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邮件出口应急预案(锦集11篇)。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1
一、事故类型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二、事故发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三、认真处理好人为因素所存在三个障碍。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管理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2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公司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生鲜、果蔬、肉制品等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采购单位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一、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副食品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定《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订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等由分拣人员按《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副食品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二、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三、配送产品介绍
蔬菜、各种鲜肉及肉制品、家禽、乳制品、水果等农副产品及副食品。
四、配送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照需求计划每天配送一次,且满足临时性需求;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疏导小组
小学:、各班班主任
初中:、各班班主任
3、现场保卫组:
小学:、
初中:、
4、医护救治小组:、
5、家属安置小组:、
6、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7、事故调查小组:、
二、各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组织机构按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在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
3、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通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报告应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三、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向保卫处及总务处报告,并切断电源,组织学生从安全通道疏散。
2、保卫处主任组织校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通知广播室呼叫人员和引导紧急疏散,必要时拨打119和120电话,派人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救护车。
3、各小组按分工开展救援和疏散工作,离火源最近的人员应先撤离,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4、校长在主持救援工作同时,应向市教育局汇报。
5、消防车来到之后,校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6、火灾扑灭后迅速做好各种善后工作,并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将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二)注意事项:
1、首要任务是保证保人员安全,先救人,后救物。
2、不得组织学生灭火。
3、现场疏导组一定要保持冷静,确保不发生踩踏事故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4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二、具体法律服务工作
(一)、在事前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1)、协助贵司审查、修改贵司常用的合同样本,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2)、协助贵司建立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将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协助贵司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并在必要情况下参与贵司重大项目谈判,在法律方面提供决策建议。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1)、协助贵司完备人事管理制度。
2)、协助贵司完备劳动管理制度,尽力避免劳资纠纷。
3)、协助贵司完备公司各项诸如安全、消防、生产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4)、协助贵司完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程序及证据保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1)、协助贵司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对贵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分类,并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
2)、协助贵司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注意寻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合理衔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方式供贵司决策之用。
3)、为贵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各种专利如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专项代理,审查、修改各种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并参加重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
4)、律师的服务重点侧重于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护机制。当发生侵犯贵司知识产权的事态或者出现这种可能时,律师将尽力促使事态的和平、迅速解决,并协助贵司准备证据,为随后的打击侵权行为做好一切法律准备。
5)、在日常合同的审查中,律师将特别注意与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详尽审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贵司在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6)、重点对贵司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降低贵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协助建立预防性的保护机制,把风险因素尽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法律培训包括两种形式:
①讲座形式:按照贵司安排的时间、地点及课题,由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规等等,其特点是对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②专题研讨会形式:根据贵司各业务部门的不同需要,按照贵司的安排,与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就该部门在以往或现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其特点是针对工作上的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讨论,以帮助管理人员做出决策,降低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根据贵司的要求,对贵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在事中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师将定期到贵司各个部门走访,与贵司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认识、交流,并争取获得信任。这是因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最先接触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本所律师与其接触、交流,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并让其养成咨询律师的习惯。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贵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工作交流的过程,也达到本所律师与贵司中层管理干部相互的了解与信任,从而促使本所为贵司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在事后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我们认为,只有形成完备的预防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在事前或事中解决,只有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诉讼或仲裁才是我们的必要选择。在诉讼或仲裁前,本所律师将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可能性等各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协助贵司做出决策。
三、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在本所律师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如果贵司与本所另一业务单位或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本所律师将会在取得贵司和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贵司与对方单位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帮助贵司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功,本所律师将会向贵司及对方单位汇报,本所律师将不代表任何一方参与有关纠纷的处理,包括诉讼和仲裁,务求在利益冲突中保持中立位置,从而避免利益冲突。
四、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为使贵司及时得到各方面专才的帮助,避免因本所律师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现时间冲突,本所特组成法律顾问小组为贵司服务,如法律顾问小组人员出差或出庭,无法应贵司要求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很小),本所会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到场为贵司服务。这样,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时间冲突的出现,也从制度上避免了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为贵司的服务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4、贵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5、本所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贵司进行制度性的沟通,及时反馈贵司的意见,以期持续改进本所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二、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三、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四、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7
1、目的
对运作本服务项目过程中的要求、方法进行明确,对运作本项目必须的资源做出合理
安排,使客户和操作单位明确主要流程,使公司提供的服务能够更好的满足合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九天绿功能食品厂在杭州的`仓储、装卸服务的所有过程和部门;
3、职责
3.1 营销部客户经理负责收集、确认客户的要求,确保本服务策划方案满足客户的合同要
求和公司的质量方针;
3.2 杭州分公司负责所需资源的准备,全面负责今后业务的实际操作,包括仓储、装卸、
收发货单证处理等;
3.3 营销部客户经理负责客户关系管理、仓储、装卸费用结算、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协调和跟进等工作。
4、质量目标:
4.1 同一仓库装同一种产品,单车装车时间不超过40分钟;在同一仓装20个品种以下者(含20个品种)产品,单车装车时间不超过50分钟;在同一仓库装20个品种以上者,单车装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
4.2 运输商到仓库等待时间不超过4小时,经销商到仓库提货不超过1小时;
4.3 库存准确率达到100%
4.4 收货差错率<0.1‰
4.5 发货差错率<0.1‰
4.6 单证准确率=100%
4.7 提供24小时服务
5、服务内容:
5.1 运作流程:
5.1.1 接收流程:杭州分公司根据客户的送货单(入库单)安排仓位,进行货物验收,验收标准依据QW-B-7.5-003《产品入库验收标准》。
5.1.2 货物入库流程:我司根据验收情况给客户开具入库单,货物入库根据QW-B-7.5-008
《产品入仓管理办法》
5.1.3 货物出库流程:我司根据客户方提供的出库单作为货物出库的有效凭证。客户方制定专人负责送货,凡属客户方送货发运的,有专人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货物出库主要依据QW-B-7.5-007《产品出仓管理办法》
5.2 单证流程
5.2.1货物到库时,客户方业务员凭《提货、送货单》顾客联到安得仓库卸货,该单应签有业务专用章,仓管员根据收货情况,在顾客联上签收,同时客户方业务员签字确认;
5.2.2仓管员交顾客联至产品核算员处,根据确认的收货情况开具安得入库单,签章后,
存根联留存作帐,货主联交三九业务员、中转联交仓管员登记库存卡及入帐;
5.2.3客户方业务员凭《提货单、送货单》仓库联到仓库提货,该单应签有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分公司经理及经办人,我司核算员审核《提货、送货单》仓库联的真实性并加盖安得公章和责任人名章;
5.2.4我司核算员根据审核后的单据开具安得发货通知单,提货人签字。存根联记帐、货
主联交客户方业务员,提货联至仓管员处提货;放行联交门卫查验放行。
5.2.5 单证流程主要依据QW-B-7.5-006《单据流程管理办法》
5.3 信息反馈流程:
5.3.1 我司根据货物验收情况,签收送货单(入库单),并于当天把送货单(入库单)传真给客户方。
5.3.2 每周月向客户方填制进出存报表
5.4 结算流程:每月客户经理整理装卸费和面积确认表交客户方确认,根据确认结果,由公司财务部开具相关发票,客户方根据发票金额每月电汇给公司。
5.5 客户其它要求:仓库须有托板,保持干燥通风。由于是保健食品,客户强调必须要保证先进先出。装卸费按件计价。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8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略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9
1、提供全天24小时综合物流服务:
可根据客户公司企业营销及战略发展要求,提供全天候、不间断仓储服务,使客户公司在同行业的在销售物流中能够提供鲜明的个性化服务,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2、应用完善的仓储管理系统:
实行实时在库管理,使库存得到合理控制、为企业提供时实动态库存查询、可以对批发商及零售商的销售情况进行详细管理,并可以向客户公司提供各种数据及统计资料;同时根据客户公司的需要,可以提供客户端仓储查询软件实时库存查询;
3、提供科学的报表系统:
以仓储管理系统为基础,可在任何时间为客户公司提供精确、全面的统计分析报表,如库存报表、日/周/月/年进出库明细表等;
4、采用条码管理系统:
可以实现商品全面物流质量管理,控制商品的整个流通过程,可以做到精确到台的定位管理,实现批次管理和先进
先出,可以对商品的各个流通阶段进行有效查询;
5、优化物流配送线路:
以公司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通过对客户地址的详细了解,优化物流配送线路,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6、动态库存管理:
可以将产品分为季节性产品和非季节性产品,并根据客户公司的库存量实行动态的库存管理,合理计算仓库费用,提高仓库利用率,降低客户公司的总体仓储费用;
7、科学设计物流中转库:
通过对客户各销售点的分布状况及各点的物流量状况的.分析,考虑在分布密集且物流量大的设置点物流网点,为物流配送提供时间优势及降低配送费用;
8、选派驻站物流调度员:
经过与贵公司协商,我公司可在贵公司设立驻站物流调度员,负责协调贵公司有关部门与我公司的业务联系并进行现场调度,同时可以根据贵公司的物流要求提供优化物流方案,以保证此项目能更顺利的进行。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10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第一部分 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一)、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案例
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法务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4、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以及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的因素;
5、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6、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7、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结合公司业务,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
1、结合公司业务流程,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法律风险,有哪些法律风险;对辨识出的法律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风险发生的条件;评估法律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法律风险的价值等。
2、在评估多项法律风险时,应根据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法律风险坐标图,对各项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法律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3、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三)、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建立内控制度
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5、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6、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二)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合同,争取为聘方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三)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
(四)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接受委托,担任聘方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六)协助聘方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受聘方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聘方债权的实现。(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七)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
(八)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条款。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九)为企业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十)及时修改、补充合同,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团各部门参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公司、企业效益。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提供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2、代书
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
3、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50%--70%优惠收费):
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
5、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格式合同。
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7、特色服务: 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村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
8、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9、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
三、法律顾问服务承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
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我们与客户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后,不仅为客户本身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可以应客户要求,为客户的关联公司或投资者个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
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
(一)法律风险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费已包括在聘用单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用当中。
(二)对于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另行收费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起草、制定、参与谈判;
2、商务代理;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函;
5、律师出面协商为聘用单位收回款项;
6、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
7、其他经与聘用单位协商另行收费的法律事务。
(三)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收费服务项目标准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商一致后收取。
(四)涉诉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收费,收费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协商优惠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
1、常年法律顾问:
①注册资本低于100万: 5-10万元/年;
②注册资本100--500万:10-30万元/年;
③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0- 万元/年。
2、专项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是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信息收集需耗费时间、分析、决策以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收费,如果以记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所需总小时数,然后按每小时10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
【说明:法律顾问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禁止律师个人收费】
五、聘请法律顾问程序
(一)了解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收费,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行考查性会谈;
(二)交换对企业、业务基本情况、法律顾问服务的要求;
(三)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条款进行磋商;
(四)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五)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
(六)收费后被指定律师应当立即开展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第四年经协商一致后续签,也可以签订四至七年的长期法律顾问合同。
六、建议贵公司选择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应注重律师事务所信誉、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律师工作态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是一个企业长期合作战略,而不是短期行为。因此应当将重点放在考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能力方面下功夫。“术业有专攻”切忌奔律师名声去选择;不要选择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师;也不要选择明显低价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律师费用需要支付税收、事务所费用、社保费用、注册培训费用等后的余额才是律师个人劳动报酬,而前述主要费用占律师收费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谈,应当由企业老总(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参加。
企业是什么样的状况,需要处理什么样的事务,企业老总才“心知肚明”,企业内的其他员工是无法做到的。建议不要采取指派一般员工谈第一轮的做法,一般员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决策权),与律师沟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会给企业造火星成“走过路过还是错过”的结果。
邮件出口应急预案 篇11
为全面提高保证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侵害,保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稳固,增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过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制定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以下: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实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和谐、监督检查、组织实行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触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计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猜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复原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猜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猜测预警机制,展开风险分析,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系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控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散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畴等基本情形;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产生后,第一发觉人应立刻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照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定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导转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形。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进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形。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锐或产生在敏锐地区、敏锐时间,或可能演变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周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产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刻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干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或相干危险因素排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质,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复原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算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质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复原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复原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支援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三、应急保证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证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复原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证。村义务巡防队等理想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气力,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控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质保证。建立应急物质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质种类、蕴藏数量和挑唆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和谐应急储备物质调用。
3、基本生活保证。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保护。积极发动群众,展开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保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展开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展开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五、附则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说明与实行,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