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家具寄托合同|动产家具寄托合同(经典15篇)
发布时间:2023-04-15动产家具寄托合同(经典15篇)。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消费寄托合同主题范文:
一、前言
在现代快节奏的生活节奏下,消费寄托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消费寄托是指通过交纳一定的费用,将个人物品存放在寄托公司的设施内,以便于个人出差、旅游等情况时保管物品,减少携带负担。因此,在消费者与寄托公司之间,需要签订《消费寄托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内容
1. 合同的缔结地点和日期。承租人在开始使用寄存服务时,应当在合同订立地或其他约定地签署《消费寄托合同》。
2. 合同的当事人。本合同中的当事人包括寄托公司和承租人。寄托公司是一家提供消费寄存服务的公司;承租人指申请使用消费寄存服务的人。
3. 寄存服务的内容。本合同下寄存服务的内容应当是明确的,例如存贵重物品的需求、物品的存放数量和想要存放的时长。
4. 寄存费用的标准。寄存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合同一致,并且费用的结算方式也应当在合同时予以明示。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寄托公司应当为承租人在合同期间提供稳定的寄存环境、保障存储物品的安全,并应当对存放的物品实施保险保障;承租人则有义务向寄托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履行存放物品的责任等。
6. 违约条款。如果寄托公司或承租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消费者除了依靠《消费寄托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外,还有其他的权利需要依赖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维护。例如,如果寄存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拒不归还存放物品或物品遗失等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投诉、举报、仲裁或诉讼等行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四、结论
《消费寄托合同》是寄存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重要的法律文件,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寄存企业在制定《消费寄托合同》时,应当以消费者权益为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合同,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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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寄托合同的主题范文
近年来,消费寄托已逐渐成为一项受欢迎的服务,其主要是为消费者在缺乏时间照顾、陪伴家人时提供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消费寄托合同是指顾客与寄托公司之间的页面合同,旨在确保双方作为消费者和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责任得以平衡。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消费寄托服务公司往往通过一些丧失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来套取超额收费,一些不法寄托机构也将普通民众作为牟利工具,进行非法拘禁、劳动强迫等违法行为。因此,消费寄托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消费者、寄托企业和社会公众都显得尤为重要。
消费寄托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对象的身份和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此为基础确定双方的经济和服务责任。
2、服务期限。将服务的期限作为约束双方行为的重要因素,以避免服务的遗漏或延误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和纠纷。
3、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据实合理收取费用,并要求服务提供商在服务合同之前将其公示。
4、服务质量和承诺。确保服务企业按照承诺供应高质量的服务产品,若服务质量不符合承诺,应予以退款或重新提供服务。
5、服务违约责任。规定服务提供商未履行合同义务的累计罚款,以及可能面临的其他意外违约责任,以约束双方契约行为的规范化和稳定化。
对于主题消费寄托合同的签订,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寄托服务企业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和主要内容,对于模糊之处要进行沟通协商,从而达成最终合同。寄托企业要明确承担责任和义务,并从客观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维权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寄托企业也应当支持并积极配合。
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消费寄托企业在拓展业务规模和提高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必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应该在不断完善自身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注重社会公益,积极关注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的关注点,并进一步推动分配公正和公平,以此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和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消费寄托企业的监管力度,在保障公众消费安全的同时,维护和促进服务行业的发展。
总之,消费寄托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寄托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以和谐有序、依法合规的方式增进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服务保障和价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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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寄托合同
随着社会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多。在旅游、商务差旅等方面,人们需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寄托在专业的寄存公司中,以保证出行的便利和安全。而消费寄托合同就是人们与寄存公司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规定了寄存公司的职责、义务与责任,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与义务。本文将从最新法律法规、寄存公司职责和消费者权利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最新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以及《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消费寄托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寄存公司名称、住所和营业范围;
2. 寄存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
3. 寄存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4. 寄存期限和保管责任;
5. 寄存物品的出入库记录和保管明细;
6. 消费者权益和义务。
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寄存人没有明示禁止,寄存业人可以改变寄存物品的存放位置,但要注意寄存物品的安全。”基于以上法律规定,消费者应当在寄存物品前,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权益受到侵害。
二、寄存公司职责
作为专业寄存公司,其职责主要体现在物品的安全保管和服务质量上。具体而言:
1. 寄存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公正、透明的合同,并明确寄存期限和寄存费用标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寄存公司应当采用专业管理方法,确保寄存物品的安全、可靠和完整,并定期进行监控、巡查和防范措施,杜绝任何人为和设备损坏等情况;
3. 寄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出入库记录、物品清单和保管明细,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物品信息和服务记录;
4. 寄存公司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时、全面地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在与寄存公司签订寄存合同后,享有以下权利:
1.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寄存公司应对寄存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确保消费者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服务质量;
2. 消费者享有物品的安全权,即寄存公司应采用高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物品寄存的安全、可靠和完整;
3. 消费者享有服务质量权,即寄存公司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良好的服务体验;
4. 消费者享有信息公开权,即寄存公司应及时、公开地告知消费者物品寄存的出入库情况、物品保管明细和服务质量等全面信息。
四、针对性建议
基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 政府应加强对寄存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机制完善的寄存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 寄存公司要积极培训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确保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寄存信息;
3. 消费者在寄存物品前,要充分了解寄存公司的资质、信誉和服务质量,并认真阅读合同内容,避免合同纠纷;
4. 对于违反寄存合同的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权威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消费寄托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规定了寄存公司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消费者而言,要认真阅读合同,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对于寄存公司而言,要加强服务质量建设,提高消费者体验。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才能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诚信交易文化。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寄托人xxx(简称甲方),承托人xxx、xxx夫妇(简称乙方)。兹为动产家具寄托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xx地居住而新居狭隘无法容纳原有家具,所以将下列动主目录记载的家具寄托乙方夫妇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寄托物于本契约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件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件寄托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寄托物,致寄托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寄托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寄托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契约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守护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民法关于寄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契约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xx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
(略)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xxx
住址:
乙方夫:xxx
乙方妻:xxx
住址:
xxxx年x月x日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共有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抵押房地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诺等及于展期的债务。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房地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房屋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尽维修、养护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该房地产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2、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借用、抵偿债务等),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抵押房地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毁损、灭失或被拆迁、征收征用等,乙方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抵押权效力及于乙方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显著减少的,乙方应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该房地产;确需出租的,在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后,须将承租人出具的已获知房屋存在抵押、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损失的书面证明和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
5、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房地产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房地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抵押人及共有人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查封、行政限制、权属争议、涉及该房地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房屋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等)。
3、如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存在出租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合同、租金交付情况说明以及承租人同意乙方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和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腾退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丙方作为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乙方签订当票及本合同,同意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
第十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抵押权行使的条件成就,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2、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乙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
(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消费寄托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安排家庭成员的寄托。这时候,消费寄托合同就成为了家庭成员寄托的一种合法形式。
消费寄托合同是指消费者委托商家将自己或者家人寄托在商家指定的场所中,以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合同。消费寄托合同属于消费合同的一种,它规定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贯彻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原则的一种具体体现。
消费寄托合同中,消费者是弱势方,商家是强势方,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合理
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寄托合同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愿。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向商家咨询或者找专业人员进行解答。
二、注意合同的费用
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寄托合同时,应该仔细了解合同中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和商家达成清晰协议,约定好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
三、注意合同的条款
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寄托合同时,应该格外注意合同中的条款。合同条款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内容,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果发现条款中的内容过于苛刻或不合理,可以和商家沟通协商或者不签订合同。
四、注意合同的履行
消费者在签订消费寄托合同后,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好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备日后维权时使用。商家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损害消费者利益。
总之,在签订消费寄托合同时,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了解合同中的费用和标准,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承诺,保留好证据材料,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该履行好自己的合同义务,做好服务工作,让消费者感到满意和安心。合理、公正的消费寄托合同将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良好合作基础。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约定家具的寄托关系和相关责任。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解释动产家具寄托合同的概念、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是指由一方将自己的动产家具寄存在他人处,并约定相关权益和责任的一种合同关系。寄托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涉及到财产权益和民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将自己的家具等动产寄存在他人处,这时寄托合同的签订就变得尤为重要。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将作为合同有效性的前提,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落实。同时,合同中还需要详细描述寄托的家具种类、数量、品质等基本信息。这有助于确定双方当事人对于寄托家具的理解和认可,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涉及到寄托期限的约定。这涉及到寄托家具的存放时间、存取方式和相关费用等问题。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寄托期限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并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存取寄托的家具。若是涉及到仓储等专业机构进行存放,还需要约定相关费用和保管要求等事项。
另外,动产家具寄托合同还需要对于家具的保管要求进行约定。这包括合同的签订地点、保管责任和损失赔偿等内容。在家具寄存期间,保管方需要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以避免家具损失或者遗失。若是发生损失,合同中需要约定损失的责任和赔偿方式。这将有助于保障寄托人的权益,并促使保管方对家具的安全进行重视。
合同还需要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等问题。这可以将潜在的合同纠纷降到最低,并为双方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一般来说,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法院诉讼或者调解等方式。同时,合同还需要明确违约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以强化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和约束力。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保障寄托人和保管方的权益,并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寄托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在理解和认可的前提下进行签署。同时,也需要重视合同的履行和执行,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的实现。只有这样,动产家具寄托合同才能发挥应有的法律效果,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甲方与丙方签署了编号为 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经协商,各方就质押合同项下质押动产(以下简称“质物”)的保管事宜达成本协议。
1、法律关系。
1。1甲方将质物交由乙方存储保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保管质物,丙方配合甲方和乙方对质物进行保管。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质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2、丙方承诺。
2。1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不存在品质瑕疵,并对上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3丙方保证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真实和有效。
3、质物入库与交付。
3。1丙方依据本协议将质物提交乙方时,乙方应按照《动产质押合同》所附相关《质物清单》核查丙方交付的货物,三方共同签署《质物入库通知单》后,交付完成。
3。2乙方核查丙方提交的货物时,经甲方同意,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必要费用由丙方承担。
3。3丙方指示其他第三方向乙方提交质物的,乙方在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后,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约定办理。
4、保管地。
4。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质物存放地点。
5、保管期间。
5。1交付完成后,质物的保管期间开始。质物根据本协议被提取后,保管期间相应终止。乙方收到甲方关于质押解除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保管责任解除。
5。2甲方可以随时领取质物。乙方要求甲方提前领回质物的,应提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
6、质物保管。
6。1保管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和丙方的要求,结合质物的属性和特点,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采取适宜的保管措施,妥善、谨慎保管质物,防止质物毁损或灭失。
6。2保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形式处分质物。
6。3质物保管有特殊要求的,丙方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甲方和乙方不承担由此对质物造成的损失。丙方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因乙方未相应采取必要的特别措施进行保管而对质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4保管期间,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质物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还应及时通知丙方。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质物形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5保管期间,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臵质物,或者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扣押质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6。6质物在保管期间所产生的孳息,甲方与丙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约定由甲方收取的,由乙方代为收取、保管,乙方应按质物入库手续办理,并填写《质物入库通知单》。丙方应甲方要求增加质物的,依照本条约定办理。
6。7保管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对质物及相关单证的查验。
6。8保管期间,乙方应当建立质物登记统计制度,定期对质物进行查验、核对种类、清点数目、检查包装和标识,对质物的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去向以及质物的现状进行记录。
6。9乙方应当在甲方享有质权的质物上明显标识设质标签。
7、查询查验。
7。1保管期间,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提交质物保管报告,提交频率为 。
7。2保管期间,甲方有权查询质物,接到甲方的书面查询后,乙方应当及时就甲方的查询事项进行核实,并及时回复查询。
7。3保管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现场查验质物,乙方、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8、质物出库。
8。1《质物出库通知单》是质物出库的有效凭证,非合法持有加盖甲方预留的印章且经甲方指定人员亲笔签字的《质物出库通知单》,并依据《预留印签和签字样式》所提供的印鉴、签字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的,乙方不得办理质物出库手续。
8。2质物出库,乙方应凭甲方签发的《质物出库通知单》注明的各项要素办理。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丙方应当在《质物出库通知单》(保管人留存联)上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3甲方依据本协议第5。2条随时领取质物的,应当持有《质物出库通知单》,乙方审核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8。4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丙方经甲方同意变更质物的,乙方和丙方应当先办理入库手续,再办理出库手续。
9、处分质物。
甲方根据《质押合同》行使质权时,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乙方协助甲方行使质权无需事先通知或征询丙方的同意。
10、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本协议项下质物的保管费、仓储费、运杂费、装卸费、检验费、印花税等因质物仓储保管产生的必要费用由丙方承担。本协议第6。4条规定的情形发生是由乙方原因形成的,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其他原因形成的,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增加的费用由丙方负担。
10。3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1、留置权。
丙方未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协议相关费用的,除乙方享有留置权会影响甲方质权的情形外,乙方对质物享有留置权
12、保险与保证金。
12。1若甲方要求,丙方应当就质物向甲方认可的保险人购置保险,投保的险种、金额、期限应符合甲方要求,丙方应指定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丙方应当协助保险公司办理事故审查以及理赔事宜。
12。3乙方应当就其保管责任投保责任保险,保险金请求权人为甲方。乙方不能投保责任保险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保管责任对应贷款余额的 %的比例向甲方缴存保证金。
13、通信和联络。
13。1本协议项下的往来通知、确认及其他相关文件均应以原件形式送达至接受方(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3。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选择发送电子数据单证。
13。3甲方签发的任何文件应当与甲方预留印鉴及签名样式一致,乙方对甲方签字及印鉴负有审查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乙方因以下情形给甲方或者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1。1在保管期间,除不可抗力的事件外,质物毁损灭失或由于乙方未尽到保管责任导致质物发生变质、短少、受污染等情形的;
14。1。2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质物出库手续的;
14。1。3因乙方原因,存放仓储质物的仓库受到司法机关或任何管辖机构的限制或禁止的;
14。1。4质物进仓混有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及易腐等特殊货物,造成仓储物或仓库损坏,人员伤亡的;
14。1。5因未能及时投保,在保管期间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质物毁损灭失、变质、短少、受污染等情形的;
14。1。6未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要求对质物进行必要包装的;
14。1。7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
14。2因丙方原因致使质物本身受到司法机关或任何管辖机构的限制或禁止,或者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情形,给甲方和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3甲方违反本协议对乙、丙方造成损失的,对乙、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5、甲方与丙方所签署的主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性质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16、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附件《预留印鉴和签字样式》、《质物入库通知单》、《质物出库通知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三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质物名称________,数量________,质量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为实现 号《融资担保合同》的约定,由于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了担保,甲方应乙方的要求,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出借人 ___与借款人 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 ______元。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评估、登记、保险、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所有费用。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质物的状况如需办理保险,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广告位发布广告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位类别、位置及规格
1、乙方租用的广告位属于,
□室内广告位□室外广告位□其它
2、乙方租用的广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租用的广告位规格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广告位租赁期限及广告内容
1、广告位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如甲方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广告位所发布广告的内容为。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广告位租赁费¥______元/,电费¥______元/。
2、上述款项乙方同意按如下付款方式(任选一项,在序号前用“√”表示,未作明示的,视为以种方式付款),
(1)从乙方在甲方的销售货款中直接扣除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支付
(3)其他
第四条 广告的制作与安装
1、广告由乙方自行制作,制作前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须经甲方审查认可。
若乙方委托甲方统一制作,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广告制作费¥_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2、乙方自行制作、委托甲方制作的广告画面之产权及版权均由乙方所有,因广告的版式或内容所引致的纠纷、诉讼概由乙方负责解决。
3、广告由乙方自行安装,安装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按甲方的排期进行。
若乙方委托甲方安装或需甲方协助安装,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安装费______¥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4、乙方的广告安装应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广告的管理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按该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对违法、不健康、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广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室外灯箱广告亮灯时间一般为每晚天黑时至商场营业结束,具体时间以广告位所在商场的规定为准。
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负责保持广告展示面清洁、亮泽及完整,并不作遮挡或覆盖。
甲方可自行或应乙方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的广告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广告的最佳发布效果,维修费用遵循“谁制作,谁承担”的原则。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缴清广告租赁费就从甲方商场撤柜的,若乙方的未结货款在扣除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不足以缴清广告位租赁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拆除乙方广告另行招租,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欠广告位租赁费。
2、合同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广告位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双方应于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
若乙方不再租用该广告位的,自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该合同自动终止。
3、甲方有权将租期已满既未续签合同又未另交广告位租赁费的广告位予以拆除。
第七条 其他
1、租赁期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签订本合同时尚未知悉的政府管制因素等)导致该广告位灭失、毁坏,不能继续租用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收取的广告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实结算和支付。
2、合同期内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广告位租赁费。
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按租赁时间如实结算并退还尚未实际使用的该部分广告位租赁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消费寄托合同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服务合同类型,它是在消费者需求和寄托服务供应商之间建立的一种合同形式。消费寄托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安全、可靠的寄托服务,同时为寄托服务供应商提供一种透明、合理的合同框架,以保障双方利益。
以家庭寄托和宠物寄托为例,本文将从合同定义、合同内容、合同履行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探讨消费寄托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合同定义
消费寄托合同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约定消费者将其需求寄托给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寄托服务,双方就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费用、责任范围等事项达成共识的一种合同形式。
二、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明确寄托服务的内容及标准,如家庭寄托服务包括提供住宿、膳食、健康和安全保障等;宠物寄托服务包括提供住宿、饮食、清洁卫生、照顾护理等。
2、服务时长:规定服务时长及是否可延期,如家庭寄托服务通常按日计费,服务期间不能自行终止;宠物寄托服务则应具体规定寄托时间及终止条件。
3、服务费用:明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如家庭寄托服务的收费标准通常根据住宿、膳食及其他服务费用综合计算,需提前支付50%的预付款;宠物寄托服务则应规定押金、服务费及额外费用等。
4、责任范围:明确服务供应商的责任范围及赔偿责任,如对家庭寄托服务履行不规范或对宠物寄托服务导致宠物伤亡等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赔偿。
三、合同履行
1、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有权依据合同享有相应的服务权利,如在服务期间享有住宿、膳食等服务,同时有权就服务质量及服务内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服务供应商义务:服务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寄托服务,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及服务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
四、风险管理
对于消费寄托服务,应该特别注意风险管理,以防止服务提供方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或未能使用服务,服务供应方不承担任何返还或赔偿责任。
2、因服务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服务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认真的解决,可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实现;同样,对于消费者的不当行为,也应该按合同约定处理。
3、服务供应商应该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等情况对消费者进行任何不合理、不正当、不或合法的损害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总之,消费寄托合同是一种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服务供应商行为的有效途径。希望相关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在签订此类合同时,认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法、有序、良好的消费环境。
⧈ 动产家具寄托合同
。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年 月 日本合同仅供参考,下面是其他合同范本:店铺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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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论消费寄托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保护
一、引言
消费寄托合同是指由服务提供者收取一定费用,为消费者的物品提供保管、保险等服务的合同。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物质财富和个人安全的日益关注,消费寄托合同日益走俏,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消费纠纷。本文从消费寄托合同的法律适用、维权渠道和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消费寄托合同的法律适用
消费寄托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其法律适用应遵循《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寄托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必须具有合法的标的、内容和形式;
3.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
4.合同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原则。
此外,消费寄托合同还必须遵循《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提供物品寄存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为物品的保管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权渠道
在消费寄托合同中,往往存在着一些糊涂的条款和不合理的处理方式。当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在维权渠道选择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尽可能通过协商来解决消费纠纷,对于能够达成协商的情况,双方都应该尊重协商结果并认真履行;
2.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渠道寻求帮助和支持;
3.如双方实在无法化解分歧,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保护措施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消费寄托合同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都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
2.提高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质量,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3.加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服务提供者协商解决或依法维权;
4.鼓励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避免出现不合理的条款和问题,促进消费寄托合同的平稳运行。
五、结论
消费寄托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消费寄托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需要双方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氛围。同时,消费者还应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来寻求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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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寄托合同是指消费者将自己或者他人的个人物品寄存于特定场所,由专门的企业或个人管理保管的合同。此类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需要各方当事人严格遵守,以维护各自权益。
消费寄托合同中应包含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寄存物品的种类及数量。消费者应当确保所寄存的物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爆炸品、易燃品、毒药等危险品不得寄存,另外应规定寄存数量的上限,以避免财产风险。
二、寄存期限和费用。寄存期限应当明确,一旦超时则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费用应当合理,明确标价,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寄存物品的保管责任。专业的寄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保管用户的物品,确保不会遭受损失或者被盗窃。若出现物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寄存单位应当负责,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寄存物品的提取程序和时限。消费者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自己的物品,并且需要出示有效证件,以证明身份的真实性。若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取出物品,应当向寄存单位提出申请,并且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当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规定时,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惩罚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消费寄托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各方当事人认真对待。消费者在选择寄存服务单位时,需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同时,寄存服务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只有合理合法的消费寄托服务行业才能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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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赠与事宜缔结如下契约:
第一条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条件时,赠与乙方如下动产:。
第二条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乙方达成第二条所列条件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赠与乙方。
第四条甲方应当保证其对赠与乙方的动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第五条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六条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各份契约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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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租赁合同通用版5篇
关于租赁相关的合同大家都有写过吗?一起来看看。租赁是指按照达成的契约协定,出租人把拥有的特定财产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协定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动产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动产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职员
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住宅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一事,经丙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______系______的合法继承人,向乙方转让的房产和宅基地和自留地是甲方拥有合法的继承权,______的共同财产所有权人______对本合同予以确认。
二、丙方对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______合法继承财产予以确认。并对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予以同意。
三、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使用期限为50年,乙方租赁期不超过甲方的使用期限。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化重新约定。
四、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该款中的8000元钱为甲方房产转让价款。该款中的3000元为乙方租赁该宅基地和自留地的租赁费。上述款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租赁合同于双方签字付款后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生效后,土地仍然属于丙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丙两方不得对地上建筑的所有权主张权利。
六、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如有土地征用或被拆迁情况,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该宅基地和自留地及之上的建筑物享有转让、转租权利,如发生继承事宜,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甲方丙方无权干涉。
八、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面积以甲方丙方提供的实际草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动产租赁合同2
甲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农村房屋合作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位于的农村房屋与乙方合作,房屋面积: 平方米;本次租赁及于房屋占用宅基地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合作后上述房屋及自留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享有。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于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扩建、翻建等;乙方有权在宅基地范围内建造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园林绿化。甲方承诺,其对于前述出租房屋、宅基地、自留地拥有完整的权利,有权用前述房屋与乙方合作,以及允许乙方使用前述宅基地和。甲方承诺未于前述房屋、宅基地、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作期:乙方使用上述房屋及其宅基地期限为 20 年,自20__年1 月 1 日交房开始至 2034 年 12月 31 日止。
2、合作期期满后,甲方承诺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合作5 年。
2.合作方式:甲方无偿提供宅基地与房屋,乙方负责翻建与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比例入股,合作期内,甲方占有30%该项目股份,取得净利润30%分红,乙方占有70%股份,取得净利润70%分红。
3.合作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及使用权,甲方股份自动失效。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合作期间相关事宜
1、合作期间,乙方应当合法经营,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合作前所产生的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作期间,如房屋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承诺,在承租期内,对乙方使用或经营该房屋提供(如水电安装,水源、排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协调、房屋产权证)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断电断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期内,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甲方有责任协助调解(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使用或经营上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在装修与经营过程中,所用人工甲方不得干涉。
3、污染相关条例:乙方在经营时,应注重排污问题,不得对水源及土壤造成污染。承租期间,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若无法得以解决,甲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进行从中调解。如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中如出现污染问题,被该地所在相关部门查出或被村民举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经甲乙双方商议,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同意仅张月品夫妇二人可以暂住楼下房子的偏房,若二老过世后该偏房仍属于甲方所有,但甲方只可逢年过节居住,不可长期居住,若乙方有经营上的需求租用偏房,需经过甲方同意。
5、甲方承诺,在房屋建造施工期间、及未来运营期间二老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建造及运营。若乙方运营过程中影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由甲方自行安排老人,与乙方无关,不可对乙方的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房屋建造施工期间二老暂时搬离,若在房屋建造及未来经营过程中二老身体出现状况,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6、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租用该房屋时,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归乙方所有,所有墙面、地面、屋顶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诺,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营债务及产生的租房税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在合作期限内,政府对于合作范围的宅基地或者指定使用的自留地以及房屋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甲方按政府赔偿款百分七十赔偿乙方,本合约终止。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合同后,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违约或者甲方违反承诺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按照乙方实际对该项目投资付出金额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违约导致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对投入该房屋及园林改造的资金(届时以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出具咨询报告书为准)2倍赔偿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租赁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固定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合作期内经营使用该房屋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如发生一切不安全因素,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或继续合作权。
2、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宅基地进行园林改造,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支配使用。如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
3、甲方合作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已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在本协议上没有签字视同默认。
4、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所作的补充内容经协商后可另签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作的房屋、宅基地的平面图、照片、产权证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也作为本协议的内容。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名人手指模) 乙方:(签名人手指模)
年月日:年月日:
动产租赁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常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动产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型号:ZL-50装载机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洛南 用于 路面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
2、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四、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 1 人,由甲方负责食宿,补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20__ 年 9 月 9 日(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起算租金)至工程结束止,租赁期满后,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3、双方约定该设备租赁费为 15000.00元/月,折合 500.00 元/天。
4、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票作为结算依据,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主油由乙方负担。
2、甲方在作业期间每月有三天的设备检修时间,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在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造成设备故障停工三天以上者,乙方应扣除相应超出天数的租赁费。甲方不负担其他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因违章操作而出现的不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应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因非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的停机(如下雨、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4、乙方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支付对方总合同款1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时 间: 年 月 日
乙 方: 时 间: 年 月 日
动产租赁合同5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租乙方装载机壹部,现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费用:月租金 元(大写: )
三、租赁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赁计时方式:以30天为壹个月。在施工期间,如遇天气影响或其它人为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耽误的时间必须计为租赁时间)。
五、付款方式:每月月底一次性结清。
六、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司机的食宿和装载机燃烧的柴油 (进场时乙方加满柴油,退场时甲方为乙方加满柴油),施工期间装载机手的工资和机械的保养、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在停工期间,甲方也必须按相应租赁费用计费。
3、乙方负责装载机的进、退场,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果由于乙方机械损坏,修理时间太长,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其停工修理影响的工作日,或视情节辞退另租其它机械,租金不足月可按日结算。
4、机械手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的一切机械事故和安全事故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械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没有甲方专职管理人员调遣,杜绝擅自动用挖机,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注意各自的安全。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工程结束,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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