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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模板十五篇)_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发布时间:2019-06-24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模板十五篇)。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模拟法庭实习是法律专业学生非常重要的一门实践课程,通过这门课程,学生可以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并且在模拟的法庭场景中体验到真实的法律程序和审判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意识到了实验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体会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



首先,模拟法庭实习让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程序和审判流程。在实习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份虚拟的案件文件,并且被安排了角色扮演。通过分组研究案件,确定辩护或控方的立场,并展开庭审辩论,我们不仅学习到了法律专业知识,还深刻认识到了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角色分工与互动。在课程的过程中,我们更加了解了法院和律师等专业人员如何运用法律程序来追求公正,以及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我们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其次,模拟法庭实习也考验了我们的法律研究能力和辩论能力。在辩论中,我们不能仅仅把法律条文盲目地背下来,更要深入思考案件的本质和法律原则,并能够有力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同时也要听取对方的反驳,并及时提供针对性的回应。通过多次模拟庭审,我们不断改进自己的辩论技巧,并且获得了逐渐提升的辩论水平,这对于我们日后的律师职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模拟法庭实习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我们的实习团队中,有些同学有明显的表现焦虑,语言紧张,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有一些同学缺乏实践经验,对法律程序和审判流程不够了解,无法充分体验模拟庭审的真实感受。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后的模拟庭审实习中,要加强对同学们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团队合作精神,让每一个成员都得到全面锻炼与提升。



总之,模拟法庭实习是法律专业学生必须参与的课程之一。通过本次实践,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体系与机制的重要性,并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这将对我日后的职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关于法律应用方面,我们的知识面还是显得太狭窄,比如铁柁的质量问题根本不能用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经过老师提醒指正我们才改了相关文书内容。产品必须批量生产,本案涉及的铁皮根本不符合这一要求。我们在没有查法条的情况下主观臆断的运用法律,出了些小笑话。

在程序方面,基本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在老师的指导下,也纠正了一些小毛病。审判组合议庭的组成和各自的职责,书记员的任务,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人的**权限和义务,从前,这些对于我们都只是书本上的知识,经过这次的模拟活动,我们也知道整个过程的操作和执行。通过实践,增强了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提高了创新意识。

今后,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高。

法学0702 古亚娜

2009年7月5日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这次模拟法庭教给了我太多平时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特别是是从宏观整体上对法律和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我总结了一些短小的却能表达很多意思的类似法谚的东西老表达。

一、在对待法律的时候,不能什么都想当然。

二、与别的学科相比较相比,法学更训练人的逻辑思维。

三、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属于法学的不可抛弃的本性。

四、一种纯粹似是而非的知识无论在哪个地方都不会比在法学上更可怕。

五、法律思维要求人们既着眼于具体的生活又反过来注意生活的抽象轮廓。

六、从事法律是一种理智的工作,是通过概念的条分缕析来调控混乱模糊的人际关系。

七、对我们习法者而言,最难做到的事情是:既要对我们的赖以生存的职业有所信仰,而同时又在我们的深层本质中一再地对此加以审问。

最后,模拟法庭的意义。

我认为,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总结了以下几条特点和意义:

二、学生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三、学生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四、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最后综述。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让学员们易于接受、领会、理解、消化。同时,熟悉庭审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实践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同时,我对于法律的整体认知有了长足的进步,我懂得了:法不仅是生活之需,而且也是一种精神;法律学术,不仅是一门手艺,而且也是一种陶冶价值;不能说这是对立的:严肃者,法术,轻快者,艺术;也有些法律学术,它们本身也是轻快的艺术,是法学经典作家的法律节日之书,人们学习这些书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陶冶身心和寻得乐趣。

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当然也会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法庭审判。生活在永远的进行,而笔却总应该停下来了,言有尽而意无穷。关于模拟法庭的感想,言尽于此。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模拟的法庭辩论

一、法庭辩论技巧

辩论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据理力争。

辩论成功的因素:(一致、效率和真诚,是对辩论者的一般理性要求。)

形象:强力、自信(切忌:懦弱胆怯)

着装:衣冠楚楚、简洁大方(切忌:邋遢随便、花枝招展)

语言:温文尔雅、轻柔谦和、语言纯熟(忌:死记硬背、蛮横傲慢、尖酸刻薄)

智力:法律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足智多谋、机敏善辩;

策略:辩论布局恰当合理,凡事不可过度,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

(长时间辩论可使人变得偏执、混乱、罗嗦,甚至语无伦次。法庭的控辩是变幻多端的,应见好即收。)

方法:神情安祥、饶有兴趣、静静倾听;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程序:分析、比较、推断、立论。

结论:证立的正确性,依赖于合理性和结论的可接受性。

二、法庭辩论的规则

(一)无矛盾规则

1、提出任何一个主张均不得自相矛盾

2、只主张自己所相信的东西

3、主张得出的结论应该具有必然性,而不是偶然巧合

4、不使用模糊的语言。不同的言说者不得用不同的意义来做相同的表达。

(二)避免无关陈述的规则

1、已经提出的论述,只有当出现反证时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论述。

2、任何想在辩论中就其态度、愿望或需求提出与先前的论述无关的主张,必须应他人要求证立自己的指出无关主张的必要性。

(三)证立和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任何一个言说者必须应他人的请求就其所主张的内容加以证立,除非能举出理由证明自己有权拒绝给出证立。

2、任何人均可以对任何主张提出质疑,证明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是成立的,都可以表达其态度、愿望和需要,但须对自己的质疑作出证立。

一个已被接受的观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放弃;

一个已表达的意思,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推翻。

3、提出任何一个不属于辩论范围的主张都需证立其必要性。

只有当证立过程以理性方式进行,并且这一过程的最后结论为法律共同体所接受时,证立才是理性的。

(四)论辩理性的规则

一致性:没内在矛盾:肯定性主张和否定性主张不能在相同的证立中发生。

效率性:论辩参加人必须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语言。

真诚性:论辩者不应使用自己明知是欠缺的证立。

融贯性:一个证立在陈述之间不能在逻辑上有矛盾。

三、模拟培训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棉山市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被告:棉山市电子技术培训学校(下称“电子学校”)

被告:棉山市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15日,原告张某与被告电子学校、电子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合同附件《招生简章》约定:原告张某交付2万元学费,参加电子学校主办、电子公司协办的技术培训班,原告李某接受培训的期限为2年零2个月,其中,第1-9个月在校学习,第9-14个月在维修公司实操,第14-26个月在公司实操培训1年,实操培训期间在维修公司见习享受公司员工同等待遇,保证原告张某4个月至1年的收入可收回全部学费2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补够。

合同签订后,原告张某即依约交付了学费2万元,并进校接受培训,完成了14个月的在校、公司的(理论和实践)学习阶段和12个月的实操培训阶段。

原告张某在实操培训阶段共收取了工资3000元。

20xx年3月13日,电子公司发出《通知》将原告张某调到电子公司的分公司工作,从同年3月开始至实操培训阶段结束(以培训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其薪酬按每月1200元保底计算等。

同年8月12日,电子公司又发出《通知》,内容为公司和学校对下岗维修师、实习生进行分流安置推荐单位,要求下岗维修师、实习生报名,逾期报名或不报名者,公司和学校不推荐就业,实行无薪放假1年的安排等。

基于上述情况,原告张某认为电子学校、电子公司不能兑现培训合同中的承诺,构成违约,要求两被告返还2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告张某诉至法院。

(二)、背景资料

电子学校经市教育委员会审批,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电子公司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两被告均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达成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辩论问题(事实、证据、证明、法律或合同依据;合情合理合法)

(1)原告主张及诉求

1、两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2、两被告应支付赔偿金2万元。

(2)被告主张及诉求

1、学员实习完毕后应通过考核才能上岗,上岗后实操达到要求的水平才能领取工资。原告未达到上述要求,故原告没有请求赔偿的理由。

2、原告的实际损失不应是2万元学费。原告在履行培训合同期间掌握了一定的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技术和知识,即已从合同履行中获取了一定的利益,原告应支付被告获取利益的合理费用。因此,原告的实际损失,应是原告所收取的工资扣减学习和实操期间公司所支出费用的余额。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普法义工协会模拟法庭比赛

摘要主办单位: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

承办:湘南学院普法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25日

湘南大学普法志愿者协会模拟法庭活动总述

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院是展示法律权威、展示法律程序、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场合。由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主办,湘南学院普法志愿者协会承办的“模拟法庭大赛”于2015年5月22日如期举行。

19::00整比赛正式开始,各组成员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场表演,精心模拟,在现场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模拟法庭饕餮盛宴。

普法志愿者协会成员在运动会开展之前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摆点宣传,分组管理,案例查找,专业培训,现场指导,会场布置以及安全措施做的比较到位。在模拟法庭集合签到,由社干维持秩序,没有出现秩序混乱的状况。保证了比赛准时顺利的开展。

比赛队员严肃认真,准备充分,现场设备完备先进,事前各个小组都进行了精心的排练,加上现场观众的配合,每组的表演都能流畅,顺利的进行,将法庭的氛围认真的地展现给现场观众,让现场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感受到了法律崇高无尚的地位。

与此同时活动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活动的现场有些嘈杂,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小的纰漏,虽然能及时得到解决,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对活动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法学系实验中心能够容纳的人数有限,没有能够让更多的观众参与其中,感受法律的魅力,也是本次活动略显得不足的地方。

在几个小时紧张各项比拼中,各组参赛选手在模拟法庭上度过了难忘而又快乐的时光,收获了快乐,获得了知识,收获了友谊。与此同时,积极向上的社团人也把自己参赛的帅气靓丽的身影留给了在场的所有人,活动顺利的举行了,各个参赛队员取得了自己应该取得的成绩,在快乐举办的同时,普及了法律知识,展现普法志愿者协会的影响力以及作用。

会旗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

法官进行判决

律师进行辩护

评委为获奖组颁奖

合影留恋

湘南普法网对活动的报道

湘南学院普法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 23日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各种校园暴力、抢劫、偷盗等案件屡见不鲜,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权威,所以设计了模拟法庭,来让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

一、活动过程

因为时间有限,让学生利用课下的时间,网上搜索有关模拟法庭的相关文章和视频来观看,了解模拟法庭的流程和相关准备,同时,也推荐学生观看央视十二套《庭审现场》栏目,学习了解有关知识。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让学生准备模拟法庭剧本,因为学生第一次接触模拟法庭,所以学生上网搜索相关剧本进行筛选,然后进行剧本的讨论和修改。学生利用课下时间,进行角色分配和角色扮演,并进行台词的演练,增加学生的配合程度。利用一节道德与法治课,让学生进行活动。

二、活动总结

学生对法律知识缺少应用意识,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利用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愿意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同时,本次活动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了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及激发了学生探求新知的兴趣。

因为九年级学生处于总复习的紧张阶段,他们能更好的应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但是,因为是第一次展开这样的活动,学生准备的时间有限,所以本次活动准备不足,活动整体效果不佳,个别学生没有参与到活动当中,活动中,出现卡词,断断续续的现象。另外,学生可能觉得这种形式离他们实际生活较远,所以无法真正的投入到活动中,法庭环境本是严肃的环境,个别学生在活动中出现嘻嘻哈哈的现象。所以,在今后需多展开类似的活动,严格把控活动的各个环节,使活动更加规范。

因为是第一次展开模拟法庭的活动,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缺乏相应的活动经验,所以在摸索中展开活动,有收获也有不足。但在本次活动中,通过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对我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帮助,在我今后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多开展类似活动。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模拟法庭观后感

星期五,学校大队部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

这次模拟法庭的表演讲的是一个叫王伟的学生在打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插队,抢在了王伟前面。王伟很气愤,骂了丁心一句,丁心火了,打了王伟一个耳光,王伟正要还手,却被其他的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果然,这天下午,他们等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丁心来了,他俩一齐上前殴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带的刀,往丁心头上砍了一刀,丁心倒在了地上。两人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几句,才大大咧咧地走开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立刻去了学校自首,而张华呢,也被警方抓获了。

这次的表演告诉我:冲动是魔鬼,是啊,如果王伟不冲动,不叫张华一齐殴打丁心的话,他们会成这样吗?如果张华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件事的后果,此刻会不会坐在冷冷清清的牢里呢?如果他们不冲动,而是冷静下来想想,会不会落到此刻这个地步呢?就像“甲壳虫”事件一样,如果那女的不那么冲动,只是说算了算了,事情会这样吗?会把人家的顶梁柱就这样被撞死吗?就像我们班最近发生的那件事一样,如果我们班的那位男同学冷静下来想一想,往油漆地里扔一个瓶盖会给油漆工人带来多么大的工作负担,他会扔吗?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我也意识到了一些不足,如认识到自己对教材过于死板,对实践缺乏了解;在法庭准备过程中,过于关注法庭上的事务,对庭外的审讯、侦察等程序不甚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最后,预祝05(5)班在实践后越来越好。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并且对法院审判活动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强化我们所学知识,并且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使我们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模拟法庭见习总结

预期中的见习周如期而来,几年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这一周进行了一次最为系统、规范、灵活,强度最大的一次综合运用。

在见习周当中由赵敏老师指导全真模拟了民事案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胜大支行诉代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大致是这样的:20xx年x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个人消费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的约定还款付息。至20xx年x月x日仍有贷款本金47380元、利息100581.13元未归还。为此原告于20xx年x月x日诉至滨海市滨海区人民法院。在这次的模拟审判中我扮演原告的角色。在全身心的投入之后收获颇丰,感触良多! 首先,尊重程序,严格规范,不容丝毫马虎。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 1、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当事人最后陈述。5、法庭调解 6、休庭、评议和宣判。每个步骤都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法定要求按部就班的进行,每个细节都不容忽视。比如说,在第一步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当中,书记员先到庭查明当事人,不能因为觉得理所当然,觉得大家都清楚谁来了,谁没来而省略。不能自以为的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会知道法庭的纪律,没有必要一板一眼的逐条宣读就不再宣读法庭纪律。

再次,作为案件中的原告,要清楚自己的诉求,要能够抓住问题的关键,做一个合格的原告。就本案来说,作为原告的中国建设银行

滨海分行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是冤大头就乱了阵脚,在法庭上毫无章法的哭诉自己的委屈,而是要理性的据理力争!拿得出证据,用事实说话。思路清晰的表达自己和去回答法官的提问以及回击对方的质疑。

另外一点,法庭上的表现固然重要之极,法庭外的准备工作同样不容马虎。作为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滨海分行要拿的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按照要求签订了有效的金融借款合同,同时在被告代英未能及时还款时按照规定进行了催缴。开庭前万全的准备工作是法庭上如鱼得水的重要保障,是作为一个原告理直气壮的基点。在我看来,做为原告,不能把所有的困难交给代理律师,而是要做一个能够对自己负责的原告。积极的搜集、提供证据。要同自己的代理律师做良好的沟通,让他能够掌握尽可能全的信息,利用他的专业知识为自己谋取最大可能的胜诉。

此外,这次的模拟审判,让我深有感触的还有一点就是司法礼仪。庄严地国徽下,利用国家的公权力介入来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来梳理评判,本身就是一件及其严肃的事情,从庭审的程序就可见一斑。待所有的当事人、各自的代理人、证人入庭后,法官才最后出现,这本身就表现出了对法官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司法礼仪作为一种司法程式性的要求,是司法活动一个不可或缺组成部分和现代司法文明的一个重要表征。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有着几千年的古老文明,礼仪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司法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必然要求有符合司法规律的礼仪准则。在法庭上,法官服饰、行为、语言无不体现着司法礼仪,彰显公权力的威严。同

样作为原告、被告及其各方的代理人更要遵守法官的要求,有序的参与庭审,为纠纷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平台。

一周的见习很快就结束了,一周的时间很短,但也足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样更多的是学到了只是读课本不能领悟的知识,让我对自己、对专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样感谢在见习周勤勤恳恳、事无巨细的辅导老师赵敏老师。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求索的道路上我将一如既往的前进!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老师

见习时间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

活动地点:

多媒体电教室

活动主题:

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共建法制社会

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参加人员:

各班主任老师;各班团班干部

承办部门:

八年三班团支部

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参与人员的公开报名要求.

(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

(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6名,限男性。

(4)当事人4人(被告3人,原告1人),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二、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

(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

(3)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4)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

A、庭前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合议宣判

(5)主持人宣布结束

三、时间安排:

(1)筹划准备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开始公开报名,并进行统计人数;确定开庭审理案例;确定参加庭审人员及角色分配

(2)演练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形成模拟法庭的雏形,大家一起排练演习;联系乡法院领导进行指导,以求进一步完善;在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对剧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人员多次组织排练改正,准备正式演出;进行模拟法庭的彩排

(3)正式演出阶段:(10月)

正式演出时间令行通知。届时将面向全校师生,并邀请乡法院领导、派出所相关领导参加,尽展我校学生的新风采,突显我校法制实践教育特色。

(4)活动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本次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将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优点与不足,在今后的系列活动中,注意扬长避短,使我校模拟法庭特色活动更进一步。

◆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总结 ◆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一):

模拟法庭观后感

星期五,学校大队部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

这次模拟法庭的表演讲的是一个叫王伟的学生在打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插队,抢在了王伟前面。王伟很气愤,骂了丁心一句,丁心火了,打了王伟一个耳光,王伟正要还手,却被其他的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果然,这天下午,他们等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丁心来了,他俩一齐上前殴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带的刀,往丁心头上砍了一刀,丁心倒在了地上。两人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几句,才大大咧咧地走开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立刻去了学校自首,而张华呢,也被警方抓获了。

这次的表演告诉我:冲动是魔鬼,是啊,如果王伟不冲动,不叫张华一齐殴打丁心的话,他们会成这样吗?如果张华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件事的后果,此刻会不会坐在冷冷清清的牢里呢?如果他们不冲动,而是冷静下来想想,会不会落到此刻这个地步呢?就像“甲壳虫”事件一样,如果那女的不那么冲动,只是说算了算了,事情会这样吗?会把人家的顶梁柱就这样被撞死吗?就像我们班最近发生的那件事一样,如果我们班的那位男同学冷静下来想一想,往油漆地里扔一个瓶盖会给油漆工人带来多么大的工作负担,他会扔吗?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模拟法庭观后感(二):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用心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模拟法庭观后感(三):

2013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盼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这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此刻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构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十分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必须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四):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用心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

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观后感(五):

模拟法庭观感

??2005年6月2日,是一个难忘的激动人心的日子,对于我以及和我一样盼望着模拟法庭开庭的同学。那天中午,我因有事尚在东亭,为不至于耽搁听庭的时间,我急匆匆地回到了学校。当我下车的时候,已近两点了。而开庭的时间在一刻钟之后,我暗自庆幸。回寝室稍做整理之后,我飞快奔向南区。

??当我快速步入南6101教室的时候,整个教室已坐满了人——走廊里,后排过道里,也都是人。我悻悻地向后排过道挤去,可天太热,我只好暂时又退回到靠近后排的走廊里。那时,学院的领导和教师等纷纷入室就坐,我还没有定下心来,模拟法庭正式开始了。

??书记员在宣读法庭纪律的时候,整个教室变得肃静起来,我也平静得多了。这才仔细看到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还有法警。他们坐在那里,果然不同寻常,不仅仅仅是他们的专业制服能够让你感到,就是他们的神态和眼神也能使你感到专业人士应有的素质和气质。个性是谢燕子和陈光,我不禁赞叹称奇,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好友,平日里也是刻苦学习的榜样,但我只是把他们当作朋友。而在模拟法庭上,我觉得与他们有距离感了。在这时,我只能是听众,而他们平时训练有素,自然能够摆出专业姿态坐在上面。

??这是一个关于绑架的案子,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黄强的表弟李军向其借钱5万元,并签了一份借据,到期后,黄强向李军多次催款,均遭拒绝。黄强恼羞成怒,竟然采用欺骗的手段将李军之子李坤绑架并将其带到一水泥厂,之后打电话向李军索要10万元人民币。听参与这次活动的同学说,这个案子有些复杂,它和一般的绑架案有所不同,又和索债型非法拘禁很像,审理起来有必须的困难。我听了聪明者言,想,之所以这样安排是能够让焦点更加突出,法庭辩论更加激烈。果然,应对这样复杂的案件,我们的审判长、公诉人和律师透过严谨地调查,细致地分析,认真地总结,很快就将这个案子的焦点找了出来:1、借据上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2、被告人是否实际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3、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性行为。第一个焦点是双方争论的重点,借据上写的是到期还款5万元人民币,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却说李军以前承诺还10万元,并带给了两份证人证言予以证明。双方的观点似乎都有道理,关键要看谁的证据更有证明力。绑架罪是指为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为人质的行为,从客体来看,它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本案中的被告人索要的财物比较特殊,它是债务。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为索债而绑架他人

的行为以非法拘禁论处但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索要数额应与债务额相等或相当。从本案来看,借据上写的是还款5万,但被告人却索要10万,两者的差额实在太大,如判非法拘禁,是不妥的。本次模拟法庭最成功的地方是控诉方紧紧抓住索要数额这个关键的问题,占据了主动性。我透过仔细的听庭,深深佩服他们高深的理论素养。

??但是也有不足的地方,毕竟是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活动,他们多少有些紧张,但我相信我们以后会有出色的发挥。在这次活动中,我从中还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例如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一般绑架罪和特殊绑架罪的定罪标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以及与法庭审判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模拟法庭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们学习专业课的第二课堂。这恐怕是我们组织模拟法庭的重要好处,在听庭的过程中,我这样想。

??但是,宣判后,我对审判长陈光的判决半信半疑。黄强也许只是一时冲动吧,他只是在紧张的时候略微伤害到他的表侄,他主要还是担心自己的债(无论5万还是10万)会落空,才会做出急燥的事。这是我从一个正常人角度来做善意思考的,难道黄强就没有一点人性美?他只要停止错误举动,并没有什么危害;而判决给他的是十年的牢狱之苦,这对于一个人的打击也太大了,难道5万或者10万块钱能够和十年牢狱之苦划上等号?

??整个模拟法庭,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虽然只是一个小时,六十分钟,但其中凝聚的是学院法商系、法律志愿者协会的心血,我院第一次模拟法庭最后从开庭到宣判结束了。这次活动的主持者李龙做了致谢辞,副院长汤勇同志做了高度评价,个性是系主任发出了我们的心声:期望今后模拟法庭的制服和设备,是自己的,而不是借来的!话音刚落,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我仿佛从这掌声中,感受到一股奇异的力量,而这股奇异的力量也成为我奋发的动力。

模拟法庭观后感(六):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飘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主角,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务必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职责,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带给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带给了一个怎样写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透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期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模拟法庭观后感(七):

2012年4月10日早晨的律师公证课上,我班用心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用心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明白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经民事诉讼法老师协助,同学们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戴乌云诉殷勤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十分严肃、庄重、十分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盼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同学们也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十分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推荐。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主角,()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但是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主角就应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就应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到达了预想的效果。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超多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个性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透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透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潜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模拟法庭观后感(八):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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