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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读书笔记

鲸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6-05-02

鲸读书笔记(必备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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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是谁?

这本书还有一个副标题——《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那个小女孩,就是毛毛。

关于毛毛的信息,书里的谁也说不清楚。只是有一天,人们说有人住在废墟里,可能是个小女孩,大概叫毛毛,外表看来起确实有点怪,因为个子很小,又十分瘦弱,使人无论如何不能判定她究竟八九岁还是十一二岁。主人公毛毛就这样在“可能”“大概”“不能判定”中出现在了人们的生活里。

毛毛有一种“不平常的优点”,那就是——倾听别人讲话。毛毛的倾听是有魔力的,她“能使很笨拙的人突然产生机智的思想”,“能使没有办法的人和犹豫不决的人突然明确自己的目标”,“能使害羞的人突然感到自由自在、勇气十足”,“能使不幸的人和心情忧郁的人变得自信而快活起来”。即使是无孔不入看似强大的灰先生,在毛毛的注视下,在毛毛的倾听中,也会不由自主地说出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

就是这样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毛毛,成了所有人的好朋友们,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成了维系所有人良好关系的爱的纽带。因为有了她,大人知足常乐,孩子们自由玩耍。

灰先生是谁?

灰先生不是人。他们是时间的窃贼,“他们只是具有人的形体”,“实际上他们什么也不是”,“他们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给了他们产生的可能性。”“如果他们偷窃不到时间,就会回到产生他们的乌有之

中”,只是很可惜,“在人群中,他们有许多帮凶。”

尽管他们似乎有着人的形象——穿的是蜘蛛网一样的灰衣服,面孔也是灰色的,像烟灰的颜色,头上戴头圆圆的、僵硬的灰礼帽,嘴上叼着灰色的雪茄,每个人随身都携带着一个公文包,还开着灰色的小汽车,但他们更像是鬼魂,恶魔。

他们一出现,就会让人觉得异常寒冷。最可怕的是他们像蚂蟥懂得吸血一样了解时间的价值。他们制定了详细而又周密的计划,准备算计别人的时间。他们偷偷摸摸地在大城市的市是中间定居下来,一天天,一步步地向前逼近,神不知鬼不觉地夺取人们的时间。

一个小女孩和一群时间窃贼的较量

灰先生从来不使用威力,只是巧舌如簧地劝人们节省时间。不幸的是,灰先生总能找到人们急功近利,追求功名利禄的弱点,并能利用这些弱点,让那些麻木无知的人们心甘情愿地听从灰先生的摆布。

他们不再看老人,不再陪孩子,不再和朋友们交谈,也不再在看书、散步、思考等事情上“浪费”时间,只知道加快节奏地工作、赚钱,甚至不惜掺假、骗人。他们不知道,他们在拼命地“节省时间”时,却丧失了许多宝贵的东西。他们变得更加阴郁、疲倦、痛苦,他们心中将成为一片荒漠,“变得麻木不仁,什么都感觉不到。不再愤怒,也不再有热情,不再感到快乐,也不再感到悲哀,不再会笑,也不再会哭。那时候,他们的心将变得冰冷,不再爱人,也不再爱任何事物。”甚至也会变成灰先生中的一员。

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节省出了多少时间,就有多少时间被灰先生窃取,成为死亡的时间,成为一段毫无快乐毫无意义的生命。虽然时间就是生命,但生命在人们心中,他们拼命地节省时间,留给自己心灵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也就是说,他们节省得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了。

毛毛身边那些曾经单纯、善良、快乐的朋友们,一个个被灰先生迷惑,离开了毛毛,都忙着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更多的工作”。

毛毛开始去寻找她的朋友们,这个行为防碍了灰先生们的计划。一个灰先生找上门来了,他巧舌如簧地想要迷惑毛毛,可没有想到,毛毛只问了一句:“难道没有人爱过你吗?”那位灰先生就缩成一团,并不由自主地讲出了他们的秘密。“爱”就是灰先生的命门。

一个灰先生灰溜溜地逃走了,许多灰先生知道了毛毛对他们的威胁,开始出动所有人力,全城搜捕毛毛。毛毛在乌龟卡西欧佩亚的帮助下来到了时间发源地——从没巷永无楼。在侯拉师傅的引导下,毛毛明白了时间的真谛。

时间就是过去、现在、将来,时间是一朵又一朵硕大、富丽、香气醉人的花,一朵从花蕾到开放到凋谢,另一朵再从花蕾到开放到凋谢,一朵比一朵绚丽,一朵比一朵珍奇,一朵比一朵芬芳。

侯拉师傅说,这些绚丽芬芳的花朵,就存在于人们的心中。这些绚丽芬芳的花朵,是不是就代表着一段段灿烂的生命呢?如果是这样,那这一朵朵时间花,一段段灿烂的生命,对于那些只知道忙碌着追求物欲的又聋又哑的心,岂不就是毫无意义的死亡吗?“就如同彩

虹的颜色对于盲人,鸟儿的歌声对于打聋子”那样?

毛毛一切全明白了,她想要把一切全讲给朋友们听,那样一切就会好起来。可等毛毛一觉醒来,才发现偌大的废墟,不,偌大的城市,不,偌大的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人。就连爱着她的导游吉吉,一直信任她的清道夫老贝波,都已经落入了灰先生的圈套,像陀螺一样在现实的抽打下忙碌着停不下来了。毛毛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寂与恐惧,她甚至想要放弃自己的时间。因为没有人和自己分享的时光像一种让她透不过气来的诅咒,一种压得她抬不起头来的重担,一个可以淹死她的大海,一种慢慢地将她烘干烤焦的痛苦。

这时,灰先生以一种胜券在握的姿态找上门来了。他们要胁毛毛带他们到侯拉师傅那里,他们想要夺取人类的全部时间。拯救人类的任务,就这样落在了一个小女孩瘦弱的肩膀上。侯拉师傅给了毛毛一朵时间花后睡去了,毛毛必须拿着时间花,在一小时之内找到灰先生的时间仓库,将被窃取的时间花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断了时间给养的灰先生才能重新化为乌有,人类才能从无形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所幸,尽管在无数灰先生面前,毛毛是那么的弱小,但发现时间停止的灰先生们一下子自已乱了方寸丧失了理智。“他们互相厮打起来,你一拳,我一掌,推推搡搡”,“每个人都在为自己那短促而灰色的生命而搏斗”“有些人互相扭在一起,互相抢夺对方嘴上的雪茄烟”,被抢去雪茄烟的“通体变成透明,接着就消失了,什么也没有剩下”。看似强大的威胁着整个人类的灰先们就这样不堪一击地化为乌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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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快跑是1本写动物的书,里面写了20个动物。第1个动物是长颈鹿,写了长颈鹿很高,高达5米以上,脖子高2米,刚出生时刚出生时就有1.8米。长颈鹿很友好、温顺,能和周围的动物和睦相处。长颈鹿一旦遇到危险,一般都选择逃跑,它们的奔跑速度达到50——60千米每小时。第2个动物是大象,非洲象象牙长度大约在1.5米——3.0米,直径可达20厘米左右。

非洲象的耳朵很大,就像一把“蒲扇”,每当感到闷热,它就会摇一摇扇子似的耳朵,呼呼地凉风就来了。如果实在太热,连扇风都不起作用,大象还有一个绝招——洗泥巴澡。口渴的时候,非洲象会把鼻子插进水中呼噜呼噜地吸水,就像一部“小型抽水机”,只需要一会儿工夫,他就能喝的饱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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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42

小导游吉吉已经完全离不开毛毛了。讲故事是吉吉的拿手好戏以前他讲的故事很贫乏,常常重复以前讲过的旧故事;可是自从认识了毛毛后,他的故事像一下子长了翅膀一样,他讲的故事常常引来许多人来听。

有一次,吉吉给一批想来参观露天剧场废墟的游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为了保卫王国,女王经过了无数次战斗,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了两个侵略的民族,但是他们还是不断地骚扰。女王威胁说,如果他们再来骚扰,就消灭他们,除非他们国王把金鱼交出来。那时的人还没有见过金鱼。女王只是听一个游客说,金鱼一长大就能变成金子。那个国王把金鱼藏起来了,把一条小鲸鱼献给了女王。女王信以为真,非常高兴。那条小鲸鱼一天天长大,大汤碗放不下,就换了浴盆,最后就建造了这个圆形的大鱼池。女王害怕鱼被人偷走,每天都守着这条鲸鱼,也不管国家大事了。很快,女王的国家被占领了,女王跳进了大鱼池。鲸鱼也被人杀死吃了,只留下这座废墟。

很多人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最后还是把钱给了吉吉。

又有一次,吉吉为两位美国老太太讲废墟的故事:

惨无人道的暴君卡姆努斯国王曾经定了一个计划,要改变现在的世界。他在年老时已经精神错乱,那时没有人能治疗精神病。国王胡思乱想,下了一个命令:要造一个地球仪,和地球一样大,所有的人都要参加。在死刑的逼迫下,每个人都被迫参加了制造。材料从地球上取。地球仪一天天变大,人们也就住在了地球仪上(,这座废墟就是地球仪的底座)。

两位老太太听到这里,吓得面色苍白,撒腿就跑。吉吉也就没有收到钱。

毛毛想请吉吉给她讲一个故事。吉吉望着毛毛就开始讲了:

从前,有一位美丽的公主,名字叫毛毛,她住在冰山顶上一座五颜六色的琉璃宫殿里。她非常孤独。她有一个魔镜。每天她派魔镜到人间去,给她带回来人的影像,她就和这些影像在一起。有一天,魔镜带来了一位年轻王子的影像。毛毛公主下决心要找到那位(明日国的)王子。恶毒的女巫知道了,施魔法变成美女,让王子娶她做了妻子。毛毛走遍了所有的国家,衣服也破了,小拖鞋也破了,就住在了一座废墟里。一天晚上,王子和女巫正在下棋,一滴水落在他手背上。王子抬头一看,就看见了魔镜里毛毛公主在哭的影像,他知道了,毛毛公主才是他爱的人。在这一刹那间,女妖用又尖又长的指甲在王子心上打了个结,使王子忘记了所有的事。王子忘记了自己是王子,半夜溜出王宫,来到了今日国,他自称吉吉,过着乞丐一样的生活。他遇到了毛毛公主,但是他不记得了(;毛毛公主也认不出王子了)。但他们生活在一起很快活。一天,吉吉把带的影像给毛毛看。毛毛公主一下认出了吉吉就是王子。她解开了王子心上的结,王子也认出了她。他们一起回到明日国,过着美好的生活。

信天翁:吉吉讲的三个故事有什么特点?

我是贝贝:他给别人讲的都是随口瞎编的,是为了赚钱;给毛毛讲的是用心讲的,讲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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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八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方法啊!唯一的方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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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一次读了《守株待兔》这篇课文,有了更加深刻的启发,故事中,农夫因为偶尔一次遇见撞到树桩上的兔子而天天坐在那棵大树桩旁等待,荒废了田里的庄稼,农夫是多么的愚蠢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妄想不用劳作、不用行动,就可以得到第一次成功时或幻想的成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把一次偶然的事情当做永恒,最后浪费光阴,耽误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一次偶然考试发挥好,就不去认真听讲,躺在那里睡大觉,那我们的光阴会被白白浪费,终会一事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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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是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这个人的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现在他身无分文、饥饿难忍,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于是亚当被请进了富豪家中。

富豪兄弟给了亚当百万钞票,并和他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亚当可以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他必须把钞票原样不动地还给富豪,这样他可以得到富豪们为他提供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亚当糊里糊涂地接受了约定。

亚当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而且根本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很快报纸上刊登出美国一位有着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时间亚当成为上流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年轻姑娘们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间争风吃醋,亚当成为英国尽人皆知的人物。

但很快亚当陷入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人们相传亚当是骗子,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但亚当并没有接受他们为他安排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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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当你走投无路时,应该动动脑筋,仔细思考,总会有一条成功之路在前方等着你的;在社会上,待人要有礼貌,以礼待人,才会交上最知心的朋友;在生活中,不要太张扬自己,这样有可能会使自己大祸临头;做事时要时刻注意那些虚伪的朋友,一旦不小心,他们就会把你弄得名誉全无。真诚的做每一件事,总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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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格式,读书笔记摘抄

好书推荐《浪漫鼠德佩罗》,作者:[美]凯特·迪卡米洛。

主要内容:一个叫德佩罗的小老鼠,从小体弱多病,他很特别,是老鼠家族里个子最小的老鼠,哥哥姐姐们让他学习生存的本领,比如在图书馆里吃书。可是德佩罗不这样子,而且细心的看着书里“英雄救美”的童话故事。有一天,他跑到了“豌豆”公主的房间,他看着“豌豆”公主,“豌豆”公主也看着他,他们一见钟情。后来有一个叫米格的女仆因为嫉妒和坏耗子结为同伴,把“豌豆”公主胁持进了黑暗的地牢。勇敢的德佩罗出现了,德佩罗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豌豆”公主。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浪漫剧,也证明了:德佩罗对公主的爱是真爱。

人物介绍:

德佩罗是一只体弱多病,爱上“豌豆”公主的小老鼠;

“豌豆”公主是卷头发,长的漂亮,是一位爱听歌曲的公主;

女仆米格长着两只像花椰菜耳朵,而自己的心愿是想当公主;

罗斯库洛是一只坏心眼耗子,每次都想打别人的坏主意,和别的耗子不一样,他喜欢光明,别的耗子害怕光明。他跑到宫殿里,一不小心掉倒了王后的汤里;

王后是一位特别爱喝汤的人,因为耗子掉到汤里,王后死了以后,国王下令不许再煮汤;

国王是一位非常宠爱女儿的人;

德佩罗的妈妈,她的口头禅是“真失望啊”。

精彩情节:第二十一章王后的遗言王后喜欢喝汤。她对汤的喜爱除了对豌豆公主和国王外,胜过世上的一切。因为王后喜欢喝汤,因此在城堡里每次宴会、每次便餐和正餐都有汤。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汤啊!厨师对王后的爱慕和她对口味的把握,使她将所调制的汤从单纯食物的水平上升为一种高超的艺术。就在这特别的一天,在这特别的宴会上,厨师更是超水平发挥——那汤成了一个由小鸡、水田芥叶和大蒜调配而成的美味的杰作。罗斯库洛从王后的大碗底部浮起来时,忍不住赞赏地喝了几小口。“真棒,”他说,一时竟忘了自己的尴尬处境,“太棒了!”“看见了吗?”豌豆公主叫道:“看!”她站在那里,用手直指着罗斯库洛,“那是只耗子。我告诉你们那是只耗子。他刚才还悬在枝形吊灯上,现在他已掉到妈妈的汤里!”乐师们停止了弹奏他们的吉他;变戏法的停止了他们的把戏;贵族们也停止了他们的进餐。王后和罗斯库洛面面相觑……

读书体会: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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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地狱,但我相信天堂。我所笃定的天堂,它不在天上,只在尘世,人间本该就是天堂。”——《蓝色天堂》

也许不会有人花掉自己的大半积蓄去旅行,但是,毕淑敏和她儿子自费四十多万,历经100多天,在海上完成了环球旅行。在旅行中,作者不仅读到了各国的文化,还有对生命的感悟。作为当代最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小说作家,毕淑敏从心理学、医学、人文科学的角度,在书中穿插了不少对各种心灵问题的剖析和解答——自信、自卑、快乐、焦虑、悲伤、希望、恐惧等这些潜藏在意识深层的东西,思考与探索和谐平衡的心灵艺术。

在环球旅行中,由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船上度过,所以毕淑敏对大海有很多描述,从生命的发迹到死亡。这些描写不得不令人向往那片深邃的蓝,究竟是怎样魅惑人心——“风很大,海浪在半夜时分,有一种震撼人的魅惑之感,我不敢太靠近舷边的栏杆,因为会有一种吸力从目所能及的海水中升腾而出,它用一种微醺的麻醉,好像在呼唤着你……跳下来吧,这里无比的安谧和幽远……”

每到一个国家,毕淑敏都会有丰富的境遇,通过她精彩的文字,一幅幅精致的画面都呈现在我的脑海里。她每天回到“和平号”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下所见所闻,每个细节都不放过,每个故事都娓娓道来:荷兰的鲜花市场、冰岛蓝湖冒险、哈瓦那雪茄、明信片的轮回……每一章节都有令人值得回味的地方。我觉得最有趣的的一章就是《世界上最芬芳的工作》,这里是写荷兰的鲜花市场。文中毕淑敏调侃地说了一句:“原来我们看到的每一支从荷兰花卉拍卖市场,袅袅婷婷走过来的鲜花,在理论上,都碾过了一个男人的手指。”鲜花拍卖看似一个简单的工作,却是决定着一个城市的每一朵花。一朵花,是盛开在北京,还是怒放在纽约,抑或含苞在巴黎,凋零在开罗,都将在这鲜花大厅一锤定音。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有很多事情是自己生命过程中需要体会,需要去做的,生命的起点和终点是已知的,最重要的是过程。阅读的时候我常常因某一个段落而浮想联翩:有的是回忆过去,有的是幻想未来,有的是感悟现在。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世界,但当我们真正走出去,看的更多更深更远,我们心中的世界才会更加完整而生动。在作者笔下我看到了一幅幅文明的画卷在眼前涌起,然后又看到很多文明神秘消失殆尽,而在作者对见闻的描述中穿插了对心灵问题的关注剖析和解答,而且指出了如何达到心灵幸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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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喜欢毕淑敏的文字,朴素深邃,鲜有女子行文的柔美,直白、犀利,读她的书能超越浮华,让身心回归宁静恬淡的减法生活,能节制欲望,亲和自然,素净无华,我想这种心灵的“素”生活,才是一种无价的“新奢”,我向往之。100多天的航海旅行,22个停泊的港口,32篇精美的散文汇成的《蓝色天堂》,毕淑敏用灵性的笔触,让我们领略了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书中把海写出了生命,或许大海本来就有着如此美妙的故事。海的波浪翻滚着,像一本本打开的书。粗略看完了几章,我竟对海洋洋溢着深深的敬畏与虔诚。它好似一位伟大的神灵,那么的高高在上。

起初我也对我的想法很疑惑,但想啊想,终于明白,大海是生命的起源。我们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储存着对海洋的眷恋与记忆。我不禁感叹,虽然我没能够像毕淑敏一样,在海上呆了170多天,兴许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的机会。但我能够想象,有一天,我站在甲板上,围绕眼帘的是圆滑到无可挑剔的海平线,凡俗的世界早已悄然遁没。好喜欢被海风吹着,大海苍天,竟也有种天人合一的感觉。所有曾经的烦恼,荒芜的人际关系,不堪回首的往事,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像被船桨切断的海草,留在我们身边的是蔚蓝色,是像天堂一样的蔚蓝色,襁褓一样地包裹着我们的灵魂。

但这些都不是我想看到的,这仅仅是最肤浅的海,海之腑脏,海之灵魂呢?

哦,没有任何表情的海,自在博大,放任不羁。

作为一个巨大的偶然,我们降生人间。我们所具有的唯一能量,就是有目的地向着一个方向前进。这个方向,在哪里呢?

让大海来告诉你吧。在海洋上,人会变得极其单纯,完全丧失了思索的能力。这并不是悲哀,海洋以它的无与伦比的壮阔,已经给出了答案,不比我们这些渺小的生灵再费劲地思考了。

大海是有生命的,一朵浪花,要是离开了海洋,片刻之间就会萎缩。时间之短,我相信任何一种生物的寿命都比它要长。一朵浪花,让自己永不枯萎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汇入一个丰饶的集体中,才能永不停息地歌唱,可以没有开端也没有结束地走来走去,可以在1000次毁灭中获得1001次重生。

每一刻,我的心都在徜徉,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比浪花还可怜,浪花由内到外完全与他人融合,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但人呢?人有皮肤,皮肤就像一道分界线,皮肤内,是自我的界线,皮肤外,是他人与自然的范围。人什么时候才能有意识地走出这层皮肤之外,脱离自身啊!好同伴找到精神上的依存关系。这种一寸,不单单是互相帮助,而是本质上使自己一生不再渺小,不再脆弱的唯一法宝。

回过来,看看大海,看看浪花们。它们是如此的平等,如此的团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东西南北的区分,集体缀成一块硕大无比的蓝绸,大智若愚地抖动着,与天公比试着碧蓝和寂寥。

真的,在海面钱,我只能感到颤栗。我所领悟的这一点,这区区的几千字,在大海面前,是如此的卑微。海的内涵,兴许我永远也无法领悟全。

我们这些生命都是海的核心,海就在我们脑海里,在我们心里信马由缰,荼毒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景致,一切的一切,都只能在它面前臣服。

海洋是一所大学,浪花则是教授。这所大学教会我们生命的感悟,而那无数位教授,虽无职称,但日夜授课,永不言倦。海洋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把你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表浅认识,都颠簸着飞扬起来,发生碰撞和揉杂。举目四望,你是如此的孤独,天空和水永远在目光的尽头缝缀在一起,包围着你,呈现出博大的哀伤。你知道自己是一定要灭亡的,而大海则永远存在。

但愿我死后,上帝将我变成一朵浪花,日夜依存着海。

行在心里,心在路上。我希望有一天住在海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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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天堂》读书笔记

昨晚终于把毕淑敏老师的《蓝色天堂》读完了。带着一份虔诚的心情,张开好奇的心眼,静心的聆听那文字里传来的遥远涛声与陌生国度里不曾了解的细语。

毕老师从日本横滨踏上了“和平号”,我的心也收拾了凌乱,放下现实,轻装跟随。

先是看了几遍那张地图,大略的了解一下毕老师旅行的大致路线,可是一遇到什么经纬之类的问题,便如晕船般昏昏然了,(唉!这都怪我上学时,不好好学习地理留下的病根!)放弃了弄清那些真实位置,只在心里记得她们是从日本出发一路向西,再向西。出发的鸣笛响起那一刻,我的视角跟随着毕老师的文字而变换着,看到了那时的人,那时的景,甚至体会着毕老师那复杂而真实的心情!

“起航了!”

这一路上,经过了许多国家,看到了不同表情的海洋。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而且是在两个多月里分N次才看完的!(但看的时候,却是绝对的认真。)留下来的是如照片般的记忆!

第一张应该就是那位老板娘所跳的佛罗明戈舞蹈,记得当时看到这段的时候,自己正在公交车上,可是我真的看到眼前,那位身材不佳,但舞技绝对棒的西班牙老妪在公交车里展肢而舞。我惊讶那场景的真实,也奇怪别人的无动于衷,最后為自己的感受而欣喜,这也许是我看过的印象最深的舞蹈了。都说舞蹈是用动作表现灵魂,可是我一直為自己无能领会那些肢体语言而无奈,这次竟是第一次读懂舞蹈的意思!当然这不是我的能力提升了,而是毕老师的话如耳语般告诉我:你看!这个动作就是这个意思呢!你再看,下个动作,可能是这样的感觉噢!你快看,最后她想表达的是什么呢?而我就在这样的带领下,走进了那位老嫗所表演的舞蹈,也领会了佛罗明戈舞的激动人心,因此,它如一张HD的照片,印在我回忆之壁上,被我保存。

还有一张,就是尼泊尔的手工纸,我也是很喜欢纸的,总感觉一张漂亮的纸,把心事写上去,好像心事就会有一个好的归宿,也便可以放下了!通过毕老师的介绍,我觉得尼泊尔那里好像是纸张的博物馆,可以制作出各种美丽的纸张。那时好想亲手摩挲一下它们,心里想:如果将这些纸张上写上心事,那么将会组成一片怎样的情绪海洋,一定如那真实的蓝海一般广阔浩瀚,并且变幻莫测。

最后印象很深的一张,也是最清晰的一张,就是那座冈底斯的冈仁波齐。小时候就知道有金字塔,对它的神秘充满了好奇和幻想,满心希望它是外星人的遗留之筑,也满心盼望著自己可以遇见他们一次(虽然这可能很危险!)读过毕老师的一些书,那里总是可以或清晰或隐约的听到那座山的名字,看到它的影子,会在心里想:一座山嘛!至于那么认真的铭记吗?(这可能和我个人比起山更爱海的缘故,总觉得爬山的过程如此累人,更何况山体好像一大块硬邦邦的石块堆在那里,有些不通人情!)可是书里最后那一篇“世界上所有的金字塔都与它有关”深深的震撼了我,那是我第一次听毕老师那么认真、全面、形象的描述那座山的样子和身世。可能是它与世界文明之地的金字塔有一样的形状,可能是源于它的那么多神话,可能是它脚下葡匐了那么多僧侣,也可能我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轻诵了这篇文章,那座山的样子便浮于纸上,它山顶的皑皑白雪,它山上那隐现的层层天梯,它山下多少仰首而望的人类,构成一副让我充盈满腔却又无法言明的情感的图画!

人因為时间而变的短暂,因此在拥有了许多时间的山川那里显得渺小,山以不变应万变的告诉著世人:很多事情都会发生,然后又会过去!最后留下的会是些什么呢?

毕老师喜欢冈底斯山,我想她是喜欢那里的宏伟而神奇的大自然!大自然随手创造的,都将是人类望而难及的。人类只有去感知,去体会,去适应,在此之上发现美好!

不知今生,我是否有机会踏上这种旅程。若有,我為之高兴,我想用自己的视角,看一看现在用心去想像的景致,这样才会形神合一。若无,也可!因為不是每个愿望都可以实现的。我已经在毕老师的努力之下,看到那一张张让我感动的画面,那些有些会漂浮,有些却是静止不动的一瞬间。这都是在毕老师的精彩诉说中,我的心随之进行环球之旅而留下的。

荷兰早上繁忙的花市……

和平号危机时眾生之相……

哈瓦娜的雪茄……

荣格的曼陀罗……

尼泊尔的葬礼……

库玛里女神的美丽与命运……

那只飞起的美丽的蓝孔雀(那一刻我想成了凤凰)……

还有那一路上蓝的深邃的海……

将会成為我的回忆之光被我珍藏。

也许我要很久以后才会再读起它,可是它带可我的快乐和沉醉却已深深的因入心里。在此再次感谢毕淑敏阿姨,没有您的辛苦行旅,没有您的精彩描述,没有您的真实奇想,我不会如此深刻而真实的完成这一趟心灵的环球之旅!鞠躬!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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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接触到社会工作这个专业后,我就对社会学所涉及的研究方法十分感兴趣,特别是实地研究。我好奇于要如何开展实地研究的计划,好奇于如何让当地人接纳自己并让自己融入当地并成为其中一份子,更好奇于如何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态度记录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我渴望能够更切身地接触到实地研究这种社会研究方式,然而却一直没有找到一本真正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实地研究法实际情况的书,直到第一次接触到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撰写的《街角社会》,才让我对实地研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街角社会》主要是对闲荡于街头巷尾的意大利青年的生活状况、非正式组织的内部结构及活动方式,以及他们与周围社会(主要是非法团伙成员和政治组织)的关系加以观察,并对这一观察过程、所获资料及结论的翔实而生动的记述。而这本书最独特之处是作者怀特是以被研究群体一一“街角帮”一员的身分,置身于观察对象的环境和活动中来进行他的研究的,即实地研究,而且怀特采取的是典型的参与观察法,就是通过亲身与被研究者接触,从而拿到最真实第一手数据。这也正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

读完整本书,我真的是受益匪浅,从中最大的收获的更深刻地了解了实地研究,特别是实地研究的过程。关于这方面,我在接触到这本书之前就已经在课本上学习了理论知识:(1)选择研究背景;(2)获准进入;(3)取得信任和建立友善关系;(4)实地研究中的记录。当我带着这些理论上的知识去读《街角社会》时,所有的理论知识都转化成为引导我读这本书的线索,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又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些理论知识,从而转化为更加有力的专业知识。从怀特选中科纳维尔,到他找到社会工作者的帮忙认识了多克而得以进入社区;从他跟随多克穿梭于街头巷尾以认识社区里的人用尽自己的努力以获取大家的信任并建立了友善的关系,再到最后他整理自己的记录作出的结论,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艰难和阻碍的过程,而这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也正是关于实地研究方式的最好实践教材。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了另外一个我所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客观进行参与观察的方法。正如怀特在书中所说:“当研究者走出大学,每次仅仅到实地去考察数个小时的时候,他可以把他个人的社会生活与实地生活分开。他的角色问题也不十分复杂。另一方面,假如研究者在他所研究的社区中生活一段很长的时期,他的个人生活就会与他的研究纠缠在一起。”而在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怀特也曾经犯过一个严重的错误,即那次政治危机中关于托尼与卡洛的事件。怀特得出了一个结论:“参与观察者单纯为了加强自己在一参与领域中的地位,而努力想操纵被观察者,并不惜做出不利于他们的事,这对于被观察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我十分赞成怀特的说法。在实地研究中,随着与当地居民的熟络,研究者会越来越容易倾向于当地居民的许多行为或是逻辑思维,然而也会随着时间的拖长而更迫切地确立自身的社会地位,增加自身的影响力,从而为研究带来更有力的研究资料。我想正如怀特所说得一样,研究者固然可以利用他对自己参与的人群的充分了解而有意识地从事有影响力的活动,但是如果他装作不想对任何人施加任何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在发生冲突时却突然将他的砝码加到某一方,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违背了参与观察的基本原则。

另外,看完《街角社会》这本书时,除了感叹怀特本身的实践精神之外,更多的是为他的正确的选择而感到钦佩。多年来,科纳维尔被视为一个犯罪频繁、人口拥挤、贫困滋生、政客腐败的危险地带。在中产阶级看来,这里一团乱麻、混沌不堪,街头巷尾的年轻人终日无所事事,不是赌博就是斗殴,但是,看完此书便能够了解其实它有着完整的社会制度,而在我看来,它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成员之间有着很高的密切关系,形成了很高的社会相互作用率,所以也就组成了一个个帮派。出身于一个地位牢固的中上层阶级家庭的怀特,如果不是亲身进入科纳维尔生活,是很难跨出自己惯常的活动领域,也就根本不可能那么深入了解这样一个小社会。而不仅仅是怀特,我想任何一个人要想真正认识真实的科纳维尔,都必须对它的社会结构和行动模式有所把握,而欲了解这些,如果采用传统的调查方法的话,则很可能只是得到一系列数字信息而很难获得细微而深入的信息;如果采用非参与的观察,则很难获取社区中人们的信任,毕竟很少有人会对一个局外人敞开心扉。所以参与观察法将是怀特最好的选择,而事实上他真的尝试了。正如他自己在书中所说的:“一个人的态度是无法被观察的,而必须从他的行为来推断。由于行动可以直接被观察,并可以像其他科学数据一样被记录下来,所以通过研究一个人的行动来了解这个人,似乎是明智之举。这种方法不仅提供了有关非正式群体关系的情况,而且为理解个人如何适应其所在的社会提供了一个框架。”

在科纳维尔居住的3年多时间中,怀特借助多克的帮助认识了通向其中各类群体的关键人物,与他们交谈,并坚持每天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录。我想这种生活一定是充满了刺新鲜趣味饿,同时也是充满压力的。书中有一句话我的印象十分深刻:“虽然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只要你在从事观察和访谈,你就要扮演一种角色,你就无法完全放松。”这就是怀特的心情吧,既充满了期待又紧张。

不过正是怀特这一明智的选择,他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也一步步走向他的研究目的与成果。怀特紧紧地跟紧了多克,穿梭于参差木结构楼房、逼仄街巷和声色交杂的娱乐厅里;他尽可能地道地待人接物,即使一开始他的意大利语是如此生涩;他让自己的双手在政治选举时冒险重复投票;他用自己的大脑去设计下一步的方向,收集和分析每一次取得的资料,然后进行推理,最后得出了关于研究科纳维尔的结论。我们可以通过怀特的叙写看到整个科纳维尔的实际生活情况,更可以通过他对身边人物的描写感受到科纳维尔那里的居民的思想和心理轨迹。

我十分庆幸自己能够在这样的机缘下接触到《街角社会》这本书,我想就算我不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也会被这本书的写实和研究内容所吸引与感染的。而现在我作为以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看完这本书时真的是备受鼓舞,也激发了我更浓厚的学习兴趣。也许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与认识仍然还不够深刻,我想假如再过几年,当我真的成为一名真正的社工时,再次回看这本书,我将会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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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_萤火虫

好句:我发现,萤火虫的发光部位有层白色的涂料,光就是由它们发出来的。不过,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这是一种什么物质。 日记

好段:萤火虫在吃掉蜗牛之前,要先给它打一针“麻醉剂”。它的麻醉工具非常小,要用放大镜才能看见。这个工具由两片叶子锋利的大额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锋利的獠牙一样。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它刺蜗牛时,一点儿也不慌张,就像是在亲吻蜗牛一样。

感受:读完《萤火虫》让我了解到了萤火虫的身体特征和生活习性,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奥妙。

读书笔记_读《世界古代史》有感

今天,我花了一天的时间看《世界古代史》,看完之后深有感触。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这段历史让我知道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让我对历史有了新的认识。在我所知道的知识基础上增强了新的知识。

看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战争的灾难,我真渴望和平。但是,再仔细想一想,没有战争,没有统一,哪来的和平?

这些历史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故事,使我目不暇接,这本书实在深奥,不但增进了知识,又能让人明白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真喜欢这本书。

读书笔记_摘抄《100字名家美文》

《回音》——席慕容

站在湍急的流水前,向着对岸的山谷,我一次又一次地高声呼唤,为的是想要聆听,那婉转而又遥远的声音。

那种比我原来的呼唤要美丽上千倍百倍的声音。

是不是也正因为如此,记忆中的一切演出,才总会完美得令我们落泪?

不知道这样是生命给我们的惩罚呢?还是奖赏?

在时光的幽谷中,不断反复回响着的,是你我心中无数次呼唤的回音吧。

一次比一次微弱,一次比一次遥远,却又一次比一次地更让人诧异。

原来曾经是多么粗糙和狂烈的音质,时光如何能将它修饰得这样精致和优雅?

像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欺骗吗?

在真正的深谷里,潭水的水色碧青,好像假的一样。

在真正的爱里,说出来的话也永远令人无法置信。

真实的现场,我们总是无法接受。

唯一的方法是将它放进历史之中。

或者是——写在诗里,画在画上。

德尔浮就真的画过“回音”。

月光下,洛神的女子举起手来,仿佛有所追寻,同样的人体,同样惶惑的姿势重复了三次,一次比一次稍稍缩小,一次比一次稍稍退后。

在画前,我几乎想开始大声呼唤。

当然,没有人会准许我这样做。

甚至我自己也不同意。

于是,我只能夜里,在我的灯下安静等待。

等待那遥远的声音,从时光的幽谷中向我轻轻传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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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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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世界名著《百万英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讲述了他在出海游玩时迷失了方向,就在夜幕降临时,被一个去往伦敦的双桅帆船解救了,于是他就驾着船到了伦敦。当时,他饥肠辘辘,兜里也只剩下一块钱,这成了他一昼夜的住宿费。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就在他手无足策时,两个富家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能不能在三十天之内活下来打赌。三十天过后,它不但活了下来,还与一位小姐结为了夫妻,从此过上了多姿多彩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也要对生活充满自信,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丧失信心,我们要像马克·吐温一样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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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下个月书屋剧院又要来杭巡演。上一回看的是《呼啸山庄》,因为书是十几年前看的,剧情也忘了大半,整场下来,几乎是在对白里找回忆,体验不佳。这次的剧本是《简·爱》,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莫名觉得有些情怀,于是最近做起了功课,把书捡起来重读。

以前读《简·爱》,只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瘦弱的倔强女孩的成长经历,仅此而已。这次重读,发现曾经忽略掉太多细节。勃朗特的笔触十分细腻,无论是英国的田园风光,人物的心理旁白还是长篇幅的对话,我相信她自身一定有着丰富而灵敏的情感,否则落笔不会如此深刻而到位。我在微信读书上留下了很多划线和笔记,这里会做一些摘抄,请原谅我将把这篇读书笔记写得非常个人化。

1、我记得曾经我非常爱读简在罗沃德寄宿学校的章节。一个相貌平平,瘦小倔强的孩子,爱憎分明,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有强烈的情绪表达欲望。当她遇到海伦,浮躁和戾气才渐渐被安抚。两个十岁出头的女孩,本该最是天真无邪,却因为生活的艰辛和磨难,时常说出不符合年龄的话来。比如海伦说:

人生在世,谁都会有一身罪过,而且必定如此。但我相信,很快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摆脱腐朽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随同累赘的肉体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无法触摸的本源,它像当初离开上帝使万物具有生命时那么纯洁。

简将海伦形容为“有万丈光芒的星球”,她充满智慧的宽阔前额总是保持着平静,说出的话富有哲理,也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我想作者代替海伦说了很多。根据勃朗特的生平,年少时期严苛的寄宿学校生活和宗教学习带来了挥不去的阴影,文学作品总是要基于真实的经历,才会长出血肉和骨头。据说海伦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勃朗特的姐姐,不管真实与否,在写作这方面,写的越多越会发现,其实是在写自己。拆分矛盾的声音,整理繁杂的思绪,我相信简和海伦身上融合了作者自身的特性,鲜明不屈的性格交织着宽厚善良的本质。作为读者,跳出这个故事本身,寻觅纸张背后的光与影,也是一种乐趣。

2、在《简·爱》的书评里,大多都会强调,这是一本有关女性独立自主的书。这个角度确实说得不错,简一生坚持自己的原则,自立自强,不依附男人,也不迷恋财富。作为十九世纪中叶的文学作品,是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独特性的。女权主义的兴起大约在20世纪初,勃朗特在《简·爱》里突出的自我意识和觉醒,富含着现代主义中强调的“个体”特性。我们在1949年才读到波伏娃的《第二性》,虽然两本书不能相提并论,但是早问世近100年的《简·爱》,它的“颠覆与激进”,想必给当时的文坛投下了一块巨石。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所具有的现代性和先进性,以至于在现下读来,还是会引起共鸣和思考。

不过既然是个人解读,我想我也可以有自己的关注重点。小时候不懂感情,从来不曾思考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会与简在一起,而不选择英格拉姆小姐,这部分对我来说,仅仅是一本有关爱情的小说该有的happyending。这次读来,发现跨越阶级与偏见、对抗财富与年龄的,是契合的灵魂,无私的付出,毫无保留的表达以及彼此间的尊重、信任和欣赏。这本书夹杂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些句子实为感动,例如罗切斯特先生说:

有时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当你像现在这样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我左面的肋骨有一根弦,跟你小小的身躯同一个部位相似的弦紧紧维系着,难分难解。

又比如,简离开桑菲尔德府后,在沼泽居扎根下来,她的自白:

我觉得自己成了附近地区的宠儿……生活在众人的关心下,也如同“坐在阳光下,既宁静又舒心”。在这段时间的生活中,更多的时候我的心涌起感激之情,而不是颓唐沮丧。可是,读者呀,让我全都告诉你吧,在平静而充实的生活——白天为学生做出高尚的努力,晚上心满意足地独自作画和读书,之后我常常匆忙地进入夜间奇异的梦境……梦中我依旧一次次遇见罗切斯特先生,随后我感到投入了他的怀抱,听见了他的声音,遇见了他的目光,碰到了他的手和脸颊,爱他而又被他所爱,于是重又燃起在他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像当初那么强烈,那么火热。随后我醒了过来,于是我想起了自己身在何处,处境如何……沉沉黑夜目睹了我绝望的痉挛,听见了我怒火的爆发。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按时开学,平心静气地为一天的例行公事做好准备。

在强调阶级差别的大环境下,简勇敢地面对自己内心的情感无疑是“自我觉醒”最好的体现。她最经典的一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她确实做到了。在离开桑菲尔德的日子里,工作忙碌之余,简还不忘拾起画笔,学习语言,生活的丰富让读者一度怀疑是否桑菲尔德和她的主人已然成为了过去式。直到这一段独白,内心无法填补的破碎才显露出了冰山一角,任时间流逝,却冲不淡藏在心里的思念和情感。倾听自己,直面内心的想法,也需要勇气。大多时候,我们只是由着时间走过,仿佛待在原地才最安全,也许是怕听得太清楚,而又迈不出那一步。读到简决定回桑菲尔德那一刻,这本“老古董”书居然让我有些泪目。

3、最后想写一些纯粹个人的感受,也欢迎大家留言来和我交流。

《简·爱》这本书虽然强调了自我意识,但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一种限制。也许跟强烈的宗教文化有关,他们重视赎罪、宽恕,甚至过分强调原则与道德。因此故事的发展也有着明显的倾向,在人物的刻画上缺乏弹性。我想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

回头看现代,无论是女权、平权还是尊重个体的思想,均在向历史制高点发展。几年前我在写LGBT论文的时候,对性取向的平权还觉得十分新鲜,如今却是一个时常被拿来讨论的话题了。这个群体不再是渺小而沉默的,即使在中国,得益于网络和新媒体,年轻一代的思想尤其活跃与开放,接纳程度也一再提高。

前几日在微博读到马斯洛的一些思想,说到对于新鲜事物,应该接受自己无知的状态,而不必感到局促不安,不必硬把眼前尚不明朗的事物强嵌于老旧的思维框架里,以此安抚自己的焦虑。我想现代对平权的发展,以及个人意识的挖掘,还远没有到顶峰,但它的攀登速度却异常地快。我很高兴处在这一波发展的历史洪流里,即使对它的方向与结果无从而知。

近几年,个人意识的重点不再聚焦在“我”身上,而是衍生出了众多上帝视角的作品,比如《海边的曼彻斯特》和《三块广告牌》。人物的塑造日渐丰厚,人性的刻画明暗交织,对与错,幸与不幸,在真实的生活里也许并没有明显的界限。我想,这是真正的觉醒,不是一味的只关注“我”,也不再刻意粉饰表面的光鲜,而是愿意去探讨、去面对难以掩盖的光亮和不愿提及的阴暗。过分强调自身的想法和立场,非常容易变得狭隘,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不该被混为一谈。我们需要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也要客观地面对肉体与精神的脆弱和缺陷。

如何客观地看待这些问题,如何理解自己和他人,如何与过去和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许一生都会活在矛盾里,但请不要放弃探索和面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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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很喜欢读书,慢慢的,总有理由不读书……
读书是一件很累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书里的知识比金子还宝贵,不读书,就是输在起跑线上的失败者;读书,是走向金色阳光的胜利者。
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应该珍惜。春秋时代的孔子,不远千里去拜师。累吗?当然累。但正是因为他这种不怕累的精神,才成了伟大的思想家。战国时期的苏秦,为了学到本领,他不分白天黑夜,孜孜不倦地学习,但每读到深夜,感到精疲力竭,要打瞌睡时,他就拿一把锥子朝大腿上猛戳一下,睡意没有了,他又继续读下去。苦吗?当然苦。但正是因为他刻苦学习,不怕吃苦,后来才成了有名的政治家。
读书虽然有些累,但有收获。这些收获也许会影响一生。读书吧!它会让你走向成功的道路。让我们在读书的苦和累中找到快乐吧!
要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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