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25-05-16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合集十七篇)。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2.1开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内,若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总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在质保金里进行扣除)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盛世凤凰城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邯郸市马头镇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北侧位臵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盛世凤凰城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四)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顺利通过本工程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种植草及冬青:冬青按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种植草按照11元/m2结算(含基层)。其他乔木:参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
2、小品及硬化:执行河北省xx预算定额,邯郸市第四期材调。除花岗岩面层可以调整外,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结算总价让利10%。没有发生的项目不进行结算。
第二条工期
xx年5月15日开工至xx年10月30日竣工(其中xx年8月20日前完成二期小区小品、硬化、草皮种植和部分不受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率的乔木和灌木工程。由于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的在xx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截至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给排水、园建保修时间为二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一年)。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园林绿化图纸。
4、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伤及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我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给甲方。
5、开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环节,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整改引起的费用不予计费,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3、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质保金10万元(退还方式在第六条第三项中约定)。
第五条工程验收
1、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5、验收标准:按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执行,一周年后验收、结算。所有苗木、花草栽植后由施工单位管理养护一周年,对未成活苗木及时植换并支付其相应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6、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合同号:20xx-0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x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乙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乙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甲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甲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甲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乙方。
5.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甲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甲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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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仙女山新区2010年秋季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xx县仙女山新区
3、工程范围主要包括:苗木组织、苗木栽植、苗木保护、养护等
① 挖种植穴,
② 起挖绿化苗木,
③ 栽植绿化苗木,
④ 用地的精细平整,
⑤ 铺种,
⑥ 栽植后的技术管理和养护措施。
4、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二、编制原则:
我公司仔细阅读了工程招标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熟悉了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该工程进行的深入研究和组织分析,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以我方多年成功的施工经验、科学严谨的的工作态度编制了本施工组织设计。
本施工组织设计为本工程施工的纲领文件,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业主至上、用户第一的企业精神。
三、编制依据:
(1)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施工规范、规程。
(3)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
(4)现场踏勘测量所掌握的施工区域位置和周边环境。
(5)本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绿化施工管理经验、机械装备及资金实力。
(6)施工图纸。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相关的合同XX用版83;弱电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消防工程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防水工程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爆破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183;绿化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183;装修施工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我公司将以业主为中心、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信守合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行业标准,达到优良工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施工目标:
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科学规范管理,与业主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二、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省级优良标准。
三、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强各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公司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搞好工地卫生工作,控制施工噪音粉尘防止扰民、注意形象。
五、工期目标:
确保工期,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 90 日历天内按时交付,力争提前。
六、环境保护目标:
服从施工区域有关部门的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协调好与附近乡村居民的关系,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
七、工程服务目标:
按公司的“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后承诺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要求。
第四章 人员动员周期、劳动力计划和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一、劳动力配备计划
我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天之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我方同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的`第1天至第2天,为组织劳动力的时间,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拟共组织施工人员153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9人,施工劳动力124人,共分4个施工小组,即苗木采购小组、苗木栽植小组、苗木养护小组、每个小组组长1名,直接对总工、工程部经理、质检部经理负责。第3天为进入工地施工前准备时间,在人员分工完毕后,召开施工前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工地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保安制度、防火措施、各施工部门任务、责任、注意事项等。第4天进入工地现场,搭建临时工地办公室、仓库、住宿场所、安排水电设施等。第5天各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开始正式施工。
二、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1、根据施工的进度和需要,在每项机具进场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施工机具的性能,现状等书面材料。
2、在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后,通过乡间小路运进现场,我方至少在施工机具进场三天前对机具进行细致的检修,以保证作业时顺利进行。
3、按照先后进场的顺序依次如下:
(1)装载机在整理绿化用地时,进入施工现场平整场地。
(2)洒水车在植物栽植完成及时浇灌。
(3)修剪机在苗木生长期后,每月修剪一次。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
2.养护面积:_______________
3.养护管理内容:_______________
(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X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补栽补种:为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翻种及补种工作。、
4.乙方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费(农药、肥料、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设施维护费)、包质量、包机械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清洁卫生、包税费。
二、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 ____年,即自 ____年 ____月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园林绿化管养合同。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每月养护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合同总价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该价款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先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若乙方未按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园林绿化养护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约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项目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乙方应保证 名养护人员常驻本项目,养护人员应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
(4)乙方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项目的养护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
(7)乙方若发现项目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
(10) 项目绿化养护所产生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11)如因乙方养护不当(施药以及病虫害等方面)而造成树苗枯萎死亡,由乙方自费并根据项目养护苗木种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种。如逾期拒不补种的,甲方有权选定其他苗木单位进行补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不支付补种苗木费用,甲方可在每月养护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补种费用。
(12)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3)乙方应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每月开展的项目园林养护质量评审(详见附件2)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养护费;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1%。
2. 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已经甲方指出为错误作业且重复出现三次的;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
(4)乙方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明显无关的事情;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引起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3. 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项目客户每发生一次争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甲方项目客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员工,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1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限内如乙方养护人员短缺,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到位,且甲方有权按3000元/人的标准从乙方月养护费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5. 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详见附件2)约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补足。
6.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改善,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有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养护费额度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
(2)乙方连续两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
(3)经相关部门检查,项目绿化未能达到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标准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8.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长期合作约定:乙方如严格履行合同,诚实信用,配合情况良好并为甲方提供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成果,甲方将与乙方长期合作;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及不诚信的,甲方将长期不与其合作。
2.双方应保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情况及代理人等有关资料和证件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3.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专递(XXX)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地址;XXX寄出第5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动失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1.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2. 园林绿化管养护质量检查评分表
3. 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
4.合作协议
该等附件属于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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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1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__
二、绿化养护地点:__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__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__元。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__元。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__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七、甲方责任: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__到__。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
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大量增加;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工程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一、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现场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护保养
一、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一、栽种完毕后,即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2020年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1一、大力展开春季造林行动
今春以来,我局结合雪灾自救,仍然把巩固重点工程造林成果、展开重点工程补植补造作为全县造林绿化的重点。一是突出抓好两大工程的补植补造。为保证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今春以来,对全县因雪灾需要补植的地方和补植
的数量实行了详细汇总统计,并实行了补植筹划,并抓住春季有利造林时机,即时展开补植补造。个性是对历年的退耕还林地块,充分发挥退耕农户的用心性,全面补植补造。同时我局还实行局领导包片督促负责制,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第一线实行技术指导。各工程乡镇用心行动、任务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全县共完成因雪灾和造林保存率低的补植补造面积3.2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补植1.8万亩,天保公益林补植1.4万亩,补植各类种苗达161余万株。二是超前规划,超前实施,力争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有大的突破。为了保证把今年造林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造林质量,我局在春季提前安排完成天保公益林2.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育苗180亩;完成绿色通道建设16公里,其中公路绿化14公里,河流绿化2公里;零星植树450万株。
二、展开义务植树,提升全民绿化意识
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透过对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性、全民性、法定性和义务性的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到全民义务植树对人类生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好处,提升了参与义务植树的自觉性。今年是全国展开义务植树运动的第27个年头,我县的
县级义务植树于3月_日在南外镇雷音铺村六组滴水湾举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绿委各成员单位、南外镇、青年学生等300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20__余株湿地松,一片荒坡变成了绿地,拉开了我县20__年义务植树的序幕。同时,县绿化委员会发出了文件,动员号召全县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要抓住春季造林的黄金季节,大力展开义务植树活动,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完美。全县各地用心响应,掀起了春季植树造林热潮。截止当前全县春季累计义务植树270万余株,参加义务植树达58万人次,使我县义务植树迈上规范化、基地化的轨道。
三、狠抓种苗基础,提升种苗质量
种苗是造林绿化工作的基础,苗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两大工程的造林质量。为此,我局进一步增强了苗木的管理,规范了种苗运作,实行了定点育苗、定向培育,个性是对马家苗圃的苗木实行了统一管理。全县共育苗180余亩,为工程造林可带给各类合格苗木295余万株,主要有柏树、杉木、马尾松、香椿、杨树等10余个树种。今年透过抗雪灾保苗,清污扶苗,有效地战胜了雪灾,保住了造林用苗。同时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大力展开栽培技术推广培
训,严格实行种苗“两证一签”,对林木种苗实行“不检不调、不检不储、不检不售”,保证了林业生产用苗的质量,为我县工程造林用苗和补植补造带给了种苗基础。
四、强化质量管理,巩固营造林成果
按照“造一片,成一片”的要求,切实增强营造林后续质量管理,巩固造林成果。一是认真落实了管护职责,增强对我县11.3万亩退耕还林造林地的管护,将政策兑现与管护效果直接挂钩,督促农户管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增强造林地缺窝补植,对造林存活率(保存率)达不到栽植密度的小班,组织补植补栽。三是狠抓幼林抚育,指导、督促农户采取松土、除草、灌溉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幼林长势良好。四是认真搞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和城乡绿化专项规划。从规划入手,力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营造林后续质量管理,巩固造林成果。五是抓好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造林意识。为提升全县人民对工程化造林重要好处的理解,掀起一个植树造林,绿化达县的高潮,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简报等形式在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工程化建设的重要性、《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林业政策和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透过发放资料、录像宣传、实地现场操作培训等方式,提升了林
农对经济特色树种的栽培管理水平。据统计,今年共发放科技宣传资料5000余份,培训林农3500人次。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未成林造林地的管护工作,确保造林成效。
二是按照上级工程造林计划,切实做好计划的安排、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
三是增强育苗田间管理,保证秋冬造林和补植用苗,确保今年任务全面完成。
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220__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绿色__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创立省级园林城市目标,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进取开展园林城市创立的各项工作,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初步构成了以广场绿化、公园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为骨架,环城防风林带为屏障,庭院绿化为依托的生态绿化环境格局,提升了绿化水平,城区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创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__年工作鉴定和20__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进展情景
(一)南屏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改造工程。本年度建设工作有山体绿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公园面积87.3公顷,年度计划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__00万元。
(二)襄河景观带工程。项目总长9.8公里,包括:
1、穿城段外环堤顶道路(起点王坝,终点S206襄河大桥),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绿化建设
9.292公里,完成投资__00万元。
2、沿河景观带,回廊、绿地建设,绿化建设面积3万平方米。
3、外堤堤顶及迎水面草坪绿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
(三)开发区绿化工程。十谭现代工业园各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侧分带绿化,主要有新城大道、规划中路、规划南路、文化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及创业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开发区纬三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纬四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及经五路(纬二路向北延伸段)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绿化面积约25.4万平方米。
(四)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城南大道两侧景观长廊及人行步道绿化工程,约24万平方米;完成站东路、站南路、内环南路西段、釜城路、传塘路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工程。以及南二、南三、林南路,南一、秦岗、万利路的行道树绿化工程;完成全椒—神山寺—牧龙山的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的约18.7公里绿化建设工程。
(五)建设具有必须规模的苗圃园,栽培树苗、花卉、盆景等。建设面积888888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___万元。
(六)完成小区补绿、街头增绿工作。对新建商业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绿化;对安置小区开展植绿、补绿。县创园办对街头重要节点、城市空闲地块、脏乱差地块进行摸排,共确定49个约5.5万平方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县四个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所在单位带头认领,县直45家单位各包一块。
(七)认真贯彻落实县绿化委员会《全椒县县直机关认建认养绿地实施办法》,县直47个单位认建认养活动绿化面积约10多万平方米。
二、工作举措
(一)调整一个思路。我们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强县这一战略目标,以\"五城联创\"为抓手,瞄准生态建设,生态礼貌两大主题,以绿化为重点,以重点工程为带动,广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让能绿的地方绿起来,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椒。
(二)实施四大制度。即:(1)建立\"绿色图章\"制度。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先到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验其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2)实施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3)建立绿化施工监理制度。(4)建立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三)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使经营机制更显灵活;建立机动、灵活、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运作,做好制度建设。为使我县园林绿化建设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为县政府代拟了《全椒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移交暂行规定》,并参与主城区35平方公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320__年是我公司单位绿色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园林绿化深化改革的年度。我在工作鉴定范文是鉴定了应对压力、应对新契机,我位单进一步完善了绿化管理制度,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领导的支持帮忙和正确引导下,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去年我单位以“抓好养护管理,确保全绿化养护管理更上一步台阶;绿化工程任务,再创一批精品工程”为,努力做好交给我的任务,在13年年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公园行业管理方面
去年我们为公园精神礼貌建设和服务上新台阶,以为动力,以“建、创一流”为原则,完善了管理制度,贯彻精神,推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以人为本、文化建园”的方针,着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立礼貌公园的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公园岗位职业道德及规范》的标准工作质量,以全新的精神面貌,用热情周到的服务接待每一位游人。我__属公园的窗口服务人员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热情,受到了游人的称赞。
回顾的,展望园林工作者,感到职责重大,任务艰巨。成绩只代表从前,今后我们的绿化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在园林绿化和方面,认真鉴定,再接再厉,科学规范地制订计划,精益求精地工作,绿化和养护等管理的强度和精细管理的实施,改革现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体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广管理人制,起独立的、专业的、高的养护管理队伍,加快绿地等级的步伐,制定改造计划,尽快消灭2、3级的道路绿地,完善奖励机制,定岗,定责。使现代的新技术养护管理科学化,使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绿化工程,今年是我__绿化建设突飞猛进向前发展的一年,以后的绿化工程有:南段绿化工程、____绿化工程、等绿化工程等。还有许多绿地改造工程。要抓住机遇,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我的机构改革,内部结构及、队关系,我专业技术强和人力资源的优势,全的技术力量,把安排给我们的绿化任务做好。
二、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____年是我近几年来绿化任务繁重的一年,交给我的绿化任务,我们在年初布置了绿化工程管理工作会,成立了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和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绿化工程管理办法》,为绿化工程质量,内部管理,绿化工程任务,强化了对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在安排的绿化工程中,分阶段检查、验收的管理办法。去年的绿化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图纸大等许多客观因素,但我们各施工专业队伍有专打硬仗的特点,调动了职工的进取性,克服了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完成了__交给我的绿化工程,并以精细的施工,做好了的景观规划设计,体现了我们专业队伍技术还是过的硬的。去年我们基本完成了万米绿地、绿地的绿化建设任务,等道路绿化任务。全年共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栽植苗木万余株,绿篱色带____万株,铺草万平方米。的绿化建设工程了优质工程。去年我们还做了花坛和的环境布置工作,共计摆放花坛__座,布置花街___条,共摆花____万余盆。
三、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我们承担着全余万平方米的主要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是我的一项主要工作,绿地的面貌也直之后我的形象,我的绿化基础薄弱,用养人的机制养树,干的越多赔的越多,把绿化养护当作包袱背着。养护工作在全市一向落在其他单位的后面。从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新的一年开始,改变我__绿化养护落后的被动状况。目前,在绿化养护制订了新的政策,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绿化养护管理实施办法》,了我养护工作的职责、了绿化养护专项经费。新的管理办法按绿地的面积和等级核拨经费的管理办法,财政对我资金管理机制的改革,我们也改变了对基层按“养人”分配经费的方法,变为按养护面积和等级分配的办法。绿化养护不再是包袱和负担,同时,也引起了各基层的领导的重视。新的养护政策使园林绿化专业人员的观念和园林的资金运作都了巨大转变,激励着基层专业人员思想上有了根本上的转变,这几年全上下养护工作,也把这几年的绿化工作养护上,把绿化养护工作确立为我们的“立之本”,多次在全局(或公司)范围内召开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会,为绿化养护工作的打下良好的基础,还成立了“养护管理班组”,由党政分别担任指挥和副指挥,并和基层签定了养护管理职责书,将干部考核与其工作联系起来。相继制定了“抓管理
,促养护,全市评比保七争六”和“保五争三”的奋斗目标。去年,我__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扛起了“绿化养护管理”的大旗,养护管理承包职责制,抓住以绿化养护等级管理为核心,绿地等级的步伐,我__园林绿化环境质量的思想,绿化,强化绿地的常态管理,大搞绿化养护管理的精品示范工程,深化和养护等级考核制度,职责,奖优罚劣。根据各自的情景制订措施,职责制,班组、个人承包制,核定了绿地养护的个人指标,制定了奖勤罚懒制度,强化了职责,明确了权利,落实职责制,工程、养护分开管理;养护队伍稳定,技术素质逐渐提高;养护队伍内部管理推行了职责制,任务到地,职责到人,养护考核结果与职工利益挂钩。,激发了职工搞好绿地养护工作的热情(加上再具体些的资料)。__内每月的养护评比检查,对各所管辖的道路、绿地等级考核管理,以经济杠杆为动力绿化养护管理和养护等级的。使绿化养护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带动养护的。市养护检查专家组对我年专业养护工作了较高的鉴定,在全市城八绿化养护检查评比中,历史最好成绩。
今后,在领导下,学习中央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思想,努力实践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为圆满完成绿化美化任务,全面推进我__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为把建成环境优美的礼貌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4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已来__公司半年多了,园林绿化个人工作鉴定。
经过一开始3个月的试用期到7月份成为__公司的正式职工,我很荣幸也很庆幸能成为__公司这个大家庭里的一份子。在这个大家庭里我感受了幸福、温暖、热情、温馨、和睦。那里的每一个人都十分的热情好客,平易近人。
考学能够说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那么步入__公司也能够说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转折点,是__公司给了我学习社会这本大书的机会。在那里我学到了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来到__公司时,能够说我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一无所知。今日我能够大声地告诉所有人,我再也不是那个刚出校门什么也不懂的小女生。
经过在__公司这半年多的工作和学习,我受宜非浅。在一个月内闪电式的把3dma_、cad、photoshop三个软件学完了。没经过实践的我很幸运的被__公司聘用了。刚到公司就有长廊要画。坐在电脑前一阵子的乱点乱画,不知从何下手,此刻才感觉知识到用时方恨少。好不容易画完了,经理看后却毛病多多。没有办法仅有改。改改改!!!最终,最终算勉强过关了,这才明白自我学的只是一点皮毛。这就需要我在__这个大家庭里学习了。
之后又画了五五花窖大棚、道义小区绿化、济源九里沟效果图、黄家道路绿化效果图、虎石台天鹅岛生态园平面图、诗波特效果图、汇宝本溪、龙华园、蒲河、世园会等效果图,在这些图中都添加了领导和同事的意见、看法以及自我的努力,不断的画,不断改善,不断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鉴定《园林绿化个人工作鉴定》。
第一次接触的工地是浅草绿阁小区绿化工程三期,已接近尾声了,我觉得人真的很神奇,能够把不起眼的一块空地,装扮成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在这幅画里有山、有水、有树、有河流。这个小区里我初步了解了我公司做塑石、塑木亭、廊的工艺。对于喷灌系统更是一无所知。之后就进入虎石台工地,在那里我更近一步的了解了喷灌系统,并且是自我亲身到现场指挥安装的。这和关工的耐心指导和帮忙是分不开的。怎样去现场定点、怎样画喷灌走向图、在哪个位置放喷头最合、在哪放泄水点最恰当,对此刻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了。什么是三通、管古、ppr管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再加上博美化学公司喷灌的筑固,更是记忆深刻。在这半年多里我的设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园林景观设计、施工这方面的认识更加清晰明了。
我感激__公司这个“大家”,给了我一个发展自我的平台。事情真是仅有想不到的,而没有做不到的。让我想不到的是,一个小小的__网在经理经过了3年辛苦的经营,竟能成为今日与百度、新浪等大网站相比的中国__艺术网。在这总是让我有学不完的知识,让我有更多的挑战。
我会在新的一年里迎接新的挑战。用知识和技术来非富自我,提高自我。让我们共同努力把__公司、中国__艺术网经营得更加丰富多彩。也愿__公司、中国__艺术网在今后的一年里以超前的理念、敏锐的动察力、先进的技术水平来赢得各行各业的认可。
园林绿化工作自我鉴定5一年来,在市园林局的指导支持下,我部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奋进,以国家园林城市评定标准作为准绳,围绕新区的\"绿文章、水文章\",努力提高发展本事,解除发展难题,让新区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经过一年来的努力,较好地按计划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城市园林绿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城市绿化总量和绿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
1、新增园林绿地31.54万㎡,其中包括:
①公共绿地11.24万㎡。其中匡河公园绿化6万㎡,科技绿轴南段绿化1.14万㎡,街头空地绿化4.1万㎡。
②新建道路绿化3.4万㎡。其中集贤路东侧绿化2万㎡,龙图路、嘉和路、万佛湖路、汇林路绿化1.4万㎡。
③建成单位、居民区附属绿地10.3万㎡。其中A室外绿化0.4万㎡,B室外绿化0.3万㎡,C等区内其它开发项目室外绿化9.6万㎡。
2、完成区级重点园林绿化项目建设:D景观绿化6.6万㎡。
3、做好四季莳花的栽植、养护与更换工作。
全区主次干道交口、各景点1.4万平方米栽植面积共完成草花的栽植更换计30万盆次。4、以迎中博会为契机,组织全面的补植补栽,共补植香樟250株、各类灌木约9000株、草皮一万多平方米。
5、做好新区内的国庆花展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方面在公园广场、主干道两侧布置了9处共计17万盆草花,另一方面鼓励区内各建设项目如E、F等布置花展,圆满的完成国庆花展的举办工作。
二、绿化养护有较大突破,全区绿化质量整体提高
1、参照合肥等地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实际情景和已有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使日常养护如除草、培土、施肥、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养护细节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和衡量规范
2、组织园林养护工人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学习,培养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建立一支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熟悉技术操作养护管理工作队伍。
3、与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做好各类绿化违章、举报案件的查处,绿化抢险事件处置;
三、建立全区绿化信息档案,确保全区绿化工作可持续发展。
1、进取响应市政府及城市园林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和开展新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实施、建设、管理、协调与检查工作;
2、建立和完善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方便鉴定、分析和改善工作,同时做好养护备案制度;
3、定期向市政府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新区内的绿化动态、工作经验;
4、做好新区内园林绿化统计工作,安排专职统计人员,按时报送各类绿化统计报表和年度工作鉴定。
20__年,全区绿化工作已由原先的建设阶段逐步走向管理阶段。在新的一年里,我部将继续学习、改善绿化管理模式,从小事抓起,从基层工作抓起,使绿化工作具体化、规范化。认真贯彻园林局的工作指导方针,经过分类分步改革,为园林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园林深层改革奠定基础。我们在园林绿化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可是还必须看到工作的不足,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集中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区园林绿化任务,这是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们将携手共进,为把__区建设成为春意盎然的魅力新区、时尚新城,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
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
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根河综合治理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海南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3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初验合格。
2、初验合格后,满3个月进行交工验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现生长之势。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提供可用于施工的场地及种植苗木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甲方对苗木计划和进场材料的验收应积极配合,原则当日确认,以确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例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苗木的采购、运输环节需办理批文等有关手续的申办)。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施工,并确保种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种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补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种植苗木,如擅自种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4)种植须符合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5)乙方要服从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强台风、暴雨造成延误的天数不计入施工期内。
2、在施工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合提出赔偿。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乙方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双方代表现场签收的文件及资料均为有效文件。
2、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满,余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原则另行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
1.向有关部门报建,申领开工执照。
2.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三套、工程总平面图二套。
4.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5.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6.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7.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按工程总造价的20%核付,合人民币xx万元。预付款的折扣办法为工程完成x%时开始折扣,且于竣工前全部扣清。
(2)工程进度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施工至15天,按总造价x%支付,计x万元;第二次在工程已完成x%时,按总造价x%支付(含备料款),计209万元;其余待工程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后在保养期内分二期支付:竣工时支付造价的15%,保养期满,甲乙双方验收后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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