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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方案

合作社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21

合作社方案(锦集二十篇)。

⬢ 合作社方案 ⬢

第十八条 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5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 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 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不得将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据为已有;

(四)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五)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动;

第三十五条 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 合作社方案 ⬢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再未出现不一致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出现甲、乙双方所持有的合同不一致时,以 甲方 所持合同文本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 合作社方案 ⬢

甲方: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风险提示:____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条合作方式:____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风险提示:____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____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风险提示:____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签章)代表代理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作社方案 ⬢

**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地处**县**镇**村,创建于XX年8月,由等八人共同出资组建。

合作社成立之初,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全体社员共同努力下,采取“合作社+农机户+农户”的服务模式,立足农业机械服务农民。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土地承包、土地代管、耕种、收获等业务;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收获、耕种、播种“一条龙”服务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推进规范服务,加强平安农机建设。合作社成立以来共举办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业技术培训18次,参加培训1200人次,巡回耕种14.5万亩,收割10.2万亩。有效解决了无劳动力或常年在外创业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对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全面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有较大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把广大的农民从“脸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臂几千年”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全市首家引进高速插秧机,育秧生产线,XX年工厂化育秧4000亩,机械化插秧3600亩,每亩给农户节约成本140-160元,每亩增收稻谷100斤以上。    

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69人,农户4000余户,固定资产420万,占地16.38亩,其他经营项目200亩,维修厂、停车场、加油点、服务部各一处,下设机耕队、机收队、排灌队、农田工程队、运输队、田园水稻基地、农业高新技术推广部。农机作业面积12万亩,承包土地410亩,流转土地1300亩。合作社农机作业年纯收入60万元,土地承包年总收入12万元,土地流转年纯收入46万,其他经营年纯收入88万。  

合作社发展始终遵循以服务“三农”、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为根本,把农民、农业的需求作为合作社发展的理念。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内部安全生产各环节,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一、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合作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为副组长,为农机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完善了《**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机车安全检查制度》、《机车安全维修(保养)制度》。每年由理事长与每位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规定了每位农机手在安全驾驶、安全作业、安全行车等方面应该遵守的事项,并与农机手的年终效益分红挂钩,与出现的责任事故相挂钩,确保农机手把安全责任时刻牢记于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坚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利用农闲,每月不定期学习6个小时以上,农忙前坚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和农机事故曝光台,对违章违纪农机手建立专门台账,并取消年终评选评优,从制度、经济等方面对不遵守安全制度的农机手进行约束和处罚,从而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都安全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了合作社创建以来安全无事故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农机平安建设,扎实搞好合作社农机生产安全经营

(一)改变单一种植模式,积极推广农机新技术、农业新技术、新良种。XX年至XX年,为我县实验引种审定优良品种8个,其中水稻品种4个,辽优XX亩产1700余斤,创**市新高;小麦品种2个,平安1号、2号现为我县当家品种;花生品种1个,珍珠黑亩增效益在300元以上;玉米品种1个。

(二)争创“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机手积极发展做坚强后盾。定期请县内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为农机手提供免费的维修保养,对农机手进行先进农机技术培训,使农机手和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农业生产。

(三)创新农机具、农业新技术推广发展。在市、县农机局、农业局领导大力支持下,搞好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XX年,**市首家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XX年,土壤测肥、土地深松技术;XX年,花生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收获;XX年,泥制法育秧,麦稻两季免耕技术马上实施。

(四)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是解决村民耕作难,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应广大村民强烈要求,成立土地流转办公室。 -XX年,承包土地200余亩,托管部分外出人员土地300余亩,流转土地900余亩。主要成效:

1、机械化率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合作社优势,改变单一耕作方式,从化肥种子使用到土地深松。

2、解放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和合作社服务模式,农民不需要参与劳动,彻底从繁忙的耕作、劳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效率更高的工作,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农忙时空巢老人不用愁了,年轻人在外务工不用请假了,农民真正做到了省心省力。同时,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的现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3、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先进的理念、生产技术,为使合作社发展壮大成立了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中心。-XX年,在省、市、县农机、农业部门支持下,为我县选定优良小麦品种2个,水稻品种6个,花生品种2个,玉米品种3个。通过合作社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花生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收获、示范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土地等社会资源重组,进一步优化了农村社会分工。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土地收入、就业、土地流转,每年每亩可为农户增加直接和间接性收入600余元。一是统一经营带来成本降低。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统一使用机械,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下降,原农户亩成本需700元,现为500元,亩节约成本200元。二是节省劳动力,增加务工性收入,土地流转可为农户增加10个外出务工工作日,按每天60元计算,可增加600元工资性收入。如果常年在外收入更高,如等在外月工资平均4500元,年每人增收5万元以上。三是粮食增产带来增收。流转土地比分散经营土地每亩每年可增加产量180斤,按市场价格折算,可增加200余元收入。

5、推进了农业组织创新,有利于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XX年,合作社在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扶持下,进行土地深松、土壤测肥、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先进优良品种推广等,有效地解决了劳动力紧张、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合作社自身得到发展壮大,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新农机、新技术得到较快推广,农机、农艺完美结合。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在今后的发展中, 依靠党的领导,各项政策的支持,以“创建平安农机”为契机,统筹安排农机安全生产,提高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利用率,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合作社、农机手和农民的利益共赢,为加快农业生产全部机械化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

XX年三月一日

⬢ 合作社方案 ⬢

篇1:合作社财务制度<\/h2>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和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弥补上年度亏损: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篇2:合作社财务制度<\/h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篇3: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h2>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签字后,厂长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3合作社股金管理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一般应不低于50元。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社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专业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篇4:财务制度<\/h2>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随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及企业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制定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篇5:财务制度<\/h2>

财务制度随着各级 部门制定的、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及企业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制定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同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管理要求。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一般应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润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指标的分解、归口分级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信用制度、收账制度、进货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费用审批权限、成本降低指标以及分解等;利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利润分配程序、利润分配原则、股利政策等。

篇6:财务制度<\/h2>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

篇7:财务制度<\/h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广东A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单→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 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营销策划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经理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经理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经理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经理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款员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经理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并办好交接手续,收款员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经理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款员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款员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具体的货币资金的管理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由公司副总签字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财务核算及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经理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经理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咳嗽毕殖〗屑喽较佟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项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和实物资产采购过程等经济业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按违纪金额的二至五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人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签字审批或支付款项的,每次罚款50-3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500-3000元,接连三次以上违反的作调离本职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从10月1日起执行。

篇8:财务制度<\/h2>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各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资金审批制度: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如果总经理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用款申请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财务负责人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⑸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管理部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生产部门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生产办公室归口管理;

⑶ 行政和生产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行政和生产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总经理签字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⑷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有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书面写明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XX有限公司财务科

二〇XX年

篇9:财务制度<\/h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报销制度,透明财务管理,结合社区实际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财务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3、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4、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开票入帐,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店铺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及租金,并应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2、验收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由验收审验、主管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3、经费的使用,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在1000元以下需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后才能购买。

4、每月10日、25日两天为固定报销时间,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镇政府报销,努力做到日清月结。

5、每月出具财务报告,对当月的收支做出汇总,以便于管理和查看。

三、财务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各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4、社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自有产业收支情况。

6、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大会,审议社区重要决策。

3、每个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五、资产管理

1、凡社区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造册。

2、不按规定,造成本单位财产人为损毁或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负。

3、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会议资料、票据管理

1、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领、销登记需清楚明确,已用完的票据需及时交回会计核销。

2、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3、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篇10:公司财务制度<\/h2>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货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各项设备、材料款项,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篇11:基本财务制度<\/h2>

2、本制度适用于“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负责对吧台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

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2、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月终与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签字。

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接受财务会计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6、按时完成财务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库管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财务会计领导下负责酒楼物资的验收、入库、发放、保管、盘点,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保管得当,开单迅速、不出差错。

2、认真登记商品数量金额明细表,每月结帐应与盘点数相核对,发现差异,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严格按《库管制度》进行库房管理工作。

坚持“四个禁止”:禁止无关人员入库;禁止为个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库房饮酒、吃零食;禁止危险物品与其他物品混贮。

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毒、防虫等“六防”工作。

科学储存保管、控制库存业务;合理制定库存物资补充计划,并填制《物资申购单》,控制最高库存量和最低库存量;随时掌握库存状况,及时提供库房物资进、销、存的数据,充分发挥库房蓄水池作用。

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存货进销存明细表》。

4、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向供货商索贿、索物或接受其宴请娱乐等

5、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质询、调查、审计等。

6、做好出入库物资管理工作,开源节流,完善财务手续。

7、完成财务会计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收银员岗位职责

1、收银员业务上属于财务部指导,行政上属于前厅领导。

2、按照前厅人员填写的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上记载的菜品、洒水、香烟等名称、数量、准确输入电脑,及时核对。

3、对结账单记载的金额准确、及时、快速收款,打印发票,并加盖印章。

4、每日根据汇总金额填写交款单,与点菜单、结账单一起于次日交财务室审核。

5、无权私自改单,交款单结帐必须连续编号,报废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也一并交财务室审核;无权单联让相关人员签字改单,只能双联签字改单。

6、对营业额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妥善保管营业尾款,拒收假B币,否则发生短缺责任自负。

7、保守经营秘密,不得随意透露酒楼经营秘密,不得随意给顾客多开发票。

8、遵守前厅相关制度,及时发现收集、反馈客人意见。

篇12:工地财务制度<\/h2>

为了更好的履行会计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对资金管理、监督和控制的基本职责,使工地上的资金能及时、合理、有效的正常运作,清楚的反映资金来源及流向,规范工地上财务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手续,根据公司各项目管理规定和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地财务管理制度》,望工地各部门紧密配合,认真执行:

一、工程项目进场初期:

工地银行账号的建立:

1.工地进场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在工程项目附近当地银行开设正式公家银行账户;因特殊原因不能开设正式公家账户的工地,工地出纳应开设私人银行账号,私人账号应开通电话银行业务,电话银行查询密码只能告诉工地项目经理、会计,方便对银行账上余额查询及实时监督,私人银行账号禁止出纳存取私人款项,以便查询。

2.开设公家账号的工地,“私章”“支票”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每笔业务发生时出纳应作好票据领用登记簿并及时收取银行回单并以此入账,登好“银行日记账”,月底及时作好“银行余额调节表”,交会计审核,作到账账相符。

对新进工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务人员需配合工地项目经理、机械主管、设物部门对工地的新进设备及其他工地的调拔设备及材料进行盘点,作好盘点清单,并及时和公司总部设物部负责人进行核对及评估,然后分类入账,其中:

1.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设备入固定资产,根据公司设物部统一的计提标准逐月提取并上缴公司指定账号。

2.金额在三百元至两万元以内的生产机具列机械费中的“小型机械”科目;后勤用

的电脑、空调、蒸饭车等列科目管理费用中的“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

3.调拔的材料经整理好清单后由总经理,设物部经理、公司财务经理和双方工地项目经理确认好评估单价及金额后,由双方工地会计核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查方能入帐,借方列入库存材料,贷方列“内部往来-**工地”科目。如双方未达成协议,暂不入帐,但每月报表附注栏上应备注清楚。

投资款的确定:

出纳、项目经理、总经理需协助会计人员核实新工点投资款金额及投资人,并及时列入实收资本科目。

人员清查:

财务人员需对工地上进场人员进行清查,作好人员增减统计,确认其工种并拟定“员工花名册”,每月月底再对工地员工进行一次清查,作好“员工统计表”,并及时抄送项目经理、生产主管、设物部、食堂各一份;作好“电话通讯录”.方便各部门工作上的联系并电脑备份。

考勤制度的建立:

工地财务部必须建立考勤制度,根据情况,保底人员工资考勤日期以每月初一至当月月底进行考勤,不能随意更改。“考勤表”出纳应及时发放给工地指定的考勤人员,其中各班组的考勤由班组长负责每日考勤,考勤表放生产主管处,生产主管负责监督,月底由生产主管及工班负责人签字有效;后勤人员也由生产主管负责考勤;由公司代付工资的外派人员考勤表可由财务人员考勤,月底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上传回公司,所有考勤月底由出纳统一收集,并进行核实,核实标准如下:

1.负责核实考勤人员是否准确填写考勤月份、员工的姓名、职务及工天,考勤表严

禁任意涂改或字迹潦草,如有发现,会计人员有权让考勤员重抄一份。

2.负责核实每名员工当月工天、工时和每一页的`员工工天或工时汇总是否相符,考勤表上考勤员、班组负责人、生产主管及项目经理是否签字确认。如有缺勤应有请假条并有项目经量及请假人签字有效,作为缺勤扣除工资的依据。

3.核实无误后,出纳根据考勤表拟定一份员工当月“员工考勤汇总表,及时粘贴在食堂外或显眼处以备员工核实。

4.每月考勤表作为填制“工资支付书”及“分包队员工工资”的依据,工资发放以后,考勤表及请假条作为附件紧随“工资支付书”或“分包队结算单”一起粘贴。

5.考勤表每月一式两份,财务一份作账的依据,生产主管一份备查。

工资基数及承包协议的确定:

工地财务部协助项目经理及总经理制定“员工工资基数表”,收集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或“承包单价”以此作为以后人工费及分包结算的依据。否则会计人员有权不予结算。如有工资基数或分包单价变动,项目经理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会计人员,以此作为结算的标准。

食堂管理及监督:

1.食堂采购报账手续:每次食堂采购后,炊事员必须轮流过称核对采购清单,无误后,食堂采购应把当天采购的发票重新工整,认真的抄写一式三份,并且由食堂点收人员、采购人员签字确认,一份及时送交财务冲销食堂采购借支,一份粘贴在食堂外以备员工监督,食堂采购人员自己留底一份备查。

2.采购借款时作账方式:借:其他应收款-食堂采购 贷:现金,月底冲账时作账方

式:借:其他应收款-未扣生活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采购,月底,食堂采购无余额;根据大小食堂的不同,或各工班食堂的不同,“未扣员工生活费”应该列明细科目,不能混在一起。

3.工地员工食堂以刷卡形式就餐的,财务人员要定期维护,保证电脑能正常运行,每日备份、每月备份并及时打印有效数据,要做到电脑里随时都能查询每一员工的就餐

数据并打印,方便结算。月底所有就餐人员就餐数据必须打印一份以作备查。

4.工地员工食堂以“平摊”形式就餐的,会计人员应对食堂“就餐人员考勤表”进行实时监督。根据当月的“其他应收款-员工未扣生活费”和各食堂的“就餐考勤表”平摊员工当月生活费,拟定“员工未扣生活费清单”,食堂负责人及采购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并且电脑备份,一份作为员工工资发放或人工费结算时扣回的依据,一份粘贴在食堂外以备员工核实。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间:

账务基本处理:

1.个人借支程序:项目经理同意借支时,在会计人员的指导下员工应认真、清楚的填写借支单,具体内容为“日期、职务、承包班组、姓名、事由、大小写金额” →会计在借支前应该确定该员工是否超支,如果超支,会计有权不予借支,并通知项目经理及出纳,否则,超支金额由会计一人承担。如正常借支,会计必须签字证明。特殊情况,超支仍要借支的行为,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予以借支,项目经理没有审批权。→会计监督并交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时应签上“同意借支、名字及年月日”,审批金额应和借支金额相符→借款人将项目经理审批好的借支单交出纳处在借支单“领款人签章”上再次签字确认后领取现金。借款人交现金冲销借支时,出纳必须开收据由经手人及会计签字确认。

借支单填写必须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如有发现一律退回重新填写。

2.报账程序:经手人在财务室领取单据粘贴薄→在会计的指导下分类整齐的粘贴好→经手人在粘贴薄上“经手人栏”签字确认,填写好报销日期、大小写金额、报销单据张数,并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确认其姓名及职务,依照实际情况注明清楚用途、事由或使用人。→由会计人员核实好金额、日期、摘要及单据张数后,填写好记账凭证,并在粘贴薄备注栏签字复核。→经手人将会计人员审核好的票据交项目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必须要在每张发票后面清楚的签上自己的名字及日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手续是否完备,如果属实即在粘贴薄的审批栏上签上“同意报销**金额,名字及年月日”。。→经手人将项目经理审核好的票据交出纳处报销现金;若是冲销以前借支会计必须开收据由经手人签字确认,经手人留底一份。

票据报销完后,根据业务性质,应在原始发票上面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章,如有发票清单、入库单、应盖“附件”章。

项目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及职责:

1.各项目工地上所有经济业务实行项目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收支合同、协议、发生的所有收入、费用,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才能生效。

2.各项目经理应监督并配合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会计制度》《工地财务管理实施条例》,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公司财务部长反映,经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同意并签审后才能按新制度执行,项目经理不得对驻地会计施加压力并擅自修订相关财务制度。

3.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公司下派的会计稽查人员开展工作,如有任何会计业务上的问题可向会计主管反映并及时沟通。

4.对于工地上有人对财务人员因执行制度而发生的打击报复行为,项目经理应予阻止并对打击报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

5.各项目经理对公司下派的财务人员无解退权,如发现财务人员品行及工作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会计主管或公司财务经理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6.在财务审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项目经理在审批工程款、其他收入时,应签上“同意列收**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在审批个人借支业务时,应签上“同意借支**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项目经理在审批费用报销的业务时应签上“同意报销**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项目经理在审批货已验收入库,款未付的报销发票等,财务挂应付账款的业务时,应签上“同意挂帐**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以后还相应款项时签“同意还款**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会计负责监督并照此执行。

7.各项目工地与信通公司其他工地的往来款项必须通过总经理同意,项目经理无权

擅自调用,各项目会计有此现象必须及时向分公司会计部长或片区会计主管及时汇报。

8.除招待费、特开款、项目经理自己的差费,工地上发生的其他费用项目经理应指定其经手人,由经手人统一报销,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负责监督。

9.工地上设备、材料采购一律按物设部相关制度条例执行,项目经理严禁亲自采购

并报销。

10.项目经理应监督所有工地上的营业外收入,如处理废旧物资、经理部工程进度奖金等应如实在财务室入账,不得在工地上私自处理。11.工地上承包班组结算应要有承包协议,协议由项目经理、生产主管、技术主管、会计、物设主管、共同拟定,由项目经理与承包人及公司经开部负责人三方签字后才能

生效,会计以此执行工程结算,没有承包协议会计有权不予结算。

12.外欠款项项目经理应监督设物部采购人员当月对清当月入账并在财务挂应付账,在当月会计报表入实反映,有特殊原因应监督会计在当月成本分析表注明其原因,不得隐瞒或跨月反映。

13.工地上项目工程款或其他收支应由出纳亲自经手办理入账及转账手续,并存入出纳专用的私人银行卡,出纳每收一笔工程款、投资款或营业外收入款项时,项目经理、会计应监督出纳填写“当月工地收入明细账”一月一份,由项目经理保存,项目经理当月汇总金额应和会计报表上的资金收入相符。

14.项目经理在报销招待费时应注明清楚每一笔的事由及招待部门,发票每张应签字确认。

15.工地上所有发生的特开款项,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详细注明原由;金额在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会计需得到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报销,并以例“付**设备租赁费”等形式给予报销,列入管理费用-招待费,事后会计应及时交总经理补签。否则先由项目经理以个人借支的形式进行支付,事后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销,冲减项目经理借支,会计应依此审核为标准。项目经理招待费借支应随时保持在5000元以内,以作备用。

16.项目经理的私人借支不能超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总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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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方案 ⬢

三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作为养殖资金;甲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三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人民币¥710,000(柒拾壹万元),乙方、丙方各出资人民币¥300,000(叁拾万元)。用作启动资金,甲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乙、丙双方。

三、运营后,乙方每月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乙丙双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资由另外双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双方退出,拍卖养殖场,所得按实际出资分配。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甲方执行或由乙丙双方方派人来场协助甲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合作社方案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茶叶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与运行机制,明确社员的权利与义务,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田桂兰等人发起,于3月28 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三条 本社是以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组建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宗旨是通过成员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推动茶叶产业的组织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茶叶生产方面的生产、管理、加工、以及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茶苗供应、肥料、农药、生产机械);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苗圃、鲜叶、干茶);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或者出资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茶叶方面的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且种植规模达到1亩以上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凡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及有关技术人员或单位,承认本章程,交纳不低于本社规定限额的股金(现金或实物),向本社提供出申请,经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优先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购销等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决策方面,最多享有三票的附加表决权。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茶叶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二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前款(一)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十四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如遇特殊情况有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要求,可召集临时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开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成员表决。

会议须有出席者的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投资、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五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兼本社经理,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经理)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十六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 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 人。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和三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十八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长兼任。

第二十条 本社理事长(经理)、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二十三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二十四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和理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1、成员在入社时交纳的股金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

2、身份股是取得成员资格的必要条件,投资股由成员自愿交纳。

3、本社身份股每股定为10元人民币。若通过盈余分配加大身份股后,其投资股也要相应增加,

4、身份股和投资股同股同利。

5、身份股享有投票权,参与企业管理。

6、投资股不享有投票权,但可向理事会和成员大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7、成员退社时,身份股予以退还。

8、用资产入股的成员,其资产要进行评估并确定折旧年限,用评估的数额量化为投资股,在经营过程中,按年实际提取折旧费,折旧费付给入股成员,其资产净值要减少,即投资股要按资产净值再次量化,折旧完成后,其资产所有权归合作社所有。如果折旧没完成,成员要求退社的,按资产净值量化为投资股后予以退还。

9、投资股可以转让,本社成员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七十。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半个月内缴清。

第二十七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二十八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七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三十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三十一条 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本社委托洪星乡财经所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三十三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 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六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30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八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及其它债务;

(四)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五)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黟县奕村茶叶专业合作社负责解释。

⬢ 合作社方案 ⬢

社区合作社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社区居民:


大家好!我是社区合作社的社长,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汇报社区合作社的工作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


一、概述


社区合作社成立于去年,的目标是通过居民合作共享资源,建立一个和谐、关爱、互动的社区环境。过去一年,在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二、社区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建立了一系列便民服务,包括社区食品超市、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文化娱乐活动。食品超市为居民提供了新鲜、优质的食品,提供多样的选择,有效降低了消费成本。物业管理服务则为居民提供了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他们可以安心居住,无后顾之忧。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如社区文化节、话剧演出等,以丰富居民的生活娱乐。


三、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文化建设是的重点工作之一。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各种艺术培训和体育运动。社区内组织了合唱团、舞蹈队和乐器演奏等艺术团队,并定期举办音乐会和舞蹈表演,吸引了许多居民参与。还推动了乡村旅游开发,为居民创造了更多的文化娱乐选择。社区内还设立了图书馆,并举办了阅读分享活动,为居民提供了一个学习的空间和机会。


四、环保意识提升


社区合作社非常重视环保意识的提升,组织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的活动,并开展了宣传活动以提高居民对环保的认识。还积极推动居民节约用水、节能减排等环保行动,通过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共同塑造绿色社区。


五、志愿者活动


志愿者活动是社区合作社的一大亮点。经过居民的积极参与,成立了一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他们无私奉献、热心帮助社区的需要帮助的人。在过去一年里,志愿者共策划并参与了社区清洁、关爱留守儿童、慰问老人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很多帮助与支持。


六、重要合作伙伴


重视与社区内外的合作伙伴的密切合作。去年,与当地小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了多项教育项目,如夏令营和户外拓展活动,增强了居民与学校之间的联系。


七、面临困难与挑战


在社区合作社的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其中最主要的困难是居民的参与度不够高,有部分居民仍然对社区合作持保留意见。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八、未来计划


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与社区居民共同建设美好社区。计划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增加收入来源。还将探索发展新的社区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以上是社区合作社的述职报告,请大家对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社区合作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愿社区更加繁荣昌盛,居民生活更加美满幸福!谢谢!


社长 敬上

⬢ 合作社方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注:成员代表大会依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职权的,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的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成员表决权总数须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不设立理事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注:或者执行监事(不设监事会、只有一名监事的情形)]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__年后[注:填写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如不设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日[注:或者每季度第____月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______[注:依法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的决定[注: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五十二条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作社方案 ⬢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经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注: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 合作社方案 ⬢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地: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地: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地: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地:

戊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经营地: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资合作社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本协议签署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社,合资合作社的`中文名称为__专业合作联合社(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专业合作联合社的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丁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卯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即专业合作联合社___万元注册资本。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开户行:

第三条合资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

合作社设立后,设董事会及监事会。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___人,其中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为___,董事为___。合资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共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

本协议签署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后,于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六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九条合资合作社协议签署各方的承诺与保证

为本协议之目的,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合作社内部资料及相关信息通过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任何中介、顾问、咨询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披露或依法需要对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项下或与其有关的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采用书面形式;

2.通过专人递送、声誉良好的快递或者通过传真,发往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传真号或联系人。

(二)所列的地址和传真号为: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本协议签署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并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本协议签署各方商议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二)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30天以上仍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则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本协议其他签署方转让其剩余出资义务,或与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协定相应减少合资合作社注册资本,本协议其他签署方不同意受让该出资或减少注册资本的,逾期出资的一方应补足其出资,并承担逾期出资违约责任。

(三)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该等违约金。

(四)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擅自将其所持合资合作社股权转让予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共计__元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当按照届时各自在合资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 合作社方案 ⬢

养殖合作社实施方案

篇1:合作社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

合作社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农家堡合作社示范引领带动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合作社决定由参社社员出资建办规模化养殖场,改变农户散养方式,带动我村畜牧业发展,加速畜牧养殖提质增效,解决果园农家肥匮乏问题,实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运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手段,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合作社经营的原则,加快养殖场建设和发展,引领带动区域养殖上规模,经营管理上水平,农户收入上台阶。

二、项目名称:?乡?村农家堡合作社养殖场

三、项目建设单位:该项目由?乡?村农家堡合作社组织实施,项目法人:?

四、项目主管、监督单位:

五、项目实施地点: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初步按照基础种羊500只,通过自繁自育达到3000只

的养殖场规划建设。宜修建羊舍40间,窑洞12孔,库房800㎡,职工宿舍及办公用房400㎡,钢筋混凝土青贮池600m3,

运动场2000㎡,围墙500m,整修厂区外道路2公里,硬化厂区道路200m,硬化晾晒场地2000㎡,架设动力、照明电路2公里,购置拖拉机、粉碎机、割草机、揉丝机、柴油发电机、微型旋耕机等设备设施,购买基础种羊500只。

七、项目实施时间

2012年10月初开工,2013年8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购买羊只入场饲养。

八、资金概算及来源

项目共需资金万元,由农家堡专业合作社出资。其中: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万元。修建羊舍40间,每间7500元,共计30万元;窑洞12孔,每孔3000元,共计万元;运动场2000㎡*50元/㎡=10万元;围墙500m*400元/m=20万元;库房800㎡*150元/㎡=12万元;职工宿舍及办公区400㎡*500元/㎡=20万元;架设照明电路2公里,每公里万元,共计3万元;动力电2公里,每公里5万元,共计10万元;钢筋混凝土青储池600m3,共计12万元;硬化晾晒场2000㎡*50元/㎡=10万元;拓宽整修厂区外道路2公里,每公里5万元,共计10万元;硬化厂区道路200m*350元/m=7万元。2、设备投资投资14万元。购置拖拉机、微型旋耕机、粉碎机、揉丝机、柴油发电机各一台,割草机三台等设备,共计14万元。3、羊只购买:初步购买基础种羊500只,每只800元,计40万元 九、管理措施

养殖场建成投产后,将按照标准化养殖规范要求,强化工人技术培训,科学饲养管理,严格疫病防控,争取打造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 篇2: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二0一三年郭田镇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建设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借鉴县内外成功经验,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支持多元化发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总结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保障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经营使用权不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坚持自愿合作的办社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实行自愿联合,开放办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方针。农民专业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成员地位平等,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各项权力;合作社内部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坚持以服务成员为根本宗旨。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以服务成员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造条件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种服务,解决成员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外要充分发挥市场独立经营主体的作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全体成员谋求最大共同利益。

5、坚持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办社的发展思路。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以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为支撑,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纽带,以建立紧密联结的利益机制为核心,办出特色,持久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重点围绕玉蔬菜、经济林果、草畜、农业机械化等和“一村一品”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地方,扶持发展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以此带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建设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规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接受县农业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地,有便捷的信息服务网络,有完善的章程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等基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健全。

3、坚持合作制原则,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加入退出手续完备,有成员登记清册,并向成员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证》,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县级合作社人数要在10人以上,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基础,成员结构符合法定要求。

5、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运行,民主决策合作社重大事项,每年召开成员(代表)大会不少于一次,每年向成员公开财务一次。

6、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向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良种、物资、储藏、销售、培训等服务,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显著带动作用,成员的满意程度在85%以上。

7、有稳定增长的业绩,合作社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并且有一定的可分配收益,盈余实行二次返还,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非成员高300元以上。

8、有独立的品牌,农产品得到质量认证,实施标准化生产,市场前景良好。 9、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账目健全,建立成员账户,实行盈余返还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五、方法步骤

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从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12月底)。成立领导小:组长:陈标坤。下设办公室:主任:黄清华;副主任:陈文辉。成员:江伟育、黄浩、黄运辉。要对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实施方案。搞好对农村干部及合作社带头人的宣传培训,并及时对具备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登记注册,每村至少要上报1个拟建专业合作社。并于1月底上报结束。各村拟建专业合作社如下8个:湖华村:江木贵;布美村:邓宗镇、邓运源;空南村:江添陂;横塘村:江秋林;双光村:江锦维、江绍深;坪上村:黄焕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8月底)。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意愿,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创办或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基层供销社等团体,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领导创办一批包括生产合作型、科技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完善《章程》及内部分配、积极发展、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经营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底)。镇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生产、储藏、营销及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总结,逐社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

六、工作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筛选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点,认真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每个示范点具体情况制定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保证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见成效,出经验。

2、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和服务。镇经管站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职责,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指导、政策与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管理和经营指导等工作。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制度,每一个示范点确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负责示范合作社的建设指导和服务工作。要落实领导联系抓点、部门单位结对包抓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十个一”: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广东省省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的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包括指导员队伍、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在内的不同层次业务培训;按照一社一个包抓单 篇3:方圆养殖合作社循环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目 录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 (一)项目区种养业生产管理落后,必须提高管理水平 2 (二)项目区废弃物排放量大,必须启动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建设 .......2 (三)项目区农业生产投入不足,污染严重,必须加大资金投入 .......3 三、项目建设目标 4 (一)资源利用目标 .....4 (二)减排目标 4 (三)经济目标 5 (四)生态环境目标 .....5 四、项目建设方案 5 (一)建设地点 5 (二)建设主体 5 (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5 (四)技术方案 6 (五)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7 (六) 项目组织实施 .....24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26 (一)总投资估算 .......26 (二)资金来源 .26 (三)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及管理 .........27 (四)自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28 六、效益分析 ......28 (一)经济效益 .28 (二)社会效益 .28 (三)生态效益 .29 附件: .....29 邻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实施

根据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农业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通知》(川农综办[2013]12号)文件精神,邻水县农发办组织农业局、农机局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测规划与设计,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邻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安排在八耳镇新业寺村4、5、6组,柳塘乡八斗丘村1组等2个村实施,耕地总面积2570亩,总人口1815人,乡村从业人员384人。项目工程涉及的耕地面积800亩,人口1140人,人均耕地亩,属于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区。试点区位于邻水县县东槽宽谷地区,区内光热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大于0℃的积温6260℃,日均温稳定通过10℃的积温5639℃,年日照1230小时。年降雨量1181毫米,雨热同季,多集中在五月至十月,分布不均。地形较为平坦,平坝与丘堡相间,土壤由紫色砂、页、泥岩母质发育而成紫色土、水稻土两大类,以紫色为主。

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产业发展迅速, 2013年农业总产值达4810万元,畜牧业总产值达25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805元。2012年成立了邻水县方圆养殖专业合作社,调整了养殖和种植结构,发展邻水优质脐橙250亩,预计2014年脐橙园

全面进入试花试果期,2015年进入盛产期。合作社于2012年成立了邻水正大方圆种猪场,设计生产规模为常年存栏祖代种猪1500余头。该场建成后,年可提供合格父母代种猪余头,实现产值3354余万元;可向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猪30余万头,可带动农民增收约亿元,成为川东最大的祖代猪场。我县2014年农业循环经济试点项目依托脐橙园和方圆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循环经济样板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区种养业生产管理落后,必须提高管理水平

项目区耕地主要用于蔬菜种植和发展优质脐橙产业。目前幼龄果园实行以短养长,果树行间全部种植蔬菜,年生产两季蔬菜3000吨。在生产管理上一般以施N、P、K单质肥料为主,辅以少量的复合肥,每年施入化肥250吨,未施有机肥料。项目区正大方圆种猪场,占地70余亩,标准化圈舍6栋8876㎡(其中:分娩舍1栋2976㎡,配种怀孕舍2栋3380㎡,后备猪舍2栋1820㎡,隔离舍1栋700㎡),建办公管理房1200㎡,附属设施400㎡,建围墙1200米,修蓄水池500立方,建沼气池1500立方。附属设施的运行能力较差。项目区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急需提高。

(二)项目区废弃物排放量大,必须启动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建设

1、猪场排泄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正大方圆种猪场按一头生猪日排粪量公斤,尿量公斤,污水公斤的标准计算,每头猪年均排放干粪730公斤,尿1278公斤,污水5475公斤,正大方圆种猪场一年排放干粪5840吨,尿 吨,污水4380吨。目前猪场沼气池处理尿、污水能力2640吨,干粪池发酵处理能力3600吨。与年排放量相比,缺少处理尿、污水能力吨,缺少干粪发酵处理能力2240吨。

2、果园废弃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目前项目区1400亩幼龄果园以短养长种植蔬菜,产生蔬菜下脚料、烂叶等废弃物850吨,果园内无专门收集堆沤转换的蓄粪池,这些废弃物自然堆积腐烂,未能有效再利用。因此,一方面果园进入盛产期后,预计每年产生杂草、修剪的枝叶、烂果等废弃物1500吨,无法充分循环利用,另一方面每年施入的250吨化肥,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土壤酸化,硝酸盐含量逐年增加。治污及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工程急需启动。

(三)项目区农业生产投入不足,污染严重,必须加大资金投入

1、投入不足,造成污染

项目区内的脐橙树管理和间作蔬菜生产,需要大量有机肥,由于脐橙合作社是农民靠土地入股建立起来的,资金短缺,必要的一些配套设施未建设到位,园区内无动力和管道设施对粪尿进行提引,猪场粪尿只能靠人工担运到脐橙园,但由于劳力成本高,脐橙园平常管理就使用单质肥料降低生产成本,猪场产生的粪污不能被脐橙园变成资源加以有效利用,脐橙园用不上,不能消纳,造成污染。

2、种养分离,造成污染

畜禽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种植业,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原料,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充足的有机肥料。

以前单家独户养殖,排量小,每家的粪池也能蓄集,且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消化,形成了一种自然的生态循环系统。现在合作社规模养殖是一种开放式的生产,与脐橙合作社利益分离,饲料生产工厂化,饲料外调进来,区内种植业结构调整,基本上无粮食为养殖场提供原料,加之家庭承包分户经营,运输距离和每家劳力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产生的排泄物不能变成资源被大多数农户利用,只能自然排放,造成污染。

3、粪污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造成污染

猪场由于利益驱动,重圈舍建设,轻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建成的沼气池年处理尿、污水能力2640吨,干粪池发酵处理能力3600吨。没有与之规模相匹配的粪便、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猪场产生的干粪、尿、沼液中的小部分低价或免费处理给附近农民,用于种粮种菜,大部分自然排放,给附近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造成污染。

因此,项目区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搞好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资源循环利用工程,调整产业发展模式,实现种养业有机结合,有效控制污染,促进农业资源良性循环。

三、项目建设目标

(一)资源利用目标

项目区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3万吨粪污和2500吨转换成有机肥资源进行利用。

(二)减排目标

⬢ 合作社方案 ⬢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 【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 人发起,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 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合作社方案 ⬢

为加速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计划,做大做强湘西黄牛产业,在州、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湖南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6万头肉牛良种繁育与清真(屠宰)深加工产业化项目”已开始顺利实施。

湖南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3月,法人代表严德忠,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投资6200多万元,在花垣县道二乡美惹村建成了中国西部地区集优良种牛繁育和优质配套服务于一体、高起点、大规模、现代化的中国湘西黄牛养殖示范基地,目前已培植优质牧草1亩,选购湘西能繁母牛2200头,已完成检疫进场550头。

我公司以打造安全、营养、绿色的“武陵山”等湘西黄牛国际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着力改变当地农村青壮劳动力长期出门务工、老幼空巢留守、耕地闲置抛荒等社会问题,以湖南德农牧业公司为龙头,组建德惠合作社为平台,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产业模式,在武陵山区推广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养殖,建立牛源和育肥基地,带动广大农民在家门口从事养牛业,达到长期稳定增收,实现脱贫致富。

具备下列条件者经公司考察后可签约成为合作社社员: 1、年龄在18-65岁之间,诚实勤恳,无违法记录; 2、家庭居住在我公司考察合格的乡村范围; 3、家庭居住地(村)具备能繁母牛牛舍建设条件; 4、家庭居住地具有适种良种牧草的土地及放牧草场; 5、具备湘西黄牛养殖经验者优先。

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方式实行标准化委托养殖,实现共同致富:

1、以村为单位成立养殖基地村,每村基准社员20户,委托养殖能繁母牛80头,需种植牧草80亩;

2、公司为社员提供担保,向银行按5万元/户承借贷款作为合作社基金,基金须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集中、统一、封闭性运作;

3、合作社基金用于配售能繁母牛,及以村为单位统一建设标准化牛舍及附属设施,由公司合作社承担贷款本息偿还。

符合条件的社员可选择三种方式开展合作: 1、能繁母牛+牧草委托种养植; 2、纯牧草委托种植;3、与现有养牛大户订单收购。

公司对6月龄以上的架子牛实行回购,根据膘情、体重等情况分为三个品位,按毛重回购价格分别为:一级品16元/斤,二级品13元/斤,三级品10元/斤。

1、公司按计划向社员免费提供优质湘西黄牛能繁母牛,免费为乙方提供第一年牧草草种,指导修建牛舍、牧草培植。

2、公司团队专家协同畜牧水产部门免费为社员提供种养殖技术培训,并定期举办交流推广经验,提高种养殖水平。

3、公司为社员提供免费配种及杂交改良,负责办理相关养殖手续,确保社员的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养殖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4、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不低于市场价格回购架子牛、牛犊及达标牧草,确保及时支付回购款项。

5、公司为社员养殖实施定期巡查和协助病害防治,对第一个繁育周期不能育的母牛提供无偿更换。

6、公司以回收牛犊数量为准给予社员养殖母牛奖励每头600元,同时积极为社员争取国家扶持资金、养殖保险等政策,为社员向金融部门申请u>养殖资金提供担保。

综合所述,一旦入社,社员将享受公司免费配种、提供牧草草种、技术指导培训以及能繁母牛奖励、养殖保险、不能繁殖母牛更换六大 项免费及惠民政策,大大降低了农民朋友们的经营成本及风险,同时,公司回购架子牛(牛犊)及达标牧草,确保社员经济效益持续可观。合作社按村成立种养殖大户组,委托种养殖组的基准社员为20户,基准养殖标准为80头能繁母牛养殖+80亩牧草种植;纯种植组基准标准为100亩牧草种植。

一)以养殖80头能繁母牛、80亩牧草的示范养殖基地村为例:

二)以100亩牧草的纯种植大户村为例:

综上表所述,种植牧草经济价值远高于其他传统经济作物,20户种植大户组联合种植100亩牧草年纯收入达28.5万元,人均年纯收入可达1.43万元。

1、德惠合作社社员有义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建立符合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的养殖场所、牧草种植场,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按计划配给能繁母牛。

2、社员需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自主负责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的全程保护和喂养。

3、社员不得私自配种及进行非公司提供的喂养方法,通过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私自出卖、转移、隐藏、屠宰委托养殖能繁母牛及牛犊行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政府及金融机构配套的养殖基金须按照三方监管协定封闭性统一运作。

5、合作社社员必须按期履行与合作社、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的`除外。

1、申请报名:有意申请入社的农民朋友可在所辖乡镇政府报名,填写基本情况表。

2、条件考察:德农公司专家评审组将会同各乡镇政府对报名者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者将在当地乡镇政府张榜公布并通知。

3、组织培训:德农公司将分批次组织对社员开展免费技术培训养殖合作社实施方案养殖合作社实施方案。

4、计划配送:德农公司将按步骤成立社员委托种养殖小组,与各小组社员签订三方委托种养殖协议,按计划配给能繁母牛。社员开始致富之路。

⬢ 合作社方案 ⬢

xx县富农湘莲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于20xx年12月7日决议解散本专业合作社,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为保护本专业合作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xx133973293xx

清算组地址:xx县xx镇xx村

xx县富农湘莲种植专业合作社

清算组

⬢ 合作社方案 ⬢

合作社规章制度1<\/p>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成员会费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政府资助

贷款

存款利息

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合作社规章制度2<\/p>

xx合作社是在团县委、镇党委政府和镇团委领导下,负责合作社团支部共青团工作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带动周边团员青年发家致富,指导团员开展工作,发展经济,负责合作社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支部会和团支部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2、负责合作社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团员的工作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解决团员青年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6、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支部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支部人员的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二、团委副书记职责

1、按照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支部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合作社生活,给青年发展经济出谋划策。

4、配合合作社做好宣传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6、抓好分管的工作。

7、完成合作社领导和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工作,围绕合作社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兼职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做好团员民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参与研究团组织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合作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合作社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支部的工作简报等。

5、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团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合作社规章制度3<\/p>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岗位职责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记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六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全拒付。

第十七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算,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定期清查和核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其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二条:大型固定资产构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构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按照农业部、检查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凡是本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4<\/p>

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贵州贵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执行、监督、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制度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董事长及股东是公司制度管理的统筹管理者,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起草制度的管理体系、统筹编制与发布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度清单,对公司当下经营模式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决策审批。

(二)监督基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基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定期召开公司全体成员大会,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三)有权聘用、降职及罢免公司正式成员、临聘人员和雇佣工人,人事纷争需经过公司董事长、股东及基地管理员进行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条 公司基地管理员是公司制度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受公司董事长领导,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联系并筛选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工人开展基地各项日常工作,包括树莓的栽培管理、采摘管理、卫生清理、采后运输等。

(二)定期维护基地设施,保证基地各设备正常运行。

(三)采购基地所需用品。包括基地生活用品、生产配套设施及除草所用汽油,并做好消费记录。采购用品型号可咨询公司其他成员,采购环节可与技术人员协同处理。

(四)基地的取货与送货。包括快递的收寄、生产资料的运输,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快递公司、货拉拉、附近村民及技术人员等进行处理。

(五)基地招待环节。针对来基地采摘的游客及考察领导做好招待工作,包括基地情况介绍、倒水、安排座椅、调制果汁、引领至采摘区、生火、麻将桌准备等。招待环节可与董事长、公司股东、技术人员及雇佣工人协同配合,做到热情、周到。

(六) 基地收入与支出记录。包括采果期间的收账与记账工作,基地生产材料的购买支出记录、基地成员共有物品的购买支出记录,定期整理汇报基地收支情况。该环节可与技术人员协同处理,做到准确无误。

(五)鲜果称重与记录。采摘期间对采摘后的果品及时称重记录,称重前做好去皮,准确记录每位采果员采摘数量,做好工时统计。遇特殊情况,可委托技术人员协调处理。

(六)鲜果入库与冻果装箱。采果期间,将当日分级后的鲜果放入冷库冰冻,并于次日将冻果取出装箱,每箱10kg,箱体做好果品等级标记后及时放入冷库贮藏。

(七)基地卫生工作。每日早晚定期清理基地院落卫生,可与雇佣工人协同处理。

第三条 公司技术人员是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受公司董 事长领导,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为基地的栽培管理、采后保鲜及深加工处理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定植技术、修剪技术、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覆膜技术、保鲜技术、酒水饮料加工技术等,相关技术人员不得向其他公司和社会团体泄露本公司核心技术内容。

(二)公司技术人员需按时参加公司全体成员大会,汇报基地发展现状及各自研究进展情况。工作中不得隐瞒基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勇于接受批评并进行自我批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工作安排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时,需向公司董事长说明。

(三)公司技术人员每日需巡园至少一次,掌握基地现状。包括果实成熟度情况、果树生长状况、杂草危害情况、果树水肥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将巡园结果及时反馈给基地管理员。

(四)制定果树物候期调查年历、水肥管理年历和病虫害防治年历等,明确基地各时期开展工作内容。

(五)考察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果树种植基地,学习其丰富的种植经验,熟化公司基地种植技术,优化公司种植管理模式。

第二章 采摘管理制度流程

第一条 果品采摘。根据果园果实成熟度和果实成熟数量,由基地管 理员合理安排工人采摘,要求采果工人当天走完全部果园,采摘中根 据果品成熟度做好果品的初筛,将烂果单独挑出至专用的盛放瓶中, 采摘果品前务必清洗双手,做好杀菌消毒工作,采摘后的鲜果盛放于 鲜果篮中,鲜果篮置于纸箱或背篓中,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 第二条 果品分级。根据当天采果人数,由基地管理员合理安排工人 选果,每名选果工对应两到三名采果工人。选果工每隔一小时去果园 收集采好的鲜果和烂果,区分不同采果员的果品盛放篮,由基地管理 员或公司技术人员称重。随后将初筛后的鲜果进行细筛,根据基地需 求分为A、B至少两个等级,A果为果实饱满、质地较硬、色泽鲜艳的

果实,B果为果实破损或塌陷、质地脚软、过熟、色泽较深的果实。 分级后的鲜果可先于室温环境下存放三到四小时,以供游客参观和购 买,随后放入冷库保存。果品分级环节需当天全部完成,避免果实遗 留过夜。如下班前无法完成,由基地管理员和公司技术人员协助选果。 第三条 果品入库。当天选好的鲜果需于晚上八点前由基地管理员集中放入冷库保存,冷库温度应保持在零下十度至零下十八度之间。如冷库无法制冷,需及时排查故障,争取当天做好维修工作。遇特殊情况,需要次日维修时,可将冷库内冻果搬至冷藏室中,调节冷藏室温度至零下十度,并于次日维修冷库,将冻果及时搬入冷库。 第四条 冻果装箱。每日清晨由基地管理员和选果员将冻果取出,放入冻果专用塑料袋中,称重10kg后置于纸箱中,用胶带封条,密封保存至冷库中。

第三章 制度的执行、监督与评估

第一条 制度的执行,包括执行部署、培训、宣贯等,由公司制度的制定者负责。执行过程中,各员工对制度条款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反馈给制度起草者。

第二条 制度的签发后,应组织有关的人员对制度进行培训和宣贯,可采用单独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培训的内容为与各岗位人员有关的专业的制度管理。

第三条 制度发布后,监控是执行的关键,公司董事长、股东、基地管理员和公司技术人员应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保证制度得到良好的执行。制度监控主要关注效率、质量、风险控制三个方面。监控方式有:各类检查活动,如自查,流程穿越、各类专项检查、客户投诉处理、内外部审计等。下游环节有责任对上游环节的输出质量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对制度的后评估是改进完善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现有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运行效率的评估,挖掘改进空间,进入制度管理的新循环。制度执行的评估由公司董事长、股东负责,包括定期评估与不定期评估。

第五条 每年年底组织公司各职员对公司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用于制度的优化。

第四章 制度的修改与废止

第一条 公司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制度的制定者提议或由股东根据监督、评估的结果提议,由制定者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废止的依据和必要性,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后,报请公司董事长决策审批。 第二条 制度部分条款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5<\/p>

1、本组织的经费均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负责统筹,养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需用资金时,无论数目大小,必须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审批。

3、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难和阻碍。

4、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申请,理事长审批后购置。

5、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理事长签字后,会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严格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6、客户来本组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应经理事长批准,具体业务科室人员方可安排就餐。

7、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经费,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秘书长和财务理事长要定期核对账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账目要具体、清楚,各项经费开支要注明去向、负责人和日期。

9、为使账目明确,监事长要定期组织监事会人员查帐。

10、每年初,财务理事长应根据上年开支情况和本年度活动计划,作好经费开支预算,报理事会审批。

1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6<\/p>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xx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xx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xx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7<\/p>

为了共同的利益,确保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劳动所得,特规定如下:

第一,在自愿来工作的前提下,从来到统一放假为一年,发满工资,干几天或几个月走的发80%工资,并扣除中介费和保险费。按规定每天干十个小时,实际干九个小时,活忙时干十个小时。干满一年的工人,中介费和保险费由单位负责。

第二,服从领导,努力工作,不喝酒不打架,不偷东西,团结工友,爱护工具。如有违犯者罚款二百元。违法者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如个人急用钱可预支(不超过工资60%),如家中有事需回家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回来的按第一条规定处理。

第四,年终工作结束后,如数发给个人工资。

合作社规章制度8<\/p>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六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七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九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接受捐赠、补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五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万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万元(含1万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六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十七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支出的限额审批。

第二十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日常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财务收支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要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的收款凭证和必要的内部凭证,并及时入帐。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且金额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到税务部审核办理补税手续,方可审批、支付。

第五章民主理财

第三十条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

(三)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四)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监督权:

(一)有权对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监督;

(二)有权代表社员查阅审核有关帐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

(三)有权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四条利润,是指合作社在一个会计年度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金的净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第三十五条合作社按月计算利润。

第三十六条合作社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员及有关方面与本社产品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其余40%按社员投资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积金份额和其它属于量化给社员的份额分红。

第三十七条合作社聘用职员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理事会批准,所付工资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八条对社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合作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因补弥亏损所减小的资金,社员大会应酌情规定恢复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合作社规章制度9<\/p>

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合作社规章制度10<\/p>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洪江市万紫万红柑桔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五、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八、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 合作社方案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组长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自愿申请加入乙方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经济林花椒树,乙方提供花椒树苗、栽花椒树苗人工工资、技术培训、除草等费用,甲方负责将所收花椒交乙方销售。销售花椒收益按甲方六成、乙方四成分配(甲方提供土地、管理、采摘工资、施肥)。

2、甲方依照国家规定领取粮食直补。若因种植经济林或国家政策变化,粮食直补取消,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甲方不得在经济林内种植农作物和树林,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济林放牧。

4、甲方所收花椒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销售,不能使乙方所收花椒滞销,蒙受损失。

5、合同期内土地被征用、开发等,作物赔偿费归甲、乙双方所有,按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比例分配利益。劳力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归甲方。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 合作社方案 ⬢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不设立理事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可删除。】

监事会【注:或者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年后【注:填写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如不设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 合作社方案 ⬢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层面正是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而在社会层面也是老龄化不断加剧,农村大量年轻劳动力以民工潮的方式涌入城市,在大量的落后地区农村出现了以老人孩子妇女为主要常住人口的“留守村”,农村出现了相对的劳动力缺失。而在另一方面,面对中国的高人口压力,就业问题成了我国二十一世纪的首要难题,大量人口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也是这一问题的重要推手。在这一局面下,悄然兴起的农村合作社似乎未解决这两大难题提供了一条光明之路。本文将从农村合作社面临的难题以及农村合作社的政策优势和潜在技术优势阐述其良好的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10-0-01

当前,农村合作社面临的两大主要难题,一是资金紧缺问问题,二是缺乏人才问题。

首先是资金问题,当前农村合作社大部分存在资金需求巨大,而融资渠道相对匮乏。以辽宁省为例,200至,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20底该省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053个,合作社总数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增加了4232个,社员总数达到48.2万户。截止年底,全省有26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业务,贷款支持了2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13192户,合计发放贷款12242笔、金额48476万元,其中,对社员发放贷款40440万元,占合作社贷款总量的83.43%。合作社为社员及非社员农户代购农资达到355630万元,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达到898000万元,从合作社流动资金占有量来计算融资需求很大。但是,目前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只对合作社社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而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获得贷款比较难,仅为14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3%,金额只有8036万元,占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量的16.57%,远低于合作社社员通过小额信贷形式获得的贷款数量。全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及联保贷款余额为192.6亿元,贷款农户数为137.7万户(不含获得过贷款支持已归还的农户),贷款农户占农村农民总户数的21.85%,而获得贷款的合作社社员只占合作社社员总数的3.0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的贷款总量明显不足。在解决资金问题上,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靠银行借贷,二是大户出资。第一种情况,在很多地区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往往导致贷款难现象。第二种情况,大户出资最后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导致一般社员在合作社没有话语权,大户的决策决定一切,最终很可能影响一般社员的利益。

其次,是技术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的合作社大部分社员都是自带产业入社,政府在技术支持方面往往采取的是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这种形式的支持对社员的提升非常有限。当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不采取先进的集约化生产,农村合作社的效益必将不足以支撑其继续存在发展。而很多社员入社以后,往往不愿意改变以往的生产方式,或者希望改变却缺少有力的技术支持。

首先是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是合作社成员的产品销售视同自产自销;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抵扣;三是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四是合作社与成员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第二,在项目方面合作社可作为涉农项目逐一单位。第三,各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政策扶持资金。第四,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之中,给予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用办法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的颁布与落实,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最后,不断试验落实的林权抵押政策,也为合作社融资开辟了新道路。以浙江庆元为我们调查专业合作社是创新竹木合作社,这个合作社成立于9月1日,目前成员有28家农户,其中10家每户出10万元,另外18家是以林权证作为入股的,总资产200多万。

去年,我国的大学生毕业生将近700万,而签约率只有四成多,再现就业难的问题。然后广大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却面临了一系列的人才技术短缺的问题,国家也颁布了系列政策锅里大学生创业和回农村发展,这反面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这在不久的将来不然会掀起一股大学生回乡创业的热潮,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契机。

参考文献:

[1]李建军,刘平,主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2.

[2]黄桂田,主编.产业组织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4.

[3]张培刚,张建华,主编.发展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4.

⬢ 合作社方案 ⬢

第一条 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构建强村富民机制,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XX县(市、区)XX镇(街道)XX村(可以加XX字号)社区股份合作社(注:市辖区范围内的应注明盐城市)。

本社住所:XX县(市、区)XX镇(街道)XX村(或XX路XX号),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条 本社由XX县(市、区)XX镇(街道)XX村(注:或居委会、社区)(注:属于组级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加“XX组”)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村(注:或村级居委会、村级社区或组)域为范围、资产为纽带、社员为成员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社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本社以注册资本金(股金)和公积公益金为限,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社的基本职能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分配和生产生活服务等。

第六条 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社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平调。

第七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 持有本社股权,并取得本社核发的股权证书的股权人,为本社社员。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社员:

1、户籍在本村,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2、

3、

……

第十条 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年满18周岁并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社经营管理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享有知情权;

(三)享有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享受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

(五)根据本社章程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股份取得分红的权利;

(六)必要时提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权利;

(七)享有购买其他社员转让股份和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权;

(八)本社解散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社员所分得的剩余财产须加入合并、分立或新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提现撤资);

(九)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本社社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四)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以其在本社个人账户内股金和公积金份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二条 经清产核资、民主理财、向成员公示并依法调整账户后,原村集体总资产 元,总负债 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 元。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社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社员(注:或2/3以上村民代表)审议同意,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后,折股量化总股本 元,总股份 股,每股 元。总股份中,集体股 股,占总股份的 %(注:集体股一般在30%左右,最高不得超过总股份的40%);个人股 股,占总股份的' %。

原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河塘等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文化卫生等福利设施等暂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这些资产由本社统一管理、发包或出租。今后因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增加或经营性净资产增值等变化,可以增加股份或追加折股量化总额。

第十三条 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设置人口基础股(注:根据实际,也可增加设置其他形式的股权如农龄股,但必须合法合规、群众认可)。按照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折股量化到人。

第十四条 股权一经设置原则上实行静态管理,保持相对稳定,以本社社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基准日 年 月 日为时点,该时点后的新增人员不再给其量化股份。如确需调整(一般 年内不作调整)(注:一般五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由合作社章程予以明确),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上只对新增人员以集体股或集体股历年分得的收益及积累来调整,调整方案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第十五条 折股量化给社员的股权,属社员个人所有。个人股权可依法继承、赠予,但不得退股提现或退股抽资,不得抵押。持股满 周年,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在本社内部转让。不得对外转让、赠予。

第十六条 参加本社的社员按人(注:也可以按户,具体由各社自行选定)统一发给记名股权证书,股权证书是对社员股权的确认,社员必须认真保管。社员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七条 本社吸收新社员的,应当经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社社员退社的,量化到其名下的股金和公积金份额可以通过赠与、转让等方式流转给本社其他社员,但不得从本社撤资变现。

第十八条 本社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十九条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社员代表名额按不少于年满l8周岁以上社员总数的 %(注:社员总数不超过1000人的,社员代表人数一般不得低于社员总数的10%;社员总数超过1000人的,社员代表人数占社员总数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100人)确定,本社设社员代表 名(注:组级社不得少于30人)。

(二)社员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推荐选举产生。由社员每 户(注:一般5户至15户,具体由各社确定)推选一人作为社员代表(注,也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社员认可的办法)。

(三)社员代表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主任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办法;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评议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工作;

(十一)撤销或变更理事会、监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别为每年的 月和 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30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一)30%以上社员代表或20%以上年满18周岁的社员提议;(二)理事会提议;(三)监事会提议。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的,监事会在3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须有本社社员(代表)总数的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表达意见,行使表决权。一名社员最多只能代理 名社员表决,每位社员代表接受其他社员代表委托人数限1名。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社员(代表)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社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社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收益分配方案、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决策、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社员(代表)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全体社员。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社常设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对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 名成员(注:理事会成员一般5—9名,每组1名代表,规模较大或组数较多的村也可适当增加)组成,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名(注:一般1—2名)。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实行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监事会和本社社员的监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三)起草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拟订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五)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投资决策方案;

(六)拟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

(七)提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的报酬方案;

(八)负责日常社务工作,根据需要设置必要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五)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召开1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理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理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会主任、经理和 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必要时,监事会成员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本社财务收支情况;(二)本社债权债务情况;(三)本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四)任期目标实现情况;(五)本社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六)本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社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情况;(七)本社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八)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九)本社20%以上社员或30%以上社员代表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理事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审计结果在下一届理事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是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监事会由 名成员(注:监事会成员一般5-9名,每组1名代表,规模较大或组数较多的村也可适当增加)组成,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监事会主任和监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相互交叉兼职。

第三十条 监事会必须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每季度至少审查一次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七)监事会成员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八)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成员的建议;

(九)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召开1次。经监事会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任召集。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监事会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遵守本社章程,办事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社及社员利益;

(二)不得从事与本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三)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不得擅自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不得将本社资产为社员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五)不得将本社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理事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发展物业经济;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盘活存量量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十四条 本社独资或者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以所投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拍卖、转让的本社下属企业(公司),拍卖、转让金由理事会负责一次性收回,确有困难的,应由对方制订付款计划,限期付清。

被拍卖、转让本社下属企业(公司)的土地仍属本社集体所有的,必须向受让方收缴集体土地使用费。

第三十六条 理事会在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

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出租、重大工程项目的承包、租赁应进行公开招投标。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责任,严禁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未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同意,提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八条 本社必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核实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一般每隔3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或对本社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全体社员公布。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严格遵照和贯彻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四十条 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财会人员。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营运情况经监事会审查监督后,按季(月)逐笔明细向社员公布,实行社务公开。

第四十二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理事会应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以下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财务收支明细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

(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报告。包括年度内集体总资产、经营性资产、集体债务、净资产等增减变动情况,每股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三)本社年度经营业务业绩报告。

有关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后,于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社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三条 财务预决算报告、重大开支项目和收益分配方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接受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将结果向全体社员公布。

第四十四条 本社贯彻勤俭办社、民主理财的方针,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开支预算决算管理,严格开支审批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本社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资产出租、资源发包、投资收益、对外服务及其他经营性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

本社收益,是指当年的各项收入,减各项支出(包括社务支出),再减应缴纳的税金。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转让、征用等收入,以集体积累的形式扩充发展基金,不得列入当年收益分配。

接受财政专项补助和捐赠,应按照接受金额或评估作价金额入账,作为本社资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不得列入当年收益分配。

第四十六条 本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行同股同利,搞好收益分配。本社当年亏损,集体股、个人股不得分红。本社当年有净收益,按规定提取必要的福利费用后,其分配顺序为: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年收益的 %提取公积公益金(注:可以为一定区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年收益的40%。不设集体股或集体股所占比例较低的社,提取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可以提高到50%—60%,但最高不高于70%)。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本社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社区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后的当年收益,为本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原则上按集体股、个人股所占总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1、分配个人股盈余。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股金额和公积金份额(注:也可按社员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分配方式可以现金分配,也可以转增股金。

2、分配集体股盈余。集体股分配所得的盈余,可部分用于本社公共福利支出(注:已在分配前提取必要的福利费用的,可不再安排此项支出),转增集体股金或公积公益金(其中部分可用于调整本社新增人员股权)。其使用方案由理事会提出,监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社拟定的收益分配方案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要在报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审议结果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备案。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经营目标责任制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经营管理成效显著,超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对经营班子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对经营不善的,致使本社资产流失、亏损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具体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由理事会提出,监事会审核,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 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报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分立需要解散;

(二)与其他村经济合作社合并需要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本社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社员(代表)大会推举 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 日(注:一般十五日)内向社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本社解散后,社员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须加入合并、分立或新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撤资变现。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第 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送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五十五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社员(代表)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社员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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