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应急预案(收藏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2
一、预案编制目的与范围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面对如洪涝、干旱、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农业生产能够迅速应对并恢复正常运转。预案的范围应覆盖各类可能威胁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同时也应考虑疫病、有害生物等农业生产中的非自然灾害。
二、建立预案编写团队
为了编写完备有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需要建立专门的预案编写团队。该团队应包括农业专家、应急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多个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将负责预案的调研、分析和撰写工作。
三、风险评估与分析
预案编写团队需要通过收集历史灾害数据、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评估和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从而为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提供依据。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
预案应详细规定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灾害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应急指挥、资源调配、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等环节。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应对灾害。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
预案中应明确应急资源的储备和调配方案,包括人员、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安排。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所需资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制定沟通与协调机制
预案应建立明确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应对过程中能够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同时,还应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信息和救援进展,稳定社会情绪。
七、制定培训与演练计划
为提高应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预案应制定定期的培训与演练计划。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应急人员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应急技能,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3
为规范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机构和人员,预案突出落实救且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应急反应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镇灾情临时成立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财政:紧急提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拨付。
安办:负责修复中断的道桥交通安全和救灾打涝;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
镇建: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农业林业: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赋予的救助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类型分别由承担主要自然灾害救助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
必要时可以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4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5.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供电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派出所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重要部位和重点企业加强保卫。
8.经济与社会事务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9.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抢险与工程抢险
镇武装部迅速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
卫生院、畜牧站在灾后2小时内建立起伤员、家畜救治网络,迅速组织本镇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必要时请上级对口支援。灾情发生12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组织调运食品(饮水)、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灾后3小时内,食品供应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馒头、方便面、饼干等)、部分副食(纯净水、矿泉水等)标准供应灾民。保证布匹、煤炭、铁丝、木材等物资供应;负责救灾车辆及油料供应。
4.通讯保障
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恢复被毁的通讯设施。
5.电力保障
与电力部门联系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配电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6.灾民安置
灾情发生2小时内,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救援人员一起抢救遇险群众、转移和安置灾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待、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自救,救护伤员;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灾情报送和发布
(1)灾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灾情发生的时间、时段、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受灾人数、成灾人数、被困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无家可归人数、饮水困难人数、因灾伤病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缺粮人数、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数、需救济粮数量、需救济伤病人数、需衣被救济人数、道路、桥梁、企业等受灾情况。
(2)灾情报送。在灾情发生后,6小时内分别报市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灾情一时统计不准的,先报受灾种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大致情况,待查实后作详细书面报告。
(3)灾情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实施向社会公布。
8.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农作物以及各类应时蔬菜。组织毁坏沟渠和其他设施的抢修。
财政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国土办等负责组织、指导、帮助灾区进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个别或部分农户民房因灾倒塌的,原则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个院落房屋倒塌的,统一规划建房。
9.社会治安维护
武装部、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气象及水位监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作好测报。分析预测未来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和紧急求援的建议。
11.宣传报道
党政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宣传提纲和灾情统一报道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2、.其他紧急事项
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切实保障商场市场室内工程改造期间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应主要从火灾预防和火灾应急疏散、灭火救援等方面制定落实好相应的方案、预案等安全保障措施:
一、火灾预防
一是工程改造期间按照逐层施工、阶段进行,完成一处恢复一处方式进行;
二是施工期间保证未施工区域的消防栓、水喷淋、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对于施工区域停运的消防设施应有相应的灭火、防火分隔、报警和疏散等例如增加灭火器的数量和规格、关闭防火卷帘、设置临时照明和增加流动巡查人员等相应作为补充的手段和措施;
三是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非营业期间施工应加强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划定合理的施工范围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
四是营业期间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防火间距,保障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的完好有效;
五是非营业期间和非施工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熄灭火源火种;
六是营业期间应成立防火巡查、检查小织,负责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监视火情等任务,并保持营业期间不间断巡查检查工作状态;
七是非营业期间应成立值班、值更小组,负责发现排除火灾隐患、巡查监视火情和灭火等职责,并保持持续的.工作状态。
二、灭火应急疏散处理预案
(一)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并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二)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三)通讯联络保障程序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四)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三、建立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工程改造期间消防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二人(分别负责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根据预案,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各楼层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办公室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组织、引导、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6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
xxx(负责教学区物业)
xx(负责家属区物业)
xx(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xx(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xx(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xx(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xx(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xx(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xx
成员及联系方式:xx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xx
第一梯队:xx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xx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xx;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xx。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xx;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xx。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市商务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xx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林场(所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市里的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成员有:经科贸委、计统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经科贸委。
2、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责任: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经科贸委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与进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计统局和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和食盐销售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按市里的要求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合理费用及时拔付。
农委和畜牧局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应急农产品、畜产品的供应,并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建康的事件和医疗救治,并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
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和检测,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领域的生活必需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生活必需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强制性认证、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及棉花、毛、蚕丝、麻类纤维等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信息监测
经科贸委(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实施信息报送制度,检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经科贸委(商务局)确定。物价部门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2、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定及预警发布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粮食、食用油、食盐的应急工作,由计统局、粮食局会同经科贸委(商务局)等部门按照《xx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商务局通报。
启动1级响应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启动Ⅰ级响应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通报和公布。
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区的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8、依法征用
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商务主管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商务局。
六、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应建立与本地区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2、资金保障
对于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拔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财政合理补助。
3、治安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8
为保障本街道与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实施环卫保洁市场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对交接过渡期可能出现的环卫工人大量流失、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塌班等突发事件,确保环卫工作不出现大的波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环卫市场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卫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准备工作时间:20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在过渡交接中出现突发状况随时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工作方案
(一)准备措施
1、各社区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工作方案。工作开始后,街道环卫所和各应急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街道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成立80人街道应急普扫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1),负责准备8条主干道(包括华林路、湖东路、八一七路、鼓东路、尚宾路、鼓屏路、五显巷、庆城路)普扫作业,张小珍担任普扫队队长,队员由环卫所、各社区卫生主任、卫生委员及社区保洁员(社区卫生主任负责本社区保洁员召集)部分城管中队人员(每日安排5人)。
(2)各社区成立应急保洁小分队,以街道班子包会领导兼任队长,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各办包会干部及所包会的社区干部组成,负责次干道、街巷保洁。(具体保洁路段名单见附表2)
(3)区环卫处支援五四路、井大路两条主干道的应急保洁工作,并负责街道垃圾的清理、运输工作。
2、要求环卫所、各社区做好环卫工人思想稳定工作,密切掌握思想动态,详细解释市场化后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甚至会有所提高,以增强环卫工人留下工作的意愿,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失。
3、环卫所和各社区立即对本街道、本社区目前在岗的环卫工人、保洁员重新摸底造册,住址、联系方式等逐一摸清备案。街道现有环卫工人的安全稳定工作,由街道环卫所人员实施包片负责制。(具体联系包路段名单见附表3)
4、环卫所负责准备应急清扫保洁工具,扫把80把,滑铲10把,簸箕10个;六个社区各准备扫把20把,滑铲5把,簸箕5个;城管中队安排一辆执法车做为保洁应急车辆。
5、环卫所密切与企业对接工作,配合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做好从外地抽调50名工人的应急准备,确保在第一时间能迅速开工作业。
6、街道民政办负责由民政避难所借用50副床架,用于企业外地抽调环卫工人暂时住宿。
(二)应对措施
市场化试点工作开始后,如发生环卫工人大面积流失等突发事件要求做到:
1、街道、社区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环卫所负责本街道8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小街巷、小区保洁,按照“路段包干制”的方式开展道路普扫保洁作业。街道在区环卫处的.支持下做好财力、物力上的准备。
2、要做好辞职、离岗环卫工人安抚劝导工作,尽力挽留。无法挽留的,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连锁反应和纠纷。
3、迅速协调区环卫部门,帮助企业从外地抽调或就地招聘环卫保洁人员。
4、街道、各社区要针对环卫工人流失可能导致的道路保洁质量下降,居民投诉增多的情况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并适时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志愿者上路进行文明劝导,减轻环卫保洁压力。
5、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应对和惩治可能出现的恶意破坏垃圾车、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行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或集体上访事件。
工作要求
1、环卫所、各社区要密切注意环卫工人动态,及时掌握各类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2、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小组成员、各社区要认真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尤其是辖区主次干道、敏感区域道路保洁。
3、街镇环卫所负责人和路段管理员应尽快熟悉“包干路段”,以便随时展开保洁工作。
4、各社区应全面做好小街巷、支巷保洁工作。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南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台风、风雹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涉及动植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的,按相关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和“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协同应对、快速处置。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市农业局是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农业局设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市场与涉外处、粮油作物处、经济作物处、市畜牧兽医局、市粮油站、市经作站、市植保植检站、市种子管理局、市农机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业渔政局、市农业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粮油作物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2.2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抗灾救灾职责
统一指挥领导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响应;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3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视灾情适时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农业自然灾害信息,视灾害发生程度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是否启动、解除应急响应;研究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监督管理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疫苗、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4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职责
汇总、核查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会议,安排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务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收集、核查灾情,报告灾情动态,做好与民政、水务、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灾情会商沟通工作;了解和督导各县(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2.5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及车辆保障等有关工作,协调涉及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抗灾救灾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处: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科技教育处: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农业环境恢复工作。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发布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开展灾后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
市场与涉外处:调度、收集、反映重大自然灾害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的影响,发布供求信息,开展产销对接,组织协调灾后鲜活农产品的流通、市场供应。
粮油作物处:承办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调度、收集、核查、反映种植业灾情;收集、汇总、反映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在内的农业综合灾情;负责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上报工作;牵头制定农业生产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核实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组织、指导粮油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经济作物处:调度、收集、核查、反映经济作物灾情,并及时报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组织、指导经济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结构调整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调度、收集、核查、反映畜禽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协调种畜禽、饲草料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组织、指导畜牧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市粮油站:制定灾后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方案,指导粮油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制定灾毁耕地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科学施肥。
市经作站:制定灾后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方案,指导经济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市植保植检站: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发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警报和防治信息,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市种子管理局: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市农机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督导各级农机部门协调做好农机具(含配件)及救灾用油的储备和供应,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灾后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负责灾后疫情的收集与报告,并提出灾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以及开展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指导;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灾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以及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参与灾后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并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市渔业渔政局:调度、收集、核查、反映渔业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灾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防疫措施,组织监测渔业水域环境,协调水产苗种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组织、指导渔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检查渔业船舶、渔港等设施的安全状况,指导监督县渔政机构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到来前,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提醒信息,督促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管理机构)做好渔场回港或避风安排,协助灾区渔民转移;组织、指导因灾损毁的渔港、渔船等生产设施的修复工作。
市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防灾减灾新闻宣传等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水务局、市水文局、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水情、汛情信息,各县(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市农业局与市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市农业局与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情信息调度系统;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农业厅,并同时向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报告。
3.3.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每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发布
市农业局配合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减灾委员会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5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3.5.1收到气象、水务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3.5.2收到台风即将登陆并有可能影响我市的信息。
3.5.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5.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3.6预防控制
3.6.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各级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6.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6.5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防护。台风、风雹、洪涝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通知渔船进港避风;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及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熏烟、喷施药剂以及灌溉等相应防范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应急响应。
4.1一级应急响应(Ⅰ级)
4.1.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县区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县区耕地面积的40%以上,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
(2)某一个县区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面积的50%以上,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会商灾情、部署生产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参加。视情况,邀请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到会指导。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2)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3小时内到岗。
(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灾情调度和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实行日报告制,及时将灾情报告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灾情。
(4)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5)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请求省农业厅、市政府紧急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2二级应急响应(Ⅱ级)
4.2.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县区的区域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县区耕地面积的30%以上,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一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的,按一级响应执行。
(2)某一个县区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面积的40%-50%,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5-20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1)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会商灾情、部署生产救灾工作。
(2)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办公室立即运转,并视情况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办公。
(3)加强灾情调度,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实行日报告制,及时将灾情报告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灾情。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5)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请求省农业厅、市政府及时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必要时动用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3三级应急响应(III级)
4.3.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县区的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县区耕地面积的20%以上,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的,按较高一级的响应执行。
(2)某一个县区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面积的30%-40%,且受灾面积达到10-15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1)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部分涉灾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商灾情、部署生产救灾工作。
(2)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办公室开始运转。
(3)要求受灾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调度、核查、上报灾情。及时汇总灾情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农业厅有关部门报告。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帮助灾区制定恢复生产指导性意见。
(5)争取省农业厅、市政府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
4.4四级应急响应(IV级)
4.4.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县区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面积的10%以上,且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一级或二级或三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的,按较高一级的响应执行。
(2)某一个县区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耕地面积的20%-30%,且受灾面积达到5-10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涉灾行业部门会商灾情,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将核实的灾情报告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农业厅有关部门。
4.5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向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农业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开展抗旱、排涝、抗灾抢险作业,抢修损毁耕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组织开展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灾害影响、受灾程度和行业特点,制定完善农业生产恢复方案,组织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督促、帮助、指导受灾的畜禽、水产养殖户加强灾后生产管理,及时补栏、补苗。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程序向财政提出争取相应预算资金。
6.2物资保障
在农业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障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工作)机构应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和“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工作)机构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6.6车辆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助紧急调用安排有关车辆,用于满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需要。
6.7应急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畜禽养殖应急预案 篇10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宣城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旌德县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风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农业信息股、项目办、财务室等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
2.2.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6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7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8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产救灾工作。
2.4.1委农业信息股: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2委财务室和项目办: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3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4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预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