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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精华十九篇)

发布时间:2021-11-08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精华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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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里有很美的环境描写,但是没有独立的环境描写,环境都是与人结合在一起,人与环境相得益彰。比如小说开篇是这么写的,“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作品的人物在寥寥几笔环境的描写下带出来,丝毫没有牵强之感。“河”、“竹林”、“茅屋”、“菜园”、“老程”这几个事物自然而然的结合在了一起。

《竹》里关于人与自然地和谐写得很妙,通篇找不到情节的冲突、人物的大喜大悲,甚至包括死亡都没有给读者一个残酷的概念。比如“老程家的已经是四十岁的婆婆,就在平常,穿的衣服也都是青蓝大布,现在不过系鞋的带子也不用那水红颜色的罢了,所以并不现得十分异样。独有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然而那也并非是长久的情形。母女都是那样勤敏,家事的兴旺,正如这块小天地,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只有鹞鹰在屋头上打圈子,妈妈呼喊女儿道,“去,去看但里放的鸡娃。”三姑娘才走到竹林那边,知道这里睡的是爸爸了。到后来,青草铺平了一切,连曾经有个爸爸这件事实几乎也没有了。”老程的死在小说中像一个自然现象一样,而且废名从侧面来写,完全脱离了世俗界定的死就是结束、就是悲哀的概念。人的生老病死被赋予了同自然界的动植物生死的同等概念。

《竹》中关于三姑娘美的描写,也很有意思。在小说的中间是这样描写的:“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这自然是旧的了,然而倘若是新的,怕没有这样合式,不过这也不能够说定,因为我们从没有看见三姑娘穿过新衣:总之三姑娘是好看罢了。三姑娘在我们的眼睛里同我们的先生一样熟,所不同的,我们一望见先生就往里跑,望见三姑娘都不知不觉的站在那里笑。然而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等到我们从她的篮里拣起菜来,又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了铜子,简直是犯了罪孽似的觉得这太对不起三姑娘了。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三姑娘无疑是美的,但是作品却不在一开始写她的美,而是到小说的中间,我们已经对三姑娘有所了解的时候才描述三姑娘的美。

我觉得废名之所以不在开头就描写其外貌,是不想读者对其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对三姑娘的'行为娓娓道来,当读者认为三姑娘的形象快要在脑海里形成的时候,有了这段描写。这段对三姑娘美的描写,也很有意思,他采取了动态的方法来写一个人的美,同时还有比喻手法的运用。这段也没有写三姑娘的具体外貌,但是却使我们心目中想象的三姑娘形象更加的清晰。在描述中废名做了一个比喻,把“三姑娘”和“先生”相比较,看似没有可比性,仔细一琢磨,这个比喻妙在两者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尤其是不同点突出了三姑娘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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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太阳》是法国作家艾伯托·莫拉维亚的代表作品之一,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杰作之一。该小说以一个青年男性的自述为主线,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扭曲与堕落,以及对人类存在本身的思考。读过这部小说后,我深深感受到了其中所蕴含的深刻思考和对人性的探讨,下面我将详细分享我对《赤裸太阳》的读后感。


小说以赛索为主人公的自述展开,赛索是一个年轻的工程师,面临生活的迷茫和困惑。他对整个社会机制和人际关系感到厌恶和绝望,认为现代社会已经变得冷酷无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满了虚伪和欺骗。在这种环境下,赛索感到自己无法找到生存的意义和方向,陷入了一种极度的孤独和绝望之中。


小说中描绘了赛索对性的极端迷恋和渴求。他将性欲作为逃避现实和找寻快乐的一种方式,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他在性爱中寻找快感和满足,却发现这种满足是短暂的,无法填补心灵的空虚和寂寞。赛索对性的迷恋不仅表现为生理上的需求,更包含了对爱与亲情的渴求和追求,但他却无法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情感归宿。


小说还深刻探讨了现代社会中的权力和道德的崩溃。赛索发现,在权力的笼罩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良知都被扭曲和堕落,他们为了自身利益不惜背叛他人,甚至是最亲近的人。赛索在这种环境中感到无法呼吸,对现实感到绝望和愤懑,他开始质疑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真实面目。


《赤裸太阳》通过一个青年男性的自述,深刻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扭曲和堕落。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展现了对人类存在本身的思考和对生活意义的探讨。读完这部小说,让我对自己的生活和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也让我对人性和道德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味。这部作品不仅在文学上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更在思想层面引发了对生命和存在的深刻思考,是一部值得反复品味和探讨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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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玩的是计谋,斗的是心智。赢者笑傲天下,输者则粉身碎骨。 ---题记

最近读了曹昇写的《流血的仕途》,读的过程中随着作者的笔触穿越千年到那个中国历史大变革的宏伟时代,感同身受的经历着扭转中国历史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情绪时而激昂亢奋,时而扼腕叹息,时而悚然似悟,时而陷入沉思。最终读完,不仅怅然感叹并不由的让人思考生命的意义,人生之意义 。

李斯送给历史的,是一个帝国的开端与终结;历史回赠给李斯的,是千百年世人对他人生的回望。

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人。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李斯所处的时代给了他从一介平民发展到宰相的绝好机会。

我个人比较喜欢李斯,除了因为他有从布衣到宰相的不平凡人生,还有他的智慧。他为了自己的人生抱负,有目的,有步骤,有耐心的进行了坚韧顽强的奋斗,从不妥协。自从他确立了自己的人生目的后,并没有一时盲目的就想着怎样混入仕途,和其他官员搞好关系,最终受宠于君王。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必须要具备实现抱负的资本才华和智慧,从而去向荀子求学,在此期间,他耐得住七年求学的苦闷和向理想进军的漫长等待。求学成功后,他坚信自己已经具备了能够辅佐君王成就霸业的雄才,有着敏锐观察力的他明白,只有去秦国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于是他割舍妻儿远涉入秦。同样,在吕府中,他志不得伸,但依旧忍气吞声的等了三年。即使吕不韦仅给了他一个郎官的职位,他也不自恃才高而拒绝,而是深知万丈高楼平地起,甘心忍辱负重,寻找时机出头。

当然,李斯也有着常人所不具备的政治远见。他明白一个国家谁才会是一把手,因而他没有去攀附于一时得势的吕不韦,也没去追随发家缘于他的嫪毐,而是坚定的选择了秦王。即使落魄郁闷之时也没有轻易选择改弦更张,这也是他成功的至关重要的一点。

然而,李斯如此聪明,却为什么会最终落得个满门被抄斩的悲惨下场呢?

李斯耗费三十余年的精力,建立起强大的秦帝国,他贵为丞相,国家也按照自己当年的梦想运行,这是多么巨大的成功,这种成就已经成为了李斯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是的,他爱上了权力。因此,他没有抵制住赵高的蛊惑,选择了立胡亥为帝。后来,面对赵高的专权,李斯却没有组织出任何像样的反击,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官场上游刃有余,意气风发的李斯,为什么?也许因为他的世界里没了嬴政,没了梦想,多了对权力的热爱,也许他真的老了。

如果可以,也许李斯会选择不离开上蔡,安安逸逸地度过一生,一样是一个美妙的选择。但是人生不会重来,历史也不会有改变的机会。李斯,可以是一代贤相,或是一个奸臣,或者只是嬴政的导师,韩非的小师弟。他只留下了几个典故,任后人评论功过是非。

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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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太阳的孩子》读后感



《追赶太阳的孩子》是一本极富想象力和启发性的儿童文学作品。该书由作家将一个富有奇思妙想的故事设置在现实世界中,通过一个孩子对太阳的追逐,讲述了勇气、冒险和孩子们的无限可能性。这本书引人入胜,让我浸润在作者细腻的文字中,感受到故事背后的深意。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杰克的小男孩。杰克一直很喜欢太阳,他总是沉迷于黄昏时分追逐夕阳。一天,他突然发现太阳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沉入地平线,而是停了下来。杰克的好奇心被激发了,他决定追逐太阳,找到太阳的栖息之地。于是,他踏上了一段奇幻的旅程。



在追赶的过程中,杰克遇到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他穿过了一片魔法森林,与树精和精灵交谈;他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瀑布,与鱼儿嬉戏;他在星空下睡着,与星星共舞。每一次奇遇都充满了惊喜和想象力,让我不禁为小杰克的勇气和探索精神而欢呼。



在追赶太阳的过程中,杰克也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时而面对狂风暴雨,时而面对危险的山峰,可是杰克从未放弃对太阳的梦想。即使失败了一次又一次,他也学会了从失败中汲取经验,并重新出发。他坚信只要自己努力追逐,就一定能够找到太阳的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到勇气,冒险和追求梦想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太阳,我们应该像小杰克一样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挑战。无论是否能够成功,这个旅程本身就是一种成长和收获。正如杰克所说:“如果追逐太阳的梦想注定会失败,那我宁愿追逐而不遗憾。”



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惊喜和乐趣,更是给我们提供了对生活的思考和启迪。它引导我们重新思考我们的梦想,并激励我们去勇敢追求。同时,通过杰克的旅程,我们也明白了困难和挫折是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勇敢面对,我们才能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读完《追赶太阳的孩子》之后,我被故事中的杰克所深深感动。他不仅仅是一个小孩子,更是一个带给我们启示和勇气的英勇少年。我深深地记住了“追逐太阳”的理念,决心在自己的生活中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无论前方有多少挑战和困难。



总之,《追赶太阳的孩子》是一本令人陶醉、令人振奋的童话故事。通过其中的冒险和故事情节,它向我们展示了梦想的重要性和勇气的力量。它让我们相信,只要努力追寻,我们一定能够在这个广阔的世界上找到我们心中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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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的眼中,竹子壹直是高洁出尘的象征,这是壹个发生在青翠的竹林里的故事,是一个世外桃源里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這是著名京派作家废名的代表作,讲述了居住在竹林里的壹家人的故事。女主人公三姑娘是個淡雅素净的女子,她的父親很早去世,留下她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三姑娘是壹个平淡如水的人,不喜欢热闹,也不爱梳妆打扮,培育着一个菜园子,卖菜为生。后来母亲也过世了,她嫁了人,还是过着和从前没多大分别的平凡生活。可以说,这篇小说没有高潮,没有所谓的跌宕起伏的情节,通篇辞藻朴素,清澈透底的小溪,缓缓流过读者的心田。作为乡土文学家,废名却不像其他人一样,将落后农村里人们的愚昧揭露给世人看,也不会一个劲地批判封建思想有多么束缚人的发展。他所写的乡土农村,就像《竹林的故事》里那样,悠闲自由,没有条条框框的限制,没有残暴的礼义制度,有的只是纯真的人们的故事,透着淡淡的禅意,给人一种心灵的安定,让人读之忘却周遭的一切事物。

谁人能像三姑娘这般淡泊宁静?像她这般洗尽铅华,美好得叫人屏住呼吸?废名并没有刻意从外貌上描写三姑娘,但从"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栖在竹林的雀子"中不难发现三姑娘的美。她的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得让买菜的人掏出钱也会自觉俗气。我最爱的还是废名笔下小时候的三姑娘,她喜欢跟着爸爸去打鱼,她总是静静地看着爸爸的举动,等待鱼上了钩,"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这时才跟着她的欢呼的叫声热闹起来,"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有时候她又会把爸爸忘记了,"只是不停地抠土,嘴里还低声的歌唱,头毛低到眼边,才把脑壳一扬",一个可爱纯洁的小女孩就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

后来三姑娘渐渐长大,更加乖巧恬静,亲戚朋友逢年过节喊她出去游玩,她都微笑着推辞,人道她不喜热闹,殊不知她是放不下家中孤单一人的母亲。她的懂事让人心疼。她勤劳善良,每天早起将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卖菜时总会给顾客多称一点。每当外头敲锣打鼓、繁闹非凡的时候,她也会想起死去的父亲在她小时候经常带着她出去玩耍的场景,然而只是怀念而已,之后还是乖巧地留在家中照顾母亲。

做女子当如三姑娘这般淡雅恬静,知世故而不世故,才美好得叫人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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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学完《番茄太阳》这篇课文后,文中的一位五岁的小女孩明明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她是个盲童,可她却用笑面对上天对她的不公平。她清脆、纯真的笑感染了家人,同时也感动了作者,让作者改变了生活态度。她这种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让我佩服不已。

其实,像她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音乐指挥家周舟、作家卫宣利、大学生刘涛等等。让我现在就来讲一讲刘涛身残志坚的故事吧。刘涛,他是一名大学生,5岁时失去了双臂,这让刘涛学会了用脚写字。他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努力。他的脚趾肿了,先是起水泡,再是血泡,血泡磨破血水顺着绑在脚趾上的铅笔直淌。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坚强的刘涛终于学会了用小脚写字。xx年,刘涛上学了,他每节课都要把脚举到桌子上写字、翻书……到了冬天,刘涛的右脚便会裂出一道道口子,可他硬是坚持下来。从小学到中学,刘涛奋发有为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残疾少年儿童成就奖”等多项奖项。20xx年7月,他以597分的高分被天津财经学院录取成了一名特殊的大学生。

刘涛和明明一样虽然残疾,但没有被磨难打垮,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有时我看到爸爸和妈妈吵架,妈妈不和爸爸说话、冷战,连续好长时间,那时的我心情很灰暗。有一次,妈妈在睡觉的时候对我说:“孩子,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受爸爸妈妈的影响。”后来,我真的努力学习,得了一个“进步奖”。

原来挫折就是一所学校,只要笑对生活,就可以从中得到很多:五岁的盲童明明得到了家庭的温暖、幸福和作家卫宣利对她的感激;自强的大学生刘涛得到了美好的前程和社会对他的认可。我也一定要像明明、刘涛那样乐观、坚强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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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太阳”,不知不觉会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让人感到无比温暖。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美丽而温暖心扉的太阳,那就是红色经典读物——《指间的太阳》,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却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也许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皮文勋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团队或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团队和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退缩或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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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梦想家

——读《指尖的太阳》有感

荔景中学九(5)班石满杰

我没有超凡脱俗的生活,没有逐级**的本领,也没有独特的智慧,但我有最珍贵的坚持。在长征中,正是因为坚持不懈,我们才取得了如此宝贵的成功。这个假期,我为了更好地了解长征的艰辛与坚持,我在历史长河中打捞上几本书,其中有那么一本叫《指尖的太阳》。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长征初期。历史老师说:“红军长征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他们拥有的更多的是坚持。

”那一课,讲得是多么详细,而《指尖的太阳》淋漓尽致地讲述了过草地事件,这过程中充满了对生命的敬佩,更是充满了对生命的坚持,所以这本书如同书名一样,是那么的耀眼。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不缺少如长征红军一般的坚持,古有神话精卫填海,今有屠呦呦获诺贝尔。精卫填海,就是古代人对坚持的美好追求。传说炎帝相传太阳神炎帝有个小女儿叫女娃。

一天,女孩乘船去东海玩。突然,大海变得波涛汹涌,白浪掀翻了她的小船,小船被海浪无情地吞没了。她的哀怨、不平的精灵化作一只精卫鸟。精卫发誓要报仇,拿了一块小石头或一根小树枝扔进吞了她的海中。

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坚持着。大海奔腾咆哮着,嘲笑她说:“小鸟呀,你就是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我填平!

”精卫在高空中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我也要把你填平!”

2015年12月7日下午,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在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用中文发表《青蒿素的发现:传统中医献给世界的礼物》的主题演讲。这就是著名的医学专家屠呦呦女士。她现在已经85岁了,但为了造福人类,她仍然坚持医学研究。

曾经的我,也有过一段坚持。六年级时,我被选中参加华罗庚的数学竞赛。正是因为这个难得的机会,我才毫不犹豫地坚持下来。可是,那过程是如此地煎熬:

放学后是全校最新的,放学后是最勤奋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日复一日地刷题,难以置信的是,我又被叫去英语辅导,时间相互靠拢,我拼命地挤,却还是那么一丁点。此时,放弃的念头油然而生。

那时差不多要毕业考,时间紧迫,我那时十分纠结,不知如何是好。幸好,那时我选择了坚持,虽然说小升初时发挥失常,但我也因我曾经坚持过而骄傲。正如我支持想的那样:

“如花似锦的年华,用坚持去描绘出属于曾经的自己的精彩。”坚持,不会错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梦想家,只是每个人都不可能是永恒的梦想家,因为你总不会坚持一辈子吧。”但我却希望这句话会成为一句谎言。张开五个手指,看着指间的太阳,它是那么的耀眼,那么的美丽,也许这就是你坚持之后会看到的。

《指尖的太阳》,我的指梦师,由衷地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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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们有一个“读一本好书”的活动,于是我读了《种太阳花的小猪》,里面讲述了皮特是一个非常怕热的小猪,它想尽各种办法使自己凉快些,可是都不管用,它便去问了乌鸦博士,乌鸦博士是很爱占别人便宜的,它告诉皮特挖一条河,这样会变得凉快,其实乌鸦博士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自己方便喝水,到了夏天,皮特也没有感觉到凉快,它又去问了山羊,山羊说:“乌鸦博士很喜欢占别人便宜的,你被它骗了。”山羊告诉小猪,种花草树木就会凉快的,小猪皮特就开始辛勤的劳动,通过它的努力,它得到了一片花园,里面盛开着美丽的太阳花和茂密的树木,乌鸦博士看到了也想去花园乘凉,可是被小猪拒绝了,因为乌鸦博士欺骗了皮特。皮特欢迎其它的小伙伴来它的花园乘凉,从此乌鸦博士成为最孤独了。

通过《种太阳花的小猪》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不劳而获,总想着占别人的便宜是不行的,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食其力,不要像文中的乌鸦博士那样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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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不太喜欢看历史书籍,觉得历史书籍都很无趣,也有部分历史书籍妙趣横生。《明朝那些事》语言诙谐易懂;《万历十五年》叙述角度奇特。《流血的仕途》关注的是秦朝宰相李斯的故事,对于李斯的还原度较高,读者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李斯。

李斯从一介布衣成为秦朝的宰相,他懂得如何一步步经营。李斯知道当前斗争的中心在哪里,投靠恰当的靠山。李斯的野心让他不满足于乡野的地方小官,先是在荀子处求学,认识同窗挚友韩非;学成进入秦国,寻找当时的宰相吕不韦;期间得到郑国帮助,顺利见到宰相吕不韦,成为吕不韦门下的门客。李斯时刻观察时局,替吕不韦解决难题。他发现嫪毐,让吕不韦送嫪毐入宫。李斯冒着生命危险求见秦始皇,一同谈论天下大势。

李斯得到秦始皇重用之后,周旋于吕不韦,嫪毐之间,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李斯得到重用,升到宰相之位,两个儿子当上了高官。不解的是李斯为何要与赵高一起,篡改秦始皇的遗诏,另立胡亥为太子,利益的考量没有秦始皇生前的信任与重托重要吗?由于赵高陷害,李斯的结局十分悲惨。

书中有很多借鉴名人名言,天文商业理论的地方,整体读起来有趣。整本书看下来都不认可李斯最后的做法,他的悲惨下场只觉得是当初的选择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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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学期里,我捧起了一本名叫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的书。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十分深刻。

十岁左右的丽贝 卡是个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因为家境贫寒,小小年纪就离开自己度过美好童年的太阳溪农 场,带着几分不安和好奇来到了两位终身未嫁的老姨妈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然新的生活并不是这么一帆风顺,刚到达两位姨妈家,丽贝卡并不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再加上,米兰达姨妈对她不友好的态度,让她曾经一度想要,回去农场,让姐姐汉娜过来。但科博先生的一番好言好语的劝导又是丽贝卡放弃了这个念头,终于,他努力的适应了这陌生的环境,并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丽贝卡,, 充满勇气、意志坚决,精力充沛、活泼好动。她不乏幽默感,但对事情没什么耐心,并且比较任性。她有着一个纯真少女的“复杂”性格。换句话说,她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一个邻家小妹而已。当然,她还有一双明亮灿烂的眼睛,脸蛋.上写着迷人的微红。我们从她的脸上,似乎可以隐约觉察到什么--少女的敏感、微妙以及热情忠诚、嫉恶如仇。她的身体洋溢着如五月花朵般少女的甜美,如年轻橡树般的活力。

在他成长的道路上,迎来了一段,半喜半悲的日子。她已然成为了一个小大人。17岁那年,她的小妹妹米拉死了,紧接着米兰达姨妈,重病卧床不起,而母亲,也摔伤了。为了照顾亲人,她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工作。很快,米兰达,姨妈去世了……而丽贝卡对未来依然充满希望,谁能不信呢?希望是会对着每一个向丽贝卡一样热爱生活的人招手的,她相信无论命运是幸福还是悲伤,无论生活充满欢笑还是泪水,执着的信念有助于忍受苦难的岁月。生活中我们也正需要丽贝卡这种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所以只要记着:以丽贝卡的心态面对生活,一切定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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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吕不韦,本来是个很有本事的商人,当年己腰缠万贯,幸福美满,但还不满足,总想获得无穷大利益,竞做起了政治投机这个风险生意来。这笔生意就是,他要把当时还在赵国做人质的、不被人看好的当时秦王孙嬴异人扶上皇位。为了做成这笔生意,他不怕风险,花巨资、献爱妾。生意终于做成了,将赢异人父子先后扶上秦王位,他自已登上了丞相、仲父这个能够傲然于世、俯视众生的权位。他曾独揽秦国大权,真心实意、勤勤恳恳地为秦王国立了不世奇功,好不威风!从当时来说,他的这笔生意确实是获得了无穷大的利益。然而待嬴政长大执政后,还是被迫下台、遭驱逐、自杀身亡。

再说李斯,本来是个家乡的小官员,家庭幸福美满,可他不满足现状,辞官继续求学,最后去了秦国,希望通过他的实力来体现他人生的最大价值,实现他助秦王统一六国的梦想。凭着他的智慧和才能,最终得到了嬴政的信任和重用。他帮助嬴政铲除了成蟜、缪毐、吕不韦及其他皇室成员对嬴政王位的威胁,彻底巩固了这位小王子的地位。还处心积虑、出谋化策,努力帮助嬴政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业绩,他的人生梦想实现了,坐上了秦帝国丞相的位置,权倾一世。他的梦想实现了。可就在嬴政皇逝去的当口,由于他的私心,倔服了宦臣赵高的逼迫,违心地杀掉皇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从此秦帝国和他本人的命运都日落西山,最终被听信赵高谗言的昏君胡亥帝下令腰斩、珠连三族。他在人间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刑场上对他的小儿子李瞻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

呜呼,李斯、吕不韦们流血的仕途真让人可叹可惜!他们尽心尽力地为秦王朝操劳一生,最终还是被秦皇无辜杀掉。如果不是李斯存有私心而杀扶苏立胡亥;如果不是吕不韦太贪财权,想获得最大利益,费尽心思钱财将嬴异人父子扶上皇位,自己当丞相、仲父,独揽大权;如果不是秦王朝的帝王太昏,忠奸不分。能有这些流血的任途故事发生吗?

另外,本人认为,作者在讲述秦朝故事的时候,总喜欢不留痕迹地穿插些后世才有的话语,比如德国二战纳粹、张艺谋、姚明…不太好,会混淆部份读者对历史的了解。文中多次出现大段英语描述是否有点作秀,这是中国作者的作品,是中文版,不是外国人写的,也不是翻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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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书,深深地为他的大写的人感动。

匡老的为人处世,让我感叹:

中国学问的精髓就是人学,做学问就是做人。这是匡老晚年常说的的一句话,这也是一位耄耋老人历尽沧桑之后深刻的体悟。匡老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在于围绕个人、人际关系和社会,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如何做人、个人修养和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主张。他的思想是真正继承了中国古来治国平天下的第一大事正人心,淳风俗。匡老的骨子里都秉承着中国文化传统的精华,他怀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抱负;立定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志向,一生都在鞠躬尽瘁地做学问,更是在抒写他无私无悔的人生。

匡老是伟大的,他的一生悲壮而又坎坷,为我国的革命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为人耿直,刚正不阿,身处逆境不屈不挠;他胸襟坦荡,淡泊名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又是平凡的,他历来崇尚俭朴,严于律己,工作严谨,容不得身边工作人员有一点马虎;他身居高位廉洁奉公,对家属子女严格要求,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七十年如一日,对点点滴滴小事的高标准严要求,成就了他的伟大。这就是匡老人生的写照伟大出于平凡

匡老不管工作多么繁忙,每天都坚持读书。他一生数次入狱,但在狱中,他坚持阅读。匡老一生都在读书写书,做学问。晚年,还立志要编写200部《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直到生命的最后半个月,仍以91岁高龄的孱弱之躯为丛书的编写工作而奔忙。时间对每个人来讲都一样,人人平等,每人一天24个小时,谁也不多,谁也不少。你抓得紧,会安排,见缝插针,你就有时间读书。不仅读,而且要思索,要问为什么,要实践中去考验,要到更多的书籍中去找解答,这样你就会愈读愈要读。知识增长了,判断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乐在其中。

匡老的一生,是历经坎坷、无私无畏的一生;是献身教育、敢为天下先的一生;是着述不辍、生命不息的一生。读着这本书,就仿佛在和我们丹阳的大家对话。在阅读中,感受大师的情怀,理解大师之所以为大师的深层道理,真正感受这本《与太阳的对话》的精神境界。

⬮ 竹林流血的太阳读后感 ⬮

《竹林流血的太阳》是一本描写中国大陆历史上的红色小说,作者是当代知名文学家贾平凹。小说以民间英雄杨武之和大革命斗争为主题,通过一个富有情感冲击力的故事,表达了对革命、对民族、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和赤诚,是一本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象征性作品。

小说的主角为杨武之,一个痴情勇猛、热爱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英雄,他在后清民初时期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小说情节跌宕起伏,热血澎湃,充满了革命的血腥和火热。在小说中,杨武之经历了从农民到革命领袖的历程,他以力求民主,反对封建压迫,倡导人类平等为己任,他为民族复兴,为人民利益不断奋斗。即便面对一切困难,他也从不退缩,从未有过犹豫,以他强大的意志力和热衷革命的精神,为红色革命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说中的“竹林流血的太阳”,代表的是革命之火。杨武之的革命行为蒸蒸日上,他仿佛成了“竹林”的阳光,在光芒中烧着自己的火焰。因为他的奉献,许多人获得了幸福和自由。他是大批革命青年的领袖,他的光芒是许多人的指路明灯。他常说:“无论走在什么地方,都要有救国的思想;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想到解放人民;无论交朋友,都要知道他是否符合新中国的建设。”这标志着一整个时代的新变革,唤醒了一个愚昧封建的人民群众,推动着精神与思想的变革。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竹林流血的太阳》为人们呈现了一幅缤纷多彩的新时代之景,正如它所描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海纳百川、古往今来的一块石头,大佛寺人的命运在此跳动,它承载着革命者的初心与理念,包容了人民的勇气与无畏,那是一个缺乏自由的时代,而作为一名革命党员的杨武之正是反射了这种“缺乏自由的时代”的价值观念,他摒弃了封建传统文化的束缚,以简单的民间话语与人们交流,他宣扬了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为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作出了无数贡献。

总之,《竹林流血的太阳》是一本充满了正能量的小说。它以铮铮铁骨的革命精神、不畏强权的民族气质,引领人们回到那个勇士们肩扛起强国富民的伟大时代。作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应该牢记这些故事中的历史,从中汲取荡气回肠的力量,无惧困难,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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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几个月前,我读的一本历史小说——《流血的仕途》——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书之一。因为它不仅文笔优美,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志存高远,勇敢追梦。

《流血的仕途》主要写楚国上蔡的小吏李斯因思考老鼠所处环境对它的影响,从而立下远大的志向,先拜荀子为师,与韩非结成同门;后来孤身来到秦国,一步步靠智慧,更靠一股勇敢的“冲劲”,辅佐秦始皇一统天下,被誉为“千古一相”……

在李斯准备背井离乡时,他面对的是孩子的恐惧,妻子的惊惶,乡亲的猜疑和自己的犹豫。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切悲观情绪,说:“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即使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一旦选择,绝无退路!这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和勇敢的激情!后来,李斯独闯相国府,孤身见嬴政……可以说,哪怕是稍有不当就会失去性命的时候,李斯也会“试一试”。这种无畏的精神,就是他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基石。

两千年过去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却更应该秉承并发扬这种精神。学习的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但我们要敢想、敢做、敢问、敢学才能真正收获新知识、取得进步。畏惧固难,甚至畏惧面对困难、解决困难,就永远无法见到那个比较优秀的自己。

如果李斯没有无畏的精神,那么这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一统天下的也绝不会是嬴政;如果我们不定下宏大的理想,不勇敢地追梦,也不可能摘下当今社会的荣耀皇冠上比较璀璨的宝石。志存高远,勇敢追梦,说不定你也能名留青史、百世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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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之前,“这个发表出去,也许有些人会拿《万历十五年》、《明朝那些事儿》来对比,其实我觉得《流血的仕途》更像是这两本书的过度。这本书继承了《万历十五年》的历史切入角度,同时也影响了后来《明朝那些事儿》的叙事方式。”

曹三的作品其实不懂。记得四年前,《百家讲坛》还在播王立群讲秦始里.那时我眼中的李斯,也迎合着大家的普遍认识——不过一名厚黑而幸运的权术者而已。可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对李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历史从来不乏精彩,可苦于身边关于李四题材的作品却忌都是按照上述的模板塑造的他,我是真不感冒。那天无意中去书店,看到《流血的仕途》,一开始也兴趣不大,也只是觉得是个网络小说吧,可是随便翻了几页觉得还是挺有意思,而且也挺符合对当时的事实的。

上下两部一口气看完,一直忘了我前面还在看的书了,归结原因史实充实人物饱满外,还完不乏了现代词汇及西方文学的融类旁通,但最让人难得的是直观的历史脉终和笔者倾向于人心的立场角度。

“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天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属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的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一统。”

对于我们小白来说,历史类作品最重要的就是清晰的时间与空间脉络,而这恰恰也在通篇中对时穿插,在保持当下历史故事中,作文又不失站在新的高度去看待当下。可见曹三不仅满足于强大历史、文学基础,更想让我们了解历史脉络,让更多的人对功史感兴趣。“19世纪英国首相帕斯麦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便是娘,动物即如此,号称万物之类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解读历史不是为了强调“唯利是图”的谋权之术,而更重要的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从另一方面讲,曹三既不是厚古薄今的历史崇拜者,也不是时下社会的唯物批判者,他更想要表达的是历史中的人文情节。

历史由每个人组成,而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才是造就历史如此精彩绝伦的真正原由。无论嬴政、吕不韦、缪毒、成嬉、赵姬、韩非……都不能用史实来反过来评判个人的好坏,纵然真有好坏,我们也要去切身去了解每个人的一步步心理的蜕变。这样我们才能让历史变得生动,才能让历史变得难忘。

全书最后,作者还意淫了一下李斯诛灭满门的心理活动。他相信李斯是和他一样,想念的是当初在上蔡倍伴妻儿的时光,也许他宁愿不来这风云笑测的舞台上走一遭。人生最后怀念的原来不是最快乐的时光,而足最无忧的日子。

一念回首,只奢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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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阅读了《番茄太阳》这篇令我久久难以忘怀的文章,闭上眼,仿佛眼前又浮现出了明明天使般的笑脸,红红的“番茄太阳”一直挂在我的心中,温暖着我的心……

《番茄太阳》一文讲述了作者与盲童小女孩明明之间的故事。明明虽为盲童,但她的乐观、善良、纯真深深地感染了作者,使作者这个同样残疾的人重新对美好的生活开始憧憬与向往。这篇文章给人一种柔柔的美,在平淡之中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于细微之处催人奋进。虽然明明的双眼看不见,但她可以用心感受这个世界。虽然她的生命有缺陷,但她因缺陷而变得更加美丽。

的确,我们或许会抱怨:上帝什么也没有给我,我既没有别人那么漂亮,也没有别人那样富有。但是,不经意间回头,比起明明那银铃般清脆的笑声,那开朗的生活心态,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不呢?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每个人其实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或多或少都有缺陷。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达人秀总冠军刘伟。尽管身体有残缺,但是他的生命比我们更加完整。达人秀总决赛上,当美妙的音乐从他的脚下发出时,我的心灵无疑再次受到了冲击。是的,没有人规定必须用手弹钢琴,我无法想象他遇到的种种困难。既然刘伟都可以做到,我们难道又做不到的理由吗?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君不见,上帝仅给牛顿一个苹果,并且还是以砸在他头上的方式掷过去的,而这却奠定了他在物理学中不可动摇的地位。上帝仅给迪斯尼一个老鼠,并且还是在他连面包都吃不上的时候送达的,然而他却创建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动画帝国……

是呀,人生不可能完美,但人生却因缺陷而美丽。这个道理一定会像那温暖人心的“番茄太阳”一样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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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左挑挑右挑挑,就是挑不到好看的书,就在老妈快要不耐烦的瞬间,我眼睛一亮,抓起一本《种太阳花的小猪》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

我选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的书名,“种太阳花的小猪”一听就知道是属于童话类的,我孟东旭可是“读童话达人”啊!看完这本书后,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本书里有很多的故事,不太好读。

在这本书里,有一篇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名为《沉默是金》。故事讲的是:长脖儿鹿是画家,但是不会说话。小猴要小熊画一个又大又甜的苹果,小熊犯了难,又大又甜怎么画呢?后来,他请长脖儿鹿帮忙画一个,长脖儿鹿只画了一个苹果核,最后,小猴才明白,因为苹果又大又甜,他才吃了它,所以只剩了一个苹果核。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小看那些聋哑人,他们有时可以做出超出常人的行为,比如故事中的长脖儿鹿,他虽然不能说话,但是他知道动脑筋,最后画出了一幅“富有哲理”的画。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看书,也是一种让人明白哲理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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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xx,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xx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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