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经典十四篇)
发布时间:2019-01-13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经典十四篇)。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大 唐 四 川
开发有限公司文件
川 北 电 力
大唐川北生?2011?10号
关于印发《水电厂(站)员工岗位职责》的通
知
大唐昭化水电厂,大唐东河流域水力发电厂,大唐高坑水电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四查一改”活动,安全生产部召集各水电厂(站)对岗位职责进行了完善、修订。现将《水电厂(站)员工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 各水电厂(站)要组织全体员工宣传、贯彻和学习岗位职责,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岗位员工按照新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各水电厂(站)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 1 — 附件:水电厂(站)员工岗位职责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责
通知 抄送:总经理工作部。
大唐川北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11年7月11日印发
— — 2 附件:
水电厂(站)员工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机电维护班班长 职责:
一、全面组织和指挥维护班的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
二、负责公司所属水电厂(站)的技术改造及检修管理工作。
三、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
四、对维护班的安全生产负责,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现象应立即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维护班的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班组成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六、按下达的任务,编制生产工作、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编制工具、材料消耗计划。确定班内设备和生产分工,协调平衡班内工作。
七、组织维护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合格项目负领导责任。
八、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岗位名称:机电维护班副班长 职责:
— 3 —
一、协助班长组织和指挥维护班的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
二、协助班长,负责公司所属水电厂(站)的技术改造及检修管理工作。
三、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
四、对维护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现象应立即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协助班长,负责组织维护班的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班组成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六、协助班长,按下达的任务,编制生产工作、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编制工具、材料消耗计划。确定班内设备和生产分工,协调平衡班内工作。
七、协助班长,组织维护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合格项目负领导责任。
八、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岗位名称:机械维护专责 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设备管理专责的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水平。
— — 4
三、负责机械班现场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机械设备有重大缺陷问题,应立即上报班长,并提出整改方案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全面跟踪整改情况。
四、负责机械专业的相关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技术培训工作。
五、掌握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设备的异常,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意见。
六、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七、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所辖设备能健康持续运行。
岗位名称:一次设备维护专责 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设备管理专责的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一次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水平。
三、负责现场一次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一次设备有重大缺陷问题,应立即上报班长,并提出整改方案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全面跟踪整改情况。
四、负责一次专业的相关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
— 5 — 技术培训工作。
五、掌握一次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设备的异常,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意见。
六、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七、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所辖设备能健康持续运行。
岗位名称:自动控制及监控维护专责 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设备管理专责的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控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水平。
三、负责现场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自控设备有重大缺陷问题,应立即上报班长,并提出整改方案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全面跟踪整改情况。
四、负责自动控制及监控专业的相关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技术培训工作。
五、掌握自控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设备的异常,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意见。
六、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 — 6
七、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所辖设备能健康持续运行。
岗位名称:继电保护维护专责 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设备管理专责的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继电保护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水平。
三、负责现场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继电保护设备有重大缺陷问题,应立即上报班长,并提出整改方案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全面跟踪整改情况。
四、负责对班组的保护定值管理、技术管理、台帐建立、计划实施及班组成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五、掌握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设备的异常,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意见。
六、严格遵守公司两票管理制度,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
七、必须始终如一地贯彻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保证所辖设备能健康持续运行。
— 7 — 岗位名称:厂(站)长 职责:
一、厂(站)长是全厂(站)技术、行政负责人,对全厂(站)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人员培训、政治思想、生活管理等负全面领导责任;也是全厂(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站)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负责召集和组织水电厂(站)厂务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等和全厂(站)各种集体事务活动。
三、负责组织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完成川北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上级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
四、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联系和协调公司与本电厂及电厂人员的各种工作、生活、权利等事务。
五、负责安排值班班次,合理搭配各班(值)人员(技术力量、男女比例),掌握本厂(站)人员的公休假、探亲假等情况并签署意见,定期审核和公布考勤、奖金的分配情况,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开,防止弄虚作假。
六、定期组织值班人员搞好安全日活动、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运行专题分析、事故预想活动。
七、组织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带领人员遵纪守法和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
八、组织、领导值班人员进行复杂的机组操作和重大事故处理,现场把关,确保安全发电。
— — 8
九、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审查各种记录簿和设备台帐,审阅各班的运行记录和“两票”,不断地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资料。
十、负责对人员进行考核、奖惩、管理以及决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重大事项。
岗位名称:副厂长(厂长助理) 职责
一、厂长不在期间,行使厂长的职权。对全厂(站)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人员培训、政治思想、生活管理等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全厂(站)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厂长召集和组织水电厂(站)站务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等和全厂(站)各种集体事务活动。
三、协助厂长完成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完成川北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上级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
四、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厂长联系和协调上级与本电厂(站)及电厂(站)人员的各种工作、生活、权利等事务。
五、协助厂长安排值班班次,合理搭配各班人员(技术力量、男女比例),掌握本厂(站)人员的公休假、探亲假等情况并签署意见,定期审核和公布考勤、奖金的分配情况,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开,防止弄虚作假。
六、协助厂长定期组织值班人员搞好安全日活动、分析设备运行状况、运行专题分析、事故预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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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助厂长组织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带领人员遵纪守法和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
八、协助厂长组织、领导值班人员进行复杂的机组操作和重大事故处理,现场把关,确保安全发电。
九、协助厂长定期和不定期地审查各种记录簿和设备台帐,审阅各班的运行记录和“两票”,不断地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资料。
十、协助厂长对人员进行考核、奖惩、管理以及决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重大事项。
岗位名称:安全专责 职责
一、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直接领导下,主管全厂(站)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安全监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依法对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实施监察。
三、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四、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 — 10 — 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六、负责危急事件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八、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安规的学习和考试,每月主持一次安全网活动。
九、组织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及及管理工作。
十、参加和协助厂长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组织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十一、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两票执行情况。 十
三、协助厂长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十四、参加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外包工程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安全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工作。
十六、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监督电厂(站)对所发现问题
— 11 — 的及时整改。
十七、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各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研究发生事故的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
十八、负责全厂的消防、保卫管理工作。
十九、每季度参加一次设备巡视,每月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活动,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岗位名称:总值长 职责:
一、负责指导、监督运行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的落实。
二、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分配劳动力,做到科学管理,调度得当,指挥有方,按期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三、组织运行人员对事故、异常、障碍和不安全事件的学习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组织落实。
四、定期组织《运行规程》、事故预案、标准操作票、运行管理制度的修编,由厂长审定后,报安全生产部批准执行。
五、经常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加强运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六、负责机组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调度的批复工作
岗位名称:值长
— 12 — 职责:
一、值长是本值直接领导者,全面负责本值行政和生产管理工作,是本值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值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当班期间全面负责全厂设备运行调度、生产管理、经济运行等工作,是事故处理的直接指挥者。
三、当班期间负责审核批准操作票、工作票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保证其正确性,确保所有工作的安全。
四、负责本值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本值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负责本值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值安全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本值开展安全活动。
六、负责本值班组建设各项工作,做好本值星级考评工作。
七、参与东河流域集控中心及其各梯级水电站管理标准、技术规范的修编、完善工作。
岗位名称:主值班员 职责:
一、在值长的直接领导下,配合值长做好本值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填写、审核操作票、工作票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值长指令办理工作票(一级动火票除外),进行操作或监护操作,保证工作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操作过程的安全及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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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监盘、设备巡回检查等,配合值长进行设备异常、故障及事故处理。
四、配合值长做好本值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值安全技能培训,定期参加本值开展安全活动。
五、配合值长做好本值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本值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六、配合值长做好本值班组建设各项工作,做好本值设备评级或其它技术总结工作。
岗位名称:副值班员 职责:
一、在值长的直接领导下,配合值长做好本值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填写、审核操作票、工作票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值长指令办理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及
一、二级动火票除外),进行操作,保证工作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操作过程的安全及正确性。
三、负责监盘、设备巡回检查等,配合值长进行设备异常、故障及事故处理。
四、配合值长做好本值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值安全技能培训,定期参加本值开展安全活动。
五、配合值长做好本值班组建设各项工作,做好本值的设备台帐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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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深入开展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地区,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全省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新的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 2
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
(1)春季复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各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4、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纳入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范围,3
是否存监管“死角”和“漏洞”;是否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三无”现象(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建安监管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备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健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
6、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重点是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四、组织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做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县)自查、检查组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第一、二、三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互查。
各片区范围: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片区,苏州、常州、无锡、南通片区,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片区。互查工作在各市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为不定向检查。
分片区互查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和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检查。其中,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为全年性检查,与各季度专项整治重点结合一并开展,要求对各地所有在 4
建保障性住房片区工程抽查到位;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互查,要求在各地在建工程目录中随机挑选具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互查项目每个省辖市不少于5个,每个辖区内县(市、区)不少于2个。
五、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活动部署和春季复工阶段。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春季复工大检查在各市、县(区)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3月初组织互查。
第二季度(4月-6月):
1、深基坑、高支模。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通过整治,深基坑支护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深基坑、高支模检查在各市、县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6月份组织互查。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整治内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 5
动态核查。整治的重点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现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6月份组织动态核查。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起重机械安全。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整治的重点是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持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高处作业吊篮等内容。通过整治,要达到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吊篮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检查在各市、县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9月份组织互查。
第四季度(10月-12月):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施工消防。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整治内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依法纳入统一监管、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监管职能理顺情况(健立健全相应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或委托当地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或机构尽职履责、监管到位情况;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6
情况(执行施工图审查、规划和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手续完备情况,具备相应资质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施工消防检查在各市、县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11月下旬组织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指定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请在2月下旬将本地区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报送我厅)。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县(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
(二)强化管理措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7
创新管理办法,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加大企业领导带班值度的检查落实,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监机构要全面抓好落实,不断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利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以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重点加强对国发〔2010〕23号、建质〔2010〕164号、建质〔2011〕111号等相关文件的贯彻,要在开展检查整改治标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活动的最大成效。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附表9)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在12月31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每季度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规定,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互查、巡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和省优质工程奖或取消已取得荣誉称号。凡在专项整治巡查、互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
项目,在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级文明工地考核要求进行的核查后,授予省级文明工地称号。
附表:
1、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2、专项整治—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用表
3、专项整治—深基坑检查用表
4、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用表
5、专项整治—高支模检查用表
6、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
7、专项整治—安全防护检查用表
8、专项整治—施工防火检查用表
9、专项整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检查用表
10、专项整治—各省辖市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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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操作指南及管理
一、操作步骤
1、接好电源和气源,同时接好呼吸机回路,然后打开呼吸机电源开关。
2、呼吸机自我检测正常。
3、选择呼吸模式,合理设定呼吸机各项参数。
4、设定呼吸机各项参数报警上下限。
5、接模拟肺试机。
6、做好患者解释工作,减少人机对抗。(清醒患者)
7、与患者连接,开启加温化器电源开关,调节加温温度。
8、详细准确做好患者护理记录单。
二、注意事项
1、检查气源压力,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气源压力为0.3-0.6MPA,电源电压为220V。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预防肺部感染。
3、每周更换2-3次呼吸机管路,分泌物污染管路随时更换。
4、紧密连接管路各部件,防止漏气。
5、管路中端积水杯低于患者头部,防止管内积液倒流进入气管插管内。
6、管路位置随患者体位改变移动,防止过伸,过屈或牵拉管路,造成管路脱出。
7、管道内、积水杯内积水过多将增加气道阻力,应及时倾倒,管道扭曲和漏气应及时纠正,保持气道通畅。
8、准确记录呼吸机参数,防止参数被意外改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9、呼吸机报警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当报警不能解决时,应撤离呼吸机,予简易呼吸器人工维持通气和给氧。
三、常规保养及维护
1、环境温度湿度要适宜,一般室温为21-25℃,相对湿度为50%-70%。
2、电源应插在治疗带的电源插槽上,保证插座牢靠不松动。
3、加强机器防尘保洁工作,机器表面每天用清洁软布清水擦拭一次。
4、加温湿化器温度32-36℃,湿化器内蒸馏水随时补充,每天耗水量为300-500ML。
5、机器应定时充电,尤其是带有蓄电池的呼吸机要定时充电,定期检修,并进行功能测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呼吸机使用后,应定位放置,并进行性能与使用时间登记。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持续实施西部计划,大力支持中西部基层和民族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下大气力推动落实社保等政策,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突出示范引导,强化管理服务,不断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一)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招募省(区、市)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服务市(地、州、盟)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和服务岗位采集、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二)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等现场动员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全面了解认识西部计划,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
(三)组织选拔,集中派遣。按照全国项目办的部署,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完善形成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选拔招募制度,督促各招募高校完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选拔招募流程,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培训和派遣工作。
(四)加强管理,培养人才。各级项目办要不断完善西部计划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精准掌握服务地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全员式、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西部计划在动员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五)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西部计划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一线挖掘优秀典型,加大力度培育优秀典型,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35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1.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优化实施结构。把好来源关,建立重点供给高校名单,探索实施供给高校退出机制;把好入口关,总体提高选派志愿者的本科比例,把更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把好输送关,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志愿者派遣的力度。
3.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20,是西部计划工作的改革年、调整年、优化年。为进一步健全西部计划执行方式调整后的体制机制,今年要着重调整完善以下工作。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实现服务省(区、市)服务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6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青年工作专项。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 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1.确定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规定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达招募指标。不向服务省(区、市)下达招募指标数。各有关省(区、市)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区、市)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
2.严格选拔标准。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比例控制在85%以上,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网站),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3.规范选拔流程。各招募省(区、市)要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加强与服务省(区、市)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区、市)的面试选拔和人员确定工作。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妥为保存,以备查询。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西部计划网站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4.广泛宣传动员。4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毕业班辅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从政策保障、服务内容、运行管理、激励措施等方面充分认识西部计划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集中培训派遣。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应在7月2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区、市)项目办。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区、市)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做好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工作。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可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原则上不跨省调岗。
1.增强责任意识。省(区、市)项目办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区域内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发现并顺利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要为执行好中央政策服务,又要以良好的业绩争取中央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2.强化日常管理。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建设,加大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不断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志愿者试用期(前三个月)的管理,省(区、市)项目办通过调整岗位、解除协议等方式,促进人岗相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合理有效处置。原则上志愿者不安排在本人原籍所在县服务,鼓励从省外招募更多的志愿者。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切实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保障力度和管理服务工作,妥善解决志愿者住宿、就餐问题,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
3.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和落实好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志愿者增强自主择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自主择业。
4.持续搞好跟踪培养。各地要妥善做好志愿者户口、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等接转工作,对志愿者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制定明确的培养方案,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培养,在服务中成长,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与热情。
1.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财政支持经费。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身财力,按时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缴纳社会保险。各地要研究制定缴纳社保的实施办法,确保今年7月底之前为全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把握好给志愿者购买社保的时间节点,具体落实社保的时间进度、时间周期以各省(区、市)项目办实际情况为准,但要注意避免衔接不畅的情况。
3.加大其它保障力度。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1.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国项目办将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各服务省(区、市)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招募到岗率、服务期间流失率、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率、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考核评价。
2.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月30日前,各服务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网站),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的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各服务省(区、市)原则上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15%。
3.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旗)项目办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一)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人才强国的重大举措,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研究项目运行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各类实际问题,切实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指导。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大对项目执行指导力度,突出对招募、培训、管理、典型宣传、安全教育、政策执行等全过程研究、全流程指导,研究解决项目执行特别是转移支付后社保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共性的、个性的、前瞻性的问题,不断推动项目健康持续深入运行。各级项目办严格按照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从上到下要一以贯之,坚决杜绝省(区、市)项目办将政策落实权限无限下放、只放不收、只放不管、不掌握实际情况等现象。地方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力所能及地为志愿者提供规定政策之外的相关保障,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三)健全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各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商,会同财政部门配套专项经费,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和工作管理相结合统筹实施,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方案或计划,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扩大西部计划社会影响力。深入挖掘推出身边可学、可信、可亲的志愿者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地方项目,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各地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地方项目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并进行集中公示,以便志愿者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同等政策待遇。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厦深指安[2009] 号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
制度》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中铁二局在厦深铁路工程施工中民爆物品的运输、使用及管理的安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 1 –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爆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爆物品。
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由审批、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的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加强对民爆物品各个环节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从业人员,须参加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前用工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
第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
– 2 – 操作规程。
第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保管和押运的从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民爆物品及民爆器材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八条 民用爆炸物品由公司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实行统一报批、采购、仓储、发放、监督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是指国防科工委、公安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于2006年11月9日制订并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中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二章 目的范围
第十条 为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认真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预防爆炸事故发生,防止民用爆炸物品遗失、被盗等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生产建设安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铁路厦深线(福建段)XSFJ-II标段工程(起止里程DK53+784~DK91+331.04)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三章 引用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
– 3 – 11月1日起施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2006年9月1日起施行)、《道路民爆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8月1日实施,GB50089—2007)、《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4年5月1日实施,GB6722—2003)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厦深铁路中铁二局工程施工线路长,爆破作业任务重,安全管理责任重大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厦深指挥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个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彭安超,副组长蒋开春、王辉、欧述铢,情况组詹金华,警戒组陈袁兵,急救排险组陈应鹏,后勤组张西南组成。使用民爆物品的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所属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全面负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如下:第一项目经理部组长蒋华,副组长胡世军;第二项目经理部组长杨飞,副组长王满荣;第四项目经理部组长靳连杰,副组长崔建威。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职责:
(1)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全面负– 4 – 责,负责建立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负责监督各项目经理部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3)负责制定实施民爆物品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4)负责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所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等信息按规定建立台帐并妥善保存;
(5)负责建立民爆物品审批制度,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民爆物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经理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7)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8)负责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营造安全作业环境;(9)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指挥部领导小组;
(10)负责收集、整理和掌握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的情况和动
– 5 – 态情况,做好现场照相、录像和文字记录;
(11)负责交通工具、物资供应、设备设施保障、生活安排等各项配套工作。
第十四条 计划审批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施工计划情况,建立民爆物品使用计划上报审批制度。各项目经理部由民爆物品分管领导安排专职人员上报民爆物品月度计划,根据项目施工进展,上报民爆物品使用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民爆物品计划用量,由各项目经理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指挥部。
为保证正常生产的民爆物品供应,库管主任应根据库存量,进行实时剩余量上报情况,由项目经理部上报指挥部后,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购买。
对审批资料进行保存,保存时间2年以上。
第五章 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 领用审批制度:
建立民爆物品领用制度,根据施工项目爆破设计方案,由各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核算,填写《领用申请表》,民爆物品分管领导审批,库管主任根据领用制度及《领用申请表》数量,与仓库保管员一起认真清点核对后准许发放。
第十六条 民爆物品的领用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配送到现场民爆物品,由安全员负责现场全程监管;
– 6 –(2)民爆物品使用后,由安全员负责清理,剩余的必须当天退回库房,不得在施工现场、工棚等地临时存放;
(3)运到作业面的民爆物品应由指定专人看管,标以醒目的标志。炸药、雷管不得混放,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混放;
(4)爆破作业,必须由懂得民爆物品性能和熟悉操作规程,并经考核合格的持证爆破员担任,严禁非爆破员从事爆破作业;
(5)各项目经理部接触、使用民爆物品的人员,由各项目经理部造册登记上报指挥部备案,严禁无资格人员接触和使用民爆物品。
第十七条 安全责任制度:
(1)管理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者,均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回指挥部安质部;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民爆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员工进行有关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 7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每一个员工懂得并理解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
(3)对广大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规、防火、防爆和纪律教育,使每一个员工要懂法、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地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民爆物品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6)不定期的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7)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1)掌握工程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情况,杜绝违规操作,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生产安全管理特点,制定相应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2)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民爆物品相关环节的安全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整改的原则;
(3)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爆物品仓库、民爆物品现场使用情况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表,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督察,督促整改;
(4)针对不同的时期任务,进行安全检查,可分季节、施工项目、节日前后进行,做好记录,落实责任。
– 8 – 第二十条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民爆物品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民爆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3)民爆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4)进入民爆物品装卸作业区应: ①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②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③严禁吸烟;
④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5)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6)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7)民爆物品的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8)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安全要求,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
(9)民爆物品从仓库运输至作业区时,应由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车辆装载,由持危险货物押运证人员押运。
(10)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11)装卸作业前应对照现场监督卡,核对现场监督卡中所
– 9 – 记录的发放民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其包装。若其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民爆物品应拒绝装车。
(12)领取出库时,安全员、爆破员和仓管员应同时签字,如实登记出库情况,及时将民爆物品直接运至现场,不准途中无人押运,严禁雷管(或导爆管)与炸药混合装运,不得乘坐无关人员,运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押运员要经常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14)装车完毕后,驾驶员、押运员应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15)装卸作业时应根据民爆物品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16)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若车厢门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7)民爆物品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18)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公里/小时,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公里/小时,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并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中途不得随意停– 10 – 留。
(19)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20)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上报指挥部情况组组长。
(21)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22)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民爆物品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民爆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2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指挥部情况组组长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及民爆物品,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24)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如果车辆中载有民爆物品时,需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民爆物品进行转移并安全保存后再进行车辆的维修工作。
第二十一条 储存管理制度
(一)民爆物品运达库房后,仓管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 11 – 详细填写进出库总帐,由仓管员、库管主任同时签字。
(二)民爆物品存储仓库,必须做到:
(1)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人;(2)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爆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放民爆物品时,审批手续必须齐全,由爆破员凭爆破员从业资格证和民爆物品管理卡领取(雷管、炸药应分开、分时发放);
(三)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设计库容量为10吨),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按标准堆放,雷管箱须放在货架上,炸药应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常宽度不小于1.3米,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导爆索、导爆管和炸药的堆码高度不超过1.5米。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其它活动;
(五)进入库区人员入库前必须把手机、对讲机关闭,将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存放在值班室保管;
(六)必须每日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库房情况,发现潮湿结块,应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指挥部;
(七)发现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情况组组长和公安机关。
– 12 – 第六章 民爆物品作业人员职责
第二十二条 爆破作业实施责任人的安全职责:(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组织领导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二十三条 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民爆物品,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掌握早爆、盲炮、炮烟中毒事故预防技术;(4)熟练掌握起爆体加工、起爆网路敷设、装药、起爆、安全检查、盲炮处理等操作技能;
(5)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6)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7)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爆物品如数及时交回民爆物
– 13 – 品库。
取得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6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在高温、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6)检查民爆物品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民爆物品的及时退库情况。
第二十五条 保管员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民爆物品,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 14 – 得发放民爆物品;
(3)及时统计、报告有质量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民爆物品;
(4)配合公安机关参加过期、失效、变质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押运员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
(2)监督运输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3)确认运输车辆及其所装运民爆物品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
(4)负责看管民爆物品,防止民爆物品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第二十七条 仓库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2)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3)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民爆物品;
(4)配合公安机关参加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
(5)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附则
– 15 –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
主题词:基本建设 民爆物品 制度 通知 抄送:本部各部室。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1月7日印发 – 16 –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2011年8月24日
工信部原[2011]406号 根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陈立新
陈恺民
电
话:010-68205578,68205569
邮
箱:chenkm@miit.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水泥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线,以及污染物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四)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
(五)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
(六)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具备以上条件的水泥生产线所属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核准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五)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和验收文件复印件;
(六)采矿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采矿权证复印件;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矿山企业);
(八)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化验室合格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能源审计或能效评价检验测试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
(十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三)生产线运行情况。
第六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条件,明确建设布局、建设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以及淘汰落后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开展复核。
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企业法人和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企业自查报告。每年2月28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进入公告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 已经公告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
(一)不能保持准入条件;
(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行为;
(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六)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十四条 对公告企业在投融资、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水泥生产企业。
第十六条 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威老干〔2011〕11号
关于印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市区委老干部局,高区、经区工委组织部,工业新区工委党务工作部,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委老干部局各科室:
现将修订后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威海市委老干部局
2011年3月24日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做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更好地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果,推进全市老干部工作再上新水平,在2009年修订的基础上,我们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确保考核更科学、更规范、更合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大局,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努力提高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范围
各市区委老干部局,高区、经区工委组织部,工业新区工委党务工作部,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委老干部局各科室。
三、考核内容
1、在中组部《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等信息刊物发稿情况。
2、在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通讯》、《情况反映》、《工作通报》、《老干部之家工作刊》上发稿情况。
3、在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信息》上发稿情况。
4、调查研究工作情况。
5、其它文字、数据报送情况。
四、计分办法
(一)信息得分
1、年度内,在中组部《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等信息刊物每发表1篇(条)信息加30分。
2、年度内,在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通讯》、《情况反映》、《工作通报》、《老干部之家工作刊》上,单独发表1篇经验性信息加10分,发表1条简讯加4分,发表1条综合信息加2分。
3、年度内,在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信息》上,单独发表1篇经验性信息加5分,发表1条简讯加2分,发表1条综合信息加1分。
(二)调研文章得分
1、年度内,三市一区(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至少向市局报送调研文章(报告或论文)2篇、三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及局机关各科室至少报送1篇,要求调研文章不少于3000字,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逻辑清楚、论述严密,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实用意义明显,得20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减分。
2、年度内,调研报告被省局评为一等奖每篇加30分,二等奖每篇加25分,三等奖每篇加20分;调研论文被省局评为优秀论文的每篇加30分。
(三)其它工作得分
年度内,对市局要求的其他文字、数据等,及时报送,质量良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得30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四)扣分
1、年度内,三市一区在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通讯》、3 酌情减分。
《情况反映》、《工作通报》、《老干部之家工作刊》发表信息要达到4篇(条)、三区达到2篇(条),未完成规定篇(条)的,每少1篇(条)三市一区扣6分,三区扣10分,扣完为止。
2、年度内,三市一区在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信息》发表信息要达到10篇(条)、三区达到6篇(条),未完成规定篇(条)的,每少1篇(条)三市一区扣5分,三区扣6分,扣完为止。
3、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年度内,至少在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通讯》、《情况反映》、《工作通报》、《老干部之家工作刊》上发表信息1篇(条),在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信息》发表3篇(条),未完成规定篇(条)的,每少1篇(条),省级扣10分、市级扣5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办法
1、各单位、各部门信息综合得分情况,每季度在《老干部工作信息》上通报一次。
2、对各市区的考核评比工作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评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及局机关各科室的发稿情况,将作为年终工作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
3、各单位在向省局、中组部报送相关信息时,要同时报送市局。
主题词:考核办法 老干部工作 信息工作 通知
中共威海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2011年3月24日印发(共印30份)4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
通知
发改办能源〔2010〕2520号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管理程序和要求,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我委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秩 序,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电力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是指县级行政区域内,为 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 110KV 及以下电网设施(含用 户电表)。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指变电站、线路(原则上不含入地电缆)等农村电网设施的新建,以及对已运行农网设施局部或整体就地或异地建设、增容、更换设备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 资本金)和国家农网改造贷款投资偿还政策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
第四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 负责、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的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中西部地区项目资本金原则上由国家安排,东部地区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由省级项目法人统贷统还,贷款偿还按现行政策执行。
第六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七条 农网改造升级实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兼顾农村电网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农网改造升级项目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统计项目个数。
第二章 规划和计划
第八条 农网改造升级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为目标,制定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规划期3-5 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在规划的指导下分实施。
第九条 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级规划是申报投资计划和项目安排的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网现状(包括历次改造的投资、已形成的工作量等)及存在问题;
(二)农村电力市场需求预测;
(三)农网改造升级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四)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布局(落实到县域内)和建设时序;
(五)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电价测算。
第十条 项目法人要根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在组织制定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企业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县级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十一条 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调整修订,并在每年底前将调整修订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县级规划调整修订应及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投资重点及规划任务,组织编制农网改造升级计划。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计划。
第十三条 项目法人应按要求制定计划,计划应明确农网改造升级目标、重点、项目和投资需求,项目要落实到县域内,明确建设内容。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与下达
第十四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本地区投资计划。申报前项目法人应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出具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 开展可行性研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勘测,在可靠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环境、节能、施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分析论证和方案比较,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省级发展改革委根据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二)本计划实施的必要性;
(三)本计划实施目标,包括改造面、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等;
(四)本计划总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自有投资、银行贷款等),并分电压等级列明所需投资;
(五)本计划建设规模,分电压等级列明;
(六)项目明细表,明确项目个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个数,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等,35KV 以上项目应明确到建设地址,35KV 及以下项目应明确到县域内;
(七)本计划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应附银行贷款承诺函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 省(区、市)上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查。
(一)符合中央投资的使用方向;
(二)符合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
(三)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落实;
(五)上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明确各省(区、市)及各项目法人的建设规 模、投资、项目和完成时间等。
第十九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分 解下达给项目法人。分解计划应明确建设规模、投资和具体 项目等,与投资计划一致。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应根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 项目法人按照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变更。确有必要调整变更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 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开展初步设计。35KV 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 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农网改造升级资金要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资金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10KV及以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由项目法人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熟悉当地情况、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收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工程监理制。10KV 及以下单项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可采取打捆招标的方式选择,如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确有困难的地方,项目法人须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监督措施。
第二十五条 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项目法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户收费,严禁强制农户出资。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应建立省、市、县三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档案,从项目设计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等都应按照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第二十七条 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应按计划完成。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以及出现影响工程实施重大情况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八条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完工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对本省级区域内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法人负责单项工程的验收,验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竣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进行检查总结,并组织进行后评价。第三十条 项目法人应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后的运行管理工作,降低运行维护费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
第五章 项目调整变更
第三十一条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不得变更投资计划下达的本省级地区投资规模,原则上不得减少建设规模。
第三十二条 35KV及以上项目确需变更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请示,并提交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进行批复,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三十三条 10KV以下项目以县为单位,投资规模变更的,或者建设规模变更超过±5 %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建设规模变更不超过±5 %的,由项目法人负责调整,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加强对农网改造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资金和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发挥效益。
第三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应督促项目法人执行好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实施。
第三十六条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法人应于年中和年终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计划执行和 项目实施情况。投资计划执行完毕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目标、实际工作量等,形成详细的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法人应对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必要的 审查、检查和核查,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八条 项目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项 目建设,核减、收回或停止中央投资,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资料和情况,骗取中央投资的;
(二)违反程序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
(三)挪用、截留或滞留中央投资的,以及农网改造升级资金未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的;
(四)擅自调整变更投资计划和项目的,以及调整变更比较大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疏于管理,或不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咨询机构等 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 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六日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宁波会展业发展分析
09旅本酒店会展094150321沈亚芬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会展业已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国际化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一个城市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体现。我市会展业起步迟,发展快,成效明显,但也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为了促进我市会展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宁波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限:2006~2010年,重要目标展望到2020年。本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关键词: 会展现状发展优势薄弱环节
一、宁波会展业发展现状
(一)宁波会展业发展历程
1997年以来,我市会展业经过了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工作起步阶段(1997年10月~2002年10月)。1997年10月,我市举办了首届宁波国际服装节,迈出了宁波会展业发展的序幕。1999年,我市又举办了首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为我市会展业规模和水平的提升起到了推进作用。1999年10月,市政府正式批准立项建设宁波国际会展中心,表明我市已重视会展硬件建设;2002年10月,我市新上海物业公司与上海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管理公司,标志着我市会展业区域合作开始起步。
2、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11月~2004年)。2002年11月,我市成立了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了对全市会展工作的领导和行政服务。之后,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了全市会展工作的组织体系。2003年1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宁波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会展业列为全市支柱产业之一,并提出将宁波建成长江三角洲南翼会展之都的奋斗目标,基本理清了会展业发展思路。2003年2月28日,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市会展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同年,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启用,我市会展设施条件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这一时期,我市会展活动不断增加。相继引进或举办了中国机械工业展览会、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家居博览会、中国制药机械博览会等大型展会;举办了中国开渔节、宁波徐
霞客开游节和中国梁祝婚俗文化节等节庆活动;承办了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会议、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等重要会议(论坛)。这些重要会展活动的举办,使我市进入了全国新兴会展名城行列。
3、发展与提高并重阶段(2005年~)。2005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会展管理工作。市政府制订了《宁波市展览业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全市展览工作;市会展行业协会出台了《宁波市会展评估细则》,明确了会展活动评估的基本标准;市有关部门拟订了《宁波市大型会展活动城区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已着手研究会展业其他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我市引进或创办了中国(宁波)文具和礼品国际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国际博览会、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等大中型展会,并对部分主题相近的展会进行了整合,促使现有展会向规模型、实效性方向发展。2005年,我市被评为全国优秀会展城市。
(二)宁波会展业发展现实基础
近10年来,我市会展业按照“政府强力推动、市场灵活运作”的发展思路,从无到有、从慢到快、从弱到强,从单一到多元、从不规范到相对规范,不断演进,已形成发展快、辐射广、带动力强的新兴产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会展活动不断增加,会展名城地位基本确立。10年来,我市会展业快速发展。国家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纷纷登场。200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会展活动80个。其中,冠名“国际”的展会10个,冠名“中国”的展会活动7个。国际标准摊位1000个以上的展会9个,2000个以上的展会6个。展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12个,其中,2万平方米以上7个,4万平方米以上6个。全市展览面积达453650平方米。目前,宁波已成为国内同类城市中大中型会展活动较多的城市,会展业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外影响不断扩大,基本确立了会展名城地位。
2、展馆建设步伐加快,会展条件不断改善。目前,我市已拥有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亚细亚展览馆、宁波新闻文化展览中心、余姚会展中心等大中型展馆,展览总面积已超过6万平方米。其中,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占地1460亩,一期工程投资7亿元,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准。在建的展馆还有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扩建工程和慈溪会展中心等,待建的有宁海模具馆等。另外,全市已有星级宾馆和酒店130家,客房12700间(套),床位23000余张。其中五星级酒店3家,四星级8家,三星级30家,一、二星级89家,基本满足了会展活动的需要。
3、管理机制比较健全,会展增促工作不断加强。我市已初步完成会展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纵横配套的会展管理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政府、行会和企业的管理职能,成为国内最早构建会展管理体系的城市之一。为加快会展业发展,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会展增促措施。如把会展业列为全市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对重大会展活动给予财政补贴、开展会展业目标考核工作、开设会展服务网站、加大重点会展活动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十佳”展会和“十佳”最受会展客商欢迎酒店评选活动等。这些举措都对我市会展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市加强了会展业管理工作,出台了《宁波市展览业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了《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公约》等。
4、会展队伍不断壮大,专业人才逐步成长。目前,我市在册展览公司33家,从业人员1000余人。经过10年的发展,我市基本形成了一支专业会展人才队伍。与此同时,与我市会展企业配套的广告、礼仪、策划、布展、演出等企业也不断增加,基本形成了全市会展业配套服务体系。
二、宁波发展会展经济优势凸现
随着宁波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宁波的会展经济也以产业支撑、贸易推进、城市扶持为依托而得以崛起。总体来说,宁波的会展经济发展有着自身独具的五大优势:
港口优势。宁波的港口资源非常丰富,去年宁波港货物吞吐量达到3.1亿吨,居世界第4、大陆第2位;集装箱吞吐量706万标箱,居世界第13、大陆第4位。在现代会展经济发展中,港口的优势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所以宁波会以港口建设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大力发展以港口为平台、进出口贸易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为会展产业的发展助力。
产业优势。宁波有着厚实的产业基础,它拥有五大临港工业:化工、钢铁、能源、造纸以及修造船工业;此外,宁波还拥有自己的传统优势产业,如纺织服装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业、文具业等等。雄厚的产业基础为宁波会展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颇具优势的撑高平台。宁波是品牌之
都、文具之都、服装名城,结合本地特色经济打造一批具有相当品位和质量的品牌展览会,实现宁波会展业的新跨越。
开放优势。宁波会展经济的发展又受益于城市经济的蓬勃发展。如果开放是船,那么会展业搭乘着这艘快船可以乘风破浪,反过来说会展又是桨,它推动着宁波朝着更加开放繁荣的埠口前行。宁波会展业的未来,必须走国际化之路,融入浩浩荡荡的国际开放潮流。
市场优势。宁波作为典型的外向型港口城市,民营经济的发展蔚为壮观,是其经济的一大特点。长三角是世界制造业中心之一,身居其中的宁波首当其冲,这就能促使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形成强有力的买方市场。买方卖方市场的形成,是构建会展市场的最佳途径。
服务优势。会展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举各方之力而为之,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与服务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的联动,需要城市加强会展公共服务工作,包括健全公共政策、加强会展联动、开展评优奖励、完善协调机制、扩大公共宣传、提供保障服务、为会展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等,用优质服务来培育品牌展会,来吸引大型展会落户,来吸引更多的客商纷至沓来。五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了,宁波的会展业必将会前景灿烂,前程似锦。
三、我市会展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市在发展会展产业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
办展企业数量较少,实力较弱。目前,我市多数大型会展活动由政府举办,办展企业数量和实力明显不如同类副省级城市。现有办展企业多为中小企业,难以独立承办大型会展活动。据初步统计,全市30余家展览公司,平均注册资本不足20万元。
公共扶持政策尚未建立。目前,市财政对会展业的扶持资金,仅局限在由政府牵头举办的大型会展活动,大多数由市场运作的会展活动没有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从而影响了会展业竞争的公平性,不利于全市会展市场的培育。
会展业管理比较薄弱。与国内许多城市相比,我市会展业管理力量明显不足。我市会展办与市大型活动办合署办公,没有内设机构,正式编制只有5人,且承担了繁重的展会、节庆承办任务,难以把较多的精力用于会展公共服务的基
础性工作。行业协会尚没有确立行业权威,难以充分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多头办展、重复办展现象仍较突出,不审批、不备案时有发生。
会议产业发展不快。除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论坛、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等少数几个国际性会议(论坛)以外,其它活动规模较小,数量不多,影响有限,难以对我市会展业发展起有力推动作用。
部分会展活动实效不够明显。部分会展活动举办单位把大量精力花在领导邀请、开幕式组织、宾客迎送等方面,没有花大力气推动招展、招商等工作,影响了会展活动的实效。
硬件设施不配套。展馆配套设施严重滞后,附近20~30分钟步行圈内,相应的辅助设施没有到位,以致办展期间出现交通难、吃饭难、住宿难、汇兑难等问题。
会展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短缺已成为宁波会展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在我市现有展览公司中,能独立办展的不到5家,多数企业管理水平低。办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真正掌握外语、精通展览设计、熟悉组织策划、了解国际惯例、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十分缺乏。
参考文献:
[1] 毛光烈,充分发挥会展业对扩需求、调结构、保增长的作用——在全市会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4月27日;
[2] 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宁波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
[2007]41号),2007年6月1日;
[3] 张松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走宁波会展业的创新之路,宁波通讯,2009年8期
[4] 丁萍萍,浙江发展会展业的比较优势与对策分析,宏观经济研究,2008年9期
[5] 余晨杰,发展特色产业是解决我国会展弊端的新思路——以浙江制造业为例,特区经济,2008年6期。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论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印发工作
广西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科成字[2004] 52号
市科学技术联席会议、各科技局、自治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在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42号),现将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地、本单位的情况,参照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做好科技周活动总结和评奖工作,请各市、各单位于2004年5月19日前将本市、本单位科技周活动总结材料报自治区科技厅。
**:0771-5845749、2093830
联系人:陈丹
附:2004年全国科技周广西活动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2004年全国科技周广西活动计划
一、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通过宣传、奖励、讲座、竞赛、旅游、交流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全员参与的形式,在全区范围掀起传播、普及现代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科学素质,推动科教兴国、科教兴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民富裕奔小康。
二、时间
5月15—21日
三、主题
国家主题: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广西主题:科技引领美好生活
四、主要活动
(1) 2004年全国科技周广西活动开幕式
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区党委礼堂
内容:1。表彰2003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队伍和选手
对在2003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工种优胜队伍、个人进行表彰,对部分优胜者授予“广西技术能手”、“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2、领导讲话
3、科普出版物赠送仪式
4、授旗仪式
(1)为“推介科技项目,服务县域经济”专项行动授旗;
(2)为广西科普演讲团授旗;
(3) 为服务南博会科普志愿者队伍服务。
4、科技报告
主题:科学发展观、西部大开发与生态环境
主讲人:中国林科院院士蒋有绪
(二)“推介科技项目,服务县域经济”专项行动
1项农村输送了100项农业实用新技术和新产品。
从院所、高校、农业推广部门中选择百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在全区开展巡展活动,并针对当前我区各地农业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为农民答疑解感、传播信息。
2引进百项专利技术成果,开展专家诊断专项行动。
筛选百项优质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并组织专家进入中小企业,诊断推介专利成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技术中的疑难问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3、专家网上答疑
时间:5月15—20日
以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村、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通过广西科技信息网络,针对在生产中遇到的产品技术等问题,邀请专家**答疑。
(三)绿城科普欢乐广场活动
时间:5月16日
地点:朝阳广场
主题:科技引领美好生活
活动内容:
1、“绿城科普一日游”启动仪式
在南宁市选择有科普性质的旅游景点、教育基地及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旅游,学习科学知识。
2中国南方博览会科普志愿者宣誓仪式
3、“东盟语言大家学”活动
将一些常用语翻译成东盟各国语言,编制成宣传材料发放给市民,组织市民和科普志愿者进行现场学习,并邀请区团校东盟五国培训班学员参加活动,与现场群众进行互动交流。
4东盟国家海关及相关内容展示及获奖知识问答。
5开展了环境保护、气象、生物科学、学生健康、卫生、防疫、农民工维权、蔬菜农药快速检测等咨询活动。
6、科普文艺演出
7、结合“国际家庭日”(5月15日),组织家庭文艺表演。
8、流动科技图书馆
(四)科学进万家,壮乡盛开科技花——科技示范村科普文艺汇演。
时间:5月18日20:00-22:30
地点:武鸣县文化广场
武鸣县8个科普示范村文艺队每队出3个节目,以舞蹈、小品、合唱、山歌、相声、快板、独唱等形式,反映当代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计划生育等农村新风尚,演出开展评比,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五)“快乐科普伴我行”系列青少年科普专项活动
1广西青少年发明创新作品展示与科技实践
时间:5月16—20日
地点:广西科技馆天象馆
组织第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部分获奖作品的展示和比赛表演;组织学生进行微型机床、计算机机器人制作实践;**“爱我壮乡星空”天文节目等。
2广西青少年科普网络大赛
围绕环保、卫生、发明、健康、和平等内容,组织我区青少年开展网上作品创意大赛,主要内容有科普征文比赛、科普摄影比赛、flash科普动画制作大赛等。
(六)科普讲座、论坛
1青少年健康心理素质教育讲座
主讲人: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唐登华教授
2、东盟农业、物流论坛
(七)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科教电影服务周活动
由文化厅调拨科教片,在全区市、县举办为期一周的放映活动,并于5月15日以南宁市为主会场,以柳州、桂林、梧州、北海4市为分会场同时举行首映式。
(八)“科教进社区活动”
活动周期间,在南宁市五大城区的社区开展健康知识巡讲、科技大篷车、流**书馆进社区、卫生科普挂图展示、义诊及咨询活动、科技知识有奖问答、科教电影、录像展播及学习东盟国家语言等系列活动。
(9) 科普基地和实验室开放周活动
活动周期间,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高校实验室免费向社会开放。
(10) 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展销会
时间:5月19日
请专家为南宁市各宾馆、酒楼、快餐店,南宁市大中专学校、幼儿园饭堂管理员讲授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原理、样品采集方法、处理方法及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判定方法等,发放有关资料,并组织学员进行现场技术操作展示和互动交流。
(11) 召开广西第三次科普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科普法》,总结第二次全区科普工作会议以来的经验做法,部署新时期广西科普工作,表彰先进,命名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强化科普机构,促进广西科普事业的发展。
(十二)科技活动周闭幕式
时间:5月21日
1.总结科技活动周。
2荣获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优秀组织奖、优秀项目奖的单位受到表彰。
(十三)宣传表彰工作
1制定科技周宣传计划,组织**对科技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在广西科技信息网开设“科技活动周网上行”宣传专栏,将科技活动周的各项活动以文字、**、音频等形式进行网上宣传和报道。
3、在《科学时报》上发表广西科普工作系列专题宣传文章,将广西多年来科普工作的成绩、做法、特色、经验以专题文章形式在《科学时报》上连续登载,以提升、宣传我区科普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广西科普事业的发展。
4组织开展200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总结表彰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在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2010年
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本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2010 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中电信皖〔2010〕242 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安全月活动总体要求,根据省、市公司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县分公司实际情况,现印发《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2010年安全月活动计划》,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认真落实。
附: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2010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2010年安全月活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电信霍邱分公司2010年安全月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特殊功能,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员工,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为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活动,公司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传宝
副组长:罗中全、冯卫宏
成员: 薛锐、余茂平、刘冲、沈健、戎军、黄杰、付玉章、张军、朱乐林、王仁龙、屠言海、张健、朱勇、 张传杰、龚关、王波、王忠运、任道林、台俊
三、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0 年6 月1 日至6 月30 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真正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成为整个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器。
五、活动安排
1、5 月25 日至6 月1 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建维部组织“安全月”教育发动宣传阶段。
26月2日,公司生产现场通讯楼前和单位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宣传标语或横幅;各营业部生产场地悬挂“安全月”宣传主题标语: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6月上旬,各业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
46月中旬,利用短信信息平台向本单位员工发布安全月活动期间的祝福语;
5、6 月上旬利用公司公务平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简报1 期,电信安全技术概述、电信生产与安全特点、电信生产流程、电信生产过程
**事故的主要危险源、影响因素及对策。
6、6 月中下旬举办公司部门、营业部主任、县公司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业务、消防培训班1 期,主要是当前安全形形势、党和****生产思想政治、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基本知识灌输,提高安全意识、管理人员抓安全重要性。
76月25日至6月29日,公司组织对各业务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大检查。
8、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上级公司安排其他“安全月”活动。如:“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 “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论坛、等各种活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负责
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围绕主题,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各业务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做好基础工作。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三违”,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7、 活动总结:6月30日前向市公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全月活动的总体情况。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防控办印发通知:强化疫情防控,守护人民健康
近日,国家防控办印发了一则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通知详细规定了相关措施,要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全面落实,并注重抓好落地执行,以期形成全民一盘棋、共同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推进。政府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资源调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等各方合作,共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地。
该通知强调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企事业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要做好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普及工作,使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通知还指出,社区居民对于疫情防控的贡献至关重要。社区是疫情防控的最基层单位,也是最容易传播病毒的场所。因此,通知要求社区居民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好个人防护责任。同时,社区居民要加强自我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通知还要求社区要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杜绝谣言的传播。
通知强调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疫情不容忽视,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因此,通知呼吁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在防控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不松懈不放松。要树立全局意识,提高政策应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地。同时,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小编认为,国家防控办印发的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要求,积极防控疫情,守护人民健康。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迎接挑战,战胜疫情!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防控办印发通知:迈向防疫新征程
近日,防控办印发通知,号召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这一通知对于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明确的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下面,我们从各个方面来详细阐述这一通知的内容,并探讨其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深远意义。
在疫情的防控工作中,通知强调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疫情的认识,并引导其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同时,通知还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发挥他们在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疫情的防控需要依靠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技术手段,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的挑战。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于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科研环境和条件,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知还要求加强对于技术力量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疫情的能力。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疫情的蔓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之间的问题,而是全球的共同挑战。只有各国共同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的威胁。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在加强国内合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国际合作中,共同研究和分享疫情的信息和经验,加强疫苗的研发和分发,为全球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疫情防控的工作不是一时的,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于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
小编认为,防控办印发的通知对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加强宣传力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及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加强,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疫情的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这一通知也为今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基准和依据。希望广大干部和群众都能够积极响应这一通知,共同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共同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做出努力。
⌑ 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 ⌑
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明确区教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任及副主任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明确区教委各副主任、各科室行政执法范围及职责。2、对以区教委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他确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3、签发或授权签发各类行政许可文件。
4、对违法教育行为批准立案查处。
5、主持或授权主持行政复议、审查并签发行政复议决定,参加或授权参加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起诉行政诉讼。
6、审查、签发行政处罚决定。
7、审批结案。
8、对本人就有关行政执法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9、副主任在主任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教委办公室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宣传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职能科室对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协助区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督行政执法计划的实施,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协助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4、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5、协助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6、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人事计财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贯彻落实有关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
2、负责对人事工作规划和计划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教师的调配、培训工作,对不符合《教师法》规定任职条件的教师及时给予调整。
4、制定和完善全县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管理指导全区中学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以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5、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科受理教师工作中的违纪案件和投诉,并依据《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6、负责指导学校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7、组织落实有关计财的政策、法律、法规。
8、依法编制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
9、依法筹集和核拨每年的教育经费,确保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的逐步增长。
10、依法制订和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1、依法制订、调整教育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执行收费标准的检查和监督。
12、负责管理和指导校舍建设、校舍管理,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校办产业、基建和维修工程中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
14、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五条纪检监察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组织教育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2、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所有案件的结案审查。3、受主任委托、承担应诉、申诉及行政复议的答辩工作。
4、管理执法文书、案件档案。
5、负责对在职或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有关的投诉、举报。
7、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教育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1、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3、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计划。
4、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及管理。
6、配合纪检监察科受理教育教学领域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和投诉举报。
7、组织落实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
8、依法行使成职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的管理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参与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和管理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专业的设置、撤销、调整的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地方职业中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其招生工作。
10、负责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直接管理,负责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11、受理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和投诉。
12、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七条招生自考办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自考文件精神,完成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等各项招生考试任务。
2、按规定做好招生自考工作,承办招生自考工作中的举报和投诉。
3、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自考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和普通高校考生的身体检查、往届生的品德行为考核工作。
4、按规定及时发布各类招生考试成绩和信息。
5、受上级委托做好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重点办、服务中心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负责全区学校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入实施方案的制订。
2、负责校办产业发展计划、层次、方向的统筹规划和校办产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
3、负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4、负责校办企业创建审批、企业年检、年审以及校办企业减免税的协调和管理。
5、统筹安排全区中小学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实施工作。
第九条教育工会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1、会同组织人事科抓好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协助教育行政和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按规定做好先进教工的评选和表彰。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做好各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调解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
第十条本局根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并列入科室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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