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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24

停产方案(汇集四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停产方案 篇1

为保障春运旅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的蔓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救治服务,确保各项救治工作及时到位。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卫生局应急办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统筹与组织协调。各单位也要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卫生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按照县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落实春运卫生保障工作。

2.各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责任制,开设春运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负责春运期间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做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相关标本的采集。

3.院前急救机构:县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配齐车载设施与急救药械,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最快时间内派出救护车辆开展现场救治与转运工作。

4.县疾控中心:及时掌握各类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指导有关部门与单位落实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形成。

5.卫生监督所:要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设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障准备工作,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急救车辆、药品、器械以及相关物品的储备,建立春运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做到思想、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二)强化沟通协调

县卫生局应急办要在春运期间主动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准确掌握信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落实相关卫生应急措施。县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也要加强配合,及早发现、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疫情监测,重点要做好以人禽流感、流感、流脑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强化疫情形势的研判,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早发现、早报告,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车站等重要交通部位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消除潜在隐患,做好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医护人员力量,开辟春运突发公共事件绿色通道,收治相关病例,同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春运医疗救治相关情况。院前急救机构要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前急救信息报卫生局应急办。

(四)加强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救援、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同时,做好伤情、病情、疫情信息统计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所要派出卫生监督员对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疾控中心要派出专业人员开展预防性消毒、疾病监测、环境卫生学评价和健康教育工作,在发现一些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开展病例隔离、密切接触者登记、医学观察、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四、严格工作责任

春运卫生保障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停产方案 篇2

春节期间,为切实加强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院安全态势平稳。根据县卫生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科室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盯紧看牢,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重点科室安全监管

各科室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科室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门诊输液大厅、住院病房、药房、库房、员工宿舍等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密集的输液大厅、住院病房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应急器材充足有效,确保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压力消毒锅、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加强医院食堂安全监管。主要是加强对食堂使用天燃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发生爆燃安全生产事故。

五、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期间,各科室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科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相关科室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停产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区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邯郸市20xx—20xx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减少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区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我区20xx—20xx年采暖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砖瓦、涉VOCs医药、水泥、铸造、玻璃、陶瓷等,对未列入本方案的相关行业企业(包括岩棉等行业),落实停产措施。

(三)实施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根据采暖季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执行第一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执行第二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加严限产比例,具体加严比例幅度和执行时间段,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导向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实现超低排放;引导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重点行业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设备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端方向转型发展,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坚持差别化原则。根据《邯郸市20xx—20xx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绩效评级结果,对工艺技术先进、实现超低排放、运输结构合理、产品高端的企业不予或少予错峰生产,以环境绩效定管控措施,实现错峰生产管控精准化、差异化,严禁“一刀切”。

(三)坚持民生保障原则。对我区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可少错峰或者不予错峰,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

(四)坚持错峰和应急相结合原则。重点行业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限、停产措施。

(五)坚持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作需要,20xx年底前适时对重点行业调整一次等级级别。在错峰生产期间发现有关企业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降低等级级别。经专家组评估达到规定要求的,提高等级级别。

三、任务目标

对全区钢铁、水泥、铸造、陶瓷、玻璃、砖瓦窑(矸石砖)、涉及VOCs医药等重点行业,按《邯郸市20xx—20xx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绩效评估结果,分行业、分企业、分设备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降低生产负荷,确保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

钢铁行业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水泥、铸造、陶瓷、玻璃等行业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园区。

砖瓦窑(矸石砖)行业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涉VOCs医(农)药企业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四、保障措施

20xx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全力抓好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强化采暖季错峰生产,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采暖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对分管行业逐行业制定现场监管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园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行业牵头部门和责任乡镇(园区)对列入管控的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安排专人驻厂监管,24小时值守。

(二)狠抓错峰落实。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根据核定的生产负荷,制定具体生产方案,落实到各生产线及设备;各相关部门要会同责任乡镇(园区),对企业生产方案逐一审核,一企一策,现场巡查,逐企核实,确保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落实到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落实、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并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和各企业具体生产方案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严格督查问责。区大气办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力,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由区监委依法追责问责。

停产方案 篇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年度生产方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xx年9月1日至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下列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限产比例为20%-50%,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1.钢铁行业。以高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限产时间总产能必须满足限产要求;球团(烧结)等工序按高炉设计产能同比例限停产,按生产线或轮产排班;焦化工序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

2.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3.玻璃(1393,1.00,0.07%)、陶瓷行业。原则上以去年同期产能(没有投产的生产线,按错峰前三个月月均产能计算)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4.铸造行业。指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5.有色行业(仅限熔铸工序)。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6.化工行业。燃煤锅炉设备停限产,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7.其他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其中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含)工业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燃煤炉窑的企业在xx年12月31日前限产20%-50%,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xx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对新发现的不在统计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小时(含)工业燃煤锅炉一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差别化调控措施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绿色环保生产,在错峰生产阶段采用科学、弹性、动态的差别化调控措施。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错峰生产比例提高不少于10%。

2.错峰期间,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企业已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行业专家评估并报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定,降低错峰生产停限产比例。

3.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废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环保局审核,核定的产能可不予错峰。

五、工作安排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市经信委负责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结合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负责落实错峰生产的各项措施,同时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

各县区对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错峰生产组织。各县区要根据错峰生产要求,在摸清本地涉及错峰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辖区内错峰生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总体状况、停限产企业清单,要具体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对本辖区内其他涉气企业,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可结合本方案执行错峰生产,错峰比例原则上在20%-50%。实施细则(含任务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xx年9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并在县级以上政府的网站或媒体公布,作为考核和接受监督的依据。

3.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日志和运行台账,将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错峰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4.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错峰期间,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前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5.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各级经信、环保等部门要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

六、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系人,并于xx年9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

2.省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执行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