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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08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集锦11篇)。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1

一、处置火灾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灭火员:

疏散员:

救护员:

保卫员:

后勤员:

二、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三、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师生离开现场,立即报

警拨打消防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冈上镇冈上镇中心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冈上镇冈合路冈上镇中心小学,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在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原则:先救人,后救物,迅速组织师生逃生。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沙土、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通过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2

1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万山海岛电力所(以下简称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火灾报警接警的程序、应急疏散的措施、扑救的程序和措施、监督检查和奖惩、宣传、培训和演习等。

本预案适用于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海岛微电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年5月《电力行业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xx年11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突发重大事件总体应急方案》

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3定义

火灾——因火燃烧造成的灾害事故

4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4.1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经营部经理姚绍军

副组长:万山海岛电力所所长张斌

成员:海岛运维部主任刘维斌、卓玲、江海舰

4.2领导小组职责

4.2.1负责“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4.2.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2.3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4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2.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4.2.6向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2.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4.3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4.3.1组长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公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相关资源的协调;

4.3.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当组长不在现场时行使组长的消防职责,直接指挥灭火、防爆和救援工作,具体负责生产场所的现场指挥;

4.3.3海岛运维部主任协助指挥生产现场灭火救灾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现场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4.3.4海岛运维部主任协主要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及对外联系的通讯任务和负责抢险抢救物资的供应;

4.3.5后勤管理员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4.3.6安监主管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清洗、监测工作;负责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3.7应急领导工作小组联系方式(附表1)

4.3.8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附表2)

4.3.9海岛有关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附表3)

5救援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队伍是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担负本公司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队伍组成人数要求及任务分工如下:

5.1抢险抢修队,由各海岛运维部主任组建,共17人;负责人张斌,主要由海岛微电网运维班组人员组成;担负参与抢险任务。(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5.2医疗救护队由后勤及维护人员组成;负责人是后勤管理员;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任务。

5.3联络队通讯人员组成: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

5.4保安队由安全主管和维护人员组成;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

6员工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6.1贯彻执行《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模范遵守安全防火各项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

6.2保护公司公共财产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发现火情及时报告,自觉参与灭火工作;

6.3积极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演习,熟悉和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懂得各类火灾的扑救要领和技术;

6.4熟悉本公司的防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以及消防设施的布置;

6.5听到火灾信号(消息)立即奔赴火灾现场,服从指挥,临危不惧,迅速扑灭火灾。

7火灾后期处置人员职责

7.1抢险抢修队负责人应负责灭火物资的准备,在火灾扑灭后应检查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并组织人力做好预防死灰复燃措施。

7.2安监主管根据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收集原始资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火灾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建立事故档案,并按《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要求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7.3兼职环保专责根据火灾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报告公司综合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8.1当生产区域、风机等场所发生较大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报告海值班负责人;并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8.2当变电站综合楼、场区等场所发生较大火灾,应立即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并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8.3当风机附近发生火灾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报告防火灾领导小组领导,并迅速组织抢险抢修队员进行灭火;

8.4当发生较大火灾需要请求专业消防人员救援时,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拨打社会救援单位电话(附表3),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9应急疏散措施

9.1当火势较大或火情较为复杂且人员较多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沿着疏散安全通道迅速疏散。如:变电站发生火灾时,由运行当值值长组织疏散。办公楼发生火灾时,由灭火人员组织疏散。(疏散时,所有人员必须沿着消防安全通道疏散);

9.2当火灾可能危及重要部位时,应用主要力量保护,堵截火势蔓延,如果火灾可能危及重要物品时,能够转移的应组织力量及时转移;

9.3当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灭火小组领导应说明火灾情况,并为他提供有利条件;如指挥义务消防队协助排除消防通道堵塞,提供灭火器材,告知消防栓安装的地点等。

10火灾扑救的程序和措施

10.1监控室、变电站的变压器、柴油机房、仓库、综合楼、风机附近等发生火苗时,现场人员或发现火灾人员应当迅速在第一时间内用配备的灭火器把火扑灭,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10.2如遇第一时间内(短时间内)不能扑救时,必须在进行扑救的同时,迅速告知灭火小组领导或防火区域责任人,并把火灾地点,火灾情况,燃烧物等情况及报警人姓名说清楚;并由海岛运维部组织抢险抢修队员进行扑救;

10.3当变电站电气设备失火时,应立即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并由他报告有关领导,迅速将该设备与带电部分断开,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在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的指挥下进行灭火。

10.3.1当发电机失火时,为了迅速限制火势发展,应迅速停机,并用备用的干粉灭火器灭火,但不得使用沙子和泡沫灭火器。

10.3.2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发生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口,用备用灭火器灭火;

10.3.3监控室或计算机室发生失火时,当值人员应迅速关闭门窗,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10.3.4当变电站变压器发生初燃烧时,应迅速将变压器油排出,排油后使用消防水进行灭火;当流在地面上的油着火时,应立即使用消防干沙灭火;

10.3.5场内站用变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通风口,并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10.3.6当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该迅速穿戴防毒面具,立即用备用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10.3.7当员工食堂发生初燃烧时,按照《食堂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实施。

11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1.1当发生火灾时,救护小组人员应迅速准备交通车辆、救护药品和担架等;

11.2当火灾现场出现人员伤亡时,应体现以人为本,首先组织力量救人,然后再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11.3当发生人员窒息时,现场人员应迅速进行抢救;当火灾现场发生人身伤亡时,应马上送海岛医务室或由救护小组联系当地急救中心迅速进行救护(医疗急救电话见附表3)。

12监督检查及奖惩

12.1安全主管依照《集公司事故调查规程》要求,组织并做好事故考核;

12.2公司对抗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义务和职责的人员给予处分;

12.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宣传、培训和演习

13.1风电场应对员工进行防范事故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3.2由风电场组织开展防范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应急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13.3风电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防火灾应急预案演习,演习后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火灾应急预案。

14附表

附表1:《应急领导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附表2:《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

附表3:《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

附表1:防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组长:姚绍军,生产经营部,

副组长:张斌,万山海岛电力所,

成员:刘维斌,运维部主任,;卓玲,运维部主任,;江海舰,运维部主任,

附表2: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

抢险抢修队:

(桂山岛)江海舰、黄国育、李卫东、申小康、卓俊光、谢运权、许雅利:协助指挥生产现场灭火救灾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东澳岛)刘维斌卓玲、王大龙、雷丰高、王运来、张伟、邓华森

医疗救护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李露露

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值班负责人:(东澳岛)邓华森

值班负责人:(万山岛)联络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邬金运

主要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及对外联系的通讯任务和负责抢险抢救物资的供应。

值班负责人:(东澳岛)张伟

值班负责人:(万山岛)保安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谢运权

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清洗、监测工作;负责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值班负责:(东澳岛)王运来

附表3: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

镇政府(党政办):8851100

中燃公司(孙经理):

急救卫生院王院长:;卫生院门诊:8851204

派出所报警电话:

镇政府刘书记: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3

宿舍(教学楼)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而且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

因此,必须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除消防隐患。现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消防火灾指挥小组

组 长:李胜

副组长: 陈国秀 陈和岁 李翠蓉

(二)主要职责

1、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中学校消防灾指挥小组的副组长为防火负责人。

2、消防火灾指挥小组要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规章,主持制订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制定对教职工的消防安全评价措施。

5、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

6、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7、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8、 组织本单位的消防灭火工作,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火灾发生时,要冷静的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的逃离现场。

10、及时,详细,准确的上报火灾情况,认真传达和执行上级的指示。

(三)处理程序

1、当遇到火灾时,发生火灾区域的师生首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火势不大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在初起火灾阶段将火扑灭。

2、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在场的教师。各管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一面派人打开安全出口,切断电源,拨打电话“119”报警和向在校(住宿)的师生示警,一面打电话报告消防火灾指挥小组,住宿教师应予协助。

3、向“119”报警时,内容必须完整。即必须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的详细地址,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4、火灾疏散逃生的组织指挥。当学校的领导(无论何级)得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师生疏散,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总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指挥。

5、疏散逃生的组织分工。火灾现场的总指挥负责指挥,管理人员迅速通知师生并告知按下达的指令和规定的线路有秩序地撤离,同时命令切断电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

6、撤离顺序。

无论是教学楼还是宿舍楼,最先起火的那一层首先撤离,紧接着是先从起火的上层开始,从下层依次到上层方向撤离,然后再从最先起火的下层开始,按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撤离。如果火灾发生在最高层,则按从高层到低层的顺序撤离。火灾点的下一层至第一层是否撤离,由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7、在撤离时,学生要服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相互拥挤,以防互相践踏。学生可否携带物品,一律按火灾现场最高指挥的命令执行。

8、当火势过猛,楼道被烟火封锁住的逃生办法:用水浇湿全身,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蹬姿势顺偻梯往下撤离。在无法通过烟火封锁时,可用湿被或床单封住卫生间门,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锁,救援人员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况下,可用绳索或将数床床单边接成条,系住一端沿布条攀沿逃生,切忌擅自往下跳。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4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运输”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往往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三、应急预案体系

县运输管理所在县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一指挥组织

建立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县交通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四、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10辆车以上毁环;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5辆车以上毁环;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故(Ⅲ级)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2辆车以上毁环;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级)

是指一次事故无死亡、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无危险品泄漏但车辆受损严重。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故符合Ⅲ、Ⅳ级时,由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现场所在市、县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故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如危险化学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或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与前方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立即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请求上级增援。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员,协同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的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七、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

(二)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列入年初财务预算。

(三)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治安维护

突发事应急救援组织要及时联络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他们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九、预案演练

各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应急救援联络

运政96520

公安110、122

消防119

医院120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XX区教育局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

四、工作内容

1、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2、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对自行车、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要求有专人进行管理,集中停放,配备灭火器,增加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视频监控盲区监控探头的覆盖。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我校通过黑板报、电子屏、校园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火灾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夯实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职责机制。

2、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及时总结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每月月底前以安全月报表形式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7

1、适用范围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伤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处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8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老师

二、学生交通安全应对措施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发生事故当班教师立即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到安全地段,并迅速将信息上报学校,由学校及时上报乡中心校领导。

3、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进行抢救,及时报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故处理工作。

三、职责:

1、发生事故。带队领导、老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负责及时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2、责任老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3、责任老师要及时维持好学生秩序,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拉好警戒线,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和处理。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9

1、开展自救: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2、现场救援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响应终止的指令。车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篇3)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在蚌埠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发生区域、性质、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所需动用的资源,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高效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的反应效能和水平。

2.风险分析

蚌埠市行政辖区内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过境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碱、柴油等。硫酸与水混合时,会放出大量热能,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放出易燃的氢气,可能引发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胁工作人员的健康。液碱有极强腐蚀性,皮肤触及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柴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辖区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如实申报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严格落实水上危险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3.应急指挥体系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相关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和各县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负责人组成。

3.1.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协调、调动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资源和设施,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医疗、环保、水利等)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评估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对策;

(6)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信息发布内容;

(7)当事故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时,及时通报周边的市(区)政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危险品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①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控制、清除水上危险物及污染物,打捞清障;

(4)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应迅速向环保、水利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取水,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采取防控措施;

(6)在险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履行救援职责;

(2)接局应急指挥部命令,派出人员、海巡艇等执行救援任务;

(3)承担救援行动,将受伤、落水人员和物资等运送到安全地带,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4)执行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防止无关船只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水域;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及时调配车辆,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协调组织运输企业调运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转运保障;

(3)指导县运输管理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局属运输企业:

(1)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适宜车辆和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指挥部各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3.2.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局应急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水上危险品事故24小时接警值班,接收、处理上级和公安、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预警工作;

(2)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有关信息;

(3)组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抢险打捞、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

(4)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属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局应急指挥部审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①综合协调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与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联系,确保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时及时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运输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专家咨询组、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向下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达和告知工作;

(6)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总结评估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1)对水上危险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水上危险品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2.3现场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水上危险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特点组成临时应急救援行动组;

(3)协调、组织各应急救援行动组的救援行动;

(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保障;

(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调、组织事故船舶或船东的应急救援行动;

(7)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录;

(8)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化工、环境、气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预警、预防机制

4.1预警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3预警监测

4.3.1监测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电话如下: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水上巡航工作,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收集其他水上执法机构转来的水上报警信息。

4.4信息核实与处理

①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4)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

②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进行分析。

③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最新情况。

4.5险情评估

①局应急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②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据初步评估,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4.6预警措施

(1)通过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广播、通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拨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遇险求救电话报警求救,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等。

5.2事故分级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危险品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I级),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Ⅱ级),较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Ⅲ级),一般水上危险品事故(Ⅳ级)。见表5-1(略)。

5.3事故上报

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5-2(略)。

5.4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Ⅳ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Ⅲ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

(3)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由局应急指挥部上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下开展工作。

5.4.1Ⅳ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Ⅳ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随时应对事故升级后的响应行动;

(2)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应急和救援行动;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调派人员和物资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支持和协助;

(4)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2Ⅲ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及时向蚌埠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3Ⅰ、Ⅱ级响应

接到上级指挥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Ⅰ级或Ⅱ级响应指令。

(1)立即召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各应急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6.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需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现场指挥机构应查明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拟定相关处置方法和安全防护事项;

(3)应急抢救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4)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需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需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5)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必须经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权。

8.应急解除与后期处置

8.1应急解除

接到局指挥部下达的响应终止指令后,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8.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调查、鉴定与评估,对水上危险品事故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总结评估组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报告;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长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作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9.应急保障

9.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联络方式和分布情况以及应急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自身应急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

9.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交通工具应急征用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及危险品的转移、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9.3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

10.应急管理

10.1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危险品特性及应急处置知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对水上危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10.2培训与演练

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危险品专业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危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联动单位和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的实战应对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中。

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修订1次。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备案;

(2)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押运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1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车辆使用频繁,分布较广,现场作业环境和驾驶人员个体存在差异,车辆的新旧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比较复杂,可能造成的车辆伤害各不相同。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造成车辆伤害:

1)车辆驾驶员因违章操作、酒后驾车等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生故障;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减少对人体的伤害为最基本原则。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所在单位(项目或部门)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层层落实执行;

3)定期分析车辆安全状况,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运行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4)乘车人应对驾驶员违反交通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

5)非专职驾驶人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定期组织驾驶员对交通法规进行学习,并通过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员,将人为因素引发的车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大客车在出发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检查,确认。

4.2预警行动

1)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体系,组织车辆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等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起重机械的潜在危险,使隐患得到整改和处理。

2)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机械已有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带病上路。

5、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进行事故分级,并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事故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时,由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6.2响应程序

1)Ⅰ级响应程序

当事故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由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事故单位将事故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四川省安监局、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

当事故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打开车辆示款灯;

(2)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发生;

(3)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避让到右侧路肩或紧急停车道内;

(4)向当地交通警察报告事故发生的实际地点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待救援;

(5)向本单位负责人和保险公司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安排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6)现场发现有人员伤亡时,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直到医护人员到达;

(7)在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

(3)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

(5)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6)机动车辆起火后,现场无法控制,应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