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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5-05-07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汇编六篇)。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1

昨晚,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儿童文学家任爷爷编写的《我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人》,我带着非常好奇的心情津津有味的翻看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尤其读《我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人》后有不小感慨。

在日常生活里,我在长辈们的眼中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替我打饭夹菜,担心我吃不饱;为我添衣加裤,担心我着凉;手拉手走路,担心我摔倒;我每当好奇地参与大人们的讲话,他们总是训我:“小孩子插什么嘴,到一边玩去!”

可有时,大人们又把我当成年人看待。天性好动本是我们小孩子的特性,每当我将小弟弟们逗哭了,大人们怎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训:“吵死!你这么大了,连弟弟都带不好!”特别有时我一不小心将饭碗摔烂了,大人们又是虎着脸、瞪着眼地大吼:“没用的东西,这么大了连碗都拿不好!”

面对大人们的宠爱和无端指责,我只能无言。真正地感到我在他们眼里永远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人”。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我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人》这本书中《感恩》这篇文章让我有很深的体会。

《感恩》它教会我应该去感谢亲人,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为你操心。当你出远门,他们会在远处为你祈祷,祝你平安、快乐。它还告诉我,要向老师感恩,他们把我们从懵懂带到成熟,让我们从无知变得知识渊博。是老师让我们看清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朋友,始终做你坚强的后盾;大自然给我们生存空间.......

感恩不是别人想在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它是你对别人应有的回报。是一种心甘情愿的、发自内心的感谢。

假期上写字课时,钢笔突然没墨水了,正当我愁眉不解、万般无助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躯走了过来,她轻轻的、微笑着把钢笔放在了我的课桌上。当我抬起头,想说声谢谢的时候,她却不见了,只留下一张纸条:“你不用感谢我,我只希望别人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也能帮助他!”我看完字条,心里感觉很温暖。

回到家里,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一定要去找到这位同学,并真诚的感谢这位同学,一个人要懂得感恩。”第二天,我找到了这位同学,并且真诚的感谢了她。顿时,我发现她很快乐,我也很快乐!她的脸上洋溢着甜甜的微笑,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幸福。是啊,这种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我好感动,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感恩,让我们以知足的心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人、事、物。天天都有感恩的心,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十分充实、快乐、幸福!让我们把幸福的花儿永远绽放在感恩的枝头吧!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3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着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4

《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是一部以记言为主的语录体散文集,主要以语录和对话文体的形式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审美、道德*和功利等价值思想。《论语》是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语录文集,成书于战国前期。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作品多为语录,但辞约义富,有些语句、篇章形象生动,其主要特点是语言简练,浅近易懂,而用意深远,有一种雍容和顺、纡徐含蓄的风格,能在简单的对话和行动中展示人物形象。从小就知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看完《论语》后这句话又引起了我的感慨。很简单,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陷入迷惘,只思考而不学习,就只能停滞不前。相信任何人都能解释这两句话的意思,但有多少人能切实体会到这两句话所包含的玄机呢?

孔子用简简单单的12个字,就将学习方法的真谛明明白白地总结了出来。

一个人,只是读书,学习,而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读书,为什么学习,不深究读了书,学了习做什么用,怎么用。只停留在读懂书,而不能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作者所要传递的信息。那么,他也就会因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迷惘。

相反,一个人,如果只是去思考自己要读什么样的书,要怎样读书,怎么才能取得书中的真经,等到真的面对书时却懒得去读,去学习。这样的人,也只能永远停在原地。就拿“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一句话本身作为例子来说吧。有多少人能解释它的意思,又有多少人在自己实际学习的时候真正想到要按照这样的方法来学习的呢?恐怕任何人都能做到前者,但很少人曾经意识到,在学习的时候就应该按照这样的方法。这就是学而不思。学了这句话,也知道它的意思,在需要用到它的时候却想不到去运用。这就是因为在学习这句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这句话还会有用处。更没有想过应该用在哪里,怎么去用。而实际上,这12个字,确确实实概括了学习的正确的法则。

孔子的确是圣人,虽然他所主张的某些东西不适合现在这个时代,但也有些东西,是在任何时代任何文化群体中都正确的真理。更重要的,他能用简洁朴实的语言来概括这些道理,让任何人都能弄懂它们。但悲哀的是,正因为这些东西太朴实了,反而让人们不太重视。可只要你仔细去想一想,这是圣人的话啊!肯定是因为它有着足够的重要性和正确性,圣人才会说出来。宋朝就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故事。现在看来,孔子短短12个字就可以解决天下人的学习方法问题,那半部论语就能治理天下也不是不可能。假设,如果让学生能按照老夫子的方法去学习,效果是不是会更好些呢?但很明显,有些人还没有体会到这12个字的真正伟大价值,不会运用它们啊。《论语》的篇名通常取开篇前两个字作为篇名;若开篇前两个字是“子曰”,则跳过取句中的前两个字;若开篇三个字是一个词,则取前三个字。篇名与其中的各章没有意义上的逻辑关系,仅可当作页码看待。《论语》是孔门弟子集体智慧的结晶。其编纂者主要是仲弓、子游、子夏、子贡,他们忧虑师道失传,首先商量起草以纪念老师。然后和少数留在鲁国的弟子及再传弟子完成。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不可不知的经济真相读后感 篇6

读了《我是一个可大可小的人》以后,我知道了这是大作家任溶溶所写的一本书,他是1923年出生于上海的,是著 名的儿童文学家、翻译家、安徒生翻译奖、亚洲儿童文学奖……同时我也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因为我还没读之前,就已经被题目吸引住了,之后呢,我读的时候,刚开始,我的好奇心非常的强烈,像两个动物、哥哥种树、父子棋迷……我都很好奇,读后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本书很有趣,在《幸亏地球是圆的》这个故事里,他偏要干事跟别人对着干,南辕北辙,不在一个频道。我也很奇怪:故事里面说他要走到路的尽头,又要漂洋过海,等他回到家得要多久呀?要行走到路的尽头都该很多年了,在等他回去该多少岁了呀?还有,小动物的贺年片,小动物给的贺年片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这本书我读完以后,顿时才把许多的不解的问题都搞的明明白白了,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有趣,我很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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