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未之死作文(必备12篇)
发布时间:2022-10-07季未之死作文(必备12篇)。
◈ 季未之死作文 ◈
今天我照例去给我剩下的唯一小仓鼠——三侠喂食,我把大米、小米、麦片……放在它的蓝色心型小食盒里,一步一步走近小仓鼠的“别墅”。我打开“别墅”的房门,把食盒放在“一楼”。想叫三侠来吃时,咦!它去哪了,怎么不见了?我正寻找它时,发现它在二楼的小屋里,小小的脸露在屋外面,它的眼闭得很紧,一动不动地,长长的胡须露在外面,难道,难道它……我伤心极了。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离我而去了。是没吃饱?还是得了什么病?我开始内疚起来。
不能老让它躺在这里。我在房子后面找了块空地,四周有草,能避风雨,我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里面铺上一层干草和树叶,又撒上它最喜欢的细沙,平时它在里面又是打滚又是撒欢……我托着三侠可怎么也不忍心把它放进去。我眼前都是它以前可爱的样子-----它和二鼠玩得多开心呀!毛绒绒的身子现在冷冰冰的,我的眼睛模糊了。三侠、二鼠你们一起在天上玩吧!
我慢慢地把它放进土坑,用手填平……
◈ 季未之死作文 ◈
我不是一个爱追星的人,我也并不时髦,与其他的90后比较,我更像是一个典型的70后,仅仅一不小心投错了该去的时代。所以天经地义的,我没有那些年轻人那么有生机,无时无刻都在追赶着“潮流”,看着他们追捧着这样那样的明星,我仅仅觉得深深的悲痛,至于悲痛的原因,我想莫过于这个社会越来越糜烂了。
我一直都是以自己为偶像的,我不以为这是一种年轻人所谓的“自恋”,对我来说,这让我的日子充溢了自傲,最少,它让我看到了本身的价值。
初逢艾未未是在《读者》。他共同的认知及风格我十分赏识,在这样一个充溢糜烂气味的时代,能知道这个国际上还有他那样的人存在,我觉得是我的侥幸。
“企图了解艾未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工作,乃至,就连挨近都很困难。”访文开宗明义的归纳了艾未未,的确,他是一个谜,永久都是那么奥秘。艾未未之所以招引人莫过于他的奥秘了,生在这个国际却不被它污染,我想,这是一种奇观。他对悉数事物的见地历来都是那么别具风格,不令人们绝望,我想这便是他招引我的当地。
除了我自己以外,艾未未便是我的第一个偶像。
或许我没有机会亲逢他老人家一面了,这是我至今停止最大的惋惜。但我想这样就足够了,能够知道他,应该现已很满意了。
喜爱他说的那句话:“可能是和基因的某一次过错组合有关,但这并不是我所能知道的。我对我自己的确没有爱好,我以为很难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平凡的人了。我能够十分诚实地告知你,我的确是一个极度无聊的人。”即便身价早已不菲,却一直不迷失实质,比起那些演员,我愈加信任他,愈加赏识他,不仅仅他那一句点评自己的话,而是他的悉数以及和他有关的悉数。包含他与生俱来的气质——愤恨。
艾未未,一个永久都解不开的谜,在这个糜烂时代不含杂质的一汪纯水。
◈ 季未之死作文 ◈
无缘目睹鹰的生,却有幸看到了鹰之死。在那个以山为背景的地方,我再次认识了那一直被我认为凶恶而贪婪的生物。
还是那年随父亲去山西看望一个被父亲称为“前辈”的世交。那时父亲已到了肺癌晚期,他告诉我他一生最景仰的就是那位老人,我便怀着十二分的敬意随父亲去了。不过只有十几岁的我,还不能体会两个年近花甲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心态重逢。
据父亲说,他们是战友,抗美援朝后就各自卸甲归田,也是从那个时候分手就再也没有相见。军人相见不会先握手,在车站的站台上即相互以军礼诉说心中的敬意,紧接着就是热烈的拥抱。两个花甲之年的老人,眼眶里都滚动着浑浊的老泪,那一刻已经不需要言语的表达,似乎一切可以说的话都太苍白,根本表达不了他们心中的那份情谊。但是现在的我已经能够理解,或许在他们纵横的老泪之中,不仅仅包含着相逢的喜悦,或许还有对逝去的岁月的留恋,对分别之后的世事沧桑的无奈吧。因此他们都不提当年的事情,就像我曾经听过的那句话,对一个已经无力作为的人提起他少年时的理想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山里人家都很热情,那位大伯拿出窖藏多年的陈酒,杀猪宰羊,在自家的院子里摆下了丰盛的宴席。父亲告诉我,在他们看来请一个老友下馆子是不够排场的,在自己家杀猪宰羊才是最高待遇,如果再配上陈年的老酒,那就是对一个军人的无上尊重了。他们开怀畅饮直到天黑,只说分别之后的经历,不提战场上的神勇,最多在酒酣之后一起唱首军歌。可是第二天早晨父亲就因饮酒过量咳血不止,父亲的肺癌已经到了晚期,大概在世的时日也不多了。否则他也不会带着重病千里迢迢来到山西。或许两个相交已久的人已经不在乎岁月的长短,父亲才会不顾身体地纵饮;也或许那位老伯想给父亲最后一次激情燃烧的机会,才会一杯杯劝他喝下去。父亲终于尽兴了,但生命也快到尽头了。
次日下午,老伯一定要带父亲去看看太行山,用他的话说就是,见惯了刀枪的人来到山下,怎能不上去看看?说完便塞了一根竹杖给父亲,而我只能搀扶着父亲上路。
太行巍峨连绵,一眼望不到尽头。深秋的季节,没有山花烂漫,也没有古木参天,只有一味的苍莽与浑朴,散发着无尽的肃杀之气。若不是胸中有丘壑的人,一定会为之感叹,若不是深历世事的人,说不定还会顶礼膜拜。而两位老人都似登上土丘,并无一丝感叹。我看着父亲,他的脸色沉重,不过我永远也看不懂他眼中那深邃如炬的目光。我们无言地走着,突然老人放下手中的竹杖,轻轻在地上顿了一下,指着前面的断崖停了下来。我和父亲顺着他指出的方向看去,便看到一只正在呕血的鹰。
为了不惊动那只鹰,我们都静立在那儿,一动不动,两位老人就像雕像一般,他们满是皱褶的脸上充溢着军人特有的肃穆。
那只鹰似乎已经苍老,乌黑的羽毛凝结在一起,好似多日不曾打理的头发。它蹲在一块儿硕大的岩石上,无力地举起尖锐的钩喙,一遍遍啄向坚硬的岩石。我记得曾经听说过,一只鹰活到四十岁时,它的爪子和长喙都会因为过度弯曲而影响捕猎。这个时候的鹰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等死,另一个就是在岩石上摔碎白己坚硬的长喙和爪子,在一百五十天内重新生出新的捕猎工具。但是这件事情对于鹰来说无异“凤凰涅槃”,比浴火重生还要艰难。如果成功,它们会再搏击长空四十年。可是假如在摔碎长喙和爪子的过程中不能成功,它们便会毅然投身到悬崖深处,决不在原地等死。
但是面前的这只鹰,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寿命,在它的一生中一定已经经历了重生。它似乎在积蓄着平生的力气,用自己坚硬的爪子一次次去抓脚下的岩石。可是命运之神似乎给它关上了这扇重生的门,它那圆睁的双瞳显得苍茫而无奈,充满了即将逝去的哀伤。父亲轻抚着我不曾言语,老伯注视着苍鹰也一言不发,而我面对这从未见过的一幕,早已惊呆了。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秋风瑟瑟。那只已经绝望的鹰长久地注视着崖边那株最高的枯木,整个身体都在颤抖。那株枯木虽然已枝叶全无,在悬崖边上依然威风凛凛。突然它振翅而起冲上了那株枯木,同时一股血箭也疾喷而出。它抖了两下翅膀,抓紧了腹下的枯枝。此时它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与无际长空,似乎无比陶醉。我猜想,它一定在回忆自己展翅凌云傲视苍穹的当年,以及那深居高崖剔去爪喙的重生。再看那满地的尘土,仰望万里长空,它终不要垂死。它渴望天空,渴望那直击长空的一瞬。
终于,它又在试着抖动宽大的双翅,伏下了身躯。就在我握紧双拳的一刹那,它再次一冲而起,伴着一声畅然长啸,它又一次翱翔在那湛蓝的天际,似一颗黛色的精灵,顷刻化为精魂。那是一种回归,一种涅槃,一种以生之力量揽层云于胸的无畏。
但是它还是坠入了深谷,等待它的是死亡。
老人紧握着手中的竹杖没有作声,父亲和我也都没有作声。我们似乎都明白什么,尽管我还年轻。我们背对着夕阳走回去。
◈ 季未之死作文 ◈
我家有许多小动物,都非常可爱。可惜,都死了。因为,我姐弟俩把它们都整死啦!真可惜。是因为什么哪?听我说吧。我有一只小乌龟,他死的原因是这样的。我每天都让它跑步,你应该会说,乌龟跑步,搞笑死啦!可我不是这样想的。因为那时我才4岁。可结果,它却死了。让后,我姐弟俩一人各买了个小兔子,我给它食物不给他喝水,结果它死啦!我姐就给它水喝结果它不吃食物就死啦!让后我们又买啦一只小猫,把它养得胖胖的,可是有一天,它就跑到马路上去啦。结果它被车撞死啦!之后。妈妈就不让买动物啦!小朋友别学我。
◈ 季未之死作文 ◈
李白的一生,绝大部分在漫游中度过。天宝元年(前742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文章风采,名动一时,颇为玄宗所赏识。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三年,就弃官而去,仍然继续他那飘荡四方的流浪生活。安史之乱发生的第二年,他感愤时艰,曾参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不幸的是,永王与肃宗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兵败之后,李白受牵累,流放夜郎(今贵州境内),途中遇赦。晚年漂泊东南一带,依附当涂县令李阳冰,不久即去世。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屈原而后,他第一个真正能够广泛地从当时的民间文艺和秦、汉、魏以来的乐府民歌吸取其丰富营养,集中提高而形成他的独特风貌。他具有超异寻常的艺术天才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一切可惊可喜、令人兴奋、发人深思的现像,无不尽归笔底。杜甫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之评,李白是屈原之后我国最为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 之称。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也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然而,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著名诗人在死因上后人却存在着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李白是病死的。李白族叔、当涂令李阳冰在他的文集《草堂集序》中写道:“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暇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唐代李华《故翰林学土李君墓志序》云:“姑熟东南,青山北址,有唐高士李白之墓……(李白〕年六十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李白死后二十九年,刘全白在唐德宗贞元六年(791)作《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也说:“君名白,天宝初诏令归山,偶游至此,以疾终,因葬于此。全白幼则以诗为君所知,及此投吊,荒墓将毁,追想音容,悲不能止。”李白死后一百多年,著名的学者皮日休在《七爱诗》中也曾说过“竟遭腐胁疾,醉魄归八极。”古代文献所谓“疾亟”、“赋临终歌而卒”、“以疾终”,都明白地告诉人们,李白是病卒的。
现世学者郭沫若从文献记载的“腐胁疾”得到启发,从医学角度进行研究推测,认为李白六十一岁曾游金陵,往来于宣城、历阳二郡间。李光弼东镇临淮,李白决计从军,可惜行至金陵发病,半途而归。此为“腐胁疾”之初期,当是脓胸症。一年后,李白在当涂养病,脓胸症慢性化,向胸壁穿孔,由“腐胁疾”致命,最终死于当涂。但是,这也仅仅是推测而已。
但是,另一种观点认为,李白不是病死,而是醉酒后溺死。李阳冰《草堂集序》说“疾亟”,刘全白《李君碣记》说“疾终”,范传正《李公新墓碑序》说“卒于此”,都不说得的什么病;到了皮日休《七爱诗》中才突然冒出个“腐胁疾”,李白自己也从未提起,为他撰集序与撰墓碑者也从未言及,皮日休生活的年代离李白死去已有一百多年,他从何得知李白是死于“腐胁疾” 呢?郭沫若据此推断李白的死因是不妥当的。
李白一生嗜酒成性是出名的,因有“醉仙”之称。玩读李白诗作,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诗人的《将进酒》有“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叙赠江阳宰陆调》有“大笑同一醉,取乐平生年”。《赠刘都史》有“高谈满四座,一日倾千觞”。《训岑勋见寻就元丹邱对酒相待以诗见招》有“开颜酌美酒,乐极忽成醉”。《月下独酌四》之三有“醉后失天地,兀然就孤枕,不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李白的死会不会与他喝酒有关呢?
五代时期王定保在《唐摭言》中记载:“(李白)著宫锦袍游采石江中,傲然自得,旁若无人,因醉入水捉月而死。”这种说法认为李白是醉酒溺死的,此说正史虽然没有记载,但屡见于文人歌咏。
北宋初期梅尧臣《采石月下赠功甫》一诗说得最为明白:“醉中爱月江底悬,以手弄月身翻然。”醉中在船上爱江中皎洁月影,以手于江水中戏弄月影而翻身落水溺死。这不是比兴,而是实写。那么,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持何看法呢?宋朝陈善《扪虱新话》记道:“坡(苏东坡)又尝赠潘谷诗云:‘一朝人海寻李白,空看人间画墨仙。’”可见,他也认为李白是醉入水中溺死。元朝时候的学者辛文房在《唐才子传》中说:“(李)白晚节好黄老,度牛渚矶,乘酒捉月,沉水中,初悦谢家青山,今墓在焉。”元代祝成辑《莲堂诗话》也说:“宋胡璞,闽中剑南人,曾经采石渡题诗吊李白:‘抗议金銮反见仇,一坏蝉蜕此江头,当时醉寻波间月,今作寒光万里流。’苏轼见之,疑唐人所作,叹赏不置。”
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卷十五《太平州·祠墓》在研究了李白病死与溺死的两种说法后提出疑问:“而捉月之说,岂古不吊溺,故史氏为白讳耶?抑小说多妄而诗老好奇,姑以发新意耶?”那么,李白可能不可能像这些人记载的那样是溺死呢?假若是溺死,为何时人并不加以记载?
近代学者郭启宏力主李白是溺死的`,他在《李白之死的考证》一文中写道:“溺死在封建时代被认为‘横死’非‘善终’,依古礼属不祥,亲友不能吊唁,还有碍子孙前程,为了掩饰真相,往往当作病故。于是,既顾及忌讳又不甘造假的亲友提笔行文之际未免踌躇,不得已而闪烁其辞。”刘全白于李白死后二十多年撰写《碣记》,当时,李白的儿子伯禽仍然在当涂,于是刘全白恐有碍伯禽及子孙前程,为他避讳而写作“疾终”。其他的人也因为这个原因闪烁其辞。
学者安旗的观点与之相同,他在《李白纵横探》“李白之死”一节中写道:“稗官野史就完全不足凭信吗?从李白当时近乎疯狂的精神状态来看,这种情况(指溺死)是可能的”。在他的著作中,他还描绘了李白临终的情景:“夜,已深了;人,已醉了;歌,已终了;泪,已尽了;李白的生命也到了最后一刻了。此时,夜月中天,水波不兴,月亮映在江中,好像一轮白玉盘,一阵微风过处,又散作万点银光。多么美丽!多么光明!多么诱人!……醉倚在船舷上的李白,伸出了他的双手,向着一片银色的光辉扑去……船夫恍惚看见,刚才还邀他喝过三杯的李先生,跨在一条鲸鱼背上随波逐流去了,去远了,永远地去了。”
正像安旗描写的那样,在传说中,李白不仅是溺死的,而且在死后,他“骑鲸升天”了,骑鲸之说,最早见于晚唐诗人贯休的《观李翰林真》:“宜哉杜工部,不错道骑鲸。”到了北宋,文人歌咏便将骑鲸与捉月连起来。如梅尧臣在《采石月下赠功甫》中还写道:“不应暴落饥蛟涎,便当骑鲸上青天。”郭祥正《采石渡》中写道:“骑鲸捉月去不返,空余绿草翰林墓。”金代李俊民《李太白图》:“谪在人间凡几年,诗中豪杰酒中仙。不因采石江头月,那得骑鲸去上天。”当然,这只是文人墨客的美好想象,我们不必信以为真。
对于李白有可能溺死,杜甫在冥冥之中仿佛有预感。他在“三夜频梦”李白之际,作《梦李白二首》,反复提出自己的担心:“江湖多**,舟楫恐失坠。””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杜甫深知李白嗜酒,也知李白晚年正“病起暮江滨”。但醉与病都不使他担心,唯担心有舟楫失坠的可能。这种担心不能说事出无因。起码可以说是杜甫在往年与李白交往的实践得出的体验。李白之死难道真的被杜甫的担心所言中吗?
对于李白是否是病死或溺水无论肯定或否定都无法加以确证,他的死因只能成为千古疑案了。
◈ 季未之死作文 ◈
世俗多言李白在涂采石,因醉泛舟于江,见月影俯而取之,遂溺死,故其地有捉月亭。予按李阳冰作太白《草堂集序》云: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公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为序。又李华作《太白墓志》亦云:赋《临终歌》而卒。乃知俗传良不足信,盖与杜子美因食白酒牛炙而死者同也。
【注释】①当涂采石:今安徽当涂县内。李白墓即在此。②予:作者洪迈自称。③按:查阅。④试弦歌:做地方官。⑤俾:使、让。
说简。简的本义是竹片。在纸发明以前,我国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文字是写在竹片上的',称简或竹简。简一般长一尺左右,宽约二寸,直书一二行,约二三十字。简多了,就用牛皮串起来。自东汉蔡伦发明了纸后,人们仍习惯以简称纸。上文枕上授简,这简实为稿纸。如今人们仍将书人称之为书简、简札。
3、乃知俗传良不足信中的良,有以下理解,哪一项是正确的? ①很;②真的;③尚;④恐怕。
◈ 季未之死作文 ◈
孔乙己之死 靳紫馨雪花,一片片飘落人间,天气愈加寒冷,几个客官匆匆进入咸亨酒店,向我叫喊道:小伙计,快温一壶酒。如今这天呀,是一天比一天
冷喽,这叫人如何是好呀。酒不一会儿就温好了,几个客官赶忙倒一碗暖暖身子,瞧见那粉板上还写着孔乙己,欠十九钱,便问:怎么
最近没看见孔乙己来吃酒呢?他来不了了,来不了。你不知道他已经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吗?据说死时何其惨呀!那人摆摆手,略带
惋惜地说。
听说自从那次在酒馆儿吃酒以后,他不是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吗?他这个人呀就是死要面子,迁腐不堪,明明就可以找个地方,好好休养一番
,还能苟延残喘再活些时日。可他偏偏要不知悔改,又在何府那不得安宁,何府虽不再怪罪他从前偷书的行为,看他如今半身不遂,就勉为其
难先收留他。
可谁曾想,他仍像从前那样不知悔改,半夜偷偷摸摸地去他们的藏书阁,里面藏书让人眼花缭乱。他改不了偷偷摸摸的习惯。如果说他只
是去查阅书籍,那何府的老爷自然是不会怪罪的,可谁曾想到他就顺手牵羊拿走了几本典藏书籍,第二天老爷下令严查住客。问孔乙己时他还
死不承认,直倒搜出在他床头的那几本书,他才勉强承认,那是自己借鉴而用。是借鉴,可不叫偷呀,这两个词可是天壤之别,你们不是读书
人,不得明了。
何家老爷已经无法再容忍。本以为他会痛改前非,谁曾想狗改不了吃屎路。这种人不值得我们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命人把他扔出何府
,不给他一点救济,这种人没有能力得到别人的怜悯。
被扔出何府的他已经接近奄奄一息了,他一步步爬着爬着,艰难,可悲。可谁叫他自作孽不可活呢,任何人都不可能再理会他,最后他独自
死在荒郊野外,没有人关切,亦是没有人去给他送终。
落叶层层堆积,秋风萧瑟,冰冷入骨,他死时骨瘦如柴,满脸布满血丝,用手不停爬着,爬着,好像是看到什么希望一般,就嘴里不止喊
着:中个秀才吧,中个秀才吧
何其悲凉,何其可耻。那酒客喃喃道。这个社会确实凉薄,但这个人也同样让人愤怒。
寒风吼叫,白雪皑皑。他终其一生,满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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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南京吏部右侍郎海瑞死了。
这真是一个清官,而且是整个大明朝最有名的一个清官。大家都知道,明朝官员的俸禄非常低,比如海瑞当县令时,月薪只有七八石大米,而且还不能全额发放,即便全额发放,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也不过是一千元出头。别的县令有灰色收入,不指着工资过日子。海瑞什么灰色收入都不要,就老老实实拿这份工资养活一大家子人。海瑞还曾经辞过职,赋闲在家,那这段时间连一个月一千多元的工资也断了,他就靠给人写墓志铭、赠序之类的文章勉强维持生计。
不光自己不要灰色收入,海瑞要求下属也要廉洁自律。他当淳安县令的时候,就把下属的各种津贴都取消了,同时严禁收取好处费。一下子,淳安县的“公务员”生计都成了问题。海瑞给他们出主意说:“你们的收入可能确实不够吃饭,这个我理解。好在平时衙门里事情也不多,大家可以找时间外出打工,或者做点小本买卖以贴补家用。”海瑞自己以身作则,在家属院旁边弄了块菜地,没事了就去种菜。
这样一个大清官,自然得到了群众的爱戴。据《明史》记载,海瑞的死讯传出后,南京市民罢市,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人挤满了江边,流着眼泪祭奠他的人“百里不绝”。此外,朝廷也很给面子,赠了他“太子太保”的荣誉,还送了一个“忠介”的谥号。
但这样一位声名显赫、备极哀荣的清官,却是在孤独中满怀怨恨地死去的。
在死前的一年,他感到自己时日无多,就给皇帝写了一份奏疏。这份奏疏有点类似于他的“尸谏”,写得毫无顾忌。海瑞说:陛下励精图治,但是国家却没变好,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对官吏的刑罚太轻了。大臣们说什么朝廷对士大夫要以礼相待,若对他们以礼相待,那又拿什么对待无辜的百姓?
这位大明朝头号清官提出了建议:恢复洪武帝朱元璋的规矩,枉法八十贯的一律绞死,贪官污吏剥皮囊草!
这份恶狠狠的奏疏背后,是海瑞几十年的怨恨——对官僚集团的怨恨,虽然他就是这个集团中的一员。
虎狼
海瑞担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的时候,曾经处理过一种叫“应票”的东西。南京官员到商店里买东西,往往不付钱,而是直接给商家打白条。这个白条就叫应票。理论上说,日后政府有钱了会兑现应票。但实际上,它们从没被兑现过。
海瑞是个清官,名声在外。所以,他一上任,商家就送来了300多张应票,希望海大人主持公道。海瑞拿着一厚沓子白条,大吃一惊。但经过调查以后,海瑞更加吃惊了:各级政府开出的应票远远不止此数。商家曾经向政府上交了很多应票,要求兑现,结果不但没有兑现,连应票都被没收了。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抢劫。
海瑞勃然大怒,发了一个告示,洋洋洒洒痛斥道:我收到了兵马司的应票89张,其他衙门的应票220张。这还都是漏下的,其他被收缴的应票还不知道有多少。他质问道:大明祖制和律法里,哪一条规定了官员可以打白条?
虎狼。这就是海瑞对大明朝官僚集团的评价。十几年前,他在给皇帝的奏疏里也曾这么说过:“我担任应天巡抚才几个月,收到的‘乡官夺产’的诉讼竟有几万件。他们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虎狼,百姓已经当了二十多年的肥肉。”
而他也有对付虎狼的武器,那就是祖制。
按照朱元璋当年定下的制度,官员不能打白条、不能霸占民田、不能行贿受贿。但是在现实中,大明朝的官员就是在打白条,就是在霸占民田,就是在行贿受贿。在海瑞看来,现实如此黑暗,其原因就是大家不遵守祖制。
祖制
平心而论,朱元璋定下的规定本身确实也有诸多行不通之处。比方说,朱元璋定下的制度禁止放高利贷,海瑞当巡抚时也就按此执行。但是高利贷产生的根源是银根紧,老百姓借贷困难。不解决货币供应问题,光禁止高利贷,老百姓又到哪里去借钱呢?祖制拒绝考虑这个问题,海瑞也就拒绝考虑。
但这些技术困难并非根本问题。我们要理解海瑞的困境,还要考虑更大的时代背景。
海瑞挂在嘴上的祖制,根本上来说是这个样子的:皇帝都像朱元璋一样大权独揽,对官僚集团施行严刑峻法,让官员严格遵守规则,不敢侵害百姓。但这套东西在当时已经无法操作了。
理论上,官员是为朝廷和人民服务的。他们心里头应该首先装着人民,然后才装着自己。儒家经书上是这么教导的,祖制也是这么规定的,当然,个别官员也确实这么做了,比如海瑞。但是作为个人,官员们追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心里头首先装着自己,如果还有富余的地方,那就顺便再装点人民——如果太挤那就算了。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道德问题,这是普遍的人性。
官员和人民的利益并不一定吻合。国家富强了,人民富裕了,官员也许会得到一点好处。但这点好处虚无缥缈,哪里有贪污受贿来得快、来得多?如果贪污受贿没人管,那你海瑞又凭什么要求人家不贪污,不受贿?
对这个问题,理论上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让皇帝来管。既然全体老百姓都是皇上的子民,生杀予夺都由着皇上,那老百姓和皇上总是利益吻合的吧?他们偷老百姓的,不就等于偷皇上的吗?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很屈辱的解决方案。但光是屈辱也就罢了,问题是它往往并不顶用。
首先,很多皇帝并不称职。他们可能昏庸暴虐,可能麻木不仁。海瑞骂皇帝的事情大家耳熟能详,我不再赘述。海瑞之所以对嘉靖皇帝如此痛心疾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对皇帝寄望过高。在那份著名的《治安疏》里,他充满信心地说:“必世之仁,博厚高明悠远之业……此则在陛下一振作间而已。”
海瑞实在高估了嘉靖皇帝的力量。王朝开创时,以前的小团体被暴力横扫一空,新生的官僚集团还是个雏儿,皇帝们往往能操纵它。随着时间推移,官僚集团的独立性越来越强,也越来越腐败,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朋比胶固,牢不可解”。皇帝可以诛杀官僚集团中的成员,但无法改变其运转模式。一般来说,到了王朝中期以后,这个集团就已牢不可破。独裁政治最终演变为寡头政治。一旦寡头控制了社会,却不拥有这个社会,也不必为后果承担责任,它一定会腐化堕落,因为它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并不吻合。社会这个蛋糕做大,它从中得到的好处,远远没有多切一块蛋糕来得实在,它一定会选择切蛋糕,而不是做蛋糕。
嘉靖皇帝即便“一振作”,拍案而起直奔朝堂而去,他又有什么能力去扭转颓势?他可以杀几个官员,但大明朝地大物博,官员众多,如何杀得绝?杀绝了政府如何运转?再说,官员们可以联手欺骗皇上,被推出去杀头的倒可能是称职的清官。顾炎武就悲观地说过:“虽尧舜复生,能去在朝之四凶,而不能息天下之关节也。”即便尧舜复活也无可奈何,何况一个生长于深宫的皇帝。
这是大一统王朝的死结。
道德
除了祖制,海瑞的另一样武器就是道德。
他事君以忠,事母以孝,居官以廉,待人以直,几乎就像一个道德完人。就像《海忠介公行状》里说的:“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但这个“古今真男子”的个人生活却黑暗阴郁。
海瑞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跟官场作对,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怪别人。举一个例子,海瑞骂皇帝被逮捕后,户部司务何以尚上疏救援,结果被捕入狱。海瑞在监狱里没怎么受刑,何以尚却被日夜拷打,遍体鳞伤。后来,等海瑞出任吏部右侍郎时,何以尚正巧是他的属下。两人相见,海瑞待以长官接见下属之礼。何以尚问:“咱们当年是同生共死的交情,难道你不能以客礼相待?”海瑞说朝廷礼制如此。何以尚和他当场绝交,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海瑞的家庭生活更加糟糕。他的第一个太太许氏,因为生了两个女儿,被海瑞休了。他的第二个太太过门刚一个月,和婆婆发生了矛盾,海瑞又毫不犹豫地休了她。在海瑞53岁的时候,发生了更黑暗的事情:他的妾韩氏忽然上吊自尽,11天后,海瑞的太太跟着自杀了,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海瑞对此悲痛不已,他提到此事时,说自己“每一思及,百念灰矣”。
他的女儿也死得扑朔迷离。海瑞的政敌在奏疏里指责他“无故而缢其女”,说得真是惊心动魄。明人姚叔祥在《见只编》里记载了另一种说法:海瑞的女儿那时只有5岁,从男僮那儿接了一个饼吃。海瑞看见了勃然大怒,说:“男女授受不亲,你不是我的女儿!你要是能饿死,才配是我的女儿!”于是小姑娘啼哭不止,不肯进食,家人怎么劝也没用,最后活活饿死。即便在古代,大家也认为海瑞这么做实在太过分、太不近人情了。这个故事过于夸张,怎么听都觉得不靠谱。真相如何已经很难还原了,但当时舆论似乎普遍认为海瑞要为女儿之死负责任。
我写海瑞这些私生活中的事情,并不是要挑剔海瑞,虽然他是很容易被挑剔的。我只是想表达一个怀疑:一个如此有道德的人,却断绝了朋友关系,伤害了亲人,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塌糊涂,搞得自己百念俱灰,那这个道德到底有多可靠?这个道德所渴望的黄金世界又有多可靠?
遗产
海瑞留下了什么?
海瑞为官多年,做得最大的一项工程是疏通吴淞江、白茆河。海瑞的传记对此大书特书。据说他坐着小船往来河上,亲自带着铁锨、簸箕,监督施工。不过几个月,这个工程就多快好省地完成了。有官员惊叹说:“万世之功被他搞定了!”但如果我们翻翻顾炎武的书就会发现这个“万世之功”的后续。顾炎武记载了一位县令的抱怨:“海瑞大人的工程,花了四万多两银子,不到三年就又堵了。”
这个工程就是海瑞一生辛苦的缩影。海瑞辛苦一生,却没有给明朝带来任何永久性的改变。明朝官员继续打白条,继续占土地,直到帝国崩溃。海瑞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他处处碰壁,处处受掣肘,所做之事,无一不难。海瑞痛骂过:“举朝之士,皆妇人也!”而千般心绪、万般牢骚,汇聚成他辞职前说的一句话:
“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
海瑞知道自己是一个失败者,但是无数的中国人并不相信。他们为他哭泣,为他建庙,为他立碑,而且相信:只要再多出几个海瑞这样的清官,太平盛世就会到来。
我觉得,他们不是真的相信,他们只是没有别的办法。
◈ 季未之死作文 ◈
我从市场上买了六条小金鱼,其中一条红色的金鱼十分活跃,是我特别钟爱的,我给他它取名为阿红。
阿红不甘心被囚在鱼缸里,渴望更广阔的空间和自由,想了解更精彩的世界。阿红努力地跳啊蹦啊,想摆脱束缚它的鱼缸。终于,在一个家人都熟睡的夜晚,大红跳出了囚禁它的鱼缸,掉在地板上。由于大家都睡得很沉,没听到阿红的"呼救声,可怜的阿红得不到帮助,被干死在地板上。阿红是抱着美好的憧憬死去的,也许到死它都不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对于阿红的死,我想了很多:阿红追求自己的梦想没有错,错在于它没有认真分析自己的梦想或目标是不是适合自己,它盲目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却没有考虑到自己所梦想的空间里根本没有适于自己生存的水,被干死是必然的。
阿红虽然死了,可它的死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启示:我们不能盲目地去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想,我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或理想一定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实际需要。
◈ 季未之死作文 ◈
先要说清楚,这里讲述的“玉兔”可不是传说中月宫里的玉兔,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兔子,只因生存的地域发生了变化,从中国到澳洲,它的主人变成了一对善良而淳朴的澳洲夫妇,兔子的身价便就此飙升。享受到了非同一般的主人级待遇,故冠名为“玉兔”。
这“玉兔”之死的故事可能还要从我搬到堪培拉南部一个相对僻静的小区说起。就是这样—次普通的换房经历,让我见证了“玉兔”之死。
房东夫妇在宠物市场买了一只极其普通的小白兔,价钱不贵,刚刚20澳元而已。可这个小东西一到家,身价立马飞升。如娶到家的新娘一般,这对年轻的澳洲夫妇对其宠爱至极,为它搭建温馨的小窝,铺上厚厚的木屑,安上精致的水槽,并给它缝制了漂亮的裙装,还扎上了领结,定期定时地给它擦洗身子,梳理皮毛;最要紧的是兔子的吃食,那是专业的宠物商店里最高档的进口兔食。一小袋就45澳元,你可能不可理解吧。
我起初颇不以为然,觉得这夫妇二人只是图个新鲜而已,可时间长了,发觉房东夫妇一如既往待兔如子,生怕这小兔子受到一丝损伤,甚至于晚上都搂到被窝里睡,慢慢地被他们的行为感动了。所谓世事难料,“玉兔”之死的悲剧就发生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丈夫照常领着兔子出去晒太阳,而妻子在屋里做饭,丈夫喊天太热回去洗把脸,悲剧就转瞬发生了,“玉兔”遭到了邻家大花猫的攻击,准确地说,是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瞬间出现并呈现出某种攻击之状时,兔子被吓到了,两眼发直,浑身抖动不止,当我们发现它时,已经濒临死亡了。妻子早已是泪流满面,丈夫和我心里也很难受,好在及时回过神来赶紧抱着兔子往兽医站跑,可恰逢周末,附近的兽医站都关门了。唯一的去处就是最北区的全市最大的一家兽医站,不过由南到北距离相当遥远,可没想到,房东夫妇不假思索地拉着小白兔就往城北飞驰而去,我也一同前往。
我敢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坐过的开得最快、最不讲理的汽车,一路上,不知闯过了多少个限速口和红灯,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些后怕。事后房东和我说起那次疯狂的飙车经历,让他被罚掉了1000多澳币,他说当时他的脑子完全是空白的,心里唯一的念想就是把兔子尽快送到目的地,挽救它的生命。其实,在车上那只兔子已经几乎把胆囊内脏全都吐出来了,早已奄奄一息,可我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甚至默认这一死亡的可怕讯息,大家依旧怀揣着希望,我们三人以几乎快把自身的命搭上的速度在第一时间赶到那家兽医站。医生看了看那只兔子,紧皱双眉问房东:“还要手术急救么?要500元的价钱。”房东丈夫点点头,他其实和我们一样清楚,兔子的魂已经不在了,命自然也就回不来了,可他又不愿放弃最后的尝试,后果可想而知。
时间定格在那一刻,房东夫妇抱头痛哭的场面至今想来,我都会鼻头一酸,“玉兔”之死背后折射出了中、澳两国的某种文化差异,澳洲夫妇对待小白兔的那种执著与痴情,更像是一种道德与操守的秉持。而在澳洲,近似于澳洲夫妇这样的人更是屡见不鲜。在对待动物问题上,也许我们该反思的、该践行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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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之死作文_学生作文大全
约好了和朋友一起去图书馆,我早早地就在路口等他了。等人是一件很清闲的事,我看着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平常的早晨有些不同——今天没有太阳。
过了不久,朋友还没来。我听到不远处有几个女生围在一起,议论着什么,不时地朝马路上指指点点,还听到有轻微的啜泣声。我顺着她们指的'方向看去,一只大约两三个月大的灰白色小猫,侧躺在马路中间,张着嘴,一动也不动。路过的行人也被吸引了目光,不时地向那个方向瞟去。有的人站在路边,谴责肇事司机。那猫的身边有一点粉红色,我视力不大好,看不清那究竟是不是血。
我不知道那猫是何时躺在那的。也许是在我来之前。因为我既没有听到刹车声,也没有听见猫的叫喊声——猫在被车撞到时会发出一阵及短促的惨叫。我养过一只奶白色的猫,出事时差不多也有三个月大。
我不经意地往那个方向走去,看到路边有小男生眼里闪着泪光,小女孩已经哭起来了。她的同伴对她说:“有什么好哭的,一只猫而已。”“一只猫而已。”这个世界上大约每天有几千只流浪猫死去,我们从互联网上,从报纸上看到也许不会有什么触动,但就是不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眼前。这和喜欢吃牛肉,却不忍心看见杀牛的过程是一个道理。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我离那猫已经很近了,这时才看清楚,粉红色的不是血,而是内脏。我盯着那猫,想把它从马路中间抱到边上。可我四处看了看,却还站在原地。我不知道是什么阻止着我。许久,我下了决心,看准时机,等那辆车开过了,我就……我正要起步,从马路对面走过一个环卫工,提起那猫,放到了垃圾桶里。
我望着那个垃圾桶,把刚踏出去的那一只脚,又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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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因大街,达拉斯。烈日当空。建筑物的窗玻璃和凯迪拉克车身反射的阳光令人头晕目眩。粉红色套装有点儿紧,我浑身汗淋淋的。街两边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他们身着节日的盛装,有的让孩子骑在肩头,激动地挥手呼喊——“快看,他们来啦!杰克和杰基!”
我在想,是什么原因使他们如此热情地想要来看看总统和总统夫人呢?尽管他们也知道,跑这一趟?能看到的不过是豪华的车队、一脸严肃的秘密特工,即使有幸瞟到一眼,也不过是一个粉红色的影子而已,就像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一闪而过的火烈鸟的身影。但他们还是来了,笑着叫着,拍着快照,一个个脖子伸得老长,泪流满面。瞧着这阵势我不由得有点儿心虚。他们既能在这里挥手欢呼,同样也能仇恨诅咒。
凯迪拉克在街口右转,再左转。杰克握住我的手,轻轻捏着我的手指。他笑着,红光满面。他对我说着什么,但声音被护卫摩托的噪音和人群的欢呼湮没了,虽然我一个字也听不见,但从他的眼神里我读到了歉意、快意与爱意。我突然意识到,这才是我一直在苦苦等待的杰克,我的等待自新婚之日开始、在我们抱着孩子漫步海滩之时。
他的美让我心醉。棕色的眸子、方方的下巴、眼角的鱼尾纹、光洁的额头。
啊,他是我的丈夫!
突然一声脆响。像是汽车发动机逆火的声音。我的眼前蒙上了一层红雾。紧接着又是两响。杰克的身子像提线木偶似的一弹而起,又跌落在座位上。他的脑浆迸溅到我的腿上:鲜血混杂着碎骨和肌肉组织喷射到我身上。
杰克望着我,伸手捂着额头,表情错愕,似乎他只是觉得有点儿轻微的头疼。
恐怖犹如巨浪袭倒了我?他们要把我们全都杀死,一切都将结束。黑帮将把我们撕碎,将我们生吞活剥。我手里抓着杰克的脑髓,他已经去了。我拼命爬过去抓住车门把手,我必须出去。他们要把我们全都杀死,我必须自救。
车子猛地一震,刹住了。
我的脸撞在灼热的金属上,火辣辣地疼。有人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摁回车里。一个蓝衣特工扑到我身上:我闻到一股香水味。这些秘密特工们为什么总爱用古龙水?我挣扎着,双脚乱踢,想把他推开。我把杰克紧紧抱进怀里。
我轻轻摇动着杰克。我在这儿,杰克。从眼角余光我瞟见许多人在跑来跑去,最后变成一片模糊。我们把一切都给了他们,而他们竟如此对待我们。我搂着杰克,心想这样他会舒服一些!末日来临,但我跟你在一起,杰克。我爱你,杰克。
末日来临。痛苦却远未结束。到了医院,我被穿白大褂的男人们包围,他们试图掰开我的手。“你们甭想把他从我这儿夺走!”我尖叫着。我跟在轮床后面奔跑,轮子碾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吱吱声。我感觉我和杰克之间有一条纽带——我几乎看见了它,就1米长,像脐带一样闪着白色的亮光。他被推进了手术室,但那纽带仍紧紧连接着我俩。我不会让任何力量把他夺走。我必须守着他。
医生们风风火火地忙碌着,试图让他已停跳的心脏重新搏动。我想告诉他们不必徒劳了,但我知道,他们需要这么做,不是为杰克,而是为他们自己——他们需要表现奉献精神,需要走完必须的过场。
结实的纽带变得越来越弱。终于,我抓不住他了。
他们拉过一张被单盖住了他的躯体。他的一双赤脚露在外面,毫无血色。我吻吻他的脚,把被单揭开。我从来没见过他如此安静。赤裸裸来,赤裸裸去,他再也不需要任何衣装了。我吻他的嘴、他的眼、他的胸膛、他的额头,我一遍又一遍地吻他,欲望在体内升腾,我要再跟他做一次爱,只要我们做爱,也许他就可以回到我身边。
我听见杰克的声音——见鬼,杰基,我都死啦!
一个特工用力摁摁我的肩膀,那是安抚,是提醒,提醒我不要失态。
我直起腰,朝后退了退。杰克大瞪着的眼里似乎含着同情,似乎有话要对我说。他在告诉我:想想我们的孩子。
我褪下结婚戒指,戴在他的小手指上,吻吻他的手心。
“肯尼迪夫人,总统的遗体要运走,需要做些准备,请您去外面等着好吗?”一个蓝衣特工扶着我,带我去到大厅。记者、医生、白宫官员在我面前来去匆匆,但我看到的只是蒙眬的身影,听到的只是模模糊糊的声音。
我独自坐在这里,仿佛隐身了似的。就像被通了电,我浑身哆嗦。泪水涌出眼眶,但我没哭出声。奇怪的是,我的呼吸依然节奏平稳。
突然间,我仿佛从自己的躯体里游离了出去,我看着这个衣服上溅满鲜血的女人,她目光空洞地望着门外,泪流满面。我自由了,我暗忖道,我可以随他而去。我四下瞅瞅,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到我离开了我的躯体。他们都忙忙碌碌,干着各自该干的事情。是啊,何不随他而去?但我动弹不了,有一种力量在制止我。把孩子照顾好——是杰克在叮嘱我。
眼前尽是晃动的面孔,我却一个都认不出。他们扶着我,我扶着铜棺,朝医院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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