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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1

检察工作报告(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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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历经多次公考,我在“择我所爱”的道路上奉献自己的智慧与激情,经过层层选拔进入自己喜欢的职业领域,从事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行业,在就业如此困难的时代背景下,我是如此的幸运。

自九月份报到,不知不觉已经在侦监科三个月了,在工作中经历了很多人和事,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刚来院里时,除了刚参加工作的欣喜之外,还有一点不知所措的茫然,但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笑脸让我抛却了多余的顾虑。

曾经在我心目中,检察官是威严而又冷漠的,但是几个月的亲身体彻底颠覆了我原来的印象。检察官手中两端承载当事人的法律天平。只要他们稍一倾斜,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他们可能是外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他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所以在办案过程中,他们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全力以赴,惩罚犯罪分子,捍卫法律权威。,可在生活中,他们也有温柔、细腻的一面,他们品尝着生活的酸甜苦辣,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他们又是普通而平凡的。

侦查监督科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作为从事侦监工作一员干警,必须做到:

1、坚定信念,端正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于实际工作之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就要自觉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在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审查逮捕工作作为侦查监督三大职能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批捕案件的质量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要贯彻“少捕慎捕”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有效化解社会予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觉把侦查监督工作融入到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侦监科的三个月中,从简单到复杂,从不会到会,在老同志和领导的指导下,慢慢的适应着新的岗位,学会了办案的流程,能够帮助老师们办理一些简单的案件,当然其中有很多困难和挑战。感触最深的是一要细心,最近几年公安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公安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个案中往往还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一定要仔细严格的审查案件的各个环节,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错误,监督公安机关完善案件的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二要耐心,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很多当事人或家属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低,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了解知之甚少,往往会对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持有怀疑,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耐心的接待当事人或家属,告知法律程序,最大程度的给予解答和帮助,普及法律知识。三要恒心,法律法规条文繁多,日益更新,如果放弃了学习,那么离淘汰就不远了,尤其作为年轻的干警,还不能准确的把握好案件的法律适用,理论知识也较为匮乏,只有保持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四要真心,俗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意思是假如你进入了某个领域,就必须爱上这一行,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真心的爱上自己的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也是对检察干警的要求。

存在的主要问题:1、宗旨意识不够强、特权思想并不是不存在。有时自已认为是检察官,会产生职业的优越感,从而对其它行业的价值产生错误的认识。2、自已在工作中有时没有注意细节。比如说院里的许多规章制度,自已有时遵守的不够好。比如在工作忙时,会疏忽考勤的一些规定。3、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学习,影响了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现,对法律的修改也比较频繁,尤其是和检察业务相关密切的刑法已修正多次。还有有关检察人员的规章制度,比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不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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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立足职责主动服务,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加大职务犯罪侦防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8件259人。持续加大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共查办贿赂类案件106件19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38.32万元。提升侦查能力水平,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一年来,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件;共派员列席法院审委会11次;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67件。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务员招录、基层院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6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41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重大活动25次。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力为全市追赶超越大局服务。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各种职务犯罪。

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为追赶超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强化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

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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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精心为大家整理了202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结三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结一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春雷一行,向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反馈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与江苏检察机关研究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杨春雷指出,无锡市检察院在监狱检察监督履职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督理念不新、对检察室管理不到位、巡回检察的精准度还不够四个方面问题。他要求,省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个自觉”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强化派驻检察,优化巡回检察,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沟通协调,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杨春雷指出,无锡监狱存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规范等三个方面12类问题,并存在违法违规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他建议,省司法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改造效果。

杨春雷要求,本次反馈后三个月内,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要将整改情况报最高检。最高检第一巡回检察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作表态发言。其间,杨春雷和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分别进行工作会谈。

据悉,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7个巡回检察组将于近期完成向被检察省份的反馈。

202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结二篇

2021年,在XXX法治思想指引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整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行动等多项工作共同推进。学界和实务界聚焦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制度、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凸显了刑事执行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在XXX法治思想指引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下称“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行动等多项工作共同推进。学界和实务界聚焦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制度、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凸显了刑事执行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派驻与巡回检察制度

派驻检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长期以来,派驻检察室是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派出机构,代表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巡回检察工作更强调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要通过法律监督,把促进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作为巡回检察工作的根本。监狱巡回检察从试点伊始,到现在全面推开,巡回检察运行规律、开展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探索不断加深,由初期的点状、平面摸索发展到目前的系统、立体推进,把巡回检察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关于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有机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指出,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作为监管场所检察的两种基本方式,应当健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职责分工、衔接配合机制。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作为监管场所检察的两种基本方式,应当一体推进,共同发展。派驻检察应发挥好前哨、探头的作用。派驻检察人员长期工作在监管场所检察最前线,承担着对监管场所进行日常监督的职责,具有即时性、经常性、便利性,要及时掌握驻在监管场所的日常情况,为巡回检察全面提供情况。有的论者从成本衡量视角指出,巡回检察在强调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同时,使监狱检察由日常化向临时化的“倒退”,不利于及时监督监狱和保障罪犯权利。有论者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巡驻配合,派驻检察要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履职重点放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与监管问题上,在巡回检察结束后,派驻检察室还应主动深入“三大现场”监督监管场所的整改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巡回检察组,通过派驻检察巡前铺垫、巡中配合、巡后检察的作用提供保障。这些问题都应当有针对性地通过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取长补短”的方式进行解决。

(二)关于更好发挥派驻检察的基础作用。当前,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对派驻检察的认识偏差,导致派驻检察被虚化弱化,降低了其应当发挥的作用。派驻检察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完善派驻检察工作,有论者认为应当通过正当性审查的方式,强化派驻检察对监狱高度戒备管理的监督制约。此外,派驻检察应当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其阵地功能、岗哨功能以及纽带功能,辅助办案,从而弥补巡回检察的劣势与短板。对于看守所而言,其所羁押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并且关押的大多属于未决犯,检察的客体具有特殊性,有论者就此提出非全程参与性的巡回检察模式并不能确保每一位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都能得到监督和维护,需要进行全程性监督,强化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工作。

(三)关于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巡回检察所具有的制度优势,是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提升巡回检察质效的重要保证。有论者提出,将投诉处理机制作为巡回检察的“关键抓手”,规范服刑人员申诉、控告流程,便于检察机关更加全面获知刑罚执行的相关信息,调动服刑人员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以及接受刑罚改造的积极性。还有论者提出,构建巡回检察预约机制,会同监狱联合出台相关人员检举保护机制,保障罪犯合理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的便捷与通畅。同时,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科技手段的能力有待提高,巡回检察中主要还是依靠人工深入“三大现场”,查阅材料、与罪犯谈话、调阅录像等传统方式开展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等科技手段运用不多,传统检察方式和信息化技术的融合以及利用智能信息技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此外,要探索实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有论者提出,对社区矫正的巡回检察,应整合司法行政、法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检察机关等多部门力量,从顶层设计、人员配备、部门联动等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还应当突出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行使财产权和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监督,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快速便捷办理、跨省异地同步协管等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放得出”“管得住”,以法律监督高效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厘清巡回检察绩效考核相关机制。实践中,巡回检察工作的开展使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处于复杂状态。有论者提出,由于巡回检察需要对派驻检察履职情况一并开展检察,对派驻检察室而言,巡回检察所获成效与派驻检察业绩关系较小甚至可能存在冲突,导致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侧重点逐步转移到日常监督中,配合巡回检察主动收集信息的动力不足。在巡回检察的考核归属问题上,对负责交叉巡回检察的检察官发现的问题线索,其成绩是归属于检察官、检察官所在检察院还是负责监管被巡回单位的检察院,尚未有定论。还有论者提出,巡回检察质效评鉴标准不明确,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未整改落实,是否会对检察人员追责,以被监管场所整改效果考核检察人员是否公平,这些问题致使检察人员履职与整改效果之间的关系较难考核。福建省检察系统建立了监狱巡回检察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巡回检察的主要流程规范考评依据,以书面材料以及检察官贡献度等认定监督成果的归属,结合监狱检察的工作特性制定考核指标全面、权重系数均衡的巡回检察业绩考评细则。

聚焦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减假暂”的监督,推进实质化审理,对于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场所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强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责任与能力。从检察机关对拟提请“减假暂”罪犯的监督时间来看,检察机关发现监狱、看守所和被监管人员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继而发出检察建议或提出纠正意见,都是事后监督的检察手段。有论者建议,将执行机关向检察机关“抄送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中的“抄送”改为“报送”,由检察机关先行审查,经检察机关同意后才能报送法院,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体现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权”,同时检察机关对于有误或不当的“减假暂”决定,有权责令重启审查程序,甚至可以直接作出纠正错误的决定。此外,还应当强化检察机关的纠正权与抗诉权,对不当的减刑和假释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还有论者针对假释适用率偏低的问题,建议将假释作为专项巡回检察的重点之一,既监督监狱严格把握提请假释的条件和情形,又监督监狱切实做到在罪犯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条件时优先适用假释,同时加大对有争议的假释案件举行检察听证的力度,推动假释依法适用率有效提升。

还有论者分析指出,减刑、假释提请权是一种司法行为,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据此提出由检察机关行使减刑、假释提请权,避免因提请机关的多元而导致标准不统一。在当前“减假暂”提请工作依然由监管场所行使的情况下,要畅通对其纠错与救济的手段。有论者提出,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减刑案件中的抗诉权,取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升减刑、假释案件诉讼化改造的监督质效。针对目前减刑制度中存在的缺乏事后约束的问题,有论者提出,应当强化减刑撤销程序中的法律监督权,设置减刑考验期、构建减刑撤销的法定审理程序。

(二)推进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有论者提出,应当重视证据收集和审查,强化对重点服刑人员和刑罚变更执行源头环节的监督,在审理和裁定活动中注重监督的实效,重点围绕犯罪性质和情节、社会危害性、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实际服刑表现等,结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相关核心问题发问和质证,当庭发表检察意见,确保庭审取得应有效果。还有论者提出,应当对减刑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通过扩大公示范围、引入听证制度提升提请程序的透明度,赋予被害人参与减刑程序的权利。

(三)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对维护判决权威、保证罪犯有效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有论者提出,要用好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性审查中阅卷这个“利器”,注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适格、结论是否准确,注重发现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发现有无影响结论判断的疑点。针对目前暂予监外执行同步检察“辅助性”定位缺乏刚性、监督实效不足的问题,有论者提出,应将其改造为“嵌入型”检察监督,强化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过滤筛查功能,并保障法院、监狱和看守所的复议复核权力。还有论者指出,存在判决生效后到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罪犯监管责任不明的问题,为加强该期间对罪犯的监管,实现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一体,防止罪犯再犯罪、脱逃,需要明确监管的主体和措施。对于以违规留所服刑为手段进而实施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有论者建议通过完善检察机关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和听证、建立被害人监督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等机制,筑牢防范违法违规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笼子。

聚焦新形势下司法工作人员

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能力的提升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职责。杨春雷副检察长指出,要健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协作机制,健全统一管理、分级报备的线索管理机制,制定立案侦查工作办法,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明确互涉案件办理规范。2021年,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研究为新形势下检察侦查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实践借鉴和方向指引。

(一)研究提升职务犯罪线索发现能力。杨春雷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各业务机构在诉讼监督中应注意发现、移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加强线索分析研判,提升发现犯罪、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精准的职务犯罪线索发现和评估机制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有论者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巡回检察在发现和挖掘职务犯罪线索中的作用,从监管场所大门管理、违禁品查禁、狱内侦查工作、“减假暂”提请等方面入手,深入挖掘表面问题背后的渎职行为,构建巡侦紧密衔接的工作格局。还有论者提出,要实行线索统一集中管理机制,构建线索审查分流机制,提高线索分流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线索规范处置,使线索在检察机关内部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

(二)关注监检管辖衔接关系。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的侦查职权发生了重大调整,亟需建立健全符合新阶段新要求新任务的制度机制。有学者指出,之所以将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授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主要是由于这些犯罪有的单纯是由于执法不严格、司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造成的,虽然具有一定的腐败属性,但主要与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密切相关。对于监检互涉案件,刑诉法规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监察法确立了以监察调查为主的原则,对于这种“冲突”,有论者提出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需要,合理确定互涉案件的管辖,而不宜简单化、“一刀切”。

当前,对于由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程序是畅通的,但对于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达不到立案标准或决定撤案、移送审查不起诉,并移交进入监察程序的案件,法律法规尚未明确具体的程序。有论者提出,要加强与司法惩戒的衔接,必要时将相关涉案材料移送司法惩戒委员会审查,同时也可以将原案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惩戒调查,及时认定、追究、惩处司法责任,减少涉案被害人、关联人的诉累,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三)关注侦查工作质效。在当前检察侦查权运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检察机关过度注重起诉率、有罪率,导致立案侦查中查“否”意识淡化的现象,还有一些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证据链完整性、体系性意识不强,个别案件言词证据前后不一、缺乏关键性物证支撑,立足自身构建符合检察履职要求的侦查队伍也迫在眉睫。

有论者提出,检察机关要有意识地培养和强化侦查能力,注重培养和提升检察机关侦查人员的业务水平,还要树立大数据信息技术引导的侦查理念,针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信息化、隐蔽化、专业化强、政府数据共享相对滞后等实际情况,作出积极应对。同时,要依托大数据建立网络数据平台,提高电子证据的收集能力,发挥专业鉴定机构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作用,整合有效信息,提高侦查效率。还有论者提出,通过设置专门侦查机构的方式,完善检察侦查体制机制建设,尚不具备设立专门侦查机构条件的,也必须设立专人、专组负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四)关注完善侦查办案业绩考评质效体系。针对很多地方仅以立案数量作为检察侦查工作业绩考评的主要指标等问题,有论者提出,要结合侦查工作实际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确立以“案-件比”为导向的侦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合理设置侦查案件不起诉率和免缓刑率评价指标,对因为侦查办案质量、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导致撤案、不起诉或者作出无罪判决的,应当合理设置业绩考评扣罚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同时,立足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实际,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构建体现职务犯罪侦查规律、符合检察官侦查办案职权实际的责任体系,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

优化强制措施执行和

非监禁刑执行检察工作

(一)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排除因刑讯逼供所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口供,防范讯问中可能存在的非法取证行为,最大程度避免“带病证据”进入审判程序。有论者指出,这一制度目前存在对“重大案件”范围与“侦查终结前”节点界定不清、办案线索收集困难、核查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提出要细化核查案件的范围、明确核查启动时间、异地羁押时的核查主体、不回复、不落实检察意见建议等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等对策。

(二)提升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能力。被强制医疗人作为特殊群体,因实施暴力犯罪而被家庭所抛弃、被社会所不容,欠缺维权救济能力,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检察机关作为刑事执行活动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应当加强对被强制医疗人的人权司法保障。有论者建议细化检察监督措施,通过“定期检察+不定期巡视”“主动谈话+被动约见”的方式,及时掌握被强制医疗人的精神状况、病情康复、思想波动等情况,畅通被强制医疗人权益保障渠道。同时,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强制医疗解除检察监督长效机制,围绕精神诊断评估和司法鉴定、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审判活动以及解除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化监督,创制统一文书和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强制医疗机构、检察机关、法院和鉴定机构以及被强制医疗人及其近亲属间的无缝衔接,做到办案有留痕、追责有依据,推进解除强制医疗办案模式规范化。

(三)增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就法院判决而言,当前财产刑适用率较高,财产刑执行率不高,主刑的执行程序严谨、规范,部门衔接顺畅,而对财产刑等附加刑的执行重视程度不高。为增强检察监督的质效,有论者提出,应畅通财产性执行内外信息渠道,与法院保持一致,同银行、税务、土地、房管、车辆登记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内部协作,及时、主动获取财产刑相关信息,提升主动履职的积极性。也有论者提出,检察机关应当借鉴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引入申请执行人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启动权,构造三方执行程序,以此实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全程随案监督。

2021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结三篇

3月16日,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20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度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云龙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子明出席会议。云龙地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各县市区院分管副检察长、第三检察部主任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云龙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毅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伟分别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讲评。第三检察部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工作数据情况。石峰区检察院、醴陵市检察院、茶陵县检察院和其他6个县市区检察院分别作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

2020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转变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坚持疫情防控与办案监督两手抓,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整体工作继续位居全省最前列,云龙地区检察院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刑事执行检察院、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对茶陵监狱防疫活动监督案”被高检院评为涉新冠肺炎疫情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对罪犯医疗权益保障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十大优案。

成绩来之不易,这充分表明,株洲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是一支讲政治、能力强、有作为的队伍,是一支能让市院党组放心,赢得了高检院、省院高度评价的队伍。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部分基层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还存在无关紧要、无所作为、无从下手、无能为力等问题,希望大家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予以解决。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夯实先进、争创模范”,年度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全省最前列。

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从五个方面抓好具体落实:准确研判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良性互动和深化拓展,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履行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落实强基导向,精心筑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是新发展阶段的起点,新发展阶段之所以新,就在于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因此,做好今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年工作要点已经下发,目标已经明确,蓝图正在绘就,未来之路就在脚下,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务必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忠实履职,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株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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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历程

——检察工作有感

叶娉婷

时光过得飞快,作为一名新人,从去年九月份入职到现在,不知不觉地在检察院工作已近一年,至今深感荣幸。在反贪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协助办理案件,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及业务技能有了更好的了解并结交了战友一般的同事和伙伴,终于对于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对自己这近一年来在一线工作中的所见所闻也有了一些想法。

自我小时候开始,我就非常喜欢甚至崇拜那些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权力惩治罪犯的人物,长大后我知道他们统称为公务人员,而现在随着我自己成为检察院的一员,更能体会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份责任。曾几何时,看着身边的同事为了惩治腐败而不辞辛劳日夜奋战、四处奔走,读着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多年的检察官在回忆自己的工作历程时脸上洋溢的骄傲,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些可爱的人们所有的那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情怀和信念——切切实实为人民办事。

检察工作的学问博大精深,不仅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加深认识,更需要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大地提高办案效率以及质量,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就更多了,还记得刚来的时候由于自己并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更没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面对着案卷卷宗、办案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等文书完全摸不着头脑,但好在领导和同事们对于我这个新人非常地耐心,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更快地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完成了一项项上级领导以及同事交待的工作。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充分体会到了打仗的感觉,从自侦案件初查直至最后做出裁判,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赛跑,每一个决定的做出都是检察官们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斟酌的,每一次裁决,都是检察官们用自己的心血铸就的。我很荣幸能够参与他们,担任内勤工作,尽一己之力。在工作中我也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出现了纰漏和差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也促使了我对自己工作方法的重新思考,我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时效性非常重要,但这也提醒着从事检察工作的我们在更好地提高效率的同时更要保证工作的质量,这意味着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时必须要有有序的计划、充足的耐心以及充分的细心。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够将工作做得更快更好。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一直贯穿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院内定期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年轻同志的“周末成长论坛”等各项活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们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恪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要具备谦逊的态度、真诚的待人、严格的自律、求实的精神和淡泊的心性。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就是这样在我们反贪局全体侦查人员的这些平凡与琐碎、劳累与付出中完整的体现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和完善自己,以努力做到提高“领悟”、强调“细致”、完善“严谨”, 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为目标,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我是当阳检察院的一名新人,这是我新的历程,也是我心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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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届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融入发展大局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黑臭水体整治、棚户区改造、“四城联创”、环保攻坚、驻村帮扶等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扎实开展“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人,提起公诉 5人;依法监督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获积极回应,帮助有关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注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依法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件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嫌疑人60人 ,提起公诉109人,并积极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10余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注重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矛盾攻坚化解、惩治违法犯罪、秩序环境整治、法治宣传教育”四大会战,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平安建设成果赢得群众满意。在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公众对区检察院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163个基层检察院的排名由第90名提升至第56名,提升了34个位次。

二、化解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实效。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417人,提起公诉729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50人);尤其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涉财类犯罪案件144件179人,起诉167件230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30件43人,起诉45件61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公安部“断链”行动督办的特大网络手机游戏赌博案,引导取证,15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坚持宽严相济,司法保障人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非羁押诉讼〔2〕,消除矛盾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共不批准逮捕62件107人,不起诉16件23人。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化解矛盾8起。对5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做好信访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开审查信访案件4件。积极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深入推进“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辖内信访隐患案件清理排查、分包案件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确保全年未发生来自区检察院的干扰。

三、强化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四、惩防并举,持续做好反腐查案工作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人(含往期案件)。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立案查处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作科视视光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的3名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到XX国税局、高新国税局、光亚实业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6次,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调查3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00余次。

五、锐意改革,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6〕。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定岗,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25名首批入额检察官全部到位。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职责,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和程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规定,切实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7〕。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党委领导下,积极配合区纪委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时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涉案财物清理等工作,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室建设。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专题讨论等,有序开展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于2018年9月挂牌成立了区检察院派驻焦作市公安局XX分局检察室,并会签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定、相关文件,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实现监督重心前移。

(四)积极探索公益保护诉讼〔8〕。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公益诉讼专项培训。选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2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民行队伍中,为做好公益诉讼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探索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保护工作,当好“公益守护人”,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

六、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学《党章》、深入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深杭、促创新”学习研讨、举办党员活动日、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1名干警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型党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实行重大节日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开展 “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法治环境促发展”等活动,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队伍“零违纪”。

(三)狠抓素能培养不松懈。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态势要求,注重加强对干警业务素养、工作能力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业务竞赛活动中,5名干警取得优异成绩。

七、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2018年11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扎实开展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赠阅报刊杂志、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增进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15人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均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监督,让司法程序规范化、公开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反渎职侵权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该局副局长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能手。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团市委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心系检察、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亟待加强;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关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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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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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院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批准、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各上升,人均办案起,结案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件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成功地查处了开发区首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年底开发区双文明考核中我院以优异的成绩名列政法各部门前茅。自侦工作也在上级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全区第六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和荣誉,二六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继续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利观。继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专项整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解决队伍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结构。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抓好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重的案件也要依法提出抗诉。年,开发区看守所将投入使用,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落实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将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按照上级院改革的要求,抓好公诉改革、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工作,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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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以及相关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方法。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法律判决的有效执行。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判决后,刑事执行检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的全过程,以确保判决的落地生效。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针对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计划明确了执行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确保刑事案件的有效执行。计划明确了执行检察工作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指标,以便实施和评估工作的效果。


为了实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的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执行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享信息和资源的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合作。执行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规范标准和操作指南,加强对执行检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中,还将采取一些创新的执行方法,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执行检察机关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刑事执行信息化管理系统,用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共享。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可以更加准确和及时地掌握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精度。【WWw.dSbj1.CoM 读书笔记吧】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还将注重对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困难的研究和防范。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例如被执行人的逃匿、刑事判决的不服从执行等。执行检察机关将分析和评估这些风险和困难,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预案,以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提高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小编认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案,旨在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通过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和创新执行方法,可以实现刑事案件判决的有效执行,增强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信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计划还将注重风险和困难的研究和防范,以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控性。相信在各方合力的推动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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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3日在___市第_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___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心制定和认真实施检察工作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科学、有序、深入推进,实现了新的发展,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民本___和谐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3件171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7.6,其中大要案85件105人,同比分别上升14.9和10.2。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6件132人,同比分别上升76.7和76。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127人,同比上升62.8。全市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前列。
突出查办了一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要案16件16人,同比均上升60。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陈新国(正处级)受贿案;市财政局城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周大明(正处级)受贿案;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副主任、市商业银行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戴燎原(正处级)受贿案;中建___局二公司党委书记沈跃均(正处级)受贿案;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其中(副处级)受贿案等。
突出查办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含审判人员9人、监管人员2人、公安和检察人员各1人),同比均上升85.7。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林海在办理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收受案件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的钱物,合计人民币53800元案;云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林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诉浙江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利用其主管及主办该案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原告方、长岭分公司代理人送给的现金及股金等贿赂,合计人民币70万元案;___监狱二监区四中队中队长朱岳军,在带领罪犯劳动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罪犯文某等2人死亡案等。
突出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全市共依法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9件54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三人民医院院长刘光玉(副处级)受贿案;巴陵石化公司洞氮医院院长冯振中(副处级)等6人受贿窝案;中国银行长岭支行行长、汨罗市支行原行长谢中华受贿案等。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靠党委领导,继续推进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推进预防机制建设;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剖析、总结犯罪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选择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82件;选择金融、建设、电力、交通等领域行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系统预防11个;选择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9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依法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稳定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侦查、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年来,全市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91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2人。
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共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57人,提起公诉1458人。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的安排,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5件47人在___楼区、华容、临湘、湘阴等地危害严重、影响很坏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如易超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在___市区八

⬔ 检察工作报告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党的十九大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宣告,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呈现新特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了新目标,党的建设有了新要求,这也对各项工作适应时代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新时代检察工作谋篇布局渐入佳境,如何站在转型发展的新起点上肩负起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承担的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何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以新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找准着力重点,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需每一位新时代检察人深入思考。

一、新时代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是由其履行政治责任、履职需要与工作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准确把握大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政策落实,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懈追求。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时,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找准检察工作定位,高标准谋划,进而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效地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开展检察工作融为一体。

三是检察机关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自身科学发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提升队伍的法学理论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才能真正解决好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实现自身发展。

二、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探索对XX省各级检察机关而言,自XX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年以来,“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推进产权保护,优化XX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察活动”“服务营商环境,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五个专项检察行动全面开展,各级检察机关以做大做强监督主责主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极大地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利,切实提升企业家及其他营商主体的安全感、获得感。

一是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开展“5个专项活动”。为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领导小组,按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完成任务的紧迫感,狠抓贯彻落实,切实将5个专项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各类市场主体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

  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罪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

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加大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以“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犯罪以及直接融资等领域利用金融监管薄弱环节实施的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

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强化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裁判、执行监督力度,加大对涉及土地征用、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监督力度。通过“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报备员培训及调研指导工作,完成对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并将发生在农村的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财产处置、邻里纠纷等案件放在民行检察的突出位置。积极稳妥推进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延伸办案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网络、报刊、“两微一端”等方式,在法制宣传过程中,深入企业等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及重大意义、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官释法说理等手段,增强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困境分析在检察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政治发展、服务民生以及化解矛盾等服务大局工作中做出了诸多努力和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发现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检察实践中加以解决和改进:一是部分检察干警对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个别检察干警定位不高,不能准确把握履行检察权和服务大局的深刻内涵,不能正确认识检察权的人民性,不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关系;

二是部分干警的素质水平无法与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个别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从各方利益结合点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不善于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释法说理的能力不足,法学专业理论储备不足,不能在服从全局、有利长远的前提下开展检察工作;

三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措施制定抓得多,对措施的落实和跟进抓得少,难以实现最初的构想。对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能及时掌握并制定落实相应措施,从而影响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创新发展。

四、用高水平法律监督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服从服务顺应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从服务顺应发展大局。”检察事业只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真正做到高点定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进而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理念一新天地宽。因此,在实践中,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

⬔ 检察工作报告 ⬔

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以“两会”精神来指导,今年南宁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好的开展。3月21日,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作风,南宁市检察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了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南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会上,南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秦浩原处长总结2012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了解,2012年南宁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1件,同比增长102.43%,其中立案审查610件,同比增长303.97%;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91件;开展违法行为调查或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41件;办理督促起诉346件,成功316件;办理支持起诉149件,成功120件;协调和解成功25件。

在民行队伍建设方面,南宁市检察院不断组织民行部门干警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岗位大练兵、邀请专家授课等培训方式,使得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道路越走越顺畅。在去年全区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中,南宁市检察院两名民行获得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能手”荣誉称号;选送的13篇法律文书在参加第二届广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有11篇获奖,其中2篇被评为“十佳民行检察法律文书”。

杨远波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2012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在部署2013年全市民行工作时,杨远波副检察长要求全市民行部门的检察干警要继续努力钻研今年一月新修改出台后的《民事诉讼法》,能充分合理的运用新《民事诉讼法》里的内容开展抗诉、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工作,提高队伍执法办案能力,保证群众诉求渠道的畅通,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可靠,人民信任的民行队伍,为广西首府南宁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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