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述职报告(系列十二篇)。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1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20xx年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我积极参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二、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我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讲求工作的'原则,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结合实际和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内处关系、综合各方信息,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法官20xx年工作计划
1、每周二下午开展业务学习,并安排人员将学习时间、地点、内容报送至政治处,便于检查指导。可以学习法律法规、分析疑难案件、讲评重大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等。
2、开设法官讲堂,每月一堂课。
3、开展读好书活动,“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优秀的人谈话”。
4、每季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讲评总结。
5、持续开展卷宗评查、庭审观摩活动。
6、召开律师座谈会。
7、对于执行案件,积极适应执行工作的工作特点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主动的办理好每件执行案件。
20xx年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原则,走出法庭,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户家里,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纠纷,让法官从法律、社会层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基层,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优质司法和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2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00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
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
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
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
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
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3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习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法院暑假实习报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习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4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到贵公司工作,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不知不觉已经二个月。一直以来,我努力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力争做到更高、更强、更优。下面,我就这二个月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与同事作个简要述职报告,以接受大家评议。
一、技术培训和作风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四年的专业知识学习,养成了对于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实际应用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的认真的学习,对现实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专业技术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耳恭听牌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学习生活方面:
技术服务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并且要有足够的耐心。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公司所发的新产品技术文件外,我还自费购买几本涂料学参考书。二是向领导学。这段时间以来,我亲身感受了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我们的公司才会整体的提高。
进入贵公司以来,由于离家较远(与其它同事相比较),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时很难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二个月的体验以及在领导同事们的关怀与培养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对于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仅能够弥补自己耽误的工作学习而且能够有所成就,不辜负大伙的期望。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一选择.
三、工作体会:
在二个月的工作学习中,我在学习、工作和思想上都有了新的进步,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新的提高,回顾这段时间来的工作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在思想上与集体保持高度一致 在工作、学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公司是一个团结奋斗的集体,在这样的氛围中,只有在思想上与集体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上进,才能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所以我必须更加深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能够与集体共同进步。
(二)要认真学习专业技能知识,在工作上争创佳绩 要成为一名公司优秀的一员,首要条件就是成为行业上的骨干。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参加工作的我来说,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努力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始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要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戒骄戒躁,争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工作上的能手和内行。
(三)要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 在这段时间里,我虽然在工作与学习上每天都有了新的进步,但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且与系统内的领导和同志们思想和工作业务交流不够;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要发扬自己的优点,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逐渐改掉粗心、急躁、考虑事情不周全的缺点,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交际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
以上是自己工作二个月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总之,经过二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5
步入法院的第一天起,至今已有两年多,从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轻车熟路,虽然还有太多的稚嫩,但领导和同时的悉心指导下让我有信心去弥补不足。书记员这份工作给予我的不仅仅是工作上的经验,更让我学的了许多受用一生的道理,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适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我积极参加院里的各项学习活动,撰写了心得体会。从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其科学内涵的高度出发,将学习与自己的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理论能力,使自己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观点更加鲜明,政治鉴别力更趋成熟。同时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工作,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我的职责是书记员工作,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预备、庭审记录到卷宗整理、扫描、归档、文书送达、网上结案均是书记员来完成,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功亏一篑。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20xx年我共记录各类一、二民商事案件x多件,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性岗位,就是为审判服务。这一年来我始终以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效率、细致的工作态度,对办案系统,认真细致地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及时送达、预约数字化法庭,扫描和上传电子卷宗、按期对纸质材料订卷规整。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虽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好买一件事,尽量做到尽职尽责。同时我也深知自己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与问题,离院、庭领导的要求还很远,还有许多的急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今后,我将勤于学习各种法律理论知识,不断充实自身的素养,不断实践,提高业务水平,刻苦锻炼,认真细致、高质高效的从以下三点着手做好本职工作。
1、加强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书记员在记录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运用好文字才能做好书记员工作。
2、熟练信息化应用能力,熟练运用数字化办案系统,练好基本功,熟练操作,提高记录能力,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归档立卷能力,熟练掌握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及各类文书排版模本,归档卷宗做到材料齐备,编排有序,装订整齐、自己工整、规范美观。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6
一、实践活动概述
在法律专业的学习过程中,社会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某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律师处理案件、参与法律文件的撰写和法律研究等。
二、实践活动内容
1. 协助律师处理案件
在实践过程中,我有幸能够协助律师处理一些案件,包括起草法律文书、整理案件资料、参与庭审等。通过参与案件处理,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实务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操作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 参与法律文件的撰写
在实践中,我还有机会参与了一些法律文件的撰写工作,如起草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通过亲身参与法律文件的撰写,我更加熟悉了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规范,提高了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 法律研究和学习
在实践活动中,我还有机会参与律师事务所的讨论会和研讨会,与律师们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通过与律师们的交流和学习,我不仅扩展了自己的法律知识面,还了解了法律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三、实践活动收获
1. 提升了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我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处理案件和撰写法律文件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也锻炼了自己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拓展了法律知识面和职业视野
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还了解了法律实务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这不仅拓展了我的`法律知识面,还拓宽了我的职业视野,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实践活动启示
1. 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有效途径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深刻体会到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有效途径。只有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2. 学习是持续的过程
在社会实践中,我意识到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法律行业发展迅速,法律知识更新换代,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适应法律行业的发展需求。
五、总结
通过本次法律专业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拓展了法律知识面和职业视野。实践活动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行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为我未来的法律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希望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7
法院是中国司法活动的核心机构,它有着严谨的运作体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时间,我去了XX法院进行专业实习,这次很认真的踏踏实实在法院实习,一来是为了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多一些阅历;二来是为了将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看看理论在将来我们步入社会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处;三来也是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为我们专业将来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我们通过法律实践,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和锤炼,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这次实习要求我们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旁听民事诉讼的审理,并在法院相关人员的安排指导下,参与庭审的准备、组织、庭审笔录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阶段中的具体工作;熟悉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工作,实际体会“执行难”,思考“执行难”的症结;看看法院实际工作中所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要求和写作技巧。
本次实习的场所是同学帮我找的XX区法院民一厅,从7月15日到8月11日,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整二十个工作日的专业实习。帮了书记员的忙,完成了学院交给的任务,同时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属基层人民法院,现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XX园欣苑一号。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约352人,每年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约三万余件。为公正而高效的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XX法院一直从法院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以及法院办公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底,充分体现着“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审判办公大楼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标志着:在经历了五十年不懈奋斗,并取得了辉煌成就后,XX法院又将从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起步,为下一个五十年的辉煌而努力奋斗。
我们实习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厅42法庭书记员办公室,42法庭有两个书记员两个法官。书记员主要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完成审判和执行中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到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结案台帐上进行登记;
2、负责案件开庭记录、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合议记录、宣判记录、执行记录等各种记录工作;
3、负责打印、校对法律文书;
4、负责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6、对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应扣除审限的案件,及时报送立案庭登记;
7、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8、负责案件报结,报结前应填写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报结案件移交表”,制作结案文书软盘,将预收诉讼费用转实收或提交立案庭办理减免缓审批手续;
9、负责审判庭卫生清理;
10、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11、庭长、法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导我们的书记员教给了我们很多法院有关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卷宗的归档工作,对民事诉讼程序作了较深入及系统的了解。同时指导我们的书记员也对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制作笔录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保持审判庭环境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庭审前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并向审判长报告;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符合要求等等。
我们实习学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对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工作一开始充满好奇,但是开始做起来的时候发现很麻烦很琐碎。原来书记员的工作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却很是重要,并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细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应该注意的事项,这些是书记员跟我们特别强调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个月)归档应核对以下信息来确定,一审结案的以送达日期、撤诉笔录日期等为准,如判决书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达回证日期时2月1日,归档日是4月30日,即应认定为在三个月内归档,盖合格归档章。
有二审的需看二审退卷函,以函上日期为准。切勿不核对日期就在备考表上盖合格章或写“厅内检查,超期归档”;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办理公告的判决须在判判决公告期的三个月后才能归档,也就是说从办理公告后,共有六个月时间归档;
第三,所有的在笔录上的人都要在最后一页签字(法官、陪审员、书记员、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议庭开庭笔录上应有该合议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的签名。
第四,卷皮书写规范,一审结果空白处应写明是以何种方式结案,判决(非判决书)、调解还是撤诉(仅此三种)。二审结果空白处应写明是改判(维持一审判决中的部分,撤销或改变部分)、维持(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撤诉或是调解(四种)。如是撤诉结案的,应在填写卷宗目录时写明是撤诉询问笔录而非仅仅写询问笔录。
第五,卷底页封存证物光盘之封条上应写汉字大写日期。
第六,装光盘的证物袋上应注明XXXXXXXX,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签宣判笔录时注意要求当事人将笔录上要求的到庭当事人信息填完整,整卷时要补齐;
第八,卷宗目录上空格处应用斜线划满,以示结束。
第九,页码编的不够清楚,修改不彻底。有些数字写错了,只能用胶带改错,切记不是所有的数字写错了都可以在原数码上重写来遮盖。
第十,选择适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铅笔字迹应擦干净。60页到80页用中卷皮。往往选的过大。二审文书中缝处的钉需要取下来。
十一、卷宗目录右下方的附证物()袋处填写规范,没有证物用横杠划掉,如有证物光盘则须在内用大写标出数量。
十二、如遇到证物中有公证书附光盘(即光盘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的情况,须在附证物袋处填写清楚该光盘在第XXXX页,例: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100)页,附证物(壹)袋,在第35页。
这些要求看着仅仅是些条条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们真正做的时候曾需要千万般小心。法院对归档工作要求很严,有时候一点错误就必须重新写重新做。这个整卷工作折磨了我们大多数时间,不过到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彻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弯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书记员教我们的第二项是熟悉处理一个案件的整个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分为四大块:收发案件材料、开庭、写判决核判决、整卷移上诉移鉴定及整卷归档。
十三、新收案件来之后,将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铅笔写上案号与原被告姓名。同时电话通知被告携带证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单位,要求前来领取应诉材料的人携带并向法院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列明委托权限>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受托人为律师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如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来院领取应诉材料(应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并要求被告签署送达回证及地址确认书。如电话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邮寄、亲自到当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达及公告的方式送达。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8
根据公司关于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08年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现对自己20xx年的工作做一简要总结和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首先阐述一下水质处的部门职责:
水质处是公司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的职能科室,其主要任务便是综合利用质量管理数据和模式对生产工艺、管网运行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确保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日常工作由如下职能组成:水质检测、水质监管、水质保持、水源卫生防护、用户服务和咨询以及水处理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指导工作。作为水质处的一把手,担任这一职务已有11个年头。多年来一直引领着这个部门,为不断提高公司的供水质量而努力,并始终恪尽职守,使公司的水质管理工作不断地跃上新的台阶。为优质安全供水做好自己的份内之事。
二、08年工作汇报:
作为部门的一把手,要想使自己分管的工作井井有条,就必须对全年的工作有一条清晰的思路。08年水质处的工作就是紧紧围绕保障奥运期间的供水安全这条主线而展开的。为加强奥运期间的水质安全保障,我们主要从水源质量监控、水厂处理工艺优化和输配水过程干预等环节入手,构筑起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严格监控门楼水库源水质量。门楼水库是向市区供水的主要水源,为牢牢抓住源水安全这个根本,结合奥运安保的要求,我们在水质监管方面实现了两个率先。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水源水生物预警装置,在公司和局里的支持下率先实现了对重点污染物和剧毒危险物的快速检测。通过这些举措,在第一时间内分析和掌握源水水质的变化情况,为水厂正常运行和公司统筹调度水源提供参考。同时开展了门楼水库流域水环境状况的综合调查活动。通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摸底排查,基本上摸清了门楼水库库区及上游工农业企业分布和各类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为门楼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减轻源头污染,确保奥运期间水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2、配合水厂,强化对净水工艺系统的优化,确保出厂水优质、安全。针对宫家岛水厂新系统运行缺乏经验的状况,我们将工作中心前移至水厂,与水厂一道在水的预处理和常规净水工艺的强化处理方面做了一系统的试验和探索,并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艺运行管理数据和模式,形成了各工艺环节协调作用、全系统优化运行、对水质变化快速反应和及时调控的安全、高效的净水管理体系。在今年夏季门楼水库源水水质复杂多变和藻类繁殖的异常时期,为解决饮用水存在异味这一问题,我们和水厂通力协作,在第一时间内采取了投加活性炭的`紧急应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保持了出厂水水质的稳定,全力保障了夏季高峰供水的安全。
3、利用先进的水质检测设备,对输配水环节的供水质量进行有效的干预,不断提高管网水水质预警的能力和水平。借助于一大批先进的水质监测仪器和在线水质监测设备地使用,改变了以往因水质检测滞后而产生的管网水管理跟不上的被动局面。管网水管理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在线监测,不仅能够清楚地了解供水主管网的水质现状,而且能够根据相关水质参数的变化趋势对市区供水管网进行有效的质量干预。通过调节水厂运行和提前冲刷供水管网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市区供水管网水质不稳定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输配水环节的供水质量,市民对供水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4、不遗余力地支持多水源体系的建立。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故,降低公司制水成本,在公司的统一调度下,积极参与了陌堂、套口等地下水厂供水能力的恢复和启动工作。通过不间断的连续检测,为这两个地下水厂的顺利启动供水提供了技术保障,保证了烟台市区多水源供水体系的正常供水。
此外在社会服务承诺、重大政治活动保水、三大体系认证、国家级重大评比检查、增收创收等一系列重要的任务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地圆满完成。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09年工作打算:
1、水质管理与水厂工艺衔接的程度还不够。为此09年将继续在优化水厂工艺运行,全面提高水质管理和控制的水平下功夫。在工作中心前移至水厂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做好藻类繁殖等水质异常情况下的水处理和控制工作,与水厂加强协调和合作,密切关注各工艺的水质变化,在优化加药上下功夫,确保新系统运行高效。针对夏季门楼水库源水水质复杂多变以及水厂技术力量欠缺的状况,我们将在水质变化异常之时派出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进驻水厂,协助水厂搞好水处理,全力保障夏季供水安全,为安全优质供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2、 09年黄河水将到达烟台,为应对干旱条件下启用黄河水的情况发生,我们将针对黄河水的现状,开展一系列前期研究工作。重点对黄河水的水质、水处理工艺运行进行研究,为顺利启用黄河水做好准备。
3、继续完善和健全水质超前管理。09年力争在管网水的深度管理上取得突破,特别是对管网维修、抢修情况下的水质保持进行规范和探索。这是提高水质的一条重要举措。随着公司管网改造力度的加强,管网锈蚀性因素已经不再成为水质异常的主要因素,而因维修、抢修停水而引起的水质异常则成为影响管网水水质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规范施工和保持水质则成为保证管网水水质的关键所在。今年我们将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将和管线、供水等部门共同努力,争取在管网水的水质保持上取得突破。
4、将供水水质预警机制建设好。借助公司四遥调度和即将建设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逐步扩展水厂和管网的水质在线监测参数,进一步优化水厂工艺运行,提高应对水质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全力提高水质检测能力,为供好“放心水、满意水”提供技术保障。在新的水质检测设备配备到位和技术人员得到补充的有力条件下,09年我们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尽快使检测项目达到生活饮用水新标准所要求的106项,使检验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为优质供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6、继续深化服务承诺,在公司和局水质监督站的支持和领导下,争取尽早发布烟台市水质公告,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公信力。
7、继续加强职工业务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不断壮大合格、过硬的职工队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四.几点建议:
1、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强清欠,特别是政府的6000万,必要时专人负责。
2、漏失率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供水行业的大问题,建议公司广招人才“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使漏失率由35%降到20%以内。
3、针对烟台有可能建立莱山高新区的情况,建议尽早开展供水布局的研究和调整,以抢占这一发展前景比较广阔的市场。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9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金晖受陈苏宁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效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进一步推进了法治雨花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低、行政机关应诉观念不强、行政判决执行难度大等困难因素依然制约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区法院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积极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行政单位对行政诉讼工作的认识,采取主动走访行政部门、送法上门,邀请行政人员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普法针对性。定期就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归纳,并及时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反馈,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加强与当事人的释明沟通,减少滥用诉权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区法院要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和庭审工作,优化和完善审判流程和审判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新办法。对行政败诉案件要及时与区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对接,促进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求,逐步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性。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注重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xx年3月31日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10
大学的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相结合,在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将理论深化;暑期与平时的关系,以暑期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内容与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11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一、清理超审限积案。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三、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四、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活动。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院干警述职报告 篇1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XX市中兴建筑公司、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XX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市XX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XX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
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XX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
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