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66职场网 > 职场资料 > 导航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5-12-09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汇集十九篇)。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一、门卫务必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务必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务必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校园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状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务必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状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务必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务必有指定陪同人员,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校园报刊杂志。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1.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职责,认真做好传达保卫工作。

2.保安人员必须及时登记传呼(上课时一般不传呼学生,但需作好记录)。

3.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做好报刊、信件等邮件的收发工作。信件资料不得随便给人拆看,更不得遗失。

4.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师生上课时间一律不接待来客,学生家长给学生送生活、学习用品,应在登记后于课余时间由学生领进校内。对因事来访者则热情接待,及时传送,对拾破件、小商贩等人应拒之门外,不让进校。坚决禁止外人在校内喧哗、打鸟,影响教学工作。

5.学校大门除学生集体出操或进行其他活动外,一律不准出校门。

6.除学校运输等需要外,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内。

7.凡出校门的大宗、重要物件,应认真检查,必要时,应由当事人出示证明。

8.如遇有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及时向学校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报告。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保卫工作条例等规定,制订学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岗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志。

2.保安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准在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违者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3.安保人员定时检查学校的所有校舍设施、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隐患、火灾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学校。

4.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5.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

6.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由学校具体落实,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8.保安要文明执勤,对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学校财产损失、失窃,发生重大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按时交接班,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卫主任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传达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传达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卫主任解决。

13、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卫主任。

14、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为使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值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二、值班时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三、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内。

四、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主动下车,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五、校门口如发生事故,门卫人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六、上课时间学生一律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下课后门卫及时转告。

七、学校文件、信件、报刊杂志均有门卫签收分发。

八、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学校安全。

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十、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中学门卫劳动合同

一、合同概述
本合同为中学门卫劳动合同,由就业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商议和签订。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门卫的工作,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报酬和条件,保证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职责为中学门卫,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中学的秩序和安全,保证学生、教职工、家长在校内的安全。

2.乙方需做好校门的开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对于无关人员必须严格核实身份证,并且经过确认准许其进入。

3.乙方应认真巡逻,随时发现并制止学生、教职工违反校规的行为,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反映。

4.在学生放学后,乙方需要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学生全部安全离开校园。 在节假日,乙方需加强对学校外部的管控,确保在校内安全。

三、劳动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日上午7点到下午3点。

2.甲方应根据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的放学时间及节假日情况,灵活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并要求乙方严格按时上下班。

四、劳动报酬
1. 乙方每月的劳动报酬为2000元人民币,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7天。

2. 乙方的收入按月发放,并须提供完整收入核算凭证(含税收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项目),确保合法合规。

3.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如出现不正常的情况需要甲方协助解决,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工作任务。

五、劳动权益
1. 乙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有与其他员工一致的福利待遇及其他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乙方的工作业务和素质水平。

3.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如遇有意外伤害或疾病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准备相关的抢救、救治和医疗保险等服务。

六、商业秘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信息及门卫的安全管理细则、制度仅为乙方的工作所需,乙方应严格保密(包括不向外界透露、未经甲方授权不向其他人员提供有关信息)。

2.乙方因事业需要接触到的人员和信息应仅限于工作范围,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泄密或滥用。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本合同到期前,甲方及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八、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或以其他方式解除的,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2.因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或涉嫌违法犯罪,导致严重应为甲方财产安全和社会道德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详述了乙方在门卫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条件,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2.为降低事故风险,请注意修建好门卫岗亭、摆设好设备以及防护装置,以便于乙方更好地进行工作。

3.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签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分别由双方签名盖章,并在效力范围内保证执行。

甲方:中华中学(盖章)
乙方:张三(签名)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更好地执行工作,确保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纪律,服从学校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

二、努力学习,熟悉本质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保持工作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四、严禁体罚、打骂学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好外来人员的来客登记和车辆进出管理工作;

五、上课期间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入内,学生家长的接待按照来客登记程序进行。谢绝一切人员晚自习期间找人或来访,严禁学生家长给学生送食品,如因此而引起的食物事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保障全体师生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敢于

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如有突发事件或上级领导检查,立即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汇报;

七、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禁止社会闲散人员及

小商小贩入内;

八、无校长批准,禁止一切人员将公物带出校门。个

人物品要严格履行开包检查程序,一旦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对全校教职员工严格执行《上岗证》的检查工作,

并做到只认证不认人,对于没带上岗证的员工要如实记录在案;

十、严防学生及家长将零食带进学校;

十一、加强巡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十二、对工作严肃认真,善始善终,讲究工作方法和

效率;

十三、工作期间注重个人形象建设,创建文明窗口,

树立文明形象。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门卫(保安)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情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文明上岗,礼貌待人,保持门卫区的卫生,维护好门卫区的秩序。

2、增强责任心,凡携带物品进校门的人员,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门卫有权询问,凡携带物品出校须经校办室或总务处同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准出校门。

3、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围墙外出等行为。加强对师生的自行车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与保管。

4、严格掌握作息时间,准时开、锁校门,下午放学后要检查教室、办公室的灯火是否熄灭,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晚上要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保管好钥匙,严禁擅自将钥匙交与他人。

5、对校内的异常动态等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6、认真做好教职工考勤记载和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喧闹,如有强行入校或图谋不轨者,门卫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及执法部门汇报。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1、第二十一条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2、第五十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3、(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4、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5、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6、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7、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8、第二十七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9、《保安服务管理条列》是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而制定的条例。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10、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11、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12、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13、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4、二会巡逻观察值守,具备维护治安、见义勇为的能力;

15、八、严禁违规使用警械。

16、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17、(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18、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19、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20、(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21、要保管好长短棍、辣椒喷雾、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22、三、严禁在执勤中擅离职守,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23、(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24、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25、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26、(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27、一保安员上班时必须按照要求着装,保持个人卫生整洁干净,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二保安员上班时必须坚持文明执勤,优质服务的宗旨对进出人员与车辆一律经临湘迎送,接人待物要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三,严格控制人员与车辆进出,及时做好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严谨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护卫区域是严谨宝园上班时在岗上看书看报,听音乐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严禁上班时保安串岗脱岗,禁止在岗上与闲杂人员聊天的人员聊一港周围,一切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请示,汇报上级领导及保安员上班时必须24小时保持岗位卫生的清洁。

28、(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29、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30、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31、(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32、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3、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34、保安公司派驻大学的保安人员,应该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通常是实施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大学的保卫部或总务处,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监管,保安公司也会对保安人员进行监管。

35、(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36、(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37、(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8、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39、(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40、四会使用消防器材,具备排查火患、扑救初火的能力;

41、一会基本队列礼仪,具备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的能力;

42、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3、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44、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45、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馆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46、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48、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49、(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50、(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51、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52、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53、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4、(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5、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56、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57、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58、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9、五、严禁在执勤中喝酒和日常酗酒;

60、(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61、(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62、(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63、(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4、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65、六、严禁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66、二、严禁索要、接受客户钱物和酬金;

67、(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68、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9、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70、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7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72、(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73、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74、(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75、(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76、(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77、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78、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79、(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80、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1、第八章 法律责任

82、(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83、五会辨别诈骗类型,具备宣传防范、反诈劝说的能力;

84、七、严禁非法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

85、(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86、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87、第五章 保安服务

88、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投资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89、第四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90、(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91、(一)法人资格证明;

92、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3、(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94、(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95、(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96、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97、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98、(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99、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100、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101、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02、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103、第二十六条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04、的法律制度

105、第二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106、(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107、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08、(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109、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110、一般归保安公司(每个县都是这里派驻的)

111、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112、第四章 保安员

113、第九章 附则

114、(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115、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116、第七章 监督管理

117、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118、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119、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120、(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121、(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122、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23、四、严禁泄露客户内部机密;

124、(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125、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126、(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127、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128、(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129、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30、(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131、(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132、(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133、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134、(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135、(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136、第一章 总则

137、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138、(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139、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140、三会使用装备器械,具备快速反应、处突应急的能力;

141、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2、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143、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44、(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145、第四十五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6、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

147、(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148、一般都是两班制,每班12个小时,夜班与白班

149、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50、(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51、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152、(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153、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54、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155、(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156、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157、(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158、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159、保安十全十会

160、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61、六会观察人员特征,具备发现可疑、提供线索的能力;

162、保安一般是物业公司或者由学校保卫科管理。

163、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164、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65、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166、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67、第三十一条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68、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169、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170、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171、门卫五个一律内容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全面排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严防疫情向校园输入。

172、(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173、严禁刁难群众,打人,骂人,侮辱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174、(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175、(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176、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177、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78、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179、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180、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181、(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182、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183、(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184、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185、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86、应该归法制科管理。不过现在保安归保安公司管束。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中学门卫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中学门卫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中学门卫员工合法权益,确保校园环境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中学门卫劳动合同》。

一、甲方(雇主):xxx中学。

二、乙方(劳动者):

1.乙方:姓名,性别;

2.工作岗位:门卫。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为1年,自xx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四、薪酬待遇

1.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和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当地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并支付。

2.乙方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病假、婚假、生育假等。

五、工作内容

1.乙方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学大门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校门的检查,在校外及校门口维护校内秩序。

2.乙方需仔细检查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对来访人员要求身份证件验证,确保安全。

3.在确保校内安全、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需积极向校外人员宣传并维护学校形象,增强学校的社会形象。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5天,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2.乙方在对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可以加班,并根据国家劳动法法规享受相应加班工资和休息补偿。

七、劳动保护

1.甲方应确保乙方劳动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指导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3.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擅自离岗或停工。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违背良好职业道德,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改正违规行为,若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因病不能继续从事原有岗位工作,并经医院证明证明无法从事该岗位工作,可以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合同自签字生效。

甲方(雇主):xxx中学

乙方(劳动者):姓名、签字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甲方:XXC小学(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龄不超过60岁(出具身份证,并将复印件交德育处),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职责

1、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擅自离岗,不无故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每天中午12:00——13:30,晚18:30——次日凌晨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工作时间若需调整,双方共同协商。

3、必须做好每日值班记录,来客必须登记。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任何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除外)夜间不得停放在校园里。

4、每晚22:00关闭车库门,23:30关闭所有校门,从24:00开始,坚持每两小时在校园里巡查一次,并将巡查的情况登记在夜间巡逻登记本上,如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德育处或分管领导汇报。

5、值班期间不得睡觉,除巡查外,其他时间不得离开门房。若发现门房里报警器铃声响,应立即到网络中心查明情况,若有意外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关闭报警器电源。

6、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

7、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德育处做好突击检查,随叫随到。

8、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出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德育处处理。

五、待遇

1、工资实行包干,每月工资7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按月发放,不享受医疗和劳动保险。

2、节假日补助按教师的50%发放,每月享受20元的电话费补助,若甲方安排加班,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补助。

3、乙方若违反甲方规定的职责,发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10元。

4、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两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德育处及总务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章):

签约日期: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校园,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校园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校园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校园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校园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一、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二、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四、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物品出校。

五、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

六、校园内不准骑摩托车、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过夜。汽车、摩托车在校园内不准鸣号。

八、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九、校大门在晚20:00时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推荐文章

个体户劳动合同书范本热度:2022员工劳动合同热度:建筑劳动合同范本大全热度: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本热度:小型企业劳动合同范本热度: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校门开关时间按学校适时规定执行。

2、非开门时间,学生有特殊事情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登记;教学时间,无班主任、校长批准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门卫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来学校视查、检查的领导和小学办事教师进出校门,并作好登记。家长、住校教师客人及其他进入校园办事的人,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劝阻家长接送止步,不得进入校内。

5、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禁止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停放车辆、摆摊等。

6、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7、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8、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9、门卫室及室内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0、学校放学以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间巡视校园2次以上,检查教学楼、教师住宿楼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作好登记。

13、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4、接受学校领导对保卫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5、及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16、积极协助任课教师处理好校内或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作好记录。

17、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内设施、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用电设施、用水设施等开展认真的检查,发现隐患,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组织人员整改;必须作好每次的检查和整改记录,保存好安全管理的各类档案资料;记录并保存好领导在师生集队、集会上的安全讲话和要求。

18、管理、养护好校内花草树木;按时收发信件和报刊杂志。

19、带班领导、值周教师,负责校内的巡查、监督、制止不良行为等工作。每天按规定的学生到校、离校时间提前1小时在校门口检查学生吃零食、乱丢垃圾、过早到校、迟到、早退、好人好事、违纪情况登记。督促学生穿戴整齐。每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将各班累总的结果交值周教师汇总。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沂南县城关实验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门卫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脱岗。出现问题,由当班人全权负责。该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门卫电话通知教师本人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行驶并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

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O一一年八月

● 小学门卫劳动合同 ●

1、参宝乡中心小学门卫岗位职责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三、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且出具相应的证件,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四、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五、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六、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2、丰田小学小学门卫岗位职责和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加强纪律,确保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门卫必须注重个人仪表,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三、门卫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待人和善,并做好传呼工作。上课期间不许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教室寻找老师和学生,以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四、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教工亲友,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五、做好学校报刊杂志和邮件的分发工作,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特殊物件需要详细交接,明确到人,遇突发事件,门卫应该第一时间打开校门,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六、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节假日必须值班。

七、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八、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九、每天要做好校门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放学后巡视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备案。

十、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十一、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3、小学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治保组织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学校规定启闭校门,校内物资出校门必须检查,接待外来人员必须查明身份才准进入学校。在校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凭证件,住宿生出校门,必须凭批条严格登记。

三、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严禁个体商贩进校售物品或在校门口高声叫卖,督促外来人员和本校师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自觉下车。

四、保持传达室的整洁卫生,并做好包干区的卫生工作,传达室内不准外来人员进入。

五、强化岗位意识,任何时间都必须在传达室或校门口上岗,放学期间要配合值周教师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六、夜间要加强巡逻,严防外人偷窃。

七、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八、清校后要检查门窗及电灯的关闭情况。

4、小学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三、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正缺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五、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dM566.coM

六、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七、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八、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九、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十、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来源://www.dm566.com/zhichangziliao/181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