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资料|探险家的日记(经典19篇)_探险家的日记
发布时间:2025-02-02探险家的日记(经典19篇)。
◆ 探险家的日记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我真想成为探险家,去看看那美丽而又神秘的世界,走遍青山绿水,踏过万里江海,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世界的奇妙神奇。
我最想去魔鬼三角洲、撒哈拉沙漠和中国的长白山。这些地方十分美丽又危机四伏,让人感到恐怖又惊险,但我认为那里比我们脑海中想像的美得多。虽然长白山上有野生动物,沙漠里的环境让人难以接受,三角洲又出过许多飞机坠落全死亡的事件,但只要努力学习生存本领,不怕困难,遇事镇定不慌,就可以从危险的魔爪中逃脱出来,征服恶劣的环境,成为大自然的王者,让人们也可以一起感受它的神奇。
成为探险家更需要有智慧、有胆量、有体能,所以我会好好学习,了解更多探险知识,面对特殊情况会用脑思考。胆量是不可欠缺的,在没有食物的地方你只能吃野草、虫子和野兽,但有些人怕草有毒,又觉得虫子恶心,还不敢与野兽战斗,那只有饿死,所以要用脑子思考后再大胆尝试才可以成功。别忘了还有一点就是体能,要从小锻炼身体,让身体强壮起来。当你被一只狼盯上时,你必须爬上树就可以避免与狼斗争,但如果你爬到一半体力不够了,摔了下来,那你就死于野狼的血盆大口了。所以说,智慧、胆量、体能每一项都很重要,很有用处。
我会更加用功的学习和锻炼体能让理想成真,成为大自然的王者——探险家,成为历史上探险最成功的人,站在世界最高的地方看远方。
◆ 探险家的日记
酒店里,一个探险家向人叙述说:“船沉没了,我们上了救生艇,在海面上瞟了几个星期。我告诉你们,真的饿得死去活来。我们各自啃了自己的鞋,所有的人都死了,只剩我一个活了下来。”
“是其他人的生存能力都不如您吗?
“不,但我的鞋号最大。”
那个探险家继续说道:“我又在海上漂了几天,终于!我看到了一个小岛!可惜祸不单行,我的救生艇‘扑哧’的一下,就被暗……暗什么来着?算了,反正我就是奋力游向小岛,哎!我的天!原来那不是小岛,是一个浴缸!还立在海中的暗……上!@#¥%……当时我就破口大骂,可是我突然在浴缸里看见了久违的食物!我立刻海吃,香肠唔面包啊还有葡萄美酒外加夜光杯!我全吃光了!然后哦,我就把浴缸推下水,我使劲的划,可是堵住放水口的活塞被海水给冲了出来,我忙用手压,可是没有用,我又一屁股坐上去,可更糟糕!我像球一样被水喷起了,没办法,我就用帽子把水给舀出去,可还是沉了,我十分生气,立刻游了下去,在水中的浴缸里疯狂舀水。哈哈!被我给弄了上来,我立刻拔起洒水管,插进小孔,嘿!那头的洒水头在向大海洒水了!我立刻开足马力(打大喷水开关),冲向北方,不到一个小时我就看见一个大陆,而且因为重得太快,从渡口的一个斜坡上飞了上去,然后我就撞进一个酒馆,这就是我为什么满身鲜血地躺在满是碎块的地上的原因。我再次的恳求你们,请把我拉起来吧!!!!!!”
◆ 探险家的日记
南极是一个面积大约550万平方英里的多山大陆,绝大部分被4000英尺的冰层覆盖,气温比北极还低。是谁第一个到达南极极点的呢?是挪威探险家罗阿德.阿蒙森。
阿蒙森从小就喜欢大海,羡慕那些驾船去北极海洋捕鱼、猎兽的水手们。成年以后,他果真买了船,花了三年时间,驾着船第一个穿过北冰洋,又从大西洋到了太平洋!
不过,阿蒙森很快把眼光转向陌生的南极!
19xx年9月,阿蒙森带领探险队向南极大陆进发。他们沿途建立食品仓库和陆上营地,进行科学观测……直到19xx年10月,才正式向南极进军——阿蒙森等五人乘着由42条爱斯基摩犬拉的四架雪橇,向南极极顶驶去!探险队为了使回程不迷路或不挨饿,一路上每隔8公里便设一个路标,100公里便建一个小型粮食仓库。
越往南走,路越艰险,冰缝越来越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丧命。阿蒙森等终于登上了南极高原,山脉连绵不断。为了便于攀爬陡峻、光滑的冰山,减少粮食消耗,他们不得不开枪打死了42条立下汗马功劳的狗。看着他们在枪声中倒地,阿蒙森和队员流下了伤心的泪。
探险队继续在行进的路上,遇上了暴风雪,迎面扑来,好似刀刮。为了不被大风刮跑,他们五个人用绳子栓在腰间,连成一串,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地查看脚下地形,因为到处是冰裂缝和可怕的海底深渊。探险队到达极点的前夜,大家激动的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天刚亮,他们匆匆用过早餐,把挪威国旗系在滑雪棍上就向极点冲刺了。12月16日,阿蒙森探险队到达了南纬90度,极地球的最南点!极顶平坦的像一张桌面,他们在这儿堆起一座圆锥形石堆做标记,竖起挪威国旗和刻有五个人姓名的木板。探险队在这里逗留了36小时,他们每人拿一块海豹肉来“会餐”,忘记了脸上的溃疡,忘记了脚上的冻伤、水泡。
阿蒙森的南极探险,在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他一生勇于探险,并为此耗尽全部财产。最后,他在56岁时为营救在北极区遇险的朋友,葬身在北冰洋的冰窟中。
◆ 探险家的日记
你好。我回来了,上一期《洛克王国之威廉古堡》的伤已经好了。今天,我要去王国大厅。克丽丝娅公主要让我成为一名探险家!
来王国的时候看到好多小骆试镜。公主来了,给我颁发了“探险家”的徽章。还送了我一只宠物——莫迪!莫迪是唯一的轻宠物,它没有进化,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宠物。莫迪爬到我身上,逗我笑。我离开了王国,继续我的探险任务。国王给了我一张任务地图,找六只属性不同,地域不同,能力强的宠物。莫迪是我的第一个!莫迪,来自王国城堡的轻宠物!
对于我剩下的5只宠物,我将分别去雪人谷、维苏威火山、威廉姆卡索(我必须再去一次)、迪达圣城和宇轩岛
我带着莫迪,上了飞行器,向第一个目标——雪人谷进发。
路上的暴风雪好大~身体都在抖~ ~“师傅!燃料没了!”燃烧。燃料?我看了看煤气表。哦,我的上帝!没油了!我立即迫降,飞机撞上了深深的积雪。谁偷了我的油!我哭了!我愤怒地跳下飞机,穿上棉袄和莫迪去收集水晶。
◆ 探险家的日记
从前,有一个探险家叫做杰森,他喜欢到世界最难生存的地方探险。他的梦想是成为像“贝爷”(就是贝尔格。利尔斯)一样的人。
一天,他正在森林里探险,突然,一匹狼窜到了他的身边,开口对他说:“求求你,救救我吧!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怎么了?是谁要杀你?”杰森说道。这时狼又说:“是一个拿着会喷火的棍子(别多想,是枪)的人一直在追杀我”杰森听了以后就把它藏了起来。刚藏完狼,猎人就来了,(就是狼说的人)猎人看狼不见了,就问杰森看见狼没有。杰森乱指了一个地方并说道:“我开见它了,它刚刚跑向那了。”猎人信以为真,就跑去那了。杰森看猎人走后就把狼放了。狼走时还对杰森说:“谢谢你!我一定会报答你的!”说完狼就走了。
杰森继续走着,然后它又遇见了一只狮子,老虎对他说:“救救我!我的腿被猎人砍伤了,救救我吧,善良的人”着时杰森看见了后,杰森给狮子腿上先用酒精消毒,然后抹上红药水最后在搭上止血绷带就完了。狮子也说到道:“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杰森又继续走着,突然,他看见了一头强壮水牛正在河边喝水。水牛看见了杰森后就向他撞来,杰森腿一软,吓的就坐在了地上。着时,杰森脸上都是血,不过这血不是他的,而是他曾经救过的狼的血。原来,当水牛快撞上杰森时,狼杰森挡了一下,结果就被水牛撞飞了。血溅到了杰森的脸上。狼死了,这时,水牛继续向他撞来,但是一头狮子扑到了水牛的背上。杰森一看就发现那头狮子是自己以前曾经就的狮子。这时,杰森拿起匕首(杰森唯一的武器)向水牛扔了过去。结果砍到了水牛眼睛,水牛眼瞎了后就向疯子一样横冲直撞,后来狮子把它的大动脉和喉咙咬断了,水牛到下了,但狮子却因为强大的惯性给甩了出去,狮子的头刚好撞到了石头上。就这样,狮子也死了。
最后杰森把狮子和狼埋到了一块。做了一小坟包,点了三根香烟插在坟前,还作了一个简陋的十字架,磕了三个头。然后就继续赶路去了……
◆ 探险家的日记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的景色是壮阔的,而张骞,两千多年前那个穿越茫茫大漠探索神秘西域的人,他的故事也同样是壮阔的。
张骞以他两次出使西域的经历而著名。他是汉中人,汉武帝时奉命前往西域联络月氏共同攻打匈奴。经由匈奴时,他被捉住并移送给单于。在被匈奴扣留的十余年里,单于为他娶了妻子,想以此中断他逃离的动机。然而,张骞依然没有健忘国家交给他的使命。
在三千六百多个昼夜中,张骞始终把大汉使者的符节带在身边。每当他看到这符节,便愈发坚定了他找到月氏,完成使命的决心信念。在茫茫大漠中,为了这伟大而坚定的信念,他苦苦支撑着,寻找着逃离的机会。匈奴对他的看护逐渐宽松,他得以逃出匈奴,继承前往月氏。
可是,到达月氏后,张骞发现新任国王安于现状,毫无向匈奴报仇之意。在月氏栖身了一年多后,他启程回国,在路上又被匈奴抓住。后来,他乘单于死后匈奴大乱之机带着胡人妻子逃离。
张骞出使时共有一百多名侍从,终极只剩下两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旧执著地穿过茫茫大漠,走过一片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滩,朝着故园的方向走去。“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沙漠的景色壮阔而令人感到悲凉,但张骞并没有因此而绝望。作为一名探险者,他热爱故土、热爱生命,所以他走了下去并且成功了。
在出使西域时,张骞考察了西域诸国的风土着土偶情,并逐一向汉武帝汇报。后来,张骞随大将军卫青前去攻打匈奴,因为先前积累了丰硕的探险经验,他总能找到水源和牧草充足的地方,因此戎行从不困倦。
武帝经常向张骞问起西域的事情。张骞向武帝提出团结西域其他国家以抵挡匈奴,武帝便再次派张骞向西域进发。归来时,张骞带回了其他国家的几十名使者以及良马,为后来“丝绸之路”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归来后一年左右,张骞去世。
许多人只以为张骞在外交方面有着天赋,而实际上他仍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探险家。人们不会健忘,当年他是怎样勇敢地穿越荒漠,让西域诸国和汉朝建立了联系,使汉朝人民了解了西域的风土着土偶情。他忠于国家、坚忍不拔的精神时刻震撼着我们,我们应该铭记他以及他所立下的功绩。我最喜欢张骞这名探险家。
◆ 探险家的日记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全家都放假,所以决定陪我去欧洲城的“瑞米小小探险家”。
顺利到达欧洲城,我们稀里糊涂地找来找去,好不收留易找到了,买了票,等了好久才进去。
穿好防护服,系上安全带,伎痒的出发了,第一个项目很简朴,就是扶着绳索走独木桥罢了,摇摇摆晃的,顺利渡过。第二个项目难了许多,上面两根棍子,底下一根绳索,脚要踩着绳索过,中间还要绕过障碍物——良多根大柱子。整个身体悬空,只有脚底一根绳索支撑,硌得脚底发痛,随随便便的也顺利通过。第三个项目是最难的,有一面墙,和钉在上面的.十几块石头,很像在爬超陡的山。还有一个最考验我平衡能力的项目是第七个项目,它由一个轮胎和四条线组成,要过去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踩着轮胎边上,但很收留易滑倒;第二种是踩着轮胎空心处下面的支架,像走独木桥,但收留易被晃动的轮胎扎到而滑倒。但在我自己的细心努力下,每个项目都顺利的过关成功。
我觉得我自己今天的表现,就是一个合格的“小小探险家”,好开心!
◆ 探险家的日记
春风吹来,阳光明媚,百花吐艳,第一节课铃声刚落,老师就走进教室,发布了一个通知:
“同学们,春天到了,万物都苏醒了,现在有一份课外作业要你们完成,写一份生物课外研究报告。也就是说,找到一种虫子,研究它,论证它。你们可以小组合作,4人小组。去校园里的树林花园草丛土里,捕捉一些昆虫,交给生物老师,可以得到徽章。”
听到了老师这番话,我们激动起来了,因为如果拿到了徽章,既可以得到表扬,又可以得到奖励。所以,我们很快组好了队,准备在放学以后去探索校园教学楼后面的一片“毒林”。
放学以后,我们大胆地进入了校园“毒林”。里面的昆虫很多,充满了危险。因为那里的蜘蛛有毒,还有名副其实的“隐形蛛”,其实就是“白蛛”。
我们分头去找昆虫。最后,我发现了“隐形蛛”。因为我一个人抓不住它,它跑得太快了。我大声地把小伙伴们叫来,然后我们合作围城了一圈,上前去抓住了它,把它放进了盒子里。
我们把它交给了生物老师,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得到了老师颁发的“小小探险家”徽章。
◆ 探险家的日记
小村子村东头有座墓碑,古柏森森,是小村子的祖坟。那里面睡的人,据碑文上说,离现在已经600多年了,是明代的一个尚书。墓前的石人石马缺胳膊少腿的,只有墓前的石碑还完好无损,上面的字迹铁勾银划,仍然很清晰。
过去,这儿除了本村人外,很少有人来,因为这地方冷清、阴森。可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一些陌生人来观看墓碑,这其中有学者,有书法家,也有游客。前两天,小村子人又接待了一批人,说是考古学家,专程来看墓碑的。
小村子人带着他们参观了墓碑,这些人东看看,西摸摸,连地形都做了认真地研究和观察。他们走的时候说,这是一座保存完整的墓碑,从无被盗的痕迹,回去后,一定建议上级派人来很好地保护它,然后走了,走了很远,还回过头来指指点点,讨论着什么。
可是,还没等上面派人来保护,这座墓碑就闹起了鬼。
事情发生在那几个人离开的第三天晚上。当时,已经是夜深了,天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突然,有人发现墓地那儿出现一片亮光,红荧荧的罩着整个树林。亮光中,一对血红的眼睛,隔着林子,隐隐约约的,有盆子大,转啊转。亮光中还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像狼叫,又像猫哭,还有些像人在凄凄厉厉地诉说。一村人吓得毛骨悚然,躲在家里不敢出来,连小孩子也吓得停止了哭声。
最终,村子里有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待不住了,打着电筒,拿着棍子,来到阴森恐怖的柏树林里,可墓碑旁除了一棵棵水桶粗的柏树外,什么也没有。正在大家长出了一口气,抹抹脸上的冷汗,准备坐下歇息时,树林后面一声吼,阴风扑面而来,让人透体生寒,沙石随着风满树林飞扬。
几个人吓得大叫起来,一个个撒腿就跑。一个小伙子跑得慢,被什么拉住,吓得瘫倒在地。其余几个赶忙又跑转来,架起那人就跑,可仍感到被什么扯着,胆大的回头一看,是一根树枝,于是掰断树枝,背起伙伴就跑。
回到村子里,那个跌倒的.小伙子躺在床上,整整睡了三天三夜,梦里都大声惊叫:“鬼,快打鬼!”吓得一村人谈到这件事,脸上颜色大变,胆小的咬着手指,浑身发颤。
闹鬼让来参观墓碑的人一下子没有了踪迹,小村子也一下子冷清了许多。平时,大家有事没事,还到墓碑上去看看,毕竟是村人的祖坟。现在,望一眼都胆寒,更别说去看了。到了晚上,一家家早早关起大门,躲进被窝,生怕一不小心撞到鬼。
但也有不怕鬼的,几天之后,就有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来到小村子,说是学习书法的,要来瞻仰墓碑上的文字,而且邀村民做伴。村子人虽然胆小,可好客,不好推托,但一个人相陪又不敢,于是,村人连成一队,一则是陪“眼镜”,再则,细瞧瞧,看究竟有没有鬼。
“眼镜”走在前面,一队人你推我搡地走在后面,还有的手里拿着木棍,不防一万,单防万一。
进了林子,“眼镜”并不研究墓碑,而是东望望,西看看,接着,他俯下身子,把耳朵贴在地上听听,然后,又叫村民学着他的样子听。
村民听后,一个个大惊失色,寒毛直竖。原来,地下传来“咚、咚”的声音,还有“呼呼隆隆”的喘气声,仿佛有个巨大的东西在里面拱地。
“眼镜”让村子里的几个年轻小伙子回家拿锄头。拿来后,“眼镜”抡起锄头,就在有声音的不远处挖了起来,几个小伙子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看“眼镜”这样,也胆大起来,学着样子挖起来。一会儿,一个脸盆大的洞就掏了出来,掏到五六尺时,一个横着的洞出现在众人面前。
“眼镜”一招手,跳了下去,打开手电筒,向前走。几个青年也壮着胆,跟着跳下去,跟了上去。“咚、咚”的声音就在前面响着,喘气声也在前面响着,大概走了几米,没有了声音。电筒照着,只见几个影子晃动,一个个回过头来,青面獠牙,张着血盆大口,朝人们嘶叫。
大家掉转身准备跑,只听“眼镜”喊:“别跑,不要怕,他们是一群人装扮的!”说完,掏出一支,对准那些鬼怪,大吼:“摘下面具,别装神弄鬼了!”
村民看到了枪,胆子又壮了,回过身来。有一个小伙子仗着胆子走上前,在那青面獠牙的脸上一扯,一个面具落下。小伙认识这个人,原来就是前几天来考察墓碑的几个考古学家中的一个。
另外几个面具也被一一摘下,鬼影现出原形,都是那一伙的。
原来,这是一群盗墓贼。他们听了有关小村子墓碑的情况,又听说这儿的村民特别迷信,于是,就想出了这个主意。他们先假装成考古学家,来考察墓碑。在离开后的第三天晚上,准备好盗墓工具后,又偷偷潜回来。当然,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盗掘墓碑,就想出了个挖地道的方法,害怕村民发现,就用红纸糊一对大灯笼,点上灯,装神弄鬼,吓唬村民。
有个村民还是大惑不解地问:“那夜的风沙是哪儿来的?”
“眼镜”说:“很简单,他们怕洞挖深了,供氧不足,就带来了鼓风机和电瓶。拿着这个东西,对着树林吹一阵风,再撒几把土。”
村民都笑了,笑得很惭愧。
“眼镜”说:“其实,他们也就是抓住你们迷信的心理,如果你们不迷信,仔细想想、看看,再分析一下,他们的那点儿小伎俩一戳就破。”
说完,“眼镜”掏出手机拨电话,很快就来了一辆车,上面下来几个人。“眼镜”说是自己部 下──便衣公安,他们将这几个盗墓贼推上汽车,并把所有的被盗古董运上车。正准备走时,响起了警笛声,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车还没有停稳,一群公安战士跳下车,举起了枪,将这群盗墓贼和便衣公安全部抓获。
村民们大为惊讶,忙问怎么公安反而抓公安。带队的局长笑了,说:“哪来的便衣,这些都是盗墓贼玩的小伎俩。”
从局长的嘴里,村民才知道,原来这伙盗墓贼为了盗到古董后容易运走,就想出了这个方法,一伙人盗墓,一伙人假扮公安来抓捕,这样,既可以大大方方地将古董和人运走,又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们早已处于公安人员的监控中,就在他们自以为得逞的时候,被公安人员一网打尽。
在局长的建议下,不久,县里就派来了墓碑保护人员。
◆ 探险家的日记
假如我是一名探险家,我会去森林里寻找玛雅文明,我会去寻找百慕大的幕后黑手,我会去寻找有没有土著人,我会去寻找我最想去的地方----希腊,去寻找水晶头骨的主人,去寻找太阳神巨相,去寻找在希腊人把石材运到高高的太阳门上的工具,去寻找巨石阵的主人,去寻找为什么有一个怪坡会上坡容易下坡难?我要寻找的东西太多了,我最想寻找的是楼兰古城到底哪去了?难道在楼兰人已经有了不可告人的技术?或者他们飞到太空中去了?外星人是他们的后代吗?
如果你们想知道这些秘密的话就跟我一起去寻找吧!如果我们把一生都献给科学的话,一定能找到答案。我要认真学习知识,长大当一名科学探险家。
◆ 探险家的日记
假如我是宇航探险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人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也许会豪迈的回答:“科学家,文艺家,艺术家。”而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宇宙探险家。从40年代末以来,人们不断发现不明飞行物环绕地球而来,它们时隐时现,神出鬼没,变幻莫测。这些不明飞行物的飞行速度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出现在世界各地,很多人目击并拍下了他们的照片。
如百慕大三角地区是众所周知的,在这里有很多轮船及飞机失踪,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有人看到飞碟一下子潜入百慕大三角地区的海里,在这个地方飞碟出现很频繁,所以我就想到宇宙中去探索,比我们人类更加高级文明的外星球的智能生物驾驶的宇宙飞碟。
我乘着探险家专用的宇宙飞船来到了火星上,火星上的土地一片火灯,红的.可像一团火了,穿过大气层,我在火星上空地毯式的搜索,突然,几片小小的水引起了我的注意,火星上是离太阳最近的第二颗行星,可是上面根本就出不来水,怎么还会有水呢?我拿来微型显微镜一看,结果吓了一跳,这液体居然还是活鲜鲜的生命,看来不久之后就会出现火星人了。
我启程在太空中遨游,今天我准备去小行星上看看,透过大气层让我惊呆了,钢铁的城市里面全是一些没有眼睛只有身体的机器人。我在扫描这个城市时突然几个突然几个超快的飞碟向我飞来,他说:“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他居然会说中国话,不管了,我先回答他:“我是中国人,来自地球。”我下了飞船,飞碟上的人也下来了。原来我是好人,我问:“你们是什么可以听出我的声音?”这都是水果拉发的功劳……啊,好发达。我回去了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知识,来实现我的梦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改进,征服宇宙步伐的不断加快,我们一定要揭开宇宙之谜。
◆ 探险家的日记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麦哲伦就是其中的一位。
1519年9月20日,麦哲伦率船队迎着隆隆的礼炮声,从西班牙塞维利亚城外港桑卢卡尔港出发,开始了他奇异的远航。
麦哲伦的船队由5艘舰船组成,共256人。在最初几天的航行中,海上风平浪静,他们利用轻快的东北信风和赤道海流航行。两个月之后,航队横渡大西洋,到达巴西。
麦哲伦站在南美海岸,苦苦思索着那条神秘海峡的召唤,那鲸歌一般悠扬苍凉的召唤声就在远天飘游着。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起航沿南美海岸南行,不放过每一个海峡。终于,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与挫折之后,船队进入一个深远的海湾,半年以来,他们看到的一直是荒寂的海岸,而这里却是另一番天地。麦哲伦站在甲板上,整个人沐浴在冰雪气息之中,他仿佛又听到那鲸歌一般悠扬的召唤声,船队踏上了前所未有的希望只路。1520年11月22日,一条海峡闪现在前方,这就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要找的'神秘海峡,后人称他为“麦哲伦海峡”。
船队平静地驶过海峡,他们眼前出现了一片巨大的水域,一片开阔无比的大洋,这就是欧洲人从未到过的地球上另一个海。舰船升起西班牙国旗,向大洋鸣礼炮致意。从这一天起,人类终于弄清了自己星球的模样,麦哲伦亲切地称这片大南洋为“太平洋”。这便是太平洋名称的由来。
船队在返回祖国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1521年4月27日,麦哲伦在与菲律宾群岛中的马克坦岛土著人的冲突中,中箭死去,可他的船队依然继续航行,终于在1522年9月8日,回到了桑卢卡尔港。
麦哲伦——文明人类中最坚强的一员,完成了有史以来最坚强的旅行,证明了大地球形说的正确,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
◆ 探险家的日记
生活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只有一个野人跟班,一把斧子,一把短刀,一把猎枪,你能活下去吗?我想一定不行。可鲁滨逊做到了,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鲁滨逊被命运“安排”到一个小岛上,他利用船上的物资,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并且扩大农场,打猎、种田,日子过得悠哉悠哉,哪里像个大英帝国打工人!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收服了一个强壮的野人,叫“星期五”。星期五为报答鲁滨逊救命之恩,表示永远听命于他,鲁滨逊那个高兴呀。喏,西边的小船,东边的粮仓,全是鲁滨逊和星期五的杰作!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回到英国,开始全新的生活了!
鲁滨逊是个独立,自由的“大人”,喜爱冒险。星期五则胆大忠诚。(忠诚?怎么觉得味道怪怪的呢?)
我们许多孩子怕苦怕累,只是缩在家里做梦,我们嘴上说“冒险、奋斗”,可是就只有少数实现了自己的这个誓言。
我曾经参加过一个夏令营,饭自己做,衣服自己洗。我很快不耐烦了,晚上突然想到自己要去远航的梦想,想着:如果这也克服不了,又怎么实现自己的理想?我想尽办法,克服一切困难,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向“航海梦”又近了一大步。
人处世中,自力更生才是正道嘛!
◆ 探险家的日记
1
我们驾着飞船,向水晶星系飞去,飞入水晶星大气层,飞进王宫,一直飞到紫晶殿外的草坪上,才停了下来。
我首当其冲,跳下飞船就向紫晶殿里跑去。宽敞空旷的紫晶殿里,父王正在宝座旁和一个人说话。我悄悄走近他们,只见那人约有一米七,短发似金,腰间佩着一柄剑,剑柄上刻有“XY”,剑鞘上雕着精美的神弓花纹。这不是父王用的轩辕剑吗?
这时,父王的目光向我看来,那人也转过身——他的瞳仁是金色的!
他是——!
“月儿!”
是宇航归来的大哥金翔宇!
“哥!”
我欢叫着跑了过去,不知何时,妹妹们都跑了进来,围住大哥又跳又叫。
“回来的正好,让大哥带你们去玩吧。记得到御餐厅吃饭哦!”父王笑着说。
“太好了!”我们又欢呼起来。
2
晚上,我们五人在休闲阁的床上玩,我看书,雪儿和大哥抢电视,阿玉和甜甜则对打游戏机。结果,玩着玩着,我们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觉起来,大哥已经走了,我们盖着羽绒被,东倒西歪的睡在偌大的一张床上。四周黑糊糊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看看腕机,进入“时间”,闹钟未响,才凌晨两点半。我推推这个,捣捣那个,把她们全弄醒了。
“这是在哪儿呀!”
“我头晕!”
“哎呀,这是上午还是下午呀?”
她们七嘴八舌地嚷着,我只好一个一个拖下来洗脸。等大家都穿好衣服,胡乱饱餐一顿之后,她们又叫起来:“我们玩什么呀?”
我也很着急,顺手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有花花绿绿的一大堆电子翅膀,顿时,尖叫声一片。
我们人手一副,走出了休闲阁。“呼啦啦!呼啦啦!”我们都飞了起来,飞过房屋,飞过云彩,一直飞到王宫外面。
3
头一次到王宫外,我们玩了好一会儿,直到太阳升了起来。我们往回飞,落在一处空地上。往前走一节,一座高大的牌坊上镌刻着三个大字:水晶宫
我们往里走,一名卫兵叔叔一本正经的拦住我们:“令牌!”
我慢条斯理的念着咒语,碧灵发出强大的碧光,一个绿水晶令牌出现了,上面有三个玉雕花:公主令
“这三位是我的妹妹!”
“哦,原来是小公主啊!怎么跑出来啦?”
“呵呵,只是出去逛一圈而已嘛!”
说着,我们踏着鹅卵石向前走去,路旁有许多又大又圆的巨石形成一条有趣的路。
“等一等!”
我们刚迈出一步,就被门卫叔叔叫住了。
“什么事呀?”
我跳上一块大石头,只见红光一闪,我的手里多了一串糖葫芦。这可不是一般的糖葫芦,这是御花园里的。御花园里有一个一千五百多岁的大葫芦,端坐在地上,通体淡黄,有许多小麻点。这葫芦没有藤,只在顶上长了三片叶子。每个星期日,都会从小麻点处渗出红色的甜甜的汁液,过些时候就凝结成了糖果子,穿成一串就变成了糖葫芦。
“公主,你们快去紫晶殿,……咳…咳……”
“到底有什么事?”我突然间有点着急,正要看看日期。
“今天是12月12日,你们要参加拉克礼达那……”
还未等他说完,我们四人已经飞了起来,急匆匆地向紫晶殿赶去。
拉克礼达那是十二岁儿童参加的仪式,宣告他们成为少年,也是个比较隆重的皇家成员的仪式。
我们心急如焚,啥也顾不上。眼看要飞到了,我忽然听见有人小声的的对我说话。那声音越来越大,我猛然觉得身一沉。
“电力耗尽!电力耗尽!”
我重重地摔在紫晶殿外的草坪上。这时,两个人正朝着紫晶殿走来,看到了我,就赶了过来。
那两个人越走越近,原来是大哥金翔宇和堂姐黄羽纤。堂姐把我扶起来,大哥拽下电子翅膀,看了几下,惊奇的问道:“这从哪儿翻出来的?”
“就是从休闲阁的公主苑翻出来的。什么破玩意儿嘛,居然没有电了!”我气鼓鼓的回答。
妹妹们也下来了,我们一行人走进了紫晶殿。中央点将台上的东西让我眼睛一亮——
◆ 探险家的日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 探险家的日记
纵观大千世界,不论是有着金字塔的埃及,还是湮灭在大洋中的“大西洲”,或者神秘的南极,都为我们留下太多太多的神秘或未解之谜,等待我们去探索。而探险家就是未来的我。
我是探险家,我会首先去南美洲的巴西,那里有很多古老的民族,有着奇特的武器。而且这里气候宜人,我要向他们了解这种种神秘。
我是探险家,我会再选择我们的`祖国—中国。我想去看看哪一朵云是咱们“孙大圣”架过的,我想去看看昆仑山有没有姜子牙修炼过的痕迹,再去跟大兴安岭的小东北虎来个“零距离”拥抱。“哎,晖晖,小心些,老虎咬伤可不好哦。”妈妈在一旁提醒我。瞧瞧,连妈妈也深深沉浸在我的想象之中呢!
我是探险家,还会去澳大利亚。去看看那里强壮敏捷的袋鼠。噢,可别忘了小袋鼠宝宝呢!再有风光旖旎的大堡礁,热带风情的椰林,摇曳着各种奇花异草的大园林,皎洁的月光,波光粼粼的湖,我都去……哎呀,我要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呢!
这就是我最大的梦想,我要把它深记在心坎处,落实在行动上,铭刻在胸膛里。一定!
为了当好探险家,奋斗吧!
看完N本关于世界探险的书,坚持吧!
养成坚毅、沉着、冷静的性格,努力吧!
假如我是一名探险家,荡气回肠的气概和满腔沸腾的热血,已然给我插上“我梦想”的翅膀,飞过高山和大海,在想象的海洋畅游,做现代“徐霞客”,奔跑!努力!超越!
成为一名探险家。
完成我的梦想吧!
◆ 探险家的日记
接着上一篇,图书馆老鼠山姆在图书馆里散步。他微笑的欣赏大家的作品。突然,他看见一张海报,上面写着:探索无穷无尽的世界。山姆自言自语:虽然这个世界很美,但我更喜欢通过书去了解。他看了海报旁边的书直叹气,因为太高了,他爬不上去。
突然有什么东西从山姆面前闪过,原来是一只老鼠降落在他面前:哇,真高啊!幸亏我带了降落伞。她微笑的伸出爪子:你好,我叫莎拉,你叫什么?我我叫山姆,就住在图书馆。莎拉说:真巧啊,我住在图书馆的另一边,刚刚我了现了一个游乐园。山姆非常好奇:图书馆里还有游乐场吗?就在那儿。
莎拉指着书架顶上。我刚爬上一个很高的山,接着又滑梯下来,真的太好玩了。山姆摇摇头说:你爬的是金字塔而滑的是万里长城。莎拉问:什么塔和万里长城?来,我们来查资料吧。其它的两个好玩的也有吗?山姆笑了:是自由女神像和埃菲尔铁塔吗?当然有,跟我来。
山姆和莎拉一起认真的看了一本又一本书。天快亮了,山姆回到洞里,开始写他和莎拉的故事。
◆ 探险家的日记
我从小酷爱读书,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读书使人明智!
记得刚读四年级时,有一次语文测试,成绩很不理想,我十分沮丧,几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走在回家路上,我发现小草摇头晃脑,好像在嘲笑我;街边的白墙也变得灰暗了。我回到家里,步入房间,忽然看见床头那本《鲁滨逊漂流记》。记得那是妈妈送我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于是,我就收起沮丧的心情,如醉如痴地读起来,一下子就被书中离奇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鲁滨逊仿佛就在我眼前制造各种工具,驯养野生动物,建设家园……我被他的精神感动了。鲁滨逊就算漂流在荒岛也不放弃自己,遇到挫折,勇敢地去面对它、战胜它,尽自己所能在荒岛上生存了28年,最后才有机会离开了荒岛。鲁滨逊那种战胜困难、永不放弃、坚强地面对生活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我又想到了自己,不就是一次测试吗?不应该把一次失败当成永恒,我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坚强地面对失败,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要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创造一个全新的自我。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努力,以后的每一次考试,我都取得了好成绩。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的精神将永远陪伴着我,将让我受益终生。
◆ 探险家的日记
我小时候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最后我把它实现了,有些我就让他一直是个想法。比如我小时候就想要当一名探险家。去到世界各地探险。穿越撒哈拉大沙漠,到达南极。只以为我在三年级的时候读到过一本书。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读过一本老师推荐的叫《小布头奇遇记》的少儿读本。里面主要讲的内容是:一位幼儿园老师用碎布给小朋友做布偶来作为新年礼物。小布头就是其中一个。因为它长得丑所以主人不喜欢它,它就被换来换去,因为一点小错误就被赶出家门,直到最后被抛弃。它就开始到处流浪,经历了很多艰难险阻,但是它都没有放弃,没有退缩,这本书主要就是讲的就是它的经历。通过自己的努力直到最后又重新回到主人温暖的怀抱。我非常佩服它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我的理想是想成为一位探险家,像小布头一样不断去探索,去冒险。但是在我们学习和成长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挫折和困难,我们不能退缩不能放弃,不能因为别人异样的眼光感到自卑。要对自己有信心。在我受到挫折时,那理想会给我勇气。那巨大的理想只有通过自己的付出和努力才会实现。
我相信,只要我心中有这个想法,并为这个愿望去努力,就必定会实现。让我们一起为自己的梦想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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