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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读后感(精华十一篇)

发布时间:2018-08-13

偷书贼读后感(精华十一篇)。

一)偷书贼读后感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一本好书不仅仅能给人知识,更能净化人的心灵。最近读的一本书是《偷书贼》,“偷书贼”的书名相当奇特,令我充满好奇。

《偷书贼》以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为主线。莉赛尔于故事开始,便接连失去了挚爱的亲人,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

莉赛尔对文字的渴望,影响了她的友情、亲情、爱情,也让她透过文字改变了许多人:要好的朋友鲁迪,陪着莉赛尔一起共患难、偷书,培养了坚贞不移的友情;遭逢德军迫害的犹太人麦克连,莉赛尔的阅读唤起麦克连的灵魂,而麦克连也以文字回报莉赛尔,让莉赛尔体认自己阅读的力量与感动;遭逢战争空袭,躲藏于地下室中的镇民,莉赛尔的阅读安抚了大家惊慌不安的忐忑心情;故事最后,敌军自天空洒下无情的雨滴,镇上居民均无一幸免时,文字却救了莉赛尔一命,成了空炸肆虐后如地狱的天堂街上,唯一的生还者。特别的是,执行捡取灵魂工作的死神在之前不断遇到莉赛尔,也在最后的那次爆炸中捡到了她所写的书,令死神纳闷的是,为何人类一面是无止境的互相杀戮,另一面却有发至内心的情感呢?

本书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是以死神的角度来述说这个故事,他以尖锐的观察力与一点点嘲讽和感情,看着世上的人相互厮杀却又相互扶持,在这本书中,死神以诙谐的语气告诉我们这个故事,而有时也会无奈的透露出他对这份工作的不愿意,更表现了对人性复杂的感慨于惊叹。作者正是利用了这个不属于人类的局外人从而客观冷静的对一切的一切加以评论、思考。书中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句子,大多出自死神之口,也正是他的这个特殊的身份,不止一次的向我们透露着真相:人性的丑与美。

从书中,我体会到,不可小看平凡的力量,平凡的小女孩莉赛尔以文字化解了战乱时期许多人的惶惶不安,说明了再平凡的人也能以平凡的力量在他人心中造出不平凡的自己。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平凡中孕育着力量,积聚力量,平凡便会变成不平凡。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同时表现出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温暖,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人体会到人于人的疏离和真挚的情感,如果说有一本说会让人在看的时候痛哭流涕,看完后却能露出满足的微笑,如果有这样一本书,我想这本书就是《偷书贼》吧。这是一个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纽约时报》对《偷书贼》的评论是:能让人决定重生的,只有书。翻开《偷书贼》能找到书的力量和文字的力量。

二)偷书贼读后感

关于战争创伤、生命与死亡的书不少,这本分外打动我。也许当时病弱,不能阅读只能听书,格外容易被感动,书中的情绪丝丝缕缕渗入心中,几次眼眶发热,只好抬头望天快速眨眼不让泪水掉落。

人愿意同情弱者。当作者巧妙地运用死神视角讲述战争的惨烈,客观地告诉你残酷的现实,你很容易被带入故事。和人类自相残杀的残忍相比,死神似乎都显得温情仁慈,让我想起了布拉德皮特饰演的男性死神…书中的死神似乎没有明显性别区分,冷静克制兼有力量与仁慈。

回头说弱者。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先后失去了父母被一户小镇居民收养。她成了孤儿,但又拥有养父母的真心疼爱和朋友们的友谊,似乎为她的不幸做出了补偿。我不喜欢养母口口声声的叫她小母猪,但后来发现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这里的爸爸我很喜欢,宽厚包容重诺善良有音乐细胞,平常的苦日子在他面前变得丰富多彩,他是家里伟岸的支撑。我都有些羡慕丽泽尔了。女主在这样的家庭中养成了善良正义好学的品质。记得有一幅照片,一位拾荒者坐在破箱子上认真地读书。周遭破败的一切因她的'专注欣悦而明亮起来。那是对知识文明的向往,一种美好的希望。丽泽尔的喜欢阅读对书籍的喜爱拥有同样的含义。看起来女孩很可怜,但她又很强韧,对犹太人的帮助对书籍的冒险抢救及防空洞中为大家读书显示出她的成长和强大。同样是弱势一方的马克思和丽泽尔有共同之处,顽强生存绝处挣扎。他们既弱小又强大,体现了生命力的伟大,这种反差很动人。

作者运用了多处巧妙的反语,营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偷、贼,习惯中是贬义词,但书中反映的是求知欲、对文明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马克思的“偷了天空”反映对自由的渴望。我们常说的“偷得浮生半日闲”那是忙碌之余偶得闲暇的窃喜欢悦;恋爱的人总是说“你偷走了我的心”那是深情的告白与娇嗔;古语有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本书与妄图控制世界二者比较,对同胞同类的屠杀就格外血腥残暴,这是一种对战争和贪欲的有力控诉!

作者运用文字功力高超,他把“文字用到了正确的地方”。用丽泽尔的普通生活映衬战争的恐怖毁灭,显出平淡生活的温情可贵;用简单易懂的文字记录表达人物内心深处的风暴、回忆、痛悔、美好情感的复苏……比如马克思写的“俯视我的人”、“捡字人”,还有丽泽尔的笔记书,用油漆画在地下室的画与诗,都变成打动读者的一幅幅画面。

作者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角色:活力四射青涩少年爱却说不出口,性格古怪爱发射痰炮的邻居大婶儿,忧郁优雅的镇长夫人,狂热的纳粹党员……外表凶悍的养母夜里抱着爸爸的手风琴思念在战场的丈夫,丽泽尔对死去少年的一吻,亲生母亲与女儿离别的站台,镇长夫人的信与点心……那么多感人的片段定格成凝固的瞬间,让我难以忘怀。

这样的笔力深刻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它既是善良的也是残忍的,既是美好的也是丑恶的,既是真实的也是沉重的。作品在痛苦过后怀有希望,丽泽尔在苦难之后幸存下来拥有了爱情家庭子女长寿,经历苦难的人分外珍惜幸福。他们应该得到幸福。

在阅读中成长,在阅读中洗礼,在阅读中升华。希望世界和平稳定,亲人不再离散。人类要学会汲取教训,不断前进走向光明,让战争屠杀成为不再重演的历史。

三)偷书贼读后感

看完了500页的《偷书贼》天已经黑了,心情却久久难以平复。

《偷书贼》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库斯.苏萨克所著。代表作《偷书贼》于xx年出版,位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超xx,先后被译为40余种语言,在国际上广受欢迎,xx年由好莱坞改编为同名电影。

曾经在一座小镇,死神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那里住着的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一个拉手风琴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犹太人马克斯。书和文字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小女孩成了偷书的小偷,在无情残酷的战争中,她又用书中的故事慰藉着苦难的人们。

书中的人物虽小,从另一个侧面窥视和省视了战争的残酷。本应该是温情的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美好感情,却因为战争最后沦为生死离别;本应该是温暖的家庭生活,也是战争被撕得支离破碎。战争残忍的让所有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侥幸存活的偷书贼也只能抚摸这本书在无情的往事里不断回忆和无奈感叹。

掩卷沉思,窗外的冬日暖阳此时早已变成黑幕笼罩,霓虹灯在夜幕下分外璀璨夺目。深吸一口气,我能感觉到空气中的温暖和自由,不禁深深感叹到,和平的生活是多么美好!

四)偷书贼读后感

这个学期,我们读了好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是《真正的贼》。讲的是在一个王国里有个管皇家金库的鹅叫加文,他每天都要仔细的清点金库数目,然后报告国王。有一天在清点数目时,发现少了好多金币和红宝石,报告国王后,国王竟然怀疑是加文偷走的,无论他怎么解释,国王依然不相信加文是清白的,加文伤心的离开了王国。其实真正偷东西的是老鼠德克,德克知道加文被冤枉这件事后,他悄悄地把东西放回了原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加文带回王国。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的小老鼠德克是一只诚实的贼,他认为只是借来看看,并没认为这就是偷。

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平白无故怀疑别人,也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五)偷书贼读后感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偷书贼》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六)偷书贼读后感

经过一个半月加班加点的努力阅读,今天我终于把"偷书贼"看完了!"吼吼"...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十时,我还以为这是一本报告文学题材的书,可能记录了一个人从偷书而走向犯罪道路的事情,可当我把它带回家去阅读时才知道这是一个感人泪腑而又如实的反映了二战时期德国底层与犹太人的生活.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 被迫 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

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看了后,我认为莉赛尔是一个不幸同时也是一个被幸运之神时时倍加照看的女孩,虽然她生在一个战乱的年代,但她却拥有疼爱她的养父母,虽然养父母家家境不好但是养父却把自己的宝贝--香烟去换书给她...

期间她认识了好伙伴鲁比,犹太拳击手马克思...但是结尾还是带有一些悲剧色彩,在一个平凡的夜晚,莉赛尔所居住的那条街区被炸了,而她成为了那条街上唯一的辛存者...

七)偷书贼读后感

作为一名国家的勋章,开国功贼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这个词组被使用过程中,既有赞扬的声音,也有批评的声音。 对此,我看到了许多人都在思考。



我刚得知开国功贼这个词组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感到有些矛盾,但当我深入探索它的含义和历史背景时,我对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人们对待这个称号的不同态度相比,我的思考主要集中在这个术语所代表的国家、政治和社会现实。



在许多人看来,这个词语的贬义在于“贼”字。它使人们联想到“小偷、强盗”等负面概念。然而,从历史和政治背景上来看,为国家建立和发展做出贡献的先烈们,确实是曾经的犯罪者、社会不良分子。



如果我们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许多伟大的开国元勋,都来自贫困落后的家庭,并曾经做过不少犯罪行为。例如,XXX和周恩来都是贫困的 peasants,而XXX则曾做过煤矿工人和教师。在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和贫富差距悬殊的时代背景下,许多人的“犯罪”行为常常是为了生计而不得不为之。而且,这些行为并不一定涉及出卖国家利益或者违反社会公义等原则。因此,对于一些人来说,称呼他们为“贼”的名号并没有合理性。



从另一方面来看,尽管这些人以前可能是社会不良分子,但是在取得标志性的胜利之后,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努力和智慧。他们的历史贡献和对国家的忠诚,应该得到赞扬和认可。



但是,这个称谓所带来的争议仍然存在。有些人认为,这个称呼是为了掩盖这些先烈少壮派的过失和错误。一些人甚至提出疑问,难道不应该称他们为“开国元勋”吗?这是因为,现在在用这个称谓的时候,不少人的心态已经失衡,他们往往会从这个字眼中找到自己的“劣根性”。这种人们对于历史的片面诠释和意见是有争议的。



因此,我们无论如何称呼他们,都应该以公正和尊重为原则,致力于发掘并尊重这些先烈的历史贡献,同时也应该看到,这个名称的背后不可避免地存在争议和焦虑,它反映了人们对于国家、政治和社会现实的不同认知和理解。

八)偷书贼读后感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九)偷书贼读后感

诚实,是一种美德,不诚实的人会使人讨厌,对他没有信任感,也会让人替你背黑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加文就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每个人都知道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命他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从自己眼皮底下不翼而飞。由于金库的钥匙只有国王和加文两人拥有,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所以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唯一的嫌疑犯。

在法庭上,加文一次次说自己没有偷财宝,可谁信呢,忍无可忍的加文飞出了窗户逃到森林里去了。而盗窃的人就坐在法庭之下,他就是加文的.好朋友老鼠德克。德克看自己的朋友为自己背了黑锅,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他找到加文,一起去国王那自首,国王原谅了他,并向加文道了歉,加文又恢复了原职。

不诚实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仅自己犯错,而且还连累了别人,真是不应该。老鼠德克竟为私人利益让朋友为自己背黑锅,太不应该了。不过最后还是承认了错误,这种人可以原谅。

大家知道了吧,不诚实是可怕的。让我们一起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十)偷书贼读后感

这类东西看了电影后确实需要马上写,但当时时在火车上写的。

现在只能写一点自己还记得的东西了。

理解战争伤害的人才敢于回顾战争的罪恶。

时时回顾,才能不忘战争对人类的伤害。

""这是电影中的这句话算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句子了。

在孩子的头脑中埋下战争的阴影可能是成年人犯过的最严重的错误之一。

从一开始,全国人民欢呼,欢迎战争的到来,渴望战争的胜利。

后来,随时不断的炮击和撤退是德国战争的泥潭。

还是那句话,战争带给人类的永远只有伤害。

除了战争,纳粹最恶毒的行为是残酷地**犹太人。

这是一个有太人,一个深思熟虑的犹太人,因为书的滋养。

因为战争,因为**犹太人,他不得不躲在地下室。

我清楚地记得,当防空警报响起时,大家都躲在防空洞里,最后他有机会出来看看天空。

面对久未谋面的星空,他感谢上帝给他这个机会。

我感受到的是最真挚的对生活的热爱。

只有那些失去或正在失去自由的人才能理解呼吸新鲜空气和一块自由的土地是多么重要。

所以,当他终于有机会得到这些,他的微笑是如此真诚和感人。

不管战争如何发展,孩子永远是纯真的。

孩子不知道党的反对,只知道新来的小女孩需要一个小伙伴,所以他总是愿意相信她,帮助他。

孩子不知道元首有多伟大,只知道他喜欢书,于是他从火堆里不顾一切地选书藏起来。

她也知道如果她有一本书就不会死,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去偷了它。

还有,对的守护。

孩子的童心,一旦失去,变永远不会回来。

知道这一点后,他小心翼翼地满足了对书的渴望,帮助她学习,并在地下室和书打雪仗。

在这一点上无疑是幸运的。

最后,愿世界永远和平,人类永远相互包容和理解。

十一)偷书贼读后感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罩在书页上,轻风吹拂着,手中的书却别样沉重——《偷书贼》,书是那个黑暗世界里唯一的一丝光亮。女主角莉赛尔在清冷的丧礼后,意她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文字,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书使莉赛尔能够直面苦难,并超越了苦难。这个死神眼里的“偷书贼”,利用阅读救赎了自己偷书的罪行,并完成了心灵的升华。

如今,我们坐在柔软的椅子上,伸直腿,把书搁在腿上慢慢翻看,耳边还放着舒缓的音乐。与之相比,我们很幸运,也很可怜。莉赛尔的阅读太过沉重,它承载着拯救的任务。那偷来的.一本本书,那些或印刷或手写的字,像一颗颗晶莹的星星,闪耀在十三岁女孩的心里,由此开启了一段沉重却充满希望的人生。

在浅阅读流行的今天,我们真的认真读过一本书吗?读书,与我们不是功利的求取谋生的知识,便使用来消磨时光,在读完这个死神讲述的故事之后,我们会不会记起,原来读书是为了铸造一个美好的心灵的?

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书架上整齐的摆着从各种书店买来的书。很多都还来不及看,抹上了厚厚的灰。或是随意翻了两下,浅浅的看了后就重新放回了原位,没过多久,又生成了厚厚的灰……每本书都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无奈,我只得搬出来晒一晒。天气很好,我把书一本本放在阳光底下,手中拿着十分旧的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随着厚厚的灰一点点被我拭去,阳光下的书面闪闪发光,我呆呆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我都忘了,原来我爱读书……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通过倾听,我沉浸在那美好的旋律中。那时,妈妈捧着色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静静的坐在床边,银白的月光轻轻的洒在书本上,妈妈的声音仿佛被施了魔法,在那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显得格外动听:“今天我们来讲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从前啊,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一个美丽的仙境就从这开始了……”月光随着妈妈妈妈的声音拨动着,风儿吹拂着书页,急着想看下面的故事情节。不知不觉,故事就讲完了,我却迟迟不肯睡去,“妈妈,真的有仙境吗?”我傻傻的问。妈妈笑了笑,说:“当然有啦,乖,睡吧。”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满足的睡了。梦里,我坐在一本巨大的故事书里飞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传说那里就是仙境……

紧紧地捧着手中那本见证我爱上阅读的童话书,感受当时沉浸在书中的美好情感,心也变的宁静了。

记得我我学会认字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宋词三百首》。我并不是十分理解其中的意思,很多字还要借助查字典来认识,但我并不在意,一遍一遍,慢慢地,大声地朗读着。字字句句都如清水,漂洗着我的心灵。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与他分享彼此心里的故事。那时,书脚已被翻得起毛打卷,然而我的心却异常平滑,没有坑坑点点。

我一直以为,爱上书是个例外,在不得不之外,然而最终发现,只有我爱上书,没有例外。

暮色已在身边聚拢,我将书一本本收起,摆在桌头,没有机械肃穆的正襟危坐着,只是随意的靠着墙壁,以便随时翻阅,静静的,将生活带给心灵的伤痕,一点点抚平。让我们做个偷书贼,偷出书中的一丝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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