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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职场资料|取保候审思想汇报(锦集十八篇)

发布时间:2024-09-05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锦集十八篇)。

[1]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随州市____________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申请人:杨______,女,____________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______市______区东城办事处____________,身份证号:42900119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王帮勇之妻。

申请事项:

请求批准对王______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______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因______属被他人邀约而进入现场的,本人没有亲自参加预谋、策划,更没有动手伤人,同时造成停工及误工损失的事件中______没有参入。在被邀约到现场后,没有采取过激行动。本人的主观恶行及其犯罪后果较为轻微,社会影响不很恶劣。敬请法院领导查明。

另一件急迫的事情向法院领导汇报,因我公司(随州市____________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在宜昌等工地欠三十余名农民工工资三十九万余元,农民工聚队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且不断上访。且公司另一股东为特殊原因暂不能处理公司事务,为消除不良影响,_________作为公司法人,必须亲自处理好此事。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_________取保候审。公司及申请人保证按照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坚决一丝不苟的执行,并保证______做到不串供、不乱跑、随传随到。若有违反公司及申请人甘心接受加倍处罚。

此致

随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 王**,****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

[3]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本人因X年X月X日在连城无证醉酒驾车肇事X年X月X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考验期自年月日起计算。**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峻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已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损害。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如今,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真的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期间,本人在治理站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管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十八大”报告和***中全会决议,并且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经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决了立场,坚决了信念,在大是大非咨询题面前,可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期间,在治理站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做好治理站内务,护林员监管外,还做了下乡巡山,进村护林防火宣传,制止了多起野外违章用火。**期间,我向来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久别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知道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固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别脚:  

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管理论的学习,别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别断加强对人一辈子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经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别熟悉,将会直接妨碍工作的开展,在将来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将来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治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站员。

[4]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公安(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

[5]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

1.人保

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8条规定: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末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财产保

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实行财产保,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需要,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地履行义务,保证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实施。

财产保是以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因此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保证金数额的多少,根据六机关《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涉嫌犯罪的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

第44条的规定,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

根据六机关的《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关于"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规定,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下面我从四个方面给你详细分析一下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

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14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取保候

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十四条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三)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四)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6]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

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7]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被公安局立案侦查,现羁押于看守所。申请人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贵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有深刻的悔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且没有前科劣迹,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危害社会;

(2)本案涉嫌的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罪,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证据证明取保候审之后仍然会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3)犯罪嫌疑人本身也是受害者,通过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的多次提审,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没有故意违法的恶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综上,申请人恳请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保证取保之后督促犯罪嫌疑人吴成贵积极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随传随到。请予以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X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

[8]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XX律师务所XX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经XX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XX案的犯罪嫌疑人XX(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XX)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XX(或保证金为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9]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之后,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时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以下为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范文一

申请人:钟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联系电话137xxxxxxx,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杨xx,男,因涉嫌盗窃罪,被XXX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

对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杨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杨xx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杨xx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供保证。

犯罪嫌疑人杨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第第69条及第70条的`各项规定,杨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杨XX做到:(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杨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考虑犯罪嫌疑人杨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

xxx 律师

2014年4月24日

范文二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XX年1月20日

范文三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XX年1月13日

范文四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身份证号码:….。因涉嫌xxxx罪,于xxx年×月×日被x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XXXX一案,于XXX年××月××日被××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单位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XX区公安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五

申请人:xxx,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xx

电话:xxxxxx

手机: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 年 月 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 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x

xxxx年xx 月xx 日

[10]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____公安局:

本人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一案,于20____年__月__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经申请,贵局于20____年__月__日决定对本人取保候审并责令本人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__元。20____年__月__日贵局决定对本人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本人认为:本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故此,贵局依法应当在解除对本人取保候审的同时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本人。

现本人特向贵局申请退还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11]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根据北公刑诉字[2012]第00363号《北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xx年5月23日由北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流市看守所。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12]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xx,系嫌疑人xxx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xx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xxx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xxx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xxx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xxx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xxx聘请的律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及“两部两高”《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

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此致

***市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13]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现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保证人:xxx

年 月 日

[14]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xx,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x月x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15]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二、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号

申请人,律师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厂工人,住本市××路××号。系犯罪嫌疑人B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男,××岁,××市人,××市××厂工人。因涉嫌伤害罪,于××年××月××日被××市××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区看守所。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C担任保证人。保证人C系申请人A之妹,女,××岁,××市××区××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B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签字)

保证人,C(签字)

××年××月××日

[16]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_______________涉嫌诈骗一案,因我系该公司员工,贵局为侦查需要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此期间,我始终积极配合贵局的侦查工作,为本案的侦破尽我应尽的法律义务。对于本案事实,我要向贵局说明一下,根据目前本案的侦查进展,对我解除取保候审不致于影响侦查工作。因此,申请贵局对我解除取保候审,望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17]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xx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指派本人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师,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询问委托人,会见犯罪嫌疑人xxx,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北京市近期颁布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质轻微,又是从犯,且系在《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所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因此,恳请贵局详细审查上述情节,对xxx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xxx在《通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根据《通告》精神应当从宽处理。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布了20xx年第4号《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条限令各类犯罪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于20xx年7月18日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符合《通告》关于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条明确规定,在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恳请贵局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由于本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本人没有查阅案件,因此,不便于对本案实体问题发表观点。但,本人作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提请贵局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xx即便被认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假如xx被定罪的话,羁押状态将严重制约法院对其从犯和自首两大法定从宽量刑情节的适用,使得xxx承受本不应当承受的刑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种种原因,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会对法院判决结果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恳请贵院对xxx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以使得其从犯和自首的量刑情节在定罪的情况下能够得以充分体现。综上所述,xxx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诉犯罪的客观表现,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侦查机关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责任的主观愿望。xxx所涉案件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就本案具体情况,xxx符合《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因此,贵局变更强制措施,对xxx采取取保候审,既是对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恪守,又是对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xx公安局。

申请律师:xx

申请日期:xx

[18]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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