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集摘抄(必备12篇)
发布时间:2019-10-01老舍作品集摘抄(必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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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三毛的作品,我觉得三毛是一个传奇的女人。虽然从**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
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荷西有张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有点孩子气,但我在网上找到的那个**是一个大胡子!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
我一生的梦想是有一个小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妻子。那我就可以挣钱养活你了。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梦。后来,乔西的死让我感到沉重。原本多么浪漫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她的话,她的灵魂,让我明白,让我悲伤。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
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也许我还年轻,我无法想象还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情侣!
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
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为什么这么深的感情要让一个人先走?
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
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
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至于她对生与死的看法,我过去认为是不可思议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历了一些生死攸关的事件后,我终于明白了她这番话的真正含义:
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为人为文都让我由衷地钦佩。她传奇的一生,没有人可以复制。
看完她的书,感叹词可以如此精准细腻,生活也可以如此精彩。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像她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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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先生的全集,一箱子书快递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里的五层小书架根本摆不下这么一大箱子书,于是放在小书桌下面搭脚的踏板上。4月初买的这套书,到目前为止看了大概16本,还有二十本没看。之前有写过单本书的读书笔记,现在整套书读一小半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一些肤浅的感受,于是便以读书感的形式记录下来,此为上篇,文字肤浅,也为后面的读书留有余地。
最开始看金庸,不知道从何下手,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书嘛有几册略为翻过。后来,反其道而行之,倒着来看。于是打《鹿鼎记》起头,开始慢慢往下看。这样看,刹车便有点刹不住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写的着实精彩。故事情节,无一不让人沉迷其中,一捧起书便难以放下。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有个别时候废寝忘食看书,但是,成套成套这么看下来,历时这么久,看金庸的书还是头一次。从来没有这么着迷,钟爱看书,这是其一。其次呢,金庸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基本上没有重复的。你看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这故事情节太假,刀斧痕迹太明显怎么样。相比较现在的网络小说,虽然热门,但是你会明显感觉到就是虚构,太假,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却不如此。经典就是经典。
看着看着,越发佩服金庸先生!真是学识渊博,文学大家不为过!书中的各门各派,武功招数,天下大事,讲的是有理有据,各有出处,绝不是信口雌黄,乱编一同。举个例子,《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所使丐帮神功——降龙十八掌,那是出自《周易》。“降龙十八掌”中的“时乘六龙,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群龙无首”...这些耳熟能详的武功招式你会不会觉得很亲切?其实,十八掌的全部招式除第十式“双龙取水”出处不明以外,其它十七掌皆来自《周易》。除此之外,在金庸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人物,都是有迹可循。金庸先生作品中地域跨度极为辽阔,要想写好各个地方的地理地貌,风俗习惯,人文风景等等,这都需要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非学识渊博无以成此书。
另外,在人物塑造方面,大家应该是了解较多。金庸笔下所写的众多人物(极其次要的人物除外),各个是有自己的.特点的。可以说是在人物塑造方面,极为成功!你谈论起这些人物中的任何一个,脑海之中无不浮现出这个人物来,长相如何,武功如何,性和如何,经历如何,独具特色,几乎没有重样!15部书,人物几何?这恐怕真是难以做到吧!
看了十来本,只是有了上述一点薄见,如食美味佳肴,我现在只是刚嗅到它传出来的香味,看到它的模样,却还没真正尝到其中的滋味。慢慢来吧,书,是越品越香,越读越有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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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阅读《鲁迅》这本书,才开始读懂了鲁迅的一生。
通过读书,我了解到,鲁迅是出生在浙江绍兴的一个没落的士大夫家庭。13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考试案”入狱,而父亲也重病卧床,且官府趁机勒索。可怜的鲁迅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鲁迅在家是长子,生活的担子一下子压在了他的身上。从此,鲁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结束了。每天鲁迅既要读书,又忙着给父亲求医抓药,很是辛劳。生活在家境破落环境里的鲁迅,也从此开始体味到了现实社会的虚伪和黑暗。
1936日本帝国主义深入我国华北地区,民族危机十分严重。这时弃医从文的鲁迅已经身患重病,但是他却不顾重病缠身,拿起他那如匕首一般锋利的笔,用自己的文学作品,去唤醒千千万万的民众。在“要改变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首先要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理念支撑下,他先后编定了新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篇》、杂文集《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等著作。
通过阅读,我敬佩的不仅是鲁迅文学方面的成就,还有他的爱国精神。他的文章像匕首,像机枪,直刺敌人的心脏,唤起一辈人的革命斗志。
通过读书,还让我了解到他的惜时观念,也更加懂得时间宝贵的道理。他常说,“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于是,他白天工作,晚上写作,不管生活多么艰苦,身体多么不好,他都坚持不懈地写,直到最后体重减少到37公斤。对于时间,书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更是他的那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两样。”是啊,时间是生命的计量单位,有可能早一秒还有希望,迟一秒希望全无。由此,我也想起一个叫“一秒定生死”的故事:一天,一幢居民楼失火了,火情势如猛虎,消防员叔叔及时赶来后救出了一个孩子。在医院中,医生说幸亏这孩子及时救出,要是再晚几分钟,就可能没命了。是呵,时间就是生命,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它!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鲁迅生活在一个贫困潦倒、战乱纷飞的年代里,而今天的我们却一个个出生在幸福、富饶、和平的年代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很有很多同学没有远大的志向,学习不够努力。而鲁迅志向远大,不仅要读书,还要给父亲求医抓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相差是何等的大呀!
鲁迅的求学精神令我感动,他的爱国精神催我奋发,他的鞠躬尽瘁让我敬佩。我们要向鲁迅学习,发奋读书,将来好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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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鲁迅读后感
篇一:鲁迅 呐喊 读后感
鲁迅《呐喊》读后感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篇二:鲁迅呐喊读书笔记(共10篇)篇一:鲁迅呐喊自序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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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在那铁屋深处的曙光
闻兵老师文学史要求呐喊自序的读书笔记包括内容梗概,重点语句分析,以及读后感;当然选题远不止于此,在高贰时我也做过详尽的同名读书笔记,其实之所以选择这篇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到大学都在读写的新瓶老酒,除对经典醇厚的观止,更重要的原因是学期将要过半,新学期伊始就跟小瑞约好一起写鲁迅,然而终究是瑞在写我在看,心中不免有些惭愧;我原本想把高中的语段,胡乱着尽性摘择些以应对学校明年将要接受的大考,然则细想一番,不但对我崇敬的老师有愧,终究也无法了然对瑞的约定;经此一虑,便毅然决定执笔,在苦寻觅鲁迅先生的道路中留下一些新的不一样的思考。
质铺还有药店,中医的辩证,其实我觉得原对的夏虫是可以推褪肝内积蓄的邪火的;而原对的强调大抵是体内所受的杂质比如寄生虫会有所减少,当然经济条件允许的话,使用虫草的效果会更好,其实对周伯宜来说,身体外围的原因只怕也同样不可 忽视,其心中耿耿于怀的,应该还有科场贿赂案发,家境衰败在其心中的积郁;因为这就对中医全盘否定,直言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无意的欺骗,你说这......在学堂里先生才知道格致,算学,地理等,生理学并不教,但却看得到营养不良的木板制的化学卫生论;这是怎样的落后于西方,就算是拿出了开明的端倪,却掺杂藏匿多少惺惺作态掩盖做出的极有底蕴的不安与恐惧,鲁迅先生绝对不是一个寂寞者,其饱满的战斗性更证明其落寞方面与他是绝缘的,他是被千夫所指的横眉,这声势浩瀚的指责大军里有贪婪的官僚,得观摩癖的看客,无辜但环境渲染却又不敢说无邪的总归是天真的孩童,甚至包括鲁迅先生灵魂中的另一个认识的或者不那么明晰的自己,这也许是一种寂廖的礼乐赞颂,当然也可以称它为这个世界上最为辛辣的讽刺喜剧,但鲁迅先生这样一个在沉寂的漫漫长夜里赤条地沿袭着历史的长流在矛盾着奔跑呐喊的狂人,我决不吝啬给予真的勇士的崇高赞誉,其实也就像是西方社会中近来流行的所谓中流砥柱的"博傻"这种概念,这些人就像是中国古时街头胸前碎大石的杂技表演的真人秀,只不过在真刀真枪面前,总有些自觉不自觉的真性情让血肉之躯的先行者,或说是拓荒者罢,在
身处在社会的无情流离,还有冷若初霜甚至一派祥和的深渊与迷迭里,忘却了自身的颤栗与恐惧......新生的出版与夭折是不值一提的,然用先生的话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幼稚的勇气,当甜美的处若冰清不幸遭遇到漫天的黄土裹瑕,说句实话,我真的说不清楚,到底是谁污染玷蹋了谁......如果认清晰了这份现实,与其为了这份杂志的夭折黯然痛苦,倒真的不如豁达起来,在其中怡然若得,自取其乐罢,如果你真的能够达观所谓道貌的束缚,至少充分保证了你可以贪婪着享受到脱洒意切的快感;
假如有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其实中国的词真的饶有趣味且或好或坏的智慧,就好如这个万难,真的是用的极妙,其实有的时候我就想,中国的数字文化真的很荒诞无聊,你说这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却给后世的辩驳留下多少思维的便利与想象的空间,简而言之,如此万难者,着实不如另外单个词:一定;自小学起,每读这篇自序于此,我都困顿在这里;然而公平起见必须说,可能是因为我喜欢罗素,所以苦研算学而却不得,心中日积月累郁结,只能以中国文字之虚伪无耻聊以自慰,但正是在卑陋的肤浅里,我能得到很多精神的慰籍......我无从避讳这样的怯懦,因为我选择的沉溺而纠结且果敢地擦肩让过了呐喊的气力,但勇士的行为绝不会若此,在错综复杂的谩骂与嘲讽声中,夹着在鲜血温润的那灵魂的最深处,会流淌着永不磨灭的挚爱......民国与鲁迅,有着千丝万缕的隔绝与联系,毁灭与新生,存在太多的丰功伟绩与不值一提,如果鲁迅平行了那个让他爱恨交加的世界,也许他是一个浪漫的诗人,但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真正的别离了鲁迅,再也听不到这样的呐喊,那么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更美好,如一片祥和中的田家乐式的苦寂;这样,即便的未来,行路者将要面对残酷的铁屋,我们依然能从容地选择忘却,若寒鸿韬的热浪,享受着安宁的沁人心脾的清凉,让果敢的潇洒意志,彻底地战胜悄然退却的恐惧......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篇二:鲁迅选集读书笔记
《鲁迅选集》读书笔记 读《鲁迅选集》能追溯到很久以前,鲁迅先生给我的少年时代乃至整个人生的印象与影响无疑是很深刻的。鲁迅在短篇小说、散文、散文诗、历史小说、杂文各种类型的创作中,都有自己全新的创造。小时候学到鲁迅的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便对他印象颇深,到了高中时期,《鲁迅选集》里的文章早已熟读于心。虽然选集里鲁迅先生要表达的精髓我还不是很理解,可是,只要读了他的文章,我便能感受到作品中弥漫的思想味道。
《鲁迅选集》记录的是一段历史的辛酸,这里没有悬疑、没有惊秫、没有情色,甚至缺乏一些文学最擅长的凄美和最厚重的浩瀚。但就是这不可多得的小说和杂文开启了现代文学的新篇章,鞭笞了封建社会千年的丑恶,刺痛了反动势力最致命的软肋。
谈到鲁迅在中国文哲历史上的成就,便不可不提到鲁迅的杂文。当然,这里面就包括了《鲁迅选集》。
鲁迅以他独到的眼光看出杂文巨大的威力,不遗余力地将它发扬光大,先后写出《摩罗诗力说》、《中国人失掉自信心了吗》、《娜拉走后怎样》、《论雷峰塔的倒掉》等堪称经典的杂文,或许有人说《摩罗诗力说》的出现只不过是金钱利益的驱使,不错,鲁迅也亲口说过:报社让我写长一点,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稿费。我觉得这只不过体现了他的率真、坦诚,要知当时的鲁迅才二十多岁,在事业上屡屡碰壁,他旁征博引,写出长达几千字的古体文,已非常人所能为,能得到更多的稿费,只是因他有过人的才情。《鲁迅选集》是二维的文字三维的鲁迅,人称鲁迅为圣人,在我看来他却是那么的平凡,成名前,家道中落了,父亲病了,他小小年纪就承担起家里的重任;成名后,他要去见萧伯纳,服务员不让他上电梯,他就无可奈何地走楼梯。平凡至极,仿佛身边长辈。然而毛主席又给了他至高无上的评价,或许只因这本《鲁迅选集》,这里包含了他最坚硬的骨头,最宝贵的性格,最正确的新文化方向,或许他没有胡适那么激进,没有林语堂那么闲适,但这本书体现了他对古今中外人类优秀文化和恶劣品性的深沉思考,深奥者如《文化偏执论》,平实者如《祝福》,这些或深或浅的影响着我们后人,让我们不至忘却千年愚昧的罪过。
XXX曾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这么说过:鲁迅的一生是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挣扎奋斗的一生,他用自己的笔坚持社会正义,反抗强权,保护青年,培育新生力量。他热情支持青年学生的正义斗争,揭露段祺瑞执政府镇压学生运动、制造“三·一八”惨案的罪恶行径,写下了《记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震撼人心的文章;他反对国民党政府对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的血腥镇压,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写下了《为了忘却的记念》等一系列充满义勇正气的文章。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而XXX对鲁迅最高的评价是:“鲁迅是中国文化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多种文字,在许多国家都有广大的读者,是世界上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 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读鲁迅的小说,开始你会感到阴冷。譬如祥林嫂,那么一个健康而勤快的农妇,怎么会在习俗的偏见与众人的冷酷之中沦为乞丐,最后死得不明不白。在《药》里,一个爱国志士为国牺牲的鲜血,却被患肺痨病的人蘸到馒头上拿来当秘方吃。一个农村无产者的阿q,其实是很有劳动能力的,却在众人的藐视和自己的自欺之中莫名其妙的成为别人的替死鬼。看起来中国社会已完全缺乏人性,只会把活活的人变成僵尸,连一点“生”的气息都没有。鲁迅就像其他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一样,不惮以最犀利的笔触揭发中国文化的阴冷而缺乏人性的一面。但鲁迅却还是一个最炽热的爱国者,这看起来是相当矛盾的。《呐喊》、《彷徨》中的小说是鲁迅对现实社会人生的冷峻的刻画,意在警醒沉睡的国民,《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将内在的苦闷,化为了超世间的想象,使《野草》成了中国现代主义文学中的一朵奇葩。鲁迅曾对别人说:“我的哲学都在“野草”里。”鲁迅最内在的情绪体验和最玄妙的哲理性感悟,通过这种奇特的艺术手段传达出来。
蔡元培这样评价鲁迅的作品:鲁迅先生的创作,除《坟》、《呐喊》、《野草》数种外,均成于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三六年中,其文除小说、书信一种外,均为杂文与短评,以十二年光阴成此许多作品,他的感想之丰富,观察之深刻,意境之隽永,字句之正确,他人所苦思力索而不易得当的,他就很自然的写出来,这是何等天才!何等学力!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经典,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1918年在《新青年》杂志发表的《狂人日记》最让我感到震撼,这篇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影响深远,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
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从五四起,鲁迅就开始用杂文的形式与反对新文化的各种不同的论调进行斗争。鲁迅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它能够“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从而为新文化、新思想的发展在旧文化、旧思想的荆棘丛莽中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的道路。鲁迅的杂文为中国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鲁迅选集》里的杂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容抹煞的。鲁迅提倡的新兴版画,又是当时中国左翼文艺运动的组成部分,和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而形成了中国新兴版画运动的鲜明特色。鲁迅先生说他写作的目的,一是“为那些为中国的改革而“奔驰的猛士”,他们在寂寞中奋战,我有责任为他们呐喊,要给予他们哪怕是微弱的慰藉”。二是为那些“如我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美梦的青年,正是因为他们,我?必须在作品中?处处给予一种不退走,不悲观,不绝望的诱导,而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悲凉感有所扼制(何况我对于悲凉感本身也是持有怀疑态度的)”。三是他的敌人,鲁迅说,“我的敌人活得太愉快了,我干嘛要让他们那么愉快呢?我要像一个黑色魔鬼那样,站在他们面前,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不圆满”。
《鲁迅选集》带给我的思考不仅限于中国社会变革中的各种灾难与反思,也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对中国人的国民性、中国社会的弊端予以深刻的阐释和鲁迅的批判精神。散文诗集《野 草》被认为是当时少有的展现出现代主义特质的作品;其杂文,由于特殊的发表环境,在嬉笑怒骂的文字背后蕴含着坚定的政治立场的。名垂千古,不知鲁迅可曾想过。但从书中我看到了他对生者的敬畏和死者的缅怀,他为他的时代倾注了一生的心血,仿佛只为唤醒沉睡的现实,“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愿这句简单却震撼的话激起每位生者大无畏的勇气。
经济思想史
书目阅读
班级:经济学122班
姓名:王兰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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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选集》读书笔记
学号:0123396 篇三:呐喊读后感
张晓燕
商英学院国商1202 20120301477 鲁迅小说之我见
鲁迅先生一直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在他诸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喜欢的是《呐喊》这一本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根据鲁迅先生自己对这本小说集的描述,他是这么说的“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我喜欢这本小说集的原因不仅是里面收集小说之丰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看透这一本小说,我们可以看清更多中国人的本质。《呐喊》收集了鲁迅先生写于五四运动前后的小说,从小说里面故事的发生年份到今也有90多个年头。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再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沉重下去。
初读《狂人日记》还是在中学的课本上,但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去理解鲁迅先生的文章。纵使老师在前面讲得慷慨激昂,我们在底下却听得糊里糊涂。看到文章写的是满篇的“吃人”,自己倒是吓了一跳,以为小说所说的“吃人”就是活生生的把一个人吃下去,那时候还觉得说古代的人怎能如此恐怖恶心。现在距离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已有七年,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再一次读完狂人日记,眼里看到的还是满篇的“吃人”,只是此“吃人”不是彼“吃人”。狂人眼里的“吃人”,是不见血肉的吃人,是封建文化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践踏,从而来消灭人与人的感情,让这个世界变得冷酷无情。在狂人的
世界里,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他有着变态的心理,把正常人的交往都看作是吃人的行为的一部分;他又有着混乱的逻辑,能将两个不相连的事务给联系到一起;他也是一个有着虚幻幻觉,就像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他翻开历史一查,找到的不是年代,而是“仁义道德”。对于那个年代来说,狂人的确是个疯子,他反对封建礼教,反对封建家族制度,他是站在那个年代前列的启蒙者,不被那个年代所包容,所以,他被认为是“疯子”。
《阿q正传》是《呐喊》里面另外一篇我比较喜欢的小说,这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写于1921年。透过这篇小说,鲁迅先生主要想向我们展现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现象和中国人的面貌。我喜欢这篇小说的原因是鲁迅先生透过阿q给我们展示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人的形象。虽然很多人对阿q精神抱着的是一种反方的态度,我则不然。打从心底里来说,我认为阿q是一个很可爱的形象,虽说他骨子里有着民族的劣根性,但实话说,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清高的存活着呢?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但他又和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安分守己,唯唯诺诺的过着自己的生活。阿q就不同了,不仅不单调,还敢于提高自己的身份,声称自己姓赵;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生活,却反过来把城里的生活给大大嘲笑一番;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反 过来说别人的东西不好。他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却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和其他底层人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阿q太好面子
了,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却时时想过上最高质量的生活。这种梦想有错吗?照我说阿q是没错的,谁活在世上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一点呢?阿q也只是想让自己有个舒适的生活,有个女人可以陪着自己走完一生而已,这样的想法有过么?只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错了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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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在追寻成功,却忽略了真正的成功;成功即是更了解爱的本质,更懂得生命的美好。”这句话是出自《林清玄作品集》。阅读完此书,我也对“爱”与“美”这两个字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三百篇余则寓言,三百余个富有哲理、充满创意的故事构成了这个人生寓言系列的作品。它阐明爱的本质与美的真谛,同时在书中也宣扬着作者“以爱为灯,以美为光“观点。让人点燃内在的灯光,张开心灵之眼,得到爱的喜悦和美的自由。我想在赞美的同时,也让我通过这部最新力作从作者身上吸取了一些优点。
在每一篇寓言后面的点拨小字里,时常能看见作者把一些他生活中所经历的事收囊在里面,从而在进一步引出哲理、道理,由此可见,那些引人深思的智慧大多是从生活的点点滴滴而来;由此可见,作者是一个懂得观察生活、留意生活的人;由此可见,作者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人,善于从点滴中折射出无尽的深思,再而创造出一个个精彩的寓言。这也就其实我们:在我们忙碌地学习、生活之际,还应时常停下脚步,留意我们周围的点滴,从点滴中发现、获取、领悟。进而或许还能用我们手中的笔记录下或书写出引人深思的佳作。
在那么厚的作品集中,给我留下的感受、领悟远远多过于拿书的厚度,但也总有那么几个寓言故事深深地烙在脑海中。《为骆驼剥皮》这则寓言讲的'是一个勤劳的人却非常贫穷,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那么勤劳的人还那么贫穷,接着通过为骆驼剥皮这件事大家才明白这个勤劳的人却采用了世界上最愚蠢的办法,所以才使得虽勤劳却依旧那么贫穷的现象。可见,凡事都有它的方法,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只有正确的方法加上辛勤的劳动最终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硕果。《飞过村落的乌龟》则是讲一只乌龟因忍不住飞过村落中无关人的议论,最终摔成了肉泥。这也就启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不相关人议论我们时,应该听听就过,保持沉默,不然就会向那只乌龟那样即使有再厚的壳也会摔破。
在面对生命困境的时候,最好就是回到眼前的生活;任何保佑之类的都是精神上的安慰,关键还是靠我们自己……我希望怀揣这些收获点醒,以后能够更好地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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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晚上,我坐在他旁边的草坡上,看着风筝在平静的空气中高飞,我常常想,这风筝把他的心从纷乱的纷扰中解脱出来,飞上了晴朗的天空。但当他收线时,风筝在美丽的夕阳中越陷越深,他似乎慢慢地从睡梦中醒来,最后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样躺着。
22、我们的生活有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我们应该勇敢地保卫我们的生命,直到最后一分钟。
23、虽然路很长,但已经在路上了,正在走来。我告诉你,它永远不会后退或停止。
24、自然的人和高贵的人都互相关心,四海的真正伟人都是一样的。
25、广阔的天空似乎燃烧起来了。一阵火花直冲云霄,照亮了方圆数英里的天空,浓烟朝他的方向滚滚而来。
26、是你说了自己的坏话。是你自找的。要不是你自己先败坏了你的名声,我怎么能败坏你的名声呢!
27、亲密的爱和疏远一样难以捉摸,而前者更神秘、更难以捉摸。
28、父亲犯了罪,往往会向孩子汇报,而母亲有了美德,也会向孩子汇报。
29、医生和护士为死者说了几句充满希望与和平的话。但是,希望与和平早已离她而去。
30、如果我能听到一个温柔的话语,我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同的人,我可能会过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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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你们有过这样的感慨吗:有时突然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了无生气,没有一点人生意义。可你又无法挣脱现实的这个牢笼,无法像陶渊明那样“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那我推荐一个好方法,可以让你分分钟体验到浪迹天涯的奇异感受,可以癫狂,可以深情,可以洒脱不羁,可以血泪交织。那是什么好方法呢,不是做梦,是读书。微信朋友圏中的文章写道:读书给与我们无限的想象力和思考,让思绪连接古今千年,心为所动,情为所感,感觉自己仿佛可以看到千里之外的不同风光。所以,今天我来跟大家一起分享一本好书。
论看书籍,我一般喜欢看小说和古诗词类的书。绝大多数的中外名著我都看过,不过,也几乎全都忘了,甚至连书名都不记得。我最爱且百看不厌的书有两本:《红楼梦》和《三毛作品集》。本来今天想谈看《红楼梦》的心得的,当然,红学有评论派、考证派、索隐派等各种研究派别。还有研究书中经济、心理、服饰、中医学、建筑学等各种研究学科。我能谈的,也就是书中的一些诗词或是贾宝玉与众姐妹的情缘,这似乎不太合适在这里讨论。所以,我今天要分享的就是《三毛作品集》了。此文每字每句我都用心斟酌,虽谈不上“一把辛酸泪”,但也是真言真语。如果大家觉得不喜欢,就当这是“满纸荒.唐言”吧。
我手里的这本《三毛作品集》是6月份几个学生合送给我的,即将小学毕业,孩子们送老师最爱的书以表不舍之情,这份情意令我至今难忘。
三毛本名陈平,中国现代作家,曾赴西班牙留学。1973年与荷西结婚,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迦纳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我喜爱三毛,爱她不羁的灵魂,爱她执着的爱情。她能在荒凉的沙漠里把困难的生活过的象童话一样美丽。她把罗马的天堂建在了满目苍夷的沙漠里。我也期盼着有一天,能背起行囊去流浪,就这样在沙漠里独自行走。
三毛的散文取材广泛,不少散文充满异国情调,文笔朴素浪漫而又独具神韵,可以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三毛热爱生命、热爱自由和大自然的情怀。特别是她的游记散文《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既有知识性,又有趣味性和艺术性。叙述哀情的散文如《梦里花落知多少》《背影》《似曾相识燕归来》等沉郁哀伤,我每次读起都会潸然泪下。总之,她的所有文章都令人百读不厌。
《撒哈拉的故事》描述的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旷达的心境。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荷西无意发现三毛藏的所谓的“喉片”-----猪肉干很好吃后,竟像小孩子一样偷了一大瓶送给他的同事,弄得那些口馋的同事一见三毛就不停的故意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还包括回教徒在内!最后,当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这是聪明的三毛。
《荒山之夜》中,荷西差点死掉了。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真是感到身临其境,被当时的紧张、恐惧的气氛所打动,也感染了三毛当时的那种恐惧心理,与她同急、同忧、同喜......三毛的文字渲染力真是非凡啊!这是勇敢的三毛。
《沙漠观浴记》中,为了了解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么沐浴的,她兴奋地钻到澡堂里,却看到了与想像中不同的事实,她看到了几年才洗一次澡的女人是怎样用石块刮下身上的污垢的,也看到了小孩在母亲的怀里,和着污垢与汗水吸吮乳汁;甚至带着荷西冒险去了西属撒哈拉西岸海边,看女人是如何灌肠的。在《死果》中,三毛看见两个认识的小男孩在打架,一辆自行车丢在路边,见孩子们打得起劲,她居然跑上去骑他们的车子在附近转圈子玩,等到他们打得很认真了才去劝架。这是好奇与天真的三毛。
《梦里花落知多少》中讲了三毛失去丈夫荷西之后的生活,低沉失落、极度的痛苦,她很多次都试图用死亡来结束一切。她一天天这样孤独的活着,没有荷西的日子,她很伤心,很寂寞,很孤独。他们的爱情故事与我们当下离不开金钱和房子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爱是那样珍贵,那样永恒,那样刻骨铭心。这是痴情的三毛。
《娃娃新娘》中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被迫结婚,因为六天的婚礼,胖胖的脸变得眼眶都陷下去了,三毛写出了关于风俗的残忍与冷酷。《悬壶济世》中,我不由得为三毛的大胆捏了一把汗。当邻居的母羊生小羊生不下时,是三毛照着书上看到的方法医好了它;帮法蒂玛生小孩,用指甲油帮别人补牙,妇女宁可病死也不去看医生,因为医生都是男人……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远离文明的封建,令人心酸。这是悲悯的三毛。
大家看过琼瑶的小说吗,她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肯定看过。我觉得她的文字太矫情,小说人物形象的单薄,故事情节拙劣。无非是两个与众不同的人相遇,动心,中间一波三折,最后成或者散。张爱玲的小说集我看过两遍,她笔下人物的变态和生活环境的灰暗令人压抑。而席慕蓉的书我家也有一本,好像没怎么看。她的诗或散文大多是写爱情,写人生的,语言清新淡雅。但我感觉她的文字也有点矫情做作,肤浅,有“为赋新词强说愁”之嫌。
而三毛的文字信手拈来,如行云流水。三毛的世界,是一个集真善美于一体的真情博爱的世界,三毛的作品,描绘了生活的本色,展现了真性情。真——是三毛作品最主要的风格,也是其作品动人之所在。她能将成语、古典诗词以及文艺作品中的内容巧妙融入自己的散文作品,使得其文章的语言文辞雅致,谐趣横生。
其实咱们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也值得一看。莫言小说的内心独白、心理分析、幻觉梦境、时空颠倒、戏剧性的夸张、荒诞等等这些特点可能会让你觉得摸不着头脑难以看下去,但他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着实令人佩服。莫言的所有小说我几乎都看了,过瘾!但他的长篇实在是太长了,厚厚一大本,朋友们可能没那份耐心看完一本。而三毛的散文体小说比较短小,可以随时利用零碎时间读完一篇,让你的心灵跟着作者一起去流浪。
朋友们,一个人除了工作,心里还应留一片净土给自己。我们的生活轨迹太狭小了,可世界那么丰富多彩,三毛能使我们张开心灵的眼睛。她博大的胸怀以及永不枯竭的爱让我们自省,让我们心中洋溢起更多的爱,像她一样去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上的人和物。像她一样博学,慈悲,明事理,辨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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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也有给绅士掌过嘴,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他们那时候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笑,和前天佃户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牙齿,全是白厉厉排着,这就是吃人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
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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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我们魏晋南北朝的文学史老师是高原人。她的人民和她的名字一样优雅美丽。由于她的每节课都是我们汉语言文学系中唯一满堂爆满甚至连体育系都抢着座位来听的课,所以我才开始从关注她的课,到喜欢她的课,转而喜欢上了陶渊明——这位东晋末期唯一的一位集诗人、文学家、辞赋家、散文家于一身的学者。
事隔七年,当我再次把这本《陶渊明作品集》拿起拜读时,才逐渐理解了当年高原老师讲给我们的关于陶渊明的处世哲理和他的一些诗句含义。
同一本书,在人生的不同阶段,读起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当年我只是一个单纯而没有生活压力的学生;如今,我即将步入而立之年,上面有年迈的父母,下面有需要照顾的孩子,自己在工作中也有很多烦心的事,再读陶先生的作品,才真切感受到高原老师如此喜欢陶先生作品的真正原因。
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我很喜欢陶先生在《饮酒》诗中的这两句。陶先生生活在一个门第制度森严、时局动荡的东晋末年,他曾几次“入世”,但每次都是伤痕累累地“出世”。他有一腔抱负,却得不到统治者的重用,在三十九岁的时候,他最终选择了他的人生归宿:
归隐田园生活。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渲染了一种悠远的意境。 “菊”在中国文学传统中象征芳洁自持,而陶先生,对菊更是情有独钟,在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像他这样能写出菊花的魂,能将菊花爱到骨子里去;而“南山”象征不得志的儒士退隐山林。这句正写出了他芳洁自持、退隐山林的人生理想!
意境表现的是平凡的生活,却蕴含着崇高的人生追求和情操。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对于这句诗,我个人认为陶先生能将想说的话以想说又不说的方式表达出来,给人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意犹未尽”的感觉。
如果在我心情烦躁、因个人的得失而伤感的时候,想到陶先生的这两句诗,我的心灵似乎就到了一个脱俗去尘的境地,回归于生命中最初的本质,回归于纯朴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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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悲观,所以矛盾。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
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剖析了张爱玲的复杂性格,在回到这本书中,她的多面性格与矛盾心里在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并最终转化成了一些饱富哲理的句子:“男人彻底懂了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因为爱过,所以慈悲。
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这些华彩而深刻的句子也许正是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所在,它们既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使之脍炙人口,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永远的导向与精神追求。
一年前我刚来到绍兴,有一种树的叶子深深的吸引了我,就是那些金黄色的银杏树叶,它的形状跟别的树叶相比,都有它独到的个性,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叶子。当然,我对此也没有特别的上心。过了一年后,又是一个秋季,我又看到了金黄色的银杏叶,于是忍不住摘了一片,拿回家,夹在其中一本《真诚的套路》书上,这件事情也忘记了。 今天,我重新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诗《腊叶》,这篇文章写的就是鲁迅先生在一年前,看到枫树上面一片有缺陷的叶子,于是把它摘下,夹在一个书本里面收藏起来。一年之后,它重新翻出这本书,看到这片叶子,也忘记了之前为什么会把它夹在这里,于是发出了很多的感叹。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想起来,前几天夹在《真诚的套路》里面的那片金黄色的银杏叶子,打开那本书,发现它的金黄色早已褪去,也的水分已经干了,变成浅绿色的树叶标本。 不论是我摘下的银杏叶,还是鲁迅先生摘下的枫叶,都是一片腊叶。从被我摘下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是幸运的,因为不需要再去经历任何的风吹雨打,不必跟它的同伴一起,经历各种磨练和挑战,最后在风雨中落下,死亡。然而,如果一片腊叶不在树上,跟同伴一起作战,一起经历风雨,哪怕苟且活着,它还是一片真正的树叶吗? 很多女生被一句"我养你",把自己都搭上了,这就是一个现实版的腊叶!没错,美女被一些土豪看上,确实不用辛苦的工作,嫁入豪门做富婆去了。本来有着自己的事业,哪怕是为这个事业拼到底,也是对社会做出了贡献,哪怕只有一丢丢,也还是有;然而,如果被一个土豪养了,那就等于是从树上摘下来的腊叶,并且夹在自己的书本里面,对社会并没有丝毫的贡献,哪怕对土豪也只是一个鉴赏的素材而已。如果说,美貌就是这片腊叶被摘下的理由,这就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一片腊叶,无论是有缺陷的美,还是缺陷的丑,都还是一片叶子,应该留在树上,或者被风吹打下来,这样活着都是有意义的;如果被人摘下来,无论那时多漂亮,多吸引人,还是会有枯萎的一天,迟早都会被摘下的人忘却。一个人,活着就必须奋斗,哪怕拼得头破血流,也总比被人藏在温室里面,慢慢的枯萎要强多了。 在你一生当中,必定走过不少桥吧!他们有木架的、石造的、混泥土筑的,也有钢铁构成的。它们的功用都一样,使你踏着他它,走到河的彼岸。他们都默默地,卧在潺潺的流水之上。 没有河的地方,就常有桥。当人们不耐于长久的舟楫,便架起了木桥;当木桥朽坏了,并改为石桥;当石桥颓圯了,又筑混凝土桥;混泥土裂了,又再改成铁桥。至于以后,又将有更新的结构。所以同样是一座桥,千百年前跟千百年后几经更替,桥的样式与材料也将改变唯一不变的是:它是一座桥。一座让我们走,连系两岸、缩短距离的桥。 人就是桥,从知识未开的远古,到科学昌明的现代;从缩短易朽的独木桥,到坚固耐久的铁桥。自贡献微博的小民,到影响深远的哲人, 我们都在扮演桥的角色。上一代的桥毁了,这一代的桥又筑了;这一代的桥朽了,下一代的桥又跟上了。只要人存在一天,便不能没有桥。千年万年,人们就是这样将历史文化的种子传递下去。 时代是洪流。我们就是架在其上的一座桥。我们走前人的桥到对岸,又筑起我们的桥给下一代。我们知道:不论木、石、混凝土、钢铁或更新的材料。没有永远不朽的桥。但我们也知道:在这时代的洪流上永远会有一座生命、历史、文化、艺术、心灵的桥。 刘墉先生这首《桥》冥冥之中似乎给予我们一些启示: 父母如桥,孩子便是桥上行走的人。父母的桥断了,我们便要往前冲,不然,桥上的人过不去。 父母如桥,木桥已腐朽,石桥会 颓圯,混泥土桥会裂,铁桥耐用却也抵挡不住更新换代的命运。我们经常吐槽隔代教育,但是每一个年代都有它的优势与不足。进步的势头无法阻挡,不足之处也值得我们反思总结。 这就是桥,带给我的思考。⬬ 老舍作品集摘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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