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收藏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4-12-30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收藏十五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一个人的朝圣?你做了太多,你谁都不欠谁的,无论是对戴维、莫琳还是奎妮。你似在寻找救赎之路,而我看来,是这个世界亏欠你太多。你珍爱着生命中每一段重要的关系,并且尽力做到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朋友。你儿子的死不过是他选择了自己想要的方式,你妻子的冷漠不过是她无法承受的悲痛的转移,对于老朋友,你也用朝圣之路印证了这份友情。
这一生,你都没被给予太多的爱。父母的抛弃,妻子后来的冷漠,儿子的轻视,同事的漠不关心。世界好大,你好渺小,你似乎在哪里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就这样默默的存在了六十年。你承受了太多的漠视与冷眼,你经历了太多的离别与抛弃,然而你从未曾放弃这个世界,你热爱生命中每个重要的人。你的内心那样善良、柔软。对于一支流浪狗的离去都让你无法释怀。
而一度冰冷了二十年的夫妻关系,在你离开后,妻子才意识到你的重要性,意识到原来她一直是爱你的。如果你的儿子还在,他也一定会爱你这位父亲的。你二十年没见的老友会因为一句你要去看她而支撑了她最后的生命。你以为自己什么都没做,你一直处于自责状态,可是,如果这都不算什么,那一个人一生能做的有意义的事又是什么?
宽恕与爱是生命永恒的话题。你的背影单薄,消瘦,孤寂,你的形象却是那样亲切,高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习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其实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写出不同的书评,我们不过是在每一本书里搜索自己的期许与共鸣罢了,或是欢喜,或是悲哀。一个人的朝圣,一直很想读的,现在可能是最适合的时机。很钦佩哈德罗的朝圣,其实,不止钦佩……一条没有人相信的路,一个满是质疑的决定,无助,逃离,那痛苦像是平坦公路上的一个大坑,每一次,他总是忽略它在那儿,狠狠地摔进去,像是皮肤一层一层被撕下,独自承受所有的恐惧和痛苦。再后来,所有的承受变成了生活的一分部,他不是不痛了,而是已经知道它在那儿,绕开就好。
他不再需要别人相信,一个人便是一个世界,心中有光便不再害怕,习惯了孤独便不再孤独……难得的朝圣,孤独的朝圣,令人敬仰却又好遥远的朝圣……?不过没错的是,有一天当我们醒来,依旧会是晴空,就像戴维还在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现在正是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被名字吸引了,所以拿来拜读学习一下。从现在的所处环境来看,前半部分的内容很精彩,都在描述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回忆,也让他真正敢于面对过去生活的痛苦和得失,更让他明白了他爱莫琳爱戴维,还爱他的父亲和抛弃了他的母亲。哈罗德如果没有离开莫琳,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爱莫琳,莫琳也不会知道她其实已经原谅了哈罗德和接受了儿子戴维的死亡。
每天生活在亲人朋友之间,过着重复的生活状态,难免会让人迷醉,让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物欲横流,嘈杂纷扰的世界更容易让我们迷失自我,我们需要独处的时光,需要一个人安静下来问问自己: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
学会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勇敢面对自己的过去和得失成败,并且汲取它们的营养借着阳光努力向上生长。敢于面对过往,内心才会更强大。一个人平静下来才能更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该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我内心的一次洗涤和反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想做一件事情,我们就朝着目标去努力,不要受别人的影响。人的意志力是可以无限延伸的。世界这么大,转身离开后谁还会记得谁,只要我们做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你呢?哈罗德如果在刚刚开始旅程的时候听到有人说不可能走到奎妮身边的时候就放弃的话,他会继续过着和莫琳冷漠的生活,母亲抛弃他的噩梦也会一直困扰着他,他也会更因为他没有去和奎妮说声谢谢而抱憾终生吧。
不要害怕一个人的日子,因为只有你一个人来面对反省自己的内心的时候,才是你真正成长的时候。一个人的阳光也很温暖。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20xx年5月,特别感谢刘老师的推荐,让我遇见了英国作家蕾秋.乔瑞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怀着对四月的愧疚之情,我决定早早地读完五月的书,于是在月初早早地买来了这本书,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在剩下的20多天里我还忘不掉这本书对我的震撼。读着哈罗德就像读着我们自己,那些彷徨后的咬牙坚持,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痛苦挣扎,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渴望宁静,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所有的场景中的哈罗德多像是浸在生活中每个普通人。读到哈罗德在回忆和妻子和孩子关系时的无助时,我多想拥抱一下这个孤独的老人,就像想拥抱自己一样。
这是一个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的故事,由一封好友的来信引发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望好友奎妮,在哈罗德的整个行程中,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人生百态,回忆痛苦挣扎在亲密关系中的自己,整个前半生的痛苦无助在路上得到释放,哈罗德与妻子多年来疏离的关系也在行程中得到缓和修复,最后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看到了好友被病痛折磨的变形的脸,那一刻无论哈罗德还是读者都会顿悟到除了生死都是小事,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一直期待有一个神奇美好的结局,但是在内心我知道信念只是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意义,而不能改变一些现实,但是即使改变不了,仍然要坚信,因为在生命的末期能有人坚定地想挽留你,生命就有了意义,有爱的人间才是温暖的。
这本书里来来往往穿梭着很多人物,就像我们每天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有时开头美好,结局令人失望,这个时代充满快餐式的友谊,快餐式的朋友,但是只有真正的精神契合,灵魂才能相依。其中印象深刻的是陪伴他很久的一只小狗,有这个小家伙的路上,哈罗德不再孤单,但是这只小狗也在后边被别的人吸引走了。生命有许多不确定和意想不到,虽然痛苦,不舍、依恋但是我们只能学着接受,这是对自己和身边一切事物的慈悲、成全。在这一本书里,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哈罗德、莫林、雷克斯、戴维、奎妮还有路上的行人,只是孤独的形式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仿佛每个人身上都住着一个自己。也许这就所谓的共鸣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更容易接纳、宽恕别人,但是有时候却不能放过自己和亲密关系里的人。如哈罗德对待那个著名的演员、那个银发的绅士,听到他们不为人知的甚至是不堪的经历时,哈罗德是理解的,不排斥的,可是面对自己在与孩子的关系中的无助时,哈罗德整个一生都在自责,自我否定。
陌生人给的安全感。隐私可以对陌生人说,却不能对熟悉的人说。当你身处痛苦时,人们往往喜欢倾诉,希望得到救赎,但是最终往往会发现痛苦只在被别人消费。这就是人们都渴望被理解却怕被看透。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但在时间、理性的沉淀里我知道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们每个人最终都要面对生命的终结。所以好好对待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真诚欢迎他们的到来,坦然地接受他们的离去,不强求,不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目标为之奋斗时,它不仅是一种生活经历,也是对灵魂的洗礼。
书的主角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生活几乎是平淡的,但正是这样的生活让他在一瞬间做出了勇敢的决定。哈罗德的道路不仅仅是走在路上,更是对过去生活的反思和寻找,一路上也收获了爱和责任。主人公在发信的过程中明白,普通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情!
人一定要有信念,它像光一样射入生命,即使前方的山高路远,怀着那份信念,也一定要活成一支队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很久之前看过藏民因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对朝圣略有概念,同时也感慨与敬佩心中信仰的无穷力量。闲暇时刻也曾畅想,有机会一定亲身感受下朝圣路上的人与物!
一直以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撑人完成整个朝圣过程,直到看到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于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60多岁老人,因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为拯救奎妮的征途。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临时的决定,彻底改变了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已经降为冰点的夫妻关系,挽救了两人之间丢失二十年的亲密感情。也因为这次旅途,哈罗德终于学会表达自己对儿子戴维深沉的父爱,虽然已经来不及,但哈罗德终于宽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将给奎妮的回信送到邮筒,想到曾为他背锅,彼时无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时却正忍受着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复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语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罗德是难过的,所以他才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却无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听到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关于救赎的故事,他终于下定决心:他要救奎妮——通过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罗德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应该还是此时毫无沟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为戴维的死,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内心至今没有得到宽慰,妻子觉得一切都是哈罗德的问题,她宁愿对着戴维空空的房间对着空气讲话,也不愿意坐下来跟哈罗德好好沟通。哈罗德一样,他深信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儿子的死亡,他的内心一样受着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维,他也理解哈罗德,哈罗德踏上的不仅仅是拯救奎妮·轩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赎自己的路程。整个过程中,哈罗德不断想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戴维及妻子莫琳。父爱,母爱的缺失,让哈罗德一直没学会如何对儿子正确的表露自己对他的爱。也正是因此,这成了自己与莫琳之间横亘的深壑,他们再不会像从前一样,亲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仿佛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个过程中,由最初的一个人,到一群人,再到最后的一个人,哈罗德由最初的无法坚定,到坚定无比的继续上路,再到最后的持续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罗德一步一步救赎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开始的愤怒,无法理解,发展到开始恐慌,再到最后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哈罗德,并慢慢放下了戴维,从内心理解了哈罗德,宽慰了自己因为戴维的去世,一直紧闭愤怒的灵魂。整个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断的释放内心的矛盾,把自己对儿子的爱转化为不断的回忆,不断的自我检讨,终于,在旅程结束的时候,身心均得到了释放!
不得不说,文中哈罗德因为想到儿子后的不断落泪,感人至深。父爱如山般可以依赖,依靠,可惜戴维却一直无法体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周转着看完了这本书,在某一个平静的下午,完整的合上了它。
哈罗德,这个总能让人联想到自己的主人公,平凡、简单、有无法说出口的秘密、有爱着的人、有后悔的事、有悲伤、有回忆、有一切普通人的特质。然而,就在一个平常的下午,在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决定徒步到遥远的看不到边线的地方,看望一位在病榻上生命垂危的老朋友。就好像只有这种不用做过多假设和可能的决定才会毫无顾忌的迈出前进的步子,就好像只要他一步步的走,不管多远,只要一天在路上,他的老朋友就会一直活下去,直到他的出现。
然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就好像老天偏执的眷顾那些信念坚定的人。他跋山涉水,席地而睡,与花鸟为伴,与山水同一。终于,他站在了她的面前,虽然她病重的连一句道别的话都说不出来,但是他的到来延长了她3个月的生命,并让她带着微笑安然离去。她对着记忆中美好的一切安定地说了一句,我准备好了。
这627英里的路长,哈罗德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每天早晨探出头的黎明和夕阳滑落时天边红褐色的云霞,不仅仅是蕴藏着生机的草地花园和高而宽广的蓝天,还有风,还有雨,还有未知环境下的恐惧,和随时会蔓延至全身的孤独。就如生命中会出现无数让人不舒服的片段;就如我们每个人在挫折面前会胆小、会迷茫、会不知所措、会想到退缩;就如达成目标之前总要走过无数条荆棘丛生的路。然而在不知多少次想要放弃和决定坚持的辗转中,他走到了目的地,到达了终点,一如生活中那些坚定果敢孤勇的人们。
在这步行了87天的日子里,哈罗德最常听到的,是那份来自内心的独白,那个早已在时间的长流中被淹没的真实的自己;最常看到的,是那段被风尘在岁月中无法示人的记忆,那个可能随时让他感到羞愧或泪目的过往。就好像老天在故意捉弄他一般,尽管他一度想把自己裹的死死的,严不透风,最终还是一次次馅入到悲痛的记忆中煎熬不已。好似只有给心找到一个释放的出口,那些不愿被提起的往事才会从世界里消失,否则记忆的伤疤会随着时间的撕扯,越演越烈。所以当哈罗德到达终点的那一刻,不仅意味着他克服了困难,展现了勇气;也不仅意味着他给老朋友带去了希望,使得她安然离去;更多的,是当穿过慢慢醒来又睡去的长夜、那份直面内心的痛楚、流进血液的懊悔和渴望救赎,他终于放下和宽恕了自己,这是一次生命的重生,是一个新的开始。
这本书在讲一个人的故事,也可能是每个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唤醒了一个人的认知,也教会了我们坚定、勇于面对、放下过去、活出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总会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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