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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1913读后感

旧梦1913读后感(推荐十三篇)

发布时间:2017-05-19

旧梦1913读后感(推荐十三篇)。

␥ 旧梦1913读后感 ␥

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着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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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起,才记得已是月末,这末端总让人莫名害怕起来,甚至担忧忽然就老去,只需片刻,又该想到,那宅兆未必离得太远。

这一月一年的的惆怅须臾便已消披发,忽然看见自己掌心成的茧,想起年幼时稚嫩无力,到如今厚重有力,这一切该有着属于自己成长的故事,而这些一定是让我想着、忘着、念着,一并消披发在时光深处。

无端的想象到多年之后的自己,忆起过往的陈年往事,弥漫交织,难以名状的快乐和忧伤,这复杂的心境太过牵强。但我至始至终看到的是前方,而那些往事,只是年份不合错误,有些快乐会想起,分外的怀念,想到如今的快乐好像少了点,想的不那么简朴了,这便又开始有点惴惴不安了。那些过去所经历过的所谓的忧伤,如今看来,却如陈年迈酒,经久弥香。后来又想,这三三两两的日子拼接起来,总归有那么几天的浮躁。多半仍是清净愉悦的心态。人的记忆是复杂的,记忆改变不了人的思维,但现实却总压迫人的思维。

蒲月一去,便是六一。对于六一,没有太多的记忆,小时候并没有对这个节日有特别的情怀。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六一,是在我刚上小学那会,我收到的第一份来自母亲的礼物,是五块钱。当时心里乐开了花,那是第一次拿那么多钱,沉甸甸的厚重感,小心翼翼的藏在口袋里,舍不得用,由于当时五块钱可以买到良多自己喜欢的东西。而除了那一年,往后的六一便恍惚了,也许那是第一次收到礼物吧,印象颇深。

儿时拍的照片保留下来的并不多,唯唯一张六岁大的时候拍的照片,用精致的相框包裹好,这张照片便一直伴跟着我,放在自己房间内。照片里的自己盘腿坐在草地上,学着佛主双手合十,脸上有儿时最纯挚的笑脸,分外可爱,每每看到,便会勾起一些潜藏已久的记忆,欣喜之余,也会感触。独一的遗憾是没有了六岁之前的照片,于是六岁之前的记忆只有些许残存在脑海里,在农村,有外婆的怀抱,还有一点点啼笑皆非的囧事。也许是太小,但总归还保存了些许,这记忆便还藕中断丝连。

没有极度发达的头脑,一个普通人,和凡人一样,糊口在一个共同的世界里。一直不咸不淡的活着,偶尔忆起小时候的事,快乐着,奔跑着,然后长大。以后还要继承快乐,平凡的去奋斗,奋斗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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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说过:“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责任就是做好你被赋予的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家庭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家庭充满爱;社会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能够让社会和谐发展;企业也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企业更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

责任体现忠诚。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是一种对职业的忠诚,是对从事职业的敬业精神。一旦养成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我们即使面对逆境,也会鼓足勇气;面对诱惑,也会不为之所动。是企业养育了我们,是企业提供我们成长成才的舞台,是企业给予我们成功的机遇。当我们对企业怀有感恩之心,对企业的忠诚将变成自觉的行动。对企业的忠诚,也将唤醒我们的责任感、自信心,激发人格力量的迸发。我们会因为要担负的责任而变得更加勇敢和坚强,会调动起所有的潜能,发展自己的能力。责任保证了敬业、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保证了创造、也真正代表了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当代社会,几乎每一个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在IBM每名员工坚守和履行的价值观念之一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永远保持诚信的品德,永远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微软“责任”贯穿于员工们的全部行动。责任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责任意识,其他的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所以,在企业里,责任是胜于能力的。无论我们有多么优秀的能力,只有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现。最优秀的人才总是希望进入最优秀的企业。而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在诠释、创造和践行着自己的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念。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

作为我们奋战在一线的员工来说,虽然不必像陈景润一样呕心沥血,攻克世界顶级的理论难题;不必像董存瑞一样头顶药包,顽强抗敌而壮烈的牺牲;而我们需要所拥有的是他们那种至死不渝的敬业精神,以及他们为了自己执着的事业而誓死报国的雄心壮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企业为家,带着一份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与企业融为一体。我们要以同事为伴,用一份真诚的爱心去关怀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要以团队为单元作战,增强集体的核心力量,把我们从事的工作做得最好。

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厌恶自己的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就背弃了对我们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企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可以不伟大,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起自己生命的信念。

天地生人,有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通过对《责任与忠诚》一书的学习,我更加明白:责任是成果,责任是创新,责任是效率,责任是生存,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责任更是企业的立命之本发展之基。当前,我国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期,作为一名石油工作者,我们的工作意味着责任,我们的工作呼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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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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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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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习了《养花》这篇文章,学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知道了:学习不能学太久,要写一会儿,就要出去运动一会儿。

老舍爷爷每天都是这样,她每工作一会儿,就要到院子里浇浇这棵,搬搬那颗,如此循环,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老舍爷爷做什么事情都不放弃,我以后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干什么事都要做到底,不能半途而废。

我长大以后要向老舍爷爷一样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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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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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爸爸送给我《童心旧梦》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是描写北海民俗与家园的往事,也纪录有北海近代、现代历史的有关知识。

因时间的关系,我只学习了前面三章,内容主要有过年和四季交替的习俗。前面一章讲述过年的习俗是除夕晚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年夜饭,在二十四点之前必须要洗澡,洗掉一年的晦气,迎接来年的幸福生活,我记得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恭喜发财,封包跌落袋”。第二、三章讲述的四季的习俗,春天“三月三”有吃鸡屎藤籺的习俗,还是播种的好季节;夏天“端午节”用香茅水给小孩洗身、吃西瓜、吃粽子;秋天是丰收的季节,过“中秋节”吃月饼正是我一大乐事。冬天天气太冷,大家都在家中过日子,等待过年的到来。以上部份是我学习的内容,都是北海寻常人家的基础常识,也是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需要了解的常识。

读《童心旧梦》,我仿佛作了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会了北海上个时代的的一切,领会各种让人不能忘怀的的历史事件,体会到当时人民的思想情感。

读《童心旧梦》,更是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有声有色地讲述北海曾经发生的故事,带领我进入了当时北海的生活环境。

读《童心旧梦》,我仿佛和历史老师作一次面对面的谈话,被他朴实、自然的语言所打动,不知不觉增长了自已的知识,丰富了头脑。

《童心旧梦》全书充满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是一本小学生都读得懂的好书。

我很感谢爸爸送给我这本书《童心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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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不珍爱自己的青春星,月,蝶,杜鹃,虚无的名利,红颜的静女……然而,对于一代文豪鲁迅先生而言,这一切却又是多么地悲凉缥缈!

人的生命,如蜉蝣般短暂,芦苇般脆弱,与浩大的世界比,人只是一粒微小的尘埃而已。人世的辛酸,国家的不幸,终归只是一个梦,而在那战火连年的时代,人们总习惯在梦中生活。

鲁迅先生审视了生命的本体,并且无情的剖析,最终看到了生命本质的阴郁而冰冷的面目。《野草》中处处弥漫着神秘的情趣,鬼怪的气氛,整个儿好似一个变形梦魇的世界。欢乐,恐怖,青春,死亡……一切都使人透不过气。那阴阳两极的沟通,人鬼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听出了生命的悲歌,对于常人来说,这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难以忍受。

鲁迅先生是那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折磨,死亡意志的咬噬,他目睹着人变兽,兽变人的残酷现实。他是用带血的头颅,一次次去撞击那地狱之门,最终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鲁迅,他站在人类文化的高原上,他呼传统之风,吸外来之雨,中西熔铸,取其精义,从而使《野草》成为了一座不可企及的丰碑。

对于宇宙而言,我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自己,我却是一切。辛涅科尔是这么说的。一只蚂蚁显示出来的力量和一只大象所显示出来的力量,难道在本质上会有什么不同吗既然精卫能填海,夸父可以追日,那么这世界上又有什么不能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呢就算人生是幕悲剧,也要有滋有味,有声有色地演好它,以不失其情致和乐趣,壮丽与快慰!

我们是明日,虽然我们现在安逸,但须知居安思危。我要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为鉴,要如地狱中运行的火,一俟溢出必会复苏,燃烧,成为通红的慧星,成为炎炎升腾的火柱,从而夷尽一切黑暗,让世界变得通明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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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晃空酒壶,又命小二上酒。哟,才来几天就跑来酒馆喝闷酒。我斜目看那来人,极是不屑。从西北一路到这儿,少说千万里。你这主人家也不尽个地主之谊,要酒没酒,要肉没肉,便是我自掏腰包了。那人嬉笑着坐下,径自端起酒,一口就是一壶。他可来劲了,我那叫一个气:喂,没你份儿。得得得,这诗你拿去。待我功成名就,也值个几两黄金!

我起身,一拍尘土:好诗您自个儿留着吧。等您功成名就,我怕是早已乘鹤西去。说罢,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美酒,揣进行囊。我此行是有目的的。七年之前,我恩师被害,师门内乱,死伤无数。我侥幸逃脱,却因窥见幕后主使真容,被人追杀,不得已去了塞北,我至今记得,深冬的夜里,风雪萧萧。接连几天只吃草根,不幸误入狼穴。饥肠辘辘的恶狼扑在我身上撕咬,险些被分食入腹。墨黑不见月的苍穹下,我拖着被撕裂的右腿,在雪地上狂奔。乱石磨穿了靴子,生生刺入皮肉。双腿早已麻木,及连五脏六腑也似被冰封。浑身上下,只有流淌的血留有余温。恐惧和凄凉包围着我。身后此起彼伏﹑不绝入耳的狼嚎,那腥臭腐败﹑令人作呕的气味,伴着漫天飞雪,逐我到黎明。最后的最后,东方露出鱼肚白之时,我拨云见雾,隐约触到了生的希望。近乎癫狂般,紫灰的双手在雪地上乱刨。这岌岌可危皮囊像是要破裂开来。躯体被填进雪中,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我脸颊上滑落,烫得生疼,也永远地烙在了我心上

死里逃生,我的右腿一触到冰凉的东西就疼痛不已,旧疾复发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在那几年中,我就如一块锈铁般暗淡无光。我疯魔一般,醒来,练剑;醒来,练剑我感到内心的锋芒在肆意蔓延﹑生长。迷茫之中,我韬光养晦,如同一只出鞘的剑。而现在,我来寻仇了。大步走出酒馆,见阴云盘旋在城的上方,似是大雨的前兆。躁动的城内,快步往前,径直向一人声鼎沸的楼中奔去。易青门刚除了敌对门派,今日在此设宴。我一扫,一眼见到凭栏而坐的张门主当年的主使。就是这张脸,这张令我厌恶﹑日夜牢记无法安眠的脸,当年布满我师傅血迹的脸。恨意在我心头缠绕。捏紧手中的剑,绕到院后,偷偷潜了进去。找准时机,我扮作一个青衣乐师,蒙上面纱,混入喧闹的厅堂。张门主端坐在纱帐中,一言不发,只顾饮酒。我冷笑,提起琵琶,坐在一众舞娘前。轻拨弦,乐声凄凄沥沥地荡漾在厅中。这是我从胡人那里学得的乐曲,激昂而又悲恸。我高声唱:七年之苦如何解,险入狼腹又如何坐上宾都是一惊,转又笑盈盈地高谈阔论。张门主不知想起什么,神情呆滞。我唱得愈发悲怆,乐曲的曲调却转而又变了。张门主脸上扫不去的阴影一如既往是的,这是我师傅当年所弹的曲子。干脆站起:一往情深又如何,手足相残在一朝脸颊上流动的不知是泪还是汗。窗外雨嘈嘈,一步一步直逼人心弦。张门主手捂胸口,扑倒在地。宾客皆是一惊,一哄作鸟兽散。我走上前,拔出了剑,剑指那人胸口。张门主呢喃:谁言春不复,只因雪未消。等我反应过来,他伸手拉过剑,猛刺入胸口。血迹如同锈渍,粘附在冰冷的剑上,我恍若神失。甚至不知如何走出那楼。我没有撑伞,呆呆立在雨中。又是怎样的陈年旧往事呢?我自问,有如解脱。七年的不甘,在雨中分散开来。师傅师傅,这是哪儿啊?是灯会,好看吧?嗯。只是,今天那个叔叔为什么和你吵架呀,你们一直很要好啊。一点儿小事而已对了,一会儿带你去你师娘那儿,要听话哦。我的肩突然被一拍。别傻站着了,你今天来,我带你去看看这儿的灯会雨停的话。

有时也庆幸,刀光剑影在昨夜,不在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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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的淮北冬天奇冷,常常在零下一二十摄氏度,冰封大地,雪罩原野。我们爱在雪地里奔跑,爱听脚踩雪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脆响,更爱迎着漫天的飞雪狂奔,棉袄上,棉帽上,眉毛上,不一会儿就落满了晶莹的雪花,我们用舌头舔着嘴边凉凉的雪花,呼出的热气融化了脸上的雪花,变成水滴顺着脸颊流淌。身后留下的一串串脚印不久便淹没在大雪中。

寒风打着呼哨从我们的耳边飞过,像无数小刀子割着我们的脸,又通过光秃秃的脖子钻进我们的空袄筒,着实让我们冷的打颤。要是有条围巾围在脖子上该会有多暖和啊,我常常这样奢望着,直到那年冬天我的梦想竟然实现了。

记得那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足有半尺厚,把整个村庄包裹得严严实实,清晨除了朔风和风中忽飞忽落的麻雀外,几乎见不到人的影子,忙碌了一年的村民只有这时才可以呆在家中,尽管家徒四壁,但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还是有的,而且生起炉子的家总要温暖的多。白茫茫的路上只有我们这些上学的娃娃在零零星星地走,我把手交叉伸进棉袄的袖子里,头尽量缩进棉袄的领子里抵御寒风,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往学校赶,被风吹起的雪末时时抽打着脸庞。透过雪沫织成的凉纱,我隐约看到前面有个隐约的身影在晃动,脖子上一条鲜艳的红围巾在凛冽的寒风中舞动,在雪地中尤其眨眼。这是谁?比我这个从不迟到的班长还早,我快走几步赶上来才看清是我们班的女生小霞,听到喊声她停住了脚步,笑着说今天比你这个大班长早吧,哈哈话没说完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被朔风刮得无影无踪。我们并肩走着,各自都加快了脚步,

忽然她停下来说等等,

干什么?我回应着脚并没有停,

她两步追上我,不由分说,把解下来的红围巾麻利地捆在我的`脖子上我走热了,这个给你围。

我的脸噌一下热辣辣,觉得当时的脸红得比她的围巾还红,胡闹,男孩子怎么围红围巾----我有些急了,大声说道,赶紧想取下让我难堪的围巾,可是不知怎么的,越是紧张,那围巾就像和我作对似的,紧紧地绕着我的脖子。

男生怎么就不能戴红围巾,暖和不就行了吗?她嬉笑着向前方跑去。我哭笑不得,继续手忙脚乱地解围巾。说真的,当时十岁的我第一次围围巾,那柔软的毛绒绒的围巾围在脖子上,寒风顿时被挡在脖子外面,觉得暖和了许多。可是无论如何男生是不能围红围巾的,而我又是一班之长,必须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固执的想。追上她把围巾重新搭在她的肩上,像穿了一件红上衣,登时映红了我们近前的雪地,我们追着闹着,不时团起雪团打雪仗,清晨的村路上响起欢乐的笑声。

后来,她让在矿上上班的父亲买了毛线,白色的,跟她母亲学会了编制,用她的小手给我织了一条围巾送我,上学的路上我们还是经常碰到,有一段时间我们相约去学校。她仍然戴着那条鲜红的围巾,我围着她给我编制的像雪一样洁白的围巾,嬉戏着赶路,很多时候都是我们第一个跨进教室,琅琅的书声随即响起。

再后来,我们一起上初中,高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话却越来越少,只是感觉彼此关注,学习上较着劲了。

再往后,屈指算来我们已经二十多年未见,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时她抱着孩子,听说嫁的男人不正干,进了监狱,看时觉得她脸憔悴很多,穿着一件红色的夹克外套。直到今天再也未曾谋面。

那条舞动的红围巾,那份温暖,那份热情和纯真永远地留在童年那片洁白的雪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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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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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燕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之后,使我感受到生活就算再苦,也要面对现实。

这本书主要内容让读者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吸引,每个人都她说的一句话所征服: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简爱这个人几乎成了全世界人民的榜样。

这本书的内容有几处最使我感动。

第一处是讲简爱是个孤儿,他被姑妈乔治亚娜.里德太太收养着。乔治亚娜.里德太太家里也有几个小孩,他们天天欺侮他辱骂他。

第二处是讲:一天简爱在看书突然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里德走过来责骂他说:“你没有权利拿我们的书。妈妈说你是个靠别人养活的人,你没有钱,你父亲没有给你留下钱,你该去要饭不该跟我们这些绅士的孩子一起生活。听着你乱翻我的书架,我要教训你一顿。去站到门口去,要离开镜子和窗户。”简爱照着他的话做了,起初他不明白他的用意。可是简爱一见他举起书来要冲她扔过来,他本能的惊叫着一旁躲闪。可是来不及了,书打在他的身上,头撞在门上磕破了,流出了血,痛得厉害。但他没有反击,而是默默的藏在了心里。

第三处也是他最可怜的地方:上次约翰里德打了简爱之后,里德太太竟然把简爱关到了一个又小又冷的小屋子里,她用力敲打着门想要出去,但没有一个人管他。

虽然她姑妈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人喜欢她,但她从来没想过报复。简爱的这种坚强面对悲惨命运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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