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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发布时间:2023-06-2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5篇。

根据公司最新季度的任务安排,我们会需要写一份工作策划书,策划书要逻辑清晰,富有条理,要结合实际。你会为怎么写好一份策划书而烦恼嘛?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5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篇1】

“消费与服务”之风席“卷”而来

活动目的:通过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手段,使得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与“消费与服务”主题并进,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时间:3月13日

活动地点: 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以及瑞京校道

3.15系列趣味游戏《消费乐开怀》

游戏一:消费我宣言(小名:人气大比拼)

游戏介绍:将横幅标语写于题板上,参赛者每组分为三个人,30秒内,看谁拉来的人数最多,并帮其喊出横幅口号的获胜。

游戏二:真假面对面

游戏介绍:先由一人开始,指着自己的五官任何一处问对方:“这是哪里?”;对方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回答,如过一个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问这是哪?另一个选手就必须回答:这是鼻子,同时指着自己的五官问对方。如果过程中在5次内选手出错便失败。

游戏三:正反都知道

(三)宣传工作:

宣传计划:

1.发布帖子到学校论坛,提前宣传造势。

2.请学校广播台提前进行广播宣传,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3.请院宣传部制作版块提前三天放在瑞京、达理公寓各宣传栏以及各校道进行宣传。

4.在校道悬挂横幅,引起关注;在各人流量较大区域分发3.15宣传单。

5.活动当天的自行车队宣传。

6.权益部全体成员统一着装,流动宣传。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篇2】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了加强对“3·15”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成立海河教育园区市场监管局“3·15”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与总结等。

一是3月15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在人员相对密集的知香园市场附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公众号,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并依分工落实)

2、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3月14日,安排局长接待日活动一天,由局长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现场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投诉举报。(行政审批科负责)

3、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月12日,组织召开局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行政审批科负责)

4、召开消费维权进社区知识讲座。3月13日上午,在知香园社区召开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结合园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对知香园社区居民就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和基本消费常识进行宣讲,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消费和维权意识,促进“平安园区”建设。(行政审批科负责)

5、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组织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6、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3月13日,组织各维保单位进行座谈,并就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进行培训,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7、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校园活动。结合食品药品安全“12331”宣传日活动,与市投诉举报中心联合,3月16日,在海运学院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组织园区院校师生及食品药品经营者,学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园区内师生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8、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对园区药店和院校医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好消费维权活动的推动工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开展好“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3月14日天津“3·15”现场晚会和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科室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要安排科室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各1名进行值守,直到晚会结束;办公室要安排好值守人员的饮食、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科室要注意整理留存“3·15”期间开展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并于3月20日前将本科室“3·15”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xx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行政审批科汇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篇3】

根据《20__年__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3月13日将在甘蔗街心广场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有效保障群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县消委会及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继续抓好覆盖全县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开展12315消费维权示范服务站点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站点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消费环境,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扎实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各所、队要认真按照县局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力度整治保健品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处,揭露和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成果。

三、当前正值全国“”召开,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认真对近年来消费纠纷热点、难点进行分析排查,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对尚未解决的消费纠纷,特别是重大消费纠纷难以调解或调解后当事双方不满意的,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引导他们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消费争议,避免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四、县消委会及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各界群众参加县工商局主办的“20__年‘3·15’《食品安全法》百题千问公众答”活动,加强行政监督机关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普及法律知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3·15”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一系列惠民政策,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五、3月15日,县局将在甘蔗街心广场举行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大型宣传纪念活动,有关活动场地布置、人员组织、材料准备、展板编排、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县局已做分工安排,机关相关科室、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人员和装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大型宣传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各基层所、队要认真高效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12315热线转办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切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抓紧对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障网络顺畅运行。要周密安排3月14日—3月15日两天12315机构值班,配足备勤人员,便于处理应急投诉申诉事件,确保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处情况。

七、县消委会及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突出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成效,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的精神面貌。各单位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3·15”纪念系列活动情况小结及典型案例通过OA系统汇总上报县局公平消保科。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篇4】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届×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年“××××”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路两侧东至××路与××路交叉口,西至××路与××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 ××市××××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记者站、××日报社、××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广播电台、××晚报社、××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