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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高三作文

我愿意高三作文(汇编16篇)

发布时间:2022-03-25

我愿意高三作文(汇编16篇)。

我愿意高三作文 [1]

短短的锅盖头下,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那眼镜滑在鼻梁上,活像看报纸的爷爷。在那高挺的鼻子下有一张大嘴,仿佛随时都想钻老师的空子,回过头讲小话。忘了告诉大家了,他就是我的同桌——朱泽轩。

他很乐于助人。上体育课时,如果有同学摔跤,他会上去把他扶起来,放学时,总看见他扶老人过路的身影。

有一次,班主任郑老师帮同学们拿汤桶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腰扭了。到了下午,医生说要躺在床上等那里慢慢好。但是郑老师仍然忍着疼痛,坚持给我们上课。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对这件事爱理不理,把它当空气,只有朱泽轩看见了,回家拿来了药送给了郑老师。有同学发现了,就对不知道的同学说:“喂,那头笨猪还给老师送药哩,自己的事都管不好还管别人的事!”

第二天,郑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朱泽轩:“同学们,昨天有一名好心的同学,给我送了药,这位同学就是朱泽轩。”朱泽轩一听,骄傲地扬起了头。那些同学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

不过,朱泽轩有一个很大的缺点,老师同学们都不喜欢,那就是爱讲闲话。

有一次,上英语课的时候,朱泽轩趁老师让我们互相背课文的时候,指着书上的一幅图片说:“哈,看这个人,鼻子画歪啦!哈哈……”他的好朋友一听,连忙凑过来一看,笑道:“哇,真的真的,鼻子歪了。”朱泽轩的后桌也来凑热闹,看了一眼,疑惑不解地说:“歪鼻子去哪儿啦?”“在这里,你眼睛长哪儿啦?”正当他们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没想到老师走到他们的身后,说:“你们三聊什么呀,这么投入,要不到校长室去,和校长聊聊?”

朱泽轩一听,吓得赶紧对老师说:“老……老师,是他,是他在说话,与,与我没有一点关系呀!”老师一听,更生气了:“小子,你还敢说谎,再说就去校长室!”朱泽轩知道自己错了,于是闭口不吱声了。老师一走,他又开始讲起闲话了。哎,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

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朱泽轩的性格的,但我希望他能改掉上课讲闲话的坏毛病。他改掉这个毛病后,肯定能在我们班更受欢迎。

我愿意高三作文 [2]

如果有人问我,你愿意做什么事,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愿意写作文。

有些人认为写作文很难,而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

我写的作文有些枯燥,不生动,没有色彩,不通顺。我有时也不太难过。可是到了四年级,我发现作文会被贴在墙上,好的作文当然没关系,而不好的作文同学们会注意名字。所以,四年级时我开始在意起了作文。

在小学时,如果作文写的不好,我们有些同学就会从作文书中抄好作文。虽然得到了鼓励但是抄的作文难免会让我们有些不好意思,心里有些难受。

现在步入初中,学习的环境变了。一开始,我对语文老师很好奇,想知道她上课的方法。

不过还很巧,她的性格名字和我的小学老师一样。我的好奇心更强了,总是会想,她是不是一个幽默的老师?是不是一个厉害的老师?

现在我知道了她是一个不仅有很多想法还是一个爱写作文、读作文、看书的老师。

她总会告诉我们读什么样的书好,不应该读什么样的书。

老师很重视我们的作文。

一个星期上一次作文提高课,和同学们讨论一下如何写作文,可以让我们放松心情,让一节课变得有趣。看一些课外书中的结尾可能提高写结尾的水平。我以前以为结尾不重要,现在知道结尾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我提高了写结尾的水平。

现在,我的作文还是不生动,我会继续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因为对老师的好奇和这样的锻炼,让我喜欢上了写作文。我现在知道了作文内容真实也很重要。谢谢你,老师,让我提高了写作水平,让我喜欢上写作了。

是的,写文章是为了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我愿意高三作文 [3]

本来,我不过成千上万高中生中最一般的一个罢了.我不过一个为考试而劳累的痴呆。

我不过一个高二的,霎时就要形成高三的学生。

我应当不是一个勤学生,由于我不爱遵照规律呀.我爱迟到,我爱缺课,我还爱谈爱情.爱在暗淡的一隅猖獗的和男朋友接吻,然后咬破他的唇.猖狂的笑着,看着他苦痛的样子。

这样可见,我是不羁的.然而,不是,我不是的.上头不过我的部分。

我也很关心学习的,考欠好的话,我也和一般的女孩一样悄悄的抽泣.是不是在说我该死了,不好好学习,不遵照规律,怎么能学好。本来,我也有好好学习的,我会学习到清晨两点,依旧精神抖擞。有的时候,学习也能上瘾的。我不过不爱遵照规律罢了。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一个孤独的女孩,我的朋友非常多,我也很受欢迎,同学都很爱我。不过,我感觉我是孤独的,由于我老是孤苦伶仃,孤单一人。有些朋友,只能是前层意旨上的朋友,或许基本不应当称做朋友,而应当成做看法的人。能走进互相内心的人材是朋友,男朋友不算在朋友之列。不是有个人说过吗!朋友,两个体魄一个魂魄;爱人,一个体魄两个魂魄。看来朋友和爱人是不同的。从而,我老是一个人来了,一个人消逝了。有时,我还会对本人谈话,一个当两个人来用。这是不是孤单?我老是在黑私下,远远的看着他人欢乐,看着他人喧闹。我不能溶进去,我也不想溶进去。这样就好,我很爱这样的寂静。

假如要我讲出,一个对我最重大的人,我想我讲出的应当是我的姥姥了。她没有啥非常赶上的优点,惟有一个,那即是对我很好。我是在她身旁张大的,跟她最亲热了。姥姥她是一个命苦的人,然而也是一个坚韧的人,一个与命反叛的人。我很尊重她,也非常喜欢她。

6岁时,我被生僻的父母接走了。我还记得,其时,我很寂静,不哭也不闹。我从来都寂静的看着姥姥,姥姥笑的很暖和,然而我显现在她眼睛里看见了亮堂的泪花。上了车,我跪在车坐上,扶着向后看。阁着凉凉的玻璃,我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愈来愈朦胧,摇晃的手臂和体魄溶为了一个浅浅的小斑点。我很懊悔,懊悔起初没有叫她一声。我想我应当要叫一声的,她或许特别想听。

而今姥姥愈来愈老了,班白的发丝,日渐加多的皱纹象一把把刀戳在我的心上。那日渐羸弱的身躯,看着就让人心痛。我肯定要好好回报她。

好象说的有点离题,就讲求着看吧。

本来,不管是谁,内心都有那么个人,一个你甘愿愿意为他埋葬所有,以至是生命的人。

我愿意高三作文 [4]

一袭红袍,包裹着我的人,也包裹着我的心。半醉的我提起纤细的玉手摁抚欲放的玫瑰,轻薄一笑,嘴角妖娆地上扬到最美丽的三十度。

我自命是个可悲的泪人儿,善于用沉默来伪装自己。我心疼,我孤寂,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来抹去我难言的伤痕。只有那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里的我,只有我会陪我。

我和我有着相同的面貌,相同的衣着,却比我多了一丝脆弱。我的笑带着光影,斑斓却苍白无力,可我的笑妖娆红艳,是我放纵岁月的无奈。每一次我的眼泪无声地融进那汪清水里了,我就会飘渺地消失,然后再次出现。我知道那是我不想看见我落泪的样子。每当绝望了,我就会睁大眼睛凝视着水边的我,眼神清澈天真,似乎极力想伸出水做的手抚摸我妩媚的脸庞。我就这样不离不弃地守护在我身边,梦幻般朦胧的喜悦在静音中溢美流年。

半面纱掩半世痛,半面妆画半世愁。半灰尘遮半杯酒,半泪人唱半情歌。

我笑了。不知是那个我先笑的,还是这个我先笑的。“呵”的一声苦笑,捶散了心中尘封已久的郁闷。我像发疯了一样欺负着自己的身体,疯狂地享受雪白肌肤被刺痛而带来的快感。从我身体里流出的液体将那个我染成了鲜艳的血红色。我又笑了,可那个我却哭了!我笑得越狂,便哭得越凶。我望着我呜嚎着被推向死亡。我妖红的视线里,瞬间闪现一颗晶莹纯洁的心……

在我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假的。我只是自己一个可悲的化身罢了。我给了自己一份纯色的佯装,其实从最开始我就知道,我的自欺欺人迟早会付出一桩惨烈而独特的代价。

我不会再依赖那汪水来描摹我沙哑的幸福。我是我,所以我爱我,我不忍心让我陪自己出演这一场极具戏剧美的荒唐独角戏。

我愿意高三作文 [5]

每经历一次错误,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这样,人生的舞台才会变得更加宽阔。

——题记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发现自己的心态如此消极。也许是因为从小我在父母、老师眼里都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所享受的待遇都是养尊从优。从一年级开始,我在老师的眼里就是一个品德兼优的好学生。于是,我的座右铭是:稳拿第一。后来,我所参加的比赛只要得第一的,我就会心花怒放,得意洋洋,要是没得第一,我就会垂头丧气,唉声叹气,心里对得第一的同学痛恨交加。

拿今天的事说吧,请听我细细道来:今天,我信心满满的写老师布置的作文,当我理好思路想挥笔暢写时,无意间发现同桌作文大王林笑迪已经写了一页了。我顿时泄气啦,我想今天得第一的肯定是她。此时的我,像被点穴了,提不起笔来,心里像有一万只蚂蚁在跳动。这时,老师走过来问我:”睿涵,你怎么还不写啊“今天的第一又不是我,叫我怎么写?我在心里嘀咕着。我抬起头说:”老师,我没素材写,因为我没犯错,我不需要跟谁道歉我在死鸭子——嘴硬地和老师说。老师看了看我,可能已经察觉到什么,就走了。我趴在桌子上,心里麻木不仁,埋天怨地,一直纠结到底写不写?后来决定还是写吧,不然教白卷会让“别人”瞧不起的。我挥起笔来三下五除二就写好啦。老师看完我的作文后说:“睿涵,凭你的实力还可以把这篇作文写得更好。这样,你回家再写一篇明天带来,好吗?“听完老师的话,我恨不得找条缝钻下去。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背起书包飞一样地跑出去。妈妈看见我没精打采的,问我怎么呢?我坐在车上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没有谁能稳拿第一,要学会欣赏别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对于结果要敢于面对。要记住: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不要小看别人,更不能高估自己。”

听了妈妈的一席话,我突然恍然大悟,这些年来,我的心态一直唯我独尊,眼里容不得谁比我好。我决定要痛改前非,摆正心态,好好学习别人的优点,把别人的优点当做自己努力的目标。我觉得,我要为今天的行为跟老师说:“老师,我错了”。我决定要把坏毛病改掉,做个阳光的男孩。

我愿意高三作文 [6]

是:

进化不全面的生命体,基因渐变的外星人,

稚嫩园程度的高中生,天才蒙古症的田鸡头,

圣母峰雪人的弃婴,化粪池梗塞的凶犯,

非洲人搞上黑*的儿女,阴阳失调的黑猩猩,

被诺亚方舟压过的河马,新火山喷发口,

超大无耻传声扩音喇叭,爱斯基摩人的羞耻,

和甲由并存活的超个别,生命力腐朽的半植物,

会发出臭味的废物人,鄙视名词的泉源,

天天蜕变三次的恐龙,人们史乘上最强的废材,

天主泄露摔下来的旧洗衣机,能议论的无脑壳生物,

损毁亚洲同族名气的灾祸,前辈为之蒙羞的后代,

堆积千年的腐植质,科学家也不敢钻研的原始物种,

10倍火油浓度的堆积材料,被毁容的麦当劳大叔,

像你这类厌恶的家伙:

只能演电视剧里的一陀粪,

比不上路边被狗洒过尿的口香糖,

连如花都帅你10倍以上,

找女朋友得去动物园以至要离开地球,

想要自尽只会有人劝你不要留住遗体免得传染环境,

你摸过的键盘上连阿米吧原虫都活不下去,

喷出来的口水比SARS还致命,

装心爱的话可以转瞬处理生齿伸长的问题,

耍酷装帅的话人们就只得用无性生殖,

愚笨可以当你的老师,智障都可以教你说人话,

只要你举头臭氧层就会破洞

要侨民火星是为了要离开你,

假如你的黯淡可以发电的话全球的核电厂都可以停摆,

去斗殴的话枪弹飞弹会忍不住向你飞,

手榴弹看见你会自爆,

他人要开飞机去撞双子星才行而你只要跳伞就有一样的能力,

你去过的古迹所有变奇迹,你去过的奇迹会形成史乘,

18辈子都没干功德才会看法你,连丢进太阳都嫌不足环保!!!

归正横竖一句话:别让我再发现你,假如见着了你,

我肯定要把你灭了

高中高三:qwerghjkl

我愿意高三作文 [7]

阳光为我洒下,汗水为我淌下,眼泪为我流下,直诚为我落下,而我只希望拥有你——那梦想中的一席之地。

——题记

握着沉甸甸的中考接力棒,深知前进路上的坎坷,而我义无反顾只为你。

为了你,我愿意努力做好自己,用尽我身上每一分力气,奋斗每一天。永远都不把你放弃,我一定要做好自己。使每一次奋斗拼搏都充满意义,使每一缕阳光都温暖美丽。当然,我知道,在这一过程中,挫折和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但我愿意用十二分的勇气和二十四分毅力去战胜逆境,战胜自己。或许现实与理想相距太遥远,无法放飞自己;或许初中生活平淡的轮回交替,早已把斗志磨平。然而,只因有你,一切都在改变。

为了你,我愿意在中考这一次空前的考验中奋力一击,在那里“优胜劣汰”的生存方式会以最残酷的方式展现。现在,既便有一千个理由使我选择逃避,也需要有一千零一个理由去学会坚强。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鼓起勇气,不懈努力。

为了你,我坚守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的意志,一遍又一遍的尝尽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苦涩。每当我早起三更,读迎晨曦时,脑袋里总是浮现你的身影。很高兴,我已慢慢向你靠近。

握着沉甸甸的中考接力棒。我将奋力向前冲刺,去诠释“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的真谛。我坚信,今天的汗水和泪水,必将铸就明天的辉煌。

我愿意高三作文 [8]

在茫茫的人海里,冥冥中有那么一条神奇的线。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将我和你牵连在一起,成为同桌。

同桌的你——爱文。

爱文是个好女孩。她学习很好,对学习一直抱着认真执着的态度。特别是数学,她颇有研究。每次我看到她书桌上摆放着不同的厚厚的数学教材,以及她专心致志、一丝不苟于数学难题的模样,我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爱文人很好。当我写作业遇到难题时,她都能够耐心地给我讲解,使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对她感激不尽。当我生病时,她主动递药给我,还经常问候我,犹如一股暖流,不时地感动着我。

爱文很幽默。无论是表情、动作还是内容,都让人忍俊不禁。她的口头禅是“别哭”、“别害怕”。不管我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她都习惯性地说上“别哭”、“别害怕”。其实我没有哭,也没有怕,爱文的口头禅好像也只是搞搞气氛而已。《哑巴新娘》是前段时间电视上热播的感人肺腑的电视剧,爱文竟然可以把“哑巴新娘”说成“喇叭新娘”。爱文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这些外号都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出来的,例如“摩儿”、“费骚摩”、“骚儿”……最近还新出炉一个外号——“骚狼”,让我听了捧腹大笑。至于这个外号的主人公是谁,在这里我就不说了!

爱文相当的喜欢“费费”。为了能够见上“费费”一面,她苦思冥想、竭尽全力地寻觅“费费”高大威武的身影。见到“费费”,她就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还兴奋地回来告诉我,校庆那天,盼望着、盼望着,“费费”终于出场唱“同桌的你”。爱文立刻飞奔到前面,远远地望着英姿飒爽的“费费”,不禁手舞足蹈、又蹦又跳、大声尖叫。那尖叫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恐怕会成为我青春期的阴影。

爱文为人大方坦诚、乐于助人,大家都喜欢跟她来往。她待人诚恳热忱,大家都对她彬彬有礼。

自从我跟爱文成了同桌,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常常相互分享对方的喜怒哀乐。

在这枯燥忙碌的学习生涯中,是同桌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欢笑。

同学们,请看看你们旁边这张熟悉的脸吧,两年之后也许就不再看到。珍惜同桌,在位来的日子里,他们将会成为记忆中最美好的永恒回忆!

我愿意高三作文 [9]

这个月是我校的责任月,你担了多少责任?你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吗?如果没有,那就请你听听我是怎样做好自己的责任的吧。

记得美国第一任总统林肯曾今说过:“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练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识而进入更高的境界。”而我从小事做起,在班级中,我担当了一个重要的任务:早管领读。

有一节语文早管课,我照常走上讲台准备领读,但在我的再三催促下,有的同学们还是不理不睬,但我仍旧怀着信心,高声叫道:“同学们,我们开始朗读了,请大家拿出你们的书。”这次同学们都拿出了书,等待我领读,刚刚喊痛的嗓子又要发号施令了,我可真不愿意呀,但这是我的责任,同学们都等着我呢,我可不能再关键时刻掉链子呀,于是忍着丝丝的疼痛,我用洪亮的声音开始领读。刚开始很顺利,谁也没有捣蛋调皮,到后来,有些调皮的同学开始讲话了,原本朗朗的读书声,参杂了些不协调的声音。作为早管领读的我,可不能视而不见,我提醒了那些调皮的人,让他们不要再讲话了,要认真朗读课文。在我的严密监督下,大家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读的都入迷了。这时,老师来到班级,看到同学们个个都很认真,会心的笑了。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梁启超。我很开心,任务完成的不错,担起了自己的责任,下次继续努力。

这就是我的故事,只要大家都能担当起自己的责任,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和谐,安康。

我愿意高三作文 [10]

看完爱情电影《我愿意》,我感觉清新脱俗,感慨良多。导演是孙周,当年他导的《周渔的火车》男主角就是孙红雷,而女主角是炙手可热的巩俐。当年因为这部戏孙、巩之间还传出过绯闻。如今同样的爱情故事但是女主角却换成了李冰冰。应该说李冰冰对唐微微这个角色的诠释还是非常到位。

这部影片从整体的叙事结构上来说,非常的有诚意,一点没有妄图去故弄玄虚的铺设多条线索,让观众看的云里雾里,而是非常坦诚地讲述一个大龄剩女的寻爱过程。39岁的李冰冰在片中饰演33岁的唐微微,应该说是恰到好处。职场大龄黄金剩女,被她刻画的入木三分。而孙红雷版的宅男,宅得好不逊色于小男人文章。

影片中的另一男主角王洋(段奕宏饰),为了事业远离了爱情7年。7年之后,变化的不仅仅有感情,还有女人老去的容颜,还有她在心底里对那份爱的渴求。女主角唐微微(李冰冰饰)重见王洋的那场戏拍的很到位,按捺不住的情绪,被李冰冰拿捏的恰到好处。这就是7年前那个一声不吭就离她而去的男人,如今他事业有成,但是却是为了他心中唯一的挚爱而回归,可惜一切都太晚了。女人是需要王洋这样的男人的,但是像唐微微这样的女人更需要的是杨年华(孙红雷饰)似的体贴男。她不在意他的钱、他的房、他的车,她只在意他的人。而杨年华的体贴,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抗拒不了的,尤其是像唐微微这样一个等待了7年去燃烧激情的女人,她心中更渴求的就是一种情感上的慰藉,而杨年华给的了她。

我觉得孙周在这部影片当中把握的比较好的一点就是笑中带泪。笑是发自内心的真实的笑,泪同样也是感慨爱情不易的真挚的泪。片中孙红雷和李冰冰的几场哭戏,远比搞笑成分更能打动观众,也更能触及人们心底里最柔软的地方。人到中年的孤寂和期待,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言说清楚的。但是同病相怜的珍惜,却可以让他们彼此温暖,互相取暖。

电影画面的更是美感十足,特别是蹦极的那段画面,从汽车在山道上驰骋,配上王菲的歌曲《我愿意》,两次蹦极的画面,一次是过去真实的画面,一次是旧地重游虚构的画面,彻底的诠释了剧中人物的心情。在叙事中,孙红雷带给我们的笑点还是很多,最搞笑、最精彩的是坐在电脑前装作刚洗完澡的那段,让我笑得非常的舒心。而李冰冰最精彩的表现,我认为是在七年后再次遇到前男友的动作和表情,真功夫,很到位!仔细品味剧中人物的感情,男人追寻梦想没有错,但让女友在毫无音讯的情况下苦等七年,是绝对不对的!突然出现,还想女友像七年前那样,不可能的。爱情,是需要双方相互经营的,没有了音讯,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时间的侵蚀。另外,剧中的相亲,都是大龄青年,都有过感情经历,正反映了大龄男女在寻找另一半的艰辛和痛苦。相亲,一面之缘,能有多少的了解,就能让双方立定终生?再加上伴随的金钱、权势、利益等等,很容易让人难以取舍。所以,要明确清楚的是,人很重要,能踏踏实实、幸福快乐的过日子的人,就是最大的收获。

快结尾时,看到唐微微与杨年华拥抱在一起,我真怕结尾是二人喜结连理的俗套结局,好在导演似乎也明白这一点。

影片里的台语,非常见功底。不但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而且也深刻地反应出了男女对待爱情、婚姻甚至是性关系的差别。这些思维方面的差异,在现今的社会上,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大家在笑过之后,也必定会留下思考。

对于女人来说,人永远是最重要的。所以杨年华最后在法国鼓励唐微微,我们都是受过伤的人,面对未来要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而影片的结局,虽有夸张的成分,但也是男人大气的一种体现,也是女人爱男人的原因所在。

我愿意高三作文 [11]

到了这个小小的畲族学校,没有塑胶跑道,没有气派的大门,有的只是一扇铁门,一幢矮矮的的教学楼和一尺见方的水泥平地。

在课间,小小的空地上跑跳嬉闹着百十个孩子,服饰略有些不同,不那么华丽,甚至简陋,掩盖不住的却是他们脸上洋溢的快乐。人群中,老师指了指那个女孩,混迹在孩子们中间,却显得格外的安静。“这是你结对的孩子。”老师说。我点了点头,抱着装满礼物的盒子迈步向她走去。

“你好啊!”我笑着开口。没有回应,迎面撞上的是她怯生生的眼睛,如刚出生的雏鸟般充盈着因陌生而感到的胆怯。“你为什么不去和他们一起玩儿呢?”我满是希望地等待回答。可是,再一次陷入了沉寂。“你叫什么名字呀?”“伊木。”。她第一次开了口,声音却极其微小。我却充满了欣喜,毕竟,她已没有初识般那么抗拒。我送上了礼物,希望能博得或多或少的好感。她的眼睛闪出了一丝光芒,但即刻便收拢回,合上了盖子,喃喃地说了一声“谢谢”便再无下文,抿紧的唇惜字如金,将话精简到极致才说出口,丝毫不漏地体现出了她文静,略显孤僻的性格,也使我渐渐发现讨好,提问完全不起作用。

我不得不承认,原先的我绝不是个耐心的人,而且极抗拒“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讨好。但那天不一样,我很清楚我正在做什么,近似于公益与献爱心,她不允许我有任何的不耐烦,既然心甘情愿地来到这小村落,便必须秉持“我愿意”的信念。而下午当我去到这位畲族女孩的家时,我内心更是对其产生深深的怜悯,同情,甚至小小的敬佩。

她的家实在简陋,楼上楼下仅以几近断裂的木板相隔,墙上裂痕遍布,房里弥漫着陈腐的气味。

一进家门,她便径直走上楼梯,我紧随其后,在木板梯上颤颤地上了楼。破旧的木板床上躺着一位老人,看似其奶奶,若不避讳,其奶奶实在枯瘦得犹如一副骨架。我惊诧之际,她走出了房间。“我奶奶腿不好,我得照顾她。”一样的简短。她走下了楼,进了厨房,三下五除二生起了火,两个灶台,一个煎药一个煮饭,这一切的一切全然不像是一个眼前的十一二岁孩子所能摆弄得如此熟悉的。“爸爸妈妈呢?”我问。“在外地打工,一年也就回来两三次,平日就寄些生活费来。”回到家,她的话多了起来。或许经过一天的相处,她开始逐渐向我打开心扉,愿意与我分享那些别人未尝听也未尝愿意听的故事。我安静地听着,感受着一个孩子所不为人知的为生活所做的努力。有时候,她会微笑,有时,她会低头,但谈话间她也不再胆怯。她向我介绍了其日常及生活,无一例外地让我惊叹。

我不禁为她而感到些许心酸,作为一个缺乏父母亲疼爱的孩子,肩上扛着常人所无法想象的重担,或许,她单独的生活,过早的成熟让她变得沉静寡言。而我的到来或许让她有些陌生,但我愿意做她的聆听者,慢慢叩开她的心门。以献爱心的名义去化解这个畲族女孩内心筑起的高墙。或许,她有许多未曾鼓起勇气说出的话,我愿意通过交流鼓励她说出口。

临走时,她竟有些许不舍,或许,我是头一个愿意听他说话的人,而这,也更加使我感到此行是多么有意义。不仅是她,也使我完成了一次心灵的蜕变。

我愿意高三作文 [12]

在六一即将到来的那几日,我格外雀跃,东跑跑西跑跑地去找好吃的零食——但不是给我自己买的,是我与挚友约定好了,要送她的礼物。

挚友是我小学同学,从小关系便不赖,更是升入同一所初中,虽然班级隔了一层,可我总愿意在午休前的那段时间跑到楼上去找她,两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儿,分享分享我带的水果,就足以让我心满意足了。

可是在六一的前一天晚上,我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回到家时,妈妈却问我,这样是否值得?

不明就里。给喜欢的同学送六一礼物,难道还需要问是否值得?我们俩既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学,情谊也不曾因班级不同而被冲刷殆尽,这已然足够难得,何必问值得与否?我愿意就足够了啊。

于是第二天我便提着那我一大袋子零食去了学校,我没有忘记她眼底星辰一般的惊喜,这样便心满意足了。于是我俩那段午休前的小聚,明面儿上都在互相嫌弃,嫌弃我明信片字丑啊,嫌弃她画我画得一点都不像,丑得要死……但是暗地里,却是真的开心着的。

归家后和妈妈说起今天她的反应,妈妈却出乎我的意料,反问我一句她送了我什么。送了什么呢,一张把我画得超丑的明信片,仅此而已。妈妈近乎于忧心忡忡地问我一句:“你最喜欢她,她却不像你一样也最喜欢你……值得吗?”

“我也有其他很喜欢的闺蜜啊,又不是只喜欢她,她有别的比我关系更好的人也正常。”我努力为她开脱。“可是‘很’和‘最’不一样,而且还是天差地别。”妈妈的这句话,让我半天没有说话。

良久,我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友情,从来都没有什么等价交换,我最喜欢你,不是为了逼你拿同等的喜欢回报我。”

就是这样的,即便在我的生日,她送我的礼物也只是在学校广播为我点了一首歌,可是我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因为有她的心意在里面,所以我愿意不收那些生日礼物,而是和她一起把这首歌听完。

在妈妈看不到的地方,她也有许多的闪光点。在我难过的时候,她没有付之一笑的一笔带过,而是认真的安慰我。也是她,愿意把我所迷茫的前途一点点和我说。这些美好的都在我的记忆里闪闪发光,又何必谈什么值与不值?更何况“千金难买我乐意”,可我不必花千金,就能买得她的惊喜,而看着她的惊喜,也会令我满足,那一刻的我感觉施比受更快乐,这难道还算不值么?

我愿意高三作文 [13]

有两个字对于别人也许是镜花水月,对于我却是非常重要。 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感受,尊重自己的承诺。 承诺是一项很严肃的行为,一旦说出来了,就得去遵守,就得去负责。 世间的诱惑很多很多,并非每样都要拥有,也不可心存侥幸,做人,必须要学会珍惜!担负起自己希望负担的一切!——承诺。 承诺——两个字重如泰山。 曾经因为承诺没有担负而愧疚,而一直寻找的梦出现在我面前,我脱口而出的却是等我,承诺像一根鞭子,狠狠地抽到我心上,撕心裂肺…… 等我……心里话……承诺!心的沾满——一样是承诺,一直谎言欺骗别人不要相信男人的承诺,尤其是我的,归根结底是害怕付出害怕担负。 心情平静,静静地冥想,原来我的执着就是担负,而担负就是为对方考虑,考虑对方喜怒哀乐,直到占满心灵空间,当心占满你的一切后,我会告诉你……三个字…… 你:一定要……等着我……


我愿意高三作文 [14]

我是一朵白云,我的妈妈是美丽的大山。妈妈穿着一见琥珀衣裳,一年四季都是碧绿碧绿的。妈妈的四周有银带,若隐若现,像仙女一般。人们也很爱惜这条银带,把它称为“生命之源”呢!我是妈妈总舵孩子种最小的女儿,也最爱撒娇、最调皮。我喜欢钻入妈妈怀里,赖在妈妈的周围不走。这是,总有多事的诗人爱把我比作妈妈的腰带。大山妈妈总想把我送出去,可我老是不肯走,我不愿意像哥哥姐姐们那样,只有到清明才能回来,而人们也愁眉苦脸,我不要!我要经常听到山中人爽朗的笑声。

一天,我孤零零地四处溜达,碰见了一朵云,他全身脏兮兮的。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团烟呢!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稚气未脱,略带迷茫。他小心翼翼地问:“我叫小轩,请问你知道桃花市往哪儿吗?”我被他吓了一跳,退了两步,生怕他吐出的污气弄脏了我雪白的衣服。“桃花市……”我记得妈妈说过那地方,离这儿不愿。但我又突然想起妈妈介绍桃花市时说的话。妈妈表情凝重,叹了口气说:“桃花市,那是很危险的一个地方,我的两个儿子都死在那儿了,也不知道是什么病。”说罢,妈妈爱怜地摸了摸我的头,目光哀怨地望向桃花市,用手指了指方向。

我瞥了那个脏小孩一眼,心想:“那儿果然是地狱,脏兮兮的人都爱去!”。我皱了一下眉头,反问道:“你去那儿干吗?“他似乎看出我的不满,主动退后了一点,回答:“我的家再那儿,我出来玩陌路了。”“那里竟然也有云住!”我很惊讶,好奇心令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些云再可怕的桃花市是怎样生活的呢?”我见天色尚早,随口就答应他:“我带你去。”小轩便兴高采烈地跟着我走,其实我也只知大概方向。

但是很快,我看见了几根巨大的笔直的圆柱,灰灰的,也不太像树。我转过身问小轩:“这些是什么东西啊?”他微笑着说:“这是烟囱,啊哈!我知道路了,谢谢你,要去我家玩吗?”既然都走到这里了,不进去看看岂不遗憾,再说,本来我也打算去瞧瞧的。“这儿都有云的家,我去看看怕什么!”我几乎是小跑着了。越来越近了,课胸口像塞着团棉花,呼吸困难,我开始张嘴喘着。小轩奇怪地问我:“你怎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小轩关切地说:“快点去我家吧,喝点水,休息一下就好了。”我尽力加快步伐,可身体越来越重,几乎要掉到烟囱里去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他家,模模糊糊中看见自己的雪白的裙子变得黑炭一般,我伤心得“哇”地一声哭出来了,加上呼吸不顺,就这样晕了过去。等我醒来,他妈妈已经听小轩说了一切,先是对我感谢了一番,然后说道:“外来孩子,不习惯新环境,这里烟也特多,不能怪你。唉,除了我们几家,其他云都搬走了。在这里,衣服总也洗不干净,呼吸总不顺畅,人也都变黑了…我以前也像你这么爱干净呢!还有云因为不适应,而得了哮喘,不幸死去,化为了黑尘……”我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了两个哥哥的病因,心里既害怕有悲凉也同情。小轩的妈妈继续说:“其实,这种现状也不是没办法挽回。桃花市的人们已经意识到错误,不再肆意排放烟尘了,只要有更多的云来净化,一切是有希望好转的。但没有云愿意来,已经臭名昭着了啊!”我的内心仿佛被触动了,那朵脏云此时仿佛变得无比洁白。“或许,我可以帮助他们,总之,先回家和妈妈商量一下吧……”于是我便告辞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眼前总是浮现着脏云们苍白的脸色,听到他们因净化工作而不断的咳嗽声,甚至有云呼吸困难而死去,其中就有我的两个哥哥。但他们幸福地微笑着,没有任何后悔的表情,他们在向我发出召唤:让我们一起为自然的存在做贡献吧,只有这样,当你年迈的时候,才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悔恨,更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愧疚,你可以自豪地说:“我愿意,我的一生都在为他人服务,我的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环境保护。”

我把这些告诉了妈妈,妈妈严肃地问我:“作为一朵至圣至洁的云,你自愿去那儿,无论生老病死,无论时过境迁,你都自愿在桃花市做净化工作嘛吗?”

“是的,我愿意!”刹那间我似乎看到了小轩和他妈妈的笑脸,又一次看到哥哥们的微笑。

“我愿意!”这句话久久回荡再山中,却又飘得很远,好像全世界都听见了。

后记:

桃花市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终于变成名副其实的桃花市!

我愿意高三作文 [15]

当我发出第一声哭声时,我了解,我到达了这个世界!我成了一个人!在动物的世界修炼了上千年,几度循环,让我投生到达了人们的世界!

这个世界很美,可以发现洁白的月光,感化暖和的阳光,以至,春雨的触摸,秋风的婆裟!

我在渐渐地长大,学会了人们的谈话,学会喊爸爸,妈妈,有了人们的朋友,有了人们的欢乐我了解,我不再是那只修炼千年的百灵鸟,而是一个活血的人,具有了所有人们所具有的记号这让我很愉快,也让我很悲伤!

虽然在尘世间可以得回爸爸妈妈的爱与珍爱,可以交非常多朋友,可以得回尘世间的愉快,可以学到尘世间的学问,可同时我也遗失了伴随我上千年的丛林,再也看不见那穿透叶隙丝丝缕缕的阳光,再也嗅不到纯属大当然的幽香,所有都缘于这世我是一个人!

所以,我就一定得是一个人我正学人该学的一切文化,外交,礼节可有时也觉得做人虽好,但也很累人,有着奋进的目标,他一定为着本人而勤奋,去努力,去制造属于他本人的一片蓝天不如鸟的世界,飞即是它们的景仰,学会了飞,也就有了所有!

尘世的喧哗也让人感觉到无奈总有一些上辈子是妖恶魔怪的,这世成了人他们要复仇,复仇人们对他们的不公,来摧毁这个世界,让它总有些时间,不平静!

门庭若市,人来人往,红灯绿酒,街灯光亮,浅笑的脸庞这些,即是尘世间的得意还有一样,或许即是我要修炼投生来这尘寰的情由把!它是尘寰的爱,一种莫名的爱,一种畏怯的爱,它只属于这个世界,他人悠久也取不走,夺不走,抢不走,你只能感化它,而不能具有它!

这边和丛林有着太多的分别,我却投生到了这边,我成了一个真实的人,可是我要,我想感化尘寰的爱,虽然做人很累!

我愿意高三作文 [16]

笼中的小鸟悲伤的哭叫让人感到凄凉;狱中的囚犯绝望的喊声同让令人感到怜悯!他们要不变成一具尸体,一了百了,却自由自在;要不便听天由命,等待着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准备迎接小学毕业考那一学期的我们和他们一样,只有学习,而没有了自由!房间变成了牢房,父母成了警官,而我则成了囚犯,成为了一只不能自由凤翔的笼中鸟!

当我一次又一次央求他们:“让我玩一会儿吧!能给我一点自由吗?”

他们总是这样回答:“我们这样做都是为了你好!不到考试就别想放松!”

当时我成了一只不折不扣的笼中鸟,一个完全被封锁的狱中囚。虽然我十分渴望能自由飞翔,但我却非常愿意,非常愿意去做那一只没有自由的小鸟,因为我深深地明白:正如父母所说的,他们对我那么做都是为了我好!

现在,我毕业了,并且拥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但我不会忘记,忘不了我曾度过的监狱生活,也忘不了父母对我的用心良苦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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