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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10篇。

在日常的生活场景中,我们都会见到公告通知的身影。公告通知可以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挑选了一篇网络上非常出色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文章分享给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请把它收藏下来留作记录!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1)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摊点;禁止任何个人(含学生)随意摆摊,经营或推销物品。

二、校园内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三、凡未经学院允许私自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的,学院将对其进行强制取缔。

特此通告

xx师范学院

xx年九月四日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2)

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尊敬的乡亲们: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乡亲们的安全和生活环境的美好,我们乡镇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决定是出于对乡亲们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的关爱,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

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确实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近年来,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和消防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大量噪音和空气污染也给我们的家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们乡镇政府一直致力于提升乡亲们的生活品质和保障乡亲们的安全。近年来,在我们的努力下,乡镇社区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我们增设了公园、儿童乐园等休闲场所,提供了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大家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的威胁和危害也日益凸显。为了确保乡亲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乡镇政府作出了这一艰难但有必要的决定。

我们相信,禁放烟花爆竹对于广大乡亲们来说是一种陌生的改变,但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并非是完全剥夺了大家欢庆新春的权利,而是希望以一种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我们将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如文艺演出、舞台剧、音乐会等,来丰富大家的节日生活。我们还计划举办民间传统文化展示和比赛,邀请大家共同参与,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值此节日期间,我们还将增派专业队伍进行24小时的巡逻和安保工作,以确保乡亲们的安全。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乡亲们对节日期间火灾防范的认识,为大家提供各种防火安全知识和方法。我们还将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共同维护家园的安宁和平静。

乡亲们,禁放烟花爆竹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和乡人们的安全。我们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用一个更加温馨、安全和环保的方式过节。希望广大乡亲们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

最后,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也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幸福安康!

乡镇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3)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行政区域和XX经济综合实验区、XX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X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将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充实的假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不放、不售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现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WWW.JK251.cOM 教师范文大全)

一、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学习并模范遵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规。本人及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氛、从事庆祝活动,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的贡献,严守“禁燃放”,共享文明城。

二、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正能量。

三、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监督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监督和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夏邑县的天更蓝、地更净、环境更优美!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5)

大连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名为《大连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文件,该通告详细阐述了大连市政府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政策。这一政策旨在营造一个更安全、更环保、更文明的春节环境。

根据通告,大连市将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举措是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声和空气污染,降低火灾和伤害事故的风险。为此,大连市将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者的处罚力度,确保政策的执行。

该通告同时指出,春节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如灯会、花市等,以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让大连市民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迎接新春佳节。此外,政府也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共同创造一个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

近年来,随着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城市发展的迅猛,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备受争议的问题。尽管烟花爆竹充满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但由于其所带来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和火灾风险,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燃放。

大连市作为国家级环境保护示范区,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看作是这一理念的延续与升华。烟花爆竹虽然能够给人们带来短暂的快乐,但对于环境、动物和人们的健康却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过去,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烟尘和硫磺等化学物质都将被风吹散,进入大气层中造成空气污染,污染了大连市的蓝天白云。而火药爆炸所产生的噪声和颤动也对周围的居民和动物造成了困扰和伤害。

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得到了大连市大部分市民的支持。他们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短暂欢乐不值得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并且噪声和火灾风险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麻烦。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连市政府希望市民能够以更加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春节,同时也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此外,大连市政府也在通告中呼吁居民要共同参与到文明过节活动中来。这些活动将包括文艺演出、社区联欢、志愿服务等,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政府也承诺将加大对活动场所的投入,确保市民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和安排。

总之,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彰显了政府对环境保护和市民生活品质的高度重视。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大连市将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安全、更环保、更文明的春节环境,让市民在欢庆新春的同时也能够为地球的未来献上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支持并遵守这一政策,用各种文明、环保的方式迎接新的一年!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6)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火灾事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从即日起,XX区以下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除XX寺镇全镇,牛圈子沟镇蛤蟆石村、马架子村、水泉村、桲椤树村、碾子沟村、平房村、下河套村,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山神庙村、大窝铺村,大石庙镇东沟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双庙村、车子沟村、陈家沟村、鸡冠山村、石门沟村、西北沟村外所有区域。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X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2.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依法处理。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陋习,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XX区是我们的共同家园,禁放烟花爆竹需要你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7)

尊敬的各位业主:

春节来临之际,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社体健康、春节是我们的传统节日,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公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小区付出的'努力。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8)

尊敬的全市人民:

随着春节临近,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多发期,为了维护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内继续实施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祥和的春节气氛!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时间段,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做到禁燃禁售烟花爆竹,不存储、不售卖、不购买、不燃放。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凝聚力!

三、对于违法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9)

亲爱的各位家人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碧桂园豪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10)

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20xx年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