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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读后感

皆大欢喜读后感(系列20篇)_皆大欢喜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5-28

皆大欢喜读后感(系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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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部外伤:让病人去枕早卧、头转向一侧以防止呕吐时食物吸入气管而窒。在人中,摇头叫醒病人会加重脑损伤和出血的程度。

头皮血管丰富,破裂后容易出血。它可以用干净的衣服或床单压缩。

(二)眼球化学损伤:使患眼睁开,用流动的水冲洗至少1 5分钟,边冲洗边向各方转动眼球。摘掉**眼镜。

洗完后,用干净的棉布覆盖患眼,以减少患眼的活动。应辨别致伤的化学品。如果石灰颗粒吹到眼睛里,立即打开眼睑取出石灰颗粒,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

注意:1。不要用手揉眼睛。不要用水直接洗眼睛。(三)眼球穿通伤:眼部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手帕敷盖,不要加压,面部可用冰袋或冷毛巾冷敷以助止血,印送医院急救。

(四)眼镜钝挫伤:

当眼睑挫伤对视力无影响时,在红肿的早期,可用冷毛巾或冰块进行冷教,收缩外周血管。1: ~2天后,天气会变热。敷以促进红肿吸收;同时口服抗生素促进炎症消退。

结膜挫伤时,如有少量出血,可自行吸收和聚集,同时局部滴用抗生素眼药水;如损伤较重,影响视力者,为了防止睑球粘连,结膜黏膜的移植和修复需要到医院进行。

角膜上皮磨损时,应局部涂上油膏,一般24小时即可**;角膜水肿患者可接受50%葡萄糖高渗勃艮第滴眼液。

当马的睫状体擦伤,瞳孔松动变形时,可带黑色眼镜,且眼镜远离光线。

对于前房积血的患者,应遮盖眼睛,半卧位休息,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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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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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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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 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二: 小时候,在听奶奶讲《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时,我只有两个感觉:皇帝好傻;骗子的骗术蛮高明的。那也是由于当时年幼无知,不可能也没有能力进一步去思考。今天,当我再一次阅读这篇童话,就有了新的感悟。

读完童话后,我不由得对那两个骗子的贪婪、不劳而获而心生憎恨;为皇帝因爱慕虚荣、愚昧和被骗耍弄而叹息:对那些大臣、官员、随从、百姓的随声应和、缺乏自信的表现而感到遗憾。最使我震惊的是那些街上的人们,在游行大典上,他们为什么也不说实话呢?为什么把浑身赤条的皇帝说成说衣着华丽呢?

我认为大臣、官员、随从、百姓之所以如此,大致是由三个原因:一个是由骗子事先声明,凡是看不见这件衣服的人,都是一些愚不可及的人。这一来,有的人要面子,为了维护所谓的名誉,违心地赞美起皇帝的新装来。二是他们晓得一旦指出了皇帝赤身游行的事实,会让皇帝难堪。因为得罪了一国之君是没有好处的。三是大家都有随大流的思想,人家说什么,我也说什么。反正到时候如果对了那最好,错了大家也一起错。

这两个裁缝太可恶了,为了拿到钱竟然做出这种事情,皇帝也太愚蠢了,如果他不一小时换一件衣服,那他这次也就不会丢人现眼了。就是他这种虚荣心,也不会光着身子去大街上了,而且,丢的是自己的脸。最诚实的是那个小孩子,我们要学习小孩子做一个诚实的人。

现在的社会上,类似于童话中这样的人不是没有,而且也不是少数。有不少人为了讨好上司,总是说违心的话,不敢说真话。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三: 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皇帝的新装》。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皇帝,他非常喜欢穿漂亮的衣服,他把大把大把的钱都花到买衣服上去。这件事被两个骗子知道了,于是两个骗子来到皇宫里,说: 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他们还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愚蠢的人什么也看不到。

两个骗子利用皇帝和大臣们的虚荣心骗取了很多钱,而且让皇帝出尽了洋相。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脚踏实地,不要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去做糊涂的事。在学习中我们要认真去学习,不骄不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不要因为别人的夸奖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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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繁昌县新华书店王文雅

《人生何处不欢喜》是季羡林先生“人生三书”中的第二本,与另外两本——《不完满才是人生》、《人生边上的智慧》共同构成这跨四代共读的人文经典。

无需翻身,用睿智的眼光看云卷云舒,让人感触良多。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如果难以承受,必将使这段看似漫长、实用、短暂的人生旅程失去光彩。

有人说生活是一张没有返程的票。因此,当我们面对终将逝去的时光时,多读一些关于**对生命的思考,将逝有益的。

身边的一草一木皆可以让我们感动,我们要以平和与积极的心态去感受那份生命存在着的喜悦。季羡林先生以质朴的笔触描绘着身边的“欢喜”——季羡林先生喜爱动物,尤其酷爱养猫。他的许多作品都是关与猫的感受。

他觉得“同小动物在一起,别有一番滋味。它们天真无邪,率性而行;有吃抢吃,有喝抢喝;不会说谎,不会推诿;收到惩罚,忍痛挨打一转眼间,照偷不误。同他们在一起,心里感到怡然,坦然,安然,欣然。

”猫猫们似乎与人类幼年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们读着这些引人发笑的语句,不由得感慨于小动物一举一动的每个小细节中,所透出的灵气、调皮和可爱,淡薄自然之情油然而生。

大师与猫儿们共同生活的岁月故事,把自己对生命的博爱,点点滴滴、淋漓尽致地留笔在书中。尤其是对身患“小便失禁”疾病的咪咪,那溢于文中的博爱之情非常感人:“我正写着什么文章,然而它却根本不管这一套,跳上去,屁股往下一蹲,一泡猫尿流在上面,还闪着微弱的光。

说我不急,那不是真的。我心里真急。但是,我谨遵我的一条戒律:

决不打小猫一掌,在任何情况之下,也不打它。这时,我赶紧拿起纸,抖掉上面的猫尿,等它自己干。心里又好气,又好笑,真是哭笑不得。

家人对我的嘲笑,我置若罔闻,‘全等秋风过耳边’”。大师那一颗高尚博爱的心、一颗善良宽容的心,令人动容。

人生的旅程总有终点。季羡林先生在书中谈到最多的恐怕就是死亡了:老朋友的离去,心爱老猫的离去,自己的即将离去,但我读不出伤悲,最多是一种怀念,怀念中充满着一种达观,这种达观是很难学到的。

不过,我倒是读出了自己的危机。假如自己已是耄耋之年,自己会对一生作何感想?是悔恨遗憾,还是对后人的干瘪告诫?

生命是如此珍贵,但我似乎过着别人的生活。毫无节制地浪费是很可怕的!我不怕想到死亡,因为我会更清醒。避免死亡会让平凡的生命对希望和思考漠不关心,避免死亡会让机械的生命扼杀激情和创造力。

热爱生命,就要尊重死亡。

生命再长不过百年,生命不息,学***。季羡林先生就是如此。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多东西吗?

学习愿意平凡朴素;学习真诚热情;学习冷漠友爱;学习勤奋扎实。

多读书,读好书。在阅读的过程中,吸收营养,丰富生活,改善生活。这应该是读经典最好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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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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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集《人生何处不欢喜》,感觉自己陷入了作者勾勒的情景里,悲喜交加,有着强烈的感同身受。

他霁月清风,文章恬静美好,将人生得失、点滴感悟从容道来,像是一场毛毛春雨,给人细腻的情感体验和不知不觉的心灵洗涤。又像一帖温和的中药,疏解人心中的郁结。他爱花草绿植,爱小动物,爱人。他对人的爱,基本上都不浓烈。他待人真诚友好,但从不会产生过剩的感情,对于家里帮工的总是遭遇不幸的王妈,总怀一腔悲悯,真诚与随和使人如沐春风,恰到好处的情感更使人倍觉清爽。

散文集里有一篇文章,题目叫做《一条老狗》。讲述的是先生自幼离家求学,母亲突然离世的悲痛。那时他还年轻,高傲地以为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他还有足够的时间等自己变得更好再去弥补曾经的遗憾。没想到一封家书打破了他所有的幻想,长达八年的分别等来的不是衣锦还乡、亲人重逢的喜悦,而是连一句嘱托都来不及说的永别。他陷入深深地自责与愧疚,但是母亲无法再宽慰他,也无法再原谅他。此时,治愈他的是那条老狗。那条一直陪在母亲身边,沉默而忠实的老狗。有人说:“人的一生总会对另一个人有所亏欠。”我们在心里记着,打算有一天能连本带利一起还清。可是,这世间最无奈的词当属“时不我待”,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当我们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给那个人美好生活的时候,那个人却已经不在原地等待了。而在所有的错过中,死亡是最无解的一种。它意味着,你永远也无法弥补这份亏欠,也就再也没有从这份亏欠中解脱出来的途径,死亡成为了的结局,毫无回转地断绝了所有希望,更无法将自己从这份遗憾的漩涡中拯救出来。

一条老狗写的不是狗而是对母亲的歉疚,《人生何处不欢喜》里没有欢喜,有的是对生活的感悟,对人生的回顾,对未来的治愈。满书的忧伤背后藏着人生的智慧,平实的笔触泛起的是内心的波涛汹涌。

我们的一生,注定会有遗憾,与其在自责中度过,不如珍惜现在,用心爱护眼前人,生活确实如此,当你用心,处处皆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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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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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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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能做自己,并坦然欢喜的读后感,来自沪江的网友:世界是无情的,它不会因为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也不会因为你迷茫、彷徨、孤独就对你格外开恩,世界又是仁慈的,它给了每个人雄厚而公平的年轻资本。这年轻,只要你不虚度年华,不辜负时光。便足以让你赢取你所渴望的未来……苏小扬的文字,常有温暖人心的力量。她既不打算说服你,也不试图去证明什么。她就像你的一个老朋友,和你聊着天,说着她所看见的、她所理解的,可是突然就会触及到你内心一个温柔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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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大学教师很多都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批阅期末考试试卷的时候,到底应不应该、到底要不要给学生适当的放水,最后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把关还是放水”这样看似已经超越了教育底线的行为现如今正在使越来越多的老师陷入困境,现如今,有不少的大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考完试后发现自己考的不理想就去找老师求情要分,希望老师能够在最后放自己一马。相信现在很多的老师在期末考试之后手机都不敢打开,因为求情的电话往往不间断的打。

老师很为难,觉得给了过有一些违背教育,但是一个班如果挂科率过高也不好看,因此会有老师选择放学生一马,让学生能过就过。但是湖南科技大学一位副教授却并没有这样做,他在思索再三之后决定给出一个真实的成绩,挂科率高达66%。

或许这样高的挂科率对教师的评优会有影响,但是我们现在的大学却恰好需要这样的老师去维护教育机制的公平,这不光是为了老师自己,同时也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学生的未来。让学生明白来到大学是为了拓宽视野,提升自己,而不是用好的分数来糊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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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读张爱玲这本半自传的**,如今的我已无法去描述。那临水照花之人是怎样用简直“声嘶力竭”而又“淡然无谓”的笔调来叙述自己最为黑暗而灿烂的一生,在记忆的洪流中也已无法考证。我只记得盛九莉为邵之雍写的那首诗。

没有生与死,没有与子成的约定,正如她所说的,只是落在尘埃里,但她的心是快乐的,在尘埃里开出了花朵。

我喜欢盛九莉把邵之雍比作小玉佛,同时强调邵之雍是南朝的小腰佛。她戏言要将他供在案上,日日礼拜。她的玩笑话,时时却又在试探他。

但是,他很诚实,这几乎让她厌恶。为了她,他要和两个妻子离婚,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学者;同时,他也会向她炫耀他的情史:和小康小姐,和日本女人,他美丽的前妻,甚至是第一任到死也没盼到他的原配。

张爱玲是盛九莉的原型。**四大才女的封号加身,她却乐于做一个俗人。我爱她胜过爱林徽因等人,正是如此。

她爱胡兰成,哪怕他有妻有子,哪怕他比她大上15岁,她甘于为他奉献,做一个凡妻,以她的生命作汤汤的流水去淹没他。

盛九莉的人生经历也接近张爱玲的原型。得知她是李鸿章的孙女,我很惊讶。然而她只是在笔下,在书里,安之若素,不悲不喜。

显赫的身世,寂寂的流年,母亲出国离婚,后母虐待,弟弟的懦弱……她像凡人一般忍受,抱怨,报复,诅咒,选好自己的路,然后走下去。她可以洋洋洒洒地默写整本的《失乐园》,“逼着教授给从未给过的分数”;她可以在年少写出《我的天才梦》,将人生比作华美的袍。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穷人。在盛九莉和邵之雍的爱情中,她贫穷而卑微。她爱那个男人,她会为了他带上头巾,装作乡下女人去看他,然后发现他只是感觉到丢脸,因为她晒得脱皮的红鼻子。

《小团圆》这个名字取得绝妙,盛九莉看过太多皆大欢喜的结局,戏中男主角娶得四美大团圆。不过,这只是一场戏。沧桑过去了。她留下走了。算不上大团圆,而他们又有了各自的欢喜。

“青山上的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里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故事的结尾是她的梦,二十年前的事,十年前的人。醒来之后她却快乐了很久。

然而,在读了很多遍之后,多年过去了,我发现这是一个最美好、最幸福的结局。

毕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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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从小就爱吃药。她在她父亲的后院缠着他问问题。那是因为他父亲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一个好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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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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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当幸福来临时》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名叫哈令卡的十二三岁女孩,她是个生活在孤儿院,在那上六年级的女孩,她性格孤僻,没有一位好朋友,但在一次偶然的抱打不平,让她重获了尊重和友谊——在募捐母亲康复会的活动中,因为哈令卡募捐的的款数最多,所以她获得了母亲康复会的奖励——一次去什切城公园远足的机会,还附加一个冰激凌和餐馆一顿饭。当来到什切城公园,她面对精美的石刻雕像……哈令卡认识到这样使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积极面对所要发生的一切,才能使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美好;只有敢于尝试和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知道生活中的无限乐趣。就能收获未发现的欢乐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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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着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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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花吗?喜欢养花吗?当然。很多人都爱花、养花,而老舍先生就是一个爱华养花的人,从他的《养花》中,我充分体会到了他养花的乐趣。

老舍先生养的不是什么奇花异草,只是一些普通的花草,因为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所以只养了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这些花草都有顽强的生命力,只要外界的一点照顾,就能自己奋斗,在任何环境中长期存活。这不也给了我们一些启发吗?我们也应该向这些花草一样,不能太过于依赖别人,要自己奋斗,自己努力,才能走向通往成功的黄金大道。

老舍先生还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看,这就是养花的知识。老舍先生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那我们也能从其他乐趣中获得知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读完此文,我最大的是活就是明白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先生,就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一次又一次的“腰酸腿疼,热汗直流”,才收获了养花的快乐,才能有“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只有付出了劳动,挥洒了汗水,才能获得成功。就如同学习一样,也要刻苦努力,付出劳动,才能让学习“更上一层楼”,每天光坐着不劳动,什么事也做不成。

老舍先生养花也有悲伤的时候,那一次,邻家的墙倒了下来,压死了几百盆菊秧。这就是伤心的时候,但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受挫折,经历风雨,我们才能散发出更大的芳香。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一门高雅的情趣,能够扫除人类心灵上的污垢,净化人的心灵,让我们也为自己培养一门高雅的情趣,让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流光异彩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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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不珍爱自己的青春星,月,蝶,杜鹃,虚无的名利,红颜的静女……然而,对于一代文豪鲁迅先生而言,这一切却又是多么地悲凉缥缈!

人的生命,如蜉蝣般短暂,芦苇般脆弱,与浩大的世界比,人只是一粒微小的尘埃而已。人世的辛酸,国家的不幸,终归只是一个梦,而在那战火连年的时代,人们总习惯在梦中生活。

鲁迅先生审视了生命的本体,并且无情的剖析,最终看到了生命本质的阴郁而冰冷的面目。《野草》中处处弥漫着神秘的情趣,鬼怪的气氛,整个儿好似一个变形梦魇的世界。欢乐,恐怖,青春,死亡……一切都使人透不过气。那阴阳两极的沟通,人鬼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听出了生命的悲歌,对于常人来说,这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难以忍受。

鲁迅先生是那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折磨,死亡意志的咬噬,他目睹着人变兽,兽变人的残酷现实。他是用带血的头颅,一次次去撞击那地狱之门,最终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鲁迅,他站在人类文化的高原上,他呼传统之风,吸外来之雨,中西熔铸,取其精义,从而使《野草》成为了一座不可企及的丰碑。

对于宇宙而言,我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自己,我却是一切。辛涅科尔是这么说的。一只蚂蚁显示出来的力量和一只大象所显示出来的力量,难道在本质上会有什么不同吗既然精卫能填海,夸父可以追日,那么这世界上又有什么不能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呢就算人生是幕悲剧,也要有滋有味,有声有色地演好它,以不失其情致和乐趣,壮丽与快慰!

我们是明日,虽然我们现在安逸,但须知居安思危。我要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为鉴,要如地狱中运行的火,一俟溢出必会复苏,燃烧,成为通红的慧星,成为炎炎升腾的火柱,从而夷尽一切黑暗,让世界变得通明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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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

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 晴雯冷笑道:

“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

好离好散的,倒不好?”晴雯哭道:“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

饶生了气。还拿话压派我。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晴雯的这种精神特质,在封建家庭的叛逆者贾宝玉的心灵里,得到了高度的共感与共鸣。她是贾宝玉思想上的朋友。他们的阶级、地位、教养虽不同,但宝玉对晴雯的态度,跟对其他的丫头是有区别的。

他们的友谊,在“撕扇”、“补裘”两回抒情诗笔墨的描绘里达到了高潮。

“满面泪光和两只肿得桃儿一般的眼睛”。黛玉走了。为了表示爱意,宝玉送了两条旧手帕给黛玉。在他们相爱的过程中,这是一项非常保密的任务。担负这一任务的就是晴雯。

后来晴雯死了;宝玉悲痛地对黛玉说:“素日你又待她最厚”,在这一句话里,透露出来黛玉和晴雯的深厚的感情,也说明在那封建堡垒里,这一对爱人和那一位朋友,在叛逆精神的契合上,是紧紧结合在—起的。

晴雯的一生是一首诗,一首充满青春活力的抒情诗。晴雯者,“情文”也。晴雯的形象是曹雪芹灵魂的宠儿,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精品。

曹雪芹在塑造这一形像的过程中,立足于现实生活,通过细致的思想活动,丰富的艺术想像和恰当的夸张,使人物性象格外鲜明,使她的生活格外美好和诗意。在晴雯的锋芒毕露的言谈笑语中,在她的眉眼动静的开合中,时时流露出来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曹雪芹把这一洁白无暇的雕像,摆在大观园富丽堂皇的地毡上,使读者在那封建堡垒的家庭里,感到一点春风和暖的气息;在那千依百顺而又彼此排挤陷害的奴婢中,看到一个坦白、直率、天真、刚强和敢于嬉笑怒骂富有反抗精神的人物。

她虽身处下贱,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晴雯性格的特质,是那种独来独往;疾恶如仇、敢爱敢恨、敢笑敢骂的青春活力和那种反抗权威轻视等级的自由平等的精神。在她的口舌间,时时吐露出刀剑般的讽刺,把她周围的黑暗丑恶和那些“鬼鬼祟祟的勾当”,毫不容情地揭露出来。

晴雯最后的命运是悲惨的死亡。王夫人对晴雯的攻击是排斥黛玉,晴雯是黛影。晴雯的死,可谓《红楼梦》中一大惊天冤案,直至今日仍是众人争议的话题,争议的内容大抵有爱晴者之袭人告密说,以及爱袭者之自取灭亡说。二百多年来,两种观点相互倾轧,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自曹老先生一提笔,晴雯便注定了被人害死的命运。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袭人是宝钗的影子。宝钗与黛玉争夺正房的位置。

影子们争夺房里人的集团。所以,袭人与晴雯必须有一个出去。若是没有袭人,晴雯仍免不了一死。

宝钗未必能容她留在宝玉的身边。若换成黛玉,亦未必能相容。黛,晴两人皆爱弄小性,耍脾气,终久难免生隙。

疲于周旋后的宝玉只会选择黛玉,而非睛雯。所以,睛雯自一出场,便已注定了死于非命的结局。

晴雯的死,贾宝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夫人之所以驱逐晴雯,是因为她认为“好好的宝玉”“被这蹄子勾引坏了”。为什么她会认为宝玉被勾引坏了呢?很大程度上,是她对宝玉叛逆行为的困惑和恐慌。

封建贵公子出身的宝玉,不喜读书,不达事务,不懂人情世故,只喜在内帏厮混,这在封建卫道者王夫人眼中,无疑是一个封建势力的反叛形象。但是,宝玉毕竟是她唯一的儿子,也是她权利地位的倚靠,她无法理解宝玉的反常行为,又没有能力阻止宝玉的反叛举动。病急乱投医的她,只能从客观上寻找原因,将责任归咎于宝玉所钟爱的丫鬟们身上。

如果晴雯不是宝玉的丫鬟,或者宝玉能够按照封建父母的行为准则向正确的道路鞠躬,那么,晴雯怎么可能最后被追杀。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晴雯,在那封建贵族家庭里,真如海燕一般的飞舞,真如昙花一现的死亡,不仅引起读者的无限同情,更引起读者对封建社会的强烈愤恨。她的高贵品质,她的叛逆精神,她的自然美,她的恶劣环境,正如宝玉所说,是一盆兰花配上嫩剑,送到猪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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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活法》一书的目录,每一小节的标题都是鼓舞人心的励志语句,没有华丽的词藻和专业的管理类名词,细细研读文中的字字句句,那些简单而质朴的语句里蕴含着深刻人生哲学,令人久久回味。

稻盛和夫先生很善于总结,他通过亲身的经历诠释了简单人生“活法”的意义,希望通过自己毕生总结出的为人处事哲学能够引领世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你会强烈感觉到书中的道理其实与我们的生活很贴近,是那些从孩提时代就被教导的简单道理,大家耳熟能详,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能参悟透并且认真实行的人并不多,这些简单道理在稻盛和夫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最后成就了他非凡的人生和非凡的事业。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这一章节内容不禁让我想起清朝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生词话》:“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第一境界寓指当前形势相当恶劣,只能爬上高楼,看到远方天的边际,排除干扰不为暂时的烟雾所迷惑,看清形势发展的主要方向抓住问题的实质,这是取得成功的基础。第二境界是描述如何为目标而努力奋斗。尽管遇到各式各样的困难,还要坚持奋斗,继续前进,没有什么康庄大道在等着我们,人生就是不断奋进的过程。第三境界是指在经过多次挫折和磨练之后,人就会逐渐成熟起来,别人看不到东西他能明察秋毫,别人无法理解的事物他能触类旁通。这时他在事业上就会取得不凡的成就。这三大境界简单至纯至善的真理和稻盛和夫先生在《活法》一书中始终贯穿在人生与企业经营的发展原则是一致的。让人惊叹真理无关乎年代,无关乎国界,无关乎行业,所有美好的、令人振奋向上的道理总是相通的。

在年轻时期稻盛和夫先生备受挫折、甚至有些幼稚想凭借着自己一些武功底子加入黑社会,后来进入到了一个濒临倒闭的陶瓷企业做技术员,他努力提高自己技术能力,做出完美的作品,这是“望尽天涯路”的第一境界。进入经营者时期,他凭借一颗单纯努力做好企业之心迎接困难和挑战,以满腔的热情、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投入,朝着目标心无旁骛去努力充实,这正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第二境界。当稻盛和夫先生65岁从两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上的领导者位置上退下来,回顾一路拼搏的经历,发现原来“活法”其实可以这么简单,于是有专属于他的“灯火阑珊处的美丽”。功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也许稻盛和夫的一些理念对于年轻的我尚还不能完全理解,但这本中很多道理都会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不断影响着。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面临遇到艰难的时刻,残酷的现实会让我们暂时失去前进的勇气,艰难的环境让我们暂时丧失拼搏的动力,但当我们再次登高望远,远远看到那阴霾后的美丽阳光,我们心里知道自己脚下的路依然是一条通向成功的阳光大道。人类的生命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显得短暂而渺小,但我们的灵魂在终结死后的价值必须高于降生时的价值,这才是我们生存的意义和目的,一切努力的过程体现了人高贵的品质。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事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重复性逐渐消退。这时,我们需要不断发问自己内心,找到人生和工作的价值,保持着持续的热情。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不断开发自己的内在潜力。勤能补拙,天资高不代表人生成就高,论天分,也许稻盛和夫先生只算是个资质一般的人,一个学习技术的年轻人,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不断反省自己,在技术上追求完美,在做人和做企业上追求积极向上,最后成就了非凡的人生。

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他思维的产物,他的人生就是他心中蓝图的现实描绘,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有可能到手,强烈的愿望会在成功的道理上起着很重要的因素,但是稻盛和夫所倡导的是正面的欲望,为他人为国家谋利。求利之心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也是必须的,但把利他之心摆在前面。“损而后得,输而后赢”,先利人后利己和中国俗语中的好人有好报的朴素理念一脉相承。一个能够成就伟大事业的人,在他心灵深处,一定有着最简单的人生观。

稻盛和夫先生作为京瓷公司和KDDI这两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和松下公司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索尼公司创始人盛天昭夫、本田公司的创始人本田宗一郎并称日本的四大“经营之圣”。他的成功经历了许多风雨,但他一直保持着简单的人生理念。“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在《活法》一书中稻盛和夫先生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高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活法》一书从头到尾稻盛和夫先生都在反复的讲述着人生的真理,应该如何找到人生正确的前进道路。人的一生追求梦想的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享受奋斗的经历。梦想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保持朝气和活力的秘诀就是不断的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快乐和满足。我相信人生的幸福和满足感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和拥有,物质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短短几十年载,但人与人的生命质量却是千差万别。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笔财富,努力奋进的人生会更加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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