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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4-05-24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集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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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1

近年来,__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1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4.66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2.8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着力解决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在司法活动中认真遵循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优先原则,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对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住房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和引起纠纷原因的责任承担划分上,充分考虑妇女儿童所处的弱势地位和对儿童的健康成长给予足够的重视,坚决依法给予保护。近五年来,成功调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纠纷案、妇女毁容案、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案件5970件。__年3月,崆峒区柳湖乡八里村老年妇女李芝洲被继子赶出家门,市、区妇联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手段为李芝洲追回占用的征地补偿款1。1万元,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崆峒区白水镇妇女朱小玲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离家出走,被人诱骗囚禁5年后逃回娘家,市、区妇联闻讯后,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其母女三人解决了户口及最低生活保障,住上了廉租房。__年末,__县妇联受理__某离婚居住权受侵害一案。__某,女,57岁,__县__镇__社区东园居民小组居民。__年离婚后,外出打工,未将户口迁出。__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她回到原地,但居委会不承认她为该居委会居民,不划拨宅基地,致使她无处栖身。她多次找居委会班子,但因意见不统一未能落实。县妇联受理此案后,多次为她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她妥善解决。县妇联工作人员在入村调查、了解情况并核实后,与民政部门、土管部门多次协调,要求__某享受该居委会居民的合法平等权益,希望镇政府出面解决。最终,居委会委同意为__某划拨宅基地一处,县民政局救助2万元,县妇联救助4600元,帮助她盖起了新房。此案在今年妇联系统维权维稳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中,被全国妇联评为三等奖。

尽管我们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办理难度较大。由于弱势群体大多数生活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他们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在遭强奸或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大多选择沉默,不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调查取证困难,加大了办理难度。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妇联经费紧张,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拿不出专项工作经费,因此,捉襟见肘的法律援助经费与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矛盾凸现,使许多应该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站为妇女维权的阵地作用,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正常运转。继续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为符合受援条件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要为弱势、贫困妇女减免诉讼费用,使她们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2、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为了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要将在工、青、妇、团、残等社团组织和法律院(系)等其它组织中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培训计划,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整体素质。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在偏远的村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偏远山区、农村的群众树立维权意识,让经济困难的群众在面临法律问题时懂得申请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加强,也有利于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2

一、志愿者值班需要具备如下知识:

1、法律方面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懂得,不仅指对法律的了解状况,还包括你要援助的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

2、作为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仅凭着满腔热情和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这个职业的良知和责任心。

3、因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不仅是贫困群体,也是低素质群体,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教育,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大多数都有着冤屈急切地想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诉说,但是他们并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也更不懂得说话的方法,所以在反映情况时经常言语激烈。当面对这些法律援助的对象时,更要有耐心。

二、值班工作经验

由于条件有限,目前没有实质工作经验。

三、值班经验教训

法律援助的低有偿性与法律服务的高收入性造成行业认知上的差异,宣传力度不足。建议通过雷锋日、12月4日的普法日做简单的户外活动,推广法援中心,宣传法援的知名度与无偿服务性。

四、法援内部建设以及拓展案源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真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五、注意事项

我发现志愿者们在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对这项工作了解很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个窗口,在工作中如果有偏差就会有损形象。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志愿者们最好在选择做志愿者之前先对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六、对指导老师建议

社会认可度的第一来源就是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的是贴心的关怀,是耐心细致的服务,那么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一定心存感恩,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一定是正面的、积极的。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3

一、进展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及15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律援助继续纳入20xx年民生工程之一的扶贫解困工程的分项之中。今年我局的民生工程指标任务为实现提供法律援助1300人次,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为切实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效果,县司法局制定了《20xx年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和具体落实。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和具体落实。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其中民事案件52件,刑事案件20件。办理咨询案件687件,来访70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1个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在建设中,办公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

民事案件涉及5类案型,分别是交通事故纠纷27件、给付劳动报酬3件、工伤4件、请求给付赡养费8件,其它10件,。刑事案件均为指定辩护,县法院指定9件、县公安局指定6件、县检察院指定5件;涉及未成年人18人次;其中寻衅滋事3件、盗窃罪11件、故意伤害4件、抢劫罪2件。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灾后重建工作的深入,人民群众忙于灾后重建,法律援助诉求没有明显增加,因为乡镇事务繁琐,基层司法干警一人做着多人的工作,没有及时把案件录入系统,由于中心被抽调参与重建安置人员较多,法律援助在后期阶段可能会面临人手较紧。

三、下一步工作

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指标,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积极地服务灾后重建工作,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完成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进一步做好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和维护。积极与乡政府合作,加快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4

20**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一、完成工作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实施好这一民心工程,让弱势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受援人数较上年增加14%。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3件,办理刑事指定辩护案件5件,民事案件88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47件,民事非诉讼案件41件,接待各类群众咨询132人次,同比增长率为46%。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平均为5件,高于2件的标准要求。

2、认真落实三个纳入要求,切实把法律援助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123**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认真接待来电来访,对咨询事项做到有记录,对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做到有登记,严格审查法律援助事项,正确使用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做好了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信息的录入。

3、切实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积极拓宽了基层法律援助服务业务,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范围,程序等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受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的场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推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为困难群众就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5月份在某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口计生局工作站,把全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城镇低保计生困难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把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做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农民工申请维护其侵害合法权益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从中简化程序,快速指派,快速办理。持老年证,残疾证、低保证及农村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户光荣证的视为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人不再向民政部门开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对全区28个工作站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作到工作有安排、有总结,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使办案合格率达到100%,没有发现错、假现象。

5、认真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现材料全部申报市局待审查。

6、利用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援助知识,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5000份分发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结合普法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导致法律援助业务量还是不多,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2、业务工作亟需加强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的援助案件,卷宗材料过于简单,缺失较多,质量普遍不高。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加强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职业技能,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方式,树立和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提高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行业内形成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扶贫助弱,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荣的良好职业风尚。

2、加大办案力度,提高非诉讼办案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调解的方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非诉讼方式案结事了。

3、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鼓励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和激励机制。可以采取律师分片定期下基层、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信誉。一些非诉讼调解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更多地指派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

4、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流动人员较集中的建筑工地,酒店服务行业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借助媒体建立专栏、专题、网页等长效宣传机制,实施多方位、高频率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某某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年*月**日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2020年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省法律援助中心 党建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十三五规划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5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及现状

农民工是活跃在我国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农忙时他们在家务农,农闲时他们到城市务工,主要从事建筑、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作。由于他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工作地周围的社交较少等原因,其权益往往较易受到侵害,其中尤以应得薪酬被拖欠和涉工伤权益被侵害为多。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维权通道不畅,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和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甚至压根没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这就导致有的人选择吃哑巴亏,有的人则运用一些非理性手段,如非法上访、围堵政府、私力暴力等进行维权,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甚至还引发刑事案件。

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坚实的后盾,权利的救济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农民工因其权益的特殊、地位的弱势,再加上纠纷的金额相对较少,诉讼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请不起律师,故很多情况下他们就不会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因此,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法律援助手段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使他们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都比较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一些地区甚至专门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设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一些地方司法机构把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用制度提高律所和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明确把各级政府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责任上升为法律的义务[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提供适量的财政支持,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关研究显示,2018年全国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人均不到1元,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甚至与某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援助人均经费也处于较低水平。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援助工作数量达不到应当援助的要求以及接受援助的案件援助有效性缺失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农民工法律援助最终流于形式。

(二)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使得农民工维权周期长、成本高

农民工维权主要集中在欠薪、工伤赔偿等方面。《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提起诉讼。其立法的本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在不增加劳动者成本的前提下,方便快捷地解决劳动纠纷。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这一规定却被某些用人单位用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处理时间,或者采用消极对抗的方式不配合调解。由于其行为并没有违反有关劳动的法律和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手段,致使很多仲裁环节名存实亡,徒增纠纷解决时间,进而增加法律援助的成本。

(三)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影响严重阻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有的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和财政收入方面的考虑,唯恐一旦处理了相关单位会影响本地区后续的招商引资,所以在处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劳动纠纷时往往会发生袒护用人单位的行为。还有的在处理农民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与当地用人单位劳动纠纷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或者不予受理。此外,一些法律援助机构还以经费短缺、人手不足、金额较小达不到立案标准为借口设置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障碍,以致出现许多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得不到受理等。

(四)农民工法律素质低、用人单位不配合使得法律援助工作效果不佳

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平时不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很多人在外出务工时不知道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即使签署了合同也对其中的不利条款缺乏警惕,很多人在与用人单位没有书面合同或公平合同的情况下接受用工条件,从而导致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难度增加。如很多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后由于缺乏规范的用工合同,劳动者证明不了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在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后百般推脱,想尽一切办法撇清责任,审理时拒不提供单位保留的签到表、工作任务安排等证据,甚至故意销毁证据,使得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维权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而出现不利后果;许多农民工来自较远地区,在劳动地没有亲友,一旦出现劳动事故,他们的工友或证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害怕用人单位事后打击报复而不愿或不敢作证。

上述种种原因使得法律援助工作很难顺利开展,甚至许多案件由于农民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连立案都很困难。

三、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

(一)优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环境,降低其法律援助门槛

多数农民工经济条件较差,他们往往认为打官司是一件花钱未必讨好的事情。再加上许多欠薪标的额较低(据调查,农民工所涉案件中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在80%左右),而一般的律师法律服务费用均在5000元以上,这就使得农民工在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由于无法承担较高的费用而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此时,法律援助就成为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根稻草。法律援助可以使农民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不用承担任何经济成本,这对那些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农民工来说是实现维权的唯一途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地的法律援助都有不同程度的门槛要求,最基本的如案件申请审批时要求申请者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等。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存在很大难度,首先是他们必须往返于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这样不仅延误了时间,而且对于外地农民工来说往返的交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甚至两地距离比较远的农民工往返费用差不多够得上请律师的费用了。加之有些流出地基层组织不愿承担证明义务而不积极配合,用种种借口拒绝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导致有的农民工无法得到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各地建立相关制度落实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很有必要。另外,对发生的农民工聚众讨薪等紧急事件要特事特办,可以先安排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然后再报备审批。

(二)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供给,提升法律援助补助水平

农民工维权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客观上存在办案成本较高的情况,即使申请的法律援助得到批准,每个案件的办案补贴也只有一千余元,有的地区甚至只有几百元,根本不足以补偿律师正常的办案费用,因而经常出现律师在办理这类法律援助案子时还个人贴钱的情况,影响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子的积极性。不少律师不愿意承接或者即使被动承接法律援助案子而不尽心办案、应付差事,使得法律援助的效果难于实现。因此,为了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成效,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各地政府应保障经费供给,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提高律师在特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的补贴标准,并且其办案补贴和工作经费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使律师在从事法律援助时可以安心放心尽心。

(三)大力开展“三高四零”活动,提升服务质量

“三高”指的是工作高能力、诉讼高质量、服务高标准。第一是工作高能力。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法律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高。第二是诉讼高质量。加强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按照上级制定的案件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和标准化归档案卷检查,切实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第三是服务高标准。有机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和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五支队伍,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部门各类人员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法律援助中紧紧抓住领导关心、群众关注、关乎民生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零”即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距、对象零投诉。一是办案零收费。严格执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中法律援助的无偿原则,坚决杜绝有偿办案,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坚强基石。二是服务零距离。凡是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和侵权案件,均不需进行农民工经济状况审查,不人为设立门槛,确保农民工能够顺利接受法律援助;各地148服务热线节假日必须照常值班。三是质量零差距。制定合理可行的办案流程,加强质量检查测评,及时征询接受法律援助农民工的意见反馈。四是对象零投诉。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行为,设置监督栏,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法律援助合法办案、尽职尽责。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推进劳动合同格式的标准化及政府备案,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建立工伤事故赔偿专用资金等管理机制,落实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定惩罚措施,增加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的违法成本,增加农民工维权的便利性和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四)对用人单位进行普法教育,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通道

政府应组织相关法律从业人员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进行普法教育,要求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并知晓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需要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第一,开展“法律九进”活动,要把开展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之际,开展专题法制宣传。

第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针对区域性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以及农民工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民工普法教育的新思路、新做法,将法制宣传融入农民工的职业和技术培训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第三,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各地区外出务工党员流动支部的法律援助网络,沟通信息,把工作重心前移。

第四,编印与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关的法律知识小册子,将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援助站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印在小册子中,免费发放给农民工,提高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他们的维权能力,畅通其求助渠道。

第五,与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报道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六,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配置,优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结构,通过政府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在信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人民法院等机构成立工作站,派驻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到工作站值班,现场解答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发放联系卡,让农名工遇到纠纷时可以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四、结束语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旨在保障弱者的权益,农民工为我国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对象。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缓解和疏导农民工困难和压力的同时,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6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年中工作总结及第二期法律援助视频终端业务培训。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7

20xx年,xxx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三个更加注重、三个务必抓好”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确保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20xx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95件,受援人1542人,挽回经济损失1580多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7850人次,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抓好“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

“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是一项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活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困难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于3月上旬组织召开了三大行动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三大活动方案。同时,市司法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方案》,并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起全市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法律援助培训班,各县(区、管理区)司法局和当地组织部也先后联合举办了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法律援助培训班,全市共培训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1310人次,积极延伸便民法律援助服务面,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困难群众服务。

二、正式开通运行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安排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专职人员值班,为来电群众解答各种法律疑难问题,全年全市通过“12348”专线解答咨询或听取语音服务达3104人次。

三、深入推进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

启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信息化管理系统工作,在硬件方面争取办公设施达到信息化办公的要求,人员配备方面尽量实行固定,及时地对援助案件和咨询事项进行整理录入,运行率达到100%。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20xx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条例》大型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司法行政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日子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在活动中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法律援助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同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与相关媒体部门保持通畅的信息渠道,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新闻媒体多次刊登(播出)我市法律援助成功案例和工作业绩。据统计,年内全市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82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6200份,接受群众咨询5300多人次,出版宣传展板108期,在各种报刊刊登文章13篇,电视台电台播出9次,网络刊登39篇。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业务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更好地完成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任务。3月x日,市司法局举办了《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中心主任对新修订的xxx《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讲解,并在培训班上就“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的工作对县(区、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部署、指导。年内,全市共举办了法律援助培训班共计54期,培训人数280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8

通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发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浅谈一下笔者的粗略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据,以致在發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要对其加大普法宣传,使其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

2.援助后,执行难。有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时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但审理后判决书未下达前,要求农民工交纳诉讼费,如逾期不交,人民法院不予下达判决书,以致于这类案件无法进入到执行环节,无法实现诉讼目的。建议人民法院将司法救济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要是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在此类案件执行完结时,按规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3.法律援助成本高于诉讼标的。有的农民工因用工企业欠其数百元的工资,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而法律援助机构给承办律师的办案补贴往往还高于农民工索要的工资数额。在这方面,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具体的办法,帮助其代写诉状,帮助其立案,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让当事人自己去打这类官司,使其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法律援助成本。

4.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多发于建筑领域,如拖欠工资和工伤处理。其根本原因在于该领域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真正干了活的农民工因无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法讨要自己的工资。建议建筑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对该域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5.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不健全。亟需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解决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理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思路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要把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把加强农民工工作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从源头上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1.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重点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紧紧抓住农民工培训、就业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

2.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效果

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与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是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要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策划开展符合新生代农民工需求和特点的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渠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公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信息,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加强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等便民服务方式;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伤维权等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在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建立有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覆盖范围。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要大力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履行职责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9

一年的工作一定让你收获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赶快写一份工作总结为一年的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吧,今天职场小编整理的最新有关法律援助的精选工作总结范文三篇,提供参考,快来看看吧。

法律援助的精选工作总结

这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08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08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20**年10月26日,在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游园会中,共那外院会员35人。并在当天举办的校社团风采大赛的决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08级刘雪同学以一曲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最终法律援助中心获得XX师范大学社团风采大赛优秀奖。

20**年11月15日法学院06级,07级32名同学在XX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组织下,来到了XX市XX区马栏社区。本次法学院同学进社区主要是为了协助马栏街道进行国家第二次经济普查,并且与社区长期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给群众带去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XX市XX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年12月4日,XX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XX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XX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XX市XX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XX师范大学法法学院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XX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法律援助的精选工作总结

20xx年,我委以落实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要求推进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保证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突出普法教育应用效果考评,促进学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建设。现将我委全年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由分管领导主抓,把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

二、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1、落实普法工作经费。安排了普法工作经费,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依法治企的意识与能力,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配备了相应的照相机等宣传工具,设置板报宣传阵地。

三、认真开展普法工作

1、为营造全委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开设了普法宣传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积极订阅普法教材,发放给干部职工学习,以丰富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并全部考试合格。

2、建立了专门的普法档案,便于普法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普法档案建设。

3、我们还明确由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常年检查督促,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四、依法行政

1、积极健全和完善风部管理制度。年内制定了党委工作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10多个内部管理制度。

2、委领导到科室负责人都能带领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强化民主决策,一是班子集体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健全和落实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并按规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全年无职工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当前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等待提高。

二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三是考核力度不强。四是普法宣传经费保障不足。五是普法形式比较单一。

六、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化普法工作的保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是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五是注重法制精神的培养。六是创新干部学法用法形式。

普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我委将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式下的普法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和谐国企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援助的精选工作总结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00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xx日报》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xx日报》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五)探索进取,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一是扩大案件受理范围,由过去的刑事辩护、工伤事故代理发展到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抚养纠纷等全方位的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多种制度。三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办案、办好案,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四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名援助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20xx年工作重点与近期规划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10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法律援助形式,精准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6月23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6件;受理法律帮助案件72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527件。

一、提升援助便捷圈,服务感更速度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购置身份证读卡器,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平台,对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核查,通过数据共享实施在线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第一时间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人信息认证。推行法律援助申请“承诺制”“容缺受理”“网上办”“掌上办”,打破时间限制,实现7X24小时无间隔服务。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接待窗口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待,第一时间为来电、来访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6月23日为止,共解答咨询1527件,其中法律服务热线接通率100%,满意率97。62%,符合考核相关要求。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建立“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法律援助审批新模式,实现法律援助“从最多跑一次”到“最多跑一地”的转变。铺设“零距离”服务路径,根据考核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完善县、镇乡法律援助网络,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实现群众便捷服务就近跑,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进一步实现便民目标。

二、打造援助服务圈,幸福感更持续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护航困难群体。今年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6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2件,涉及一件群体案件142农民工讨薪案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7件,未成年人71件。

撑起农民工维权保护伞。以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贯彻主线,积极做好春运期间农民工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造冬日暖阳无欠薪。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优先做好农民工讨薪类案件,全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使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快速的有效处理。中心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咨询案件4件。

开启妇女维权直通车。以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多方位保障妇女、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妇联工作站的作用,做到妇女维权案件繁简分流,因势利导。每周三安排专职法律人员为妇女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文书等亲情化法律服务,引导妇女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搭建未成年人维权避风港。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中心,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有力法律援助保障。中心以阵地为基石,结合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平阳县水头镇实验小学开展与你“童”行,法治护航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邀请律师开展“校园反欺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趣味游戏活动,游戏中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儿童相关的内容;向师生发放《民法典》、巜法律援助法》宣传折纸等形式进行,并为师生送上法治礼品。本次活动让学生寓教于乐,提升广大师生法律意识,为我县友好儿童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完善援助功能圈,获得感更充实

中心有序安排律师轮流每周一至周五至检察院值班。与检察院强化协作,完善配套工作措施,特别是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同时,中心要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录入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同一平台,实现电子化查询管理、常态化检查评估,督促值班律师提升服务质量。今年截止到6月份,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729人次。

四、建立援助监督圈,守护感更坚固

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情况“色彩档案”。对全县所有援助律师的法律咨询质量、法律援助质量等进行分类,通过绿、蓝、红“三色”管理,提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质量。运用浙江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开展“一案一评”,全面了解援助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实行与其他县市区交叉互评,通报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通报承办人员,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指引,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办案质量。中心根据评估结果根据平阳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平财行〔20xx〕52号】文件发放补贴。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通过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派人参加旁听,了解律师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庭前准备、庭辨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确保让受援人在每一件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xx年中心共指派评估案件59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案件质量。对法律援助办案团队进行优胜劣汰,组建新一届法律援助办案团队,强化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一案一评、一案一核、一案一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优良率,让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开展援助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将主题专项宣传与参与社会服务宣传相结合,将网络渠道宣传与社会实践宣传相结合。深入社区,进行摆摊式普法,突出做好法律援助法工作宣传。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11

县司法局关于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xx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篇12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一、对标全国一流,完成法律援助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三、肩扛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四、落实司改任务,积极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五、服务重点人群,做好"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