急泄水。
(8)管理处必须在事前通知辖区范围内全体业主及租户关闭好门窗,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各种准备,并请提供2个或2个以上的有效电话(注意电话更新),以便急需联系时能及时取得联系。如不愿提供电话的,则要有记载,且应告知业主或租户,将自行承担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相应损失。必要时,可向政府110求助,争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以求减轻或避免损失。
(9)管理处必须书面通知各住户单位,对重要文档资料及贵重物资应妥善存放,特别是要有预见性地、主动地在事前采取有效的防盗、防水、防损措施。异常或重要时段在业主或租户单位内部应有专人值守,以减小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0)管理处必须明确各时间段的带班领导和相关区域的值班人员,特别是电梯(机房及各梯层厅堂)、地下车库及重要设备设施,必须分别明确专人按要求进行不间断的巡迴值守,并做好记录。如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经济或法律责任。每个成员间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的畅通。同一部位有两台电梯的,应于夜间将其中一台电梯升至顶层待令,以减小灾害的损失。
(11)根据台风、暴雨发展的具体情况,要与公司应急抢险小分队保持通讯畅通,要注意安全第一。按照先救人再救财产的原则,适时通知抢险队员,进入紧急状态。领导24小时值班,其他员工要随时听候安排。
(12)机电工负责完成各水池、水箱生活用水的储备,有发电机的要为柴油发电机组储备能满足连续发电16小时用量所需的油料。
(13)遭台风、暴雨袭击所损坏的设备、设施、房屋建筑及树木等,除及时组织抢修和恢复外,要对所有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进行全面清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
(14)对于台风、暴雨过程中所出现的险情和隐患,要及时向公司作书面报告,以便拟订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
(15)各处务必注意总结抢险、及处理台风、暴雨等应急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做到有备无患,让险情和隐患得到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
(16)若物业管理区域的进水,系周边市政道路的排水不畅所致,则应及时向市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求得以彻底解决。
10、山体滑坡应急处理预案
在汛期来临之前,为了预防山体滑坡造成危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应先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主管,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所站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成立应急准备小组,建立应急方案。
(2)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小区内山体、围墙进行大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录在案。工程人员对存在安全的建筑物、围墙在汛期到来前修整完毕,对处在高危地段及存在隐患的建筑物,要事先提前做好预防,做好防洪、防涝、防渗透、防水土流失及植被驳案保护、加固工作,一有苗头迅速报告与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指定专人定时予以监测,及早设置警示牌、警戒线。
(3)组织所有人员远离危险地带。收集有关山体滑坡资料,组织人员学习,了解遇到情况发生时应如何采取行动,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与政府、安监部门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与联动,做好人员疏散与配合应急救护工作。
(4)汛期到来时: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危险现场巡查小组,若发现有山体滑坡现象时,立即封锁靠近山体滑坡的通行道路,拉起警戒线,挂上警示牌,严禁车辆进入这条小路。
②如有人员伤亡,第一发现人应拔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单位的值班电话,值班员接到电话后通知应急小组。同时采取救护措施。应急小组必须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避免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要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继续采取救护措施,同时设置警示牌。
③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迎接120、急救车。在120、急救车到来后,协助医护人员和交警人员做好伤员救护、转移、积极配合交警做好封路工作等。伤员转移后,应急小组组长还要安排好伤员的救冶、安抚等工作。
④养护中心应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抢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部报告。⑤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急小组组长需将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⑥事后,对山体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再次发生滑坡事故。
11、防涝、排涝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确保发生突发性水患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现场处理,力求避免和降低水患对房屋建筑、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管理处辖区范围内,发生洪涝及其他突发性水浸事件的异常情况。
(3)各级责任人及职责
①管理处主任是本辖区范围内执行预案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防涝抢险工作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和督导。②各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忠实履行所下达的任务。
③维序人员负责完全防范,机电人员负责水、电运行及抢修。(4)防洪排涝前期准备工作
①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认真按照公司《台风、暴雨的应急处理要求》。②在辖区域服务范围内公示栏的明显位置上,公示突发事件状态下管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机电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维序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③认真检查相关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如有问题必须立即修复或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如有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主要设备、设施包括:
a、发电机;b、各类排水泵;c、止回阀及其他控制止元件;d、导线;e、管网等。
购置必要物资器材,主要应包括:
a、油料;b、沙袋;c、紧急应用工具;d、急救药物;e、手电筒、蜡烛等照明物品;f、雨衣、雨鞋等雨具。并将上述物资放置在便于抢险的适当部位。
④安排人员对天台、沟渠、地漏、管网等的通畅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室、配电室等重要部位,要根据上级防涝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改造措施;落实、明确区域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⑤注意收听、收看气象信息,及时将最新气象状况和注意事项,用多种方式通知到各有关人员和住户。
⑥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通报准值班人员名单,适当调整员工宿舍,保证24小时随时有人应急,明确重要部位固定和巡回值守人员的名单和职责。
⑦向相关人员提供紧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水浸、洪涝出现后的应急措施
值班人员在报告情况或请求支援的同时,要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并尽早查清水患的原因。①若是给水管道所致,则立即关闭有关水阀;是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与此同时要利用沙包及其他可用于挡水的物件和工具尽力阻止或减缓水的漫延。
②尽早通知车主及相关物主尽快转移有可能受损的车辆及物品。③紧急调用应急水泵实施现场排水。
④严密观察四周环境,进水是否影响到如配电室、电梯、供电线等的安全,危及时应关闭相关部位的电源。
⑤检查各排水通道运行是否正常,确保无泥沙、杂物及塑料袋等淤塞。
⑥条件允许时,尽量拍出照片以作日后分析存档及证明的依据。⑦在灾情有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要及时请求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支援和帮助。
水患、洪灾后的处理措施
①及时利用现有设备和工具,清理现场,作好保洁和积水的清除。②作好现场的消毒、杀菌、防疫工作。③检查、登记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④对水浸或洪灾的原因,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包括教训和措施,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公司物管部。
⑤修复被损坏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设施。
12、昼夜噪音控制管理措施
根据管理处所处的地理位置、管理项目的分布以及目前装修户较多的实际情况,为了较好的控制噪音污染,特制定如下措施加以预防和改善:
(1)各装修户在装修过程中,土建部份不得使用大锤敲击墙体,施工时间安排于每日(8:00-12:00;15:00-19:00)进行;有切割机、冲击钻、角磨机等使用时应关闭好门、窗;
(2)大厦/小区道路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切割机的使用,避免产生高分贝噪音;
(3)住户在大厦/小区内使用音箱时告知其应降低音量,避免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4)进入大厦/小区的车辆禁止鸣嗽叭扰民;
以上措施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并作好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时各部门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作好解释、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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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小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学生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份计划。以下是一份可能适用于小学校舍安全的应急预案:
1. 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步骤。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适用范围:应急预案应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 - 事件类型:应急预案应明确事件类型,如自然灾害、事故、火灾等。 - 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应明确应对措施,如及时报警、疏散学生、保护现场等。 - 响应时间:应急预案应明确响应时间,以便在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行动。 - 人员安排:应急预案应明确人员安排,包括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等。
2. 培训教师:为教师提供校舍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校舍安全的重要性和应对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建立应急机制:建立应急机制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保障。学校应制定应急计划,明确应急人员、物资和应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4. 加强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校舍的管理和监管,确保校舍的安全。应定期检查校舍的结构、设备、设施等,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5. 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了解校舍安全的重要性,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等。
6. 及时报告:在事件发生时,学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护学生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小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报告等,以保障学生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是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以备不虞。
二、演练目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三、本方案适应范围:
(一)由于建筑质量造成教学楼出现坍塌时;
(二)教学楼内发生火灾时;
(三)地震、空袭、爆炸等灾害发生时;
(四)其他不可预知预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
四、疏散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本,尽快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二)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当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救,尽可能减轻伤亡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以及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生产自救。
五、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行政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应对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根据情况分析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工作方案;同时负责安排、审查疏散的演练工作方案,协调学校各科室之间出现的问题;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助、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以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核心,成立相关的组织工作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对外联络、紧急救治等工作机制,确保各工作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运转。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综治队教师、德育处教师、各带头负责领导
二、事故防范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应向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地点、行进路线、安全组织措施、紧急情况预案等内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书面报告由校长室存档备案。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3、成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小组。每次外出活动前必须要组织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生集体外出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确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及带头、跟班教师的安全职责。
4、学校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德育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级学生一起活动。
5、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前几天,学校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掌握学生的活动内容,回家时间,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对学生外出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外出活动中,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2、所有带队教师要监守自己的岗位,确保安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
3、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活动中,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或体伤事故,带班教师应先及时救护学生,并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
4、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有必要时拨打120、122、110等求救电话。
5、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四、对具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如遇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组织活动第一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学生有受伤尽快由随车安全员(正副班主任)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将车上其他学生带离出事点,安全员立刻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由安全员马上把学生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4)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随车安全员立刻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安全员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车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和铁锤、且放置车辆固定位置,安全员必须知道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铁锤的位置。
2、学校立即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现场。
3、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指挥人员保护现场。
4、随行安全第一责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领导。
(二)处理饮食卫生应急预案
1、各班建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随队安全员(副班主任)立即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报告随队医生。
2、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随队老师作应急处理,首先让医生诊断,根据医生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则由副班主任护送前往。
3、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安全员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发生中毒事故。
4、组织人员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
5、事发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三)处理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应急预案
1、如遇绑架抢劫事件、安全责任人首先要镇静,要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以赢得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110报警。
2、发生突发事件随队安全员应始终站在学生身前以避免学生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直至救成功为止,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4、学生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随行医生进行了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安全员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5、学生出现危险旧病复发或出现心脏病突发,随队医生边做紧急处理同时组织几名安全员随同医生护送前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直至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公共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河北省教育系统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维护校园稳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妥善处置公共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各类公共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我院大局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要建立起有效的预防群体性、突发性工作机制,努力做好群体性、突发性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避免和遏制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事件、突发性事件时,由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的统一指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基层单位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小组在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要认真负起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的矛盾或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学校和社会。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学校发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时,稳定是学校压倒一切的大局,所有单位(部门)、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形成系统联动,要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发动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四)“教育疏导、有效控制”的原则。按照“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学等多方面的作用,积极疏导,尽力化解,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校内。
(五)“快速反应,以快制胜”的原则。学校发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后,事件所涉及的基层单位要立即报告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启动各级应急预案,相应的安全应急队伍立即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按照预案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抓紧工作,以快制胜。
(六)“靠前指挥,果断处置”的原则,学校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迅速果断做出处置。
(七)“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师生员工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在事件中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危害学校和社会安全的,要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发生的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二)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
(三)重大治安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四)重大考试作弊、泄密事件。主要是在学历教育中出现的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舞弊、泄密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SARS、禽流感、流感、霍乱、感染性腹泻、风疹、流脑、麻疹、病毒性肝炎等)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学校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七)校园网络的突发事件。包括由于病毒感染、黑客侵入等造成的网络瘫痪、非法有害信息传播等突发事件。
(八)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九)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领导,更好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成立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
(5)组织各组组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和处置进程。
(6)审定信息上报的时间和内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各小组成员如下:
1.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主任:
成员:5名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职责:
(1)掌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全部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及时把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传达到各有关单位。
(3)负责向上级报告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4)保证通讯线路畅通无阻。
(5)做好应急用车管理与调度,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6)统一调配使用人员,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
2.宣传教育与联络组:
宣传教育与联络组设在宣传部、学生处
组长:
成员:5名宣传部、学生处工作人员
宣传教育与联络组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全部情况,搜集并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调查掌握事态形成的原因,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材料,获取有关证据。
(2)反馈各种信息,形成联络体系,随时联络有关单位。
(3)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记者来访。
(4)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派人接管校园广播室、校园网、校报,坚持正面报导学校的情况,防止误导。
(5)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指挥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深入学生当中做好说服劝阻工作,对不听从劝阻的,要及时果断做出相应的处理。
(7)设置防线,劝阻学生过激行为。工作人员在宿舍、教学楼群、学校大门等处设置防线。
(8)了解掌握事件过程中口号、标语及参加人员情况。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设在安全工作处。
组长:刘其珍
成员:5名安全工作处工作人员
安全保卫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重点物资的巡逻守卫工作。
(2)负责巡视校园内外、周边等异常集会或动向,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
(3)与当地公安机关及兄弟院校安全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
(4)组织人员成立护校队,处置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及时疏散人员,保护现场;出现集会时,随时跟随学生队伍,防止事态扩大。
(5)及时制止或控制制造事端人员和非法活动人员,包括收发、张贴反动信件、标语、大(小)字报的非法人员。
(6)对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配合公安干警依法采取果断紧急措施。
(7)现场获取违法犯罪分子和闹事骨干分子的证据。
(8)保证学校各重要部位(配电房、水泵房、学生食堂、图书馆、网络等)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毒、防盗、防人为破坏。
(9)加强夜间值勤、巡逻、观察动向,提供信息,对重点人员的活动进行监控。
(10)做好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保卫工作。
4.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组长:
成员: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护好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2)保证正常安全用餐用水。
(3)随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4)为工作人员提供其它必要的后勤保证。
(5)在发生流行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时,校医院对传染病感染或食物中毒的师生员工进行检查,做出初步诊断。
(6)做好与患者密切接触人群的隔离、观察工作,负责随时监测被隔离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7)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马上采取紧急措施,按领导小组要求,及时与市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对患者工作、生活、学习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5.各二级学院应急小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应急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
各二级学院应急小组职责:
(1)经常分析研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向,一旦发现影响稳定的苗头,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必要的工作。
(2)快速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
(3)收集材料,获取有关证据。
(4)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和情绪稳定工作。
第三章事件的预防
一、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预防事件的发生。在出台政策、制订改革措施时,要把实现和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师生的承受能力和理解支持力度,既要着眼于师生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又要维护他们最现实、最直接利益。要把握好各项改革管理措施的出台时间、推进力度,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要保证师生的知情权,做好宣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和学校事业的发展上来。(由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四、实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五、严格排除安全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定期对校内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以及教学科研、办公、后勤等重要设施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由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及相关部门负责)
六、加强对顽固分子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努力做好其教育转化工作和转化后的巩固工作,严防其密谋串联,煽动闹事,坚决防范境外非法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由宣传教育与联络组负责)
七、强化校园网的管理与监控,加强对有害信息源的控制,有效封堵不良信息,果断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发现和捕捉苗头性、前瞻性、预警性信息。(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八、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做好信息工作,办公室、安全工作处等重要部门和学生公寓、教学楼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实行信息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发生的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不断加大信息收集和报送力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组负责)
九、深入师生实际生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要自行落实责任,不得把应该在本部门、本单位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推给学校。(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十、不断完善和细化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建立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建立维护学校稳定的长效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组负责)
十一、组建由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组成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储备人员力量,加强人员配备,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为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由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各二级学院负责)
第四章信息报送
加强值班工作,学校办公室、安全工作处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时期、重点部位执行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平时进行常规信息监测与对重大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
一、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
(二)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四)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五)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处置
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要做到:态度坚决,行动果断,把事态控制在学校内,极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有中层干部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管理好本单位人员;在事件中,化整为零,不激众怒,讲究策略,争取多数群众,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隔离带头者,交有关部门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以及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处置办法及职责分工:
(一)因教学问题、学生管理、收费及困难资助等问题引发的学生罢课或聚众事件。发生部分学生罢课或聚众事件时,因教学问题引发的,以教务处为主,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协助做好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因学生管理问题引发的,以学生处为主,办公室、教务处协助做好接待工作。因收费或困难资助等问题引发的,以财务处、学生处为主,办公室、教务处协助做好接待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涉事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及时到现场做好劝说工作。当参与的学生范围进一步扩大、蔓延,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要亲临现场,做好接待、解释和说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组长、教务处、涉事单位领导及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听从指挥,共同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因后勤管理服务问题引发的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发生部分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时,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协调。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为主,办公室、安全工作处、学生处协助做好接待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涉事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及时到现场开展工作。
(三)因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引发的游行事件。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发生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尽量避免发生游行事件。如果学生出现集会、游行的苗头,有非正常聚集情况时,由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安全保卫组负责处理,教务处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协调,涉事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应急队伍协助做好工作,加强劝说、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安全保卫组要加强校门管理,增加警力,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尽最大努力把学生的聚集活动控制在校园内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要赶赴现场,指挥劝阻和疏散工作。在学生确已冲出校门上街游行的情况下,在得到领导小组指示后,要立即分别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维护好学生队伍的秩序。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各工作组全体成员、涉事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要跟随游行队伍,做好学生的组织、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学生的言行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安全保卫组应配合上级公安部门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混进游行队伍,转移视线,激化矛盾,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所有随队干部要坚持做好工作,尽快将学生带回学校。
(四)校外人员来校闹事。由安全保卫组及有关单位负责处理。在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学校的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入学校协助维持秩序,保护师生安全,并尽量避免与我校师生发生冲突。
(五)校内问题引发的教职工到学校领导办公室集体上访。由人事处、学校办公室负责处理,涉事单位领导协助做好工作。认真做好上访教职工的接待工作,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沟通信息,督促检查、协调上访案件的办理和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六)对涉及到外教或外国留学生的事件,学校要立即对其采取隔离保护措施。由外事工作办公室、外国语学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涉事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协助做好工作。在外教或外国留学生受到冲击的紧急情况下,应迅速秘密地将其转移到校外进行保护,并与政府外事部门取得联系,请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
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处置办法:
(一)通报
发生传染病大范围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通知校医院做好抢救、治疗准备,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疾病控制中心,以便进一步采取工作措施。
(二)紧急处理
1.对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师生居所、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和学生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各部门、各单位外出人员必须向其所在单位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校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进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做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
(三)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宣传教育与联络组,负责组织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后勤保障组负责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2.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医院应当立即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援,确保治疗、救护措施及时、快速。
3.安全保卫组、宣传教育与联络组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各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进行统一消毒。对确诊的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重点消毒。
5.后勤保障组要采取积极措施保障膳食、饮水、电暖、交通、医疗等事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隔离区医护人员、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四)原因调查
1.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要对传染源进行调查;食物中毒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事件原因。
(五)报告与监测
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卫生事件。突发卫生事件期间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随时保持与上级单位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三、事故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一)火灾事故的处置及职责分工
事故的处置:
1.报警。一旦发生火灾,一方面要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报警。火警电话号码是“119”,报警时要说清楚本单位地址和失火建筑物、物品及联系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门口、交叉路口等处给消防车辆引路,并要留人看守电话随时报告火情。
2.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领导小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临阵退缩,贻误战机。
3.迅速切断发生事故建筑物的总电源。
4.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扑救工作的进行。
5.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6.扑救火灾时要派人维持火场秩序,警戒其它重要部位和抢救出的物资,监视、防止蔓延和坏人趁机打劫。
7.扑灭火灾后,要指定专人保护火灾现场,在安全工作处或公安消防机关清查现场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乱翻乱动,防止现场遭到破坏,给调查起火原因造成困难。
职责分工:
1.维护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扑救等工作,并将情况迅速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迅速做出指挥部署,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安全保卫组要掌握学院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掌握电及天燃气管道铺设的线路,掌握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火的走势,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当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负责拆除所有障碍物;设置警戒线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及时了解掌握火灾事故的全部情况,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及时收集并向办公室报告有关材料,获取有关证据。
3.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教育与联络组要随时、准确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反馈各种信息,形成联系网络,随时联络有关单位。及时沟通各工作组的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做出工作部署。
4.后勤保障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对伤员展开治疗救护,将伤员护送到医院。保证水、电、暖、交通、医疗等项工作正常运转,保证随时用车,以应付各种突发紧急情况,为工作人员提供其它必要的后勤保证。
(二)其他突发事故的处置
1.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或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及时组织解救受伤或受困人员,
2.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有关领导、相关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并做好校园监控录像保存工作。
3.破坏性地震。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学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秩序地迅速脱离危险地带到安全的地方,在学校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组织指挥下,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学生自杀、出走案件。发生学生自杀、失踪、出走以及其他非正常伤亡等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要立即报警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处,并紧急出动安保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出走的路线和落脚点,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对自杀的学生要了解死者生前的表现,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调查了解出现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四、考试舞弊、泄密事件
考试舞弊、泄密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如专接本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种资格证书考试等;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学校承接的社会上各种专业考试等。在以上考试组织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舞弊、泄密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要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并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上报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出现大范围泄密或舞弊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赴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教育技术中心要密切关注校园网运转情况,注视网络上的动态,保证网络和通讯安全正常运行,及时处置各类可能引发不安定事端的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六章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反复。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着力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兑现,防止因久拖不决而引起事件的再度发生。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师生的误解和疑虑。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和预案,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七章培训与演练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对师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等的宣传教育,做到有备无患。对本预案定期有选择性的进行演练,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地震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抢救、应急小分队,每年进行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抢救、应急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定期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我校有15个教学班,分别分布在教学楼的四个楼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使教学楼在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能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教学楼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钟春燕
副组长:陈军、刘伟(主管安全)
成 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主任
职 责: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负责向有关方面报告事故情况。
(3) 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 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事故原因和责任。
下设应急疏散小组和救护小组:
1、应急疏散小组
组长:刘伟(负责疏散现场总指挥)
成员及职责:各班主任,有关教师(具体分工如下)
何巍巍:广播室播音,发布信号。
各班主任:进入各班指挥学生疏散。
理。
2、救护小组:
组长:童云峰
成员:马可、于磊、宋晓明
职责:负责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二、防范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周星期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 、建立观察制度。值周领导每周观察教学楼三次,并做好记载。主管安全的领导每周要带领值周领导及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对教学楼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落实监控人,定期报告。
3 、建立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五向值周领导报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楼板、墙体及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安全情况,值周领导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其他教师若发现墙体、楼板有裂缝,掉灰渣,有异样响动等现象,必须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4 、建立上课老师“一岗双责”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治教,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有异常心理,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 、每个楼梯口设置警示语:上下楼道一律靠右慢行,严禁嬉闹、推搡、跑跳、拉扯、拥挤。
6 、建议楼梯、楼道划出中线,设置上下标志。
7 、为了便于学生疏散,晚上放学后,延长灭灯时间 10 分钟。
8 、教室和楼道上禁止一切文娱、体育活动,不准搞庆典、晚会。
9 、不准在楼道、教室进行齐步、正步走,一律便步走。
10 、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责任。
三、应急措施:
1 、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2 、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 1 )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如音响系统故障,随时启用备用音频系统。
( 2 )由值周教师进入工作岗位,在各个楼层拐弯处班主任协助疏散学生。
( 3 )各年级、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进行疏散。具体顺序为先一楼至二楼至三楼至四楼。
( 4 )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
3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师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骚乱、踩踏等事故发生。
4 、若有伤亡,应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拨打 120 、 110 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提高全局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交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xx、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审计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根据应急预案对各个环节做好相应的准备,提供相关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四)向市政府报送紧急事项并落实有关决定事项;
(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六)做好本局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七)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信息报告。一般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件可同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汇总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先用电话报告,然后用书面形式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最高负责人即为临时总指挥,一面迅速报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共分为重特大级(1级)、发生较大(2级)、发生一般(3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3级时,市应急办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发生突发公共事件2级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局长报告;发生突发公共事件1级时,在向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局长报告的同时,向市应急办、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准备。审计局成立专门的应急队伍,加强对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要保证在关键时刻立即调遣到位。应急人员必须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有应急处理能力,了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方案,能在关键时刻履行职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行动方案应急。
(二)应急经费、物质保障。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及时控制,拨出专门经费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开支,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物资、通讯、装备工作。
(三)应急方案的测试。应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维与业务经验相结合的结果。其执行结果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经过实际验证。而在执行应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拟环境,进行全面测试,是一项有效的方法。通过应急方案的测试,可以评估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是否发挥预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顺利实施。通过测试,完善应急方案,对所需达到的目标和实际结果的对比来分析测试结果,确认应急方案的可行性,对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六、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网络中心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网络中心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学校网格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校内外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国内蔓延。
网络中心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
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校舍倒塌事故,并且在一旦发生校舍倒塌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的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校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各校园必须成立校舍倒塌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加强校舍倒塌事故的预防工作,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在校舍事故发生时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应急工作,迅速阻止事态发展,并做出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应急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职责:保障通讯设备的畅通,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发布应急预案警报;及时报警并向上级报告灾情,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电话值守,负责事故信息的采集和取证工作;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各方力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疏散引导组职责:组织全体师生迅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清查学生人数,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等待下一步指令。
(3)现场救护组职责:搜寻受伤人员,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根据情况拨打120联系专业医护人员及时救治。
(4)安全保卫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的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贵重物品的转移和保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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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器材的购置、保管,确保应急时完好够用;负责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灾后建筑物的修缮与重建工作。
(6)善后处置组职责: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安抚工作,恢复教学秩序负责事故调查和各种善后工作。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实施校舍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人员,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学校要加强对围墙、排水排污系统、供电供热系统、校区及周边地质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消除校园的校舍安全隐患。
①在检查中如发现地面、校舍有裂缝及塌陷现象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上报教体局办公室,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排除险情。
②对不能排除险情的要设立醒目标志和警戒线,禁止师生接近,制定整改方案,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等待上级指令整改。
(2)学校应加强对全体师生安全知识的教育与普及,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3)公共聚集场所(学生公寓、活动中心、餐厅、图书馆)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标。
(4)建立校舍倒塌事故预警机制。学校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校舍倒塌事故的危险信息(信号),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险情,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避免校舍倒塌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第一发现者首先要向附近人员发出报警信号,根据情况拨打“110”“120”“119”等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等简要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2)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进行疏散及抢险工作。
(3)通讯联络组迅速发出警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告知师生校舍倒塌发生地点,提醒学生远离危险。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通过疏散通道疏散现场师生,教师要做好维护秩序、防止慌乱的工作,避免发生拥挤,在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清点人数,稳定师生情绪并等待进一步指令。
(5)现场救护组应立即对受伤师生实施救助,协助120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属)协助救治。
(6)安全保卫组视现场具体情况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防止事故扩大;对现场实行警戒,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7)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救援时所需物资、设备,为现场救援、疏散、救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9)事故补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受伤人数变化,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情况补报。
(10)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家长(属)、教师家属的安抚工作、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以正视听,防止师生的惊恐和社会上的谣言等,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11)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处理后期要根据事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惩前毖后,同时建立学校校舍倒塌事故处理档案并存档。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及时提供校舍倒塌事故的危险信息,通报险情,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校舍倒塌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在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救急工作的落实。
3、事发过程对外发布消息,必须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 突发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成 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 年级组长 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 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20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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