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收藏十三篇)
发布时间:2017-12-27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收藏十三篇)。
▲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构建和谐**,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特制订**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全镇统一领导,机构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指导方针,贯彻实施“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工作原则。
第一章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和办事机构,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镇政府领导任总指挥;镇突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为镇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地点设在**卫生院内。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审议批准镇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第二条办公室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镇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镇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行政村、居委会和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上级政府、部门和镇政府、镇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故调查组:由**卫生院牵头,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xx市质监局、**协理站、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三)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机构为主负责,依法实施(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五)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应急救援秩序,保障各项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其职责
由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职能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现场应急处理小组。主要职责是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第四条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镇卫生院: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业务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工作,收集报送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消费环节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与控制工作;负责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及上报工作,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生猪屠宰检疫、无公害基地监测,并及时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工商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原因调查处理等工作。
教育机构: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突发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环保办公室:负责对因污染环境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污染处置工作。
城管中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严肃取缔无固定场所、无证照经营的路边食品经营和加工棚点。
财政所: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预备费中,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质监站:负责对本镇食品企业的检查监督;协调检疫部门和工商部门对食品卫生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工作。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建立监测制度
全镇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机构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卫生院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定期报告突发公共安全综合信息。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并及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卫生院。
质监站、工商分局、卫生院三个单位联合收集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镇突发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第六条建立通报制度
一、通报方式:
(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的任何单位、行政村(居委会)应当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卫生院报告。
(二)、**卫生院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相关的机构及镇政府通报,同时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险情,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第七条建立举报制度
镇政府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机构、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
有关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的举报后,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第八条应急准备和预防
**卫生院接到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事态严重时及时报请镇政府同意后,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预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特别严重的及时上报镇政府,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机构及应急救援机构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九条建立报告制度
**卫生院会同有关机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机构、行政村(居委会)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一)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故;
2、按照事故分级一至四级中任何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
(二)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及有关机构报告,也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三)下级向上级报告
各行政村、有关机构、单位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卫生院报告。镇政府和**卫生院在1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xx市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单位以及与突发公共安全有关的单位;
3、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行政村(居委会)、有关机构和单位。
(五)责任报告人
1、行使突发公共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六)事故报告要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村委会或有关机构,应在知悉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响应
第十条应急响应
镇人民政府应急响应: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公共安全监督职能机构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公共安全监管职能机构应急响应: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后,公共安全监管职能机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机构和当地村委会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各相关机构、行政村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对应的突发公共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支持。
第十一条响应终结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市指挥部要求,终结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及市指挥部办公室的部署,向有关机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紧急处置
进入应急响应后,各类应急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力量,实施救援。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镇指挥部迅速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置工作组,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进行调查。
第四章后期处理
第十三条善后处置
镇政府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由镇卫生院会同纪检监察及相关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机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交有权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总结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同时根据应急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送镇政府有关机构。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信息保障
镇政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由镇卫生院负责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报送和传递等工作。
第十七条医疗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院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第十八条人员保障
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安全监察专门人员及相关机构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物资、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演习演练
镇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结合本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镇卫生院会同有关机构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镇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相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第二十一条宣教培训
镇相关机构、各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突发公共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分机构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1、**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处理通报
附1:**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调查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或分管防保副院长
成员:防保所人员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处理组
组长:事故发生环节监管机构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成员:事故发生环节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医疗救治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或分管医疗副院长
成员:医疗护理人员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秩序维护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警员
附2: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处理通报
*安委办【】号
主送:
事由:
▲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我院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院医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沟通制度,整合本镇应急资源,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必要时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度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全院职工及病患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职工及病患出现的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利忠(分管副院长)
成 员:崔凤才、宏春、孙广军、李秀兰、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疾控、医疗等部门联系,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员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饭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性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环境处理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建,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责任追究
1.针对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监管职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外包人负责落实执行;属外包人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员工进行情况通报和教育。
七、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医院
20xx年1月
▲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防保办、住院部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及时反应、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默认。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省、市120医疗急救中心,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各级采供血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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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临时控制,实行师生分散隔离,防止事态扩大;
3、封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设备、材料、物品。
4、对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按规定进行消毒。具体办法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5、对有关人员实施医学隔离;
6、组织对病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7、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学校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制。
8、学校设立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9、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总之,为了做好学校突发卫生预防工作,我校会不折不扣依据各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落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