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66职场网 > 职场资料 > 导航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5-03-06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系列二十篇)。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一个人的盛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这本书不适合偶尔孤独的人,而是适合乐于孤独,享受孤独,而却被世俗认为是怪物的“自卑”或“自信”者。她让孤独者知道自己并不是怪物,而是拥有小宇宙的正常人罢了。当然,如果你不是孤独者,你会讨厌作者的论调。因为这尽是一个孤独者的自我安慰,并且无数次论证独处者并不是病态,而是习性如此罢了。为什么世上有无数非独处者写的号召大家怎么处好人际的书,就不允许独处者写一本书赞美自己呢……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有时,我会想: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去闯荡森林,将会是什么情景,我还会回来吗?当我看完《手斧男孩》后,明白了许多生存技巧。

故事的主人公叫布莱恩。

布莱恩13岁时带着一把手斧去爸爸那儿过暑假。他爸爸在原始森林的油田工作。一天,一架飞机要去原始森林的油田办事,布莱恩成了这架飞机上唯一的乘客。但愿他能很快到达爸爸那里,可一切不都像想象的那么美好,驾驶员突发心脏病猝死。飞机坠入一片荒无人烟的深林中。幸运的布莱恩免于一死,但从此身边没有了父母的陪伴……读到这里,我思绪万千。

现在的我衣食无忧,时时有父母的陪伴,可以在父母的呵护下像公主一样长大,可布莱恩不能,他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得不到父母的爱,还要时时防备野兽的突袭。一切只能靠自己来承担,从前的他也和我一样,年幼、无知,不能打理自己的生活,一切只能靠父母。就是布莱恩所处的环境磨练了他,造就了他钢铁般坚强的意志,他慢慢学会了自己寻找食物、自己烧火烤肉……学会了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技能。

布莱恩教会了我很多,不言放弃,自己寻找出路。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朝圣,这个词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太遥远了。不过,仔细想想,哪个人的一生不是朝圣呢。生命没有终止,我们就在不断努力地生活着,有心酸,有欢乐。读这本书是从去年到今年,整整读了一年,字数也不算多,但是就是读了这么久,这也算是一种朝圣吧。这一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发生了很多,从校园到社会的阵痛让我精疲力尽,许多次艰辛和迷惘,对前途都失去了方向。像是哈罗德失去了罗盘的时候,越来越偏西一样,不知道终点方向。其实这本书很无聊,有点没故事找故事写的感觉,可是我们的生活不就都是这样吗?昨天和今天不会发生太多的巨变,每天都差不多,然而把时间延长后,就会惊叹原来生活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从最后一百页开始,作者终于把戴维的去处告诉了我们,一对丧子的夫妇,后半生都过得不愉快,再加上哈罗德对于奎妮的亏欠,莫琳的无奈,这三个人并没爱恨情仇,只是那份对生活的信念,让故事显得成熟冷静。这让我想起了中国现实主义作品中很多的哀怨感叹,最后读得让人窒息,然后痛到极点。让我欣喜的是,作者是描写了哈罗德和莫琳丧子后的悲痛生活,还有慢慢扩大的悲伤从而影响感情,但是不大同的是小说最后给我们留了很多希望,在朝圣过后是对生活的信念,重新获得新生。希望我们的一生都是朝圣,人在圣途!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内容简介:本书一如高木直子旅行系列风格,主要描绘了一个人,坐着火车、看着美景、吃着美食,一路泡温泉的旅行。讲述了各种特色的日本温泉——超便宜的大众温泉浴池,能观赏雪景的露天温泉,飘着油花的油温泉等。介绍了乘坐过的各种特色小火车——夏目漱石“少爷”列车,忍者哈特利列车,还有奔向日本最北端的鄂霍次克号!游遍1道10县,18处温泉,并且介绍了沿途的美景,温泉美食。

一个人暖呼呼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走过了溽热的夏季,终于到了我最喜欢的季节——秋天,喜欢远山间红黄绿色的交映;喜欢乍暖还寒时候慵懒的阳光。一杯红茶,一点点音乐,在这个周末的午后,在咖啡厅安静的窗边,慢慢阅读着高木直子。每次新书到手的时候,我都是带着一种膜拜的心情去读它,一字一句一幅图,生怕错过每一个细节。朋友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呢?”为什么呢?那是一种让我发自内心的向往生活。一个人住在公寓里,自己DIY房间,一个人去旅行,在这样的季节可以去泡暖呼呼的温泉。

一个人暖呼呼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从《一个人住第5年》开始就这样一路读者直子的书走过,最初是因为轻松又温馨的图画,和俏皮的生活情节而感兴趣。等到自己一个人也住到第5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直子教会了我成长。而且,直子的书很有知识性。因为自己也会时常的去日本出差,日本的铁路和中国的完全不一样,线路交错关键是路费不便宜啊。但是直子在书中却把搭乘铁路介绍的井井有条,不仅知道了怎么坐划算不走冤枉路,还有沿线的美食美景,这次铁路沿线的温泉之旅是我的大爱。这个季节还有比泡泡温泉更惬意的事情吗?最向往的是泡油温泉,想感受那种飘着油花的感觉,洗完后皮肤变得滑嫩嫩的,真是羡慕死了!如果可以像直子这样把旅行中好玩的、好吃的、好看的、有趣的,都汇集在一本书中,分享给身边的每一个人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机会去日本玩,到那时能买到一本直子的书,感受直子的畅游也是一番幸福。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永远保持一个人的力量,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有一天,当你面临了诸如是否继续求学,或者是否改行之类的人生大难题时,你会怎样解决问题呢?一般来说,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种是不去管它,船到桥头自然直;一种是找别人要答案,父母亲人、朋友或者专业人士;第三种方式是自己找自己要答案。

不去管它,问题仿佛会自然而然消失……其实只是潜伏成更棘手的问题;找别人要答案,除非你是没有自己思想的提线木偶,否则他人的建议,怎么能那么合你心意?到最后,我们终究还是要学会自己给自己答案。

学会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思考,自己解决,自己承担——是刘同认为一个人独立最重要的呈现方式。独立是指单独的站立或者指关系上不依附、不隶属。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某事。很多人谈:经济独立、精神独立、思想独立……但不论是哪种独立,其实都代表着一个人依靠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刘同在《一个人就一个人》这本书中,将独立的能力化为个体“一个人”的能力。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单纯地和身边人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而是因其足够独立,所以能够吸引独立的他们。很多人认识刘同,是从《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开始,这两本书指引了无数年轻人成长。而《一个人就一个人》,更加展现了刘同思想的成熟。

若说前两本如烈酒入喉,能够激起人一时的激情;那《一个人就一个人》便如佳酿,余味无穷。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20xx年7月我成为了一名父亲,家里买的书大部分是关于育儿以及如何与孩子构建良好关系,培养孩子的书籍,当我看到这本书就被这个名字吸引了,这本书颠覆了我的很多观念。整本书都在诉说着作者的最基本的观点:母婴关系,其实在我来说也是亲子关系,决定孩子的一切关系。并从多方面阐述我们要爱孩子如他所是,而不是如我们所愿。

本书其实也是作者李雪自身经历的一些体验和提炼,从客体关系心理学的角度认为母婴关系决定了这个婴儿长大后的生命底色。婴儿出生的头两个月里处于“正常自闭期”。这个阶段的婴儿对外界的反应很少,基本上只有吃和睡。因为这时候的婴儿的感觉里,世界和自己是一体的,就像还在子宫里一样,尚不存在外在的母亲。母亲的积极关注和陪伴,维持了婴儿的这种“全能自恋”,即“世界与我一体,呼奶换抱。无所不能”。

当婴儿的“全能自恋”得到较充分的满足后,心智自然向前发展,逐渐把自己和外部世界分开,不仅仅关注自己,也开始关注别人。爱向内灌注满了,自然回流向外界。这就是所谓的“主客体分化”。完成这种分化后,婴儿对世界产生了最基本的信任,将来不会再遇到挫折时想要毁灭一切。如果婴儿在最初的体验里体验到自己的“无所不能”,他以后的生命底色将是温暖多彩的,反之则将是孤独灰暗的。

在没有接触到本书前,我们听说的”哭声免疫法”、”哭声控制法”、”定点定时哺育”、”睡眠训练”、”延迟满足”等,觉得会很好的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规范孩子成为一个有秩序的人,本书中却恰恰反对这样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教育方法,这样做的后果会让婴儿的“全能自恋”的心理基础严重受损,为以后的心理问题埋下了隐患,有损婴儿的生命底色。

本书中还介绍了满足孩子的“全能自恋”后孩子的表现,使父母对孩子的各种认为不乖的行为表现不至于太焦虑。同时本书还举例说明了很多对孩子的评判行为,转变评判思维,而不是一味的规范价值取向,需要通过事件本身来说明问题,而不是直接主观用自己以为的价值取向思维去规范孩子,作者主张最好的教育就是不教育,多一种规则就给孩子的无限可能多了一道枷锁。

通过这篇书籍的学习,我联想到了大学时期渐渐快遗忘的专业课程社会心理学:人格的形成是在婴幼儿时期就养成了,比如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是人类之父,人格主要决定于童年经验”。

他把心理发展阶段分为:口唇期(0—1岁)、杠门期(1.5—3岁)、性器期(3—6岁)、潜伏期(6—8岁)和生殖阶段(成年人);还有美籍的德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新精神分析的人格理论”,这些心理发展阶段以及心理理论不禁让我想到了与本书的关联与差异,关联在于孩子都有各种心理时期以及不同的心理实际的满足程度对孩子的人格形成有影响,差异在于具体操作方法上是否使用行为主义心理学方法还是使用充分满足孩子的”全能自恋”,例如:当婴儿饿了需要哺乳满足”口唇期”阶段时是使用“迟滞满足”原理还是使用本文中作者观念,这样的差异也许只能在不断的认识和共同成长中慢慢的印证。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就学会一个人吧,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

有人说,一个人生活久了,最大的毛病就是很多话都不想说,不愿被打扰,又渴望被拥抱。其实我最有感触的是前半句,真会变得不喜欢接电话。如果能发文字,尽量不语音;如果能语音,尽量不视频;如果能视频,尽量不见面。这算是内心的真实排序吧。

关于电话,如果是我拨过去的还好些,不管是跟家人、朋友闲聊还是跟人约的电话采访,都能愉快轻松的进行。但如果是突然接到的电话,我会有些抵触,总会停个两三秒再接,给自己预留一点接受时间。

或许,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不怎么需要跟别人说话,好像自然而然就有点抵触了。在家里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有了猫之后,就开始跟它说几句。它喵喵叫。我,什么?干啥?怎么了?就挺自然的,不觉得哪里有问题,甚至有些自得其乐。

就像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的序里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宇宙,完整且善良,不给人添麻烦,也能在独善其身的同时向别人伸出援手。”

这不就是说我或者和我一样生活的人吗?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都将是一个人啊,身边有朋友、家人、爱人,都只是某个阶段的陪伴者,所有成长、坎坷、起落都要自己度过啊。

我们会遇到这这些重要的人,但我们究竟是一个人。这本书里,刘同写了很多跟朋友、家人、自己的故事。其中两个跟朋友相关的,我印象很深,一个篇是《朋友就是用来绝交的》,跟特别好的朋友闹脾气,但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该是好朋友的还是朋友。

他说:“(发脾气)我特指真正的好朋友。成长的压力大,社会的压力大,不如把愤怒发泄在好朋友身上吧,一顿乱操作,用绝交来释放自己的愤怒。你也大可放心,他们都能承受得住。就像我的好朋友没事就可以对我发脾气,我永远都告诫自己:‘他们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没事,我不气,我只是出气筒而已。’”

的确,要注意发火的人、绝交的人。不然,本来只是情绪性的发泄,可能最后真的变成了大型绝交现场。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有的朋友可以半年不联系,但只要说话,就能无话不谈。有的朋友可能一周联系两三次,但真遇到的事情的时候,不会跟对方提半句。

想起去年跟一个朋友到国外旅行的事,我们俩也认识十多年了。刚见面时时候特别好,一起吃美食、赏美景,还在酒店的顶层无边泳池拍照,但全天24小时在一起总免不了小摩擦,也就闹了点不愉快,大概可以总结为能写在日记本里“我以后再也不和某某某联系了”那种心情爆炸吧。估计关系一般的朋友,很可能真的会生气绝交了,但我们回来后,还是约着一起喝茶、吃小龙虾。不是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是知道,哪怕有不愉快的经历,也不影响我们之间扎实的关系。

另一个是写中文系的学姐W,直来直去,特立独行。W成绩很好,经常拿奖学金什么的,放弃保研去新加坡留学,回来后结婚生子,在深圳定居。她是那种可以让别人觉得活得很自我、洒脱的朋友,会调侃刘同混学生会俗气,但也会诚心介绍他“脑子挺灵,文笔不错”。就业这种事情上,也会给出中肯的建议。他们俩很少联系,七年不联系那种,但一碰面却被其他人误会“常见”,因为有那种朋友之间的纯粹和熟悉。

好朋友,老朋友,也是真朋友。

估计刘同对很多人而言,也是这样的存在,他一直很擅长分享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希望能借此给一些年轻人帮助。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开始,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个人就一个人》,十几年了,他还在写,也还有无数读者等着。

对正迷茫的年轻来说,看的是努力的意义,能从中找到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1个人,87天,627英里,六十岁的哈罗德,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儿子自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下,他决定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能从Google地图上找到他,随时可以看到哈罗德在哪里。如同莫琳那般,在金斯布里奇钉上一枚图钉,缠着一根蓝线连向洛迪斯韦,那里也有一枚图钉,然后蓝线再连向南布伦特,又连向布克法斯特……这,对莫琳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历险,对我来说,同样如此。

哈罗德的信念是,只要他走,老友就能活下去!这不科学,也不理性。我们的生活总被理性,但是过分地相信理性,凡事讲究有理有据,不免一步步将原本饱满的人格挤压得日益干瘪,少部分人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同时也变得咄咄逼人。当我们开始对某种东西产生发自内心的虔诚之后,才能摆脱理性的万有引力,也就产生了信仰。也许只有这个时候,才能改善我们对生命的灰色体验,使我们独具情怀,体现出灵魂的自由和高贵。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一个人的村庄》是本好书。作者刘亮程在一篇篇散文里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奇思妙想。他天马行空般的思绪带着我走进大漠孤村,去倾听一片云、一缕烟、一阵风的絮语,或是一头驴、一条狗、一只耗子,甚至一窝蚂蚁的生存之道,更有他本人一次又一次对生命的追问。

他的思路与语言都不落窠臼,也不假装高雅,他描写的那些土得掉渣的生活、劳动,都散发出一缕青草的香气,让我感受到自然的纯美、天然去雕饰的朴实,不可避免的人生孤独,并从中获得某些人生的哲理。

下面是我摘录的一些片段:

“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我是通驴性的人。而且我认为,一个人只有通了驴性,方能一通百通,更通晓人性。不妨站在驴一边想想人。再回过头站在人一边想想驴。两回事搁在一块想久了,就变成一回事。驴的事也成了人的事,人的事也成了驴的事。实际上生活的处境常把人畜搅得难分彼此。”

“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人寂静下来的时候,就会听到远远近近许多事物的声音。他们组合在一起,成为大地的声音,天空的声音。一个人在荒野中,静静地倾听上一年、两年,就会听上瘾,再不愿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他明白了大地的合声并不缺少他这一声,却永远缺少他这样一个倾听者。”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拿到新书那一刻,仿佛捡到了珍宝。因为距离上一本新书《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已经好久没有读同哥的书了,目标两天读完,嗯,读完了所以来了。

感触最深的是关于跟爸爸喝酒聊天这一篇,我是以直接读的形式看的,一再梗咽读不下去了,真的很难过又觉得好笑。难过的是主人公竟然经历过这么难熬的一段时光,对比现在的自己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实在是不应该。虽然无法代入角色感同身受,可是看到这篇的那一刻的我真的难过。觉得好笑是因为过后主人公可以以一种淡定的心态跟自己的爸爸分享过往,这是一种值得学习的人生态度。

对于最后一篇友谊旅馆也是很深刻的,妈妈对于儿子的爱,藏得很深很深。待儿子反应过来似乎晚了。为母则刚,是个不错的词语。天底下的孩子跟父母好像都要经过一段很漫长的“斗争”最后才会握手言和。

一个人就一个人,就算两个人也应该保持一个人的独立。希望现在一个人的你可以好好享受当下的每一个时刻,现在是两个人的你们也可以好好创造属于你们的美好。能做自己很难,但是我希望你能朝着这个方向去,一个人就一个人,不带害怕的。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选择,希望你们都可以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抖一抖身上的雨水,笑着抬头往前走。一本不错的书,希望能遇上不错的你。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读完了这本书,记住了什么呢?说记住了什么,好像太功利了,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我好像从来不知道答案。

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可她已经记不得他了,但在最后一刻,奎妮记起来了,并且走的很安详,这就是意义吗?一路走来,哈罗德经历过现实的苦难,孤独,到了别人的认可,一群人同行,再到一个人,恐惧,不安,他最终走到了,却找不到了意义。回顾了一生,有些东西他也许放下了,也许从未放下,没有经历过,怎会知道那种苦呢?看完后,我脑子浮现一个人,热血尖兵里的司马战歌,他曾在一次跳伞事故中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于训练,真的有意义吗?如果是战争,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冲向战场,可那不是。最终他像是寻到了什么,一次演习中,他和同伴在海里漂了三天,差点死在海里,有意义吗?有什么意义。

我想到了演员春夏,一个坚持做自己的女孩,看姜思达采访她的视频中,大致意思是,姜思达问她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她的回答让我心里一震,如果和别人都一样,那我是谁?有时候我也想问,那我是谁?旅途中哈罗德也像是在寻找自己,那个丢失了的自己。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无论多么平凡甚至平庸的人,其实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诗意美好的追求,对自由境界的向往。相信大家阅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都会对哈罗德老人产生一种由衷的敬佩之情,而我在敬佩之余,想到的却是他在义无反顾奔赴远方时,身上竟有一股中国古代诗人孟浩然“踏雪寻梅”的优雅。

平淡的生活中,人们容易错过很多东西,诸如美丽的风景,善良的人们,难得的缘分等,一旦错过,就很难弥补,这些只能成为美丽的遗憾。所以要学会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不论是机遇、情感,还是生命本身。哈罗德先生正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虽经历了诸多苦难波折,却收获了心灵的救赎,不但超越了自己,还影响了他人。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的成长!

成长:需要孤独与反省

忍受孤独和自我反省的过程将会赋予成长新的含义。当哈罗德踏上一个人的朝圣之旅,“旅店已抛在身后,零星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哈罗德,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渺小,孤零零一个人连手机都没有带,如果不小心摔倒,如果有人袭击他,谁会听见他呼救……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一个人的力量确实有些渺小,一个人的行走确实有些孤单,但一个人的旅途却是自由惬意的,充满趣味的,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勇气和自信,尽管前面有太多的未知让人心生忐忑,而正是前方的未知,让人心怀憧憬。65岁的哈罗德开始向远方的目标迈进……

他在旅途中接触到了很多陌生人,并有了自己的发现,原来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属于自己的栖息地,或美丽动人,或不堪回首。奇怪的是,有时我们会有一种想向陌生人倾诉的渴望,那应该是一种无所顾忌的释放,正如银发绅士。而有时,我们会作为一个倾听者,不断地从中受到启示,还会反省自己,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成长方式。

哈罗德终于开始敢于正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一生在不幸中度过,童年时,妈妈离家出走不负责任,爸爸酗酒成性不务正业,儿时的他寂寞无助;成年后,儿子瞧不起他,妻子也恨他,成年的他平凡卑微;到老年,婚姻名存实亡,亲情渐行渐远,老年的他失败孤独。用回忆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这就是哈罗德独特的行走方式。或许这次能让他有“峰回路转”的改变。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深深触动了我,“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揭幕了。”

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的人把它看作一项重复的工作,时间久了就会感觉索然无味,于是时常听到他们“无趣,无聊”的抱怨声;有的人会把每天都看做一个新的起点,要超越昨天的自己,因为面对的班级不同,学生不同,即使相同的教学内容也会讲出不一样的精彩,这才是真正踏上了成长的旅程。

成长:必经痛苦与磨难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成长:应对喧嚣与平静

哈罗德没想到,本是一个人的行走,却影响到了很多人,甚至惊动了媒体。“第四十七天,哈罗德的队伍加入了一个中年女人和两个孩子的父亲。……哈罗德的故事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希望,……哈罗德听着旅伴们的争吵,既感恩又觉得有趣,但也有一丝不自在。他已经一个人走了那么久,突然多了这么多同伴,其实挺累人。但既然他们选择了与他同行,支持他的计划,他就感觉应该对这个小小的团队负责,仿佛是他主动请他们加入的,一定要听取他们的要求,保证他们一路平安。”多人的加入与追随让哈罗德感到责任重大,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引领者。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困扰,因为经常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建议,有时就会迷失自己。这时需要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的内心,我想要什么?我的方向是什么?而那些心血来潮的追随者在行走了一段时间,一段路程之后,发现他们和哈罗德的目标和想法并不尽相同,于是,他们又陆续地离开,最后,被“遗弃”的哈罗德又是一个人了,他终于可以平静地开始自己的最后一段旅程。此时的哈罗德“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这样的境界和道家的“天人合一”有相通之处,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事顺应了自然规律,就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走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成长:收获回归与美好

哈罗德在行走途中和不同的人结下了友谊,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有时真的很单纯,也许只是一番倾心的谈话,也许只是一件平凡的小事,也许只是一个理解的眼神,彼此的心中已经埋下了友谊的美好种子。哈罗德的出走和旅行不仅改变了他自己,拯救了他的心灵,而且影响到了他的妻子莫琳,她也开始了自己的改变,“莫琳给自己立了一个挑战:他不在的每一天,她都要尝试一件新事物。她把那堆未结的账单和支票本放到厨房桌子上,开始清理。她打电话给哈罗德的保险公司,确定他的健康险还未到期。她把车开到车房,检查了车胎的气压情况。她甚至在头发上绑了一条旧丝巾,像从前一样。”莫琳原本死气沉沉的生活突然焕发出了新的生机,这是多么奇妙的事啊!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历经艰辛和痛苦,既使自己获得了心灵的救赎,也使莫琳打开了封闭的心门,还给濒临生命终结的奎妮一份圆满的安慰。结局如此美好,生命走向欢笑……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一个人也可以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以轻松的心态去读这样的漫画书,你就不会失望。剩女的生活写实。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翻得很快,看起来不累的三本书。我都买了。还有高木直子的全套。不过直子的书还没来得及看,也就无所谓对比。但我想,即使我看过了,也不会强求自己去做什么对比。喜欢就好。本来就是休闲读物,何必加上庸人自扰的对比和评论?我对漫画本来不感兴趣,但是配上文字,又感觉和自己的生活很像,包括有人评论的那种什么既无奈又渴望的剩女心心态,都相当地符合我,所以认为:虽然很快翻完了,但还是值得收藏的。以后当自己结束剩女状态,还可以因为这本书回忆起当时的心路和感受。但愿我那时候还能记得这些珍贵的回忆……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小时候特别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一个人睡觉都感觉黑暗的房间里挤满了妖魔鬼怪。做什么都必须结伴而行,哪怕是上厕所,也要和小伙伴手牵着手去。我们奋力融进集体,生怕被排挤,被讨厌,被孤立。可是我一直以来都不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我清楚自己的自闭和社恐,所以每时每刻都像是在割裂的状态下存在着。

没有人告诉我一个人挺好,他们只会对我说,我一把年纪还嫁不出去,无人养老送终,最后死了都无人知晓。好像我们没有人可以一个人活着,没有人和我说,一个人挺好,更没有人对我说,一个人就一个人。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封面上写的这几个字——《一个人就一个人》。

关于“一个人”:

哪怕我现在还是一个人,我仍旧害怕自己一个人。虽然不像小时候那样,害怕一个人吃饭、睡觉、上厕所,我已经能够一个人搬家、看电影、去医院挂水,我仍然无时不刻不想摆脱一个人的状态,而你越是求什么,什么就越是不来。心里的恐慌,就算面上不显,也会从眼睛里漏出来。

作者的书,无疑拯救了迷惘的我于水深火热。就像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他的文字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娓娓道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安慰到了我,在这样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情如水般平静。

一个人并不可怕,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挣扎的过程,不要因为害怕寂寞,恐惧孤独,而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里,比一个人更可怕的是,失去我们自己。

接纳自己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谁的附庸。

就像作者那样,我曾经在睡觉前也会时不时把过往想一遍,我做得不对的地方,想要实现的梦想,关于未来的展望,以及一段关系是否要继续,作文我究竟想要什么,等等,都想思考出一个答案来。可是我没有作者清醒,总是陷入思维的死循环中,同时又羞于求助他人,好多问题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答案,一个人需要做的,是自己给自己答疑解惑,是独立思考,是主动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能力。

想要真正实现自己的目标,能够在亲人朋友的目光里,勇敢表达自己,说出“一个人就一个人”,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还需要接纳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不想成为谁的附属,成为谁生命里的过客,去主演自己的剧本,开启新的篇章。

如果你也对生活充满了迷惘,在岁月里随波逐流,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一个人多久,我推荐你看一看这本书,这个世界上不止存在这样一个自己,很多人一个人,也有很多人一个人也过得很精彩,一个人就一个人,不是赌气,而是对生活有底气,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勇于直面世界上的一切挑战和机遇。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在火车上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半夜有位置可坐看书晕车反胃强迫自己睡觉

一个人的朝圣是自我救赎

找回生命中的那道光那份希望有所突破

第一次看到春夏的采访说

“我就是要这个世界有一束光是为我打的

我就是要有一个舞台是为我亮的

有人是为我而来的

那非常非常重要”

抑制不住地红了眼

我觉得哈多德徒步前不勇敢自卑一部分原因是他的原生家庭觉得自己一切都做的糟糕不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好员工快要结束时会想要放弃

有时会觉得自己迷一样的强烈自尊心害了自己以前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错的都很糟糕怕结果不尽人意会打退堂鼓

前天辞职了10天朝九晚七的工作

昨天下午四点多临时买了7点多去看爸妈的车票

不是怕苦怕累也不是想爸妈辞职

而是我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机械地工作像哈罗德那样一天天麻木地过日子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是真的烦

总觉得年轻的时候应该至少有一次不顾一切不计较结果输赢地去拼一次不管是工作还是爱情

去寻找心中的那道光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作文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周末读了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被评为xx年欧洲最畅销小说,仅在欧洲的销售量就超过了100万册。

故事的主人公是生活在英国南部一个小乡村名为哈罗德·弗莱的65岁老人,他刚从工作了40年的小酒厂推销员的职位上默默无闻地退休不久。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与太太莫琳也是情感疏离,生活死一般的沉寂。直到收到一封20多年前同事的来信,打破了这一切。寄信人叫奎妮,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她在英国北部的一个疗养院给他写信告别。哈罗德很受触动,觉得要给她写封回信,安慰安慰她。但计划好的简单的寄信,阴差阳错地临时变成了他徒步去看望奎妮。他坚信他在路上奎妮就会一直活着,并相信只要有“信念”就能把事情做成。这个一时的冲动最终变成了一个人,87天,627英里的徒步,他临时上路,没有任何徒步的经验和装备,没带手机,没有指南针和地图,甚至半途把银行卡和钱包都寄回了家,他风餐露宿,却在途中通过思考和与陌生人的交谈中梳理自己的过去,生活、工作、情感、妻子、儿子、同事……。

哈罗德的父亲战后归来,脾气变得乖戾,母亲终于在他13岁时忍受不了这一切抛下他们离家出走并从此再无音讯,16岁又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他的童年一直缺乏爱的支持和滋养。与太太莫琳一见钟情,家庭也曾充满了温暖,但他发现与儿子戴维之间建立不起来良好的父子关系(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父爱,不知如何给予)。他很惊奇莫琳天生就知道怎么做母亲。儿子曾经学业优异,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毕业后却不知如何融入社会,于是抑郁、酗酒、吸毒,最终自杀。莫琳把这一切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没有尽心和负责(其实他试图与儿子彼此接近,但没有成功),于是夫妻更加疏离,逐渐变成了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哈罗德因此酗酒,并一次在酒后犯了大错,奎妮挺身而出代他受过被辞退,从此两人再无交往。直到这封信的到来……一路上,他努力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而心里却在不断的梳理和调整各种情感和关系,在家里无时无刻不再关注他行程的莫琳也是这样。

他不仅是身体的旅行,步伐的行进,更是心灵的前进与升华。困扰他的各种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抽丝剥茧、条分缕析。

首先是夫妻关系,和许多中国的老年夫妻一样,感情越来越淡,隔阂越来越大。是什么让他们彼此疏离呢?是时间吗?是儿子戴维的死激起的愧疚和埋怨吗?长期缺乏语言和情感的交流,彼此误解的进一步加深,也许才是夫妻关系最大的破坏。莫琳总是以“我不这么认为”开始对话,哈罗德也没有解释他的做法和动机。夫妻分房而居,没有了任何身体的接触,变成了在一个屋檐下分工合作的责任制家庭。而这个徒步,改变了一切,哈罗德每天都给家里打电话,说说他的行程,他的见闻。莫琳也越来越关心他,距离反而使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最令人感动的是在一个接近目的地的夜晚,狂风暴雨中的哈罗德迷路了,这也是他最消沉的时候,旅伴都弃他而去(包括曾经忠实陪伴他的狗),他还受着饥饿和伤病的困扰,他打电话回家求救,已经要放弃了,但这时,曾经竭力劝他回家的莫琳却含着热泪鼓励他,通过对他路线的一路追踪帮他定位,并为身无分文的他预定了宾馆让他休息和恢复。在这种隔空的思念、交流中,夫妻关系的裂痕得到了修复,感情得到了升华。

其次是亲子关系,因为原生家庭的问题。哈罗德的父亲对他简单粗暴,母亲又曾在他少年时遗弃了他。所以哈罗德在成长期内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爱的滋养,也不知道如何去爱。所以在有了自己孩子戴维之后,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戴维遇到求职等成长问题时,不知如何提供帮助。戴维的自杀,更让他失去了所有做一个好父亲的机会,莫琳的抱怨加重了他的愧疚,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在路途上他与想象中的戴维对话,对孩子般的跟随者给予最大的爱和附助,这些也慢慢帮助他走了阴影。

莫琳同样面临亲子问题,她的问题是在抱怨哈罗德爱不够的同时又太多的溺爱和母子粘连。这似乎是许多伟大母性天然的表现,觉得父爱不够就要用更多的母爱进行补偿,其实这根本不可能相互替代。尤其是在戴维死后,莫琳永远保持戴维卧室的样子,并每天和想象中的戴维对话,而疏远生活中真正的伴侣。因哈罗德的突然出走,她才彻底惊醒。

再次是同事的关系,哈罗德几乎没有同事中可以交流的朋友,因为工作的安排,他和奎妮经常一起外出,在车上慢慢聊开了,也多了彼此间的信任。在哈罗德醉酒闯祸之后,奎妮怕他失业造成家庭生活的困难,而主动替他承担责任。现代人的生活中,除了家人接触最多的就是周围的同事(可能每天清醒的时候和同事相处的时间还长于家人),协调互助的同事关系不仅带来心情的纾解,也最可能是遇到紧急情况时第一个救助者。虽然此后再无联系,哈罗德一直觉得欠了奎妮一个巨大的人情,所以在奎妮来信告别时,他觉得一封轻飘飘的回信实在不够,感恩促使了他的朝圣之旅,也在这次徒步中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一生的问题。

最后可能是与陌生人的关系。有时候一句话点醒梦中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哈罗德去寄信时碰到的加油站女孩提到的“信念”,让哈罗德突然决定要走去看望奎琳。如哈罗德路遇的众人,有的陪伴,有的支持,是善良的鼓励让他一步步坚定地向前。“一念成佛”,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工作中、生活中,给陌生人一些鼓励和支持呢?几句积极、贴心的话语对我们来说毫发未损,对他们也许是坚定他们人生的重要选择。

书名是《一个人的朝圣》,其实远方等待他的并不是上帝或者神灵,这个“圣”在自己被层层硬壳封闭的心中。远足是一种肉体的自我折磨,更是心灵的抽丝剥茧,把层层闭锁的溶解和释放。这种修行,哈罗德是等到了垂垂老矣让一封信来触发,当然,并不晚,他在有生之年有了回归和彻悟。但我们不一定要等,不一定要一个故事,也许一本书,几段话就是一个激励我们向心灵的圣地进发的理由。无需走过627英里,也不需要走坏那双帆船牌的平底鞋,打开心灵的防御,你就是在开始朝圣的旅程。让爱与行动来拯救一切。

▰ 一个人与这个时代读后感 ▰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平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文章来源://www.dm566.com/zhichangziliao/173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