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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汇集十三篇)

发布时间:2017-12-02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汇集十三篇)。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网两区三张牌”、“把东莞建成以国际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工作思路和战略目标,我市去年7月成立了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负责市财政投资的城市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今年上半年,总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全力以赴,加快工程进度,建设“阳光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建设 为打好“城市牌”,实现“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目标,市委、市政府确定了2002年市区28项重点工程,这28项重点工程主要分为城市功能配套、市政交通设施、城市绿化景观等三大类,具体由我部负责组织建设。我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28项工程建设步伐: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征地拆迁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为此,根据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拆迁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精神,我部拆迁办与城建规划局法制科合署办公,两套人马一齐运作,由规划局朱川局长负总责,以保证征地拆迁工作不拖工程建设的后腿。同时,实行按行政区域专人跟踪、督促制度,市内4个区街道办事处各派一名专职负责人进行督促检查,加强与各区的沟通协调,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实行每周一例会制度,研究讨论解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总指挥部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拆迁协调会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征地拆迁问题进行协商,当场解决不了的,综合最佳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如关于南城胜和恬一村50亩重复征地问题、东江大道五间厂的设备拆迁补偿问题等,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难,拆迁进度明显加快。截止到6月底,已完成拆迁847户、189896.24平方米,签订拆迁合同1107份,共拨付拆迁补偿款47504.6786万元,为下一步工程建设创造了条件。 (二)强化工作责任,加紧施工准备工作。我部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通过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后,迅速组织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两个管理办法”的内容细则,按照程序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依法办事。同时,结合实施“法德教育”、政风教育的开展,层层落实责任,把有关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部室、各项目组、各责任人,加紧28项重点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继莞樟路改造去年11月动工之后,今年1月,行政办事中心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到6月30日为止,已有16项工程动工,其中,10项道路改造工程全部动工并将于年内完成。其余项目也将于年底前陆续动工。 (三)狠抓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工程施工管理会议,着重研究解决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不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任务、严重超期又无正当理由的,坚决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并取消其参与总指挥部工程的投标资格。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旬向总指挥部作专题汇报。认真落实总指挥部《工程管理办法》、《材料签收制度》等管理制度,堵住工程管理上的漏洞。总指挥部抽调有关技术人员,组织每周一次的检查督促,及时了解工程质量情况。针对目前我们在工程建设管理上的不足,我们组织了参观考察活动,学习周边城市在工程建设管理上的有益经验。实现“走出去”学,重点学习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选择在工程规范管理上具有借鉴作用的东深供水工程作为参观点,学习吸收他们在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上的先进经验;选择深圳、中山等周边城市作为参观点,学习他们在城市建设中做好文明施工、高效管理和经营城市方面的经验。通过参观学习,联系我市实际,对适合我市的先进管理经验进行消化吸收,服务于我市的城市建设。 由于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进展顺利。莞樟路、旗峰路、四环路等一批工程进入扫尾阶段,10项道路改造工程预计于年内完工,其它已开工工程正在加紧实施,未开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城市建设高潮迭起,“一年一大步”目标将可如期实现。 二、实行“四个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市区28项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任务,我们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为,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成本,实行财务、政务“四个公开”, 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工程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工程招投标情况公开。在各项招投标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前一星期在各新闻媒体、网上刊登招投标公告。5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到市建设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甲供材料采购、物探、勘探、测量以及单项工程费用50万元以下的工程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

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城[2010]12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结合《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的贯彻实施,我部对《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对照《标准》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及命名后的监督管理。要积极指导已获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建设与管理力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

二、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严格初审把关。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组织与初审工作。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和目标,按照《标准》和《办法》的要求,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

三、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和城镇创建。要加强对县、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城镇创建活动。在未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评审办法之前,国家园林县城的申报和评审仍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的通知》(建城函[2006]4号)执行。建制镇可参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评审办法,申报国家园林城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次推荐的县、镇数量各不超过3个。

四、加快制(修)订省级创建办法和标准。各地要参照本《标准》和《办法》,尽快制(修)订本地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办法和标准。

原《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建城[2004]98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市建设司将及时提供相关指导服务,并进一步完善《办法》和《标准》。联系电话:010—58934023 传真:010—58934690 附件:

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二)城市申报条件

1、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2、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5、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的城市可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1、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3、直辖市的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城市环境状况等)及最新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范围图、城市绿地现状图、设区城市行政区划图。

3、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说明、城市绿线图及媒体公示说明。

4、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标(Ⅱ级或Ⅱ级以上)自评材料,包括:

(1)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详见附表1);

(2)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自评的综述;(3)遥感测试基础资料(详见附表2)。

遥感测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并须在评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遥感测试数据处理分析。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须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同意。

5、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

6、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二、评审

(一)评审的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风景园林、市政、规划、住房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城市进行创建指导服务、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考查及综合评审。

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每个成员原则上只限参加创建指导、材料审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中的一项工作。

(二)评审程序

1、材料审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从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中抽取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遥感测试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问卷调查

对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须在实地考查前进行问卷调查(详见附表3)。问卷调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由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具体实施,问卷调查分析报告须在实地考查10天前完成。

3、实地考查

经过遥感测试达标的申报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组织专家考查组进行实地考查。实地考查采取既定线路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主要针对遥感测试结果进行,抽查线路及内容由专家组组长确定。

申报城市至少应在专家考查组抵达前两天,在当地不少于两种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考查组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便于考查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考查组须在实地考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经考查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考查意见交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4、综合评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负责组织召开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会,从国家园林城市专家委员会中抽取评审委员,对申报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参加综合评审会的评审委员不少于21人,且为奇数。

评审委员通过查看申报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材料、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申报材料,观看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音像片,听取实地考查评估意见和综合评议等评审程序,对申报城市进行投票和打分,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实地考查专家组只负责汇报实地考查情况,不参与综合评审的投票打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问卷调查综合得分占综合评审得分的40%。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命名通报

公示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审核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通报。

三、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采取“城市自查、省级普查、部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管。省级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部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凡抽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抽查不合格的,将予以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称号。附表:

1、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表(略)

2、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内容与要求(略)

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调查问卷(略)附件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类型 序号 指标 备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基本项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提升项 1 综合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

②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 ②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5 城市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城市蓝线管理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80% ≥90% 2 绿地建设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6% ≥40% 2 建成区绿地率(%)* ≥31% ≥35% 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的城市 * ≥7.50㎡/人 ≥9.50㎡/人

人均建设用地80~100㎡的城市 ≥8.00㎡/人 ≥10.00㎡/人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的城市 ≥9.00㎡/人 ≥11.00㎡/人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60% ≥70%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5%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5.00㎡/人 —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70% ≥90%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 ≥0.06 ≥0.07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100%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100%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95% — 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90%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2% —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80% — 15 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 * ≥1.00 — 16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60% — 17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 受损弃臵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80% — 3 建设管控 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 ≥8.00 ≥9.00 2 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 ≥8.00 ≥9.00 3 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 ≥8.00 ≥9.00 4 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 ≥8.00 ≥9.00 5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 ≥8.00 ≥9.00 6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90% ≥95% 7 古树名木保护率(%)* ≥95% 100% 8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60% ≥80% 9 立体绿化推广 * 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

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

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生物防治推广率(%)* ≥50%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70% —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80% —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

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生态环境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 * ≥240天 ≥300天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50% 地表水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56.00dB(A)≤54.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3.0℃ ≤2.5℃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0.80 ≥0.90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节能减排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25% ≥35% 2 节能建筑比例(%)

严寒及寒冷地区≥40% 夏热冬冷地区≥35% 夏热冬暖地区≥30% 严寒及寒冷地区≥50% 夏热冬冷地区≥45% 夏热冬暖地区≥40% 3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10% 4 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25 5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80%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30% 市政设施 城市容貌评价值 * ≥8.00 ≥9.00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99% 100% 城市污水处理率(%)*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城市道路完好率(%)* ≥95% ≥98% 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 * ≥35.00km/h ≥40.00km/h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城市排水 —

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

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LPD)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人居环境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臵,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林荫路推广率(%)≥70% ≥85%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70%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 — 制定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社会保障 住房保障率(%)≥80% ≥85%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90%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注:

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

(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

(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三、部分指标解释

1、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2、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指标解释: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指标解释: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6、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7、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须提供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及遥感测试图片)

8、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9、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1、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指标解释: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万人)÷应参保职工人数(万人)×100%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2022建设部合同篇1<\/h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________%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20%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 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性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助乙方解决管理中人、财、物的需求和其他实际问题。

2、甲方应对乙方的人事管理、资金使用、财务账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方面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使工程顺利完成。

3、甲方应尽可能对乙方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和公司装备部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承诺书及其他合同相关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对其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及其风险全面承担责任,按业主最终确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项目部承包责任期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质保金到账、项目内外部往来账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执行制度情况所进行的不定期的常规检查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强化施工资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将逐步预留资料归档保证金累计至伍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递交合格后归还乙方。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如因工程进度、质量或其它问题在用户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训话受罚等情况,除赔偿用户的损失外,甲方可视影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伍万元以内的罚款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应全面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农田、通讯等管线的破坏,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验收核实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项工程,上级管理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应无条件返工、重建、维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为止。

四、工程款项的使用和管理

1、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进入甲、乙方双控账户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费及税金、规费。工程款的使用须报请甲方同意批复后才能支付。

2、项目如需甲方开具外经证,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项目工程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现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建账管理,乙方所购的材料发票或分包项目的财务账目都应符合财务报账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如没有上述正规材料发票报账,甲方有权按规定税率扣留税款。

项目结束后应将项目财务账簿交公司归档,经公司财务对项目财务检查验收后方能签订支付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3、项目部应按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月造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领(附领取本人身份证)发放民工工资,如甲方检查无发放资料,则项目户头的资金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并处壹万元以内数额的罚金。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对擅自挪用工程款应视为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纪责任。

五、项目经理部甲方委派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技术、管理人员人,基本工资按人均/月(含有关规费如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职工待岗生活保证金等)有项目部承担(乙方支付委派人员工资采取季度预交公司财务方式),工资由公司人事部门造表发放;委派人员的差旅、通讯等办公费用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乙方按实报销。以上费用从宣布开工人员进场起计算,至工程结束甲方人员离开工地不再返回为止。

2、项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员到工地处理有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六、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责任人的奖罚和违约处理。

1、实现上缴部分达到承包指标并且上缴款交清后,项目结余部分(税后)由项目承包责任人处置,但项目财务应明晰。

2、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实行风险承包,第一责任人应提供风险承包的担保承诺书,如第一责任人不能履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有效期为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可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承包期结束、项目缺陷期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建设部合同篇2<\/h2>

发包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该承包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________名义与本发包人(包括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宣布作废。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小型工程。(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建的除外)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待定;

竣工日期: 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第六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本工程执行0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及《连云港市地方建筑补充定额》,人工执行连云港市定额站现行人工标准。材料价格,参考连云港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灌云县当月挂牌价。竣工结算按照审定后总价下浮18%为最终结算价。

第九条工期

待定

第十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电,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复验所发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协调与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不积极配合,造成的费用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错误,或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反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合理方案,甲方出变更、签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无故造成工期延期的,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返工,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即准备材料,机械进场,材料经甲方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决算交甲方审定后1个月内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退还。

3,工程定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30万元工程定金,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保证金。

4,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当时房屋所有成本价抵兑工程款。

第十四条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代表现场签证认可后执行赔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竣工验收不通过,整改的费用及复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之日为竣工之日。

第十八条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甲方收到决标书后在 40 日审核完毕,核准后7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第二项规定付款。

第十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讼诉

第二十条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起诉。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持续一天以上的特大暴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一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总包和分包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本工程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

3、本工程范围的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建设部合同篇3<\/h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____市____区(县)____路(村)____巷号____楼层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6.总价款: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元,材料费____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建设部合同篇4<\/h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承包造价:

三、组织领导:

1)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 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甲方预付工程款伍仟元人民币,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乙方责任:

又又又又又又又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

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能抗击12级以内台风)。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程完工三年内有发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与以免费维修。

六、工 期:

工程必须保证在 年 月 日进场,于 年 月 日前完工。

七、付款方法:

1) 预付款伍仟元人民币,待工期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5%,待3个月后付清余款。

八、其他

1)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2)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 因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后均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

代 表: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2建设部合同篇5<\/h2>

甲方(负责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邓付钦住房(共三层,外墙拉毛,正面砌磁砖)。

2、工程地点:荷香桥镇雷鸣路旁。

3、工程承包方式:甲方购买主材,乙方总包人工、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和辅材等。

4、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草图),按照政府和甲方要求进行房屋土建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含水塔、下水道、厕所便器、地漏安装等)。乙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特别要求及说明:

1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坡屋面)○。

2按施工图及甲方现场确定位置及数量进行施工,○所需安装设备甲方现场确定。

3工程内容如有变动,○则变动后相关施工费用相应的除,具体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5、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在施工中个别部位若达不

到质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经整改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的'50%结算清理出场。

6、合同价款:

本工程人工费按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以 元/平方米(大写: 元每平方米)包干计算,含安全施工费及其它各种费用在内。此价格包括门窗补边、配合费及施工过程中的零星项目人工费在内。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草图)。

2、组织建筑材料及时到场。

3、负责施工用水、电的接通。停水、停电除外。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图纸、政府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所指全部工程内容。

2、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购买材料计划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

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振动棒、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安全文明施工。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乙方自行解决其员工的工资、劳保、保险、吃住生活等。

6、工程不得转包。

7、按时竣工。除特殊情况外,逾期则按300.00元/天扣除包工费。

四、付款方式和工程保修:

1、付款方式:一层完工,支付 万元。主体完工,再支付 万元。施工结束后,除质保金外予以结清。以上付款均在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支付。施工期间概不借支。

2、工程保修:工程质保终身,保修期一年。工程质量保修金 3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质保期内房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进行返工或维修。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维修整改,所发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人工费的5%,损失另计。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城建办备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要求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5日和2月26日进行。

1、2月25日上午

报考住房保障司、村镇建设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离退休干部局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5日下午

报考法规司、人事司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2月26日上午

报考城乡规划司、标准定额司、稽查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4、2月26日下午

报考住房改革与发展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候考室):国谊宾馆贵宾楼9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院。可乘地铁6号线在车公庄西站出站,步行数分钟到达,国谊宾馆总机:010-68316611。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待面试全部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复审材料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当天,考生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方式:010-58934515(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面试人员名单.xls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6年2月15日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发展建设部岗位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协助编制地区电网发展规划、企业建设规划;协助开展公司投资电网、企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归口审核各类项目投资并纳入计划管理;协助开展电网项目的外部条件落实以及设计协调、设备选型等初设审查之前的相关前期工作;归口管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企业建设计划;负责审核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及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公司综合统计;配合上级单位做好地方公用电厂购售电合同、计划、结算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电厂、大用户接入系统的前期管理;负责创一流同业对标及现代化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履行建设管理属地化职能,开展征地、拆迁、内外部关系协调等工作;负责县域内新建10(20)千伏配网项目建设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招投标及物资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主任兼项目管理

全面负责发展建设部各项管理及日常性工作;负责协助属地项目的规划通道、站址等前期工作以及建设协调工作, 配合取得项目支持性文件。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相关制度;组织编制本单位年(月)度工程规划、建设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编制本单位工程年(月)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组织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控制措施,推进基建标准化建设。负责工程项目合同、预算、决算管理,按时完成工程结算;组织开展新技术在工程项目的实用化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协调做好同其他单位、部门间的配合性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月度绩效评价。负责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主任兼投资管理

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分管公司招投标及物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及本公司有关物资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组织上报工程项目可研、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需求计划;负责组织上报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参加招标评标;参与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配合做好物资结算;负责公司各类投资统计与计划管理,协助小型基建规划计划、基建储备库、项目评级和后评估管理。

3、规划管理

负责协助市公司提出本地区电网发展需求、开展本地区负荷预测、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可研及电源(用户工程)接入系统管理,负责配合规划落实,以及完成上级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计划管理

负责公司综合计划、生产计划及线损管理工作,以及完成上级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5、技术造价兼统计管理

负责公司综合统计、生产统计分析与同业对标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工程合同、造价、工程变更及结算管理与技术经济管理,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月)度工程规划、建设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完成上级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管理兼质量管理

负责电网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与基建标准化工作, 以及完成上级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另物资管理职能纳入发展建设部,需设管理岗位3人,其中主任1名(由发展建设部副主任兼),一般管理人员2人。设生产人员5人,其中采购配送员1人,结算员1名,仓储人员3人。

①物资管理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贯彻和落实国家和上级物资管理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组织编制和审定本部门各项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办法;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要求,组织物资采购供应,做到及时、准确、经济、合理;配合生技部、营销部、财务部门制定事故备品定额标准。做到储备定额结构合理;组织签订物资订货合同。掌握主要物资订货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决策;组织编报并审定各类物资统计报表,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物资供应、?消耗和库存情况;定期检查仓库物资收、发、保管保养、帐务处理情况,做到账、卡、物相符。

②计划员岗位职责

负责审核、汇总各用料单位的物资需用计划;负责收集公司项目集中招标需求计划的整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相关技术规范书的审查和上报工作;按照需求计划,编制物资订购计划和市场零星采购计划;负责ERP系统市公司层面物资管理的相关信息录入、处理和维护工作,保证ERP系统物资信息动态维护和科学管理;负责向上级报送物资招标计划,及时、准确、全面。

③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采购合同履行、供应商产品质量和履约服务等管理信息定期上报;协助上级要求,做好对供应商的评价;负责供应商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并参与供应商的准入、评估和淘汰;负责ERP系统供应商信息和价格信息的申报处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资料的管理和报表上报、合同台帐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归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进行废旧物资资料的管理工作和申报处理工作。

④结算员岗位职责 负责ERP系统物资结算信息处理和维护工作,以及对采购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统计;负责本部门的各种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与供应商、财务部对帐及货款结算;负责与财务部沟通,完成采购货款的支付工作;负责联系财务部做好物资月结和发票整理工作。

⑤采购配送员岗位职责

负责采购配送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计划申报的物资需求中标结果负责完成系统采购订单工作;负责公司零星非物资的采购工作;负责与供应商的合同签订工作和合同会签工作,负责采购货物的催运、配送和验收工作;负责采购物资到货日期、数量和价格等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⑥仓储保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物资的保管和保养,验收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仓储物资永续盘点、巡回盘点和全面盘点工作;负责做好仓库物资摆放整齐有序;负责做好仓库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管理工作;

⑦仓储记账员岗位职责

负责完成ERP系统内的物资仓库流程操作,负责做好仓库各种出入库单据的管理工作,保证各种进、出库等资料完整,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妥善保存;负责完成仓库一本帐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清仓利库工作,负责定期上报仓库物资进出情况和库存现状,负责提交补库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⑧废旧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废旧物资回收、废旧物资处理工作;根据库存负责提交废旧处置计划和审核申报废旧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拆旧物资和报废物资的帐、卡、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各种废旧物资出入库和报废处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废旧物资系统流程的操作工作。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岗位职责:

1、负责影像中心信息化系统的设计、配置及实施方案;

2、负责及时收集影像中心对于信息化的需求,保证系统的不断升级与优化;

3、负责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公司平台上的整合资源;

4、配合研发团队整理影像中心信息化系统的需求输入;

5、影像中心信息化系统标准化体系建设

6、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具备一定的售前技术支持能力:项目需求调查和分析,和客户进行沟通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客户进行产品和方案的讲解。

3、具备良好的'部门协作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意识。

4、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体系理论基础以及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5、能适应出差,有医疗信息化软件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职责描述:

1、负责主持和完成所承担数据中心工程项目的售前技术交流、招投标以及整体规划、初设和深化设计等相关工作(总体平面规划、装饰、配电、通信、暖通、消防等)。

2、负责审核各专业设计图纸,并在项目整个施工过程中做技术指导。

3、负责各阶段工程造价分析及概预算编制。

4、辅助部门经理进行部门人员能力提升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任职要求:

1、熟悉与了解数据中心机房供配电(含ups)、暖通(含精密空调)、通信(含综合布线、监控)、装饰装修、消防等子系统。

2、能独立制作技术方案、投标文件,并进行方案及标书的讲解与交流。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供配电、自动化控制、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能力突出学历及专业可适当放宽)。

4、熟练使用autocad软件,并能独立完成制图。

5、做事认真负责、演讲能力、逻辑思维强、沟通能力强。

6、能适应偶尔出差。

7、有行业经验优先考虑。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出卖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 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 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mdash;—————————————×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标题:发展建设部工作计划:助力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导言】


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部门,发展建设部肩负着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责任。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制定出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计划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阐述发展建设部的工作计划,以期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推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发展建设部将聚焦高铁、公路、能源、通讯等领域的建设。首先,加大高铁建设力度,提高运行效率并推动区域经济互联互通。其次,加大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国家公路网,提高交通运输的便捷性和快捷性。同时,加强能源和通讯领域的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信息传输速度,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建设部将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环境改善。首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其次,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加强农村环境改善,推动农村整治和美化,提高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态质量。



三、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城市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生活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关乎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发展建设部将聚焦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首先,制定细化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空间,促进城市功能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其次,推动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品质和市民幸福感。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城市管理效能。



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发展建设部将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首先,推动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创新环境建设,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其次,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发展建设部将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国际合作和发展。首先,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其次,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结语】


发展建设部工作计划的详细具体和生动性将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以及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发展建设部将助力国家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我们坚信,在发展建设部的引领下,我国的经济社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市政建设部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思路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跨过了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20**年,市政建设部在新区管委会和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部严格按照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密围绕“两线三片”重点项目和区政府、管委会年初项目计划开展工作,按照“精心、精细、精品”的管理理念,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开拓进取,努力奋进”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城市市政建设的职责,截止20**年12月市政建设部共接受建设和其它任务约133项,其中包括“两线三片”和年初计划实施项目31个,续建项目19个,新增项目28个,其它任务55。现将20**年各项目实施情况和20**年部门工作思路如下:

一、20**年项目实施情况

(一)xx年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年12月底市政建设部先后完成了,涪陵新区铜鼓湖公园景观工程、玉珠大道K0+000+K0+950段道路、涪陵新区环城西路三期道路工程(学府路三期)、XXX市涪陵新城区中央商务区排水管网工程、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兰馨一路南段道路工程、东部工业污水引入大耍坝污水处理厂、运盛标准化厂房北侧边坡治理工程、20**年春季新区道路行道树及附属工程、高岩口二三级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包括城建和市政园林公司实施共计约37个项目。市政部所属区委区府“两线三片”项目,除了玉屏公园项目因方案调整、站前大道二期因征拆滞后而影响进度外,其它项目按目标完成。

2、全力推进的项目

正全力推进,涪陵新城区玉屏、双龙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玉屏公园项目、涪陵新城区涞滩河库岸整治工程、涪陵区龙潭河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涪陵新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玉珠大道(K0+525-K1+290.602段)、太贤支路B段道路工程、兰馨路三四段、金银老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完善工程、XXX市涪陵区李渡生活垃圾处置场封场工程等约13个项目的建设工作。

3、新开工的项目

新开工,站前大道二期、李渡生态工业园回龙路道路(A、B段)工程A段K0+000~K1+460、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工程、XXX市涪陵区李渡生活垃圾处置场封场工程等5个项目工程。

(二)三峡后续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三峡后续项目工作情况:(1)完成涪陵新城区玉屏、双龙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取得补助资金2000万元;盘龙路1878万元;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3395万元。(2)涪陵区新城区妙音路二期道路工程、涪陵区新城区两桂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拟纳入20**年三峡后续项目建设计划,目前已完成立项、方案、环保、水保、地灾、用地等批复,可研报告已报发改委,待进行审批。(3)配合管委会完成其它三项后续项目工作申报。

(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前期工作方面,涪陵区新城区妙音路二期道路工程和涪陵区新城区两桂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已完成方案批复,近期将取得可研批复。涪陵新城区北环东路道路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设计编制工作,但未取得批复,现规划局要求本项目暂缓。集绣大道道路工程,由于规模调整,并增加了下穿通道及上跨桥、综合管廊,但由于综合管廊断面未确定,目前项目暂缓。太白大道北延伸段,已完成立项、方案批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已报区政府EPC实施方案未通过,现根据管委会工作安排拟先行启动道路土石方工程部分,确保年底出形象。平绣路根据管委会近期工作安排,项目已启动相关设计工作。前大道一期、太乙大道二期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方案设计修改多次,评审多次,后管委会要求暂缓,并把本项目交给了管委会规建部,由他们联系绿地集团统一打造。涪陵新城区涞滩河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倪致路、两桂湖湿地公园、玉屏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等项目待管委会规建部完成方案后,根据工作任务启动相关工作。

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根据管委会工作安排可启动项目,涪陵工业园区聚龙大道西段道路工程、鹤聚盘滴(大鹅片区)场平工程、天华照明场平及边坡、大唐文化创意产业园雨水管涵工程、贤白支路K1+223.222至K1+425.289段等约12个项目工程。

(四)项目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方面,我部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条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和管理。截止目前完成了247份合同签订,正在审签合同9份,正在拟定起草合同13份,预计全年可完成269份合同签订。

(五)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中央环保督察、文明卫生城市建设及民工工资管理

到目前,市政部实施的项目中,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及过程质量验收合格,满足设计要求。在工程结算方面配合相关部门顺利完成项目结算申报,未出现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

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项目。

(六)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组织协调工作)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安全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投资控制等上一台阶。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以合同为依据,加强项目投资管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质量管理: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验收规范进行管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一岗双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单位日周月安全检查进行严格考核,现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形成影像资料存档。进度审核: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落实情况,找出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进度计划与计划目标一致。投资控制:严控投资,设计资料必须可实施性,对方案合理性充分论证,从源头控制投资,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必须严格依据合同要求并结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工程计量的准确无误,实现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二、20**年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主观方面,上下沟通不畅,因绩效考核之因部分员工责任心不够,缺乏积极性,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影响项目推进。

2、客观方面,一是项目报批方案、初设审批时间过长;二是征地拆迁影响,没有土地批文,拆迁难度大,不彻底;三是建设手续办理困难。

3、历史遗留问题,较多xx年前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办理用地许可证、水保、地灾、环评、地勘、概算批复。现在我部重新进行补办,相关审批部门均以项目实施时间时效为由不再办理相关批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办理施工许可、安检、质检手续和各项专项验收。

4、项目竣工验问题:我部实施大部分市政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按整个项目进行设计招标,但在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任务调整和使用功能要求取消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如边坡、路灯、行道树等附属工程),导致大部分项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项目竣工备案、移交、转固困难。我部多次书面报告、请示管委会,但协调未果。

三、20**年项目工作思路

20**年在新区管委会和集团公司正确领导下我部将更加团结公司各部门,始终围绕新区“两线三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以及xx年集团公司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理念,扎实开展新区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开拓进取,努力奋进”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明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四、20**年工作改进措施

20**年我部在各项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现将xx年拟改进提升计划如下:

(一)加强部门内部管理

1、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

理顺管理流程,让部门每个员工知道应该做啥事,如何去做。进一步探索项目负责制的管理办法。

2、加强部门考核

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司按人头平均发放的绩效奖,在部门内部,按项目计划、项目个数的多少,工作积极性、工作成效等因素进行考核,奖勤罚懒,不吃大锅饭,提高部门人员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计划管理

编制了重点项目计划与旬工作计划,并要求每个部门员工编制周计划与工作总结。突出重点,进攻难点,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

4、加强培训

通过开部门会议、自学、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外地参观学习、外部知识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每个员工的专业素质,开阔员工视野,提升员工综合水平,并将学到的知识用于工程项目管理。

5、加快竣工项目资料准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单项验收,成熟一个竣工验收一个。项目重点上,先三峡后续项目,时序上先xx年以后的项目。采取各种措施,力争年前将已经运行的道路工程移交给市政管理中心(或市政园林公司),至少要引起管委会及马办高度重视,政策上有个界定。

(二)加强设计、咨询造价、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监督管理

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现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文件精神,完善项目施工单位考核办法。探索目前体制下的监理、设计、造价等第三方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三)实施建设项目考核,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基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以建设项目为主体的考核办法应该尽快实施,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工作责任心,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

(四)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前期工作与施工过程同抓共管,齐头并进,项目整体推进有力。通过开专业例会、部门会议,组织项目报建人员、设计人员,造价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以项目为中心,按程序一项一项梳理,四控一管,环环相扣,实现项目目标计划。

(五)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安全监管与环境保护管理

新安全法及新环保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和加强了项目管理主体单位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安全监管与环境保护监管,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廉政建设工作

廉政建设工作应常抓不懈,通过宣传学习廉洁制度,实施一岗双责制,加强监督管理,筑好防线,守住底线。

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工作思路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发展建设部工作总结



引言: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在购买和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参与双方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所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的主体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由购房人和开发商构成。购房人为房屋买受人,开发商为房屋出卖人。此外,合同还包括要涉及到的其他主体,如房屋中介、银行等。



二、合同内容


1. 房屋基本信息:合同应包括房屋的房号、楼层、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房屋单价、购房总价等基本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对房屋的认知一致。



2. 付款方式:合同要详细描述购房人的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按揭款、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应共同确认各款项的支付时间节点和方式。



3. 资金监管:为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合同应规定建设部门监管的银行托管资金账户,并约定了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4. 房屋价款的调整:合同应明确规定房屋价格的调整条件和方式,如货币贬值、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



5. 交付标准和时间:合同详细规定房屋的交付标准和交付时间,包括主体结构竣工、室内装修、设备设施安装等要求。同时,合同还应规定过渡期的使用权和意外风险的分担。



6. 交付验收:合同约定购房人对房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购房人应有权对房屋进行验收,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修复要求。



7. 房屋质量保证:合同应明确规定房屋质量保修期限和责任分担,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8. 房屋产权交付及登记:合同约定房屋产权交付的条件和登记的责任。



9. 解除合同:合同应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等。



10. 争议解决:合同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推荐采用和解、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三、要点总结


1. 详细描述房屋的基本信息,确保购房人对房屋的认知一致。


2. 明确付款方式和资金监管条件,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


3. 规定房屋价格调整的条件和方式,避免因市场变动引起的纠纷。


4. 详细规定房屋的交付标准和时间,保障购房人的使用权益。


5. 确定房屋质量保证和产权交付及登记的责任和义务。


6. 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结语: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其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付款方式、交付标准和时间、质量保证等要点。双方签署合同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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