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模板十篇)
发布时间:2024-12-13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模板十篇)。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首层 号铺(“商铺”,见附件一示图)的经营者。
2.乙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购物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
3.为提高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档次,优化购物环境,现甲方希望委托乙方将商铺纳入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前述委托。
甲、乙两方就前述委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1条统一管理内容
1.1乙方负责制定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营业员招聘培训计划、经营行为准则、服务礼仪规范、对外公关、营销活动等统一经营管理制度。
1.2乙方负责确立统一的购物广场首层整体的经营理念,确定统一的整体形象设计方案,统一经营时间、导购系统、POP标识、挂旗、购物袋、价签等。
1.3乙方负责按照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重新划分、调整和组合购物广场首层不同的商品服务区域,以保证不同区域商品服务特色的统一。
1.4乙方负责统一策划和组织节假日、重大节庆日的营销推广活动、广告宣传及购物广场内外环境的布置、营造。
第2条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3条经营管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3.1管理期限内,乙方有权按照商铺的建筑面积收取提供统一经营管理的服务费(“经营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月经营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3.2经营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收取。
3.3甲方应在 年 月 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经营管理费。其余各期经营管理费应于每期第一个月前五日内将经营管理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3.4甲方同意在管理期限内按照前述方式缴纳经营管理费。
3.5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的,每延迟一日,乙方有权按照 %的比例计算违约金,从应当缴纳之日计至实际足额缴纳之日止。
第4条权利义务
4.1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统一经营管理制度,按照重新划分的经营区域组织货源进行销售。如果违反相关制度,乙方有权加以制止,并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2乙方有权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修改、新增统一经营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拆除商铺现有的全部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隔断)。
4.3乙方无须因提供统一经营管理服务而承担任何经营风险。
第5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的争议或分歧,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6条附件
购物广场首层关于统一经营管理的所有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7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为自然人时,无须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物业服务委托乙方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保证物业的完好、安全、清洁、有序,保障物业正常使用。
2.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履行管理职责,配合乙方开展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3.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管理费用,不得无故拖欠或拒付。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违法违规行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保障物业正常使用。
2.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 乙方应当定期对物业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物业的安全、清洁、有序。
4. 乙方应当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问题反映,积极解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5.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管理费用,但应当合法合规。
6.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 因乙方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正常使用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建筑类型: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小区内栋数: 总户数: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第四条 物业公益性服务
一、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
楼梯间、门厅、共用走廊过道。
二、 公有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
水管、共有照明、消防设施设备(不含专项)、暖气干线(以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小区智能化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项
三、 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 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
五、 公共区域环境保洁、不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此项按省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 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
八、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
九、 管理相关资料及住户档案、维护记录等。
第五条 防盗及财产安全服务
防盗及人身、财产(包括业主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自有财物)安全服务是正常物业服务以外的特约服务(根据相关物业规定、物业费内不含此项)。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的特殊需要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特殊的对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及个人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防盗服务。并需物业公司另行与委托业主签定特约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委托事项及支付费用标准等。
第三章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选择包干制)
一、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门市房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其它费用以附件的收费标准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房屋转租、转卖,应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相关手续,一切后果由当前房屋的产权人负责。即对于转租、转卖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电梯费等相关费用的,其所有费用均由当前房屋的产权人负责交纳,并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具体收费标准和内容以附件为准,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包括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在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的内容);
3、公共区域保洁费用;
4、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7、法定费用;
8、企业利润;
9、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业主购房时按规定标准交纳的维修基金费用中支出。
三、公共车位的费用有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像车主收取(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1、小汽车每月每台__元
2、临时停车过夜每日每台__元
3、摩托车每月每辆__元
此项费用专款专用,属于全体业主享有。此项费用用于车位的维护,不负责业主车辆的保管。因此并不负责业主车辆的刮、碰、丢失、被盗等。业主保管,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车辆保管合同。
四、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未约定由谁缴纳物业费的,由业主缴纳物业费,使用人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书面告知乙方,如业主未书面告知乙方,则视为由业主即产权人负责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五、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在保修过后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物业实行有偿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水暖管道属专属管道,维修水暖自用的部位时,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维修结算。
第四章 前期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开放商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查验。
第八条 乙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存在问题应书面记录,并敦促开发商予以解决;
第九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
担责任依据;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开发商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一条 开发商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前期物业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
6公共区域保洁:____________;
7、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
8、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
9、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
10、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____________;
11、其他:____________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第十四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不了合同内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说明情况,小区内6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时,乙方要将多收的部分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一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减少公共财产损失,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火灾。煤气泄漏、漏电、跑水、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为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承担各种损失。
第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了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先向延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
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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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通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住宅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三条 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有偿向业主提供私家报警接警服务;
2、有偿向业主提供贵重物品和车辆保管服务;
3、有偿向业主提供会所管理服务;
4、有偿向业主提供其他的特约服务。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每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接管准备阶段的人员工资及食宿费由甲方按 拾伍万 标准向乙方
支付,或乙方提出预算由甲方按预算支付。(不包含资料印刷费、交付现场布置费)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十条 因一期交付面积大,管理成本支出大,为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营,甲方需向乙方补贴管理成本 ,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保险和保管费)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小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不包括电梯、水泵运行费、楼道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2、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实收(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每月按实向本单元业主分摊);
3、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4、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空置房分摊能耗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第二年全额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五条 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六条 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1)露天机动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费;
(2)地下机动车位属甲方所有的,甲方应按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委托乙方经营的,甲方应按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
乙方从泊位费中按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泊位服务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的,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停车场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分配;
(2)其他物业按除成本后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体业主50%进行分配。全体业主分配的50%部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
第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九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户内报警系统的接警服务费按/户·月标准收取;
2、业主和使用人要求乙方对车辆及其它贵重财产进行保管的,应另行签订财产保管合同,并支付相应保管费;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4、其它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条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时,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东方红郡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东方红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员工宿舍食堂装修配置由甲方负责,达到使用条件并在当期物业交付前三个月交于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楼道照明安装均分器,楼道公共能耗费用向业主实施分摊制;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交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9、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标识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每期交付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接管准备阶段费用,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物业交付后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差额部分费用、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8、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订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等);
2、 道路市政设施;
3、 环境绿化设施;
4、 其它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六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
第二十八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三十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需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 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六条 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八条根据“新乡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四十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三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前期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费及其他相关约定的费用,经催讨无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有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自20_年11月10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五十二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1.2 种方式处理:
1、向新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第一条 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办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电梯和水、电费、采暖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罚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委托乙方管理的土建项目及全部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各施工安装单位承诺的保修期内如存在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并承担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向所有建设单位及设施、设备供应方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应当征询乙方对工程质量及设备是否正常运营的意见,且在乙方同意后方可退回该项质量保证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8、档案、资料,并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在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区业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对业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6、成立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有不同岗位的专业资质证书。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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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给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条款实施。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完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设备运行:公用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供水设备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供电系统制定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电梯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运行,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交通秩序: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登记。
4、安保: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此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期限为一年。)
2、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价及物价上涨水平因素进行调整。具体物业服务费调整后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另签订补充协议。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在每个季度前_________日缴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每日按1%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车库: _________。
2、露天车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及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广州市 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2.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甲方应当于每月 号前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月。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4)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3.甲方应当自 年 月 日起向乙方交付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人民币___元 /月
(2)非机动车:人民币___元 /月
2. 临时停车(按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办法收取)
第四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20xx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同意遵守乙方指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应当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如乙方根据对整个物业的专业化和一体化商业管理对物业进行装修或调整单个商铺的位置,则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
第七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七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件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委托人系 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三、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主 任: 副主任:
地 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类型:三级企业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小区座落位置: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街道玉龙社区蓝桥小区2、3、4、5号楼。 建筑面积:25023平方米;计348户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规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管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 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注:有公共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公共设施维修资金,没有公共设施维修资 金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 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建筑物防雷设施。上水管路是指住户计量表前至小管线,维修全部由自来水公司负责;下水管路是指设计配置的下水柱立杠至户外下水井间到化粪池及到城市配套的下水主管路的维护管理。供电线路是指住户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含空气开关)至用户电表间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共用绿地、花坛花木、建筑小品,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地
设施、健身器材等的养护与管理。包括道路、室外硬覆盖休整平坦、整洁美观。
第七条 针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公告、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等措施。
第八条主要委托事项
1、每个月巡查一次小区单元门、楼道灯、楼梯以及共用部分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2、楼梯道每周至少清扫一次 ,楼院每天清扫干净。
3、楼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污水井每半年请掏一次,并视堵漏情况及时清掏疏通,化粪池发现异常及时疏通清理。
4、在2012年5月底之前,在本小区内建20至30平米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办公、接待用的彩钢房一间,每年保证业主委员会必要的办公经费。
5、维护公共停车秩序,规划停车位置、行车路线并划好停车位置线、行车线。
6、每年定期清理楼院内、楼梯间等杂物,保持小区环境清洁卫生。
7、保管(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自 2011 年 12 月 1日至2012
年 11月 30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执行情况;
4、明确由乙方保管、管理资料的完整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6、决定筹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办法,协助乙方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7、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按阜新市四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管理小区。
2、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业主规约》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5、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 有关的变更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全部档案和相关资料;
7、接受甲方、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普通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2 元交纳。小区内每台轿车每月收取一定的车位占道费,收费标准等事宜另行商定。
2、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可按季度、半年、至一年交纳。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应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按合同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2012年6月1日起按以下三项处理;(1) 在住户门外贴催缴通知书;(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2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所交物业费的数额;(3) 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催缴,并承担法院起诉费用。
第十三条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通过行政、法律等程序解决。
第十六条 因对方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
及时通知对方,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
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行政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社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太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或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仲裁调解;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规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 新版办公大厦物业委托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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