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职场网

导航栏 ×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25

[精]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每一家用人单位都会有自己专门的规章制度,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中的条款需及时调整。规章制度的内容都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公司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是很必要的。经过细心的总结66职场网为您归纳了“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保存本文方便随时参考!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1】

一.目的

规范医院员工到龄退休工作办理流程,将管理工作精细化,提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正式员工办理到龄退休工作及人事科对退休员工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内容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由人事科负责提前两个月通知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现阶段,正常退休年龄实行渐进式延退。男满六十周岁(不分干部和工人);干部身份女满五十五周岁(高级技术职称与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周岁),工人身份女满五十周岁(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十年以上,满五十五周岁。若取得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岁)。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及时办理有关养老手续。

5、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学习。

6、每年组织根据医院安排组织离退休人员查体。

7、定期走访有特殊情况的离退休人员。

四.支持性文件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业务培训教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2】

为了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系、部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为离退休人员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一、老年人活动室

1 、学院设立“翁府前老年活动室”,聘请管理员一名。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下午12:30—16:30。

2 、学院在元和校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院作息时间同步。

二、常熟理工学院老年大学

1 、学院建立老年大学,每学期开设若干课程班。

2 、离退休人员参加常熟市老年大学的.有关课程班学习(我院老年大学未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可凭票证报销部分学费。

三、组织各种社团活动

1 、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交流。

2 、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团和研究会。

3 、关心、支持老同志开展各类适宜的健身活动。

4 、适当组团参加常熟市组织的老年文体活动。

四、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考察、访问、游览等活动

1 、本着“就近就地”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好离退休人员一年一度的春季参观游览活动。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凡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去中程距离外出游览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他们直接与旅行社洽谈。旅行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

2 、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秋季进行。

五、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一年一度的院体育运动会

每年学院体育运动会期间,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宜的游艺娱乐活动项目。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3】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8篇《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4】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使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老干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服务和管理办法:

    (一)政治上尊重离退休干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及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有关会议。根据离退休党员的政治需要,党总支书记随时与党支部取得联系,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共同研究活动安排,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态。

    (二)建立与老干部联系制度,经常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主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参谋、监督作用。

    (三)思想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支持帮助党支部根据老同志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开展观看革命题材的电影、参观科技展览、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卫生保健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老同志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建立阅览室和活动室。征订报刊杂志及有关学习文件材料,为老干部提供学习、阅读文件和报刊杂志的平台,使老同志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供开展休闲健身、娱乐开心的活动场所,安排一名同志负责主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开展老干部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做好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保证活动室正常有序。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 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 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 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二)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 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 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 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 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6】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3、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二、征求意见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四、学习制度

    1、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2、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文体活动制度

    1、每个季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1次,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2、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六、身体检查制度

    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7】

    行政人事部:

    我院原电工班长XXX,于xxxx年退休。xxxx年因1号病房楼建设需要由基建办聘请为技术员,配合20xx年x月x日病房楼搬迁投入使用。

    在维保期过后有着大量的水电维修任务,XXX对于该楼的相关设施系统及急诊大楼的水泵系统业务较为熟悉,拟建议将其返聘保障保卫部,主要负责1号病房楼的保障修缮及急诊大楼的水泵系统的维护。

    妥否,请批示!

    保障保卫部

    20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9篇《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8】

    为进一步发挥本院退休专家及退休技术骨干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以技术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医院品牌服务的战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所有返聘人员应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岗位管理设置进行返聘。根据不同的反聘条件,申请相应的反聘岗位,并经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办法

    1.专家(管理)人员返聘实行院科两级返聘

    1.1.返聘条件:

    院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院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医院有需求时可予以院级返聘: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5年以上院级领导任职经历。

    科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科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级返聘: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8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有带教任务者。

    4.未结题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5.南京市级重点学科及特殊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1.2.返聘年龄:

    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正高≤70周岁,副高≤68周岁。

    返聘管理人员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1.3.返聘程序:

    院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关部门与返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应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程序如下:

    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议合格后,报送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被聘任者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科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级返聘人员须经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协议书后方可返聘录用,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满编或超编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退休通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科室,个人提出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报送办公会讨决定,人力资源部将讨结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资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1.4.返聘后考核与分配:

    院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发放。工作量等指标由院部考核,奖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并应服从院部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科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返聘人员占所在科室的编制,享受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科室负责人,并应服从科室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员应服从医院和聘用科室的领导,聘用科室应加强返聘人员的管理。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和护士等专业的相关规定。

    3.返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绩效考核。返聘人员为医院作出显著成绩,可按在职职工一样,参加院级评选先进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4.返聘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进行考勤、考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1.6.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聘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条件与年龄者,按本规定办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

    2.医院和聘用科室有权对返聘违规人员和因病因事不能胜任工作者实行解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聘:

    (1)不履行协议者。

    (2)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如收受“红包”、“回扣”、“三单提成”、违规外转病人等)。

    (3)返聘期间在民营、私立医院挂牌、工作。

    (4)未经医院同意到院外从事医疗活动者。

    (5)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2.其他人员聘用: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确因科室需要,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可根据岗位设置许可,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作为临时性用工聘用,经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票决是否聘用。待遇按相应岗位的临时用工规定发放,一切费用纳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3.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休人员一律不返聘。

    三、备注: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员。

    2.本办法解释权属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3.本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聘用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9】

    为规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员聘任、管理等流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条件

    返聘人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62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督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女性65周岁,男性70周岁。

    2、热爱所聘岗位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为人师表。

    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的聘任、考核及课时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及聘任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聘期为一年一聘,每年根据人员缺编情况,由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拟返聘人员名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返聘人员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分管人事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科研规划处负责人及四系(印刷、设备、出版、艺术)系主任。

    1、返聘办法及手续

    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外来(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供可证明拟返聘者身份证明的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工作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员由聘任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应及时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的待遇以上海市规定工资标准。每周30个工作小时,享受寒暑假。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三、政治学习和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对国家、地方、本单位、本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要上门传达。所阅文件由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党支部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六、其他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