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历险记读后感(收藏十九篇)_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7-12-24成龙历险记读后感(收藏十九篇)。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恐龙历险记》的书,这本书是大龙部落阿冬及它的朋友们与凶恶的霸王龙的战争故事。
阿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天比一天淘气、贪玩。 一天早晨,阿冬来到海边,看到海王龙正和小库拉龙戏水,真有意思。可是,这时候,一只巨鳄将海王龙吞入空中,恐龙们知道巨鹗是一种很凶残的恐龙,大家都走开了,到了晚上,阿冬害怕爸爸妈妈等不着它会着急,就喘着粗气往家跑,在路上,一只霸王龙发现了阿冬,悄悄地向它逼近,等阿冬回过头来的时候,才看见霸王龙只离自己一两米远的时候,吓得心惊胆战,一下子屁滚尿流,可是又不敢停下来,就拼命的跑跑呀跑呀,一只翼龙看见了,告诉正在寻找阿冬的大龙父母。
阿冬的母亲从山崖上跳下来,用惯力顶到了霸王龙,大龙爸爸红着眼像霸王龙冲去,告诉妻子快带着阿冬跑走,不要管我。
霸王龙力大无比,身强力大,无人能敌,大龙爸爸很快就支撑不住了,看见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已经逃远了,就放心的闭上了眼睛了。
妈妈流着泪,把阿冬带到了最安全的地方,阿冬说:我总有一天会杀死这只霸王龙的。
妈妈说:霸王龙非常强壮,肌肉发达,多年来没有对手,你要想打败他,必须从各种恐龙的身上学习优点,才能打败霸王龙。
过了三年,阿冬想为爸爸报仇,妈妈说:你的功夫不行啊,得学西肿头龙的铁头功才能保护自己的头。
又是一年过去了,阿冬想为父亲报仇,妈妈劝他再练几年扎实功夫,再去报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阿冬不听,就和霸王龙去交战。它最终失败了,还差点回不来了。 从此,阿冬天天向恐龙家族里最优秀的恐龙学习本领。又过去了几年,阿冬告诉了妈妈,妈妈没有阻拦,只是说小心点。这次,它把自己的朋友都叫上,根据翼龙的观察,每天下午是霸王龙捕食的时间。
第二天下午,大家发现这只杀死阿冬父亲的霸王龙,带着自己的兄弟惧龙。
大家用计谋杀死了巨龙,饱饱吃了一顿。
最后,大家把霸王龙团团围住,阿冬与霸王龙越战越勇,霸王龙最后被大家团结起来消灭了。
我在阿冬的身上学到了团结就是力量、要勤学好问,学习他人的优点。勇于与困难作战、永不放弃、从不言败的这些精神。
我希望我以后也能和阿冬一样坚强。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丁丁历险记》这本书。《丁丁历险记》讲的是一位小记者名字叫丁丁,他和小狗白雪以及他的好朋友阿道克船长去好多国家探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3]
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系列中的《亚马逊丛林历险记》了!这系列书虽然是漫画书,但在漫画书中蕴含着大量的科学知识,所以内容并不单薄。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列奥和叔叔、宝萝误入亚马逊丛林历险的故事。他们遭到过昆虫和蛇的袭击,还碰到过凶猛的美洲豹、恐怖的食人鱼,他们遇到过没有火种、没有水、没有盐的困难,为了生存他们还学会了抓鸟、捕鱼、掏乌龟蛋……最后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成功获救。
这本书上的画面很漂亮也很搞笑,人物的语言也很幽默很有趣,中间还有一些夹页上面有很多科学小知识,比如说:怎么发求救信号?龙卷风是怎么形成的?什么是标准时间?……所以这本书我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来了,一口气就读完了。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让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呢!
这样的超级好书有谁不想看呢?同学们一看见就会马上抢去的!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4]
我喜欢看《丁丁历险记》,每天早晨,我都要看一会儿,妈妈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呢?丁丁只是个记者,但在书中,他做侦探的工作;为什么他这么年轻,能打败这么多恶棍和野兽?这套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丁丁的许多优秀的品格值的我学习。丁丁很勇敢,无论是面对鳄鱼、犀牛等凶猛的野兽,还是面对土匪、叛徒等坏人,丁丁从不害怕,从不慌张;丁丁很机灵,面对任何危险,他都能冷静思考,凭着自己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化险为夷;丁丁最值得我们学***方是,他的热心和善良。他帮助了很多人,刚果的老百姓感慨地说:
“我永远再也见不到象丁丁那样大善的人了”。我也看过了电影动画版的《丁丁历险记》,精彩的画面带给我们身临其境般地惊险感受。但书籍给我们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我更喜欢看书。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5]
上次我跟大家讲了《红色拉克姆的宝藏》的故事,这次我要给大家讲它的前一集《独角兽号的秘密》。
丁丁有一天到了旧货市场,碰见了两位警察:杜邦和杜庞,杜邦和杜庞要买一样物品,但发现钱包被偷了,丁丁付了钱然后看到了一艘独角兽号的模型船,然后买了下来准备给阿道克船长,突然来了两位客人要买这艘船,丁丁不答应就回家把船放好,把船长请过来,船长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就把丁丁拉到了他家,丁丁回来之后,发现船被偷了,不过找到了一张羊皮纸,就去了阿道克船长家,船长给丁丁讲述了他祖先阿道克骑士与海盗战斗的过程过了几天之后,有两个坏人绑架了丁丁,然后去了莫兰萨城堡,丁丁用自己的机智战胜了那些坏人,之后坏人也被绑架了,杜邦杜庞也找到了他们的钱包,还在坏人的钱包中找到了其他两张羊皮纸,三张一样的羊皮纸在灯光的照耀下,他们找到了一些有关宝藏的消息,之后他们就开始了旅程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杜邦杜庞两位警察有点笨头笨脑,走起路来像绅士,最搞笑的是一旦有人打他们,打得连帽子都遮了住眼睛,阿道克船长就喜欢喝酒,而且是白兰地酒,每次都要喝上好几杯,我还感觉丁丁他虽然是一个记者,但是他的聪明才智足够能当上一名大侦探,继续抓坏人,破解一个个谜题,跟阿道克船长一起旅行。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6]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 淹死了,正在教堂为 举行丧礼,而 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顽皮的举动, 给 做模范, ,他 正义,毅然地挺身 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 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 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 找到的,就 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 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 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 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 恶有恶报, 了 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7]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这本书是讲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历史:丁丁来到了中国上海,经历了许多事,其中1次就是他被日本的平野松成打了致疯毒药,可怜的丁丁还认为平野松成是个好人,连他的小狗白雪都说:“日本人哪有好人呀!”和中国人的想法一样。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8]
这是一本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大自然的小男孩莫格里,和居住在那里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大自然里,莫格里有许多的动物朋友。和蔼的狼妈妈,狼爸爸,狼首领阿拉克。教狼宝宝丛林法律的大熊巴鲁,黑熊巴希拉读《丛林历险记》有感读《丛林历险记》有感。当然也有可怕的敌人,瘸腿老虎谢尔汗,村里的猎人布尔迪阿。
莫格里从小就生活在狼群里,当他慢慢长大后,许多狼就不欢迎他在狼群里了。莫格里就用火烧伤了一些狼和谢尔汗,回到了丛林旁边的村子里。莫格里找到了他的妈妈,也遇到了可恶的猎人布尔迪阿。莫格里临时在村里做了一个放牛的牧童。放牛时,遇到了狼兄弟。狼兄弟告诉他,谢尔汗决定要杀死莫格里。可是莫格里并不害怕,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巧妙的方法杀死了谢尔汗。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许多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必须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需要毅力,勇力和智慧。也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9]
暑假还没有来,可先出了许多电影,在六年级的压力下,电影院已与我无缘,可前两年看的电影我可历历在目,恰如《地心历险记》,仅三D效果已震撼人心,流连忘返。
主人公特雷弗是大学的自然科学教授,却提出了凡尔纳的'小说并非只是科幻而是确有其事。后来,特雷弗和侄子肖恩以及汉娜在冰岛旅行时,发现了一个洞穴。三个人沿着洞穴往里走,跌入了无底的深渊,好在底下的大湖救了他们的命。三个人游出湖面后,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神秘的地心世界。在那里生存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有着各种光怪陆离的景象。原来凡尔纳的著述竟真的确有其事。可是,危险的环境却最终让他们得以生还。
看完这部科幻片,却仿佛这是真的一般,似乎我们脚下5500公里处真的有奇异古兽叱咤地心,过着不为人知的生活。其中女主角汉娜凭借的机械的了解开启了发电系统,这一幕令我惊讶之极,明明已废弃多年的矿场能有如此的机器,简直有点不可能,这或许是我的知识有限吧。但矿车轨道的惊险是毋庸质疑的,真正的亮点也恐怕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地心历险记》不失为一部温情而又刺激的电影,他给了人们对地球的新的观点,同时激励我们向上进步,探索也是本片的核心所在吧。让我们努力学习,探索那熟悉而又陌生神奇的地球,揭开地心的神秘面纱吧!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0]
读书伴我成长
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的质量不仅对一个人重要,也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只有书才能教我们生活的真谛,只有书才能使你充满智慧,只有书才能引导你走上正确的道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终身的教师。
《非洲历险记》是一本关于数学的书,这本书改变了我对数学的看法,这本书让我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看了都舍不得放手。这本书以童话的形式,使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简单易读。它提倡调动儿童的情感因素,让读者愉快地接触数学。这本书有三卷,每卷有十二个故事,每卷有一个数学公式。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黑猩猩和酷酷猴在非洲历险的过程中遇到了各种挫折,各种困难都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克服,还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都要和朋友们一起去克服,要和谐共处,团结一致,不能有一点背叛,要有福共享,有难同当。
啊!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1]
在渴望漂泊的人心里,鲁滨逊就是远方就是向往。
当然这样理解是误读了这个故事。来自约克城的鲁滨逊。克鲁索被日不落帝国的扩张势力影响,自以为从灵魂中带着漂泊的心走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他一次一次陷入困境又一次一次获得上帝的解救,终于带着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FRIDAY回到他的出生地安渡晚年,并且给故事一个彩虹般绚烂的结果。
故事中有一条有趣的线索,就是鲁滨逊在荒岛上二十八年的生活里从上帝那里得到的精神力量,让他思考万能的.上帝对他人生的安排。星期五问,上帝为什么要让苦难和魔鬼存在。他想,是因为上帝希望给予那些罪人反省和救赎的机会。鲁滨逊私心里也许认为他一心出海的愿望就是他与生具来的原罪,为了让他能认识到自己的罪孽,并从过程里获得救赎,上帝一次一次向他伸出手,让他被原罪带去海上的灵魂从死亡中解救下来,并在苦难里反省并认识到自己的荒谬。后来,他果然认识到了,从里斯本回家的途中他放弃了海路走上野兽出没的陆路。爱好游牧的上帝似乎穷尽了鲁滨逊的大半生把他从原罪里“救赎”出来。而安逸之后的鲁滨逊却依然漂在了海面上。
丹尼尔。笛福一定是个很敏感的人。鲁滨逊落脚荒岛后一天一年的心理变化描写得如此真切,尤其是他发现那个脚印后的惶恐以及之后的应对,把一个在寂静中孤单安定了十几年已经从理智上接受如此终老者突然感受到变化的心态深刻描绘了出来。从而将鲁滨逊塑造成一位有血有肉有人类细腻情感的孤单英雄,而不是高大全到惹人讨厌。
也许,人从直立行走开始,就对目光所及充满渴望。所以人类甩开两腿走遍了地球的山山水水。说得实在一点是为了开辟疆土寻找乐园,说得个性一些就是希望用双脚丈量土地,用汗水充实人生。被充实的人生是具有创造力的,创造出来的就是丈量的副产品,给予懒惰者安逸的理由。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2]
《狼孩历险记》是由英国作家吉布林一本着作,文中讲述了一个在丛林生活的狼孩毛克利的故事。虽然说他是人的孩子但是他对丛林有着特殊的感情。
毛克利从小就生活在丛林中结实了很多好友,其中有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他在丛林中经历了许多磨难,最让人难望的是他与狼族兄弟一起并肩作战打败凶猛的红狗时的场景。那时的他为了保护丛林的安全奋力杀敌将红狗杀的片甲不留。老虎瘸汉是他在丛林中的敌人,他三番五次的想铲除毛克利,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瘸汉想偷袭毛克利的时侯,却被毛克利用水牛给踢死了。当他第一次回到人类的生活中,却被一个十分可恶的老猎人巴尔道说成是妖怪然后被人类又赶回了丛林。巴尔道是一个没用的人每一次他失误了他都会去掩饰。丛林中的动物恨透了人类大象哈蒂借着这个思想说要去人类的田野里找吃的动物们纷纷争先恐后的涌进田野把农作物吃得一干二净而人类却没有一点办法,动物们逼走了人便把村庄移为平地没过多久便和原来的丛林融为一体了。虽然毛克利是在丛林中生活的但是他最后还是离开森林,走向人类社会。
《狼孩历险记》一书是一本好书,他教会了我很多道理,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但愿同学们也去看一看,希望它能让你受益匪浅,懂得的比我还要多。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3]
这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爱丽丝,在梦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
他首先穿越到镜子里,炉火里面有两个王国 一个是红国王和红王后,一个是白国王和白王后 他们都是一个个的小棋子他们陪着爱丽丝经过会说话的花的身边,看到奇幻的小屋看到了鸡蛋变成人的过程还看见了狮子和独角兽的决斗,也给独角兽切蛋样的有趣的过程---爱丽丝拿起切蛋样的小刀,刚切下去蛋竟然变成完整的了,没有一点被切过的印记连续好几次都是这样,这把爱丽丝搞糊涂了,然后他穿过小树林变成了往后在宴会上发生了一连串的奇怪的事情,蜡烛长到了房顶,鸡腿拿一堆盒子当翅膀,拿一对叉子当脚在空中飞来飞去,真像一只只小鸟,客人们都变成了布丁,白王后消失在汤中,红王后变成了一只猫最后,叮叮叮闹钟响了,原来是一场梦啊!
这篇小说很精彩爱丽丝体现了很有礼貌有风度的口志也有大胆的发言不懂就问,好学的精神,我喜欢看这部小说。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4]
今天,我读了《丁丁历险记之奥托卡王的权杖》这本书,很好看,《丁丁历险记》系列期初数妈妈推荐我看的,开始我也不想看,但看了一眼后觉得如获至宝,现在我就来讲一下吧。
丁丁无意间发现奥托卡王的权杖被人盗了,就小心起来。
第二天,丁丁来到飞机场,教授大老远就发现了丁丁,和丁丁打招呼,丁丁很奇怪,教授明明有着严重的近视眼。接着在飞机上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教授同丁丁闲聊飞机下的景色,可是即便是年轻的丁丁也很难看清飞机下的景色,随后丁丁对教授的身份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丁丁试探教授时,被教授所察觉,最终丁丁被飞行员扔下飞机,还好丁丁掉到了草垛上并没有失去生命。 丁丁还是晚了一步,当丁丁赶到奥托卡王的宫殿时权杖已经丢失,并且杜邦和杜邦正在调查。权杖是证明奥托卡王王位的重要信物,当奥托卡王失去权杖时那他也即将失去了王位,丁丁必须尽力找回权杖。 丁丁偷了一架飞机,躲过防空炮,经历数次生死终于找回了权杖,在奥托卡王即将退位时送回了奥托卡王的手中,丁丁最终被授予了最高荣誉的金鹈鹕勋章。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5]
前天学校组织我们看了《地心历险记2》。故事的起因大概是这样的:有个男孩叫肖恩,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没有寄信人名字的电报。
电报里说,他在神秘岛,并且要求肖恩到神秘岛去找他,还写出了许多科幻作家的名字。肖恩和他的继父调查出岛的具体位置后,直奔太平洋中央的神秘岛,在那里,肖恩遇见了他的爷爷,原来电报是爷爷发来的。但是,直升机已经被风暴毁了,他们回不了家。爷爷告诉他们,尼摩船长的墓和潜水艇“鹦鹉螺号”都在这里,唯一出去的方法就是找到“鹦鹉螺号”,穿过危险地带。他们经历了重重磨难,征服了许多变大的动物,又拿到了船长的日记。在岛毁灭的前一刻,登上了“鹦鹉螺号”,成功逃脱了。
《地心历险记2神秘岛》有些恐怖,又有些幽默。在神秘岛,肖恩的继父和他在一起。突然,继父挺起胸脯,叫肖恩摘几颗果子扔他的胸脯。肖恩壮着胆子扔了一颗。不料果子反弹,像子弹一样打中了肖恩的脸。可怜的肖恩被“果弹”打得狼狈不堪。 虽然电影中有关“地心”的场景很逼真,但现代科学证明地球不存在地心,更不要说“地心”中那些千奇百怪的生物了。但由此使我想到了浩瀚的宇宙,到现在,全世界的科学家还不能确定宇宙中是否生物或生命的存在,正在积极地进行探索。我国已经发射的神六、神七、神八和未来要发射的神九,都将会去探索这一问题。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都应该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和了解祖国的航天事业,将来为科技的发展,为祖国航天事业出一份力 !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6]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我都已经看了二十多遍了。
现在,让我来把主人公介绍一下。
第一个猜猜是谁?他很勇敢、聪明、和幸运,而且是个年轻记者,还有,在书里他的名声可远了,那就是丁丁。米卢是丁丁最宠爱的小狗,他很淘气,但很勇敢。当丁丁有危险时,它总是拼了命地去救它的主任,当然,有时很倒霉,比如:被鹦鹉咬,被车撞,从洞里摔了下去腿受伤了,等等。还有丁丁在《金钳螃蟹贩毒集团》里认识的老酒鬼,阿道克船长,为什么叫他老酒鬼呢?因为,他一听到“威士忌(一种酒)”就会精神抖擞。向日葵特里芬教授,他呢有点耳背,听不清人家在说什么,比如:船长问:“你是不是向日葵教授?”他回答:“不,我是向日葵教授。”
我最喜欢看《绿宝石失窃案》了,(.)因为很搞笑。讲得是:卡斯塔费尔一位唱歌很难听的歌唱家要到船长家做客,她送给船长一只很让人讨厌的鹦鹉,当船长打电话的时候总是烦他,后来那女人竟然要和船长结婚,船长听后气爆了。第二天,她的`珠宝不见了,丁丁请了杜邦杜庞(双胞胎侦探),结果,在侦探和她谈时,她一下想起她把珠宝放在沙发上了,真是个马大哈。
同学们,你们也去买一套来看看,因为实在太好看了。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7]
在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叫列奥的小男孩和具有多种旅行经验,博学多才的叔叔,还有知识丰富的保罗,到亚马逊丛林探险,自己做木船,找到了救援队,回到了家。
列奥和森蚰打斗,我和他不一样,上次我去同学家玩,她家养了一只小狗,我一进她家它就向我大叫,我吓的跑到了门口,我同学的爸爸把它摁住了,我才进去。
他们能做出来木船,我能做弹弓,上次在外面玩的时候,我看到一颗树上有只虫子,我想把它打下来,所以就从地上捡了一个像丫字的木棍,又在上面按了一个皮筋,就做成了一个弹弓。
读了这本书,讲了列奥去探险的事,我以后也要去那里探险。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8]
今天,我看的书是《亚马逊丛林历险记》。
冒险,是让许多中国父母心惊肉跳的词汇之一。在他们心中,沿着冒险这道滑梯,孩子将直接落入危险的泥潭。
故事是这样的:列奥与叔叔、宝萝一起坐飞机去亚马逊历险。在那里的第二天被蚊子攻击了!在接下来的许多天里,经历了很多心惊肉跳的事情。
我再给大家介绍几条丛林知识吧:预防洪水的房子,在低洼地带生活的人们为了预防洪水,通常都竖起柱子,把地板建的很高;凯门鳄鱼生活在亚马逊一带,以蛇、鱼、乌龟等为食;王蜥这个名字是由于它与传说中拥有可怕的力量,只用目光和气息就能够毁灭所有动植物生命的蛇怪样子而得来。
我希望人类可以停止锯木,不要破坏大自然,留下更多的动植物,不要让更多的动植物灭绝,不然,大自然会惩罚你们的。
成龙历险记读后感 [19]
我看了一本《非洲历险记》数学历险故事书,我太喜欢这本书了,看了好几遍,还没看够。
书里面有一只小白兔和一只小猕猴,它们的名字叫花花兔和酷酷猴,花花兔急急忙忙地跑来,拿着一封非洲黑猩猩寄来的信,信中,黑猩猩邀请酷酷猴到非洲去和它们比试,看谁最聪明。酷酷猴来到非洲,黑猩猩先出数学题考酷酷猴,酷酷猴赢了,该酷酷猴出题黑猩猩答,这次酷酷猴又赢了。黑猩猩又让酷酷猴在森里走一圈,能活着回来才算本事,途中酷酷猴遇到了很多危险,经过的很多磨难,最终生死拼搏的闯了回来。
我喜欢酷酷猴这种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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