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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访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22

来信来访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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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访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移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保证正常信访渠道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无礼纠缠,威胁辱骂和殴打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所反映的问题,并详细记录登记,接待群众来访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第四条: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呈局领导阅示,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五条:省办(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由局长或主管局长签批后,传至信访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上报省办(或上级机关)。

第六条:市信访局交办的信件,由信访科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送市信访局。

第七条: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访科根据案情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复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复查)报告制作《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答复上访(复查)人。

第八条:群众上访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认真整理登记,呈局领导阅示后,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九条:实行局领导轮流坐班接待、预约接待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十条:每周一上午,由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移民群众,地点在局信访接待大厅,局长信访接待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条:局长接待日由局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科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信访事项,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局长接待日,局长可以委托副局长主持,涉及其他业务科室的,业务科长参加接待。

第十二条: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的上访事项,应当面给上访群众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应在30日内向群众答复,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来信来访制度(篇2)

一、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是加强沟通,树立形象,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途径,全体成员应高度重视。

二、来访接待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三、预约来访,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和意愿,预先做好接待准备,通知有关人员,提前五分钟等候。

四、突然来访,要尽快了解来访意图,知会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量满足来访者要求。

五、对所有来访者,要立即招待,请坐并倒茶水;即使有紧急事情要处理,也要立即安排好他们就坐,简短了解情况。

六、做好来访登记,对意见、建议、要求等,要记录内容、时间、来访人及其联系电话,部门可答复的问题立即给予答复,部门不能答复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尽快回复。

来信来访制度(篇3)

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处理来信来访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中队具体办理。

三、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妥善处理。做到不拖、不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具体办法:

1、接待人员态度要诚恳,讲解要细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事,要认真对待。对领导和上级转来的信访件要认真及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复。

3、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值班人员在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领导。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本职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以便在解答和处理有关信访时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访接待及案件查处的过程中,相对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来信来访制度(篇4)

一、群众来信

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办党组书记、主任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分管领导。

4、对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二、群众来访

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定接待时间。

4、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5、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来信来访制度(篇5)

一、接访登记制度。信访工作人员接到人民群众来访,应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对来访人员的陈述进行认真登记,必要时制作笔录。

二、阅信、承办、归档制度。对人民群众来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提出拟办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督促检查。结案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统计、归档。

三、请示汇报制度。信访工作人员每月用书面形式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要信(访)案件要随时汇报并填写重要来信请示,及时处理。

四、信(访)案件的分析制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及时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每半年县通报一次信访工作情况。

五、领导接待日制度。局领导实行轮流值班,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解答人民群众询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问题。

六、信访案件立案制度。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需转乡(镇)办理的,及时转办,并督促结果,需县局立案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

来信来访制度(篇6)

信访工作是维护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领导,维护内部稳定,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一切不安定因素,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信访工作责任制:政工干部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信访工作,本单位职工在领导接待日,可直接找单位责任人反映情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助单位责任人开展信访工作。

2、工作方针:责任人应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针,加强防范工作,确保一方的稳定。

3、日常工作:责任人应经常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全体队员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4、处理、回复:责任人接到信访件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写信人作出回复;如本单位不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加剧。

5、部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开展思想交流活动,了解职工最新情况,发现不安定团结的隐患,应立即向单位责任人汇报,同时协助责任人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

6、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时间:8:00—16:00。

7、接待要求:耐心听取,认真记录,细心解答,礼貌用语。

8、本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来信来访制度(篇7)

一、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信访工作由安全储运处归口管理,各处室分工协作,共同办理。

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批转办理信访件。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社领导和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统一保存,并做好结案登记。

四、对于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五、接待来访要热情、耐心,答复问题要细致、准确、诚恳。

六、提高办理效率,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

来信来访制度(篇8)

为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根据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民群众来信接待制度

(一)凡群众来信均应登记编号,来信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

(二)对群众来信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

(三)需要存档的群众来信,应做好归档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则上应将群众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信人员说明情况。

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重大疑难来访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四)对来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

三、总体要求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并讲普通话。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备有开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要认真做好登记,根据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做到当日事当日结。

(五)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六)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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