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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2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2500字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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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2)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的定义和种类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公章、法人章、公司钢印、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和部门专用章。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公司各部门对所分工管理的行政公章、法人章、公司钢印、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及部门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负全责,承担用印后果。用印时,必须获得相应审批后,方可办理。

1、行政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各类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用印时需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报经理办公室审批后,至公章管理员处使用公章。公章管理员应对盖章申请人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行政公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投标书和项目申报材料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法人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

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用印时,需董事长批准,印章管理员做好登记备案,并复印留样保存。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司钢印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除销售合同以外的公司所有对外业务合同文件,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合同签订时,需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销售合同专用章:由销售管理部另行制定专门的销售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该管理制度执行。销售管理部负责人对销售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等)、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以及财务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等,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印鉴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7、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一律不得对外。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

1、公司各类印章由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销毁;设立公司印章档案,负责备案登记;管理公司行政公章,负责公

司行政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印章管理员职责:公司各类印章应设专门的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管理员如发生职位异动,应及时进行印章和使用情况登记的交接工作。

3、印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或因印章散失、内容变更、损毁、被盗等原因,需新刻或重刻印章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由部门领导、主管领导、经理办公室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经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进行刻制。

4、印章的启用:经理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印章进行登记备案,注明印章名称、发放单位、枚数、启用日期、收到时间、使用范围、领取人、批准人等信息,做好戳记,建立公司印章档案,并永久保存。

5、印章的停用:当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遗失或被窃时,印章必须停用。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经理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6、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印章管理员应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7、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必须经审核后由印章管理员携带前往;若印章管理员不便前往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由印章管理员作好记录。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申请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注明日期,字迹须清晰、正确。

9、加盖印章时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五、对印章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

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法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五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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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日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3)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存,财务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印章使用必须登记,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严禁盖空白章或给外单位盖章。

3)对于超出使用权限的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对未经审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当事人和保管人的责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如因业务需要需在空白纸上章盖,需经总经理审批,由保管员对所盖章的空白纸编号登记后盖章。申请人对空白纸的使用负责。

5)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在使用时请示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承担依法使用的责任、用后及时归还。

6)各种印章由相应的保管者负责,如有遗失及时汇报,造成责任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员调整后需办理交接手续。

8)附:《印章使用登记表》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4)

案件概况

20xx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平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xx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接着

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施工企业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施工企业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

就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09、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吗,违反章程使用印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3)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4)使用有数码符号的印章(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满足其流动性的需求,可能刻制带有特殊意义的编号的印章);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012、建筑施工企业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学习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建筑施工企业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5)

XXXXXXX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xx-01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草稿)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有限公司xx年10月发布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集团领导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开具公司介绍信到市公安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劳动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由企业管理总部办理刻印手续。

(四)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企业管理总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责任者及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

公章由企业管理总部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企业管理总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部门总经理核准,集团领导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后方可盖章。

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的任免聘用。

7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

合同章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企业管理总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总经理核准,集团领导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后方可盖章。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

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职能部门章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企业管理总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总经理同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地区子(分)公司公章:

地区子(分)公司公章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专人保管,盖章前须先到企业管理总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该公司总经理核准,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后方可盖章。

五、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职责: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印章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

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印章使用申请表》)。董事长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董事长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集团公司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部门总经理和集团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印章停用申请表》)

(三) 印章的更换

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印章停用申请表》,经集团领导核准后,交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八、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企业管理总部拟制,执行总经理批准后从xx年10月 日起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XXX有限公司。

3、附件:

附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附表3《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表4《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6《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附表7《印章停用申请表》

关于公章管理制度(篇6)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