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集锦十八篇)
发布时间:2024-01-03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集锦十八篇)。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曲沃县杨谈中学关于治理学校乱收费
工作自查报告
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我校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专门成立由郑海顺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陈玉琴为副组长,学校行政、财务人员为工作人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各班班主任通力配合,齐抓共管乱收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二、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学校领导小组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经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
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四、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要求,统一按时向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及贫困生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不允许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任何项目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省、市、县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县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杨谈人民满意的学校。
曲沃县杨谈乡初级中学校
二○一二年十月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部门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我校严格执行各级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严格执行晋江市颁布的“晋江市学校收费‘五严格’、‘十不准’”的条令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做了如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1、近年来,各级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政策规定,我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xx〕4号)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力度。
2、我校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加强教辅材料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xx〕29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泉州市20xx-20xx学年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泉教综[20xx]42号)精神,切实做到“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
3、我校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告制度,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未经公示收费及超出公示范围和标准收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校在近期及时开展对学校收费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本校今年秋季学期收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经查,我校未发生任何一起教育乱收费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督查力度。一经发现,将严格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xx]34号)精神,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今后的工作:
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按照《xx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发改价格〔20xx〕xx号)工作安排,现将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转发《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发改发〔20xx〕xx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对保障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促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联合工作组和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联合工作组负责布署和推进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收集汇总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中的有关情况、资料和自查报告,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按职责安排部署供水供电供气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和明细表。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专项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对接有关工作,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印发的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政策依据,清理规范x办函〔20xx〕xxx号文实施以来(20xx年xx月xx日至今)的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全面开展全区的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调查摸排。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用户座谈、企业自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解辖区内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项目,以及违规收费情况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排部署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查清经营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收费情况,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局。
(二)规范整改。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保留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报发展改革部门;对不合理或标准偏高的收费项目,企业要立即整改,及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各级价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移交市场监督部门查处,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保留的收费项目xx月xx日前报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现将阶段性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提高站位。根据要求我局积极印发《xx市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市监秘〔20xx〕xx号)的通知,对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围绕重点,开展检查。重点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水气电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相关单位34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检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收费情况,对涉企收费中存在的乱收费、乱涨价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我学校在忻府区高城学区永丰庄村,是一所农村小学,学生有52人,教师有5人,班级有5个班,是一个教学力量薄弱的小学。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张泽鹏杜少龙于振华张宏峰曹旭(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五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单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为本人适龄儿童,招生时间是20xx年8月,录取办法是本村全部六周岁儿童,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两导两练,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我院的收费许可证已经按要求进行了年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其他违纪行为。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物价专员,专职负责贯彻落实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防不规范收费行为。督促有关科室定期总结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汇总后上报院领导。另外,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收费项目与合理收费的业务知识培训。
我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廉洁行医工作。一方面,我院住院处、门诊收费处、药房等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收费价格向社会承诺公示服务,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标准,让群众监督,绝不多收患者一分钱。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让患者明白消费,决不含糊、随意、高套、隐蔽性收费。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群众反映收费及项目方面的投诉,立即予以处理。时刻防范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制止损害病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
我院所有药物及卫生耗材实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政策。其中,卫生耗材价格按照进价的5%加价收取,药品的销售施行“零差价”执行,最高零售价不超过物价局规定的价格,绝不多收乱收费用。认真执行物价局等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并及时执行,规范药品售价。
我院在20xx年10月更新一次计算机系统,收费项目整体整理,由于新系统原因可能出现一些细节问题,我院也在进行不断检查和纠正不正确的收费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本院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对门诊收费员及医生护士加强合理收费的业务培训,以确保我院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成绩。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关于转发苏教监〔2011〕5号《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践基地:
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对我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补充意见(苏教监〔2011〕5号,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扎实贯彻执行。各校将贯彻执行情况于9月27日前书面上报局监察室。10月中旬局监察室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教监〔201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2011年我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落实好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本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政策。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消除,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地要认真抓好教育收费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学生。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涉农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不发生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二、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3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122号)。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具体在园时间由各省辖市规定),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留守班、兴趣班、亲子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扶持和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各地要认真落实幼儿园扶困资助制度,严格执行对困难群体的减免政策,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引导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服务,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就餐。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应由学校自主经营服务,学校应规范食堂收入核算和规范核算食堂成本支出,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内部控制机制,学校食堂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和设置食堂账簿,并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规范使用学校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加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承包,对少数管理力量不足,确需对外承包的食堂,须按隶属关系,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于伙食质次价高、食堂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挪用、转移食堂资金违规列支乱发钱物或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
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能力建设导向和公益性原则。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严格执行《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51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财综〔2005〕52号)。部分高校与国外机构联合举办的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实验班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29号、苏财综〔2008〕55号、苏教财〔2008〕30号)。加强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管理。切实纠正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违规审批行为,逐步将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范畴,并予以规范。2011年起依法审批的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115号)执行,部分具备外方课程数占课程总数70%以上、外教授课课时占总课时80%以上、班额30人以下、外教具有所在国教师资质等条件的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制定。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要求,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对尚未完成清理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要抓紧工作,在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必须清理规范到位。
六、深入开展 “创建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活动
继续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活动,切实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各高校要将创建工作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抓手和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公布的教育收费规范高校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不断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水平。对出现严重乱收费问题的教育收费规范高校,一经查实,视情况对其实行警告或摘牌。
七、继续实行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举报重点监控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实行重点监控的意见》、《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降低信访投诉举报。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要动真碰硬,坚决予以查处,及时清退违规收费,并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予以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
附件: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政府纠风办 江苏省监察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监[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着眼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 6号)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缓解择校矛盾。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三)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纠正国家机构、有关组织利用财政性经费和非闲置性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纠正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双重身份情况,教师在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流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对至今清理规范工作尚未完成的学校,或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学校,2011年春季开学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制定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时限和具体办法,2011年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制订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七)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厅(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治理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复杂,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地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对所确定的年度治理任务和各项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要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制订完善本省(区、市)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要结合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制订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深入开展层次不同、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要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要对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要采取有效形式,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2010年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继续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厉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20xx年,盐亭县教体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针对教育收费、学生择校以及乱补课、乱办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为盐亭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我县于11月15日至18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们的总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为治理教育乱
收费提供管理保障。我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教体局的一条工作主线来抓,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一是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务必担负起行风建设的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每年都要与基层学校签署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落实责任。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对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二是完善有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局指导、学区主动、校本位”的工作原则,建立由教体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学区教办参与、各学校、单位相互配合、监审股组织协调的教育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层层签订教育收费的责任书,明确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内容和责任主体,形成教体局领导包学区、学区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班级的“三级承包责任制”,不断强化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在3月24日、8月26日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唐文格局长对20xx年春、秋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各级单位与学校的责任。三是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常态化。县教体局结合学校收费的特点,在今年春、秋两季以七部门联席会议名义对全县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大检查。特别是针对教辅资料、学生保险以及卫生防疫费的收取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乱收费的源头治理力度。结合近两年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一是对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完中教育管理的改革力度,全面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充分调动了义务教育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巩固我县招生工作成果,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为学生提供了机会均等的入学机会。 四是继续大规模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20xx年全县共交流教师28名。 五是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六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工程建设。至今年9月灾后重建84个项目已基本全面完工,交付使用的达到81个,总投资额约5.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七是继续实行和完善招收高中择校生的各项工作制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高中招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全部控制在规定的30%以下。八是加强师德建设。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提高师德水平,使广大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道德建设的积极实施者和示范者,实现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
(三)、完善制度,强化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我局始终坚持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制度建设推动和强化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加大管理力度。一是用制度来着力推动纠风工作。下发了《20xx年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教体局结合县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各校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各学校行风建设实行量化考核。强化了直属单位和学校的责任。二是继续坚持“四公开”的做法。做到公开我县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账目。教体局要求各学校建立责任制,健全监督机制,成立家长委员会监督学校收费工作。同时,要求收费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收费公示牌》使用率达到100%,并长久保留。为保证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教体局为学校设置了收费公示牌,便于家长和学生了解收费政策和收费内容。教体局把此项工作纳入年末行风检查工作之中,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抽查、年末有检查。三是完善监督考评,促进全县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了学校、直属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和蔓延。
1、我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制定了《关于“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同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农村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农村学校的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今年10月在“两免一补”政策落实上存在问题的学校,校长作了免职处理,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处分。
2、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暑假、双休日和节日期间教师进行校外有偿补课,以及市级校风示范校的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作重点检查,以作风建设为契机,联合新闻媒体共同开展行动,对违规教师给予曝光。教体局同各学区两级联动,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乱补课进行检查,有效遏制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势头。
3、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狠刹教育乱收费歪风,有效地遏制了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提高投诉办理质量,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为提高群众投诉的办理质量,教体局对各类投诉都能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转办,事事有回音,不应付,不拖拉,办复率达到100%。每月我局都会及时将各类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相关部门。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受理群众涉及教育收费的电话和信件举报投诉6件,群众对于投诉办理的满意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教育收费的新局面。
1、正面宣传引导,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我局注重整合舆论宣传,依靠舆论监督我们各项工作的落实,引导媒体和社会关注、支持教育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意义,以及教育部门出台的所有重大政策,对收费、招生、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2、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局面。首先是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坚持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教育工作情况,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教育工作,听取各方面对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其次是注意发挥政府督导的作用。政府督导不仅督政、督学,更要督风,利用政府督导的特殊地位,在开展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过程中,让政府督导全程介入,并进行评估。第三是注重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主动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自己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使行风监督员能够实施有效监督。
二、全县自查情况:
教体局按照通知要求,全县83所学校开展了自查,各校再次通过核对收费账目,到年级、班级进行辅导资料的核查,并核对公示牌上的公示内容等。通过自查,全县教育收费比较规范,教体局、学校行政管理有力,监督机制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拟在全市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xx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工信运行〔20xx〕xx号)的安排,深入做好xx市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现对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如下:
一、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加强对新、老政策的学习力度,切实做到新政策“了然于胸”,老政策“心中有数”,确保政策落实工作无缺失、无漏项、无死角。
2、认真贯彻落实。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局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新政策和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打好新政策加力和老政策固力的“组合拳”,既不能让新出台政策“打白条”,也不让已有老政策打折扣,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3、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我局认真按照各级相关法律法规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确保事项设立有法可依、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办事指南编写全面。
二、取得成效
现阶段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2项,公共服务事项57项、行政确认事项8项,我局在办理相关事项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对办理业务事项过程中的制证、发证等环节不收取工本费等各项办理费用,做到“零费用”办理,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便利、充分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通过上级安排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后,学校多次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学习并领会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要求各校严格实行收费制度,做好自查工作,现自查情况向领导做一汇报:
一、成立自查工作小组
学校建立以____为组长,____副主任为副组长,其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逐一排查。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各中小学校长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对各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求各校按照上级批示精神及操作程序,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贯彻上组精神,张贴标语,使党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求各校写出自查汇报材料上交学校。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中小学于4月20日对学校签订了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所属学校收费情况实行严格管理,搞好专项监督、检查。
四、自查结果
所属中小学无乱收费现象。
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4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河南省《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XX学区
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区教育局:
我学区根据武市教明电[2005]5号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要求。学区成立了由教育干事任组长、中小学领导为组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等方式,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逐条进行检查自查。经学区检查,中小学均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安排,没有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没有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一费制”标准收费,没有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的情况,没有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情况,没有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的现象,各校都能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规定管理、使用教育收费资金。中小学都能严格按“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没有乱办班、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也没有乱订教辅的情况。总之,各学校都能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题,及时纠正,做到边检查边纠正,使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是学校收费更加规范,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凉州区XX学区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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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从未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更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招生中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占坑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家长签字确认。
8、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入账,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公示校长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三、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从宣传、成立领导组、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以及发放“两免一补”资金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并将“两免一补”政策,在学校的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20xx年5月17日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20xx年秋季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镇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学习鄂厅际办[20xx]5号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1、全镇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学生饮用奶、保险、校服等“收费”做到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程序;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
4、学前班、幼儿园收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严格标准收费,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自纠报告
曲家中学 2013.12.9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会议精神,按照周局长“回头看、自我查、立即改”的要求,我校开展了为期两月的自查自纠活动,现予以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6日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校委会成员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严格督查,严格复查。
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辉(第一负责人,负责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副组长:刘铁刚(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全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张大刚
王晓飞
孙玉
杨秀艳
王少飞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时严格按照上级有规定、程序和标准,没有克扣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存在骗取、截留、挪用学生生活补助费现象。
7、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学校财务制度健全,没有将学校收入用于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8、学校只收取了学生作业本费,不存在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9、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10、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1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12、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13、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评价制度。
14、加强学校电子监控的使用管理力度,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
强化学生进出校门出示校牌制度,杜绝外来人员混进校园,影响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同时杜绝学生擅自离开学校。
15、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曲家中学 2013.12.9
✦ 教育乱收费治理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迅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的情况自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精神实质
我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切实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1、我校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确保划定区域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
2、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3、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4、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5、我校对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6、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补习班”活动。
我校将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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