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发布时间:2025-05-18医保对账培训总结(范文十八篇)。
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颇丰,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工作总结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工作总结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医保工作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12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2
今年以来我区医疗保险工作,在市、区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关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镇医保工作进展良好,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医疗保险作为社会福利事业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医疗保险已构成社会保障的重要方面,而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回顾5个月以来的工作,可以说是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其主要工作完成如下:
1、开展了对参保资源的情况调查。按市局的有关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们对全区的各类人员参加各种医疗保险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调查,我们掌握相关业务的第一手资料的同时,也增加了全区医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2、开展完善医保经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活动。随着,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与期望也愈加强烈。按市局的统一布属,我们与局领导先后四次到基层企业、街道走访调研,收集建设性的意见有二十六条,改进工作方法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十三条,为促进基层单位和上级决策部门的工作改进提供了条件。
3、开展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我们将今年市里下达的78320人工作任务全部进行分解,制定责任工作目标下达到民政,教育局和各个街道办事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为确定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打下了基础。
4、开展信访疑难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和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几个月以来我们先后与有关部门合作,妥善处理了世博集团,洮昌街道办事处、辽沈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信访疑难案件。四次答复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等方面提案议案。多次接待了大北、洮昌办事处和三产办等转属企业退休职工因医保问题,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
5、开展了医疗保险业务培训与宣传活动,为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和参与程度,较快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保险工作的新要求,我们通过月例会和周检查等形式开展了有针对性业务培训活动,尽快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单,印制宣传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宣传新的医保政策,使群众对医保有了更深的了解。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3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4
20xx年,我继续任职公司财务部综合处经理,在财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带领处内人员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1、严格执行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管理规定,保证资金安全。
2、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经费控制,日常经费开支时,严把审核关,执行“按月度通报进度、超进度预警、超支停付“,严格控制无预算和超预算成本开支,使各项分解指标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紧密围绕集团20xx年“固基础、保资金、控风险“的财务工作总体目标,严格审核公司本部经费预算,细化预算编报流程,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质量。
3、工资、奖金、抚恤金、住房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和离退休职工等各种工资性开支核算准确,发放及时;热情回答在岗以及内退、离退休人员关于工资、慰问费、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各项发放情况的咨询。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稽查过程中,重点学习研究了公司涉及的各项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同时,在公司内网和杂志上,刊登有关个人所得税知识供广大员工学习,并向员工提供税务咨询。
4、及时核对往来账,采取“大额账项及时平仓结算,零星小额往来款项每季度资金清算“的.措施,做到账实相符、销账及时,及时跟踪处理未达账项。
5、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⑴组织了亏损合同、税务知识等三项专题公开培训,授课人进一步强化了业务知识,听课人开拓了知识面。
⑵组织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完成了20xx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⑶及时办理sap培训、国资委总会岗位培训等各种培训的请示、安排工作。
6、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财务工作会、决算布置会的会务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收集、整理委派财务负责人月度汇报,形成简报上报曲总、部门负责人,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按领导要求及时回复;继续修订委派财务负责人专业考核办法,规范了财务负责人专业考核内容,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20xx年度委派财务负责人考核工作。
8、与总经办探讨办事处管理方案,为合理规划、充分调动办事处工作积极性提供建议;及时处理、登记办事处经费审批资料,按规定划拨经费,核对往来、进行账务处理等。
二、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在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主要开展这些工作:
1、牢固树立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规章制度,资金日清月结,确保资金安全。
2、增强服务意识和互为客户意识,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做到认真、热情、周到为基层、船舶和其他部门服务。
3、严格按规定办理本部经费开支,坚持执行“按月度通报进度、超进度预警、超支停付“,严格控制无预算和超预算成本开支。
4、准确核算并及时发放工资、奖金抚恤金、住房补贴、住房增量补贴和内退、离退休职工等各种工资性开支,保证优质服务;按规定上缴各项规费;减少、直至杜绝差错的发生。
5、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适应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如委派财务负责人经验交流、就重要会计政策请专家来公司讲课等。
6、继续做好委派财务负责人工作汇报收集整理工作,下情上达、上情下达,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及时反馈财务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7、根据办事处机构改革变动,及时调整思路,配合业务流程变化做好办事处管理核算工作。
三、个人建议
随着集团业务拓展,管理链条越来越长,需要纳入集团年度财务干部考核的人员越来越多,为保证考核效果,建议集团对业务主管层次的人员不用集团亲自考核,只需要各单位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人员即可,供参考。
特此汇报。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5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6
20xx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治理,规范其操作行为,致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景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状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一致“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明显地位悬挂一致制造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赞扬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明显地位悬挂《药品运营答应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实。
三、我店已经过省药监局《药品运营品质治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质量量治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品质治理制度以及各类治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瘦弱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材料。
四、致力改善服务态度,进步服务品质,药师(品质担任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瘦弱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释怀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化窗口。
五、盲目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运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守法运营景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发票、运营柜台。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厉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领取形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听从市社保治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下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xx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问题,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xx年,我店将不孤负下级的宿愿,抓好药质量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瘦弱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7
回顾过去的一年,有很多地方值得总结和反思。为了今后做得更好,我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工作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专业学习活动,勇于解剖、分析、正视自己。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我们始终按照一个人民教师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坚持不懈地发展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教学工作
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班级类型,认真编写教案。每节课都要“做好准备”,每节课都要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还要制作各种有趣的教具,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课堂上,要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轻松、轻松、愉快地学习。课后及时总结功课,写教学后记。为了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我不仅订阅体育杂志作为教学参考,还借了大量关于中学体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书籍,并尽量利用其他家庭的优势。
三、教学表现
在教学工作中,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班高三学生中考成绩喜人,高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课余运动队训练方面,我带领学生坚持业余训练,确保训练有计划,有阶段有测试,有测试有记录,带领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在培训的`过程中,我努力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让家长来培训学生,学生也能安心培训。
总之,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在这一学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会发扬自己的优点,克服自己的缺点,在新的一年里争取更大的成就。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8
我们学校是县教育局下属的副处级机构,下设两个机构:青年活动中心和实验小学西分校。学校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大队部、教学部、艺术教育部、电教部、保卫部八个机构。学生3500多人,教职工181人,离退休人员37人。
我们学校是县教育局下属的一个科级奇迹单位。它有两个下属机构,即青年活动中心和小学西分校。学校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大队部、教学部、艺术教育部、电教部、保卫部八个机构。学生3500多人,教职工181人,离退休人员37人。
学校实行奇迹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教育局内部组织“中间办结”审核建帐。学校配备会计一名,财务档案经办人、统计员一名(即原会计主管),均持有会计证,并依法每年进行考核。会计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统计员取得经济师职称。财务管理落实了一把手重视、共享领导把关制度,共享财务副总裁审批300元以下,一把手审批300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项目收取,支出类别得到认真规范和严格遵循。开立银行账户,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及时还款。从分享财务领导权到会计人员,可以自发地履行会计的'法定准则。外国攻击会计人员,外国伪造和隐瞒财务数据,使报表和账目相等。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9
岁月如梭,充实的20xx年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领导的帮助指导下,在各兄弟科室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地达到了群众对人民公仆的基本要求。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勤学习,苦钻研。全方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进一步适应医保工作新形势,我一直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及时掌握国家关于医保工作的有关法律和最新政策,认真把握医保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使自己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对工作中不能完全把握的地方,积极向同事请教,取长补短。
2、爱工作,热奉献。为了更好的参与到工作中,我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向同事请教如何更好的为群众解答专业知识,如何顺畅的办理各项服务,认真为同事做好各类工作的配合工作。
3、讲操守,重品行。努力维护单位整体形象是一名公务员应有的职业操守。作为年轻的公务员,我深知心系群众,做好服务工作是树立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方式。通过各方面学习,我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习新型服务理念,实时更新自己对服务的理解,完成好群众及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医疗保障局的新形象。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0
今年以来,汝南县医保局能够按照省、市医保局关于行风建设有关要求,紧贴医保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狠抓政风行风建设,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现结合实际工作将行风建设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行风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汝南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积极研读相关文件,把握行风建设的工作主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等六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牢把时间节点,细化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行风建设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绩。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一)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对本辖区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纸质宣传彩页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是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认真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了无谓证明。目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除提供必须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及住院病历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异地备案只提供异地备案登记表等。同时,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印发了《关于为困难群众实行门诊重症慢性病“一站式”申报鉴定的通知》,缩减办理程序,使困难群众尽快享受到慢性病报销待遇,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对于医保局和医保中心发文文号重复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规程。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并结合汝南县医疗保障经办窗口实际情况,制定《经办服务大厅工作制度》,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有章可循。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大力宣传推广“豫事办”“咱的驻马店”等APP医保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使用工作,方便群众“一码在手,看病无忧”。
(三)积极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一是开通医保咨询专门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向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保咨询。对无法当场解答的问题,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给予答复。进一步畅通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新的医保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避免了来回奔跑带来的不便。同时,根据窗口业务办理的自身需求,梳理出了一套医保办事流程并制成图,摆在大厅醒目的位置,让群众一看就知道,一问就清楚,一听就明白。二是增加了大厅便民服务设置,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统一了工装和工牌。三是持续推进文明服务。接打电话时使用“您好,县医保局”“请讲”“请问”等做到文明用语;不高声喧哗,不乱扔乱吐,做到文明办公;热情服务,耐心解释,面带微笑,做到微笑服务。四是与人社局携手联合,打破部门界限,在医保大厅和社保大厅均设置综合窗口,“一窗式”受理“五险”业务,做好线上线下业务登记,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四)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将工作人员医保服务“好差评”落实情况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让工作人员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汝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版面等加强宣传,在显要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引导办事群众积极参与满意度评价,对于不愿参与评价的办事群众,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使群众更好更快地接受“好差评”制度,实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好差评”全覆盖。
(五)建立社会监管员制度。制定了《汝南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聘请了12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六)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工作人员每日定时对大厅门口、群众等候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制度,最大限度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服务大厅入口处设置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区域,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身份登记、扫码、测温后,佩戴口罩才能进入大厅。志愿者加强实时防疫宣传,指导正确佩戴口罩,提醒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并在卫生间放置消毒洗手液供办事群众使用。同时,积极倡导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微信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办事”服务,分流医保大厅办事人员,提高现场经办效率。提升后台审核效率,缩减平均办件时长,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做到“问得清、查得明”,确保经办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七)加强经办服务业务能力建设。利用局机关周一、经办机构周三集中学习时间,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业务培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对于练兵次数不达标的同志进行督促,对于练兵次数优先的同志进行表扬和奖励,在全局营造了学业务、学理论、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自行风建设开展以来,工作作风、窗口服务等有了极大地改善,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但距离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未更好地实施服务监督制度,导致我局一些工作人员对评比工作缺乏重视度,行风工作趋于应付;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排队时间长。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知。我局将持续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发动全局上下学习好上级的政策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知,从根本上改变个别同志对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度。
二是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聚集参保群众所急、所盼、所需,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从严从实作风,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增强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是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制度实施有效。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完善评议制度,规范评议行为,强化评议纪律,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建立和完善长效评议机制和制度。要抓好行风评议典型示范工作,搞好行风建设成果展示,广泛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正确指导与关心下,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全所同志紧紧围绕我局年初制定的连续实施八四四工程和详细工作目标的要求,以学、转、促活动为契机,以服务于广阔的参保患者为宗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平稳的运行,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
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于广阔的参保患者,为广阔的参保人员服务,不应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在详细工作中需要有一支敬业、奉献、廉洁、高效、乐于为参保患者服务,喜爱医疗保险事业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据县委要求,根据我局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所同志乐观参与每次局里支配的集体学习活动,通过学习,结合医疗保险工作的实际,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力争实现三个转变,树立三个观念,即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紧跟时代步伐。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切实让广阔的参保患者有病准时得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政策规定准时的得到报销,通过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让广阔参保人员满足,促进我县社会稳定;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是:服务于广阔的参保患者,因此,我们以为参保患者服务为中心,把如何为参保患者供应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工作中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急躁细致,常常加班加点是很平常的事了,有时为了工作加班到深夜两、三点钟;转变工作方法,树立责任观念,医疗保险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胜利的阅历可直接借鉴,而且直接关系到广阔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仔细学习政策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学问以便能娴熟把握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以对事业对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本着既救人治病又让参保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又不铺张医疗保险基金,节约医疗费用开支,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损失降为零。
二、突出经营意识,仔细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在基金收缴工作中,我们坚持应收尽收,削减流失的原则。征缴工作确定工资基数是关键,征缴医疗保险费是难点。因此,我们首先把参保单位上报的参保人员基本状况,特殊是月工资基数进行仔细核对,要求参保单位把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报上来,经我们审核确定后,参保单位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有的单位为了少缴纳费用,借口找出各种理由不照实上报工资基数,但我们很急躁,他们跟我们磨,我们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原则,我们认为,既然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们,让我们从事医疗保险工作,我们就应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假如造成基金损失是我们的责任。由于参保单位特殊是非县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经济实力参差不齐,有的单位缴纳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以后,迟迟不再续缴,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一是不怕丢面子,不怕磨破嘴,乐观追缴直到单位缴纳了费用为止;二是不定期召开催缴医疗保险费会议,要求欠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参与,组织他们一起学习《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并以事实说明医疗保险改革给单位和参保职工带来的诸多好处,通过我们急躁细致的工作,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也能克服困难,想方法缴纳了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到年底,参保单位个,占应参保单位的,参保职工人,占应参保人数的,其中在职人,退休人,超额完成掩盖人数人的目标。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其中单位缴费万元,个人缴费万元,共收缴大病统筹基金万元,其中单位缴纳万元,个人缴纳万元。
三、稳步扩面,解决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障问题。
有胜利的阅历可直接借鉴,而且直接关系到广阔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仔细学习政策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学问以便能娴熟把握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以对事业对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本着既救人治病又让参保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又不铺张医疗保险基金,节约医疗费用开支,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损失降为零。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2
今年财务工作与往年衔接工作有所不同,由于去年人员分流的人事制度改革,核定预算工作直到今年7月份完成,还有去年医疗制度延续到今年3月份才正式出台国家医疗补助的暂行办法,这给医疗交缴带来了许多问题,好在我委人员少没有住院人员,医疗交缴工作顺利完成。下面从三个方面总结一下全年财务工作。
1、建立人员数据库工作。
财政为控制财政支出,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实行工资统发管理系统,建立人员数据库是最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已在10月份完成了增人增资、离退休人员数据处理、减人下册数据上报和信息收集工作,已完成两上两下,目前,只等工资调整和人员变动时再做数据上报和信息收集。
2、银行帐户重新审批工作。
为清理多余帐户避免设立帐外帐,规范统一管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我x财政根据《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审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行银行帐户的审批,它是以单位自查为主,进行自查登记和补报登记,这几项工作已经完成,在银行保留了x财政要求应该保留的帐户,并承诺今后不存在错报、漏报、瞒报银行帐户,不擅自开设、变更、撤消帐户。
3、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是一项定期审核固定资产的.工作,这是我从接管会计工作以来第一接触到的业务。这次清产核资工作正适合摸清我委固定资产“家底”,以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全面清查各类财产和债务,并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渠道、支出结构等情况进行自查,按规定没有清查出任何问题,为深化财务预算制度改革和加强我委财产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3
一年来,自己在科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助下,坚持自我严格要求、加强学习、踏实工作,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下面把自己各方面的表现向领导和同事们作一下总结。
一、在思想方面。
我主动要求进步,能够严格遵守局里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注重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得到很提高。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加“争先创优”、“热爱伟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机关文化建设年”、“争做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等一系列活动,对提高素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投身社保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也更加坚定。
二、在学习及文体活动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从讲的高度来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把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并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做到个人与组织相一致,理论与业务相结合。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每期的科务会、财务例会、业务经办知识竞赛等,加强了对基金财务知识、社保业务政策知识的了解、认识和学习,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
二是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其中,代表局机关三支部参加局里组织的羽毛球赛,获得团体第一名好成绩。另外,积极参加全市机关干部才艺赛,也赢得了荣誉。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在做好和会计账的对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定期与银行、财政专户、自治区社保局的各项社保基金收支对账工作。一方面,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保证了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完成了社保基金投资国债、定期存款进行保值增值的核对统计工作。另外,完成了新系统上线以来,有关基金出纳业务的优化及问题的馈、协调处理工作。同时,从今年1月起全局出纳正式开始使用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与会计一体化信息系统出纳管理进行记账工作,我按照领导安排,完成了该系统的前期测试、组织培训、问题协调馈工作,并对各分局出纳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指导。为了更好的`运用出纳管理系统,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明确了出纳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以及使用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方便了出纳人员的实际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了全年区属退休教师差额工资待遇的发放工作。
其一,做了量年初的数据核对以及新增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为全年工资待遇发放打好了基础。
其二,及时完成了按月足额正常发放及补发差额工资工作,并建立了工资发放汇总台账。
其三,重点做好了退休教师个人及管理单位的`来电来来信的接待工作,避免了出现退休教师多跑腿、跑空趟的现象。其四,加强与财政厅企业处的沟通馈,确保了区属教师个别特殊人员的待遇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完成了城镇居民额医疗保险的征缴、退费工作。
其一,完成了全年额医疗保险批量报盘提交银行的扣缴工作。
其二,完成了各分局收缴报送的审核整理工作。
其三,统一规范了业务流程,并分别建立了征缴、退费情况的电子台账,定期与各分局核对。
四是完成了各项基金支付的往来业务。
其一,及时完成了基金网银支付第一步审核、上传文件操作。
其二,做好了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的划转支付工作。
其三,负责完成了拨付各分局离退休医疗补助金、各险种周转金等的审核支付操作,以及后续核对整理分局红联收据的返还情况的工作。其四,完成了基金支付退票的回单登记、退费险种查询以及与结算岗的交接工作。
其五,及时完成了月底录入并核对各分局收支情况,以及对各分局收入户、支出户的网银划款工作。同时,负责完成了每月汇总上缴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并向财政局报送社保基金下月用款申请额度。(wwW.Zw5000.COm 作文5000网)
五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并积极发挥自己的长处协助同事处理力所能及的日常事务。
四、在生活作风方面。
生活中继续发扬勤俭节约、团结互助的优良作风,并有意识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能自己解决的绝不找领导解决,能暂时凑合的绝不跟领导映,绝不提过分和无理的要求。同时,正圈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以积极健康的生活状态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是与领导同事的信任和助是分不开的,同时也意识到自身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与家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虽然在思想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但在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二是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虽然都及时补救,但还是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对工作的繁杂性有时出现厌倦情绪、畏难情绪,精神状态不够好,导致进度较慢,需要认真加以克服;四是记账对账受其他工作影响不够及时,同时,因为时间紧,工作任务多,对支出户未达账项的定期清理情况也不理想。五是因为基本在财务岗工作,对具体业务经办技能掌握较少,进而导致对各项业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以上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同时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通过不断的学习进行弥补,克服不良情绪,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也请领导和同事多批评多指教,使我取得更的进步。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4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保障我市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运行,适用于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合法经营,自愿为我市及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与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药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政策,确定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评估规则和程序,组织推动本办法的实施。
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依职责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负责拟定经办服务规程、医保协议文本和相关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绩效考核及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审核支付等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市医保基金中心受市医疗保障局委托,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各项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市医保经办中心承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总职能,原则上,由市医保经办中心与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市医疗保障局备案,市医保经办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和确定准入后管理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指导、监督各区县的协议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本市参保人员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制定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布局规划,促进本市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参保人员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第七条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具体包括: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医务室、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第八条 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含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具的相关批准资料等主体资质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自愿承担医疗保障服务的医疗机构,可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原则向所对应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查:医保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并接受申请资料。对医疗机构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三)开展评估:医保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医疗机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1.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2.核查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信息和医师第一注册地信息;
3.核查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4.核查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
5.核查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6.核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7.核查医疗机构的信用报告;
8.核查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医保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四)公示结果:经医保经办机构评估后,评估结果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汇总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协议签订:公示期满无意义的医疗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市医保经办中心按月汇总全市签订协议的定点机构名单,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第十一条 市医保经办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医疗机构类别和协议等级等,供参保人员选择。每年将更新的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二)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四)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六)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具有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保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合理诊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控制患者自费比例,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及被其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不得将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和医保拒付的费用转由参保人员承担。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第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按照协议执行医保总额预算指标,执行按项目、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按人头等支付方式。不得以医保支付政策为由拒收患者或强行要求未达到出院指征的患者出院。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按时完成采购任务量,做到应采尽采,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和耗材。医保支付的药品、耗材应当按规定在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并真实记录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等情况。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
第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医疗机构应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国家统一样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标识,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定点医疗机构标牌由各区县医保部门负责制作并发放,市级经办机构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市级经办机构制作发放。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向协议管理经办机构申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等信息,包括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结算明细,医师、护士等信息,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如实向协议管理经办机构报送药品、耗材的采购价格和数量。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及协议管理所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含受其委托的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优化医保结算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按规定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提供费用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转诊转院服务。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应按有关规定为需要外购药品的参保人员提供处方,方便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二十四条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视频监控、生物识别、药品追溯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无法正常运转的,应及时在医保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医保经办中心报备,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损坏设施设备的`维修。
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二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规范,完成本机构信息系统改造,为异地就医参保患者提供所需服务。
第二十七条 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市和异地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承担管理服务职责。
第二十八条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管理流程,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人工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可以按国家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按国家规定预拨专项资金。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政策咨询。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申报费用,经审查核实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市医保经办中心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七条经办机构组织或其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续签等挂钩。
第三十八条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周期内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因参保人员就医数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九条 经办机构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协议约定单独或联合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约谈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或不予拨付费用;
(三)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四)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
(六)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经办机构追回或者拒付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以及解除医保协议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第四十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议管理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经办机构确认变更信息后,向市级经办机构报备;逾期不办理的,经办机构可终止服务协议。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定点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发生注销、撤销的,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 续签应由定点医疗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对于绩效考核结果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固定医保协议和年度医保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固定医保协议相对不变,年度医保协议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简化签约手续。
第四十三条 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医疗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二)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
(一)医保协议有效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中止医保协议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三)经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实有欺诈骗保行为的;
(四)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
(五)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情节恶劣的;
(六)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的;
(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的;
(九)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
(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
(十一)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二)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医保协议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请求中止、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主动提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与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遵循服务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协议。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协议追究违约责任。定点医疗机构不经协商,单方解约,不按协议为参保人员服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办机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人员或科室有违反协议管理要求的,可对该人员或科室中止或终止医保结算。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十九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相关机构,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和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受其委托的相关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五十二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同时将行政处罚结果通报给同级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监管中发现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第五十三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与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五十五条医保协议文本由市医疗保障局在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协议范本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医保协议文本,各级经办机构可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协议。市经办机构负责在国家和省级经办规程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我市协议管理的经办流程,并组织各级经办机构按规定签订协议。
第五十六条 医保协议内容应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与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和省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5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底十月初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市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分别进行了自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还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检查。这次检查涉及到市属部门、各区、县和两千多个基层单位。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70%左右的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纪金额达三百二十万元。
在这次检查中,多数单位态度是积极的,不少单位的领导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发动群众,分析财务管理和收支中的问题,并组织财会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市教育局除发动所属单位自查外,财务部门还对所属单位全部进行了检查,工作比较深入。但是也有少数单位进展缓慢,工作被动,敷衍塞责,个别单位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现在,各单位正在整理汇总自查情况和进行处理工作。从检查的结果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之不正之风的影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不断出现,有些情况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
一、以种种手段化公为私或者损公肥私。近几年,事业经费虽然比较紧张,但有关方面还是尽可能的挤出了一些钱,举办了一些群众急需的事业。但有些单位却把这些事业作为谋利手段。如:小学办学前班本来是利用多余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学前教育,并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的好措施,但有些学校却将此办成了“集体班”,按集体幼儿园的标准收费,增加的收费要家长向单位报销;国办幼儿园出现了“议价班”;体育场出现了私分旱冰场收入;有些市政工程队把工程款存到街道服务队,然后套取现金,街道服务队从中提取1-5%的手续费,工程队将所余部分以种种名义分给职工。
二、滥发衣料、工作服。有的单位自行提高了发放工作服的标准、质量;有的单位根本不应发放工作服,却私自发了化纤服装或毛料服装,塘沽区有十二所幼儿园所,在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处理滥发服装的文件发布以后,抢发了毛料服装。据初步统计,有九十五个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发放了衣料、服装,共开支五十一万元。其中有和平区教育系统的四十个单位,开支十四万多元。
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助、津贴、实物。行政事业单位的奖金发放办法,市人民政府已有明确规定,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实物。如:寒假奖、暑假奖、学期奖、节日奖、子女教育补助、岗位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等。有的单位以收入不入帐或造假帐的办法私分公款。有的中学把行政预算的福利基金多次转给工会,然后以工会活动费的名义分给职工。发放实物的品种也很多,如躺椅、电镀椅、棉大衣、雨衣、蚊帐、铝锅、保温瓶、书包、茶叶、酱牛肉、熏鸡、小肚、火腿肠、奶粉、罐头等。乱发实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勤工俭学收入,办业余学校、补习班的学杂费收入或其他预算外资金。
四、公费旅游。有的借出差的机会游山玩水,有的以各种名义外出参观。据不完全统计,检查出来的公费旅游共一千二百多起。河东、南开两个区所属十四个单位公费旅游涉及一千一百八十一人,到过十七个地区。有的还是区领导批准或参加的。汉沽区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在海滨进行心血管病调查,结束后到蓟县、北戴河旅游五天。有的单位在组织公费旅游的同时,对没有参加旅游的人员还发了“旅游补助费”。
五、私设“小钱柜”。有些单位采取收入不入帐,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虚列开支等办法截留公款。私设“小钱柜”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这类问题在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最多。红桥区一所中学就采取开收据不入帐、不开收据不走帐和随收随支等手段,将校办工厂卖铜灰的业务收入和学校出租教室的住宿费收入、学生赔偿费收入,虚列开支私分一万二千八百多元,以个人名义和储金会名义分别存入银行。红桥区教育局体卫科组织学生透视付给某中学的透视机折旧费,学校则作为“小钱柜”,事后以补助的名义私分给职工。
六、乱摊派、乱收费、牟取非法收入。有些单位随便提高收费标准;有些费用应该统一报销,却要由所在单位报销;国办学校业余班随便提高收费,有的业余学校一学期收费三十元;借用学校教室,有的一间教室一个月收租金五十元。派出所收治安费;有些医疗部门自费药品不自费,西于庄卫生院乱开自费药品,随便记入医疗费联单,并私分了蚊香九千盒、卫生纸四千一百卷、红梅饮四千瓶等自费药品,共达二万四千多元。
七、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当前,各级行政事业经费比较紧张,各单位也经常反映经费困难,但仍有些单位用经费搞基本建设。市体委用体育经费盖了职工宿舍;宝坻县教育局用教育事业费给局里盖了办公室,开支四万多元。
八、帐目不清、管理混乱。从这次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基层财务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不是个别的,给违法乱纪甚至贪污盗窃造成了可乘之机。四十二中学校办工厂五年不记帐;六十五中学有几笔帐款下落不明,校办工厂冶炼铜差几十吨对不上数;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帐款不符,差几百元,这些混乱现象,有些可能涉及到经济犯罪问题。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多数单位是重视的,并及时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进行了处理。红桥区、河西区还分别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检筹备组的主持下,选择典型案例召开了处理大会,维护了财经纪律,教育了群众,改进了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单位仍持观望态度,不是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出发,而是把乱发奖金实物看作是群众得点实惠,把“小钱柜”之类看作是“自主权”,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不积极处理,甚至对已经明确的处理办法还在考虑打折扣。这些情况必须严肃对待。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和责任者,要主动承担责任,要负责查明事情的真象、产生的原因并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的方案。把财务管理整顿好,并把事业引向正常发展的轨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要以中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为依据,本着自查出来的从宽,检查出来的从严;主动检查的从宽,弄虚做假、隐瞒不报的从严;由于认识不明确违犯了制度的从宽,明知故犯的从严的精神,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别处理:
一、凡属非法牟取的收入,由同级财政没收交库;自立章法规定的标准,立即停止执行;凡属挪用经费搞基本建设或其他非法开支的,一般要从一九八四年经费中抵扣。
二、对于滥发衣料、厂服的问题,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xxxx〕xxx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准与委托商店合谋弄虚作假,采取“就地作价处理”的办法。
三、奖金、津贴、补助应按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乱发实物、奖金和补助的,原则上应当退回。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并照顾职工偿还能力,可以采取分期扣回或酌情减免一部份的办法,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责任者必须全部扣回。扣回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九八四年年底。具体扣还办法,由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于私设的“小钱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一切公款都必须按规定入帐,属于划预算内为预算外的应当划回预算内;属于按规定应列入预算外管理的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私设的“小钱柜”,一律追回,上交财政部门。
五、各区、县、局已经对其所属单位违纪问题做过处理决定的,如与上述意见没有原则出入的,一般可仍按其原处理决定办理。各单位对于这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应写出书面报告连同附表汇总上报。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6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混子小学食堂安全、财务管理工作,我校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资金运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学校安排专人对食堂进行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资料,建立进货台账,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做好各种记录。
2、做好留样工作,坚持师生就餐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
3、规范原材料存储,大米进行少量采购,通风防鼠保存,蔬菜定点采购,及时上架存放。
4、加强学生餐具消毒和操作间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5、学校行政人员定期对食堂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做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二、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及运行情况
1、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2、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按时报账,存放安全、规范。
3、20xx年6月我校营养餐收入18390.00元,暂支12802.00元,20xx年6月20日扎帐下余5588。00元,本期累计收入70300.00元,本期累计支出73378.50元,食堂本期开支超支3078.50元。
(二)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由学校成立财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完善各类票据的.整理装订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开餐模式由学校统一集中开餐,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管理,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制度,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采购制度进行监管,由报账人员和采购人员以及收获人员共同在相应的票据上签字认可。
(四)资金安全管理情况
资金严格管理,严格实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学校向学生收取费今年来一直未变,由于物价上涨,加之学生人数逐渐减少,学校食堂经费开支曾赤字状态。
学校食堂设备老化,只能用电用气供应,且比较耗费能源,电,气费用过高。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7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在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配合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厂内领导指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部门员工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
1、完善采购制度,严格审核采购计划,降低采购成本。本年度对部门采购人员进行了采购流程及制度的相关培训,重点加强采购人员对采购业务工作流程的管理,提高采购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益,降低采购成本;针对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严格把关,无相关领导批示的采购计划一律不予采购。部门人员根据库存量和生产计划安排制定的生产采购计划严格审核,避免出现重复采购及采购量过大增加库存压力及降低库存周转率等情况。
2、培养部门人员加强完善采购合同执行力度。日常工作中及时解决员工在采购合同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紧缺物料屡催不来的究其真正原因,亲自去供方实地考察沟通解决。
3、加强库房5S管理,确保库房物料帐卡物一致。
4、积极开发新的可替代的供应商并维护现有供应商,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本年初针对有机玻璃出现的缺货问题,积极寻找供方,我部门人员屡次配合技术部和质检部去厂商实地考察,几近周折最终圆满确认了供货方;本年度部分注塑件产品期间出现过大规模不合格品现象,针对此种情况数次去供方生产基地查看并指导相应生产,顺利完成生产任务所需;20xx年10月份供应部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系统管理,重新更新了合格供方名录,对新供应商进行了供方调查分析和评价,确保每一个合格的供应商资料完整齐全。根据厂内经营理念,和供应商逐步建立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助于提高公司成本核心竞争力。
5、积极配合各部门相关工作业务,团结同事,实现积极有效沟通,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团结同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岗位职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技术质检部质量标准要求,及时与相关供应商协调沟通,为我厂提供质量合格的物料。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弥补措施
采购订单执行力度欠佳,部分供方未能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去执行,某些物料在交期方面存在不足,偶尔出现影响生产部门正常运作的情况。我部门在明年会着重加强供方在交期方面的处罚力度,不断完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目前有部分供应商刚开始合作,短期内无法形成真正意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未能达到预计理想效果,未来一年中需加强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责任感,真正实现理想沟通效果。
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篇18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1.会计凭证编制及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会计凭证单独按月装订,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收料单,银行付款单,所附原始单据齐全。记账凭证有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收款和付款凭证),复核人签名。原始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按年按月顺序排列放到柜子里。总账和明细账一年打印一次,由总账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无不规范事项。
2.记账基础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付款或者收款后取得银行支付凭证或者收款凭证及时进行登记、采购应付款是在验收入库手续和单据齐全后入账,会计凭证摘要能清楚反映经济业务,除部分重分类调整分录外,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二、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发现公司已经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付款均经过由经办人申请、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出纳付款的程序进行。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筹划预算、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审核支付手续和方式等。未发现不规范的事项。
2.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自查中不存在公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同时公司指定总账会计专人每月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名并留底。单位付款基本使用银行支付,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及附件办理付款手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均有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自查,发现本项目部的财务工作中还存在经验不足,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今后将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努力使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
为了您方便浏览更多的医保对账培训总结网内容,请访问医保对账培训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