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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2-13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精品10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1

目的: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社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社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社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社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社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社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社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社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社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社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社区巡查,对社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社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社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社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成员:xxx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结束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于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八、责任区域及负责人

为确保及时清扫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冬季冰雪,保障小区道路畅通、生产现场环境整洁,结合公司、中心生产、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望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基地中心主任龚武彦任组长,物业公司副经理罗世卿为现场指挥,公司、中心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除雪领导小组,挂点领导和部门对挂点单位除雪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除雪工作情况检查、收集、汇总上报由生产运行科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除雪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各单位成立以站(队)长、书记为清雪督导队队长,副职领导、主管为成员的清雪督导队。

3、生产运行科、客户服务中心对雪情进行预警,并协调、提醒各单位及时清理生产区域、生活道路场地冰雪。

4、出租门店由负责管理单位组织清理门前积雪,各单位单位清理各自单位院内及门前冰雪,并按标准及时清理。

5、各单位及时对清雪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上报。

6、外部项目管理站负责盐、草袋、铁锹等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

7、生产运行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单位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雪情标准

小雪:地面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下。

中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3~5厘米。

大雪:是指地面积雪深度为5~9厘米。

当24小时降雪量达到9厘米以上为暴雪、大暴雪。

四、清雪工作标准

1、小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进行清扫;冰雪清扫后路面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2、中雪。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天亮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道路积雪适量洒盐;清扫路面后无散雪,无结冰,通行方便无障碍即可结束清扫工作。

3、大雪或路面结冰。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各单位要对主要道路适量撒盐,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2、清理范围为生产区、办公区、小区道路等人流密集区。冰雪清扫堆放不得影响生产、生活出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或将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禁止将被污染的积雪(洒盐的雪)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3、外部项目管理站材料供应站提前做好保障应急物资的储备。

4、在降雪和除雪期间督导队要坚持每天坚持不间断巡视,检查人员到位情况,对除雪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通报。

5、对执行扫雪铲冰任务和完成任务不好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3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4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xx,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员:xx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xx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1、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2、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4、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4、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街道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5

为保证小区突发火灾故的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的开展,确保小区居民在救灾中能及时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部

(1)突发火灾事故总指挥:

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指挥

(2)现场指挥:处:秩序维护部: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

2、工作机构及职责

(1)报警及补救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一班

成员:报警员:一名,主力灭火员:三名

职责: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向应急指挥部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疏散组

组长:事务部主管:

成员:着火现场周围疏散员:秩序维护员二名,车库疏散员:一名,安抚员:人员一名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

(6)组

组长: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线路撤离至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东大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

(4)在公安消防对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警戒工作。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员救治并根据伤情及时送往医院。

(6)后勤组和通讯联络组在此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员通讯联系工作。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6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

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

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7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气候特点,特制定仪征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仪征市市区内(S125以西、胥浦河以东、G328以南、长江以北)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状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市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或通讯中断;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市内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扬州市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仪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的制定,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和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一)公共服务方面:城市出现区域性严重供电、供水、供气或通讯中断。

(二)交通运输方面:市区主要交通道路、桥梁、涵闸等路面封冻,交通中断;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严重滞留和拥堵。

(三)建筑施工方面:简易房、危房、店招店牌、广告牌等构筑物受压倒塌;户外施工作业、机械起吊装卸等受到影响,引发事故几率增大。

(四)市场供应方面:生产物资供应不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生活用品企业的运行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或出现脱销,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五)农业生产方面:油菜、蔬菜等越冬作物遭受冻害;农业设施、经济林果、养殖业等农副产业受到严重影响。

三、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救并举、预防为主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市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仪征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市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有关市领导任副总指挥,经济开发区、真州镇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24小时值班电话:0514-83583241。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委、政府办、人武部、宣传部、组织部、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仪征中队、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

1、总指挥职责

负责发布紧急救援和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决定是否需要发动社会力量支援和请求上级支援。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工作。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根据损害程度确定应急等级并上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指挥部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4、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组织协调驻仪部队和民兵参加市区重点路段和部位的除雪防冻工作。

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防寒防冻应急知识宣传,及时报道天气变化情况,报道各部门、各单位抗灾、救灾情况。

组织部:负责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包干路段清理冰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纪委监委: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改委:及时掌握煤电油气运等生产物资情况,督促供电公司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电力保障。协调相关行业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生活用品企业的.运行。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工信局: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通信设施维护和检修,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发送短信预警信息。

教育局:动员组织学校开展除雪防冻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根据天气状况,适时调整作息时间,确保上学、放学期间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

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根据灾情、路况,及时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息,提醒驾驶员放慢行驶速度、开启雾灯、近光灯及尾灯等,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视情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民政局: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走访摸底,及时给予相应生活救助。

财政局: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应急物资救助等工作所需资金;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监督使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范和指导因灾产生的次生地质灾害。

住建局:负责市级管养道路、桥梁、隧道及下穿通道的扫雪除冰工作;指导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除雪防冻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市区绿地和道路绿化的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防冻措施;适时组织清除市区道路两侧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组织对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的危旧险房及时维修加固,督促各自管公房主管(托管、代管)部门(单位)做好自管公房的危旧险房及时维修加固;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裸露水管的防冻保护措施。

城管局:组织环卫职工投入扫雪工作,组织清理市区路面积雪;督促沿街商铺和广告租户加强对店面招牌及广告牌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招牌和广告牌及时维修、加固或更换;加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对拒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的单位和店铺进行教育和处理。

交运局:负责市区相关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检查、指导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火车站站前通行道路的除雪防冻工作;发生影响生产生活的紧急情况时,负责组织落实一支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并保证车况良好、运营手续齐全、驾驶人员素质和技术过硬。负责向内河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业单位发布信息,提醒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采取限航、停止作业、停航等措施。

水利局:做好供排水行业管理,加强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检查,做好水利设施防冻等工作,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水利设施灾后修复工作。

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等防冻防压准备工作;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气象局: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气象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服务等工作,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决策服务资料;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号,提醒各界和群众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安全防范。

商务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密切监控肉、蛋、盐、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和价格走势,建立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

卫健委:组织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通信网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相关指令,综合协调除雪防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前准备好相关物资,深入检查了解灾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督,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文体旅局:加强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督促各旅游景点及时清理道路积冰积雪,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市场监管局: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因灾受损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团市委:发动和组织志愿者和青年突击队,参与重点路段和部位突击性除雪工作。

扬州海事局仪征海事处:负责向长江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业单位发布信息,提醒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采取限航、停止作业、停航等措施。

供电公司:负责供电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抢修工作;加强电网运行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灾害情况下的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桥梁的冰雪清除,督促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发动沿街单位做好门前冰雪的清除工作。

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

城发集团:负责供水基础设施的防冻、检查、维护、抢修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

(一)预防预警

1、应急准备

(1)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为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间,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落实防范和应对各项工作措施,特别是做好以“春运”为重点的运力调度、路面巡查、道路除冰雪、旅客疏散等“保畅通”应急准备;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坚持值班制度,明确联络员、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求,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提前组织对各类在建工程、城乡危旧房、道路、校舍、医疗卫生机构、敬老院、旅游景点、高空设施、临时工棚、行道绿化苗木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尽早制定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适时进行演练,确保责任到岗到位、任务分工明确、指挥协调畅通。

(3)加强应急队伍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人员、装备、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能够调得动、拉得出、打得响,顺利完成除雪防冻各项工作任务。

(4)落实物资装备保障。要立足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提前准备好除雪防冻装备物资(铲车、铁锹、镐、扫把、工业盐或尿素等),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前各项除雪防冻物资及工具落实到位。

(5)加强新闻媒体宣传。要重视加强防寒防冻应急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幕、短信、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和应对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强化社会动员。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要与沿街单位、店铺签订除雪防冻责任书,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并督促沿街单位和店铺提前准备好扫雪防冻工具。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迅速组织沿街单位和店铺按照除雪防冻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冰雪。

2、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气象部门发布的降温、低温、寒流等预测预警信息;市区各路段降雪、积雪、结冰监测信息。

(2)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接收外部、内部预警信息。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分析、判断信息对市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预测应急响应的级别并报告至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处。

(3)预警级别。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发布与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的预警信号,指挥部办公室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部总指挥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①Ⅳ级(一般)

1、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3、过去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较大影响。

4、预计未来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霜冻天气,将对农作物造成较大面积冻害。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的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②Ⅲ级(较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雪,部分区域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大雪天气,积雪深度达1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将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过去72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区域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严重影响。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较大死亡和经济较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③Ⅱ级(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暴雪,部分区域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2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重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市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重大死亡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5、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④Ⅰ级(特别重大)

1、过去24小时市区大部区域出现大暴雪,部分区域特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30厘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暴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3、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级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二)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告并建议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Ⅰ级、Ⅱ级由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宣布启动。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1)气象局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济开发区、真州镇按照职责做好防寒防冻准备工作。

2、Ⅲ级响应

(1)气象局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每8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一次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2)住建、城管、交运、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做好道路、桥梁以及管道、线路的巡查维护,做好防寒除冰和积雪清除工作。

3、Ⅱ级响应

(1)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立即启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2)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向总指挥报送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3)住建、城管、交运、公安等部门采取紧急抛撒融雪剂化雪、调集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等措施清扫冰雪,保持道路畅通;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主要道路积雪清扫任务分解表》(见附件)职责范围,及时组织力量清除积雪。

(4)指挥部协调驻仪部队官兵和市民兵应急连民兵,宣传部组织青年志愿者突击队,重点支援主要道路、桥梁等重要节点的扫雪除冰工作。

(5)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真州镇组织和发动沿街单位、商店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冰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6)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做好安全出行、食品(蔬菜)供应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

4、Ⅰ级响应

在Ⅱ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所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各项工作。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五、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的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

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交运局、水利局、科技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七、恢复重建

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仪征市区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预案》(仪政办发〔20xx〕97号)同时废止。

(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

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9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保安员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 在扑救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 值班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小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

F. 接应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

4.3.3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进入大楼,指导疏散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管理运作部统计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 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8 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小区防爆应急预案 篇10

一、制定目的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的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的事故。

三、应急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院长

成员:人事行政部经理

后勤主管

电维修工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力维护技术员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力维护技术员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抵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医院科室应急程序

1、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吧所有的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

3、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力维护技术员或总值班。

4、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力维护技术员,人事行政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6、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7、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后勤人员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电话,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保障措施

1、电力维护技术员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电力维护技术员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力维护技术员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抵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小区停电的应急预案6

1、在接到停电通知状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光、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状况通知每个住户与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状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状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状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状况通知小区内住户与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持续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掉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与商户询问,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光、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损失。

突发停电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与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持续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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