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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园梦忆读后感

职场资料|槐园梦忆读后感(汇集14篇)

发布时间:2020-04-12

槐园梦忆读后感(汇集14篇)。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提到胡适,于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他那篇《我的母亲》,文章中写道:“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胡适母亲的性格慈爱、温暖而又包容,她用较为科学的方法勉励儿子一心向学,鞭策儿子学有所成,胡适能成为一代大师与其母亲的培养是分不开的。

这之后我也陆续读到过一些胡适的作品,对他的生平事迹以及作品甚为感兴趣,想着这样一位温和儒雅的大师是如何炼成的,机缘巧合,在老师列出的书单上有唐德刚所著的《胡适杂忆》一书,便买来拜读。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必须说这是一次意外。唐德刚教授在撰录胡适先生口述历史之余,本打算自写一篇“短序”,不料下笔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牵扯到的无数问题与纠葛痛痛快快的谈了一番,于是便把这篇长达十余万言的“短序”出版成书。作为胡老先生的关门**,我心想唐德刚在写这本书时,必定大力讴歌和赞扬胡适的治学之道以及为人处世的周到之处,恰恰相反,作者以忠实恳切的态度还原了胡适之最真实的写照,毫无粉饰老师为 “圣人”之意,着实值得一读。

唐德刚写道:“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不可置否,胡先生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哥大出身,北大成名,他对西方工业化社会所孕育出来的文明成果高度赞扬,同时,他对传统的农业生产仍是具有温情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对他造成了深远影响。

在去美国留学之前,他所接受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润滋养,之后在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接触到更为系统全面的理论、学说和治学方法,二者文化的碰撞造就了如今的胡适,因此,“胡适便成为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

在政治上,胡适缺乏搞中国政治的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古往今来,政治家们皆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政治情怀,他们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然而,胡适的个性上天生没有一种魄力和担当。

在赫赫盛名之下,胡先生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畏首畏尾的,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适不适合机会主义活动。他连那些适当的政治技巧都不擅长。胡适作为中国抗战时期的驻美大使,总是抱怨这份“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国府行宪之初,胡适差点成为**,作者在文中打趣道:

“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做了一辈子的政治票友,胡适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他所谈论的政治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

政治的不擅长无法掩盖胡适在学术上的熠熠光辉。

胡适师从美国大师杜威门下,深受实用主义影响,他曾写过:“我觉得我总算不曾做过一篇潦草不用气力的文章。”他的文章往往富有实验主义的精神,很有建设性。

胡先生本人主张做学问的态度应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不同于冯友兰,胡氏的治学态度是最为严谨的,他出的书第一版就不能有大错,虽然这可能受了他自己口号所限制和盛名之累。

胡适虽说喝了不少洋墨水,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是“三分洋货,七分传统”的,“胡氏治中国思想史是继承传统的,不像唯物主义者的全盘否定和全盘翻案”,他主张继承传统,整理国故,再造文明。“那有六千年历史的中国农业经济已经开始崩溃,接踵而至的是个不可捉摸的工业文明”,他认为没有任何民族可以放弃他自己的传统,只是我们的文明已老,如今需要旧样翻新,使得传统文化重新焕发出它的生机活力来。

“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在现代中国,白话文做为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并不始从胡适开始的。在他之前,有陈独秀和吴稚晖。但hushi首先提倡白话文做为一种新文体,取代了文言文,并最终在全国引起轰动。

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胡适并不是第一个打开风气的大师,但他无疑是最有力的推动者。在新诗的地位上,胡适老实不客气地称他自己为“新诗的老祖宗”,在他之前不会哪个诗人要真把白话诗当“诗”来做,也不会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出一本“诗集”,除了胡适,还有谁认真把白话当回事来做并推之于文坛呢?“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唐德刚如是写道。

在胡适之先生的的一生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大家一提到胡适,跃然而出的形象,应该是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油亮背头,锃亮皮鞋的摩登学者,这形象与象征着落后与腐朽的“小脚”格格不入,但胡先生对待江冬秀几十年如一日,尽心尽力,知道太太喜欢打麻将,还曾在台北置屋,免得太太来回跑不方便。由此可见,“胡适之是个背负着孔孟人本主义大包袱的、天生的、入世的实验主义者,他对这个现实世界美好而乐观”,我想,这也就是他作为留洋归来的学者,却无意拂逆母意,心甘情愿娶江冬秀为妻的原因了。

胡适的一生是一部中国现代文化史。是时候读一点胡适的故事,把他的陌生变成熟悉!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读完了《槐乡的孩子》这篇文章,我又想了想自己,想了想我们之间的距离。

槐乡的孩子是从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上学的钱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过来的。而我们呢?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到许多钱。那我留给爸爸妈妈的是什么?他们留给爸爸妈妈的是什么?

你不觉得自己太懒了吗?躺在空调房里看着电脑吃着零食还抱怨自己不幸福的你,有没有想过当时农家的孩子在干嘛?如果换成你,你会怎样?

大家都知道,槐乡的孩子不怕热,只要是晴天孩子们就会努力劳动。而我们在太阳底下嗮不到半小时就叫热。

这篇文章叫我知道,不要觉着不幸福,其实,许多人比你更不幸福。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身边的幸福。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读书可以获得快乐,感到幸福,最重要的是,读的书多了,脑子里的知识也就多了,写出的文章也就多了。当然,每个人对书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读书是最有趣的,也有人认为读书能扩展想象力等等,在《忆读书》这篇文章中,冰心奶奶抒发了对读书的热爱之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文中开头讲了冰心奶奶四岁就会认识字了,也读过国文教科书,就读了我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还看过《聊斋志异》,《水浒传》等书,而我们呢,只不过四岁只会说话,认字就别提了,七八岁时,只能勉强的读一本小故事书,而且只是看看就罢了,但冰心奶奶却是很认真地读书,身临其境,她第一次读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下了第二次又读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下了。仿佛冰心奶奶就是其中的一个人物似的,说明冰心奶奶读书的投入。

文章中,冰心奶奶读书的看法是这样的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从读书中我还得到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这都是从修身课本中所学不到的。同时,书看多了,冰心奶奶也会挑选,比较,从中也会到到体会: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这真是比比不知道,一比下一跳。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正是如此,我们读书多,知识也就多了,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使我们增长更多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原文: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他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上土桥,天天如是,仍然去,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挪动,没有人杀害他们,在这时候这些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怵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锯着三三两两浣女,态度并不轻闲,他们上午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洼见肃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民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禁。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否则好象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杖在手,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原故,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的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己定,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时候才特别容易领悟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也不是绝对的空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人,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的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说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那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在晚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者是在河谷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的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象是猛虎出柙一般的露面了,行人总要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散步》读后感 :

今天我们学到散步这一课了,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作者的母亲老了。不想出来散步,但作者希望母亲出来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母亲顺从了儿子,一家四口人出来散步。在路上时,小家伙天真的说:“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句话体现了他们家的融洽,三辈人浓浓的情。但是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和孙子要走的路不一样,毕竟是小孩,喜欢走小路。母亲要走大路。是爸爸即是儿子的作者还是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最后婆婆疼爱孙子。走小路,最终一家人决定走小路。就这样走到一处,作者背母亲,妻子背儿子。他们都特别小心,最后作者还写到他们背上的全世界。

“全世界”我想他指的是一家人的全世界。我们一家人也是如此。爸爸常说我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命。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珍惜。现在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辛苦的在外赚钱,回家还得照顾老小。我以后会在家照顾爷爷,爷爷那么疼我,有时我还冲他大吼!想到这里我很惭愧。爷爷虽然瘫痪了。但爸爸给他买好吃的,他总是悄悄留着给我。看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懂事了。一定会听爸爸妈妈的话,力所能及的分担他们的担子。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看到了《槐乡的孩子》这篇文章,讲的是槐乡的孩子们上山削槐米挣学费的故事。

我觉得槐乡的孩子生活条件不比我们差,我们就像一只只小鸟呆在笼子里不能飞,外面都是汽车,不安全,只能待在家里打电子游戏,看书,看电视,上网。最多只能和小宠物在一起玩玩。

槐乡的孩子有许多有点值得我们去学习,有些地方我真是自愧不如,希望大家能像他们学习,为低年级的小同学们树立一个榜样。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山居杂忆的读后感,来自沪江的网友:我们所要知道的还是平常人的平常事,有如邻人在院子里吃晚饭,走过时招呼一下,顺便一看那些小菜,那倒是很有兴味的。人与事是平常,其普遍性更大,若是写的诚实亲切,虽然原是甲与甲家的琐事,却也即是平民生活的片段,一样的值得注意……书中涉及人物100多位,写尽人世沧桑,台湾原诗学研究所所长李嘉有先生和悉尼的古典文学学者许德政先生把《山居杂忆》称作为“现代《红楼梦》”。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童年,宛若星空,又蓝又美;童趣,宛若星辰,照亮了星空,使原本漆黑的星空透出点点亮光。每当听到这句话时,我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忆儿时》这本书。

让我回味无穷的就是《忆儿时》这篇,写了作者在无限憧憬童年快乐的同时,又深深的忏悔。我也有过养蝉的经历,但那段记忆已经模糊了,作者却记忆犹新,那时的他才五六岁,他的祖母喜欢养蝉,正因如此,他喜欢蝉落地铺,每当蝉落地铺时,他便和诸姐去吃桑葚,吃饱后,他就以跳板为戏乐,压死了许多蚕宝宝。,这举动,在“我”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伤害了许多生灵。的确如此,作者在最后也写了他深深的忏悔。

赏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作者也喜欢赏月,而对他来说,赏月之乐的中心却在于吃蟹,非常特别。他的父亲喜欢吃蟹,所以中秋节丰盛的晚宴中少不了蟹,而我和祖母却相反,喜欢吃肉,真是因为父亲喜欢吃蟹的缘故,我和妈妈也吃了,吃蟹的方法都是吃些专家——父亲教给我们的。然而在品尝美味时,又一次杀虐了生灵。“我”的心里仍不是滋味。

瞧。童年,是一幅迷人的画,勾勒出动人有趣的故事;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可是,时光老人是公平的,给予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

那宽广的草原,湛蓝的天空,絮絮白云永远定格于我的脑海里,对童年的故事永远也说不完。时间的流逝,童年的生活仿佛成了一个梦,一个遥远而又飘渺的梦。是我们永远也不能忘怀。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我读了一本书,叫《忆儿时》,是由丰子恺写的。内容写的是丰子恺与他童年最好的朋友王囡囡。他们家与作者有十分深切的交谊。王囡囡的祖母经常拿自产的豆腐干和豆腐衣给丰子恺的父亲送酒。还有,王囡囡经常跟丰子恺玩

作者主要讲的是钓鱼。起先,丰子恺不会钓鱼,然后,由他最好的好朋友王囡囡来教他。王囡囡买了两幅钓竿。一副送了丰子恺,一副给自己用。后来,丰子恺慢慢上手了。慢慢,就学会钓了。

我以前也是一样,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安琪。以前在广州我们两家是邻居。我爸爸跟这家主人是很好的朋友。我有什么不懂的,安琪第一时间就出手,马上就来帮助我。

看来,最好的朋友一定能在你迷糊的时候,马上就能帮助你啊!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在此引用李敬泽先生的品评,与诸君共享

张岱喜欢的事是:深深庭院,眼神波俏的丫鬟,繁花和少年,华丽的衣裳,骏马奔跑的姿态,神奇的灯,烟花在幽蓝的夜空中绽放;还有梨园歌舞,紫檀架上的古物,雪白的手破开金黄的橘子,新绿的茶叶在白水中缓缓展开,这些都是张岱喜欢的事。

张岱还喜欢锣鼓吹打,喜欢人群。浩大的、如粥如沸的人群,其中有张岱。张岱叹道:人太多了,太挤了,太闹了。但人群散去,天地大静,一缕凉笛绕一弯残月,三五人静坐静听,其中亦有张岱。

张岱是爱繁华、爱热闹的人。张岱之生是为了凑一场大热闹,所以张岱每次都要捱到热闹散了、繁华尽了。

张岱,字宗子,居绍兴,生死于明清之际。家世殷富,少有捷才。然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节义不成,学时文不成,学仙学佛,学种地,皆不成。时人呼为废物、败家子、蠢秀才、瞌睡汉,到老了,一言以总之,呼之曰:死老鬼!

张岱之后百年,有贾宝玉生于金陵。张岱所爱亦为宝玉所爱,宝玉之阅尽大观正如张岱凑够了热闹。该二人皆有与生俱来的冲动——成为“废物”,“废”了自己。故异史氏曰:宝玉岂“死老鬼”张岱投胎转世欤?张岱又字石公,莫不就是大荒山青埂峰下女娲补天所遗的一块废石?

张岱毕生足迹,南不过绍兴,北至兖州。山东、江苏、浙江,由圣人发祥之地到六朝金粉、湖上风月,地图上狭窄的一条正是古中国文明的中心。时当晚明,据说资本主义在此萌芽了,据说这萌芽又被掐掉了。但是——

张岱和他的人群正无边无际地欢乐。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他们不知道北方的蛮族正撞击帝国的长城,不知道一个下岗驿丁的身后正聚集着更广大的人群,这是一支沉默、饥饿、仇恨的大军。

张岱不知道。张岱知道的是:这世界正在瓦解,天柱欲折,四维将裂,张岱在内心深处等待那一刻。那和满洲的铁骑无关,和李自成的义旗无关,和历史无关,那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是尘埃落定。所以——

张岱和他的人群见证了“末世”。他们见证无限的美、无限的繁华、无限的精致复杂,见证了缓缓降临的浩大的宿命。休说是王朝鼎革、人事浮沉,这种宿命的末世感将穿越康乾盛世,结出一朵最美的花,所谓“阆苑奇葩”:《红楼梦》。《红楼梦》是无数梦的影子,其中有张岱的梦。

张岱晚年耽于梦。鸡鸣枕上,夜气方回,五十年来,总成一梦。痴人说梦,遂有《陶庵梦忆》。

张岱此时国破家亡,流离山野。所存者,唯破床一具,破桌子一张,折腿的古鼎,断弦的琴,几本残书。还有梦。还有用秃笔蘸着缺砚写下的字。字迹想来是枯淡的,但应是依然妩媚,如当年旧事藏于白头宫女眼角眉梢。

张岱真正喜欢的事是:文字。

张岱好文字。不是那种正大的好,是纨绔子弟的那种好。好得有点儿赖皮,好得不讲道理。明代小品,文字通常是放得开了,但二袁其实还是官员气派,作爽朗作洒脱,自高处平易近人;至于竟陵诸家,越放开越别扭,如仆人扮老爷,手脚不知何处安置。倒是张岱,便是赖皮,便是不讲道理,也是娘胎里带来的随便。

张岱文字快。他喜用排比,快时直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目不暇接。张岱爱热闹,文字也热闹,眼观六路,下笔如飞,无黏滞、无间断。小品文字,写慢容易,写快难。快而又磊磊落落、跌宕流转如张岱者,尤难。

张岱纨绔也,故有霸蛮气。行文如操刀,造句如欺男霸女。如《报恩塔》起首一句:“中国之大古董,永乐之大窑器,则报恩塔是也。”如《筠芝亭》:“筠芝亭,浑朴一亭耳,然而亭之事尽,筠芝亭一山之事亦尽。”此类句子均如一声断喝,当者披靡。

张岱在文字中注视他的城郭人民,他失去的一切,他权当未曾拥有的一切。他竟无怨愤、无哀伤。偶尔张岱会感慨,但也只是一声轻叹。明季遗民中少有如张岱这般没心没肺。但张岱的没心没肺有更广大的境界:冬天降临时,凋谢的花、殒命的鸟何曾哭天抢地?而这古老文明的荒凉冬天已经来了。

张岱于崇祯二年中秋次日途经镇江。日暮时分,至北固山:

月光倒囊入水,江涛吞吐,露气吸之,天为白。余大惊喜,移舟过金山寺,已二鼓矣,经龙王堂,入大殿,皆漆静。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余呼小仆携戏具,盛张灯火大殿中,唱韩靳王金山及长江大战诸句,锣鼓喧天,一寺人皆起看。……剧完,将曙,解缆过江。山僧至山脚,目送久之,不知是人、是怪、是鬼。(《金山夜戏》)

——这就是张岱的生命和生活,一场大静之中热闹红火的戏。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这天,我拿来冰心的山中杂记,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问题吸引了我——《童年杂忆》,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的大体内收留是这样的:冰心回忆了她孩童时代的四件事,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读书。冰心自称假如她不熟悉字,她在生病时机会很难熬,她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让她接触文字,她也因此读了良多书。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夸姣的童年,或开心,或酸涩,或多姿多彩,或十分乏味,但我觉得冰心奶奶的童年一定是幸福的,由于她看了良多书,又学了良多技能,这也许就是她能成为女作家的原因吧。

童年十分短暂,童年一去不复返,让我们在童年的最后时刻,给我们的童年增添些色彩吧!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槐乡五月》是作者胡铁湘先生所创作的一部作品,它以细腻入微的描写和真实感人的情感展示了一个小乡村中五月的美丽与特色。读过这本书后,我不禁沉浸其中,仿佛置身于书中的小乡村,感受到了生活的真实与温暖。



这部小说以槐树为主线,通过对槐树的描写,展现了一个小乡村日常生活的点滴细节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槐树在五月开花,花期很短暂,但却给乡村带来了美丽的变化。槐花飘落在土地上,给村里增添了一片洁白的景象,也象征着希望和热爱。书中的主人公们在槐花雨中结交了新的朋友,体验到了生活的乐趣和社交的温暖。这种富有诗意的描写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重新思考了与自然的关系。



这个小乡村凝聚了人们的希望和热爱。在一片贫瘠的土地上,村民们艰苦耐劳地劳作,种植着槐树。他们希望通过这些槐树的种植,能够带来收入和改善生活的机会。他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够享受到美好的生活。在五月,槐树绽放,镇上的人们都聚集在一起庆祝,他们唱歌跳舞,共同感受生活的欢乐和美好。这种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努力能够改变命运。



这个小乡村同样也暴露出了现实生活的不公平和残酷。在小说中,有一个叫大明的小男孩,因为父亲过早离世,家境贫寒,生活困难。但是,他并不沉沦于现实的困境,他有梦想,有追求。他通过勤勉学习成了全村的尊重对象,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这个故事让我思考了社会的公平性和教育的力量。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追求自己的梦想,希望社会能够给予每个人公平的发展机会,让每个人都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读完《槐乡五月》,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真实与温暖。通过这个小乡村的故事,我看到了希望和热爱的力量。无论生活如何艰难,我们都应该相信努力和坚持的价值,相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这部作品也让我重新思考了与自然的关系,要珍惜大自然的恩赐,与之和谐相处。



总之,这本《槐乡五月》通过对小乡村的细腻描写,展现了生活的真实和美好。它让我感受到了希望、热爱和温暖,同时也让我思考了社会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是对人生的思考和启示。读过之后,我愿意用自己的努力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也愿意更加关注和尊重大自然,用心去感受生活的美好。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最近,我读了一篇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使我感想很深刻。主要内容是冰心奶奶回忆她从小到大读过的一些书以及读书的经历和体会,还做了总结。记录描写十分细致、有趣。

在这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奶奶在最后写出了她一生读书的体会: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就是这句话,让我真正地学会了读书,了解了书,爱上了读书。我读书时就按照这标准读,一篇下来,觉得书中的内容像印在了我的脑中。

我读书时,十分投入。像完全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身临其境,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脑子中除了书的内容,什么都没有。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经历,一起奋斗。我经常边读书边思考。读书时,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因为别人一打扰我,我读书顺畅的思路就会断。思路便像木棒一样,断了就接不上了。因此,爸爸妈妈在我读书时进我房间总是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像怕吵醒一个正在酣睡的孩子一般。

我以为,一个人要想长知识,见识广,就应该去读书。书是人类进步阶梯。书,能使人由粗野变得文明;书,能使人由孤陋寡闻变得见多识广;书,能使人由邋遢变得干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书都能让我们变好。读一本好书,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终生受害。所以,读书也要有选择,读好书。

我还有很多书没有读过,但我会一直读下去,像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今天,我们学习了《槐乡的孩子》这一课。从课文中,我觉得槐乡的孩子特别勤劳,特别有毅力。因为,他们不怕热,不怕危险,更不怕累,每天他们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采着槐米,就是为了积攒槐米,来交学费,你们看,他们是多么想上学啊!

我们和他们比起来,一点儿也不一样。我们天天吃好的、喝好的、还在好的学校上课,而他们却要天天劳动,才能有一些收获,唉!我们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从这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让那些苦地方的孩子们,也能过上像我们这样的生活。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死是寻常事,我知道,堕地之时,死案已立,只是修短的缓刑期间人各不同而已。但逝者已矣,生者不能无悲,我的泪流了不少,我想大概可以装满罗马人用以殉葬的那种“泪壶”。有人告诉我,时间可以冲淡哀思。如今几个月已经过去,我不再泪天泪地的哭,但是哀思却更深了一层,因为我不能不回想五十多年的往事,在回忆中好像我把如梦如幻的过去的生活又重新体验一次,季淑没有死,她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轻柔而低缓,是女人最好的优点。

五四以后,写白话诗的风气颇盛。我曾说过,一个青年,到了“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候,只要会说白话,好像就可以写白话诗。我的第一首情诗,题为《荷花池畔》,发表在《创造》季刊,记得是第四期,成仿吾还不客气的改了几个字。诗没有什么内容,只是一团浪漫的忧郁。荷花池是清华园里惟一的风景区,有池有山有树有石栏,我在课余最喜欢独自一个在这里徘徊。诗共八节,节四行,居然还凑上了自以为是的韵。

人心里的空间是有限的,一经塞满便再也不能填进别的东西。我不但游乐无心,读书也很勉强。

北京饭馆跑堂都是训练有素的老手。剥蒜剥葱剥虾仁的小利巴,熬到独当一面的跑堂,至少要到三十岁左右的光景。对待客人,亲切周到而有分寸。在这一方面东兴楼规矩特严。我幼时侍先君饮于东兴楼,因上菜稍慢,我用牙箸在盘碗的沿上轻轻敲了叮当两响,先君急止我曰:“千万不可敲盘碗作响,这是外乡客粗卤的表现。你可以高声喊人,但是敲盘碗表示你要掀桌子。在这里,若是被柜上听到,就会立即有人出面赔不是,而且那位当值的跑堂就要卷铺盖,真个的卷铺盖,有人把门帘高高掀起,让你亲见那个跑堂扛着铺盖卷儿从你门前疾驰而过。不过这是表演性质,等一下他从后门又转回来的。”跑堂待客要殷勤,客也要有相当的风度。

季淑的家是一个典型的大家庭,人多口杂。按照旧的风俗,一个二十岁的大姑娘和一个青年男子每周约会在公共场所出现,是骇人听闻的事,罪当活埋!冒着活埋的危险在公园里游憩啜茗,不能说是无拘无束。什么事季淑都没瞒着她的母亲,母亲爱女心切,没有责怪她,反而殷殷垂询,鼓励她,同时也警戒她要一切慎重,无论如何不能让叔父们知道。所以季淑绝对不许我到她家访问,也不许寄信到她家里。

事有凑巧,有一天我们在公园里的四宜轩品茗。说起四宜轩,这是我们毕生不能忘的地方。名为四宜,大概是指四季皆宜,“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四宜轩在水榭对面,从水榭旁边的土山爬上去,下来再钻进一个乱石堆成的又湿又暗的山洞,跨过一个小桥,便是。轩有三楹,四面是玻璃窗。轩前是一块平地,三面临水,水里是鸭。有一回冬天大风雪,我们躲在四宜轩里,另外没有一个客人,只有茶房偶然提着开水壶过来,在这里我们初次坦示了彼此的爱。

季淑从小学而中学而国立北京女高师之师范本科,几乎在饔飧不继的情形之下靠她自己努力奋斗而不辍学,终于一九二一年六月毕业。从此她离开了那个大家庭,开始她的独立的生活。

不同时代的人,观念上有差别,未可厚非。

“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这是很平实的话。虽不必如荀粲之惑溺,或蒙庄之鼓歇,但夫妻一旦永诀,则不能不中心惨怛。

人类的历史就是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在一个花园里开始的。中央公园地点适中,而且有许多地方可以坐下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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