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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实用16篇)_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1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实用16篇)。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开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贵州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贵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阳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适用本预案。

1.4事件分级

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将特种设备事故的险情状况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具体级别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的应急体系。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的领导下,组建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专门负责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一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资源;适时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负责统一发布应急抢险信息和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开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开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贵阳市生态局开阳分局、县供电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办)。

县应急局(县安委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综合监管,协助市场监管局对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市应急局(市安委办)或省应急局(省安委办)、上报事故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向省安委办或国务院安委办请求应急救援支持,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县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受理事故报警,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市场监管局报告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

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参与责任事故调查,督促和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搞好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抢救工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

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是参与事故救援,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火灾进行及时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排查,避免造成二次火灾。

县交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应急物资、抢险救援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在我县所管养的公里范围内,对阻碍应急救援的公路,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抢险,确保畅通。

县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调集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队伍,随时支援抢险工作,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调配急救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等。

县工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保障信息的畅通。

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困难的灾民生活救助,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处理好灾难中死亡人员遗体工作。

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县级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主要职责是协助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或受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做好工伤待遇政策把关工作。

贵阳市生态局开阳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区域进行现场环境监测,避免造成次生事故,提出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的方案。

县气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警,提供有关资料分析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电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的恢复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的畅通。

县总工会:主要职责是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或受困人员的安抚工作。

县供电局:主要职责是保障紧急救助电力供应,保障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灾急通信的电力保障。

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是协助县应急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统一协调指挥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并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一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资源;适时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负责统一发布应急抢险信息和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3应急专家组

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任专家组组长,成员由有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学者为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监测预警

3.1风险分类

特种设备的风险种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部件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介质积蓄能量发生破裂造成爆炸、爆燃、泄露引起的事故;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试验过程中,因设备的主体或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变形、断裂、坠落而发生的事故。

3.2监测预警

3.2.1风险监测:抓好源头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加强日常监测。做好风险信息报告、采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

3.2.2风险预警:制定预警分级标准。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风险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审批三级和四级预警信息,并报县政府备案,由县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

3.3预警响应

乡(镇、街道办)接到预警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安委办和相关工作部门。县安委办和有关工作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信息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2先期处置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场监管局报告,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直至国家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对于一般事故,由县市场监管局上报市场监管局,并通报县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本县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应对处置

5.1应急响应

按照重特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和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事故发生后,属上级政府组织应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I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时,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Ⅱ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Ⅲ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时,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4Ⅳ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时,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援。

5.2善后处理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者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3处置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应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报告。对突发事件发生应对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形成案例,报告和案例原则上60个工作日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5.4处置奖惩

5.4.1奖励

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5.4.2责任追究

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六、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按照规定批复结案并上报。

七、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事故单位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必要时,按规定程序请求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抢险工作。

7.2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

7.3 其他保障

7.3.1 医疗保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应急救援,稳定伤情,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7.3.2 交通运输保障:事故发生后,县交通局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状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及时开通水上紧急运输,必要时可紧急动用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7.3.3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网络系统保持24小时畅通。

7.3.4 治安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接到事故报警后,要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设立警戒区,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救灾物资的守护,及时发现和严惩趁火打劫、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

7.4 科普宣教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经常性组织特种设备相关应急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7.5 应急演练

县市场监管局应按照本预案,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演练。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8.1.1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预案的修订更新工作。

8.1.2 各乡(镇、街道办)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8.1.3县市场监管局应不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应及时总结和评估。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具体条款内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思想上紧起来,工作上动起来,措施上实起来,纪律上严起来,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不变,坚持现有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不变,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变,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1、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持事故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立即电告分公司领导和公司领导。

2、 报公司主要领导以及设备、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终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3、 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 设备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住现场,根据现场不同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抢险措施、方案等。

5、 如机械设备事故损坏了供电、通信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的突击抢修。

6、 紧急情况出现后的报警与社会救助机构联系方式: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火警119。

7、 事故出现后与有关处室及领导联系电话如下:

各职能部门,工程管理处……安全处……;设备处长……;

事故主要机械器具配备:塔吊、汽车吊T,打桩机;土方机械、装载机,氧气、乙炔;千斤顶,张拉机械,井架等。

8、 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年 月 日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

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

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情况

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和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1.演练目的:

一是检验和评估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检验和验证员工对预案的掌握程度,是否熟练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提高全体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综合及各专顶应急救援预案。

2.演练地点及时间:

演练地点:定为我公司长胜沟34栋因地质灾害发生整体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时间:20xx.6.10

3.演练步骤:

3.1领导组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调度室通知领导组成员迅速到位,根据监测组的信息,实施应急专项预案,并向上级反映。成立救灾前线指挥部,并立即奔赴灾区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各专业组的行动,传达上级领导的决策意见,并向上级传递各专业组反馈的信息,必要时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3.2灾害防治保卫组

立即出动警力对灾区要害地点采取周密保卫措施,严防人为因素使灾害扩大,公布临时特别管理条例,强化灾区治安,对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特殊保护,防止灾害蔓延,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积极配合抢修,武装部及消防人员立即奔赴灾

区进行救援,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采取有力措施,严惩不法分子。

3.3医疗卫生组

组织医疗救护队,携带紧急抢救药物和器材,立即奔赴现场。建立灾区医疗站,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置,做好对危险伤员的转运护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瘟疫发生。

3.4通讯组

组织人员检查受灾地点的通讯线路是否畅通,对毁坏的通讯设施积极组织抢修,保证指挥部与上级部门通讯畅通。

3.5抢险救灾组

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发放抢险救灾的机械工具,组织抢险队伍立即奔赴现场,解救受灾人员,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并尽可能撤离设备器材,组织开展灾区群众自救互救。

3.6生命线系统防救组

组织人员检查灾区水、电、气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组织抢修,根据需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蔓延,根据需要启用备用设施,优先居民供水并确保消防用水。

3.7交通运输组

组织人员检查通往灾区的通道,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保证救灾车辆能够顺利通行,调集足够车辆供救灾使用,实行交通管制,严禁非救灾车辆通行。

3.8物资保障组

组织人员保证灾民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各种物资要做好登记、保管、运输、发放工作,同时做好外援的接收工作。

3.9居民安置组

组织人员立即执行预案实施细则,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使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到指定的避灾地点,并做好灾民生活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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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范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范和强化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企业、社会、政府联动的应急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处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目的

根据事故紧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通过现有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救灾的事故紧急处置防范体系;进一步增强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定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紧急救援水平。

预防为主。把事故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管理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一般、较大等级事故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县(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处置不了的问题,迅速报告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由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处置。

四、制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适应范围

根据不同类别的设备分别编制不同的应急预案,同一预案适用于相近型号规格的一台或多台设备。如某蒸汽锅炉的应急预案适应范围可以这样表达:“本预案适应于某单位某处以及某处的蒸汽锅炉。”

六、体系职责

预案中必须明确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至少要包含如下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组织及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和应急原则。其中,人员的职责必须细化分工并确定步骤、明确应急指挥者、明确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联系方式包括与内部机构、外部机构的联系以及报警联络的方式、步骤等。应急原则一般包含如下几项:(1)领导负责、逐级负责、分工负责;(2)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动作正确;(3)以人为本。

七、应急响应

预案的重点部分是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的制定必须根据设备的不同事故故障分别确定,制定应急措施时需要进行危害辨识。特种设备包含锅炉、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等。不同的设备会存在不同的潜在危害,但是无论何种设备,其共同点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四类。

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安全检查的重点要对照安监和设备部门确立的关键项,有针对性地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预防机制有效可靠。同时,对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风险大的作业活动重点考虑。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采购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相关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设计要求及使用条件;

2.采购新制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检验合格;

3.采购闲置特种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2经定期检验合格。

4.所采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5.不应购买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6.特种设备采购到场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资料完整性、符合性及是否存在运输造成的损伤等。

7.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应当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1目的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3.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3.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3.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3.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3.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3.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3.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3.5部门(车间)领导职责

3.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3.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3.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3.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3.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6班组长职责

3.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7操作工人职责

3.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3.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3.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4.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4.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4.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4.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4.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4.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4.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4.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5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5.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5.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5.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5.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5.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5.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5.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6.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6.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6.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6.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6.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6.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6.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7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7.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职责

7.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7.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

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7.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7.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7.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7.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7.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7.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7.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7.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7.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7.3记录管理

7.3.1管理职责

7.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7.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8.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8.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8.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8.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8.1.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1.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8.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8.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8.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8.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8.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8.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8.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8.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8.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8.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8.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8.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8.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8.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8.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8.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

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8.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8.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8.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8.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8.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8.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8.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8.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8.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8.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8.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8.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8.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9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9.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9.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9.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9.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9.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9.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9.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1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0.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10.2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10.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0.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0.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10.3.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10.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8.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10.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10.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10.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10.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0.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0.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10.1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10.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0.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1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1.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1.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11.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1.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11.3检查内容:

11.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11.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11.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11.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1.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11.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11.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1.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1.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11.5隐患整改:

11.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11.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1.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1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2.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12.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12.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12.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12.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12.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2.6.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断开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12.6.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12.6.4检修完毕后,先下轿顶,然后再将检修置于运行位置,恢复急停,然后将厅门可靠关闭,再往返运行电梯,观察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2.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12.8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叉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和生产领域的特种设备,其作用主要是进行货物的搬运和装卸。然而,在叉车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如叉车发生故障、操作不当、工作环境突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保障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制定和实施一份全面的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应该明确叉车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应对叉车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的操作技能和维修知识,并落实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使用单位还应建立健全的叉车管理制度,包括对叉车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及对叉车驾驶员的考勤和日常监督。同时,还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并确保该人员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和经验。



其次,在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中应明确事故的分类和应对措施。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应对措施可以分为紧急处置、安全疏导和事后处理三个阶段。在紧急处置阶段,叉车使用单位应当调动紧急救援力量,并协助叉车操作人员进行逃生或救援。在安全疏导阶段,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扩散和事故进一步扩大。在事后处理阶段,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另外,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还应考虑到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应对措施。对于叉车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同环境,如高温、低温、潮湿等,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例如,在高温环境下,应加强叉车的保养和冷却措施,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在低温环境下,应做好防冻措施,防止叉车水箱、发动机等部件的冻裂。此外,对于潮湿环境,应加强叉车的防锈和防潮措施,以保证其长期的正常使用。



最后,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还应包括事故报告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特种设备叉车使用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对事故进行记录和上报。同时,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叉车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通过演练,可以让相关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要领,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是特种设备叉车使用单位保障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制定和实施一份全面的应急预案,不仅能帮助提高叉车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还可以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叉车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推动其落地和执行,为物流、仓储和生产领域的安全和稳定作出贡献。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一、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东南约12Km处石末乡王庄村北,行政区划隶属石末乡管辖。批准开采9∽15#煤层开采,井田面积为5.4802K㎡,批准生产能力为0.9Mt/a。现进行15#煤层相关建设。

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2、尽量减少或降低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三、总则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3、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矿矿区内使用特种设备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锅炉爆炸事故;

(三)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四)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慧斌

副组长:刘艺南、冀永林、肖伟、崔礼明、时志会、张兆军、成员:王保同、张志明、宋广元及各科队负责人(包括阳光大姐家政公司驻矿领导)

下设特种设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由宋寅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李慧斌: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刘艺南:主持特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协助矿长做好特种设备管理。

(三)崔礼明:全面负责监督特种设备操作不安全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四)王保同:负责对特种设备岗位工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负责相关规程规定的贯彻、记录。

(五)时志会: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全面的消防工作,协助矿上监督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六)焦文忠:负责特种设备及配件的购置,协助矿上监督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及配件的质量把关。

(七)王晋强:负责特种设备所需资金的批复、拨付等工作,协助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管理,设备及时购置等工作。

(八)阳光大姐家政公司:负责锅炉的日常运行、锅炉房的卫生工作。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矿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2、各特种设备使用点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3、职教科应定期组织本矿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4、主管特种设备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事故应急处理

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矿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常务副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 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一) 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1、 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 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制定和实施应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计划和措施。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编制过程需要充分考虑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应急救援机构的能力、当地的资源环境、灾害风险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使应急预案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首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事故情况描述、预警机制、报警流程、应急救援流程、应急处置方案、安全隐患排查等内容。在事故情况描述中,需要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包括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外界因素等。



其次,在预警机制方面,预案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预警机制,确保在特种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预警机制应精准、可靠、快速,通过监测设备的温度、压力、振动等参数来实现。



再次,在应急救援流程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救援。应急救援流程应该包括人员调度、资源准备、信息共享、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等环节。同时,应急救援队伍需要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最后,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预案需要规定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确保设备长期运行的安全。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制定应考虑多方面因素,保证预案的全面、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应急救援水平,预防事故发生。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各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防止二次事故或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控制治安事件,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目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治安事件)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作用:明确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对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治安事件)的危害程度,为各类突发事件或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事故(治安事件)时便于与上级应急部门的协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区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不包括库外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四、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救援预案为经营企业预案。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管理、与外界救援资源和上级部门保持联系、负责重大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的应急救援实施。

五、应急工作原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治安事件)蔓延优先;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立足自救、常备外援;高效协调、持续改进。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东风山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佳木斯汤原县境内,其地理座标为:东经:129度46分50秒~129度~47分40秒北纬47度13分10秒~47度14分20秒。仓库区位于矿区以北1.4公里处,地处林区。

2、气象条件

矿区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雨量为605.8毫米;日最大降雨量为74.7毫米;最大连续降雨量167.3毫米,降雨量多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蒸发量为1293.4毫米,4-9月份蒸发量最大。年平均温度系数为0.51,相对湿度最小为零,绝对湿度最大31.1,属湿度不足带。年平均气温2.8℃;7-8月份气温最高可达35.4℃,12月至翌年2月气温最低达-33.6℃。年平均风速3.3米/秒,最大风速24米/秒,风向以西和西南风为主。

3、公司概况

黑龙江省汤原县东风山矿业有限公司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贰仟零捌拾伍万叁仟元,公司共有职工118人。主要从事金矿、铁矿采选冶炼及其他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务。

周边环境

库址设在矿区以北1.4公里处,靠近林区运材公路。西、北、东三面有山环绕。

周边村庄、企业等不会对仓库区造成重大影响,其山火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具有一定的威胁,周边人员对仓库区可能的人为破坏也应重视。在仓库的最小允许外部安全距离内没有其他在用的建筑设施,因此,公司的仓库区的安全事故不会对周边造成重大影响。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危险品爆炸

由于我公司仓库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性质,存在发生爆炸事故的可能,发生的爆炸主要是危险品火灾转为爆炸。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本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置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本项目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对特种设备交叉管理,工区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分别设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实施管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1)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立本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签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
(2)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属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项目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3)项目部设备部长岗位职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指导分部相关管理人员工作。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4)工区设备负责人岗位职责
落实上级及本分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工区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工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制定保养计划,督促维修等。
严格执行项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注册登记证、安拆方案、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5)工区安全员职责
工区安全员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设备管理人员留下的检查记录,检查设备安全状况。
纠正设备工作过程的违章,对设备工作区周边防护。
组织操作手学习安全知识。
(6)工区现场副工区长职责
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对现场正在施工的项目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防护,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参与组织应急预案实施,控制安全风险扩大。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二、操作人员守则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该工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
新机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该机的出厂说明书,熟悉其构造及工作原理,操作时应严格按说明书规定。
新机或大修机应执行走合期规定。
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作业时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作业后应做好清洁及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作业人员应坚持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作业人员应负责填写好机械台班记录及机械事故报告。
作业人员应负责保管好所有与本机有关的技术资料。
作业人员上班时,应遵守纪律,在职在岗,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做到尽职尽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
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主要为塔吊、龙门吊、吊车。主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 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离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制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臂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特种设备应急专用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3、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压力容器

1)各工段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

2)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各工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

4)设备部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

7)设备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由车间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车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11)设备部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2、气瓶

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lO米,并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7米。

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

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厂内机动车

1)安全驾驶

①驾驶人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开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驾驶操作规程。

②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允许生产用车严禁无故开出生产作业区。

③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④遇有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的路口,遇有恶劣天气有雾能见度差的,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

⑤各种车辆出入厂房、仓库大门、加油站、危险地段及生产现场的车辆,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

⑥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或路斜坡在6%以上,生产作业路段长,长时间重载下坡的机动车辆停止行驶。

⑦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在车库、驾驶室内及其它禁烟场所吸烟。

2)车辆安全检查

①各有车部门除按规定参加每年对所有车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安全年终审验外,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的刹车、方向盘、喇叭、灯等,必须是灵敏可靠。机车在作业前,驾驶人员应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业中如发现车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或带病行驶车辆。

②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做到车有故障不上路。

③严禁驾驶人员过度疲劳开车或酒后驾车行驶。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责。

④机动驾驶室内严禁放置棉纱、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⑤特种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⑥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车的性能、结构、原理,持证操作。

⑦维护、检修车辆时禁止吸烟。

3)车辆出入

厂内生产作业车辆不准出厂行驶,因工作需要到厂外运输物资,必须持有办公室的通行证,按指定路线行驶。

4、起重设备(暂无此类设备,今后会添加)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设备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设备部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等。

4)起重机械必须经上级主管岗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

5)设备部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6)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20__《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9)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应经上级主管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

10)起重器械使用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量大于80吨的,还必须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11)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

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2)公司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报技术监督岗位同意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13)设备部定期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4)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使用岗位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分管生产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15)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也应报废。

5、吊索具管理

1)起重吊索具由使用岗位提出申请需求,供应处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设备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岗位领取。

3)各使用岗位设置专门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岗位负责人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5)设备部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6)使用岗位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设备部负责吊具的报废,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6、电梯管理

1)电梯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电梯。

2)公司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电梯的管理工作。

3)电梯维保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定期检验。

4)电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

5)设备部必须对电梯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7、特种设备资料归档保存

设备部应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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