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热门12篇)_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发布时间:2023-0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热门12篇)。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创新基金项目介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申报创新基金9大意义
1、国家认可
2、政府拨款(50-300万)
3、企业招标
4、方便融资
5、提升品牌
6、激活创新
7、优化结构
8、产业化发展
9、培育新产业
在超过90%的企业中,创新基金常常是企业获得的第一笔国家政府资金资助。在创新基金的示范作用下,立项企业不但获得了创新基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支持,而且受益于政府基金的信誉,更易于从资本市场和其他资金渠道融资。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
2、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 (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3、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
4、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
5、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发的经费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5%
6、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30万元;
7、职工人数≤500人;
8、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
9、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如: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
10、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 企业基本资料
1. 企业简介
2. 企业章程
3. 开户银行及账号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 验资报告及相关会计证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7.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最高学历证明、专业、职位
(二)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1. 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 最近2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报表附注)
3. 相关会计证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年检登记)
(三) 技术创新及转化能力证明材料
1.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在申请当中的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技术合同等
2. 企业产品介绍,包含:产品照片
3. 企业销售或订货合同
4. 其他证明文件: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等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杭科计[2004]87号
杭财企一[2004]566号
为了进一步鼓励与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增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市政府《杭州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3]20号)、《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管理办法》(杭科计[2003]128号,杭财企一[2003]770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资金来源及用途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公室每年从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我市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省创新基(资)金]项目,重点用于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企业承担的国家或省创新基(资)金资助项目。
二、奖励条件
申请奖励的项目和企业须具备如下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杭州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2、项目实施单位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并属我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申请奖励项目须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省创新资金资助,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已进行了配套;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了专家组验收,验收合格,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奖励标准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项目奖励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7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四、奖励项目审理程序
1、奖励资金的安排遵循项目择优和地区平衡兼顾的原则;
2、申请奖励的单位应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奖励项目申请表》,连同企业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概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专家验收意见、项目受财政部门资助情况的文件和凭证等资料,报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科技局和财政局;
3、市科技局和财政局每年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项目,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奖励资金审批、拨付及财务处理
1、市科技局根据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公室审定结果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并按市政府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2、企业收到的奖励资金应专项使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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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指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旨在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创新创业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结构进一步转型升级。
一、申报类别
(一)初创项目。
支持初创企业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二)创新项目。
支持成长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二、不支持领域
(一)电子信息领域不支持网站建设类项目、游戏类软件项目、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
(二)生物医药领域不支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项目及产品等。
(三)环境与资源领域不支持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常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油烟净化技术、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低技术水平重复生产的低端微滤/超滤膜材料、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产品、缺乏核心技术且无扩展的自动监测系统。b5E2RGbCAP
(四)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不支持对环境有显著污染、高排放低效率的技术与产品及技术已经成熟的一般性产品。p1EanqFDPw
三、经费支持方式及实施期限
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初创项目每个项目补助30万元,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补助60万元。/ 3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实施1年后市科信局组织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DXDiTa9E3d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应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且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2013年末,申报单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为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为10%以上,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应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资产负债率应不超过70%。RTCrpUDGiT
(一)初创项目。
初创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5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5PCzVD7HxA
(二)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后,2011年1月1日之前。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jLBHrnAILg
五、申报材料
(一)通知中总体要求的申报材料。/ 3
(二)可行性报告。
(三)自筹资金承诺书。
(四)若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五)若有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请提供。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xHAQX74J0X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书中项目的执行期统一为: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
(二)已有在研国家、省、市级创新基金(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三)一类新药项目可以不设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LDAYtRyKfE
七、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蔡凌宏。
联系电话:83124042。
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409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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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申请须知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市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上海市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择优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项目。
第一章
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支持的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上海市创新资金本重点支持范围是科技部颁布的《2008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
(二)承担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上海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 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项目;
3、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
4、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的创新项目。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或上海市创新资金已支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7)《指南》中明确当不支持的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
(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四、支持的方式和项目类型
上海市创新资金采取市区联动支持方式,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配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创新资金”)。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围绕每国家和上海市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1、企业至少有三年以上的运营时间,符合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一般申报要求,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8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2、申请重点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符合《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4、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5、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注:2008年申报企业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7企业营业收入-2005企业营业收入)÷2005年企业营业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7净利润÷2007平均净资产×100%。
6、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7、企业已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
8、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50-10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
(二)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
3、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
4、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营业收入。上海市创新资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
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的执行期可以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创新资金及国家创新基金数额等 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6、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45万元,崇明县、奉贤区和金山区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其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
(三)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2008贷款贴息项目以2007年4月1日起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企业和项目得到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上海市创新资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
4、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5、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45万元,崇明县、奉贤区和金山区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其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
(四)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小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07年5月1日以后),且没有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10-20万元;区县财 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
第二章 项目申请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以企业送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出具的项目材料签收单)至服务机构的日期为准。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以区县科委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至市科委的日期为准。各类项目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如下:
1、重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9日。
2、一般项目: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其它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一般项目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分类参见《指南》)
3、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企业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企业注册材料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企业注册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4、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
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将注册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用夹子固定,并于系统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交服务机构审核,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服务机构查验。
★注册特别提醒:
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时,请务必填写股东构成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服务机构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保信息内容无错误、无空项,同时打印企业承诺书及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需留存一份备用);
(二)项目申请流程
1、本和以往完成注册的企业,将企业注册材料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审核,并由区县科委出具项目材料签收单(加盖区县科委公章或业务章有效)。企业可登陆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下载“2008年创新基(资)金项目材料签收单”。
2、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4、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项目申请资料(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填写项目申请资料过程中,注意按要求填写附件摘要);
5、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中生成项目申请资料PDF文件,打印该文件,与相关附件及企业注册材料形成书面申报材料;
6、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区县科委审核。
7、企业在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区县科委出具的项目材料签收单一并送交服务机构,并将网络工作系统中填写完成的电子申请 资料上传至服务机构。(注: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正本”一份,“正本”指附件中审计报告为原件的一份完整申报材料,企业应在该申报材料封面右上侧注明“正本”。申报材料不需装订,用夹子固定即可。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企业做好备份工作)
★申请提示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可以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交服务机构进行审核(注:附件中审计报告为原件),由服务机构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资料(项目名称为产品名称,一般不要××研究、××技术)。
(2)附件材料;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6年、2007年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8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请重点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5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8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本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请重点项目需附国家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注:附件材料按项目申请资料中第八部分附件目录顺序整理,每页标注页码(起始页码为1)。附件目录也应标注页码。
(3)企业注册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在同一内,同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企业根据申请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
2、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3、本《申请须知》和《指南》中明确要求的各类材料和附件,以及对各类材料和附件的形式要求,是项目受理审查和评审的必备依据,申请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供。所缺部分,均认为申请企业无法提供。
四、重点说明
(一)重点项目
1、区县科委根据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推荐项目。如申报企业已获科技小巨 人(培育)企业立项,市科委与区县科委不再重复资助,直接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如申报企业未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立项,区县科委应承诺项目立项后区县财政资金按1:1与上海市创新资金配套支持。
2、企业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为100-200万元,申请地方创新资金数额不超过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
(二)一般项目 1、2007上海市创新资金已立项、国家创新基金未能立项项目,经市科委与区县科委确认,同一项目可再次推荐申请国家创新基金。企业需进行情况分析,说明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申请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企业申请材料须重新申报,并在附件材料提供项目进展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在2008年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公布后,另行通知。
2、企业申请地方创新资金数额一般不超过55万元,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三)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1、区县科委根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条件推荐项目,并承诺项目立项后区县财政资金按1:1与上海市创新资金配套支持。
2、企业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为20-40万元,申请地方创新资金数额不超过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数额。
3、注册在本市孵化器基地内的企业,如已获2008年上海市孵化器内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立项,本不得申报。2008年孵化器内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相关说明参见《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创新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上海市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通知》,可登陆上海科技网()查阅。
(四)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属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支持范围,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群体的快速成长。本重点支持为行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的高技术服务。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立项审查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考察企业的行业背景、管理水平和服务经历。技术创新性表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采用的技术的先进程度、作用和效果等方面。商业模式创新表现在服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管理的创新、行业的适用程度、赢利能力等方面。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进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增值的、智力密集型的专业化服务类项目;
2、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是一般企业单独完成成本高,须借助专业化技术服务手段来实现;
3、企业应具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技术优势,有成功服务的经历,有明确的企业(机构)客户服务目标群体,服务收入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业应是技术、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企业,企业中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5、所提供的高技术服务应具有“应用性、集成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有自主技术创新内容,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6、本不支持科技成果与产品的交易和检测、科技(管理)咨询;服务对象为本企业(集团)成员或以会员费为主要赢利手段的服务等项目;
7、企业按照《指南》中高技术服务业的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资料,附件中须附技术服务合同。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创业型中小企业如何根据自有资源,制定正确战略计划,实行战略管理,是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战略由这样一些决策共同构成:确定或反映创业型中小企业目标的决策;规定业务或服务范围的决策;确定创业型中小企业将要成为何种经济组织的决策;创业型中小企业为其员工、顾客和社会所作的经济贡献的决策。本文就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计划的制定、实施战略管理的原则、选择模式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管理;探讨[中图分类号]F276.3[作者简介]程艳,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经系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广西柳州5450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01-0022-03
战略是组织者为了自身的生存、稳定和发展,根据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资源条件,对组织发展目标以及实现组织目标途径的总体谋划。并且,通过对各种资源的重新组合,加以利用,以达到创造市场价值目的的商业行为。
创业型中小企业,是指目前尚处在创业阶段,但由于自身的某些优势(行业领先、技术垄断)而可能在将来迸发出潜力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得到高投资回报的创业企业。创业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很多,如企业资金困难、人才缺少等。为此,创业型中小企业决策者要制定适合本企业的战略计划,制定出远景目标,确立企业的使命,是迫在眉睫的第一要务。
一、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的建立
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决策者对企业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进行分析后,对未来进行判断,创建企业战略,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明确创业型中小企业的远景。企业远景是为企业描述发展方向,回答企业要成为一个什么类型的公司,
要占领什么样的市场位置,具有什么样的发展能力等问创业型中小企业清晰自己远景,他要求企业决策者有题。
洞察本企业业务中将要发生的变化以及将要出现的市场机会能力,客观地对待所要面临的市场环境、竞争环境、技术环境、管理环境等,理性地分析所需要采取的措施,提出一个切实并且有吸引力的概念,进而规划企业的行动,激活企业的战略。
(二)确立创业型中小企业使命。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我们的业使命,是基于中小企业“我们的业务是什么”、
务将是什么”以及“我们的业务应该是什么”等一系列看似简单却又难以回答的问题延伸出来的。为此,制定企业使命,需要根据能力、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认真考虑。制定的使命要现实可行,要让全体员工理解,并为之产生自豪感、凝聚力。创业型中小企业决策者制定本企业的使命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国家的使命。创业型中小企业要有产业报国之执行国家政策方针,实施国家能源战略,提供可靠的情,经济产品,满足社会的需求;促进国家利益的长期化和最大化;按时、合理纳税,支援国家建设。
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管理探讨
1.促进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实现社会
2.对社会的使命。
用实际行动支持公益事业,保护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3.对员工的使命。
使员工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创造信任、尊重与和谐的氛围,从各方面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成功,提高员工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以共赢为目的,帮助合作伙伴4.对相关利益的使命。
获取合理的经营收益,通过稳定的经营,持续创造价值,为投资人提供理想的投资收益。
(三)确定创业型中小企业的目标。创业型中小企业只有明确战略目标,才能根据实现目标的需要,合理分配各种资源,正确安排日常经营活动,恰当地指明任务和职责。没有确定的目标,企业的使命就会形同虚设。
社会赋予1.创业型中小企业目标的三个层次:首先,创业型中小企业的目标。如企业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目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考虑可持续性目标,企业生产经营必须考虑的商业道德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等。其次,企业的整体利益目标,如企业提高经济利益的目标,增强自我改造和技术装备的目标,改善员工生活、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目标等。最后,企业中员工的目标,如提高职工经济收入、职工福利待遇,完善社会保障,培养员工工作兴趣等。
2.创业型中小企业的目标要达到以下要求:(1)创业型中小企业目标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特定的主题,不应该是模糊不清,过于抽象。(2)创业型中小企业目标是可以测量的,尽可能地用定量化指标来描述。(3)创业型中小
(4)目标应该是积极企业目标要有一个明确的实现期限。目标高于现实,但又不是高不可攀,既具有挑战性,又具有可操作性。
(四)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计划制定。创业型中小企业制定战略计划,其目的是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成功程度。战略计划应包含的内容:一是企业进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前,战略就已经先行制定完成。二是战略制定是面向未来的,具有针对性。三是要让战略得到真正实施,必须在可能的范围内让管理者和下属明白行动方向。
如何制定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计划,创业型中小企业领导者从以下方面入手:
获得相关信息。知彼知已,百战1.利用现有的网络,不殆。在科学技术发达、通讯系统完善的环境下,信息流量超大,给广大的创业型中小企业制定正确的战略带来在这种形式下,创业型中小企业了前所未有的情报资源。
领导者应当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发展方向,制定面向未来的、具有针对性的总体谋划。
(1)建立企业总体目标。由2.战略计划的制定程序。于创业型中小企业还不是多种经营企业,一般说来,总体目标不要复杂。(2)制定经营战略方案。创业型中小企业制定经营活动范围和目标,提出经营战略与下一年度的临时目标。因为一个清楚的战略方案可以使创业型中小企业员工更加明确自己的生产经营范围,占领相应的市(3)制定中长期计划。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创业型中小企业领导者要制定3-5年的中长期计划,明确今后经营重点。中小企业由于财力、物力和人力等因素限制,不可能所以,创业型中小企业制定在多个行业都具有竞争优势。
中长计划时,应侧重于专业化发展,集中企业内部的优势(4)合理分配资源。资源,突出核心专长。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内部资源是非常有限的,要高效地运用现有的资源和潜在资源,以最小的耗费取得最大的效果,就要做到资源开发符合总体规划,资源要综合利用,资源利用符合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实施的原则
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进入战略实施阶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就必须从概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因此,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通过一系列行政、经济等手段,将战略的构想转化成战略的行动。为此,在战略实施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度合理的原则。在战略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较大,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执行人员大胆地创造、大量革新,没有创新精神,战略就得不到贯彻实施。在战略实施中,战略的某些内容或特征有可能改变,但只要不妨碍总体目标及战略的实现,就是合理的。
(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战略的实施应当在高层领导人员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只有这样,其资源的分配、组织机构的调整、企业文化的建设、信息的沟通及控制、激励制度的建立等各方面才能相互协调、平衡,才能使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
(三)权变原则。创业型中小企业在战略实施中,事情的发展与原先的假设有所偏差是不可避免的,这时需要把原定的战略进行相应调整,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变化、造成的后果和应变替代方案都要有足够的了解和充分的准备,使企业有充分的应变能力。
三、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实施模式的选择
实施战略过程是实现目标的过程,是战略真正付诸行动的阶段。创业型中小企业领导者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单位的战略模式,实施战略管理,使战略产生效果。战略实施模式有如下几种:
(一)指挥型模式。指挥型模式是创业型中小企业领导者要求战略计划人员去决定企业所要采取的战略行
23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管理探讨
创业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在制定出满意的战略后,就要求员工去执行战略计划,自己也投身于战略的实施当中,体验执行战略过程中的艰辛与快乐,同时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收集和掌握各种信息,为决策下一阶段的战略管理提供依据。
(二)变革型模式。变革型模式是创业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将工作重点放在战略的实施上,企业的决策者在单位各部门的帮助下,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变革,建立新的组织结构、新的信息系统,兼并或合并经营范围,采取新的措施及激励手段,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争取得到大多数员工的支持,增加成功实施战略的机会。
(三)合作型模式。合作型模式是制定战略的管理者启发其他员工来考虑战略制定与实施的问题。这种模式可以直接听取职工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加以综合分析,保证决策时所使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从而提高战略实施的有效性。
(四)增长型模式。增长型模式是中小企业决策者鼓励其他管理人员制定与实施自己的战略,然后从中取优。这有利于促使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寻求创新的机会,充分挖掘本企业的内部潜力,确保企业价值能更好地增长。这种战略集中了一线员工的经验与智慧,企业领导者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给下属成员。
在实施战略过程中以上四种模式是交叉或混合使用的,采用何种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程度、发展变化的速度及创业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状态。
四、创业型中小企业战略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也是战略的执行过程,为此,在战略执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培养企业团队精神。团队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相互协作的个体所组成的正式群体。团队精神是团队的成员为了团队的利益和目标而相互协作、尽心尽力的意愿和作风。在志同道合基础上,团队成员作用互补,只要企业战略决策合理、科学,员工士气高涨,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此,创业型中小企业在执行战略的过程当中要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把个人成长融入到团队的长远发展中,员工之间敬业、协作、沟通,为实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检查机制。创业型中小企业要建立适合于自身企业战略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企业战略目标制定后是否得到落实,检查是关键一环,否则企业的战略目标沦为口号。只有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人性化的适合于自身企业战略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才能达到实现战略目标、完成企业任务的目的。
(三)防止盲目多元化。创业型中小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优势资源,突出核心专长,实行一体化战略,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支出,为企业提高利润增长空间。实行专业化经营,能够以较高的效率为某一战略对象服务,从而超过在较广阔范围内竞争的对手,企业才具有持久的竞争优势。如果创业型中小企业盲目多元化生产、经营,就会影响资源整合,结果带来资源的分化,最终导致企业竞争失败。
(四)加强创业型中小企业间的联盟。战略联盟应该成为我国企业国际化的重要手段。创业型中小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只能通过不断内部挖掘来实现,而内部资源是有限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速度因此被限定在企业自身的资源范围内。而在网络经济发展的时代,企业间的竞争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可以通过战略联盟转化掉某些经营资源方面的劣势,竞争优势将更多地依赖于对投入要素的合理利用,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源于技术上的创新和企业间的信息共享。
五、结论
战略管理是一种以思想性、创新性为特征的管理,要依靠科学理论知识和方法为指导。创业型中小企业作为国家财富的创造者之一,是国家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创业型中小企业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必须具备战略管理观念和意识,以此来指导中小企业的实践,科学地制定战略计划,实施战略管理,确立企业的发展方向,巩固目前的地位,研发创新更尖端的产品,拓展新市场,使之能对竞争对手构成威胁,这样才能保持创业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长期繁荣与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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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方华.企业战略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陈期瑾]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七、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周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15天通知对方。
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7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职位为 ,乙方应经过 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在每月20日发放上一个月的薪水。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提升或降低。
(二)甲方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设置绩效奖金,如果乙方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等。
(四)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上班时间为上午8:30-9:3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6:30,乙方可在规定时间段灵活处置。每星期工作五天,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金。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一)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11月9日—11月8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 壹 年。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13、我观察,我快乐,我实验,我收获。
14、科技,用创新告诉世界。
15、科技产业化、创新联锁。
16、科技传播文明,创新成就辉煌。
17、今天的好主意,明天会带来伟大的成果。
18、金融促进科技进步,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19、飞向科学的天空,游过知识的海洋。
20、海洋金融是联系世界各国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纽带。
21、用技术创新改变未来世界。
22、上下沟通达成共识,左右协调取得进展。
23、插上科学的翅膀,争做未来的小人物。
24、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快创新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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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问答(2008年)
一. 我国为什么要设立“创新基金”? 1.背景
⑴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 ⑵资金短缺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
⑶通过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世界各国普遍选择和成功实践 2.经过 3.宗旨
⑴政策性--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政策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⑵引导性--引导性资金,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等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
⑶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风险较大,市场失灵的阶段。4.实施情况
1999~2007年,创新基金共受理40324个项目的申请,批准立项11980项,支持金额总数70亿元,平均每项58.5万元。
截止到2007年底,共完成创新基金项目验收5382项,验收合格率84.3%,国家财政支出收益比例为1:5.8。
2007年受理申请项目3120项,立项1151项,安排2006年项目962项,共安排立项2113项,资金125620万元,其中无偿资助1652项,贷款贴息101项,服务机构补助资金258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2项。
二. 创新基金支持什么样的项目?不支持什么样的项目?
1、一般项目的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指南”中未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2、重点支持的项目
●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节能降耗效果好和环境友好型的项目;
●地方基金(资金)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 ●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及出口导向性的项目;
●高技术服务业项目——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项目;
●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新项目;
●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补贴资金项目;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
3、不支持的项目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项目;
●技术含量低,技术水平一般,无自主创新或单纯基本建设的项目; ●知识产权不清晰的项目;
●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已获得国家科技经费支持又未验收的项目; ●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过大的项目; ●“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 创新基金支持什么样的企业?不支持什么样的企业? 1 支持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R&D人员不低于10%;申请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的企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0%,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60%,高级专业人员≥20%);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70%;每年用于
R&D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重点支持的企业
●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初创期和成长性好的企业; ●科技人员为高技术成果转化而创办的企业; ●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不支持的企业
●外商独资或占股50%以上的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已经上市或上市企业股份占
50%以上的企业。
四.企业立项后能获得创新基金什么样的支持? 1.无偿资助 金额:
一般项目≤100万元 重点项目≤200万元 条件:
①项目处于研究、开发及中试,产品尚未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②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生物医药项目可放宽至三年,完成时有明确的考核目标: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③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企业职工≤300人,净资产总额≤3000万元,年销售额≤3000万元;
④项目新增投资不大于1000万元,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⑤在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应大于申请基金(含地方基金)的数目; ⑥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⑦地方基金支持金额:A档≥55万元,B档≥45万元,C档≥35万元;可降低一档支持,但不得低于35万元/项(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匹配资金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100%(西部地区不低于50%)。2.贷款贴息 金额:
一般项目≤100万元(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的实际利息计算)
重点项目≤200万元
条件:
①项目需要中试或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
②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有意向贷款的项目(有效期从2007.4.1至项目完成时止);
③项目执行期2~3年;
④企业职工≤5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新增投资一般不大于3000万元,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⑤地方基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5万元;匹配资金额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金额;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⑥经科技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给予重点支持。3.重点项目的资助
无偿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 重点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主题,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指南中带*号的方向;
●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 ●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企业具有高成长性;
●地方基金支持额度≥申请创新基金额度;
●已获得过创新基金资助,且项目验收合格;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
●企业职工人数≤500
人;销售收入≤1亿元,资产总额≤1亿元。
4.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无偿资助
●重点支持初创期小企业,注册资金≤300
万元,注册时间≤18个月(有专业孵化能力的服务机构内企业注册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以后;其余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时间为2007年5月1日以后);
●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创新项目; ●没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资助金额20—40万元,服务机构或推荐单位应等额支持,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的认定和项目的申请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工作指引》执行;
●对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内设立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5.欠发达地区专项试点
●欠发达地区试点支持西藏、青海、宁夏、新疆、贵州、广西; ●试点单位应根据本地区资源、产业特色制定三年发展规划,从确定的支持范围内提出申请项目;
●项目申请程序、支持方式同一般的创新基金项目,但评价指标体系由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6.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的公益性技术服务进行补助。择优选定一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并在一定的有效期内对这些机构的技术服务行为进行持续性补贴。重点支持中央和地方共建具有行业特色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支持体现本地区的行业特色、发展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条件:
●企业已运行两年以上; ●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技术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或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等服务;
●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和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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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成功案例;
●具有明显的专业特点,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为完备的技术条件和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限额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不超过
15项;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般不超过8项。
7.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从而实现间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方式包括:
阶段性参股,以参股方式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再进行股权投资;
跟进投资,由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与创业投资企业共同进行股权投资;
投资风险补贴,对创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投资保障,对创业投资企业重点关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先期予以资助,促进企业达到投资标准,使创业投资企业完成 投资。
详见财企[2007]128号文。五.创新基金如何管理?
1.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 2.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和组织单位
推荐单位是归口管理辖区内的创新基金工作的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是推荐单位。
项目组织单位是具体组织该辖区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地方评审和立项等工作。推荐单位同时也可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其它省以下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具备条件的可作为项目组织单位: 3.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从事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工作机构。一般服务机构由项目组织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审核认定和管理,管理中心备案;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工作指引》执行。4.监理机构 管理中心 地方监理单位 5.管理网络示意图
六.如何申请创新基金?
1.时间
①一般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②重点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①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抚育机构内企业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其他企业为12月15日;
②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5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③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④ 欠发达地区专项试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申请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申请资料日期为准。2.程序:
先注册,后申请;申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创业投资机构要先申请资格认定。
注册:已申请过创新基金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未申请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下载法律文书和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将已盖公章的注册承诺书、信息表、营业执照、税证、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送服务机构认证,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完成注册。
申请流程:企业→服务机构→组织机构→推荐机构→管理中心 3.申请材料及附件
按要求在线或离线填报申请材料,提交承诺书和声明; 主要附件:
●营业执照; ●经审计的06.07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审计报告(含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2008年新注册的企业,只需报送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专卖、专控或特殊行业许可证;
●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证明文件;
●有利于项目申请的佐证材料(如技术、查新、鉴定、检测、用户、环保、高企、获奖、验收、产品照片、留学人员等);
●技术转移项目必须提供技术转移合同(技术持有单位必须为省级以上的法人单位,国际技术转移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的中外文本);
●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证明、驻外使馆或省级以上留学服务人员中心的有效证明;
●“指南”要求的附件;
●在线申请,但要提供一套完整的书面材料。(申请书、附件、企业注册信息、合同草本、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等,并按此顺序装订,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和推荐单位名称); 已获国家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须提供立项和验收文件。4.申请时有何限制?
●企业和项目属支持范围; ●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已在管理中心注册的企业才可申请; ●一个企业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不予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申请;
●一个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后才能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当年不得申请;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 ●申请后不得补充材料;
●推荐项目地方支持总金额≤在中心备案的地方基金金额; ●更换推荐单位、组织单位的项目须在新的推荐单位重新立项(或地方资助后)方可再申请;
●2007年立项而未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2008年可直接申请。地方支持的资金可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08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支持金额和推荐要求与2008年一致。2007年已申请但国家未予立项的项目,而推荐单位确认比较好的,可再次推荐,但需说明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并重新申报材料。七.创新基金项目如何评审、立项?
1.项目评审、立项
未设立地方基金的推荐单位对申请的项目可不进行地方评审,择优推荐并明确资助金额,填写推荐意见;
①一般(含重点)项目:
企业申报→服务机构审核→组织机构评审→推荐机构立项或承诺匹配→管理中心评审、评估和立项建议(部分重点项目须实地考察、答辩等)→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立项公告并有2周的异议期→签合同 ②创新项目:
初创期企业申报→服务机构征集、评审→推荐机构核准、立项→管理中心评审、评估→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立项公告并有2周的异议期→签合同 2.评审专家的组成
国家评审组:≥4(另配备一名或以上的财务专家)地方评审组:≥3(另配备一名或以上的财务专家)3.项目评审评价性指标
●企业发展能力(企业家素质及经营团队的能力、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产业化基础、经营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 ●项目技术创新性(技术创新程度、技术转化为产品的可行性、技术先进性、技术含量);
●产品市场前景(市场需求程度、市场定位合理性、竞争优势、目标的合理性及实现的可能性);
●商业模式(项目产品开发和生产策略的合理性、市场营销策略、项目产品获利方式、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的合理性);
●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审查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先进程度、作用和效果等)和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创新、管理创新、行业的适用程度、赢利能力等)。4.企业的财务评价:
①初创期企业的财务评价:
●企业财务状况(资产结构及质量、权益类资产与负债类资产比例理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资金实力与项目的匹配性);
●项目评价(投资预算合理性、已完成投资真实性、新增投资筹措可行性、经济效益预测合理性和可能性)。②成长期企业的财务评价:
●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利润率及利润增长、现金流量净额、销售收入增长);
●项目评审(同初创期企业)。
③修正性指标 真实完整(系数1.0)基本真实完整(系数0.95)一般(系数0.9)5.筛选性指标
没有创新、技术不可行、知识产权不清晰、技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新增资金筹措不可行、财务信息严重失真或错误等为一票否决指标。6.联合评审
2008年联审工作重点转到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评审上,从37家推荐单位中选择约20家单位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广到对所有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评审。联审时间在10月份。7.地方评审结果
作为创新基金评审的重要依据,地方专家的评审分数占有全部分数的一定比例;评审结果分为A、B、C三档,A档为85分以上,B档为75-85分,C档为65-75分;财务专家评审分数必须在60分以上。八.申请哪种支助方式为好?
●只能选一种; ●项目处何阶段,属那类项目; ●项目新增投资额和完成时间; ●项目创新和技术水平;
●企业实力(注册金额、自有资金、净资产等); ●企业发展阶段;
●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和贷款额; ●“指南”中相关规定。
九.申请多少资金为好? ●项目和企业水平;
●项目的新增投入和产出; ●企业的净资产和自有资金; ●执行期内能获得贷款的额度。
十、填报申请材料时要注意什么?
1.认真阅读、掌握创新基金管理文件精神 2.从“指南”中对号入座 3.填报申请书时要注意:
●项目起始时间,执行期; ●分清“企业”、“项目”、“新增”; ●贷款有效期。
4.填报可研报告时要注意:
●按可研报告提纲撰写,不得漏项; ●数据与申请书一致; ●前后一致;
●论点、论据正确、鲜明、有说服力; ●提供必要的附件;
●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投资预算的合理性。
创新基金网站: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流程,自愿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可靠,相关数据真实。
二、申报项目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状况清晰,无侵权行为。
三、如有发现并经证实本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内容失实,本企业愿接受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部门(下称管理部门)视情做出的处理决定。
1、撤消本企业申请资格
2、终止立项合同
3、如已拨款,由管理部门如数追回
4、由管理部门通过公共媒体通报披露
5、自发现之日起,五年内取消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资格,触犯法律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名称(企业法人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2007)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项目和企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申请须知。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承担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资金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
2007年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执行,优先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企业和项目,包括: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2.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3.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及项目;
4.在北京市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5.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6.优先支持企业间的合作,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7.已获得国家政策性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科技项目。
三、创新资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 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
(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四、创新资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无偿资助项目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项目或放宽至三年),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
3.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创新资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资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6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5.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2000万元;
(二)贷款贴息项目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2007贷款贴息项目以2006年4月1日起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4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6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章 项目申请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7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服务机构,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服务机构日期为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企业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服务机构;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市科委,市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按“创新资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2006年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7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7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本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技术转移类项目需附相关合同;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报告);
三、注意事项
(一)2007年北京地区共有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海淀园区管委会等三家推荐单位具备向科技部推荐创新基金项目的资格。北京地区的申报企业只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其中一家推荐单位申报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发现重复申报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地方创新资金及国家创新基金的资格。
(二)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地方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对于2006年以前(含2006年)已申报国家创新基金或地方创新资金但未立项的项目,今年申报时请慎重考虑,如无重大改进地方创新资金将不予受理。
(四)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认为企业无法提供。
第三章 评审立项
2007年创新资金评审工作按照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从全市统一的专家库选聘专家,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对经过评审给予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将通过北京市科委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财政部门备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分档支持。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中符合国家创新基金条件的将由北京市科委统一推荐至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第四章 服务机构 北京市科委委托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作为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创新资金的有关信息可从市科委网站查询,也可向创业中心咨询。
创业中心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健翔桥北300米路东)受理: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4853165/66-226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受理码:_________ 立项代码:_________
第一条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年____月至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开始后的第____个月。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 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达到______阶段;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万元;新增就业人数达_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 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万元、累计交税_____万元、累计创汇____万美元。
3. 技术指标: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工作原理及创新点论述见附件,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8226; ___________________
#8226; ___________________
#8226; ___________________
4. 质量标准
#8226;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26;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26;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计划为实施本项目寻求向金融机构贷款,甲方计划为乙方提供贷款贴息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签字后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乙方不能为实施本项目从金融机构贷款,甲方将取消向乙方的贴息计划,并中止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在规定时间从金融机构贷款,且向甲方提供贷款合同和付息凭据复印件后,甲方将安排向乙方贴息,实际贴息数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为限。
第六条 甲方将分两次向乙方拨付贴息款。在乙方提交贷款及付息的有效凭据后,甲方将视乙方半年或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首次拨款时间及金额。首次拨款额为乙方首次提交有效付息单据额的_____%,且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贴息数额的____%为限。余款待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行拨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贷款证明的时间。
第八条 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在本项目执行起始时间后:
1.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____月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地方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如实按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和统计快报。
第十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一条 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本合同修改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在今后一至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四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及相应的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起始时间:__年__月__日 (甲方第一次贴息时间)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使用合同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三、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按工作任务情况发给工资,任务未完成之前每月发一半工资,任务按时完成后补发全部工资,每月标准为 元。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上班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0~18:00,工作时间为9小时。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2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五次作旷工处理。早退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天,一个月累计三次者自愿离岗处理。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负责人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10天以上每月减少发给标准工资。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如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罚款50元。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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