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9金属栏杆施工方案(实用五篇)。
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认真考察、研究、决定将空调板、护栏、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质量、包安全。
本工程栏杆按照每米单价一次性包干。楼梯栏杆158元/米。
3、栏杆图样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图为标准,如有特殊工艺要求变更费用另计,增加平方按照单价计算。
4、决算方式:按实计算
5、工程总价:
6、材料报验由乙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公司和验收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
2、计划竣工日期:
3、工期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总包方进度。框架部分内完成。钢化玻璃安装待通知。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期完成延误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影响甲方拆除外架。
三、质量标准
1、乙方制作的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对于标准和规范上未明确说明的,可以经甲方、监理方确定的文件和图案为施工标准。并按照小区前期做的样板作为验收依据,乙方所制作的产品应包做包交,主材规格型号和壁厚严格按图纸要求或甲方的要求采购。
2、选材标准:
(1)钢材:规格采用甲方提供的图纸说明,确保设计钢管壁厚,使用国家标准钢材,玻璃采用6+6双钢夹胶片,夹胶玻璃。
(2)油漆:采用凌湖牌“红丹防锈漆,一遍红丹漆,两遍普通面漆,按甲方要求。
四、质量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按受甲方、监理方的质量、安全检查。服从总包单位指挥,对三方安全、质量隐患应无条件服从整改。
2、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经建议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要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在施工过程中,栏板采用焊接连接方式,部分余料连接使用。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监理方提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3、乙方进入工的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现行各种规章制度。
六、合同款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栏杆框架安装完,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50%,玻璃安装完成外架拆除,付到工程总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的保修金,等甲方决算后一次性支付。
2、本工程合同的总价不包含施工配合以及水电费。
七、售后服务
保值期1年,属于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人为因素除外)
八、违约及合同纠纷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通过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提供甲方的相关资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提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另一方的损失。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篇2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国际小区2#、5#、6#、7#、8#五栋住宅楼(5#,6#一二层为商铺),塑钢窗,纱窗制作和安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钢窗中标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检测试验费、运输费、税费、水电使用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五、合同综合价格:本合同为含税等费用固定价格合同,综合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标价格为本工程的价格。
六、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与项目部联系,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加工制作的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装,窗扇按照甲方确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安装完毕。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
1、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结算工程数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测数量为准,本工程款全部抵顶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
套)多退少补。
2、办理完按揭手续,加工制作单位开出当地地税局的税务发票。
八、质量标准
1、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必须完全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损失。
2、乙方在对塑钢窗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按昌乐县质监站对塑钢窗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并承诺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在施工准备,窗口安装、玻璃安装、施工工艺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钢窗制作技术去做,达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
4、
5、塑钢窗各种材料参数达到节能65%标准的相关要求。
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试验费用,并保证检测试验合格,无合格的检测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
7、
8、推拉窗安装推拉纱窗,保证牢固不掉落。
窗框四周缝隙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填满充实,牢固可靠。
合同签订后,塑钢窗招标时“推拉窗型图”再对照设计图纸和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双方认为无问题,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在窗型图上签字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九、验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
监理公司,甲方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定最终工程量,以该工程量进行结算。
如所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甲方抽查(进行破坏性试验),不符合国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材料,坚决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塑钢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择机订购,避免涨价风险,1、
材料要求塑钢窗中标价格与材料配置明细表如下
十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
①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处理乙方在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②为乙方提供图纸,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资质等。
③在乙方生产塑钢窗过程中,甲方要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甲方承诺自觉遵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
2、乙方承诺
①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若返工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②供应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不得将承揽的塑钢窗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④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帮助协调。
⑤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行施工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竣工验收时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未达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外,并承担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
证金。
⑦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⑧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约定工程项目,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违约金。
⑨进场施工前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个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若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乙方同意为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⑩自行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塑钢窗合同业务,甲方可以协调配合,但是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2)不能按照国家规范,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制作与施工,
导致产品质量差,工期时间长,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
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
质保期满后,产品发生问题,只收材料费,不收维修费和安装费及交通补贴费,乙方的维修服务要在接到业主通知六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十三、争议解决:合同各方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篇3
1、施工计划:
本段施工区域为01—03节点,总长度约38m(其中停车场挖掘长度约25m,含停车位),该热力管道沟槽宽度为4m,沟槽深度3、5—6m,确保开挖破坏的`道路恢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能够高效快速、环保、安全施工,为节省工期创造条件,该节点施工时间为自开始施工至完成15天时间。
2、施工工序:
热力管道开挖→管道焊接→回填→路基恢复施工→基层施工→沥青摊铺→附属设施恢复→验收交接。
3、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
热力管道焊接完成后,对开挖掘路段的道路,根据原设计道路图纸进行道路恢复施工。对因热力管道施工造成破损的现场路缘石、人行道、停车位等附属构筑物进行修复,严格控制施工工序,确保维修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验收交接及押金缴纳:
待现场道路恢复完成后,由道路权属单位及热力管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道路恢复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交接手续。
5、安全保护措施:
1、因本工程部分施工段离居民区较近,因此现场施工时,对施工噪声要进行严格控制,减少设备使用,减少夜间施工,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严禁使用大功率设备,以便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施工噪声。
2、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全围挡封闭,在距槽边1.5m处设栏杆围护,并设夜间警示灯。
3、施工现场设置现场标志牌,标志清晰、明确、整齐,各种警告标志灯、牌和护栏齐全、有效、规范、标准。
4、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洒垃圾、渣土。
5、尽量减少现场堆土,土堆采用密目网苫盖。
6、现场作业时,施工机械应及时避让社会车辆及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1、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生产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详附件做法)及现场实际情况且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含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制作。
3、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进场,进场后40日历天完成承力框架结构安装,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4、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与其它工程等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在内。
5、施工进场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逾期3天仍未进场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合同价
1、综合单价价:深灰色铝合金夹胶玻璃栏杆¥315.00元/米,深灰色铝合金格栅栏杆¥275.00元/米,阳光窗不锈钢护窗栏杆¥110.00元/米。
2、综合包干单价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用、栏杆、扶手、预埋铁件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材料检测费、完工清理工作、成品保护、利润、管理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检测、验收)费用、工程保修、风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除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原因外,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含税包干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提供材料样品、确认栏杆尺寸、栏杆的生产、运输及上下车、二次转运、现场入库及保管、安装、检测等。
4、所有栏杆数量均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并以发包人提供的尺寸为标准,由甲乙双方审核签字生效。
5、栏杆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照栏杆类型分类以米计算。
四、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项目一期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栏杆工程要求,以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原则为依据,由承包人承担栏杆制作、运输、安装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防雷接地、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一次通过验收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验收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2、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如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及规范有抵触的,按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无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的,则按通用的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其它与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有害物质排放和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均属本工程的验收依据。本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
4、本合同及附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发包人书面通知、施工界面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等均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5、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程质量由发包人认定。发包人结合视觉感观及随机点数检测进行评定。
7、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
8、工程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
1、《铝合金建筑型材》 GB/5237.1~5237.5-200
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3190、《粉末静电喷涂铝合金建筑型材》 YS/T 407-199
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
13、《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DBJ50-123-20
10、《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设计要求。
9、发包人作出的符合约定要求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下同]等,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不合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工程总监提出建议,承包人按发包人工程总监审批意见执行,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执行,如违反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含购房业主的索赔等)。
11、承包人保证本工程(本合同中所指的本工程均包含承包人分包的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12、本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规模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3、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承包人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
14、承包人听从发包人的现场安排,按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并服从现场发包人的要求,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水平,一次验收合格。达不到合同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返工,若承包人2次以上返工仍无法符合合同条件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并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施工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条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生产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可按每100m抽查3m比例随时要求打开进行材料破坏性检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恢复,发包人不付费用,并有权知道其进货渠道,如承包人不配合,按违约处理,视情节轻重,每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次,如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其所施工完验收合格部分按综合单价的65%结算,如施工完部分不结算,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不得有异义。
六、工程技术要求
1、消防楼梯栏杆采用金属栏杆,阳台、露台栏杆采用彩铝钢化夹胶玻璃栏杆。
2、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的设计应依据图纸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招标方及设计认可。
3、护窗、楼梯、阳台、露台栏杆材料在加工制作前应进行送样、封样,现场以样品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工作。
4、承包人应依据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和现场栏杆预留尺寸确定加工尺寸,经现场总包、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进行加工后续工作。
5、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的技术做法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能够指导现场的施工;现场的安装以及临界的处理应严格依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6、承包人进场后的所有现场施工工艺都应以图纸以及经过审批后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杜绝没有依据性的、随意性的施工。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现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要求进行采购或制作,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对材料质量负责。
八、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取得竣工验收证明、移交委托管理人并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必须明确维保负责人、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
3、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设备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
4、维保期内如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等情况,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进行修复或有意推委、拖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九、调价方法
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发包人另行委托造成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本合同附件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计费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项目的,则参考最相近项目的计费
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项目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付款方式
1、工程款分批支付。
2、工程范围内拦杆安装按月进度支付70%。资料齐全,专项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10%;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结算,次月支付结算总造价15%。
3、工程范围内栏杆的.结算总造价的5%做为质量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28天内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相应税票,竣工结算完成开具结算金额全部税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十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各楼栋栏杆的规格。
3、在保证承包人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面、材料堆场。
4、发包人协调主体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水、电源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独立计费,以消耗水量及水路损耗按自来水公司水价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每期工程款中扣回(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电费、附加费用及现场变电损耗均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每期工程款中扣回。
5、协调主体单位配合内容:(1)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2)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3)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4) 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工人宿舍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红线外自行解决);
(5)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包装物、废料、凿洞开槽产生的渣土由承包人自行收集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外运;
(6)负责提供栏杆专业工程安装所需的塞隐蔽缝、固定等所需的水泥、砂;负责用水泥、砂、碎砖等进行接头塞缝(不包括打胶及非水泥砂等的塞缝)。
十二、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指派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现场事宜。
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有义务提供材料样品、型号和图片资料。与发包人共同确认尺寸及样式。
3、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
4、承包人有义务确保所供产品、安装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5、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服从发包人、监理方及土建总包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负责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在移交物业前的清洁和成品保护、保管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7、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对发包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承包人责任为协助完成产品的消防报验资料并确保防火门产品和工程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
9、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__》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六份合格竣工资料及一式两份竣工结算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初步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发包人自承包人补充完善后2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承包人逾期补充完善的,以发包人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三、转让、分包、贴牌生产的禁止
1、在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前提下,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消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承包人不得有将货物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四、知识产权
1、如因承包人供应的栏杆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2、按有关规定承包方供应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壹天,承包人须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延期三日仍未能竣工的,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合作。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调换材质、以次充好,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承包人未能一次通过验收,须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违约责任处理,直至通过验收,并且由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十六、廉洁条款
1、严禁发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请吃、请喝、收受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承包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发包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行为严重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事后主动积极向对方陈述事实,或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工作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李先生
对所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十七、其它
1、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争
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包人付予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发包人收取该部分款项30%的违约金。
3、承包人须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过期提出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此签证权益。
4、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对部分工程提前安装、以作为销售使用,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完成该部分工程。
5、发包人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发包人不予补偿费用。
6、承包人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采取安全及防火保障措施,保证物件堆放整齐与道路畅通。并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及时报告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
7、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天内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离开期间,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紧急情况下召集上述人员处理有关事宜时,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超过半小时的,承包人承担每次每缺一人1000元的违约金。
8、发包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项目经理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每超出一天,中标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10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力指令中标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中标人必须服从并执行。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3、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
金属栏杆施工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集中清整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净整洁、清新亮绿、畅通有序为目标,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实现垃圾规范化管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规范镇容村貌为重点,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大打一场环境卫生集中清整攻坚战,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靓丽优美的岳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及清整标准
(一)省、镇、村道路
1、对道路两侧树木进行涂白。其标准为:每侧涂白6行,不足6行的要全部进行涂白,涂白高度为1.2米,上涂5公分红色腰线。
2、清理路面沙石粉尘、施工物料和边沟内垃圾杂物。
3、取缔无证煤场,治理反弹回潮的木材加工厂、石雕市场、沙石生产销售场,对省道路边沟外缘15米、县道10米、镇道5米以内的木材加工厂、石雕市场、沙石生产场一律取缔。
4、拆除道路两侧有碍观瞻物。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构筑物、旱厕一律进行拆除。
5、规范马路市场。对马路市场进行清理和规范,市场一律退到公路以外区域。
(二)镇区
1、清理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对镇区内和坐地村内的积存垃圾、杂草杂物、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涂乱喷、乱拉乱挂、乱搭乱建进行彻底清理。
2、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按照划行归市、退路进店的标准要求,引导劝阻经营者进场入市,彻底清理和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和超门店经营。
3、规范车辆停放。道路两旁规划停车位,按位依次停放。
4、对广场、游园进行综合整治。对卫生设施、灯光设施、健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对花草树木和草坪进行修剪整形,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功能完善、卫生清洁、环境优美。
5、对路灯照明设施进行维护。检修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
6、涂白行道树,整修绿化带。主要街道行道树木要全部进行涂白,其高度为1.2米,上涂5公分红色腰线;主次干道绿化带要进行修剪整形,绿化带内杂物杂草要进行彻底清理。
7、增配环卫设施。主要街道按照50米设置1个果皮箱、每100米设置1个垃圾桶要求,增配果皮箱和垃圾桶。
8、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和要求,对环卫工人进行专业培训。各村负责对村环卫工人的培训,镇创建办负责对省、镇道环卫工人的培训。
9、整修道路破损路面。特别是镇村道路连接处要重点修补。
(三)村庄
1、集中清理垃圾杂物、杂草秸杆和乱堆乱放。按照垃圾杂物进场、秸杆杂草归田、村容整洁、庭院卫生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大清整活动,彻底消除村内脏乱差现象。
2、完善垃圾收集设施。按照“方便、适用、密闭、卫生”的建设原则,建造垃圾池。其标准为:长1.5米,宽1.5米,高1米,上有加盖倒口,下有加门清口,根据居住户数和垃圾产量合理布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试点村要做到每户配备一个垃圾筒,并由村或组统一定时定点收集。
3、对广场、游园进行综合整治。有广场、游园的村要对广场和游园内的卫生设施、灯光设施、健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对绿化带和草坪进行修整,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4、规划设置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场规范标准是:有专人管理;有垃圾填埋场标志;实行即倒即用黄土覆盖,每倒30公分厚垃圾进行一次黄土覆盖,覆盖厚度不得低于20公分。
5、检修路灯照明设施。对村内和部分道路设置的路灯进行一次全面维修维护,亮灯率不低于90%。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 动员部署
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发动、掀起活动高潮。
(二) 实施推进
全面实施阶段,镇区、村庄和道路同时开始整治。
(三) 观摩检查
活动期间,镇将组织对集中清整情况进行观摩,活动结束后镇将对集中清整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成绩将纳入环境卫生年终综合评比。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为在短时间内把我镇环境卫生集中清整活动抓出成效,各村支书为这次集中清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清整任务的落实。
(二)实行地毯推进制
突出点、线、面有机结合,“点”就是要抓靓村组的清整,“线”就是要抓住道路沿线的清整,“面”就是要抓好郑密、杞密、东西环线,村主干道、组主干道及村庄的清整,三者互动,同步提高。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按照清整标准和要求哪个村任务没有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首先追究哪个村一把手的责任,以改过去只追究基层人员的做法,从而使这次清整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实行日督查和宣传报道机制
镇创建办和镇党政办成立联合督导组,依照标准要求,深入整治一线,对集中清整活动进行两天一督导,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清整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督导组随时邀请市电视台,深入清整现场进行跟踪报道,对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宣传,对行动迟缓,整治效果差和存有突出问题村的领导进行严肃处理,以利清整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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