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66职场网 > 职场资料 > 导航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必备十九篇)_十二怒汉观后感

发布时间:2017-11-22

十二怒汉观后感(必备十九篇)。

▷ 十二怒汉观后感

一次完美的观影体验。

距离上次完美的观影体验已经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豆瓣打了五颗星(极力推荐)。就如同前两天补看的《辛德勒的名单》一样,一个是心灵上的震撼,一个官能上极大的愉悦。

虽然很早就看过徐昂导演根据《十二怒汉》翻拍而来的《十二公民》,但即便是几乎全盘的翻拍(老版本的案子也照拿过来)。现在让我回忆当时的观影体验也并不是特别好,似乎只能零星的记起何冰和韩童生的表演吧。

但是当我今天找来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版《十二怒汉》。看完的时候,那种官能上的愉悦真的久久不能平复。即便是在豆瓣上爽打五颗星,连写了140字的短评也无济于事。只好拿出电脑,胡乱写写观后感,怕时间久了再去写早已没了心情。

如呼吸般的节奏

已经忘了在哪篇文章里看到“呼吸感”这个词了。当时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呼吸感,可能是当电影的节奏像观看者的呼吸一样似有又无张弛有度,那种舒服到像自己呼吸一样的感觉才是吧。但是在今天之前从来也没有过那样的体验,我也无从感受。

然而今天当我看完这部影片,“呼吸感”这三个字很自然的又回到我的脑子里。

哦,可能这就是呼吸感吧。

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

最终由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通过投票来决定男孩的罪名是否成立。但只有8号陪审员想对一个18岁的孩子的生命负责想要讨论后再决定,但是其他的11位陪审员都不屑于顾,由此展开的争论。

在我看来在电影在节奏的把握上用了三个案件中最值得怀疑或者争论的点来做呼和吸的分割点。

第一个质疑点是当8号陪审员(亨利方达饰)拿出了一把和男孩所谓的杀人凶器一样的刀具的时候,争论出现第一次的小高潮,每个人都争论不休,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二的投票和9号陪审员的反悔认为男孩无罪。

第二次是争论证人的证词是否真的正确,是否能提出合理质疑。随之展开的就是关于楼下跛脚老人关于15秒是否可以从走廊的尽头走到门口看到男孩跑出去的论证,和住在对面的女人是否可以从电车里看到的那个人真的是男孩本人。同样在这次也有人反悔认为无罪。

第三次在最后几个人还认为有罪的时候,如果双方无法认同就会被定为悬案会被第二波的陪审员决定。9号陪审员通过一个摘眼镜揉鼻子的小动作发现了女证人也是有戴眼镜的,如果按照她的证词里说起晚上无意间看对对面的杀人事件的就行不通,因为如果不经意的发现的话,是不会去戴眼镜的,是看不清哪个杀人犯真的是这个男孩的。

在这三次里你会看到紧张刺激的争论,一次次的质疑和一次次的反驳解释还有争论不下来的时候闲言碎语吐槽挖苦,就在这样一次又一次之间完成电影节奏的呼与吸。

数不清的细节呈现

电影中的细节成了为人物做合理化的铺垫的工具同时又能为人物的演技添色不少。

其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汗水。审判案发生在一个闷热的雨水来临前的下午,每位陪审员都苦不堪言,汗流浃背,但唯独3号陪审员不流汗,这时候4号陪审员问了他,你为什么不流汗,他回答:我不流汗。但是当最后被说服没话可说的时候,导演给了一个他脑门上汗水的特写。

另外一个就是最后才反悔的2号陪审员,为什么抵抗到最后即便自己的反驳的理由已经非常的无力和无效了也在为了反抗而反抗。前面看似无意义的'拿出自己离家出走的儿子的照片给8号看。这个简单的动作正是在最后给这个人物动机做合理化的解释。

其实这样的细节在电影中比比皆是,比如4号陪审员贫民窟的身份,12号陪审员反复摘下又带上的眼镜等等。

慢慢的写着写着,开始从最初激动的心情中剥离出来,开始回忆电影中让我产生质疑的地方。比如为什证人的证词这么不堪一击,法官和律师又为什么指不出来呢,即便文中做了一些合理化的解释。说那是因为这个律师是指派的律师从中得不到利也得不到名,还有那个女人作出伪证的动机又是什么呢?电影中虽然对于老人的作证动机说了一下,女人的确没有。

而在我看来,这个电影更多的意义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严谨的推理片来看,它更大的意义是把这个陪审团讨论看作为一次社会实验,而在这个实验里让人们重新或更加的重视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家暴问题,独居老人,贫民窟,法律程序中的合理质疑等等,这一个又一个最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或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 十二怒汉观后感

“...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地理清这宗案子的真伪。...他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

如果你可以提出合理的怀疑,而不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种合理的怀疑,你必须做出无罪的裁决。但是,如果你找不到合理的怀疑,那么你必须根据良心对被告定罪。...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谢谢各位。

”(贯穿全片的开场白,特此摘引)

出场人物(将陪审团成员所坐席次顺时针方向编号)

第一名:高中棒球队助理教练,评委会主持人。虽然当陪审团成员不服从他的领导时很容易冲动,但正是他试图平息矛盾,维持会议,最终宣告无罪。

2号:银行职员,性格温和、犹豫、随大流,略显懦弱。

3号:传呼公司老板,极其固执,并抱有偏见,因自己的儿子而对所有的孩子怀有敌意。

4号:**经纪人,冷静、理智、严谨细致的对待案件。

5号:贫民窟长大,自卑感强,希望以有罪的投票把自己和贫民窟分割开来。

6号:普通职工,对老人尊敬。

7号:销售员,对案件并不关心,只想去看球赛,在投票上随大流、轻佻、浮躁。

8号:建筑师,十分严谨的对待案件,思维缜密,有耐心、勇敢而口才出众,不断分析疑点支持自己的观点,正是他的坚持与推理,最终取得逆转,陪审团做出无罪认定。

9: 他是最老的陪审员,但他头脑敏锐,办事公道,观察仔细。他发现了许多疑点,因此被判无罪。

加油站老板,保守,偏执,种族歧视。

11号:钟表匠,对美国的体系十分认同。

第12条:广告商不注意陪审员的职责,容易动摇。

剧情发展

1、悬殊比例(0’—11’)

11有罪:1无罪

审判长委托陪审员做出裁决,12名陪审员进入会场进行交流。在一号的主持下进行第一次的投票。十一人都认为有罪。

8号认为无罪。原因:并不清楚是否无罪,但觉得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不能以五分钟就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2、第二次投票(11’—32’)

10有罪:2无罪

陪审员认为囚犯有一把独特的折叠刀,那是杀死他父亲的**。8号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样的折叠刀,凶器证据被推翻了。形式改变,9号投了无罪票;原因:

他同意8号的动机,应该更仔细地判断犯人是否有罪,他希望听到更多的证词。

3、转机出现(32’—52’)

8有罪:4无罪

3号提出证词:楼下老头听见少年说:“我要杀了你!

”其他陪审员举出证词:住在对面的女人通过电车窗口看见了男孩**。8号发现这两者矛盾,电车通过的噪声使老人不可能听清楼上的话语;9号亦提出老人可能想得到外界的关注,不惜夸大言辞。

5号认同,转投无罪。11号发现疑点:为何犯人会在凶案现场被人发现的情况下,3小时后返回现场;于是转投无罪。

四、旗鼓相当(52’—62’)

6有罪:6无罪

7日出示的证据:楼下的老人从床上走到门口,看到了逃犯的身影(用了15秒)。8号现场试验,花了41秒才走完相同的路程,所以瘸腿老人的证言不可信。2号与6号转投无罪。

五、惊天逆转(62’—77’)

3有罪:9无罪

4日,犯人说他当晚要去看电影,但他无法解释电影的内容。8号认为青少年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回忆电影内容是正常的;4号在实地测试中不如青少年。2号指出死者伤口的角度不对,5号也证明了以独特的折刀手法和父子身高比例不可能造成死者伤口。

然后,在1号、7号和12号,他们投票决定无罪;支持无罪的人开始占主导地位。

六、无罪的确定(77’— )

第四条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住在对面的女人看到了罪犯本人。随后9号敏锐的发现女人是近视患者,躺在床上的女人在没有戴眼镜的情况下不可能看清夜晚60英尺外的案发现场。

4号和10号改变了立场;3号试图反抗,最后承认无罪。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少年无罪。

观后感此片拍摄于1957年,作为一部问世已近60年的黑白影片,毫无疑问它认识一部紧跟时代的经典巨作。(由此反观某些国产影片,投资上亿,特效渲染却依旧无人问津。当然这与主题无关,转回正文)其中体现的法律元素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与反思。

法官在影片开头所说的话为整部影片定下了基调。正是“无论如何,你们的决定必须一致”这句话使得影片得以进行。8号在所有人都认为那孩子有罪时,坚定地认为“不能以5分钟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而投了无罪票,在“意见一致”原则的支撑下,促使陪审团去分析讨论案件。

相反,在我国,少数服从多数似乎适用恒的真理,适用于各种场合,被贴上民主的标签。但对待一条生命能简单一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吗?少数人的存在意味着事实并不完全清楚,所以我们应该继续调查分析,而不是草率决定,这是对生命的蔑视和不尊重。

“多数人的**”正是在这一原则下产生的,所以才需要宪法来保护天赋之人权。当然,宪法在中国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现在出现这种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8号等持无罪观点的一方在证明自己观点时,并不是提出能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而是论证那些有罪证据是错误或存疑的;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理念的体现。为了认定嫌疑人有罪,公诉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而不是被告人证明自己无罪。因为在诉讼中,原告无疑比被告处于优利地位,这在刑事案件中更为明显。

如果代表强大国家机器娥公诉机关都不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怎么能要求作为单个弱小公民的被告能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呢?所以,在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应视之为无罪,由原告举证,如不能证明被告有罪,而被告也不能证明自己无罪的情况下,应遵从“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无罪。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就是“一切疑点利益归被告”。

由此,我想起一句被广泛宣传,代表中国理想法治理念的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句貌似正义的话让我觉得可笑。太可笑了。

这就话的逻辑从何而来,法官不是神,做不到全知全能,有一些事实必然无法查清,司法实践就是不断追求接近真相,而不是得出真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厢情愿的想要实现这句话,只可能走向“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极端。(中国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点,长达两千年的**统治导致统治阶级不可避免的带有唯我独尊的强权色彩。)

既然“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两者不能总是同时实现,那么在它们相冲突时必然得做出选择,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呢?我认为应该选择后者,这个道理已经在前面“疑罪从无”段中说明了。还有一个简单的道理,放过一个坏人造成的损害是单一的;而冤枉一个好人的同时,也意味着放过了一个坏人,造成的损害是双倍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做到的是不冤枉一个好人。

本片着重表现的便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从影片中看,陪审团做出无罪判定,拯救了那位男孩,显示出陪审团制度防止冤假错案发现的优点。但凡事生一利必生一弊,陪审团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12位来自五湖四海的陪审员被随机抽选出来,他们职业不同、文化素质不同、种族不同,就是这样的12个人坐在一起,决定着最终的判决,这不禁会让人感到迷惑,陪审团制度是人治还是法治?

影片中也反映出陪审团成员心怀偏见、种族歧视、自私阴暗的人性暗面,这正是人治的缺陷所在。亚氏曾说过:“任何的法治都优于人治。

”历史的发展也使得如今的人们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再合理的法治都避免不了人治的缺陷;从法的制定到法的实行何处没有人的影响。即使亚氏所阐释的:“所谓法治,是法律得到人们普遍的服从;而得到普遍服从的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中也没有断言法治不需要人的参与。所以尽管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着某些弊病,但它在维护公民权利,实现公平正义方面仍发挥着巨大作用。

本片最终也没有证明那个男孩是不是无辜的,也许真的是男孩杀害了他的父亲,谁也无法得知真相。但是影片结尾陪审团做出无罪认定时,哪位观众不是面带微笑,松了口气,大有正义终究战胜**之感。这就够了,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 十二怒汉观后感

西德尼·吕美特是如何把情节进行下去的,以及是如何运用有限的场景和道具——狭小的房间,闷热的天气,卫生间,刀子等等——把推理和情绪进行下去的。总之,我在注意着一个电影(或故事)是如何成功讲述的。不可否认,如果我是个教电影或文学的老师,我也会把这么一部电影当成凌迟对象来细细讲解。

《十二怒汉》整体看起来像一个对称的几何图形。又像一次不能增减一个条件或结论的逻辑推论。开头和结尾缓慢的镜头,高大的法庭与宽阔的广场,开始投票和最后一次投票同样的比例,有罪无罪六比六的时候开始下雨不妨看作对称中心,而前半段的闷热和后半段的暴雨也似乎称得上内容的对称。片子的节奏和情节起伏是将传统电影或文学手法炉火纯青的运用。用闷热的室内来烘托和强调焦躁的陪审员,用一场暴雨和一台电风扇作为情节转折的象征,用卫生间来缓和紧张的气氛,让慢条斯理的老头在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地拯救局面。片子中的每一件小刀具几乎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用说藏在口袋里在关键时刻亮相的折叠刀和顽固陪审员那张与儿子的合影,就连广告商手中的草纸都恰到好处。片子结尾处,陪审团十二人依次走出房间,镜头缓慢扫过那张长桌,纸张,草图,碎纸屑,折叠刀,这些是一场决定一个人生死的对抗(我想不出更好的词)的象征物,甚至可以说,就是这些东西决定了犯人的有罪或无罪,生或者死。

一次次的投票就像竹竿上的节,一次一次推动着情节的生长和局面的转换。一个人说服十一个人的过程在两个多小时内很有条理地进行。从一个直觉的质疑到不断出现的逻辑上的质疑,每一步发生地都毫无突兀之感。虽然有最顽固和最loudmouth的陪审员始终扰乱着观众的听觉和思维,但这么一个人的情绪发展却完整地暴露在观众面前。他情绪化的顽固和对理智的否认让观众不再担忧他最后的失败。我想,观众看到一半,就一定能预测出最终的结果,于是观看影片的过程便不再是对情节和结局的期待,而是将注意力放在情绪和逻辑不断转换发展本身。这样,观众看到不仅仅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还清楚地看到了故事是如何发生和进展的。这让我(或观众)感觉自己在参与其中。

最后,电影的结尾还要加分。我想,一定有一部分观众期待看到证明男孩无罪的更确切证据——比如法庭上的论证和判决。但电影结束对此隐而不述,陪审员们走出法庭,电影就结束了。一场对抗结束了,从有罪的意见占上风扭转成了彻底认为无罪。但这个结论究竟是否和真正的事实符合呢?虽然十一个人和所有的观众都被合理严密的推理说服了,但这依然是依靠常识和理论的推理与情绪共同得出的结论,依然没有解决所有的疑点——依然无法完全等于事实,那孩子真的没有杀死他的父亲吗?这样的结尾不但在艺术形式上是漂亮的,也让电影的精神全出——质疑是法律精神的核心。同时,陪审团制度难以弥补的缺陷也再次暴露。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杀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在面对11个陪审员选择男孩有罪的判定时,男主角选择“无罪”,他并不是肯定男孩无罪,只是在没有准确无误的证据证明男孩应判死刑前,他有责任有良心去怀疑证据。

影片的最大特色是,所有场景仅一个封闭的房间,但影片一点不沉闷,而是相当引人入胜,未看影片介绍前我们都能猜到男主角反败为胜,但在最初11:1的情况下如何翻转,本身就是影片的魅力所在。

证据一项一项被reasoned doubt(合理怀疑),陪审员们一个一个在推翻的证词前站到了男主角一边,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曲折的,是在大声叫嚣声中一步一步转败为胜的。到了最终1:11时,局面有了彻底改观。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把整个过程展现得恰如其分,没有突兀感,每次投票后的短暂休息和讨论时的针锋相对一松一紧,使我的神经也有了喘口气的机会。亨利方达的精彩表演,也会影片增色不少。他把男主角勇敢、坚毅、质疑,追求良心、人性、真相的性格表现得栩栩如生。

观看影片过程中,逐步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带着草菅人命的可能,也带着正义的可能,真实世界的情况和这个又会有多大差异?还有理所当然地认定贫民窟的孩子一定会犯罪的假想和“贴标签”,又是我们多少人平时的习惯?在社会学里有标签理论,一个人一旦被贴上坏的标签(世俗对其的看法),就很可能再也不会变好,只会越来越坏。

我们不能像陪审员一样去讨论一个孩子的生死,但我们是否可以摘除我们的成见,我们的有色眼镜?

▷ 十二怒汉观后感

事实上,我认为这里的12个人,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种性格。首先,那位一开始坚持无罪的先生代表的是坚持与思考;那位第二位认为无罪的老先生代表的是一种聆听;揉鼻子带眼镜的先生代表着是理性;赶着去看球赛的男人代表的时代率性和自私……这里很多人都是从一开始的认为理所当然的有罪到后来的学会思考,虽然这其中发生了很多的争执,但是人们渐渐的希望找出真相,不能让这个男孩无辜的坐上电椅。这也代表了当时的社会,很多人都是无关紧要的,但他们并没有完全迷失思维。

这也体现了陪审团制度的公平正义。

看完这部电影,我觉的公平正义就是摒弃个人偏见,客**待事物和问题。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只剩下那个固执的父亲,他一直在说这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的孩子一定是很危险的杀人犯,孩子总是伤透父母的心……人们纷纷离开座位,背对着这位父亲。到最后这位父亲把自己孩子的**撕了,捂脸痛哭着说了句:

“无罪!”。这就是公平与正义吧?

他们放弃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地位,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和偏见。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昨天熬夜看完了《十二怒汉》,很有感触。影片讲述的是陪审团十二个男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十八岁犯罪嫌疑人最终认定否有罪的>故事。影片设计的精巧让人折服。

故事发生在法庭陪审团的讨论室,故事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在一个暴风雨来临前的傍晚,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身份的十二个男人聚集在这里,由于异常闷热,陪审团的十二个男人都打算尽快把案子了结,好去忙各自的事情。故事一开始,其他人都显得很懒散,唯独一个人站在窗边陷入沉思,他是一位建筑师,尽管证据都证明那个嫌疑犯有罪,但是他认为一旦这十二个人一致认定有罪,那么这个十八岁的男孩就将被送上电椅,一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毕竟这男孩才十八岁。

他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

为了更有效地完成鉴定任务,建议投票。如果有共识,大家都可以回家,但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必须认真讨论和研究,直到达成最终共识。第一轮投票,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男孩是无罪的,而那个人就是那位建筑师,其他人都用自己的道理企图说服建筑师,而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个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建筑师并没有被其他人说服。他提出自己的问题,有些人认为他的问题是合理的。

经过他不断的强调和论证,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他的观点,对所有的证据都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看法。最终,这十二个人都达成一致的意见——指控不成立,这个十八岁的犯罪嫌疑人无罪,应当当庭释放。

这部电影被视为经典有四个原因:

一、主题

影片表达的主题是对生命的尊重。这个被控告杀死他父亲的十八岁男孩,出生贫民窟,性格粗暴,没有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英语语法都不懂,可以算是社会的人渣。但即使是这样的人,作为公民,也享有公平的权利。

《独立宣言》中说:“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人最基本的权利。”这个犯罪嫌疑人有权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从陪审团的角度来看,要求他们决定一个陌生人的生死和决定自己的生死一样谨慎。

二、表现手法

以小见大是影片最突出的表现手法。该片不仅展示了陪审团审案的过程,而且从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态度和看法,反映了不同人物的人格特征、社会经验和某些存在的社会问题。那个一开始就准备在讨论结束后去看球赛的男子,最初人为男孩有罪,在情势发生戏剧性的逆转时,他由对反对者的愤怒转变为投靠反对的一方,他的解释是“他有罪没罪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让事情变得太麻烦!

”显然是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而一直坚持有罪的男子,在第一次谈起他和儿子时,他看着自己和儿子的**说,为了让儿子成为一个男人,他一直用严厉的方法催促儿子。而在儿子十六岁那年,儿子成为男子汉把拳头挥向了他的下巴。

最终,只剩下他一个人坚持认为有罪的时候,他把皮夹摔在桌上,愤怒地把那张合影撕成碎片,趴在桌上失声痛哭,最后说出:“无罪。”他与儿子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测到他和儿子的关系很僵,他之所以认定男孩有罪,一定意义上是把自己对儿子的恨转嫁到这个男孩身上。

还有一个人,一开始就带着偏见来看待这个犯罪嫌疑人,当他说像男孩这类人就是小混混的时候,大家都纷纷离席,不愿意听他继续讲了,因为事先就有偏见是不可能形成公正的判决的。然而,这个人的观点反应了一个社会问题:来自贫民窟的孩子,不管怎样,都会被视为人渣,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歧视。

三、环境渲染

环境具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闷热的天气刚开始,12个人就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没有心情坐下来冷静地讨论。而下雨之后,天气变凉爽了,那个球赛也没办法举行了,大家逐渐冷静下来,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认定无罪的行列,最后所有人都同意犯罪嫌疑人“无罪”.

讨论结束后,我们走出法庭,雷雨停了,眼前是凉爽舒师的天气,这也呼应了建筑师的心理状态——从忧郁到最后的幸福微笑。

四、摇镜头

影片在拍摄手法上最大的特色在于摇镜头和长镜头的使用。从十二个男人逐个进入讨论室以及会议之前的闲聊,都是一个镜头,没有被切断,画面流畅衔接自然,显示了高超的拍摄技术。

总之,这是一部难得的好电影。它解释了如何对待他人,如何以一种独特而沉默的方式尊重他人。当然,推理过程也相当精彩。不同的人的观点既符合人物的身份,又表现人物的个性,使人物形象丰满。

十二怒汉观后感(二)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这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父亲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

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

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还是提出了两个结果,一个是男孩的背叛和年轻生命的种结;另一个是男孩的无罪释放,但如果有错误的判断,那就是释放一个未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危害的杀人犯。

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英雄,他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炎热的天气而烦恼时,他站在窗前看外面的风景。他应该在想。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男童的罪证有问题,而其他11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互相劝说,最后到12人的团结,确定无罪。

这不是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而是从少数人的思想出发。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

其中,精彩的推理,主人公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的直接互动都非常精彩,所以我们不会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

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

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

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

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

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

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拷问人性——《十二怒汉》观后感(三)

世上有两样东西使我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义。

——康德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但众口一词的是,俄罗斯的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文学、戏剧、诗歌、舞蹈到电影,都达到过必须仰视的高度。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人随着社会价值观的改变,面临前途的迷惘与彷徨,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从,电影业出现了短暂的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影片从一个男孩在车臣战火的回忆中开场,全片结构紧凑,主题严谨。12个来自不同职业和不同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商议车臣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指控。其中一位陪审员力排众议,他要求其他人至少再讨论一下这个案子,但这个要求却激怒了其他陪审员。

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内心自我挣扎而改变观点,人性的张力开始涌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

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应得到伸张,而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后的安全阀。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关于法律,而且是黑白电影。场面很简单。在会议室里,有一个长方形的会议桌,一个不能打开的风扇,十二个人和一个看门人。门是锁着的。天气又热又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来了。

没有美国大片的华丽场景,没有让人高度评价的哲学,甚至没有多余的废话。在电影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将是一部无聊的说教电影。随着剧情的发展,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第一次投票表决,出乎意料地竟然有人“唱反调”,于是剧情瞬间转了个九十度的弯,是的,讨论开始了。

十一比一,孤军奋战,为的只是给一个陌生人机会,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他的言语让我感觉到他对生命的敬畏,对决定他人生死这份权利的小心翼翼。他的一言一行让我心生敬意,他知道孩子可能真的是杀人**,可是一条命不该这样不经讨论就下定有罪的结论。

而后十一个人各有发言,讨论进入白热化。所以一件本该在5分钟内解决的事情,花了将近2个小时才完成。可是渐渐的其他人认识到这件案子却有疑点,支持无罪的人开始增加,直到最终,全票无罪。

我想,所有提倡民主制度的国家都不能保证它真正做到了百分之百的民主,没有使任何一个人受到冤枉,但是正是因为有所欠缺,我们才会把更多的重心放在全面考虑上面。偏见往往遮蔽了方向,“排除各种偏见,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这就是民主。”要想真正做到民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经历,那些在我们记忆里的东西有时会阻挠我们对事情的判断力,如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陈果所说“当你的决定要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时候,再多的慎重的思考都不是多余的。

”我们在对任何一件事情作出决定之前都必须要经过慎重的决定。

民主远不好说。如果一个有强烈利益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愿意伤害别人,他说我这样做是对的,我就是为了民主。那是否我们此时也要思考他到底是对是错呢?我的意思是说民主是要有原则的,不是随便编造的一个以民主为帽子的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当然,民主也不是多数人的**,少数人的思考也是更值得我们关注,人云亦云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真相,如果尺度偏了亦或是错了,那民主就无从谈起。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57年,可是**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现在和将来都将面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与剖析。

七年级二班杨君奕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影片一开始直入主题,随着陪审团一个一个的离开,男孩哀伤无辜的大眼睛占据着整个画面,很显然,他是清白的。接着是一系列激烈的讨论,讨论结束时,反对者都低下头承认了真相。下面是《十二怒汉》关于法律方面的观后感,欢迎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法律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

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

当然,也有人是公正的,也有人认真分析,不放过任何一点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的一些贴吧论坛,你会知道有些人太偏执,什么都看不见。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

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最重要的是声音和意见。

我们和美国之间的差距在于我们对法律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

“辛普森杀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最终打动陪审团的不是辛普森的钱。不管陪审团怎么决定,他们的最终报酬只有三美元。这是因为**在调查此案时未经许可搜查了辛普森的家,并且在没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获得了证据。

这似乎是为了提高效率。事实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侵犯。

在中国,法律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律例的三章到清代的法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法案。

法律越来越多,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差。

因为在美国,法律保护每个人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和每一种公平的可能性,所以即使只有一个人有不同意见,案件也会重新开始。而这种民主思想深入人心,他们不分高低,都不放弃追求自身公平正义的权利。在中国,这种公平的权利似乎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人们对正义和权威更感兴趣。

有多少案子,为了早日破案,都不走法定的程序。有些时候正是因为**的权利被滥用且无人监督,才导致了重庆那样的黑恶势力和经方的无耻勾结、才会出现刑讯逼供黑牢层出不穷。而这样的风气也深入一个民族的骨髓。

对于权威,人们都顶礼膜拜,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说看《新闻联播》好,为什么?因为新闻联播是**的,**的就是权威,权威的就是正确的。难道《新闻联播》就不会错吗?

难道**就一定对吗?而更重要的不在于对错之间,在于我们对于不正确的事情有没有言论并且通过言论改变不正确事情的通道和对通道的保护措施。

也许将的太多太复杂了。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和变化。总之,当我们要做决定他人命运事情的时候,请大家都放一放手边的事情,慎重再慎重的考虑考虑。

因为当你被别人决定的时候,你也希望别人谨慎谨慎。

十二怒汉。一个国家的精神,也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一个国家。

《十二怒汉》观后感法律常怀疑自己是否因为标准过于苛刻而打五星的电影过少,看完《十二怒汉》之后我坚信,五星无疑应是留给这样的电影的。

首先,这部所有场景都在一个小房间里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充满戏剧性张力的故事。一桩看似无可争辩的铁案,因为一个陪审员(亨利·方达)从左派可怜弱势的感性角度出发,但牢牢依据事实不断提出疑问,12个人中有激烈交锋也有拉帮结派,11人的态度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先后变化,最终推翻了一个可能的冤案,挽救了一个生命。这12个角色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故事,只需90多分钟。每个人的表演都很精彩,甚至超过了亨利·方达。

其中有有冷静的也有粗暴的,有懦弱的也有强硬的,有认真的也有玩世不恭的,有墙头草的也有固执的,有秉承事实的也有心怀偏见的,有出身富贵的也有贫民窟翻身的,相信你看过电影后再看这些形容词,那一个个形象都会浮现在眼前。要拍一人舌战群儒容易,要让群儒都如此各有特色实在是难得。

其次,本片详尽地反映了12个人激烈争辩嫌犯的前科与背景(不应该左右对事实的判断)、作案动机、凶器、威胁与实施的区别、作案手法、证人的性格弱点和破绽、辩护律师的立场(被指派的费力不讨好的活)、被告在压力下的记忆偏差、陪审团的偏见等等方方面面的过程,毫不含糊,可谓十分详尽精彩的上了一堂关于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的法律课。我深刻体会到了reasonable doubt所代表的现代司法的精神,可叹50年后的某些国家还在古代。进一步延伸陪审团所代表的公民和社会责任感,匆忙**比赛、改变立场的人受到了他人的严厉斥责,这在一些国家更是难以想象。

最后,作为一部电影,影片的精心制作使以上两点更加突出和精彩。导演西德尼·卢米特擅长运用技巧来装饰内容。他坚持认为技能是为辅助内容而生的。比如全片都在同一个密闭房间里,前半部分通过窗外景色、卫生间、开门见法警等手段拓展空间,但随着角色间的冲突愈发激烈,吕美特通过从近景到远景的转换,同时从水平之上的视角逐渐降低摄影机高度到水平视角,直至最后三分之一全在水平视线之下,导致天花板也如同墙一般出现,房间显得更窄更局促,封闭感愈发明显,使电影的张力迸现。

总之,无论是正义立场的严正表达和制度精神完整诠释,还是对案情的详细梳理和角色之间的精彩互动,或是电影技巧的精雕细琢和呼之欲出的戏剧张力,五星就毫无疑问是留给这样的电影的。

去年我国也翻拍了一个《十二公民》,人物、镜头、剧情都几乎照搬,但在中国不得不变成一个学校模拟法庭,整个说服力就远不如《12怒汉》了。也看出尽力本土化了,但是一个根子里是西方文明的故事,怎么嫁接都是别扭的。使用了相当好的演员,但人物塑造并没有原来的立体效果好,除了出租车司机。

最后那真是一片和谐,没办法,得理解。无论如何也算为普法立了一功。

《十二怒汉》观后感法律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个电影,但是自己也始终不相信一部这么老的电影,现在还对我会有多少的影响。《乱世佳人》看到中间也就放弃了,不是说它不好,但是再经典的电影现在也觉得老了,《罗生门》也是久负盛名,但也没有让我觉得好看的不行。

之前看过的最老的电影应该是希区柯克的《精神病患者》,无论是镜头剧情以及气氛渲染都无可挑剔。我原以为这部57年的电影不到10分钟,但看了100分钟,我觉得还不够。

整个电影非常沉闷,但是节奏紧凑,剧情过渡自然,100分钟不但让观众记住了十二个审判员的性格,职业,年龄,而且十二个人性格鲜明有特色。

故事是针对一个男孩杀害父亲,到底有没有罪的故事。导演在故事一开始就告诉了大家:这个男孩有罪,他杀害了自己父亲。

让陪审团进行审判,必须要11个人一起通过才能判定。观众一开始,包括我在内,都觉得在场人提供的证词证据确凿,言之凿凿,没有反驳的余地。但是那个8号审判员确从一开始就持反对意见,但是他说:

”我没有说这个男孩没有罪,我只是不确定他是否有罪。“这个建筑师他从每个人的证词中寻找疑点,分析证人的性格特征,从而找到这个证词的”不可能“。8次的投票,每次都有人倒戈到8号审判员的那一方。

印象最深刻的是9号陪审员,那位老先生在第一次匿名投票的时候就支持了8号,他观察仔细、思路清晰,每一次提出的疑问,每一次的分析都让人豁然开朗,这位老先生他的职业说不定就是大学教授,总之他的分析能力更甚8号陪审员。

之后的每一次投票,每一个倒戈的人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抽丝剥茧,一层层展开,其实这个男孩有没有罪大家都不知道,只是”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这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就是民主制度。从这个电影中,看到了美国民主制度之下的理性,大家都是公民。这11个人他们不懂法律、不懂犯罪、不懂心理,他们职业不同,性格不同,甚至有人是为了想赶紧回家看球赛而倒戈。

但是这个案件将他们在茫茫人海中集中起来,一起为了个孩子的性命而做出决定。

很喜欢电影的结尾,很安静。闷热之后的暴雨,雨过天晴,11个人也做出了选择,他们又迈开脚步,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之中,8号陪审员和9号陪审员互相交换了姓名之后消失在人海中。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只是美国的公民。

这就是民主制度下的美国。

▷ 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观后感(一):

早先看过米哈尔科夫版本的《十二怒汉》,曾深为之震动,却还未看过57年美国原版的《十二怒汉》,甚感遗憾,今日幸得一见,竟有振聋发聩之感,虽是西德尼吕美特所导演的**作,却于朴实无华间流露出的大师气息,而十二位男演员的表演,则更是炉火纯青,观此片,恍惚间不觉时光之流逝,日月之变幻。九十分多钟的电影,在我感觉好像是只过了十分钟似的,电影拍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已经拍到了极致。在中国曾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之说,其合理性不得而知,而观此片之后,我能够把它理解为仙界的的生活着实欢乐,使得神仙们浑然不觉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就如过了一天一样。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部电影也能够给观众带来神仙一般的享受,而就电影而言,更多的是反面的例子,大部分电影看起来极其煎熬和痛苦,观影体验可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每每看完,心境也总是愉悦的,长舒一口气道:omg,最终***看完了……

《十二怒汉》之所以被我奉为经典,主要是因为这部电影扎实的剧作和高水平的表演,当然也少不了导演对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揭示,这似乎成为了一部好电影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十二怒汉》在这一点上做的确实十分到位。在那里我想引用一下木桶短板效应,这部电影正是由于各个方面没有短板,才名正言顺的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当亨利方达坚守着阵地,将对手们一个个说服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想鼓掌的,也许这正是心理作用于生理的一个例证吧。

《十二怒汉》的故事完全发生在一个封闭的房间之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此作出裁决的全过程,案件是指控一名18岁的少年杀害了他的父亲,各项证据都表面少年就是**,似乎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十二名陪审团成员素不相识,因为这样一件事坐到一个屋子里,他们的要决定的是另外一个同样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的生死guiltyornotguilty,tobeornottobe,liveordie!影片的点睛之处在于结尾,两个素不相识的陪审员,互通了姓名,将手握在一齐,然后再见各自离去,生活一如既往进行,用一句比较玄妙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尽在不言中。

▷ 十二怒汉观后感

除了男孩自己的陈述外,很多人质疑,因为男孩说他当时正在电影院看电影,但他无法回答电影的名字和演员的名字。但结合当时的情况,男孩在去电影院前被父亲殴打,然后回家接受警方讯问。当时,他父亲的尸体在客厅。在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他很有可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所以综合这些证据和推论就不能得出男孩有罪的结论。

第二,在考察证据的时候,可以将数个证据结合来看。像老人的证词,如果我们排除前面提到得,可以说是比较可信的。但结合女子的证言,她说,案发时电车经过,她从电车后面看到了两节车厢。这意味着案发时有一辆电车经过。

碰巧老人家在汽车跑道附近,噪音很大。他听不到那男孩的声音。如果几个证据中有疑问,这些疑问的结合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同的结论。就像在电影里,那个女人说她看到那个男孩杀人时就开始尖叫。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解释为什么男孩在听说有人发现他杀人后又回到犯罪现场。综合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合理推断,这名男孩当时可能不在犯罪现场。

第三,结合证人的具体情况,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运用一定的心理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在影片中,认定男孩有罪的陪审员指出,男孩的律师没有提及许多细节或关键信息,表明这些东西并不存在。但如果有一些综合性律师的案例,可以发现这种情况很容易解释。

因为律师是法院指定的,不管男孩是否有罪,都与他无关,他也得不到好处,这可能会让他对案件敷衍了事。还有,在质疑老人的证词是,一位陪审员也指出,这位老人一生默默无闻,这是一次很难得的让别人注意到自己、询问自己意见的情况,所以会很想表现一下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说出一些不真实的信息也是可能的。而在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调查显示,如果发生车祸,目击者指出的车与实际车祸相符的概率只有80%。

此外,关于陪审团,我觉得支撑那个人在刚开始十一比一地情况下还坚持要讨论案情的是合理的怀疑,即除非十分确定,陪审团无法判定被告有罪。所以他在一开始就说,“我不认为他无罪,我只是不确定他有罪”。具体来讲,我在以下两个方面感想颇多:

第一,他们即使陪审员,也是普通人。所以他们在判断案情的时候也会受主观情感的影响。比如,在刚开始每个人陈述自己的意见时,一号就说“我不知道,就是觉得他有罪”,另外,还有一个陪审员只是说因为男孩是贫民窟的,而贫民窟里面没有好人,就认为男孩有罪。

而且我们可以从每个人的态度中看出,同样的证词,为什么你愿意相信老人和女人的证词,而不是男孩的证词?

第二,作为陪审员要永不妥协。既然作为陪审员,就是为了毫不相干的人的命运,甚至是生命而坐在这里,就要本着为当事人,为生命负责的态度。就像影片开始,那位陪审员说的,“我虽然被确定他是无罪的,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把一个年轻的生命送上电椅”。

在观看电影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刚开始,团长让陪审员举手表决的时候有一些人是很迟疑的,看了周围人的态度之后才举的手,说明存在妥协的可能,再加上在讨论的后期,一个陪审员为了尽快结束讨论,就没有原因的说他认为男孩无罪。所以当陪审团对案件进行讨论和投票时,这种事情就存在了。相反的,让这件案子继续讨论下去,得出与之前结论相反的结果的就是因为那个陪审员的不妥协。

所以,作为陪审员不能因为自己的观点与大家不同,就盲目妥协,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一样的职业,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带着不一样的性格,怀着不一样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午时,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仅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仅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并且捍卫自我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我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我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在一个场景完成的,就是那个陪审团室。能让这样单一场景的电影变得如此吸引人,电影情节要绝对精致才行。而这部电影做到了。

因为专业关系,在教科书里读过原文,那时候的感觉就特别好,相当震撼。昨天看了电影,同样没有让我失望。尤其是12个演员到位的表演把文中十二个风格迥异的陪审员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让我喜欢的是,电影带给我了在书中所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我在文中看到的NO.8是一个正义和冷静的人,他不会特别激动,也不会急躁冒进。总是把证据一条一条加以概述,反驳。我以为他是无比强大,镇定自若的。而在电影里的NO.8会被人反驳得无言以对,会因为别人的不重视而发火,会因为得到了支持而欣喜等等等等,这所有的细节都让NO.8更加符合了我们所熟知的人性,人类情感。照俗话说就是更加有血有肉了。而NO.3的演绎同样让我印象深刻,他的暴躁,固执以及最后的崩溃非常自然,浑然天成。

我敢说,即使没有看过原文的人看这部电影,虽然里面有十二个人,并且几乎都没有名字,但是看完后一定能清楚地分辨出哪个是哪个。因为他们都太令人印象深刻了。电影的台词很多,众人七嘴八舌,可是全片却高潮迭起,不会令人厌烦。适当的脸部特写也表现出了人物的内心情感。可以说,是一部忠于原著,并稍有创新的佳作。

不过看原著的时候我就在想,美国的这种司法制度到底好不好呢?Give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大家要有合理的质疑,犯人就不用获罪,大家没有合理的质疑,那就获罪。犯人是否真的是犯人就看12个人是怎么想的了。陪审团的人在审讯期间不得跟外界接触获取相关信息,不得在情感上受到任何外界的影响。只能接受法庭上证人的证词和控诉法寻找到的证据以及犯人自己及律师的辩护。就这样,控诉方搜查不利,找不到足够的证据,陪审团就会直接给犯人开绿灯,放走那个可能是变态连环杀手的人。搜到的证据对犯人不利,陪审团就可能毫不留情地让一个被人诬陷的人坐上电椅。这样会不会太主观了?

陪审团里的人都不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都是在审会上从事各种各样职业的人,价值观,世界观等等相去甚远,他们都在凭自己的经验以及本能的倾向做出判断。有的时候我这种状况会让我联想到苏格拉底的悲剧……小时候看Discovery,看过很多纪录片讲连环杀人案的。里面有些变态杀手在最终被判有罪之前都已经上过法庭。只是他们都因为证据不足被陪审团放行,然后他们就继续作恶。

相信人们本性为善是挺好的,但是在司法上信仰这一点好像不太好吧。律师们只要巧舌如簧,争取到了陪审团的“notguilty”就算行。难怪外国人认为律师整天都不讲人话,只讲是非颠倒的谎话。影片里并没有讲男孩子到底有没有杀人,但是陪审团的意见是他是无罪的。那假设,这个孩子真的杀人了呢?只不过控诉方没有找到正确的证据,只找到了能让NO.8反驳的证据……整个故事就是一个人同化另外11个人的过程。看着让人有点寒……总的来说,这小孩的命就是被美国司法体制及那个富有正义感的NO.8救了。那如果这个小孩没有杀人,而陪审团里又没有NO.8怎么办?全都是NO.3那种人,这小孩就直接送去坐电椅了吧。

有时候想想也真是可怕,让我看,在美国,如果智商高一点,用美国司法体制来除掉不喜欢的人是挺容易的事,反正只要说服那跟你素不相识的12个人就行了。

▷ 十二怒汉观后感

一名出生在贫民窟的18岁少年被指控杀害父亲,他的最终死亡取决于12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士的决定。影片一开始提出的一票否决制让我稍感意外,此前我以为像陪审制的最后结果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所以这种必须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才可做出最后裁决的方式确实在我意料之外。

影片开始进入主体部分之前是对男孩的特写,他的大眼睛充满对自己生死未知的恐惧,虽说法庭上的各种证人证词无一不表明男孩就是**父亲者,但男孩无助的眼神却仿佛在哭诉着自己的无辜,让人不禁心起同情。

十二名陪审员的讨论几乎不会发生,只是因为一位试图通过确凿证据作出决定的绅士在第一轮投票中投了反对票。这种勇气着实令人钦佩:当别人无一例外凭借一些事实上仍有争议的论据,或被自己的某些偏见左右,抑或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去断定某些事情时,我们是否能坚持用事实说话?

是否能执着于追求正义?特别是当这些人一致表示对我们的坚持不理解、不耐烦,甚至是顽强抵抗时,我们还能像戴维斯那样保持冷静,坚持内心的原则,以各种方式说服和影响他们吗?在顺应潮流盛行、丧失原则现象普遍的今天,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思考的问题。

▷ 十二怒汉观后感

这是一部1957年的电影。我看到了,突然感到自卑。

我一直认为西方提倡的所谓民主应该是用于全世界。既然它是一个先进的系统,我们没有理由不引进它。但现在,我觉得这个先进的制度可能不太符合我们的国情!

我们姑且把民主肤浅的叫做人民当家做主吧,什么叫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要自己决定自己过怎样的日子,可是这在我们这块土地,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任务。说的不好听,国人越多越没主见,如何为未来决策?

如何为未来负责?中国人的标签是什么?中庸;忍耐;明哲保身;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之种种,且不要说《十二怒汉》里一对十一的翻盘,就不要翻盘那么高难度了,我们一小部分只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或底线,60年代的那10年就不可能发生太多事。

我一直认为,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中国人民的智慧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民主进程应该是一天走千里。但现在看来,只有智慧有什么意义呢?没有立场,没有信仰,这种智慧只能是生活在世界中间的一点点智慧。而现实中,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除了四大发明,更多的就是为人之道,帝王之术这些如何在人群中左右逢源的存活之道,说白了就是如何活下来,现在看来,这真的十分原始,我们认识人性完全是围绕着“自己”这一中心。

当然,到现在为止,我认为,在官场上,的确是没人玩得过国人的,君不见国人群体中智商最高的基本都扎堆在公务员队伍里。我们许多人鄙视公仆,却暗地里想加入他们。我们只是没信仰而已。

用我现在的通用经验来说,十二怒汉里的挑头质疑者,就是一sb。我们得不到任何好处,但我们想得罪这么多人,浪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听电影,陪审团成员每天只有3块钱,其实我们需要一致投票,拿钱就走,还没结束?演戏也不用做足全套吧。

固然,作为电影,我觉得还是有些美化了当事人了。现在很多人,辛辛苦苦发一帖子才5毛,**是低了点,的确没必要过于较真,否则一天都很难拿到三美元,你说咬谁我就冲就是了,要再考虑什么人性,信仰,一天估计也赚不了几个五毛的,这个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

关于电影本身,个人也不想说太多,也许还有很多我没看明白的呢,但也不准备再去了解,这年头,太明白了反而会更累,也危险。

还是推荐一下,这个1957年排名imdb前十的电影之一《十二怒汉》。

十二怒汉观后感(二)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弃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

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贫民窟里那个叛逆的18岁男孩,他**了他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

在一次次激烈的争论和思想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此案有许多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直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

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后,通过不同人生观的冲突、不同思维方式的较量,全体陪审员都负责任地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了**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部电影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终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得到承认和信任,能够消除对真正无辜人民的怀疑。

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最后,他们用自由换取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知道这个男孩的真相和最终结果,但至少在电影里,他得到了他得公平和正义,十二名陪审员也对他们的职责和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星期六晚上,他第一次为我准备晚餐。虽然很简单,他刚煮了些粥,但很欣慰。

十二怒汉观后感(三)

世上有两样东西令我敬畏,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康德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然而,人们一致认为俄罗斯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文学、戏剧、诗歌、舞蹈到电影,都达到了一个必须仰望的高度。

前苏联解体后,随着社会价值观的变化,俄罗斯人民在未来面临困惑和犹豫,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目服从,电影业出现短期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这部电影从一个男孩对车臣战争的回忆开始。这部电影结构紧凑,主题严谨。来自不同行业和社会地位的12名陪审员齐聚一堂,讨论对车臣继父的一级指控。其中一名陪审员推辞,要求其他陪审员至少重新讨论此案,但这一要求激怒了其他陪审员。

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每一个人物内心自我奋斗的角度的转变,人性的张力开始显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

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应得到伸张,而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后的安全阀。

▷ 十二怒汉观后感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isintheirhands,Deathisontheir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Angry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文章来源://www.dm566.com/zhichangziliao/65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